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招生代码:10356,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国计量大学主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四条 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五条 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六条 修业年限: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修业年限为2.5-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3-5年。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如不能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只能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复试前须提交本单位同意的委托培养协议。
第八条 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见《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十条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提供证明材料。
2、入学前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3、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合格,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有效期5年)。
第十一条 2017年我校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点均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中国计量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且必须为本人参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在国家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11月12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拍照和交费。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第十三条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17年7月底前有效。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四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五条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详见《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时间:
12月24日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14:00-17:00 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第十六条 初试、复试自命题考试范围见《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
第十七条 网络教育本科、成人教育本科、自学考试本科以及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第十八条 复试和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详见《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2.5年共计2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3年共计30000元。
第二十条 全日制非定向奖助学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江南管理”励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本硕创新研究生奖学金、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
1、新生奖学金,可兼得
①研究生新生奖学金,8000-14000元/生,非定向学生100%覆盖
②推免生专项奖学金,6000元/生,若干
③本硕创新研究生奖学金,4000-8000元/生,本硕创新学生100%覆盖
④江南励志研究生奖学金,5000元/生,10名
2、助学金,可兼得
①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②三助岗位津贴:300元/月以上
3、学业奖学金,可兼得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2-3%
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4000-10000元/生,全脱产学生100%覆盖
4、出国出境研学交流资助
①国际研学项目(3个月及以上),10000-30000元/生,3%
②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3000-5000元/生,7%
5、国家助学贷款
特殊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676168.电子邮箱:yjsb@cjlu.edu.cn。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
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jlu.edu.cn/yjsy/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有19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方式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网址为: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打印准考证:
教育部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网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认证报告。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阶段对身份信息、学籍、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初试属于国家统考,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另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等优惠政策。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4月份。我校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办法和安排将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调档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对拟录取的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不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
1.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我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0%);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4.研究生创新实践单项奖
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单项奖,分专利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论著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论文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艺术类创新实践单项奖和竞赛类创新实践单项奖5类。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教学任务,由用人单位考核评定后发放津贴。
十四、本简章如与国家新增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地 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5049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招生热线:0533-2789959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有19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方式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公网);http://www.chsi.cn(教育网)。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打印准考证:
教育部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网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认证报告。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阶段对身份信息、学籍、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初试属于国家统考,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另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等优惠政策。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4月份。我校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办法和安排将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调档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对拟录取的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不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
1.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我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0%);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4.研究生创新实践单项奖
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单项奖,分专利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论著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论文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艺术类创新实践单项奖和竞赛类创新实践单项奖5类。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教学任务,由用人单位考核评定后发放津贴。
十四、本简章如与国家新增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地 址: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55049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3-2782143
招生热线:0533-2789959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类别及人数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并行招生模式,面向全国在我校13个学术型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并在10个工程硕士领域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翻译硕士(MTI)、艺术硕士(MFA)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同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研究生。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见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五)考生的初试成绩单请考生自行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由我校自定,并在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各专业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作表现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结束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在复试、录取阶段,将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
十一、学制、学费
全日制:
1.学术型硕士:工学、理学学制3年,管理学、法学学制2年,学费8000元/年。
2.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 学费8000元/年。
