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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章程

北方工业大学概况

一、历史沿革

学校创立于1946年,前身是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5年更为现名,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在7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工业报国、工业兴国、工业强国”精神,投身于新中国从传统工业到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级创新人才和先进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步入新时代,学校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开启全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

二、美丽校园

学校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占地45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学校环境雅致,人文气息浓厚,1986年建立了全国理工科院校第一所艺术馆,1992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家文明校园。学校获评“北京高校十佳美丽校园”,是全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平安校园示范校,连续五次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称号。学校扎实推进智慧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建设,2019年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师生员工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650人,其中本科生12065人、研究生3425人、留学生333人、二学位160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36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43人,其中专任教师965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杰青、万人领军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4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名师8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32人,专任教师博士比例为65.2%,高级职称比例为56.7%。拥有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6个、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

四、人才培养

学校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系。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3个本科专业。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3个,获批国家一流课程1门、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及教材课件(含重点)24门。建有21个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获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9项。近年来,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2项。

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力推进“双创”建设,建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入驻团队93个,先后获评“京西创新创业基地”“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分园”。五年来,本科生年均200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近1/3的毕业生升学深造,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6%左右。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增长,1000名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五、学科特色

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进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层。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2020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获批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电力电子工程学科进入2020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前400名,居北京市属高校首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通过教育部验收,学校整体达到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条件。积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初步形成了涵盖“智能信息”“智能控制”“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的“智能+”的学科特色;打造了“城市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城市综合治理与智慧服务”的“城市治理”应用特色。

六、科学研究

学校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紧扣首都特大城市的运行与治理,发挥技术研发和智库支撑作用,在智能交通、节能环保、风险防控与灾害预警、新型材料、绿色电源等领域形成了领先优势,在经济管理、法律服务、绿色宜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智库作用。拥有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基地,参与建设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建成高精尖创新研究院、储能工程中心、新兴风险研究院等13个校属研发机构。立足区位优势,建成“北方工业大学科技园”。获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80多项。

七、国际交流

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获批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筹建人文交流经世国际学院。已与40个国家(地区)的117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流学习项目80余项,学历留学生规模达到400余人。获批北京高校首家本科中英合作办学机构——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机械制造大学合作成立“现代工程学院”,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国际人才。

八、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入脑入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次接受市委巡视并完成整改任务,校内巡察实现全覆盖。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入选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获批北京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示范点。1项成果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多次获北京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奖,获评北京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在国庆70周年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北京2022冬奥会冬残奥会、扶贫攻坚、对口支援等专项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多项荣誉。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要求具体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指标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17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1130名,其中学术学位预计招生429名,专业学位预计招生701名,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中预计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6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微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41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底)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拟报考我校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85601)、建筑学学科(081300)、建筑学专业(085100)及法学学科(030100)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参见《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http://yjsy.ncut.edu.cn/)。

四、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段工作开始前,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完成学历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上传认证报告。

7.符合“三、报考条件(一)”中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三、报考条件(一)”中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我校作为报考点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主动与相关学院联系进行确认。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需要也可以增设实践环节考核。

8.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网站公布。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及相关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学科(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十、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十三、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四、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学制为2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一般

学科

设计

学科

一般

专业

工商管理硕士

7000

8000

7000

34000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为34000元/年。

(四)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五)住宿情况

我校仅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住宿。

(六)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均为北方工业大学校本部。

十五、其他说明

(一)2023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二)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三)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院、学科(专业)联系方式》,网址: http://yjsy.ncut.edu.cn/。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及所填报信息、联系电话准确、通信地址填写规范(□□省□□市□□区□□街道□□路□□号□□单位)。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北方工业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名称:  北方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  10009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电    话:  010-88803523

传    真:  010-88803523

邮政编码:  100144

电子邮件:  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网址: http://www.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2023年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身体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政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报考我所军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通过政治审查,相关要求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和军队有关要求执行。

(3)军队在职干部(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应当获得学士学位且应具有3年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经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持《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委任制文职人员参照在职军官有关规定执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批,持《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我所研究生办。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具备、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发给准考证。

(4)考生报考时,应事先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所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入学及后续完成学业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应届生限额5人。(软件工程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以军委机关最终下达为准(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报名和信息确认

(1)报考方式:全国统考。

(2)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需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招收硕士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9时至22时,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时至22时。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当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有关要求。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报考点一般应选择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网上确认信息后,考生应及时与我所研究生办联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准考证打印及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写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安排。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五、复试由我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军委机关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笔试、体检、心理测试等。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当提交师级(含)以上训练部门出具的最近一次军事体育考核达标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不予录取;

