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成立于1949年6月16日。党和国家领导人彭冲、江泽民、朱镕基、吴邦国、黄菊等同志曾先后兼任校长。现任校长为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文容同志。我校是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2014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2014】14号),我校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授权点,并于2015年开始正式招生。我校将发挥现有办学优势,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MPA项目:(一)反映上海公共管理实践的课程教学;(二)双师型的师资队伍;(三)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四)鲜明的实践特色;(五)丰富的奖学金类型。
多年来学校通过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在锤炼干部党性、提升公务员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作为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近年来我校学术成果斐然,教师人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名列前茅(哲社类),多项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学校拥有众多的社会实践基地、鲜明的办学特色、强大的学术支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越的教学条件,这些都是保障MPA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2022年我校MPA学生团队合作撰写的案例进入第六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全国百强,我校已连续两年进入此项赛事百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意识和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培养方向:公共服务、特大城市治理、公共组织管理。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23年拟招收29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主要采取周五晚上/周六全天授课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六、复试
1.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英语口试、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复试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2.复试时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七、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签署定向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八、学费及待遇
7万/人,分两次缴纳。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年度奖学金、科研精品决咨成果奖、优秀案例与优秀毕业论文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奖励。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按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九、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十、联系方式
其它相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本简章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政策和学校最新规定为准。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单位代码:89631
联系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MPA教育中心)
联 系 人:徐老师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123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 话:(021)22881371
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泉州师范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泉州市。泉州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世界遗产之城。学校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近百年办学历程筚路蓝缕,一甲子高等教育薪火相传。一代又一代泉师人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2年获批福建省海外华文教育基地。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以来,获批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获批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资格。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八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建设多学科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学校制定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工程”建设,全面掀起“二次创业”新热潮,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213名(含接收推免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3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领域或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程序
(1)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6)报考点和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3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3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3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将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入学
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 元/学年。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获得一定酬金。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9)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关于所报考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3)。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专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数(含接收推免生数) | |||
第一单元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
135101音乐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中国器乐(二胡、古筝、笛子)、西洋器乐(大提琴、小提琴)、音乐教育、作曲、合唱指挥 | 101 | 204 | 701艺术概论 | 801中外音乐史 | 46(1) |
艺术管理 | 5 | |||||
音乐治疗 | 807心理学基础理论 | 15 | ||||
135105广播 电视 | 网络视频创意与运营 | 806视听传媒艺术论 | 11 | |||
广播电视策划与编导 | ||||||
数字媒体艺术与技术 | ||||||
135106舞蹈 | 舞蹈教育 | 802中西舞蹈史 | 10(1) | |||
舞蹈编导 | ||||||
艺术管理 | 5 | |||||
135107美术 | 书法 | 803书法史论 | 31(2) | |||
漆艺创作 | 804中外美术史 | 6 | ||||
油画创作 | 6 | |||||
中国画创作 | 6 | |||||
雕塑创作 | 4 | |||||
艺术管理 | 5 | |||||
135108艺术 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805中外设计史 | 6 | |||
产品设计 | 9 | |||||
环境设计 | 9 | |||||
服装艺术设计 | 17 | |||||
服饰艺术设计 | 17 | |||||
艺术管理 | 5 | |||||
合计 | 213(4) | |||||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序号 | 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1 | 艺术概论 | 1.《艺术学概论》,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
2 | 中外音乐史 | 1.《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田可文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年9 月第1 版。 3.《欧洲音乐史》,张洪岛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年版。 4.《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冯志平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 年8 月第1版。 |
3 | 中西舞蹈史 | 1.《中国舞蹈发展史》,王克芬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4年6月。 |
4 | 书法史论 | 1.《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注:参考注释本一《汉魏六朝书画论》(画论部分不考),潘运告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注释本二《初唐书论》,萧元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古典书法美学史纲》,黄鸿琼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2.《中国书法简史》,王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
5 | 中外美术史 | 1.《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中国美术史教研室 编,中国青年出版社 2010年版。 2.《外国美术简史》,外国美术史教研室 编,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年版。 |
6 | 中外设计史 | 1.《中国工艺美术史》,田自秉,东方出版中心。 2.《西方现代设计艺术史》,董占军,山东教育出版社。 |
7 | 视听传媒艺术论 | 1.《当代广播电视概论》(第2版),陆晔、赵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数字媒体艺术导论》(第二版),宫承波,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9年09月版。 |
8 | 心理学基础理论 | 1.《普通心理学》,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五版。2.《心理学导论》,张厚粲、许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
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招生 学院 |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学院网址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
舞蹈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中国器乐(二胡、古筝、笛子)、西洋器乐(大提琴、小提琴)、音乐教育、作曲、合唱指挥 | 吴老师 | 0595-22737900 376141852@qq.com | http://www.qztc.edu.cn/ywxy/main.htm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 | 网络视频创意与运营 广播电视策划与编导 数字媒体技术与艺术 | 刘老师 | 0595-22918736 wcyjs2022@163.com | http://www.qztc.edu.cn/wcxy/main.htm |
美术 | 书法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 | 漆艺创作 油画创作 中国画创作 雕塑创作 | 兰老师 | 0595-22912172 237440560@qq.com | http://www.qztc.edu.cn/msxy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 吴老师 | 0595-22609836 Wult9419@qztc.edu.cn | http://www.qztc.edu.cn/fzxy |
陈守仁商学院 | 音乐 舞蹈 美术 艺术设计 | 艺术管理 | 蔡老师 | 0595-22918788 caiwenjuan07@163.com | https://www.qztc.edu.cn/tsb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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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学校代码:86209)成立于1961年6月,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从事大中型舰船主动力装置研制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1983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86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94年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轮机工程专业招生资格。现有导师32人,已培养研究生百余人。
