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在选择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之前,请您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1600余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具体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我校在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招收国际仲裁、涉外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项目,具体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六)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推免生报考注意事项: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请查看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
三、报名流程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资格自审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了解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3.报考我校的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特别提示:
(1)考生选择正确的报考点并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保存好系统自动生成的网报编号(我校报考点网报编号前四位为“6124”)。
(2)填写报考信息时,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核对网报信息。
(4)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确认后的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未按时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的方式、时间与地点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二)复试
1.复试基本流程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包括应试科目总分和单科分数)之后,我校根据当年的生源状况,按照一般不低于120%比例划定当年复试分数线。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等方面的考核构成,具体要求以我校复试录取方案为准。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在复试时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根据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
我校将于教育部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公布后10日左右发布有关复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原件1份,政审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②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学制与学费
(一)全日制专业学制: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金融3个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制: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三)全日制专业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2000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四)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费均为20000元/年。
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有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详细内容见附件。
(五)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在雁塔校区或者长安校区学习生活,最终住宿情况以录取当年的入学须知为准。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提供住宿。
六、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
(一)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试题,部分专业自命题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附件。
七、毕业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我校历来重视学生毕业就业工作,坚持国际化人才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深受广大用人单位的青睐。坚持“服务体系立体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就业服务信息化”开展毕业就业工作,学生就业一直保持较高质量。我校毕业生,就业领域集中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教育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八、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参与编写、出版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资料。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与我校考研相关的虚假宣传,否则后果自负。
如教育部政策有调整,以当年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政编码:710063
电话:(029)85385134 (含传真)
邮箱:yjszsk@163.com 微信公众号:西法大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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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特色
北京物资学院是一所以物流和流通为特色,经、管、理、工、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我校在物流管理、期货证券和采购供应链等方向上具有突出的发展优势,被誉为物流与流通领域高级管理人才的摇篮、证券期货行业的黄埔军校,是国内率先开设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等专业的高等学府。
2. 行政区划与资源条件
北京物资学院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区,学校设有经济学院、物流学院、信息学院、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会计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教学机构;建立京东学院、期货学院等新型校企合作机构。
学校建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实战型物流人才培养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流系统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建有北京市物流系统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智能物流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现代物流研究哲社基地、北京市高校物流工程中心、北京市协同创新中心五个市级科研平台。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批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12个,北京市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北京市精品课程4门,北京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全国优秀教材1部,北京市精品教材8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6部。在近三届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共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4项。学校拥有2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队列并与北京交通大学进行共建。学校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3. 师资队伍优势
学校现有教职工821人,其中专任教师548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28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4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95%。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北京市劳动模范1人,首都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北京市先进工作者1人,北京市高创名师3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3人,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3名,北京市高创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人,北京市骨干教师和骨干人才51人,北京市青年英才和青年拔尖人才24人,长城学者6人,北京市创新人才7人,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培养15人,北京市科技新星3人,北京市师德先锋1人,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3人,北京市优秀教师18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14人,北京市优秀辅导员15人。
4. 科学研究优势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进教学,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和国家、北京市发展需求,不断加大科研力度,在物流流通、证券期货、物联网与大数据、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学校建有双碳研究院、大运河研究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期货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所、商贸流通企业研究所、政府会计与审计研究所、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近三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8项,省部级课题77多项,出版专著、译著、教材18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1600多篇,其中国内外权威期刊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国家授权专利243项。
5. 政产学研合作优势
学校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对外合作办公室为平台,整合校内优势学科和专业力量,创新合作模式。近年来,建立市级大学科技园、中关村智慧物流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和中关村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集聚区、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等合作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条件。积极推进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为代表的行业协会、全国商务系统、期货行业系统以及地方政府在内的“五大合作”,与北京市贸促会、中关村管委会、通州区、平谷区等政府机关和北京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等行业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立京津冀物流一体化研究中心、平谷现代产业发展研究院等产学研合作机构,提供了包括政策咨询、产业服务、智力支持等服务。学校与中国物流集团、京东集团、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建立京东学院、期货学院等新型校企合作机构,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学校还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冬奥会、对口帮扶等国家和区域重点项目实施,逐步形成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发展的特色社会服务合作模式。
6.国际交流合作优势
