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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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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3年我校在19个学院46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按照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750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集萃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简称“国科大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南京市浦口区联合培养“浦芯精英”专项计划。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考“浦芯精英”专项计划的考生被录取前须与南京市浦口区辖区内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统。报考条件参照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同时,除具有境外本科学历的考生外,所有考生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PTE成绩不低于50分。


第十三条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四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五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九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在2023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等。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调剂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九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三十条 我校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我校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第三十一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九章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二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为3年)。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5.5万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第十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四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一章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本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二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报到后通过审核注册中美两校双学籍。


学生第一年在南京邮电大学学习,可在第二年或第三年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后,符合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该校授予相应硕士学位;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


第四十条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第四十一条 鉴于疫情管理常态化,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做好个人防控措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


第四十二条 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滨州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学院是一所航空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山东省滨州市。学校始建于1954年,2004年升为本科高校,2021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31.3万㎡,校舍建筑面积72.2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2.5万册、电子图书121.5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2个硕士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2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126人,其中博士366人,高级职称42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6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0余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起以应用型学科为主体,以服务航空学科群和服务区域学科群为两翼,以理学、信息、人文学科专业群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三支撑”学科布局,拥有应用数学、生态学等省级重点学科7个,培塑形成了以工科为主,文、理、工、经、管、教、艺协同发展、航空特色和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学科体系。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海洋经济数据处理与应用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创新平台15个,拥有“ATPL理论培训机构”、“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等省部级行业资质平台6个,141航校正在加紧建设。学校从2006年起先后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5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现有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系统专业知识,以及较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

相关二级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相关二级单位、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及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进行核验。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前一周内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我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4.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公示。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决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我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8000元/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导师助学金:3000元/生/年;

3.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等):视工作量而定,导师根据实际上岗情况发放。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一等6000元/年,二等4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按学校规定比例执行)。

3.其他科研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等具体参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和自命题大纲以及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s://yjs.bzu.edu.cn/的“招生工作”栏目查询。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相应具体二级招生单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9

单位名称:滨州学院

联系部门:滨州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        编:256603

联系电话:0543-3093508

学校网址:https://www.bz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bzu.edu.cn/


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0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科(领域)原则上应为所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有25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21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实际录取中将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填报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复试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核不通过或未提交认证报告者取消复试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下载自命题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学校调剂工作要求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录取后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九、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学校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校医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档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校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学制为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至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至5年。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学术学位硕士0.8万元,专业学位硕士1万元。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总额为6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学费总额为3.6万元。

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1.2万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总额为6万元,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学费总额为4.5万元。

以上学费标准为我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执行。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详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一)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适用对象为全国研究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及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培养的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9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在校生学业奖学金两类。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新生来源等综合评定;在校生学业奖学金是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5%)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学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在一年级可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并根据其学业综合考评情况,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分两档,第一档为10000元,第二档为6000元。

(四)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奖学金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高水平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五)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 岗位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十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地    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陈老师   张老师

招生热线:0533-2789959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网址:https://yjsh.sdu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为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

学校作为当今全国唯一以矿业命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省优势学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1‰。学校拥有5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深圳、北京、新疆等地分别设立深圳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和西部能源研究院。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人(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全国统一考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各类计划),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0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约4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14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75人(含单独考试计划65人)。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学制、学习方式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各专业的学制详见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学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学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和项目管理(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接收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荐免试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具体接收章程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仅在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进行招生。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仅在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六)单独考试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四、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选择在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公告的要求执行,公告网站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cumt.edu.cn);选择在其他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所在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选择单独考试的考生需选择中国矿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17)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矿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10.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注意事项:

(1)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不能参加考试。

(2)报名时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名前应该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在我校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报考前,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本人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视考生报名情况和学科发展要求对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划线,届时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要求为准。

3.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4.加分说明: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由我校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组织,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七、录取

(一)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或加试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五)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专业学位(不含MPAcc、MFA):10000元/学年;会计硕士(MPAcc):20000元/学年;艺术硕士(MFA):12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30000元/学年;公共管理硕士(MPA):20000元/学年;会计硕士(MPAcc):4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硕士: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它校内奖励的评定,评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九、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招生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情况、调剂指标、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二)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及以上学院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三)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资料下载”。

(四)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六)招生过程中,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七)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学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咨询电话:0516-83590333

传真号码:0516-83590333

电子邮箱:cumtyz@cumt.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cum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xmut.edu.cn/info/1073/3701.htm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暂按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2年硕士生计划编制2023年招生计划。统考生招生计划因实际录取推免生、医学长学制转段生等因素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变动,最终各类别招生计划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2023年我校拟安排26个学术学位专业(涵盖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和17个专业学位领域(涵盖1054护理、1056中药学、1057中医专业学位、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08人,含医学长学制5+3转段(约150人)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约2人)。

招生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数,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结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拟招收的各类考生(统考生、推免生、长学制转段)人数以最后招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的学历及毕业专业等需符合报考的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仅限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参加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培条件(105710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培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的考生须为符合临床医学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参加临床医学类别住院医师规培条件;同时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专业目录的报考条件要求。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详细了解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规定,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医学长学制5+3转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条件,均详见我校相关公告。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2.各类考生报名时均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我校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却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类考生均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各类考生均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有关要求、时间和注意事项,详见 “研招网”报考须知及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公告。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本科生,考试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