六、我所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根据实际需要,在学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0.5年;

七、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根据本所现实工作任务的需求,统筹考虑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

八、有关招生其它事宜,请与本所研究生办联系。

九、研究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电话:0510-85155307(地)

      0513-55307(军)

       联系人:陈参谋

   十、招生目录及初试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

 

 

                               招 生 目 录

招生单位代码:91108                              招生单位:战略支援部队第五十六研究所   

学科专业

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35

软件工程

计划招生10人(应届生限额5人)具体以军委机关下达通知为准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1、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限现役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干部(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       联系人:陈谈俊雄     电话:(0510)85155307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科研产业单位,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海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

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聚焦国际领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助力实现能源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电力行业领军企业。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是第二批国家创新型企业,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现有资产总额超700亿元,员工16000余人,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拥有国家级专家49名,省部级和国网公司专家314名,硕博生5000余人,在南京、北京等20多个地区建有研发和产业基地,产品和服务覆盖全国各地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个“智能电网保护与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3个国家能源局实验室、3个国家电网重点实验室等43个实验室。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坚持自主创新,在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成果,特别是特高压输电、柔性输电、大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电网调度、继电保护等领域自主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先后承担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技项目135项;累获国家科技奖励86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047项,主导编制国际标准25项。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四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学习就业条件优越。一是导师阵容强。现有院士2名,博导20名,硕士导师205名,均为各专业学术带头人或产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师生比达6:1。在学期间,导师团队将给予全程悉心教导,工作后,仍将得到来自导师的职业规划指导。二是培养模式优。学习年限2.5年,第一学年在东南大学或武汉大学学习基础理论课,夯实专业基础。从第二学年开始回院实践,在导师团队指导下开展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研究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强。三是科研平台高。拥有1个“智能电网保护与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3个国家能源局实验室、3个国家电网重点实验室等43个实验室,读研期间有大量参加电力行业、电网公司等实际工程项目的机会,科研环境良好,科研训练扎实。四是奖助体系全。建有完善的奖助激励体系,读研期间设有助学金补贴,实习期间享有实习津贴,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习优秀奖、优秀毕业生奖、学习质量考核奖、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读研待遇优厚。五是就业前景好。我院研究生招生类别一般为定向培养,入学签订相关协议,毕业经考核后优先到集团工作。因较早熟悉工作环境和深度参与科研项目,毕业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大多发展较快,培养质量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其中薛禹胜院士、沈国荣院士分别为我院第一届和第二届毕业研究生,迄今培养的42届毕业生绝大部分走上电力企业科研、技术、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岗位或发挥骨干作用。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还须为理工科专业。欢迎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等专业的考生报考我院。

四、招生规模与学制

我院2023年计划总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30人左右(含推免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培养类型一般为定向培养。

 

五、招生专业目录

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研究方向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专业课

备注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全日制

(学术型)

0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801电路

 

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综合 (70%电力系统分析与运行含稳态和动态、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1.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欢迎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等专业考生报考。

02计算机应用技术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计算机综合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全日制

(学术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801电路

高电压技术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全日制

(学术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电力电子自动化专业综合(70%电力电子技术、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全日制

(学术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综合 (70%电力系统分析与运行含稳态和动态、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六、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我院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

我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与科目

初试方式为笔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由教育部统一命题,801电路为自命题科目。

我院初试的自命题科目参考书为:

801电路:《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准考证,按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八、复试与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中,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与既往成绩表现,也重视个人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后将组织考生体检工作。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定向考生录取时需与我院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九、奖助体系

我院奖助体系健全,读研期间设有助学金补贴,实习期间享有实习津贴,此外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习优秀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学位论文奖、学习质量考核奖、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等系列奖学金,读研待遇优厚,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3

联系部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邮编211106);

联系人:陈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25-81093006、81093007;传真:025-81093013

电子信箱:gwdkyyzb@***


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医学院(Chengdu Medical College)办学校址: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培养校址);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毗邻新都校区。

第三条2023年本校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食品加工与安全、生物与医药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培养。研究生毕业时,应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本校第一附属医院,以及成都医学院临床专硕研究生协同(联合)培养基地进行。

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食品加工与安全、生物与医药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校内导师与校外合作导师的双导师制。研究生就读期间,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在协同(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和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培养。

第四条 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本校相关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证书院校名称成都医学院,签章为成都医学院。

第五条 本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选拔优秀考生。

第六条 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本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研究生招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电话028-62739076。

