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5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八大学科门类,其中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民族学、生物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林业、艺术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拥有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部级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智库2个。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拥有辽宁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0个。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3项,二等奖27项。
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多亩,有教职工1200多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近65%、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近95%,教师中拥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民委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辽宁省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140多人次。
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4年和2019年,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20年再次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学校还获得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以上数据截至2022年06月)
二、招生类型、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一)学术学位(全日制)
表1:学术学位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拟招生 人数* |
003民族学 一级学科 | 030400 民族学 | 01民族学 | 9 |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8 | ||
03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 | 9 | ||
04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 | 8 | ||
05中国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研究 | 8 | ||
小计 | 42 | ||
004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 083600 生物工程 | 01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 13 |
02食品生物工程 | 13 | ||
03化学生物工程 | 13 | ||
04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 13 | ||
小计 | 52 | ||
合计 | 94 |
注:1.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
2.民族学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04经济管理学院,05文法学院;生物工程一级学科各研究方向牵头培养单位:01、02、03生命科学学院,04环境与资源学院。
(二)专业学位(全日制)
表2:专业学位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 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及名称 | 拟招生 人数* |
005电子信息类别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5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50 | ||
085406控制工程 | 45 | ||
085410人工智能 | 65 | ||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75 | ||
小计 | 270 | ||
006国际商务类别 | 025400国际商务 | 01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 | 7 |
02国际贸易政策与实务 | 8 | ||
03“一带一路”与 自贸区商务 | 7 | ||
小计 | 22 | ||
007材料与化工类别 | 085601材料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4 |
085602化学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
小计 | 20 | ||
008生物与医药类别 | 086000生物与医药 | 01精细化工与药物制造 | 8 |
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8 | |
086003食品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7 | |
小计 | 23 | ||
009林业 类别 | 095400林业 | 01森林资源培育 | 10 |
02森林保护与管理 | 5 | ||
03生态环境保护与 生态修复 | 8 | ||
小计 | 23 | ||
010艺术 类别 | 135108艺术设计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2 |
合计 | 380 |
注:1.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及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
2.电子信息类别牵头培养单位:085401、08541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085404、08541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085406机电工程学院;国际商务类别牵头培养单位:国际商学院;材料与化工类别牵头培养单位: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类别牵头培养单位:生命科学学院;林业类别牵头培养单位: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类别牵头培养单位:设计学院。
3.电子信息类别、生物与医药类别、林业类别各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拟招生人数6人。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规定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参照第四章第十五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 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23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上线考生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十章相关规定,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学校将在拟录取后和入学后分别组织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将另行公布。
七、录取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第十二章相关规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gd.dlnu.edu.cn/zs/)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大民校发〔2018〕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表3:各学科(类别)学制及学费标准
学科(类别)代码及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0304民族学一级学科 | 3 | 7000 |
0836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 3 | 7000 |
0854电子信息类别 | 3 | 8000 |
0254国际商务类别 | 2 | 12000 |
0856材料与化工类别 | 3 | 8000 |
0860生物与医药类别 | 3 | 8000 |
0954林业类别 | 3 | 8000 |
1351艺术类别 | 3 | 15000 |
注:1.学生宿舍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2.各学科(类别)学费、住宿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3.新生入学前将另行通知校区安排。
十一、奖助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7000元/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学金比例约为70%;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60%,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20〕4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联 系 人:霍老师、王老师
电 话:0411-87509383、87630448
网 址:https://gd.dlnu.edu.cn/zs/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各学科(类别)、专业联系方式:
表4:各学科(类别)、专业联系方式
学科(类别)、专业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0304民族学一级学科 | 王老师 | 0411-87656297、87189423 |
0836生物工程一级学科 | 胡老师 | 13163399806 |
085401新一代电子 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贺老师 | 0411-87565690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刘老师 | 0411-87557259 |
085406控制工程 | 葛老师 | 0411-87557115 |
085410人工智能 | 刘老师 | 0411-87557259 |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贺老师 | 0411-87565690 |
0254国际商务类别 | 李老师 | 0411-87557202 |
0856材料与化工类别 | 李老师 | 0411-87402589 |
0860生物与医药类别 | 胡老师 | 13163399806 |
0954林业类别 | 阮老师 | 0411-88705268、13842851137 |
135108艺术设计 | 王老师 | 0411-87656191 |
注:考生需了解专业情况、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专业内容可拨打各学科(类别)、专业咨询电话。
十三、其他
(一)学校研究生招录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如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出台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以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四)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也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学校名义举办各类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
皖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详情请见:https://www.wnmc.edu.cn/10/52/c33a135250/page.htm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话:0553-3932281
华北科技学院2023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坚定,品行高尚,具有服务国家应急管理事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先进的大国应急管理理念,开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突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从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程实践,具备较高综合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初试
(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我校初试科目如下:
12月24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204英语二
12月25日上午 302数学二
12月25日下午 801安全系统工程或802 应急管理概论或803 C语言程序设计或804电工电子技术
六、复试
