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1、历史沿革
陕西中医药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入选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成为省局共建高校。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并重,医、理、工、文、管多学科支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2、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南校区位于沣河之畔的西咸新区,总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近1.5万名,设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4个教学单位和儿科学院、妇幼保健学院等2个医教协同共建单位,4所直属附属医院、1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陕西医史博物馆和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3、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员工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113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41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900余名、兼职博士生导师43名、博士后导师8名;分别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黑龙江、浙江、辽宁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医大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中医药教学名师5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岗学者、国家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9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教师51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49人,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24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计划”、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共45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0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6个、“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7个,形成了一支敬业精神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4、人才培养
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中医、中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汉语国际教育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分别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内科学、全科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汉语国际教育等30个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研究生2785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1个,建有国家精品在线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省级一流课程1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1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5项。
5、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打造一流学科平台,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现有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省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学校近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新药创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科技计划等科研项目近700余项。近五年先后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47项。近2年在Cancer Letters、Industrial Crops and Products、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C等杂志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学校主办的《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现代中医药》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陕西省优秀期刊。
6、临床保障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综合实力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产业、文化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七所中医医院之一,是国家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医院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全国第一批优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各类平台40个,有脑病科、肿瘤科、骨伤科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27个。拥有以“国医大师”张学文教授、郭诚杰教授等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50位;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43人;传承博士后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45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300余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23名;陕西省教学名师、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5名。近年来,医院充分发挥大学附属医院医、教、研协同发展的优势,坚持“中医立院、人才强院、管理精院、人文兴院”发展战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临床疗效,向着健康型、智慧型、人文型现代化中医院不断迈进。
第二附属医院建于1973年1月,医院有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项目28个。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推拿专业区域诊疗中心(培育)、第三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医院先后获得“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陕西省卫生行业文明示范单位”“陕西省首批百姓放心医院”“陕西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诚信医院”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医院充分利用学校各学科专业人才优势,着力将医院建设成为职能健全、综合能力过硬、学科结构合理、中西医结合优势明显、服务水平一流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与文化传承为一体的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区域医疗中心。
咸阳市中心医院是大型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等功能为一体。医院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家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设点医院,省级“百姓放心医院”。咸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心理卫生中心均依托医院设立。医院设有总院和东郊分院两个院区,分院以传染病防治、精神心理卫生、强制隔离治疗等公益性任务为主,同时辐射服务于周边群众的基本就医及健康需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市的确诊病例、高度疑似病例均隔离收住在我院分院院区,取得了“收治全治愈、院内零感染、筛查零漏诊”的战疫成绩。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养于一体的大型公立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院区面积83亩,开放床位1500张,在职职工2041余人,中高级职称481名,硕博士研究生216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4名。西北首家空中120直升机救援平台、西北地区首家智慧医疗系统、西北地区地市级医院最大的手术部均在该院。被评为国家级“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咸阳市卫生培训中心、咸阳市老年病医院、咸阳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市级急危重新生儿救治与转诊中心”等。
西电集团医院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社区医疗、健康体检于一体,学科建制齐全,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附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托管政府举办的环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现开放床位900余张,门诊量80万人次,年住院病人出院近4万人次。现有职工144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20人,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及硕士生学历教育共220余人,一大批学科带头人在省市专业学术委员会任职。