四、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报考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或录取。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12月25日上午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护理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含学术学位)、中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具体科目名称及考试范围请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按我校2023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将对考生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工作进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具体要求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调剂具体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八、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批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入学注册

2023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考生(含各类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 、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培养校区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中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指定的中医、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105710、105109专业需在指定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

十四、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十五、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奖励和资助具体标准及办法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文件。

十六、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七、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申诉电话:(0591)22861314(纪委监察监督部门)、(0591)22861321(研招办)

2、研招办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吴老师

电话:(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网页:https://yjsy.fjtcm.edu.cn/

邮箱:2006027@fjtcm.edu.cn


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学校建有18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22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有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承担2项国家级“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留学生52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11人,硕士生导师862人(含专业学位基地导师),高级职称教师300人,博士214人。建有1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拥有国家级、省市级人才133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6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5‰。湖北省省属院校中唯一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5‰学科的高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应用心理和公共管理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最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唯一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被美国《化学文摘》《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维普资讯-期刊资源》,以及国家科技期刊开放平台等数据库收录。

近年来,共承担各级各类纵向项目107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0项,省部级项目110项,获评省级科技奖励40项、市级科技奖励172项,并首次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授权专利472项,出版学术著作82部;发表高质量论文1723篇,其中在《Nature》《New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目前,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5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6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5000张、年门诊量超800万人(次)、住院量超过52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125个省级重点专科。学校另建有50余所临床教学与实习医院,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公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47人。

2、临床医学(1002):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报考。拟招生人数28人。

3、医学技术(1010):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4人。其中:医学遗传学和生殖生物学两个方向招录具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背景。

4、临床医学(1051):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59人。

5、口腔医学(1052):仅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7人。

6、公共卫生(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1人(含非全日制3人)。

7、护理(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0人(含非全日制5人)。

8、药学(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5人。

9、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与医药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6人。

10、应用心理(0454):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6人。

11、公共管理(1252):拟招生人数6人(含非全日制2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第一门科目

第二门科目

第三门科目

第四门科目

基础医学(1001)

▲政治(101)

 

▲英语(一)(201)

联考西医综合(699)

 

无

临床医学(1002)

医学技术(1010)

应用心理(0454)

▲英语(二)(204)

心理学专业综合(347)

无

生物与医药(0860)

▲英语(二)(204)

生物化学(338)

生物与医药综合(822)

临床医学(1051)

▲英语(一)(201)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无

口腔医学(1052)

口腔综合(352)

无

公共卫生(1053)

卫生综合(353)

无

护理(1054)

护理综合(308)

无

药学(1055)

▲英语(二)(204)

药学综合(349)

无

公共管理(1252)

▲管理类综合能力(199)

▲英语(二)(204)

无

无

说明:加“▲”符号的科目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未标注的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hbmu.edu.cn)。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3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复试的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

1、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医学技术1010、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药学1055、应用心理0454、生物与医药0860,全日制学费为8000元/生/年;公共管理1252全日制学费为15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1053)(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和公共管理(1252)(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年/生,研一新生根据初试加复试总成绩进行评定。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在研一评选优秀新生奖,奖学金2000-10000元。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生活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兼职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学校生活补助2000元/年/生,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8000元/人/年不等的资助。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23年拟招生469人(其中非全日制计划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3、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3室,邮政编码:442000;

网址:http://yjsc.hbmu.edu.cn;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中共湖北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湖北省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校区启用为新起点,坚持“对标中央党校、争创全国一流”发展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和锤炼干部人才的重要场所,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从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省级党校中获批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时间较早、招生专业较多的学校之一。学校紧紧围绕“打造党校一流特色研究生教育”目标,依托党校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实践实训的办学特色和资源优势,全面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德才兼备、国家和区域急需的“大党建”高层次人才。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党校特色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兼具政治性、学术性、实践性,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和理论人才。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具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备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和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5名,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5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于复试前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s://www.hbdx.gov.cn)公布。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中共湖北省委党校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23年9月1日前);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初试科目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设置4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设置2个单元考试科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二)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

2023年3月—4月。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政治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公共管理硕士(MP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和“研招网”公布。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进行。

九、录取

录取时,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导师组意见、考试情况等在专业间调整。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

住宿及收费标准:2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

可根据学生申请提供住宿,收费标准:2人/间,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学术训练资助、社会实践资助、困难补助等。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比例与额度为:

一等奖:奖励比例40%,奖励额度8000元/人/学年;

二等奖:奖励比例60%,奖励额度4000元/人/学年。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4.发表学术论文奖励

学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论文奖励3000—5000元。

5.学术训练资助

鼓励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和研讨交流活动,按有关差旅费标准进行资助。

6.社会实践资助

构建以实践性为特色的党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面发展支持体系,提供具有党校特色的社会实践实训平台,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助。