学校将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者,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解释招生政策、申请招生计划,制发招生章程。组织培养学院进行招生宣传,建立畅通的招生咨询渠道。组织研究生招生学院,按程序进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负责按程序、质量标准和招生原则进行研究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报研招办备案),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研究生复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指导教师5人以上组成)。复试小组在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政策

第九条 2023年本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7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接收“推免计划”28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条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并与本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本校。

第十一条 学习地址。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学位课程、毕业等阶段在本校新都校区完成。临床专硕研究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毕业学位论文,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食品加工与安全、生物与医药和公共管理专硕研究生的实践培养(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商定完成地点),均在本校专硕协同(联合)基地完成。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本校新都校区完成培养为主。

第十二条 奖助、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等。现行政策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左右的比例奖励(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项。本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根据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学位类别

专业

收费标准

(元/年.生)

学术学位

医学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

80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7200

专业学位

医学类硕士

(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

10000

应用心理

12000

生物与医药

10000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

8000

公共管理

12000

住宿费等其他收费项目以当年本校公示收费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不需要加试。

我校仅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1.基础医学专业招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100104病理与病理生理学01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发病机制,仅限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不接收专升本考生)。

2.临床学硕招收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仅接受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临床专硕招收临床医学(含各方向)专业并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仅接受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前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专硕的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

3.药学专硕招收药学类、中药学类、化学类、制药工程、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临床药学方向仅限于本(专)科阶段为临床药学、药学或药物制剂专业的考生。

4.医学技术专业招收医学类、工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药等)、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等)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5.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招收工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等)、生物科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6.护理专硕招收护理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要求复试前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7.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专硕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8.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9.生物与医药专硕招收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药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等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10.公共管理专硕招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五章 报考流程

第十五条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登陆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如实在网上报名。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3年我校药学(04方向)、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和生物与医药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专业(方向)详见《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本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七条 报考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2年10月21日前向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邮箱:cdyxyyzb@126.com),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在线验证报告提交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dyxyyzb@126.com)。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八条 初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九条 复试。本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及程序,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mc.edu.cn)另行通知。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提交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等,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二十一条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确认。本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本校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及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拟录取结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第八章 报到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按本校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完整信息,通过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纸质印刷品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任何节选内容不视为本章程。

第二十六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联系人:黄老师 咨询电话:028-62739178

邮 箱:cdyxyyzb@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423室)

邮 编:610500

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mc.edu.cn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呼伦贝尔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晋升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确定为自治区首批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同年入选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百所高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位于中国最美草原、中国最佳民族风情魅力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学校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是一所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  

教育硕士(专业代码为0451)

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4)

(二)招生人数

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名额、考试科目等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学业水平要求:

1.报考教育硕士(0451)的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学业要求: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至少5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旅游管理硕士(1254)的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联系我校研究生处,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因考生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所填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和家庭电话,手机必须确保在入学前不更改号码。

(六)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再另寄复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宜请到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

(二)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学制3年。

七、学费、奖助政策及住宿

(一)学费

教育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

旅游管理硕士每生每年12000元。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不重复享受。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优秀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获得研究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校内奖学金。

(4)研究生校内奖学金

未获得以上三种奖学金者,且无违反校规校纪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在国家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可申请校内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

(三)住宿

学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住宿费由学生自理。

(四)研究生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

我校将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若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予以公布。

九、招生咨询

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通知公告,知悉招考信息。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学院,咨询方式参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方式》(附件2)。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hlbec.edu.cn/

咨询电话(传真):0470-3103171    

联系人:张老师  陈老师

E-mail:yjszsb@hlbec.edu.cn

学校代码:10819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中路26号  邮编:021008

办公地点:呼伦贝尔学院逸夫楼411室

 

 

附件1: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附件2: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联系方式


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浙江警察学院(学校代码:11483)是浙江省唯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本科高校,承担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等职责,是全省公安新增警力的主渠道、在职民警培训的主阵地、公安理论研究的主平台。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取得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资格。

学校建有滨江和临安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齐全。学科专业建设富有特色,拥有公安学、公安技术、网络空间安全3个省级一流建设学科(B类),开设8个本科专业和智慧警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2个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等4个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4个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公安实践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49人,正副教授140人,博士学位9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5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11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8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7人,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4人。

学校建有“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大数据与网络安全研究院、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公安信息化应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警务技能战术研发中心、浙江省毒品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浙江新时代公共安全治理研究中心等高层次科研平台和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大数据警务与公共安全治理团队,在助推全省数字化改革、省域治理现代化和现代警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学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点下设智慧警务、“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两个研究方向,依托浙江“枫桥经验”起源地、数字经济领先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充分吸收数字化改革、“公安大脑”建设、基层治理创新等实践经验,重点开展智慧警务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着力培养既懂理论又懂实战的高层次应用型警务专业人才,为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二)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1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