同时,还设有北京广安门中医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等20所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22名(含“联合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自2020年起,我校与空军军医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招生。涵盖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肿瘤学、麻醉学、药学、护理、应用心理、公共卫生11个学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陕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陕西中医药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入学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凡不符合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考中医类(1057)专业学位(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的考生,必须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临床工作经验。
③报考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报考人文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考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药学、中药学、护理专业的考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考生须为五年制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报考中医医史文献专业考生须为中医学相关专业及中文、历史专业本科学生。
四、学费及奖助
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奖奖学金分为国奖奖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一次性到账;国家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学期发放。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年,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校级助学金包括基础学科研究生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二等6000元/生、三等3000元/生),“励志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二等1000元/生、三等500元/生),“筑梦中医药”研究生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残疾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小时12元,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年不超过10个月。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2年9月24-27日(网上预报名)或2022年10月5-25日(网上报名)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编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并按各省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关注考点公告)。
4、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3或4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专业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或中医综合(学术)或西医综合(学术)或护理综合或卫生综合或心理学专业综合或汉语基础)、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初试各科考试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其它专业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
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中药综合:中药学、分析化学(下)
药学-综合:药理学、分析化学(下)
中医综合学术: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
西医综合学术: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心理学
汉语基础:语言学纲要、古代汉语、现代汉语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讲义)、中国文化要略、跨文化交际学概论
2、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各学科按差额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考试科目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
3、同等学力加试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西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内科学》;中西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中医基础理论》。
七、备注
1、我校只招收全日制考生,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学制3年。
2、报考定向委培的研究生,报考时请按要求填写定向委培单位代码及名称。
3、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校验结果,应届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籍校验结果和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参加复试。
4、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初试、复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入场。
5、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在2023年招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划线方式。
6、如果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朱老师 029-38185073
基础医学院 闫老师 029-38185122
第一临床医学院 肖老师029-33342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时老师029-33350842
药学院 晏老师 029-38185165
针灸推拿学院 李老师029-38183509
护理学院 李老师029-38185159
医学技术学院 张老师029-38185197
人文管理学院 梁老师029-38185218
公共卫生学院 孙老师029-38185219
第三临床医学院(陕西省中医医院) 姜老师029-87253062
第五临床医学院(西安市中医医院) 姚老师029-89626651
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周老师029-38182209
2023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1424亩),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3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83.7万册,电子图书245.3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424种,各种类型数据库(含子库)3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166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93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5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80人,其中教授148人;有“双师双能型”教师524人。累计110人次获评“省管优秀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省级以上专家称号,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学校有75个本科专业,涵盖农、工、理、文、法、教育、经济、管理、艺术等9大学科门类。现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拥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教育学、海洋科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农业、教育、兽医、机械、体育、艺术等6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相关专业特殊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所需佐证材料在报名的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不符合者不予准考。
(七)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信息需准确填报。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部核验(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2.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及时下载并保存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11月10日前需要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我校校验通过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参加考试。
四、入学考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自命题科目“501素描头像”有使用画板的要求,考试时间在12月26日(上午8:30-11:30)进行。
2.初试科目
(1)学术学位硕士: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为学校自主命题科目。
(2)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为学校自主命题科目。
3.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注意事项
我校自命题科目“501素描头像”答题纸(素描纸)由我校提供,考生需自带绘图工具和画板,未使用我校提供的答题纸作答的一律无效。其他自命题科目,考生应按题目顺序在标准答题纸(由考点发放)上用黑色字迹笔作答,答在题签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二)复试