发展与国内外院校,尤其是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校已经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26个国家和地区的84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在科研课题、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教师互访、师资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促进了学校学科建设、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7.研究生培养成效显著
学校自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近年来,研究生在校生规模逐渐增长。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学研相结合的能力训练,重点在培养方案修订、实践基地建设、专业实践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
研究生整体就业状况良好。连续三年毕业去向落实率均超过98%,高于北京地区高校平均毕业去向落实率,毕业生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区域就业比例达95%以上,进入国家电网、中石油、中铁集团等央企国企,华为、微软、360、百度等世界500强企业的毕业生逐年增多,更有一批致力于科学研究的毕业生成功被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高校录取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就业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五年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度平均为93.3%。
二、招生专业
目前我校在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下设25个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和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招生(金融、会计、法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电子信息、应用统计、交通运输、公共管理)。
具体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招生录取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
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接收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查阅我校“2023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点请详见2022年9月-10月我校官网(http://www.bwu.edu.cn)相关通知要求报名。请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37。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京内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地点、要求等请详见2022年9月-10月我校官网(http://www.bwu.edu.cn/)相关通知。
3.京外报考我校的考生请按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确认。
五、考试
(一)初试与复试日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三)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4月,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培养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四)调剂考生复试参照复试方案执行,调剂考生需服从学校学科专业需求,培养方式由学校确定。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二级招生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六、学制和学习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学制为三年。专业型硕士学制为两年至三年,其中金融专业硕士(MF)、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应用统计专业硕士、法律(法学)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会计专业硕士(MPACC)、工程管理专业硕士(MEM)学制均为两年;电子信息专业硕士、交通运输专业硕士、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学制均为三年。
各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以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为准。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详见我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公示。
八、奖助政策
为助力我校研究生成长成才,学校建立了以奖优助勤为基本原则的奖助体系,覆盖新生入学、在校培养、毕业就业等全过程,减轻同学们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经济压力,着力培养同学们在专业技能、科学研究、国际交往、社会服务、领导与沟通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同学们提供全方位就业、继续深造服务。
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其他社会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上奖励办法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执行。
(二)助学制度
1.国家助学金: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发放700元。
2.“三助”制度:助学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实行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制度,可获生活补助300~800元/月。
上述奖学制度和助学制度的受众不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以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和发布为准。
九、其他说明
1. 我校只接收统考考生(含推荐免试生),不接收单考考生。我校所有硕士点均接收推免生,欢迎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报考。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2022年9月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2.报考费用: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含复试费)。
3.录取:统考考生录取是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录取标准,围绕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4.学习期满,按国家规定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5.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就业。
6.我校各学位点仅提供英语语种的复试考察及日常培养。
7.住宿安排:学生校内住宿,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统筹安排。新生须在报到前申请住宿,报到后凭录取通知书入住指定床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换。在读期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主校区及其他分校区(富河园校区、右安门校区、果园校区等)之间,统筹安排住宿。
8.如本简章内有与教育部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冲突及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政编码:101149
联系方式: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经济学院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金融、国际商务 | 韩老师 郭老师 | 010-89534656 010-89534909 |
2 | 物流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 物流工程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管理 | 王老师 郭老师 | 010-89534018 |
3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 电子信息、应用统计 | 李老师 | 010-89534290 |
4 | 商学院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 | 沈老师 安老师 | 010-89534340 010-89534020 |
5 | 法学院 | 法律 | 周老师 | 010-89534873 |
6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会计学) 会计 | 李老师 | 010-80887637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李老师 | 010-89534224 |
8 | 京东学院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孔老师 | |
9 | 研招办 | —— | 李老师 | 010-89534461 |
研究生招生官方网址:https://yjsb.bwu.edu.cn/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60人(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4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42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且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同等学力人员不得跨学科报考(管理类专业可适当放宽);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5)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6)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考点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后,报考点会发布通知规定考生在网上核对信息,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要求采集图像信息、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四、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及新生报到时会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五、考试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原则上不得超过14:30)。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
4.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参见报考点的具体安排。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时通知。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制订本校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办法及细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标准、奖助学金及优惠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严格执行物价局审批标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艺术领域)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5000元,专业学位(其他领域)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奖助学金明细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0元,按条件评选;
(2)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按国家文件政策发放;
(3)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5000元,按条件评选;
(4)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励最高可至50000元,按条件评选;
(5)创新基金:2000-5000元,按条件评选;
(6)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人每月500元,按条件评选;
(7)未调学籍档案就读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3.学校每年以考试形式招收人员从事教学、实验和行政管理工作,通过考试的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优先录取留校任职,具体情况以学校人事处招聘计划为准。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培养校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机械、艺术、翻译、会计、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专业学位(教育、旅游管理、体育)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以上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为全脱产。