3.会计硕士(MPAcc)学制2年, 学费15000元/年。
非全日制:
法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3年,学费8000元/年。
理学:学制3—4年,学费8000元/年。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学制2.5—3.5年,学费35000元。
注:其他未列专业的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为准,届时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统筹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奖助情况可参考《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7级研究生奖助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文件。
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特别说明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硕士研究生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定向或非定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自命题样题(不提供答案),考生可直接与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
(五)学校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六)考生报名时应登记能够长期联系上考生的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八)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学业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九)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024-5686171156860869(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
024-5686504256865045(机械工程学院)
024-5686182056861595(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024-5686072656860879(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24-5686091956860836(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24-5686072056860568(经济管理学院)
024-5686500356863349(马克思主义学院)
024-56866658(矿业工程学院)
024-56864303(外国语学院)
024-56865706(理学院)
024-56866311(艺术设计学院)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电子信箱:yjs@lnpu.edu.cn
吉林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拥有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后导致不能考试或不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长春市招生办网上公告或我校研招网网上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并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能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需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与影视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7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请在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拟录取的新生如欲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在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7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中国当代音乐文化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戏剧影视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传播研究、东北民族口传文化与非遗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批评、艺术美学、影视编导、影视批评、电影剧作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校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艺术研究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和留学生资格,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面向全国招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培养掌握坚实的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和宽广的农业产业专门知识,熟悉一定的人文社会和经济管理方面知识,具备扎实的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较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招生领域与计划
招生学位类别:农业硕士(0951)
招生专业领域:作物(095101)、植物保护(095104)、农村与区域发展(095110)、农业信息化(095112)。
招生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约46名(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名),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成绩优秀的可提前至2年毕业,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四、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名,所有专业领域都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请考生及时关注所选择考点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 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共四门,第一门为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二门为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第三门为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第四门为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注意事项: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复试与调剂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程序,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和方式。
(二)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生源充足的领域,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三)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公告。
(四)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有关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7年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两年收取,总计收取学费20000元/生。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发〔2014〕38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特别生源奖、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特别生源奖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和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和6000元/人。
调剂录取至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其它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4.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
6.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200-4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研究生培养费
学校向所有研究生提供4000元/人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费,用于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工作。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复试补助
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或考生家庭所在地)至我校的往返车费(包括火车硬座、硬卧、长途大巴或高铁二等座,飞机票、火车软卧票、轮船票等其它票据按前述交通方式报销等额经费)。
10.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十二、其它
(一)我校2017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
辽宁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00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00人(含推免生名额,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另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考生在网报前须先核实本人的学籍、学历是否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到及信息是否正确(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查到将不予准考。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复试时均须查验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非应届生)、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应届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原件并验收复印件,否则不予准考。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的学制为三年外,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均为脱产学习。
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7年10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见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及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基础综合、312心理学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历史学基础、体育综合的满分值各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
2.初试时间:在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由各市地报名点统一安排。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预计于2017年2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并可下载,不再单独发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我校将在校园网上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
1.复试科目: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课,专业课复试科目已经列在本简章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及其它具体事宜请于2月中下旬到研究生院或各学院网站查询。
3.复试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六、考试大纲
统考科目大纲(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基础综合等)请到当地书店购买(教育部考试中心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的2017年版);非统考科目的参考性考试大纲见研究生院网站。