1.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及符合调剂政策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5.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以后另行通知,请届时留意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edu.cn)通知。
6.生源不足时,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生。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政策的考生,在规定阶段,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从网上接收调剂复试和拟录取通知。
7.经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我校一志愿考生,可破格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中下旬发放。
七、研究生类型及学制
(一)研究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报名前已有工作且又不与工作单位脱离关系的考生,报名时务必选择“定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其他一般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突出者。每生每年20000元。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面向所有档案在学校、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10%),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7000元(40%),三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40%)。
4.科技成果奖励
按科技成果级别给予奖励。
5.学校还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奖助学金。
十、其他说明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不出售任何考研资料。
4.我校除昌黎校区涉农学院研究生在昌黎校区入学外,其他学院研究生在秦皇岛校区入学。
5.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6.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我校不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一、联系方式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335-8069851
网址:http://***.edu.cn
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47名(含推免生)。
(二)非全日制
2023年我校计划在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7名。
(三)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学制、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已进修完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均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八、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报考我校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可在“备用信息”栏目填写报考导师(最多选报3人,姓名之间以“、”隔开),在“备用信息1”栏目填写复试科目(选定1门)。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十、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
(三)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范围详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四)复试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届时详见我校公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公告。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十三、录取
我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陕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四、奖助政策与学费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奖助体系完善。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二)学费
2023级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有关公告。
(三)住宿费
我校研究生培养主要在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研究生公寓一般为四人间,上床下桌,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没有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出售考研参考书。请广大考生提高识别判断能力,不要轻信非法承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二)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解释权在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考生如有需要,请来电或来函垂询。
单位代码:11664 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407信箱
邮政编码:710121
联系电话:029-88166179 传 真:029-88166179
电子邮箱:yzb@xupt.edu.cn 学校主页:www.xupt.edu.cn
研究生院主页:gr.xupt.edu.cn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见下表。
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029-88166348 | 长安校区西区3号实验楼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324室 | |
电子工程学院 | 乔老师 | 029-88166731 | 长安校区西区2号实验楼电子工程学院324室 | |
计算机学院 | 宁老师 | 029-88166055 | 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225室 | |
自动化学院 | 曹老师 | 029-88166341 | 长安校区西区1号实验楼自动化学院301室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应用经济学 工商管理(学硕) | 高老师 | 029-85383165 | 雁塔校区办公楼208室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魏老师 | 029-85383270 | 雁塔校区办公楼406室 | |
工商管理(MBA) | 刘老师 | 029-85383130 029-85383292 | 雁塔校区图科楼18层1804室 | |
会计 | 岳老师 | 029-85383165 | 雁塔校区办公楼208室 | |
理学院 | 物理学 | 杨老师 | 029-88166093 | 长安校区西区1号实验楼理学院403室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宁老师 | 029-88166055 | 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225室 | |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 张老师 | 029-88166048 | 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780室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党老师 | 029-88166764 | 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765室 | |
数字艺术学院 | 官老师 | 029-88166145 | 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617室 | |
现代邮政学院 | 魏老师 | 029-85383270 | 雁塔校区办公楼406室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闵老师 | 029-88166678 | 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542室 |
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湖南工程学院始创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实施高校;是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首批“2011计划”入选高校。2018年,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20年7月,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单位。
学校现有主校区和南校区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30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主校区依傍湘江水,坐拥木鱼湖,山水相间,风光秀丽,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等字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384人,高级职称教师39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996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78人。