二、培养方式
1、学制:3年,第1年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2-3年回所进行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
2、培养类型:学术型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费及待遇:免学费、住宿费,每月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每学年结束发放奖学金。
4、培养方式:非定向。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1、专业名称:轮机工程(代码:082402),招生计划7人。
2、研究方向:
01 船舶动力机械气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2 船舶动力机械热力学及热力系统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3 船舶动力机械传动设计及其振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2机械原理。
04 船舶动力机械现代控制技术及其装置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3自动控制原理。
05 涡轮机动力机械装置结构与强度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报考说明:
1、请考生不要跨学科报考,招收轮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学生。
2、考生复习资料及参考书目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布的相应考试科目的书目及参考大纲。
3、哈尔滨市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具体确认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外地考生确认及考试将在所在院校进行,非应届考生应按照当地的省研究生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考试。
单位代码:86209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940280
中山大学2023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76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5.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7.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6、7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4、6、7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4、6、7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4、6、7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1、2、3、6、7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报考院系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经验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的相关条件要求,不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网上确认阶段,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3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一)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
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调剂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校内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院系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调剂需求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
(四)校内各招生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院系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23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有关人事档案、户口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上的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会根据我校各招生院系接收免试生人数和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等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2022年10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习方式、培养校区(校园)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校园)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七、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八、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EMBA为2年)。各学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请考生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1686。考生也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说明
(一)我校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武汉纺织大学考点代码:4222),可接受考生范围为:1.接收武汉地区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的考生;2.接收武汉纺织大学和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应届本科毕业、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高校招生单位及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二)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请查看《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二、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8.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2022年9月底至2022年10月底,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公告,http://gs.wtu.edu.cn。
2.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科目,安排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专业课考试(面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②外语能力测试;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会计硕士(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硕士须加试政治理论;
⑤学校或学院复试时规定的其他内容。
3.复试要求:
复试前考生应当提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学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会计硕士(125300)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艺术硕士(135108)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其他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告:http://cwc.wtu.edu.cn/xxgk.htm
(二)奖助政策
1.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健全,设有国家层面、行业层面、社会层面及学校层面等四大类共10余种奖助学金。详情如下表:

2.学校同时实施“三鹰计划”,符合相关条件者均可申请相应奖助:

六、其他事项
(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3年公开招考。
(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10495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59367498
邮箱:yjs@wtu.edu.cn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0名左右(其中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300名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各学科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兄弟院校积极向我校推荐。
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人,该计划招生暂不限定招生专业,并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合格线,欢迎符合条件者报考。
2023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等科研院所继续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其中: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预计招生计划为40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70702海洋化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701数学。
(相关信息:http://www.qdio.ac.cn/yjs/yjsnotice/202203/t20220329_691743.html)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预计招生15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35软件工程和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相关信息:http://edu.qibebt.ac.cn/recruitment/4368.html)
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预计招生30人,具体招生专业有0855机械、0858能源动力、0856材料与化工和0854电子信息等专业。
(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信息:http://gs.sdiit.cn/blog/article/9470)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预计招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为0860生物与医药。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成绩单原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进修、自学考试或函授进行过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5门(含5门)以上本科课程的学习,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须提交成绩单或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条件、符合我校各专业特别要求、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阶段: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初试
1.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12 月 24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4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5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5 日下午 业务课二
2. 初试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凭个人有效信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仅限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时间、地点、内容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23年3-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和崂山校区。复试内容参照我校当年复试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将在和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调剂
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说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要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为2023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报考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https://grad.qust.edu.cn/info/1020/21727.htm)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2000元/生•年。