(一)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A区国家线)及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二)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含英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和内容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四)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七、体检
考生在复试阶段(拟录取后)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
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九、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十、奖助政策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以当年教育部分配的名额为准,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成绩占入学总评成绩前30%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其他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为四档,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每生每年为12,000元,最低为6,000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四)导师助研津贴
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五)硕士研究生业务费
学校每年为每位在校硕士研究生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业务费,供其开展科学研究使用。
(六)硕士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激励其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104
学校名称:华北科技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10-61590653
电子邮箱:yjs@ncist.edu.cn
学校网址:www.ncist.edu.cn
研究生部网址:yjsy.ncist.edu.cn
华北科技学院
2022年9月8日
辽宁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辽宁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85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5+3一体化转入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应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①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公章)。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具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药师资格证书)。
③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2023年各硕士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相关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统招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生于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护理硕士(专业代码105400)要求统招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我校临床学科(临床学院的招生专业)不接受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学科研究生(仅能报考学术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研招网公布的网报时间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期完成报名工作,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
(4)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报考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学历或学籍有问题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5)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入学后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本人与就业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请考生注意选择报考类别。
六、初试
请完成报名的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时了解初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保证初试顺利进行。
相关科目说明: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等科目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学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学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医药统计学、管理学基础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满分300分;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占30%(其中护理学导论占10%,基础护理学占20%)、内科护理学占40%、外科护理学占30%,满分300分;中医学术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西医学术综合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满分150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概论,满分150分。
七、复试
复试时间:2023年3月至4月。2023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方向)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能力测评和体格检查,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教学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
2.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成绩单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备查;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携带英语水平证书、论文期刊原件、学习、进修相关材料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备审核。
3.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医诊断学,②方剂学;药学和中药学学科加试科目为:①天然药物化学,②药剂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加试科目为: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②思想道德与法治。
八、其它
1.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以上级单位最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3.我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学制3年。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847 联 系 人:酒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4)31207065
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医科大学建于1951年,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川渝滇黔结合区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有忠山、城北两个校区。学校以医学为主,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是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186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接收“推免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40人,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346人,招收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详见附件《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开头)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不需要加试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二)我校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报考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公共卫生硕士(专业代码:1053)、体育硕士(专业代码:0452)。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仅允许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报考。
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
2.不允许跨专业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100302)、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以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
3.口腔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301)报考者应为口腔医学专业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
4.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报考者应为医药类专业毕业。
5.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
6.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者应为体育学类或康复医学类专业毕业。
7.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1051)、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1052)、中医硕士(专业代码:1057)专业学位招收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凡报考上述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规培,研究生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中的全科医学专业,且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主动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临床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完成规培过程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参加了国家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培基地“规培未结业的人员”跨专业考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重新规培学习;同专业学生的规培时间是否适当减免,具体按所在规培基地的标准执行。
部分本科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研究生时,按如下要求报考:
眼视光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学术学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
康复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若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则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学位。
8.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1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见我校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和复试阶段进行,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通过审核、确认、考试(含初试或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按时提交报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须知