物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机械、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在石鼓校区;其他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均在高新校区。
十、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2.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21 考点代码:6144
单位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联系部门: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17 -3565211 传 真:0917-3565611
联系人: 胡老师 张老师
宝鸡文理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bjwlxy.cn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地址:http://yjszs.bjwlxy.cn/
官方咨询QQ群:学硕(785269439)专硕(895843169)
官方微信公众号: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
E-mail:bwlyjszs@163.com
详见:宝鸡文理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复试、加试参考书目
莆田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莆田市与台湾隔海相望,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湾环绕”,福厦铁路、向莆铁路贯穿全境,森林覆盖率高,人居环境优越。学校于2002年获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新校区位于紫霄山麓,占地约3000亩,设置17个二级学院,现有57个本科专业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明确“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坚持“服务需求、贴近产业、强化特色、错位发展”的思路,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福建省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获得所在高校2023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类型及专业
我校2023年拟接收硕士推免生的专业、学院要求详见《莆田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
三、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免生,均须登陆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二)我校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详见复试前学院公布的推免生复试方案)确定复试名单,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三)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校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复试前须向有关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莆田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2)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按学院要求提交。
(四)复试工作由校内各学院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学院复试前公布的推免生复试方案。考生也可通过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进行咨询。
(五)我校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须予以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申请者须谨慎接受待录取资格,若一旦接受确认,我校不予解锁。
(六)全校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五、其他事项
(一)除复试通知外,具体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方案、实施细则等将在各学院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二)推免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联系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1498
单位名称:莆田学院
联系部门:莆田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1楼835室。
邮政编码:351131
招生网址:https://wwwNaNu.edu.cn/yjsc/
联系电话:0594-2892089(研究生处招生科)
本简章由莆田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莆田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2:莆田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附件3: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1
莆田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招生 学院 | 招生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备注 | |
学科类别 | 专业领域 |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新闻与传播 0552 | 不分领域 | 01文化传播与区域发展 02文化品牌与形象建构 03 融媒体传播 | 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资源与环境 0857
| 环境工程 085701 |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环境功能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03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技术 | 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机械 0855 | 机械工程 085501 | 01精密测量与无损检测 02激光加工技术与装备 | 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智能制造技术 085509 | 01工业互联网与制造技术 02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报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
附件2
莆田学院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所在高校、学院名称、本科专业 | |||||||||||||
本人通讯地址 | 邮编 | ||||||||||||
本人联系电话 | |||||||||||||
申请学院和专业 | 申请类别 | 专业学位硕士 | |||||||||||
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 | |||||||||||||
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复印件附后) | |||||||||||||
何时参加过哪些科研工作,有何成果(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复印件附后) | |||||||||||||
“我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准确。”如果申请人同意上述声明,请签名。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请用大约简要介绍你的学术背景、个人兴趣特长、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研究能力等(可以使用背面)。 | |||||||||||||
附件3
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招生咨询电话 | 学院研招地址 (具体地址) | |
1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张老师 | 0594-2699850、18159173079 | whycb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6楼507室 |
2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94-2696445、 15160281137 | hs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和义楼203 |
3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林老师 | 0594-2690229、 13860901566 | jdxx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西区信息楼516 |
注:联系方式若有变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将及时更新或查询相关学院网站。
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莆田市与台湾隔海相望,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湾环绕”,福厦铁路、向莆铁路贯穿全境,森林覆盖率高,人居环境优越。学校于2002年获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新校区位于紫霄山麓,占地约3000亩,设置17个二级学院,现有57个本科专业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明确“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坚持“服务需求、贴近产业、强化特色、错位发展”的思路,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福建省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面向全国招收约200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备注:1. 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2.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和公布。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调剂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一、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十四、学费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新闻与传播、机械、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
十五、住宿以及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98
单位名称:莆田学院
联系部门:莆田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1楼835室。
邮政编码:351131
招生网址:https://wwwNaNu.edu.cn/yjsc/
联系电话:0594-2892089(研究生处招生科)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本简章由莆田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
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 学院 | 招生专业、代码 | 预计招生计划人数(含推免生)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学制 | 初试参考书目 | |
学科类别 | 专业领域 | |||||||
文化与传播 学院 | 新闻与传播 0552 | 不分领域 | 40人 | 01文化传播与区域发展 02文化品牌与形象建构 03 融媒体传播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新闻传播实务 | 3年 |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1]宫承波.《新媒体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20. [2]《新闻采访与写作》编写组.《新闻采访与写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3]黄升民,段晶晶.《广告策划》(第三版).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8.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新闻学概论》编写组.《新闻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资源与环境 0857