以上两项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的覆盖面为100%。学校还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及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调整资助标准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7000元;二等奖学金40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元。
一志愿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高年级学业奖学金为70%,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四)学校和学院还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了企业奖学金,欢迎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联系学院咨询。
十一、其他问题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视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而定。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26
联系部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杜老师 陈老师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邮 编:26604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99号 邮 编:266061
电话传真:0532-88957382、84022989 E-mail:yzb@qust.edu.cn
我校主页:http://www.qust.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qust.edu.cn
四川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点击链接>
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目录、学习形式及学制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生计划规模暂定为12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2023年我校新增的15个硕士学位点开始招生,欢迎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均须在校脱产学习;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可灵活安排时间,来校进行非脱产学习。
所有专业的基本学制为2-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我校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限招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原则上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
三、凡允许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硕士学位点为:法律、体育、新闻与传播、土木水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共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以所在地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具体要求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告要求报名。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职考生应按教育部文件有关定向就业要求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要求进行审核。
7.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残疾考生报考的,遵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于报名阶段与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考试等相关安排。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确认。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点在确认阶段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认证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初 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方式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
五、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复 试
一、复试科目详见《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招生考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目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另行通知。复试工作预计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二、教育部按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
2.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复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考生确认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至少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若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复核。
调 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调剂工作办法并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体 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要求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试阶段将要求学院组织导师、辅导员等人员与考生通过面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会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 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青海民族大学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及相关材料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 费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年。
奖助学金
目前学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奖助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覆盖率约为70%);
三、助学金(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未转递档案至我校者视为享受工资待遇,不再发放助学金);
四、研究生创新项目(本人申请,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后资助2000元)。
五、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奖助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其 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考生可自行购买。
三、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须保证在入学前有效。为避免部分应届毕业生在录取通知书邮寄期间已毕业离校,应填写家庭常住地址。联系方式应为常用固定手机号码,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变更导致投递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yjsy.qhmu.edu.cn/)公布的招生考试信息。
五、联系方式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科
电 话:0971-8237294 邮 编:810007
联系人:王老师 丁老师 才让老师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中华女子学院2023年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1996年开始招本科生;2012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试点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2016年学校开始招生发展中国家中高级女官员来华攻读硕士学位;2021年学校获批成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6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9人),其中社会工作80人,法律40人,教育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前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六)男女不限。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s://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在备注里写明要报考的专业方向名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1月1日前与我校招办联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给我校核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完全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和要求。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中华女子学院(考点代码:1156)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我校报考点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五、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科目
(1)社会工作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法律硕士
法律(非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
法律(法学):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
(3)教育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教育综合(333)、学前教育学(801)
2. 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六、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须按教育部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其他录取条件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
九、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来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十、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收费标准为12500元/年/人。(实际执行以北京市教委备案通过后的标准收取)。
(二)住宿费
安排校本部住宿,按照北京市相应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床位安排需服从学校学生公寓中心统一调配。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三)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四等奖励金额(特等奖为12000元;一等奖为8000元;二等奖为6000元;三等奖为2000元)。
4. 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 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中华女子学院代码:11149
(二)研究生培养在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三)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全日制定向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四)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五)我校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招生要求变化,我校将及时通过研究生信息网公布,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招生信息。
(六)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出入或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并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一)邮政编码:100101
(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部
(三)咨询电话:010-84659610;010-84659611
(四)传真号码:010-84659610
(五)招生邮箱:yanzhao@cwu.edu.cn
(六)招生网址:https://www.cwu.edu.cn/yjsc/
(七)监督电话: 010—84659417
(八)举报电子邮箱:zhnzxy2022@163.com
附:
1.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
2.中华女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yz.swjtu.edu.cn/vatuu/WebAction?setAction=newsDetail&viewType=web&newsId=8408201D0F7DBF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