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下3个业务条件:①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2篇或1篇SCI/EI收录论文;②近两年内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前2位);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3个业务条件者,方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6、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要求,若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第4(3)条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6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其他要求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生学科专业 、学制及人数
2023年我校共有71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707人,学制3年,其中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二级学科)名称前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区别。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与确认
1、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注意事项:①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考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准确无误;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考生联系方式在2023年7日30日前保持不变,以免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2、网上确认阶段:考生按照报考点下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填各类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中西医结合、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学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其中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智能与生物计算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和数据结构,其中数据结构满分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公共管理初试科目为两门:英语(二)和管理类综合能力。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1英语(一)(满分1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302数学(二)(满分15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以上科目考试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学校自主命题科目为:308 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咨询心理学;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中药分析、中药药理学;352 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包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698联考中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699联考西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702 药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708智能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C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709口腔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修复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固定修复工艺、口腔活动修复工艺、口腔修复工艺学;710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801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808 数据结构(满分150分)。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初试时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3)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五、调剂
1、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学科专业参加复试。
2、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学位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12000元/年,非全日制1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年。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4000元/年。入学后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2万元/年。
(4)校长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1万元/年。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困难补助,为帮助特殊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给予一定困难补助金。
八、注意事项
1、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学科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成绩按照规定时间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bzmc.edu.cn/;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bzmc.edu.cn/;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1、录取类型说明:
(1)非定向:档案将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档案不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定向就业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二种录取类别均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0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网址: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网址:http://www.bzmc.edu.cn
E-mail:yjszsk@126.com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电话:0535-6913252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滨医研究生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备以下3个业务条件:①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A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2篇或1篇SCI/EI收录论文;②近两年内承担省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前2位);③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成绩在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上述第(3)条规定的3个业务条件者,方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2**)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6、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要求,若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7、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第4(3)条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同时符合上述第1至6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其他要求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招生学科专业 、学制及人数
2023年我校共有71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707人,学制3年,其中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二级学科)名称前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区别。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公共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与确认
1、网上报名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填报(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注意事项:①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选择是否正确;②如“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或“报考方式”或“报考点”出错,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准确无误;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考生联系方式在2023年7日30日前保持不变,以免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信息将无法修改。
2、网上确认阶段:考生按照报考点下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及确认者,报考无效。
3、所填各类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应用心理、中西医结合、口腔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初试科目为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其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学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生物与医药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其中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生物智能与生物计算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和数据结构,其中数据结构满分150分,考试时间全部为3小时。公共管理初试科目为两门:英语(二)和管理类综合能力。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1英语(一)(满分1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302数学(二)(满分15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以上科目考试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大纲”为准。