1.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并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报名后,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注册的账号、密码以及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③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填写详细,并且到2023年7月3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④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点将不再受理网报信息的修改和补报申请。
4.西南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西南医科大学xx学院xx级年办转”。西南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西南医科大学”。
5.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应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3年我校药学专硕、中医学硕、基础医学学硕(心血管研究所)、法律硕士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专业(方向)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网上确认
1.网报信息确认阶段,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教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等材料,按照网上报名选定的报考点的有关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工作。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
3.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交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考生应当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报考点,并完成网上缴费,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确认期间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
6.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请考生在入学前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
自主命题科目:
护理综合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自主命题。
药学综合(试题代码:612)和药学综合(试题代码:349):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
中药综合(试题代码:613):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口腔医学综合(试题代码:652)和口腔综合(试题代码:352):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护理综合(试题代码:308):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护理学导论;
卫生综合(试题代码:353):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
联考西医综合(试题代码:699):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联考中医综合(试题代码:698):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体育综合(试题代码:346):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
心理学专业综合(试题代码:347):心理学导论、心理学研究方法(含心理统计、心理测量和实验设计)。
我校将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确定试题内容,重点考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复试
考生必须按我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含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笔试、英语口语测试、操作技能考核等)。资格审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八、录取
本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体检及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专业目录中有校外兼职导师挂靠我校部分专业招生,如:四川省人民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等。
(二)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本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可以不转入本校。
(三)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如下: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 | 全部学科 | 8000元/生.年 |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 临床医学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中医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口腔医学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公共卫生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护理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药学硕士 | 10000元/生.年 | ||
体育硕士 | 9000元/生.年 | ||
公共管理硕士 | 16000元/生.年 | ||
应用心理硕士 | 12000元/生.年 | ||
法律硕士 | 15000元/生.年 | ||
注:若上级教育收费政策和文件有更新和调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将根据新文件精神另行调整。 |
(四)我校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
1.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约40%,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10000元/学年;二等8000元/学年;三等6000元/学年);
2.国家奖学金:每年40余名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者覆盖面为100%,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为学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swm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3161326,E-mail:yzb@swmu.edu.cn。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石科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院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和工业催化专业拟接收共计10名左右推免生。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石油石化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能够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和名额。
3.申请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以优先考虑)。
5.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7.须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果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
2.个人自述1份。
3.专家推荐信1份(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书一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
6.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自愿提供)。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个人自述》、《专家推荐信》等表格和材料格式由考生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2368155、zhangxm.ripp@***)索取,申请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提交,过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1.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2.我院研招办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网上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四、学制、奖励、待遇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为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时奖励二万元;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奖励一万元。
我院奖助体系完备,不收取学费。课程学习阶段,硕士生奖助学金平均不低于3500元/月,博士生平均不低于6000元/月;论文工作阶段,硕士生奖助学金平均不低于4500元/月,博士生平均不低于8000元/月。优秀在校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及学术成果奖励等多项奖学金。研究生在学院路院本部或昌平基地完成学习和论文工作。研究生宿舍为2-3人间,实行申请住宿制。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课程学习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通过录取资格复查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2368155、010-82368172,张老师
电子邮件zhangxm.ripp@***
八、专业目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6301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100083 研招办电话:(010)82368155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zhangxm.ripp@*** | |||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序号 | 研究方向 | 接收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
化学工程 081701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化学工艺 081702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应用化学 081704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工业催化 081705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石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一、招生计划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简称“石科院”)2023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62名硕士研究生,其中计划接收10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留院录用。
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石科院接收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推免生需来电、来信向研招办索要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参加面试。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申请,申请者须按照教育部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我院复试合格获取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者视为放弃录取。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需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石油石化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石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c.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的考生,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者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须选择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报考点。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院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物理化学。初试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考生考前需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复试分数线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届时另行通知。