学校紧密对接区过经济和机电、纺织行业发展需要,形成电气、机、纺织、化工、管理、信息等优势专业群,涵盖工、管、文、理、经、艺等学科门类,学校现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53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能源动力、材料与化工)。拥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实施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3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校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5个。近五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3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64项、横向科研项目1275项,科研经费总额5亿元,发表学术论文3214篇,出版学术专著45部,获科研成果奖励36项,授权专利765项。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先后与653家企业开展了产学研合作,产生经济效益超过220亿元。2021年,列入全国科技成果转化100强高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战略,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是湖南省最早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高校之一。已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德国等20多个国家3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设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本科专业的国际合作教育项目。
学校始终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71年工程教育积淀,为机电、纺织行业和社会经济建设输送了20万多名高素质人才。
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制2.5年。
一、专业介绍
(一)材料与化工(085600)
本专业分四个领域: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纺织工程、轻化工程
1.材料工程:包括功能电子材料、电化学能源材料、轻量化材料、低碳生态建筑材料及结构体系研究等。
2.化学工程:包括绿色工艺与反应技术、环境功能材料与污染控制技术、生物与医药开发利用及分析检测等。
3.纺织工程:包括纺织材料和纺织品加工、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服装企业管理等。
4.轻化工程:包括节能减排染整加工与功能整理助剂的开发与应用、生态染整与功能整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印染污染控制及清洁生产等。
(二)能源动力(085800)
本专业分两个领域:电气工程、动力工程-机械、动力工程-建工
1.电气工程:新能源与智能电网、电力电子与电能变换、电机电器及其控制、电气智能化及机器人技术等。
2.动力工程—机械:机械动力学与设备故障诊断、动力机械运行与控制、动力机械设计理论及应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等。
3.动力工程—建工:人居热环境与绿色建筑技术、暖通空调系统智能控制/建筑系统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可再生能源及冷热源装备技术。
二、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2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jsc@hnie.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毕业前不允许调出。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试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凡报考我校或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所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余有关招生问题,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和规定。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http://yjs.hnie.edu.cn)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http://yjs.hnie.edu.cn)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的体检要求执行。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nie.edu.cn)上公布。
(六)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学习年限2.5—5.5年(包含创业或休学)。
(七)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nie.edu.cn)将及时发布2023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
3.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731-58688908 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0731-58683922
(九)招生咨询指南
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湖南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1-58683922(兼传真)
邮政编码:411104
邮箱:yjsc@hnie.edu.cn
三、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学校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予以资助,研究生奖助项目包括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年综合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校级研究生校长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生个人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一、单位简介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创建于1959年,地处于被誉为 “ 中国飞机城 ” 的西安市阎良区。是国家定点的军、民用飞机、直升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等航空产品的国家级鉴定试飞和适航审定的试飞机构,属于综合性的飞行试验研究基地。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有良好的科研工作、生活环境,有高水平的研究员作硕士生导师,有相关专业研究所、重点实验室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习、研究的基地,充足的高新技术课题可供研究生选做。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5.对于航空类院校和相同(近)专业的在校应届推荐免试生或在航空类项目及竞赛中获奖或英语六级通过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复试、优先接收。
三、招生说明
1. 单位代码: 82911
2. 单位名称: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 630 所)
3. 招生专业:
①飞行器设计( 082501 ) ;
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
③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
④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
4. 招生名额: 2023年我院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推免生3名,毕业后留本院工作。
四、录取说明
1. 考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2.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 通过我院报名条件审核的考生,将进一步安排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等。
4. 对于通过复试考核的学生予以择优录取。
五、培养管理
1. 我院接收的研究生为全日制定向培养,学制三年,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
2. 一旦录取,我院承担全部的培养费用,提供公寓式住宿保障,每月发放助学金,可根据考核情况享受不同等次的奖学金;
3. 对于圆满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单位统一安排就业。
六、其他说明
1. 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的电子信箱: 1047053879@qq.com.
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 邮政编码:710089
3.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电话:029-86830834
4.联系人:刘老师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创建于1959年,地处于被誉为“ 中国飞机城” 的西安市阎良区。是国家定点的军、民用飞机、直升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等航空产品的国家级鉴定试飞和适航审定的试飞机构,属于综合性的飞行试验研究基地。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有良好的科研工作、生活环境,有高水平的研究员作硕士生导师,有相关专业研究所、重点实验室作为硕士研究生学习、研究的基地,充足的高新技术课题可供研究生选做。
二、报考说明
1.报考条件: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
欢迎航空类对口院校和对口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查看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2.单位代码: 82911
3.单位名称: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 630 所)
4.专业及名额:
①飞行器设计( 082501 )2人
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2)1人
③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2人
④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2人
以上专业的三门统考科目均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数学(一)(301)第四门专业课考试科目详见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复习大纲参考西北工业大学的同类科目。
5.培养管理
我院接收的研究生为全日制定向培养,学制三年,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
一旦录取,我院承担全部的培养费用,提供公寓式住宿保障,每月发放助学金,可根据考核情况享受不同等次的奖学金;
对于圆满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单位统一安排就业。
三、复试办法
复试将安排专业课考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课考试内容在复试办法中公布,考试方式原则上为笔试。
四、联系方式
1.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的E-mail信箱:1047053879@qq.com.