学校自主命题科目为:308 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咨询心理学;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中药分析、中药药理学;352 口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包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698联考中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699联考西医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702 药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708智能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C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709口腔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修复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固定修复工艺、口腔活动修复工艺、口腔修复工艺学;710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801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808 数据结构(满分150分)。学校自主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初试时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3)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五、调剂
1、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学科专业参加复试。
2、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及奖学金
1、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学位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12000元/年,非全日制18000元/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年。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4000元/年。入学后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2万元/年。
(4)校长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每生1万元/年。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困难补助,为帮助特殊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给予一定困难补助金。
八、注意事项
1、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学科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初试时间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成绩按照规定时间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3)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3、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bzmc.edu.cn/; 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bzmc.edu.cn/;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bzmc.edu.cn/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
1、录取类型说明:
(1)非定向:档案将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档案不转入滨州医学院,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定向就业单位及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二种录取类别均需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0
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网址: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zs.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bzmc.edu.cn
滨州医学院网址:http://www.bzmc.edu.cn
E-mail:yjszsk@126.com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电话:0535-6913252
联系人:胡老师 刘老师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滨医研究生
上海材料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上海材料研究所简介
上海材料研究所源于1946年成立的“材料性能试验室”。上世纪末,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下,我所发展成为上海市新材料高科技企业、上海市工程材料技术骨干研发机构和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机构。我所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在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工程陶瓷材料、功能陶瓷材料、消能减振技术、增材制造技术等领域,开发了大量的工程新材料及应用关键技术,为产业竞争力提升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我所着力发展工程材料创新开发支撑体系,建立了以材料组成和性能检测、无损检测、质量评定和失效分析为依托的材料技术服务平台和服务链,检测资质的权威性、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等均居全国前列。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我所。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缝试验和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减振材料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均设在我所。我所还编辑出版了《机械工程材料》、《理化检验-化学分册》、《理化检验-物理分册》、《无损检测》、《腐蚀与防护》、《电力与能源》等多个专业技术刊物。
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上海材料研究所)设立“精密计量测试技术及仪器”二级学科硕士点,后更名为“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1982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上海材料研究所)成立“金属材料和热处理”二级学科硕士点,1999年更名为“材料学”。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其他所一起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点,在上海材料研究所设立“材料学”二级学科硕士点。目前我所进行研究生教育已四十多年,形成一支三十余人的师资队伍,其中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导师三十人。
二、招生计划
上海材料研究所2023年招收学术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5人。
三、培养方向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共计2人):
01相控阵超声技术(1人)
02声学超构材料(1人)
080502 材料学(共计3人):
01铁基阻尼材料(1人)
02功能陶瓷材料(1人)
03增材制造技术(1人)
四、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五、学制
3年
六、授课安排
在上海材料研究所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在复旦大学上基础课程。
七、学费标准
每年学费为8000元。
八、助研金情况
入学后至毕业:1500元/月。
九、奖学金情况
设立有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称号评选。
研二、三年级年底奖学金:一等奖3500元,二等奖2500元。
十、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十一、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上海材料研究所报名。
十二、初试
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802材料力学(自命题);
“080502材料学”专业: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2数学二、801材料科学基础(自命题)。
自命题考试参考书目: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材料力学》,殷雅俊,范钦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0502材料学”专业:《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戎咏华编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十三、复试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所、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均满足A区国家统考分数线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2. 申请调剂我所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A区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视为相同。调剂工作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
3. 复试人数比例为1:2~1:4,人数约为10~20人。复试名单由我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并在我所网站上公布。
4. 复试方式为线上面试,考生端为双机位,复试软件为腾讯会议系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发送第二代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考研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等详细材料;如为应届生,应当提供本科学校已完成注册的学生证;如为往届生,应当额外提供本科学校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要时需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发现材料无法提供、与本人情况不符或无法校验的,取消复试资格。