| 环境工程 085701 | 100人 |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环境功能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03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环境保护概论 | 环境工程学 | 3年 | 801环境保护概论: 战友. 《环境保护概论(第二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0. |
机电与信息 工程学院 | 机械 0855 | 机械工程 085501 | 40人 | 01精密测量与无损检测 02激光加工技术与装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机械设计 | 工程力学/C语言程序设计(二选一) | 3年 | 802机械设计: 濮良贵, 陈国定, 吴立言. 《机械设计(第十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
智能制造技术 085509 | 20人 | 01工业互联网与制造技术 02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机械设计 | 工程力学/C语言程序设计(二选一) | ||||
附件2
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招生咨询电话 | 学院研招地址 | |
1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张老师 | 0594-2699850、18159173079 | whycb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6楼507室 |
2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94-2696445、 15160281137 | hs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和义楼203 |
3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林老师 | 0594-2690229、 13860901566 | jdxx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西区信息楼516 |
注:联系方式若有变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将及时更新或查询相关学院网站。
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莆田市与台湾隔海相望,湄洲湾、兴化湾、平海湾“三湾环绕”,福厦铁路、向莆铁路贯穿全境,森林覆盖率高,人居环境优越。学校于2002年获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新校区位于紫霄山麓,占地约3000亩,设置17个二级学院,现有57个本科专业和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学校明确“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的办学定位,坚持“服务需求、贴近产业、强化特色、错位发展”的思路,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福建省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面向全国招收约200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招生人数为预计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备注:1. 我校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2.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电话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和公布。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调剂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一、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十四、学费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新闻与传播、机械、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定为8000元/生·学年。
十五、住宿以及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98
单位名称:莆田学院
联系部门:莆田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1楼835室。
邮政编码:351131
招生网址:https://wwwNaNu.edu.cn/yjsc/
联系电话:0594-2892089(研究生处招生科)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本简章由莆田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1
莆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 学院 | 招生专业、代码 | 预计招生计划人数(含推免生)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学制 | 初试参考书目 | |
学科类别 | 专业领域 | |||||||
文化与传播 学院 | 新闻与传播 0552 | 不分领域 | 40人 | 01文化传播与区域发展 02文化品牌与形象建构 03 融媒体传播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新闻传播实务 | 3年 |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1]宫承波.《新媒体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20. [2]《新闻采访与写作》编写组.《新闻采访与写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3]黄升民,段晶晶.《广告策划》(第三版).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8.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新闻学概论》编写组.《新闻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资源与环境 0857
| 环境工程 085701 | 100人 | 01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 02环境功能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03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环境保护概论 | 环境工程学 | 3年 | 801环境保护概论: 战友. 《环境保护概论(第二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0. |
机电与信息 工程学院 | 机械 0855 | 机械工程 085501 | 40人 | 01精密测量与无损检测 02激光加工技术与装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机械设计 | 工程力学/C语言程序设计(二选一) | 3年 | 802机械设计: 濮良贵, 陈国定, 吴立言. 《机械设计(第十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 |
智能制造技术 085509 | 20人 | 01工业互联网与制造技术 02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机械设计 | 工程力学/C语言程序设计(二选一) | ||||
附件2
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招生咨询电话 | 学院研招地址 | |
1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张老师 | 0594-2699850、18159173079 | whycb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中6楼507室 |
2 |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94-2696445、 15160281137 | hs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和义楼203 |
3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林老师 | 0594-2690229、 13860901566 | jdxxyjs@ptu.edu.cn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西区信息楼516 |
注:联系方式若有变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将及时更新或查询相关学院网站。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成立于1949年6月16日。党和国家领导人彭冲、江泽民、朱镕基、吴邦国、黄菊等同志曾先后兼任校长。现任校长为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文容同志。我校是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我校已与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等54家国(境)外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并于2012年开始与俄罗斯西北管理学院开展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
2003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2004年开始招收学术型硕士生,2015年开始招收MPA研究生。目前,学校拥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民经济学;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MPA)。
依托充沛的学术资源、与党政机构联系紧密的实践优势和多年积累的干部教育培训经验,上海市委党校的研究生教育按照“国家标准、党校特色”的基本要求和“学术性、实践性、政治性”的培养目标,经过十八年的努力和摸索,已经形成了研究生教育与干部教育互补、学术型与专业型学位点并存的研究生教育格局。我校申报的“卓越党建人才培养引领计划”项目成功入选2020年上海市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项目。2022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团队获得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特等奖,这是我校历史上第一次进入“挑战杯”终审决赛,并获得特等奖(上海仅有三所院校获得这届特等奖);我校也是全国党校系统中首家获得此奖项的单位。2022年我校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中有近2/3是来自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哲学、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共7个专业的硕士生46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以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其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属于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将在复试办法中注明。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复试
复试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复试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六、录取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以及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及待遇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收取学费3000元/年·人。学校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一志愿报考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学业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科研创新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其中国家奖学金20000元/次·人;助学金12000元/年·人;优秀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9000元/年(10%)、二等6000元/年(20%)、三等3000元/年(30%)。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学校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困难补助,并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机会。
九、就业
学术型研究生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十、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学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发布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本简章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单位代码:89631
联系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联 系 人: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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