7.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条件的学生给予一次性1000—2000元补助。

十二、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汤云海路21号

邮政编码:432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5306830,85306829

工作邮箱:zghbswdxyzb@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27-85306893

 

附件:1.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

2.2023年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附件1

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招生计划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02 现代企业管理

03 农业农村发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11 经济学基本理论

2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1 低碳经济理论与实践

02 区域经济发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11 经济学基本理论

2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 中国宪法学

02 中国行政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1 法学综合(含法理、民法、刑法及诉讼法学)

④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1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02 行政管理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3 政治学综合(含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④814 行政管理学综合(含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2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01 中国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

02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4 政治学基础

④815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2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5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④816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2

030204 中共党史

01 中共党史

02 执政党建设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6 中共党史

④817 党的建设理论

8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

中国经济发展

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

中国社会发展

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

中国文化发展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5

125200 公共管理(MPA)

01 地方政府治理和公共危机管理

02 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变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20

合计

45



附件2

2023年招生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20101 政治经济学

811 经济学基本理论

1.《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3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2.《西方经济学(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周三多等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六版)》,杨干忠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发展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教程(第三版)》,彭刚、黄卫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811 经济学基本理论

1.《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3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2.《西方经济学(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3.《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六版)》,杨干忠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发展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教程(第三版)》,彭刚、黄卫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11 法学综合(含法理、民法、刑法及诉讼法学)

1.《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法理学》编写组编,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3.《民法学》,《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4.《刑法学》(上册 下册),《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5.《行政诉讼法学(第五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宪法(第五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行政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030201 政治学理论

613 政治学综合(含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第二版)》,唐晓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中国共产党最新中央全会决议。

814 行政管理学综合(含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1.《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2.《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三版)》,谢庆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3.国务院最新政府工作报告。

公共管理学原理

《公共管理学原理(修订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陈振明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行政法学概论

《行政法学概论(修订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胡锦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614 政治学基础

《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815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第三版)》,谢庆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比较政治制度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徐育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第3版)》,柏桦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3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615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六版)》,高放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816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第二版)》,《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编写组编,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030204 中共党史

616 中共党史

《中国共产党历史通览》(上下册),李忠杰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21年版。

817 党的建设理论

《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基本问题研究》,欧阳淞著,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1.《毛泽东思想概论(第2版)》,庄福龄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郑必坚等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1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

8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徐志宏、秦宣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六版)》,杨干忠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4版)》,陈先达、杨耕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4版)》,卫兴华、林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攀枝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0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三线建设的英雄之城、得天独厚的钒钛之都、阳光充沛的康养胜地、气候宜人的美丽花城——攀枝花市。

学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四川省首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学校入选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名单。2022年,学校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跃升到大陆371位。

学校始建于1983年,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攀枝花学院”,2007年起举办研究生教育(与西华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7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现有南苑、西苑、北苑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约1224亩,校舍面积57.4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495万册。现有专任教师925人,其中博士251人,副高以上职称437人,正高职称130人;硕士生导师9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天府峨眉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省市各类专家116人次。

学校现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本科招生专业47个,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冶金工程入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有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在校本专科学生近16000人、研究生16人、留学生60人。2022年荣获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二等奖2项。

学校建有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省级科研平台25个、市级科研平台16个,拥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省级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7个,管理运行在川高校钒钛材料协同科创平台。近五年,共承担科研项目159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项、省级261项,转化科技成果52项,创造社会效益12.7亿元;获得专利授权142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64件;发表高水平论文4311篇,其中SCI、CSSCI、EI论文479篇。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9项。学生获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奖励2700余项,其中省级以上奖项1300余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共计获得国家级奖10项、省级金奖14项、银奖47项、铜奖82项。

学校紧扣“三线建设精神”自律自觉的内核,创建了“自律攀大人”文化品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过程一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增量一流。自律攀大正秉承“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的办学理念,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层次和水平,努力建成人才培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声誉卓著的应用型一流大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实际录取人数以2023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等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及学校研究生信息网站(http://yjs.pzhu.cn/)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正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3.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2023年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科。

5.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7.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

4.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信息。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学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专业领域

学位类型

学制

学习形式

学费标准

材料工程

专业硕士

3年

全日制

8000元/年

化学工程

专业硕士

3年

全日制

8000元/年

会计

专业硕士

3年

全日制

12000元/年

十、奖助政策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国家学业奖学金

6000-10000元/年

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校级学业奖学金

6000-12000元/年

覆盖率100%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率100%



一等助学金

15000元/生




二等助学金

12000元/生



 校级新生助学金

三等助学金

10000元/生

           覆盖率100%


四等助学金

9000元/生




五等助学金

8000元/生



“三助”岗位津贴

不低于5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每半年发一次。

覆盖率100%

其他专项

生活补助

1000元/生・月,按10个月发放,每半年发一次。

覆盖率100%


住宿费

全免

覆盖率100%


按10%比例选择优秀的2023级硕士入编留校工作

注:以上奖项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最终以上级规定为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

十一、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12)3379903。

十二、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

(三)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1288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js.pzhu.cn/

电子邮箱:270123495@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

邮编:6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