2.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 邮政编码:710089
3.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电话:029-86830834
4.联系人:刘老师
北京化工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6月,是中国石化直属科研机构。院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通州区和房山区设有科学试验基地和研究分院,在天津滨海新区设有科学试验基地。我院以石油化工为主要专业方向,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特色突出的学术队伍,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欢迎各位有志学子报考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设计、教学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化工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院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要求和程序参考我院近期将发布的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院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并按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0.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2.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登陆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3.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和物理化学采用北京化工大学试卷。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北京化工大学,考生考前需提前了解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4.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报考我院考生成绩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及政审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和入学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报到时交我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我院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期间待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是全日制,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最长为4年。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免收学费,一年级奖助学金等每人每月1700余元;二、三年级奖助学金等每人每月2000余元。另外我院设立了“吴国安纪念奖学金”,一等奖1-2人,每人每年25000元;二等奖8-10人,每人每年9000元;三等奖15-18人,每人每年4000元。
我院提供位于院本部的宿舍,3人一间,免收住宿费。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说明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2.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均以研招网、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
3.我院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院将及时通过研招网或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4.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3501 招生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59202892
邮箱:yanjiusheng.bjhy@***
联系人:卢老师
官网: http://brici.***
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初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1.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的研究 2.高分子材料改性与应用的研究 3.高分子材料结构与性能的研究 4.新型合成橡胶材料研究 | 5人 (含推免生1人) | ① 101思想政治 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66高分子化 学与物理 | ① 英语 ② 高分子材料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1.石油烃裂解与分离技术的研究 2.有机原料工艺及催化剂 3.烯烃聚合催化剂及表征4.石油化工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的研究 5.烯烃聚合工艺研究 | 10人(含推免生1人) | ① 101思想政治 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60物理化学 | ① 英语 ② 化工原理或有机化学或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
备注:推免生名额如未使用,将归入统招生名额。
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在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之前,请您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1600余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我校在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招收国际仲裁、涉外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六)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推免生报考注意事项: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三、报名流程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二)复试
1.复试基本流程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我校将于教育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公布后10日左右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学制与学费
(一)全日制专业学制: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金融3个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制: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三)全日制专业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费均为20000元/年。
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有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详细内容见附件。
(五)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在雁塔校区或者长安校区学习生活,最终住宿情况以录取当年的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六、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我校历来重视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开展毕业就业工作,学生就业一直保持较高质量。我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八、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参与编写、出版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虚假宣传,否则后果自负。
如教育部政策有调整,以当年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 (含传真)
邮箱:yjszsk@163.com 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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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特色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我校在物流管理、期货证券和采购供应链等方向上具有突出的发展优势,被誉为物流与流通领域高级管理人才的摇篮、证券期货行业的黄埔军校,是国内率先开设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等专业的高等学府。
2. 行政区划与资源条件
北京物资学院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区,学校设有经济学院、物流学院、信息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会计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教学机构;建立京东学院、期货学院等新型校企合作机构。
学校建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实战型物流人才培养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流系统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建有北京市物流系统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智能物流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现代物流研究哲社基地、北京市高校物流工程中心、北京市协同创新中心五个市级科研平台。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批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1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北京市精品课程4门,北京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全国优秀教材1部,北京市精品教材8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6部。在近三届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4项。学校拥有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队列并与北京交通大学进行共建。学校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3. 师资队伍优势
学校现有教职工821人,其中专任教师548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28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4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北京市劳动模范1人,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1人,北京市高创名师3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3人,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3名,北京市高创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北京市骨干教师和骨干人才51人,北京市青年英才和青年拔尖人才24人,长城学者6人,北京市创新人才7人,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培养15人,北京市科技新星3人,北京市师德先锋1人,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3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8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14人,北京市优秀辅导员15人。