(四)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六)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时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七)报考智慧警务研究方向的,一般应具有理工科学历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

1.招生专业:警务(专业代码:035300)

2.研究方向:(1)智慧警务;(2)“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

(二)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警务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为考生工作单位。考生被录取后,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和我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工作关系、个人档案、户口、医疗保险、组织关系等都在原单位保留,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工作部核验。

(6)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7)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报考资格审查

(一)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详细了解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

(二)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人民警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和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警务硕士专业基础的考试内容为刑法学(75分)和刑事诉讼法学(75分);警务硕士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为公安学基础(75分)和公文写作(75分)。考试大纲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jjcxy.cn/zsxxw)下载。

3.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01)

12月24日下午 英语二(204)

12月25日上午 警务硕士专业基础(332)

12月25日下午 警务硕士专业综合(438)

4.初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我校复试分数线以当年教育部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20%,则全部进入复试。

2.资格审查: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填写《2023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交我校。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攻读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就读意见。

3.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及内容等具体事项,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4.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调剂

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初试分数和我校招生计划的落实情况,可选择调剂到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与考生所在单位和我校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委托培养协议书)。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具体时间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上的通知。

九、复查

研究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制、学习形式及证书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学习地点在我校滨江校区。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到校集中授课6周左右,其余时间安排实践教学、撰写毕业论文。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限,最长不超过1年。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注明全日制);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

(一)有关费用

1.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2.教材费、住宿费、生活用品费等按我校规定收取。

(二)日常管理

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自带),实行警务化管理。

(三)奖助政策

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或开展辅导培训。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六)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监督,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邮编:310053

电话:0571-87787179;0571-87787029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jjcxy.cn/zsxxw

微信公众号: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招收推免生简章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招收推免生简章

 

为做好2023年“推免生”(全称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招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一)直博生。我校拟招收直博生2-3人,具体安排详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招收直博生简章》(另行发布)。

(二)硕士研究生。我校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收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学生。我校2023年拟招收转段学生约6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医院专业代码为1057的学科均可招收,具体招收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收对象

(一)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免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已取得转段资格的我校中医学“5+3”一体化学生。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3.身心健康,符合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4.符合《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名条件”要求。

四、招收专业

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申请程序与办法

1.9月28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2.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研究生学院与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流程包括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等环节。

4.通过面试、拟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待录取通知作废。

六、咨询及申诉电话

咨询电话:0311-89926535

申诉电话:0311-89926813

监督电话:0311-89926053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招收直博生简章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招收直博生简章

 

“直接攻博”是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多元录取机制,适应“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直博生2-3人,占用学校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总计划。拟招收人数将根据直博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录取人数以2023年拟录取直博生公示名单为准。

二、接收对象

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免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习形式和录取类别

直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基本学制5年。

四、学籍注册

直博生录取后按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适用于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五、招生专业

序号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导师

计划招收直博生人数

1

1005
 
中医学
 学术学位

100505
 
中医诊断学

01月经病寒证生物学基础及中药干预研究

成秀梅

1

2

1006
 
中西医结合
 学术学位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01中医药抗肿瘤免疫调控机制

石新丽

1

3

1057b
 
中医
 专业学位

105702
 
中医外科学

01中医药防治大肠肛门疾病及盆底康复研究

高记华

1

说明:报考“105702中医外科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中医学类专业之一。

六、招生导师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直属单位博士生导师可招收直博生。

1.基本条件符合我校当年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要求。

2.出生日期在1963年7月1日以后。

3.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课题且结题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包括新获批的2023年启动的国家级课题。不含延期结题项目。

(二)录取学术学位直博生的导师已占用2023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名额,原则上本年度不再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突出的科研能力与发展潜质,有严谨的科学作风,不懈追求真理,百折不挠,有毅力有恒心。

(四)英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新TOEFL成绩≥90分。

3.新GRE成绩≥305分。

4.雅思成绩(A类)≥6.0 分。

(五)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如2023年8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

考生于9月28日-10月20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在招生类别中选择“直博生”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附件1),其中一名为正高级职称专家,另一名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2.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3.发明专利、论文(文章)、竞赛获奖证书等可体现学生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并设置目录,发至指定邮箱。

(二)材料审核

学校按照申请条件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复试阶段。

(三)复试

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由考生报考学科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实施,相近学科可组织联合复试。

1.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由5名以上(含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至少需有2名博士生导师,含所报考的导师)组成。设秘书1人(需单独设立),负责全程记录复试过程。