5. 若疫情形势允许,则采用现场复试,地点在我所本部(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号)。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包含以下内容。
1. 专业知识情况,满分20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的专业知识回答情况。
2. 科研与创新情况,满分45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在校(在职)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情况,比如文章发表、专利申请、科研实践、项目经验等。
3. 综合素养情况,满分20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对本专业的了解程度、未来发展规划、对本单位了解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素养体现。
4. 英语表达情况,满分15分。
评分依据为考生用英语表达的熟练度和准确性。
(三)录取方法
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和“080502材料学”两个专业分别排列名次,按计划招生名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拟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并体检,如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或体检不通过,则按专业名次依次递补,直至达到招生名额。拟录取名单在我所官方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21-65553912
电子邮箱:jinjingjing2014@163.com
网址:http://www.srim.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号
邮编:200437
十五、申诉渠道
联系人:马老师
申诉电话:021-65544873
电子邮箱:jjjc@srim.com.cn
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我校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和审计初试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及英语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
五、复试和调剂
1、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
2、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培养要求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及时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学制
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
九、学费及奖助
1、学费:学费按照河南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0.8万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1-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 学制(年) | 学年学费(万元) |
金融 | 2.5 | 0.8 |
应用统计 | 2.5 | 0.8 |
审计 | 2.5 | 0.8 |
法律硕士(法学) | 3 | 0.8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 | 0.8 |
社会工作 | 2 | 0.8 |
翻译 | 2 | 0.8 |
新闻与传播 | 2 | 0.8 |
电子信息 | 3 | 0.8 |
机械 | 3 | 0.8 |
材料与化工 | 3 | 0.8 |
能源动力 | 3 | 0.8 |
土木水利 | 3 | 0.8 |
交通运输 | 3 | 0.8 |
工商管理 | 2 | 1.5 |
会计 | 2.5 | 0.8 |
工程管理 | 2 | 1.2 |
艺术 | 3 | 0.8 |
2、奖助
2-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 标准 | 奖励比例 |
1 | 2万元/生/年 | 按照当年国家下达的名额执行 |
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获奖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0% | 12000元/生/年 | 获奖者须参加研究生助课工作 |
二等奖 | 20% | 8000元/生/年 | |||
三等奖 | 10% | 4000元/生/年 | |||
2 |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 | 60% | 4000元/生/年 |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河南省下达的实际名额和相关要求执行。 |
2-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奖
序号 | 比赛层次 | 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 |
1 | 国家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12000元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9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 ||
省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6000元 |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4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团队2000元 |
2-4硕士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奖
序号 | 比赛层次 | 获奖等级 | 奖励标准 |
1 | 省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6000元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40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2000元 | ||
校级 | 一等奖 | 奖励学生600元 | |
二等奖 | 奖励学生400元 | ||
三等奖 | 奖励学生200元 |
2-5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托福成绩≥110或雅思成绩≥7.5 | 报销全额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5000元 | 其他语种参照以上标准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英语外语水平要求执行 |
2 | 托福成绩≥100或雅思成绩≥7.0 | 报销8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4000元 | |
3 | 托福≥95或 雅思≥6.5 | 报销6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3000元 | |
4 | 托福≥80或 雅思≥6 | 报销40%考试报名费,另奖励人民币2000元 | |
5 | 大学英语六级 成绩≥600分 | 奖励人民币1000元 |
2-6荣誉称号奖
序号 | 奖项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1 | 三好学生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 600元/人 |
2 | 优秀学生干部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 600元/人 |
3 | 优秀毕业生 | 原则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 600元/人 |
4 | 先进班集体 | 原则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 1000元/班 |
2-7研究生国际化教育专项奖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国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 | 奖励标准和办法,按照项目协议、学校当年政策和招生简章执行。 | |
2 | 国(境)外修读双学位项目奖学金 | ||
3 | 短期对外交流项目奖学金 | 学费的30%-50% | 详见《中原工学院短期对外交流学生选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项目优先资助 |
4 | 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 | 考试报名费用减免1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奖励 | 参加六级、雅思、托福等国际语言水平考试并达到一定成绩,详见《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国际语言水平奖学金实施细则》 |
2-8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 奖项 | 奖励标准 | 备注 |
1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按相关规定发放 |
2-9中原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序号 | 类别 | 岗位津贴标准 |
1 | 助教 | 聘用学院确定并支付 |
2 | 助研 | 聘用教师确定,从教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 |
3 | 助管 | 600元/月/人,每年发放10个月 |
4 | 兼职辅导员 | 1200元/月/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每年发放月数 |
2-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序号 | 等级 | 奖励标准 | 比例 |
1 | 省级 | 奖励论文作者6000元 | —— |
校级 | 奖励论文作者2000元 | 不超过当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数量的10% |
2-11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 资助标准 | 资助对象 | 备注 |
1 | 1000元及以下 |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突发意外的研究生。 | 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 |
2 | 1000元以上 | 报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
2-12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 标准 | 备注 |
1 |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
以上奖助面向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含定向就业考生),国家、河南省和学校奖助办法若发生变化,按最新规定执行。
十、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zut.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3、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增减动态调整。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1191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淮河路1号
联系电话:0371-62506093 67698801
传真:0371-62506093 电子邮箱: yjsc@zut.edu.cn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学院代码 | 招生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01 | 李老师 | 0371-62506783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002 | 张老师 | 0371-69975756 |