六、体格检查
复试时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七、录取
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学制为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奖助体系完备,不收取学费。课程学习阶段,硕士生奖助学金平均不低于3500元/月,博士生平均不低于6000元/月;论文工作阶段,硕士生奖助学金平均不低于4500元/月,博士生平均不低于8000元/月。优秀在校生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以及学术成果奖励等多项奖学金。研究生在学院路院本部或昌平基地完成学习和论文工作。研究生宿舍为2-3人间,实行申请住宿制。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2368155、010-82368172,张老师
电子邮件zhangxm.ripp@***
十二、专业目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63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政编100083 研招办电话:(010)82368155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zhangxm.ripp@*** | |||||
专业代码 | 序号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计划招生人数(含推免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 考试科目 |
化学工程 081701 | 01 02 03 04 | 石油炼制过程工程研究 重油加工技术研究 临氢工艺技术研究 工艺工程技术研究 | 2 1 3 2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62物理化学
|
化学工艺 081702 | 01 02 03 04 05 06 | 催化裂化反应化学与工艺研究 催化重整技术研究 芳烃分离与转化、石油烃类组分分离技术研究 催化新材料新反应新工艺的基础研究 新能源技术研究 C1化学化工及煤化工技术研究 | 5 3 3 6 3 2 | 22 | |
应用化学 081704 | 01 02 03 04 05 | 油品及新材料分析技术研究 润滑油脂及添加剂技术研究 石油化工计算机技术应用研究 燃料和润滑剂标准及技术研究 石油化学剂及环保治理技术研究 | 4 5 3 4 4 | 20 | |
工业催化 081705 | 01 02 | 催化裂化催化剂研究 面向高端需求的新型加氢催化剂与催化材料研究 | 7 5 | 12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
三、招生计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名左右。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2023年我校除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他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欢迎取得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应届定向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的部分专业(具体以研招网报名系统为准),且只接受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网上确认、考试地点均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填写《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中下载)并于报名结束后五日内EMS快递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网上确认。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条件,我校理工农类学科招收该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确切招生人数及生源范围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仅在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说明
1.电子信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部许可证编号为MOE32GBA02DNR20151697N)。
招生计划:30人。
招生学院:自动化学院,学院代码009。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的1、2、3点,学业水平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第4点中的(1)、(2)或(4),同时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须不低于75分。
培养模式:学制3年,培养任务均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雷丁大学教师共同承担。
学位申请: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满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满足雷丁大学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雷丁大学审核批准,可获得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证书。雷丁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可自行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费标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的学费标准为人民币59000元/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若学生到雷丁大学学习部分时间,在雷丁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雷丁大学的要求为准。
2.电子信息(沃特福德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教外函〔2022〕10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联合开设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电子信息专业。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30人。
招生学院:(1)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院代码011;(2)自动化学院,学院代码009。教育部许可证编号MOE32USA02DNR20222290N。
报考条件: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的1、2、3点,学业水平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第4点中的(1)、(2)或(4),同时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分须不低于75分。
培养模式:学制三年,采取“0+3”全日制培养模式,即全部三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展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培养任务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教师共同承担。
学位申请: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满足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获得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满足东南理工大学培养方案要求并通过东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东南理工大学审核批准,可获得东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证书。东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学费标准:人民币56000元/年。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期间的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1200元、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专业代码1351开头的艺术学科(专业学位)唯一指定考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初试地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作弊等所受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4.我校执行国家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我校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具体专业请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本简章公布的有关报考要求,获得所在部门同意后,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确认;
(2)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确认系统要求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本人图像原则须拍摄本人真实图像,不得过度美颜;
(4)考生须慎重填写并牢记本人通信地址(原则上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及移动电话,确保后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能顺利寄送到本人。
(5)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联系我校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不得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3年5月),遗失不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管理类综合能力(199)、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教育学专业基础(311)及法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其中部分科目(科目代码以2、3、4开头,除336艺术基础和244二外法语等)请查询相应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时间及各学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栏,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初试科目包含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报到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学制与奖学金
(一)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以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公布的为准。
(二)学制
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具体参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一览表。
(三)奖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长望”助学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yzb.nuist.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的相关通知均发布在该网站,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3.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且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4.报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考生本人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本人及定向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调取考生个人档案。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联系部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联系电话:025-58731201/58235871
传 真:025-57792648
电子邮箱:yzb@nuist.edu.cn