2.形式及内容。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线上或线下)。考查学生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查学生一贯学业和专业实践表现,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成绩评定。专家组每位成员按百分制分别给申请人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申请人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具备录取资格。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拟录取

在报考同一位导师的申请人中,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我校拟录取为直博生的考生,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收到“待录取通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拟录取直博生名单在研究生学院主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优惠政策

(一)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助学金1.3万元/年。

(二)学校为直博生设立“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资金。

(三)录取为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直博生,可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9926535    联系人:蔡乐

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hebcm.edu.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邮编:050091

十一、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拟录取后需将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邮寄至研究生学院。

(二)考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考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五)学校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学院接受反映举报。监督电话:研究生学院0311-8992681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89926053。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2:河北中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招收直博生简章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招收直博生简章

 

“直接攻博”是指符合条件的招生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校博士研究生多元录取机制,适应“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直博生2-3人,占用学校2023年度博士生招生总计划。拟招收人数将根据直博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录取人数以2023年拟录取直博生公示名单为准。

二、接收对象

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免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习形式和录取类别

直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基本学制5年。

四、学籍注册

直博生录取后按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适用于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五、招生专业

序号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导师

计划招收直博生人数

1

1005
 
中医学
 学术学位

100505
 
中医诊断学

01月经病寒证生物学基础及中药干预研究

成秀梅

1

2

1006
 
中西医结合
 学术学位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01中医药抗肿瘤免疫调控机制

石新丽

1

3

1057b
 
中医
 专业学位

105702
 
中医外科学

01中医药防治大肠肛门疾病及盆底康复研究

高记华

1

说明:报考“105702中医外科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须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中医学类专业之一。

六、招生导师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直属单位博士生导师可招收直博生。

1.基本条件符合我校当年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要求。

2.出生日期在1963年7月1日以后。

3.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课题且结题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包括新获批的2023年启动的国家级课题。不含延期结题项目。

(二)录取学术学位直博生的导师已占用2023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名额,原则上本年度不再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七、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对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突出的科研能力与发展潜质,有严谨的科学作风,不懈追求真理,百折不挠,有毅力有恒心。

(四)英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新TOEFL成绩≥90分。

3.新GRE成绩≥305分。

4.雅思成绩(A类)≥6.0 分。

(五)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如2023年8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交

考生于9月28日-10月20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在招生类别中选择“直博生”进行报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书(附件1),其中一名为正高级职称专家,另一名为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

2.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3.发明专利、论文(文章)、竞赛获奖证书等可体现学生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

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电子版,并设置目录,发至指定邮箱。

(二)材料审核

学校按照申请条件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复试阶段。

(三)复试

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由考生报考学科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实施,相近学科可组织联合复试。

1.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由5名以上(含5名)相同或相近专业正高职称专家(至少需有2名博士生导师,含所报考的导师)组成。设秘书1人(需单独设立),负责全程记录复试过程。

2.形式及内容。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线上或线下)。考查学生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深入考查学生一贯学业和专业实践表现,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成绩评定。专家组每位成员按百分制分别给申请人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申请人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具备录取资格。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拟录取

在报考同一位导师的申请人中,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我校拟录取为直博生的考生,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收到“待录取通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拟录取直博生名单在研究生学院主页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优惠政策

(一)在学制年限内享受国家助学金1.3万元/年。

(二)学校为直博生设立“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资金。

(三)录取为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直博生,可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311—89926535    联系人:蔡乐

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hebcm.edu.cn/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

邮编:050091

十一、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拟录取后需将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邮寄至研究生学院。

(二)考生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考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本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五)学校纪检监察室及研究生学院接受反映举报。监督电话:研究生学院0311-89926813;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311-89926053。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2:河北中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招收推免生简章

河北中医学院

2023年招收推免生简章

 

为做好2023年“推免生”(全称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招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一)直博生。我校拟招收直博生2-3人,具体安排详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招收直博生简章》(另行发布)。

(二)硕士研究生。我校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收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学生。我校2023年拟招收转段学生约60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医院专业代码为1057的学科均可招收,具体招收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收对象

(一)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免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已取得转段资格的我校中医学“5+3”一体化学生。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

3.身心健康,符合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4.符合《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名条件”要求。

四、招收专业

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申请程序与办法

1.9月28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2.研究生学院根据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研究生学院与相关二级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流程包括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等环节。

4.通过面试、拟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待录取通知作废。

六、咨询及申诉电话

咨询电话:0311-89926535

申诉电话:0311-89926813

监督电话:0311-8992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