理学院 | 003 | 张老师 | 0371-62506927 |
机电学院 | 004 | 乔老师 | 0371-62506827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005 | 秦老师 | 0371-62506861 |
电子信息学院 | 006 | 朱老师 | 0371-69975752 |
计算机学院 | 007 | 杨老师 | 0371-62506609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008 | 蔡老师 | 0371-62506813 |
建筑工程学院 | 009 | 赵老师 | 0371-62506870 |
纺织学院 | 010 | 郭老师 | 0371-62506972 |
艺术设计学院 | 011 | 王老师 | 0371-62506887 |
服装学院 | 012 | 罗老师 | 0371-62506141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13 | 李老师 | 0371-62506180 |
外国语学院 | 014 | 吕老师 | 0371-62506173 |
经济管理学院 | 015 | 黄老师 | 0371-69975776 |
(MBA) | (MBA) | ||
前沿信息技术研究院 | 016 | 刘老师 | 0371-62506781 |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 | 017 | 喻老师 | 13633719793 |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以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为特色优势,工、管、艺、理、文、经、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服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21个教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997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615人,博士学位教师61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3人、河南省教学名师14人、河南省优秀教师10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12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7个。
学校拥有“智能与航空信息技术”和“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2个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涵盖7个一级学科。拥有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8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和2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二级学科。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2018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聚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2016年5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有1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积极探索“以赛促学,以赛促能”的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2017-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学校位列河南省第6名;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位列河南省第4名。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网络舆情监测与智能分析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功能盐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计算智能研究与应用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多模式图像处理与智能分析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52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获批首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多次获评“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十强十快高校”。近十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13项,其中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9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1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防重大专项子课题等11项,省部级项目93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91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675篇,出版著作1053部,获授权发明专利1168件。工程学首次进入ESI世界前1%。2019、2020、2021年,连续3年入校科研经费均超过1亿元。
学校先后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61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是河南最早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自2002年开始,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项目,与德国埃森经济应用技术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签署联合培养硕士项目,与曼彻斯特大学等国外著名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设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在泰国格乐大学设立海外分校——中原工学院轩辕学院。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联合成立了“中爱软件工程联合研究院”。国际合作走上了“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发展的新道路。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是首届河南省高校交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先后荣获“河南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先进集体”和“河南省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先进单位”。
多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被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授予全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建设单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提出了“实现更名大学、获得博士授权、建成高水平工科大学”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成国内先进,电子信息类学科特色鲜明的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
序号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1 | 0101 | 哲学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010102 | 中国哲学 | ||
3 | 010103 | 外国哲学 | ||
4 | 010104 | 逻辑学 | ||
5 | 010105 | 伦理学 | ||
6 | 010106 | 美学 | ||
7 | 010107 | 宗教学 | ||
8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
9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10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
11 | 020203 | 财政学 | ||
12 | 020204 | 金融学 | ||
13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
14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
15 | 020207 | 劳动经济学 | ||
16 | 020208 | 统计学 | ||
17 | 020209 | 数量经济学 | ||
18 | 020210 | 国防经济 | ||
19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0 | 030502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
21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22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
23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24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
25 | 0802 | 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26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
27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28 | 080204 | 车辆工程 | ||
29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30 | 080502 | 材料学 | ||
31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32 | 0805Z1 | 低维量子材料物理 | ||
33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34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
35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36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37 | 081103 | 系统工程 | ||
38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39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
40 | 0811Z1 |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 ||
41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42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
43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44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1 | 岩土工程 |
45 | 081402 | 结构工程 | ||
46 | 081403 | 市政工程 | ||
47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