研招网站:https://yzb.nuist.edu.cn/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电网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23年保定校区计划招生1978名左右(不含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1576名,非全日制40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拟接收推免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但不超全日制招生总规模的50%。我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由学校自主命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2023年计划招收11名,具体招生专业参见《2023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有关详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23年计划招收33名,我校《2023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所列专业均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录取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本简章。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纳办法参见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有关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考。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有关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旬公布。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详见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八、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和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生,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根据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
十二、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亦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资料。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十三、其它
(一)我校各专业的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协议等,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一校区教四楼22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cepu.edu.cn/,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五、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是一个有着70年发展历史的国家级科研机构,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为骨干的多学科、综合性的社会公益型科学研究机构,是国内唯一的以研究新构造运动和现今地质作用为主的国家级研究所,设有我国地震领域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运行中国地震局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研究所以地质、地球物理和空间对地观测等技术为基础,以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国地震局活动构造与火山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地震科学领域开展活动构造学、新构造年代学、构造物理学、大地测量学、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流体地球化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学与工程地震学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解决大陆强震孕育发生的构造环境与中长期预测、大陆强震机理与大陆动力学、火山喷发和灾害预测、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等重要科学问题,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提供科技支撑。
研究所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科技队伍,高级科研人员120余人,活跃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等研究领域。1978年以来,共有7位科学家分别当选中国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8人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5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基金资助;3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4位科学家荣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2014年研究所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成为地震系统首家入选的单位。2020年研究所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2018-2020年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21年荣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研究所具备完善的科学实验体系、科学探测体系、网络科技与模拟计算环境科技支撑条件。目前承担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百余项,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十余项,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地震和地质研究领域享有盛誉。
研究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具有“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2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设有“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这里培养了一大批地球科学精英,做出了一大批享誉海内外的重大科研成果,极大地发展了我国的地质科学。
一级学科“地质学”:主要包括活动构造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与工程地震学、流体地球化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新生代构造、晚第四纪活动构造、火山活动与成灾机理、地震灾害与应急理论和技术、地震区划和工程抗震等。
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主要包括地球动力学与大地构造物理学、地震学、地球电磁学、大地测量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构造变形机制与地震机理、深部构造与孕震环境、现今地壳运动与地球动力学等。
一、培养目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②在高等学校至少进修过4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主干课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科研成果一项(作为参加者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一)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按照我所主页公布的“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办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办理申请和接收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准考、复试等招生阶段将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四)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网报信息填报中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网报信息更需认真准确填报。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使用。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所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
(四)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
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五)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试题每门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为150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业务课二:我所均采用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详见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待初试后由我所另行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再行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所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所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十、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一、招生名额、学制
2023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2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含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硕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十二、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体系和在学期间待遇
(一)学费标准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二)奖助学金体系
我所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科研成果奖等构成。
国家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在防震减灾和地震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科研工作中有高水平文章发表,或重大发现的全日制研究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覆盖比例100%,奖励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从二年级开始,根据研究生前一学年的学业情况、科研成果与综合表现对研究生进行评定,分设A、B、C三个等级: A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B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4000元,C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A、B、C三个等级,覆盖比例100%。
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基础助学金、研究所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等部分构成。
其他奖励:包括研究生优秀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三)在学期间其他待遇
1.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入住研究生公寓,研究生公寓环境舒适,条件优越,设施齐备。
2.符合我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在学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资格审核、专家组考核通过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十三、其它事项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主管单位最新政策为准。
3.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电话邮件咨询报考事宜。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单位代码:854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吴老师 董老师
电话:010-62009079
网址:http://www.eq-igl.ac.cn/
电子邮箱: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