4. 科学研究优势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和国家、北京市发展需求,不断加大科研力度,在物流流通、证券期货、物联网与大数据、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学校建有双碳研究院、大运河研究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期货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所、商贸流通企业研究所、政府会计与审计研究所、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8项,省部级课题77多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8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1600多篇,其中国内外权威期刊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国家授权专利243项。
5. 政产学研合作优势
学校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对外合作办公室为平台,整合校内优势学科和专业力量,创新合作模式。近年来,建立市级大学科技园、中关村智慧物流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和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等合作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进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为代表的行业协会、全国商务系统、期货行业系统以及地方政府在内的“五大合作”,与北京市贸促会、中关村管委会、通州区、平谷区等政府机关和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等行业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立京津冀物流一体化研究中心、平谷现代产业发展研究院等产学研合作机构,提供了包括政策咨询、产业服务、智力支持等服务。学校与中国物流集团、京东集团、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建立京东学院、期货学院等新型校企合作机构,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学校还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冬奥会、对口帮扶等国家和区域重点项目实施,逐步形成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发展的特色社会服务合作模式。
6.国际交流合作优势
发展与国内外院校,尤其是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校已经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84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在科研课题、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教师互访、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促进了学校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7.研究生培养成效显著
学校自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近年来,研究生在校生规模逐渐增长。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学研相结合的能力训练,重点在培养方案修订、实践基地建设、专业实践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研究生整体就业状况良好。连续三年毕业去向落实率均超过98%,高于北京地区高校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毕业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区域就业比例达95%以上,进入国家电网、中石油、中铁集团等央企国企,华为、微软、360、百度等世界500强企业的毕业生逐年增多,更有一批致力于科学研究的毕业生成功被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录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五年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度平均为93.3%。
二、招生专业
目前我校在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下设25个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和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招生(金融、会计、法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电子信息、应用统计、交通运输、公共管理)。
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招生录取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查阅我校“2023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点请详见2022年9月-10月我校官网(http://www.bwu.edu.cn)相关通知要求报名。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京内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地点、要求等请详见2022年9月-10月我校官网(http://www.bwu.edu.cn/)相关通知。
3.京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三)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4月,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四)调剂考生复试参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二级招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六、学制和学习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专业型硕士学制为两年至三年,其中金融专业硕士(MF)、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应用统计专业硕士、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学制均为两年;电子信息专业硕士、交通运输专业硕士、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制均为三年。
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以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为准。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详见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公示。
八、奖助政策
为助力我校研究生成长成才,学校建立了以奖优助勤为基本原则的奖助体系,覆盖新生入学、在校培养、毕业就业等全过程,减轻同学们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着力培养同学们在专业技能、科学研究、国际交往、社会服务、领导与沟通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同学们提供全方位就业、继续深造服务。
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上奖励办法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执行。
(二)助学制度
1.国家助学金: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可获生活补助300~800元/月。
上述奖学制度和助学制度的受众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以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和发布为准。
九、其他说明
1. 我校只接收统考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考考生。我校所有硕士点均接收推免生,欢迎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2022年9月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2.报考费用: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3.录取: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围绕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4.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5.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6.我校各学位点仅提供英语语种的复试考察及日常培养。
7.住宿安排:学生校内住宿,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统筹安排。新生须在报到前申请住宿,报到后凭录取通知书入住指定床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在读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主校区及其他分校区(富河园校区、右安门校区、果园校区等)之间,统筹安排住宿。
8.如本简章内有与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冲突及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经济学院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金融、国际商务 | 韩老师 郭老师 | 010-89534656 010-89534909 |
2 | 物流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 物流工程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管理 | 王老师 郭老师 | 010-89534018 |
3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 电子信息、应用统计 | 李老师 | 010-89534290 |
4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 | 沈老师 安老师 | 010-89534340 010-89534020 |
5 | 法学院 | 法律 | 周老师 | 010-89534873 |
6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会计学) 会计 | 李老师 | 010-80887637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李老师 | 010-89534224 |
8 | 京东学院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孔老师 | |
9 | 研招办 | —— | 李老师 | 010-89534461 |
研究生招生官方网址:https://yjsb.bw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