48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49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
50 | 0814Z1 |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 ||
51 | 082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082101 | 纺织工程 |
52 | 082102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
53 | 082103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
54 | 082104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
55 | 0839 | 网络空间安全 | * | * |
56 | 1202 | 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57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58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59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60 | 1202Z1 | 知识产权管理 | ||
61 | 1305 | 设计学 | * | * |
62 | 1305Z1 |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 ||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类别名称 | ||||
1 | 0251 | 金融 | * | * |
2 | 0252 | 应用统计 | * | * |
3 | 0257 | 审计 | * | * |
4 | 0351 | 法律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5 | 0352 | 社会工作 | * | * |
6 | 0551 | 翻译 | 055101 | 英语笔译 |
7 | 0552 | 新闻与传播 | * | * |
8 | 0854 | 电子信息 | ||
9 | 0855 | 机械 | ||
10 | 0856 | 材料与化工 | ||
11 | 0858 | 能源动力 | ||
12 | 0859 | 土木水利 | ||
13 | 0861 | 交通运输 | ||
14 | 1251 | 工商管理 | * | * |
15 | 1253 | 会计 | * | * |
16 | 1256 | 工程管理 | 125601 | 工程管理 |
17 | 1351 | 艺术 | 135108 | 艺术设计 |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申请人为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二、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2023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招生学院通知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和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1)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考生在通过复试后按要求进行体检,并进行政审工作。
4.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院汇总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拟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学费与奖助办法
1.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 |
一般 学科 | 设计 学科 | |
7000 | 8000 | 7000 |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四、其他事项
1.监督与申诉渠道: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举报电子信箱:jiwei@ncut.edu.cn;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2673;受理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2.《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硕士生学科(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y.ncut.edu.cn/)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联系方式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10-88803523,邮箱: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咨询电话网址:http://yjsy.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章程
北方工业大学概况
一、历史沿革
学校创立于1946年,前身是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5年更为现名,1998年划转北京市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在7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工业报国、工业兴国、工业强国”精神,投身于新中国从传统工业到现代工业的发展历程,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培养高级创新人才和先进技术研发的中坚力量。步入新时代,学校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开启全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新征程。
二、美丽校园
学校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占地45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学校环境雅致,人文气息浓厚,1986年建立了全国理工科院校第一所艺术馆,1992年被评为北京市首家文明校园。学校获评“北京高校十佳美丽校园”,是全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平安校园示范校,连续五次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称号。学校扎实推进智慧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建设,2019年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三、师生员工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650人,其中本科生12065人、研究生3425人、留学生333人、二学位160人,另有继续教育学生36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243人,其中专任教师965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杰青、万人领军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4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名师81人。现有博士生导师32人,专任教师博士比例为65.2%,高级职称比例为56.7%。拥有市级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6个、优秀本科育人团队3个。
四、人才培养
学校建立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从全日制到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的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体系。建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53个本科专业。学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2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3个,获批国家一流课程1门、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及教材课件(含重点)24门。建有21个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获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2项,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9项。近年来,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2项。
学校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和北京市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6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力推进“双创”建设,建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入驻团队93个,先后获评“京西创新创业基地”“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分园”。五年来,本科生年均200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近1/3的毕业生升学深造,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6%左右。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增长,1000名研究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
五、学科特色
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进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层。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2020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获批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电力电子工程学科进入2020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前400名,居北京市属高校首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通过教育部验收,学校整体达到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条件。积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初步形成了涵盖“智能信息”“智能控制”“智能制造”“智能建造”的“智能+”的学科特色;打造了“城市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城市综合治理与智慧服务”的“城市治理”应用特色。
六、科学研究
学校紧密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紧扣首都特大城市的运行与治理,发挥技术研发和智库支撑作用,在智能交通、节能环保、风险防控与灾害预警、新型材料、绿色电源等领域形成了领先优势,在经济管理、法律服务、绿色宜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智库作用。拥有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基地,参与建设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建成高精尖创新研究院、储能工程中心、新兴风险研究院等13个校属研发机构。立足区位优势,建成“北方工业大学科技园”。获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80多项。
七、国际交流
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获批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获批筹建人文交流经世国际学院。已与40个国家(地区)的117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交流学习项目80余项,学历留学生规模达到400余人。获批北京高校首家本科中英合作办学机构——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机械制造大学合作成立“现代工程学院”,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国际人才。
八、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入脑入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次接受市委巡视并完成整改任务,校内巡察实现全覆盖。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入选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重点项目,获批北京高校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示范点。1项成果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多次获北京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奖,获评北京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在国庆70周年系列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北京2022冬奥会冬残奥会、扶贫攻坚、对口支援等专项重点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多项荣誉。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
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要求具体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指标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17个硕士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1130名,其中学术学位预计招生429名,专业学位预计招生701名,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中预计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6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各学科(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进行微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预计招生41名。以上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底)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拟报考我校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85601)、建筑学学科(081300)、建筑学专业(085100)及法学学科(030100)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进行报名(参见《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http://yjsy.ncut.edu.cn/)。
四、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与拟报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段工作开始前,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完成学历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上传认证报告。
7.符合“三、报考条件(一)”中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三、报考条件(一)”中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我校作为报考点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
1.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北方工业大学校园网研究生院主页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六)复试
1.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应在复试阶段主动与相关学院联系进行确认。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7.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三部分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需要也可以增设实践环节考核。
8.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网站公布。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及相关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学科(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十、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最终审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所有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依次录取。同一复试批次所有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学科(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面试成绩排序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在复试阶段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十三、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四、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住宿情况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学制为2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学制为2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 专业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 ||
一般 学科 | 设计 学科 | 一般 专业 | 工商管理硕士 |
7000 | 8000 | 7000 | 34000 |
注: 设计学科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学费为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为34000元/年。
(四)奖助办法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xsgzb.ncut.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五)住宿情况
我校仅统一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住宿。
(六)培养所在校区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均为北方工业大学校本部。
十五、其他说明
(一)2023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二)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三)考务咨询: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见《北方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院、学科(专业)联系方式》,网址: http://yjsy.ncut.edu.cn/。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及所填报信息、联系电话准确、通信地址填写规范(□□省□□市□□区□□街道□□路□□号□□单位)。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北方工业大学研招办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联系。
本招生章程如与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名称: 北方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 10009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电 话: 010-88803523
传 真: 010-88803523
邮政编码: 100144
电子邮件: yjs@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网址: http://www.ncut.edu.cn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
2023年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1)身体条件。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2)政审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报考我所军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通过政治审查,相关要求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和军队有关要求执行。
(3)军队在职干部(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应当获得学士学位且应具有3年以上岗位任职经历(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经所在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持《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委任制文职人员参照在职军官有关规定执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批,持《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我所研究生办。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具备、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发给准考证。
(4)考生报考时,应事先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所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入学及后续完成学业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应届生限额5人。(软件工程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以军委机关最终下达为准(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报名和信息确认
(1)报考方式:全国统考。
(2)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需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23年招收硕士生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9时至22时,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时至22时。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当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有关要求。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报考点一般应选择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网上确认信息后,考生应及时与我所研究生办联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准考证打印及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写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安排。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
五、复试由我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军委机关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面试、笔试、体检、心理测试等。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当提交师级(含)以上训练部门出具的最近一次军事体育考核达标证明,不能提供证明者不予录取;
六、我所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根据实际需要,在学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0.5年;
七、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根据本所现实工作任务的需求,统筹考虑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
八、有关招生其它事宜,请与本所研究生办联系。
九、研究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电话:0510-85155307(地)
0513-55307(军)
联系人:陈参谋
十、招生目录及初试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
招 生 目 录
招生单位代码:91108 招生单位:战略支援部队第五十六研究所 | ||||
学科专业 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35 | 软件工程 | 计划招生10人(应届生限额5人)具体以军委机关下达通知为准 |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1、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限现役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职干部(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 |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 联系人:陈谈俊雄 电话:(0510)85155307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家电网公司直属科研产业单位,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与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海大学等多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
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聚焦国际领先,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助力实现能源转型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电力行业领军企业。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是第二批国家创新型企业,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现有资产总额超700亿元,员工16000余人,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拥有国家级专家49名,省部级和国网公司专家314名,硕博生5000余人,在南京、北京等20多个地区建有研发和产业基地,产品和服务覆盖全国各地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个“智能电网保护与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3个国家能源局实验室、3个国家电网重点实验室等43个实验室。南瑞集团(国网电科院)坚持自主创新,在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成果,特别是特高压输电、柔性输电、大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电网调度、继电保护等领域自主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先后承担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技项目135项;累获国家科技奖励86项,省部级科技奖励1047项,主导编制国际标准25项。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四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学习就业条件优越。一是导师阵容强。现有院士2名,博导20名,硕士导师205名,均为各专业学术带头人或产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师生比达6:1。在学期间,导师团队将给予全程悉心教导,工作后,仍将得到来自导师的职业规划指导。二是培养模式优。学习年限2.5年,第一学年在东南大学或武汉大学学习基础理论课,夯实专业基础。从第二学年开始回院实践,在导师团队指导下开展实践和论文研究工作,研究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强。三是科研平台高。拥有1个“智能电网保护与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3个国家能源局实验室、3个国家电网重点实验室等43个实验室,读研期间有大量参加电力行业、电网公司等实际工程项目的机会,科研环境良好,科研训练扎实。四是奖助体系全。建有完善的奖助激励体系,读研期间设有助学金补贴,实习期间享有实习津贴,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习优秀奖、优秀毕业生奖、学习质量考核奖、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读研待遇优厚。五是就业前景好。我院研究生招生类别一般为定向培养,入学签订相关协议,毕业经考核后优先到集团工作。因较早熟悉工作环境和深度参与科研项目,毕业研究生参加工作后大多发展较快,培养质量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其中薛禹胜院士、沈国荣院士分别为我院第一届和第二届毕业研究生,迄今培养的42届毕业生绝大部分走上电力企业科研、技术、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岗位或发挥骨干作用。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还须为理工科专业。欢迎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等专业的考生报考我院。
四、招生规模与学制
我院2023年计划总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30人左右(含推免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培养类型一般为定向培养。
五、招生专业目录
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 研究方向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专业课 | 备注 |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全日制 (学术型) | 01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801电路
| 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综合 (70%电力系统分析与运行含稳态和动态、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 1.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欢迎电气工程、计算机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安全等专业考生报考。 |
02计算机应用技术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综合 | |||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 全日制 (学术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1数学(一) (4)801电路 | 高电压技术 | |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全日制 (学术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电力电子自动化专业综合(70%电力电子技术、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 ||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全日制 (学术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综合 (70%电力系统分析与运行含稳态和动态、30%自动控制原理含经典和现代) |
六、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我院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
我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与科目
初试方式为笔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由教育部统一命题,801电路为自命题科目。
我院初试的自命题科目参考书为:
801电路:《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准考证,按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八、复试与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复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中,着力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与既往成绩表现,也重视个人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
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后将组织考生体检工作。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定向考生录取时需与我院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九、奖助体系
我院奖助体系健全,读研期间设有助学金补贴,实习期间享有实习津贴,此外还设有优秀新生奖、学习优秀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学位论文奖、学习质量考核奖、潘家铮水电奖学金等系列奖学金,读研待遇优厚,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303
联系部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邮编211106);
联系人:陈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25-81093006、81093007;传真:025-81093013
电子信箱:gwdky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