七、我校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设有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设有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硕士研究生(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关于联合培养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地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迈阿密大学联合培养心理学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辽宁师范大学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合培养植物学、工商管理专业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最新资讯,学费标准参见2016年。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邮 编:11602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黄河路850号
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侯老师、兰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传 真:0411-84202626
E - mail:lsyjs@163.com
学校代码:10165
中原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部分业务课一及全部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
四、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17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4、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5、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制及学习年限
各专业学制一般为2-3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八、学费及资助
1、学费:全日制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费:7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3万元。
2、奖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
序号 | 奖励标准 | 备注 | |||||
1 | 20000元/生/年 | 按国家分配比例评选 | |||||
2-研究生助学金 | |||||||
序号 | 奖励项目 | 标准 | 备注 | ||||
1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全日制在校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 ||||
2 |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 | 2000元/生/年 | |||||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
序号 | 奖励项目 | 比例 | 标准 | ||||
1 |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40% | 8000元/生 | ||||
2 |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其余符合相关条件 | 5000元/生 | ||||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 |||||||
序号 | 奖励标准 | 备注 | |||||
1 | 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同等金额的奖金 | 面向第一学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工学考生 | |||||
2 | 当年住宿费同等金额的奖金 | 其余符合相关条件 | |||||
5-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 |||||||
序号 | 等级 | 标准 | 比例 | 备注 | |||
1 | 一等 | 4000元/生 | 10% | 面向第二学年研究生 | |||
2 | 二等 | 2000元/生 | 30% | ||||
6-研究生创新奖学金 | |||||||
序号 | 等级 | 标准 | 比例 | 备注 | |||
1 | 一等 | 4000元/生 | 10% | 面向第三学年研究生 | |||
2 | 二等 | 2000元/生 | 30% | ||||
7-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 |||||||
序号 | 类别 | 岗位津贴标准 | |||||
1 | 助教 | 由聘用学院确定 | |||||
2 | 助研 | 由聘用教师确定 | |||||
3 | 助管 | 600元/生/月 | |||||
8-研究生其他个人及集体奖励 | |||||||
序号 | 奖励类别 | 奖励比例 | 奖励标准 | ||||
1 | 三好学生 |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 600元/人 | ||||
2 | 优秀学生干部 | 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 600元/人 | ||||
3 | 优秀毕业生 |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 600元/人 | ||||
4 | 先进班集体 | 参评班级总数的20% | 1000元/班 | ||||
9-研究生助学贷款 | |||||||
序号 | 标准 | 备注 | |||||
1 |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 |||||
10-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 |||||||
序号 | 资助对象 | ||||||
1 | 突发性临时困难研究生 | ||||||
以上奖励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九、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depart.zzti.edu.cn/yjs/)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联系人及电话见研究生处网站。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0007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13信箱
联 系 人:
传 真:0371-67698801 电子邮箱: yjsc@zzti.edu.cn
网 址:http://depart.zzti.edu.cn/yjs/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学院代码 | 招生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01 | 随老师 | 0371-69975769 0371-69975773 |
法学院 | 002 | 0371-69975770 0371-69975763 | |
理学院 | 003 | 0371-62506161 0371-62506034 | |
机电学院 | 004 | 0371-62506077 | |
材料与化工学院 | 005 | 0371-62506861 0371-62506924 | |
电子信息学院 | 006 | 0371-62506987 0371-62506865 | |
计算机学院 | 007 | 0371-62506828 0371-62506177 | |
能源与环境学院 | 008 | 0371-62506803 0371-62506813 | |
009 | 0371-62506162 0371-62506932 | ||
纺织学院 | 010 | 0371-69975729 0371-62506970 | |
设计艺术学院 | 011 | 0371-62506872 | |
服装学院 | 012 | 0371-62506871 0371-69975713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13 | 0371-62506178 | |
外国语学院 | 014 | 0371-62506171 | |
经济管理学院 | 015 | 0371-62506195 0371-62506113 0371-67698117 |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是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隶属国家纺织工业部,2000年划转河南省管理。
学校占地1,610亩,分为南区、北区和西区,其中主校区南区毗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占地1,390亩。现有教职工1,711人,其中专任教师1162人(高级职称526人,博士346人);有全日制本科生22743人、硕士研究生604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全国输送各类毕业生8万余人。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及相关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理、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20个教学部门,开设60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其中,纺织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中位居第七名,“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特色学科群获“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特色学科A类项目立项建设。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办学设施,教学环境良好。目前,校舍建筑面积61.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1997年,学校通过了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5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应邀在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培训会上介绍我校在教学内涵建设方面的经验。目前,学校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还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等。在近三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共11项。近五年来,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我校学生获奖234项,其中一等奖44项、二等奖102项、三等奖88项。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我校是全国连续四届夺得一等奖的三所高校之一;工业设计专业学生两次获得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德国“红点设计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全国高校服装设计最高奖“新人奖”,学校获得服装设计“育人奖”。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建成一批科研平台,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热泵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4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4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8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入校科研经费1.51亿元。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美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新西兰、台湾等3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55所知名高校或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理念,促进办学水平提升。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新西兰理工学院联合举办纺织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工程管理等9个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合作办学学历教育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成效显著,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肯定和河南省政府的表彰,我校也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挂靠单位。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河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被河南省主流媒体评为河南公众最满意的十佳本科院校、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本科院校;被教育部评为学籍管理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当前,全校师生员工正在秉承“博学弘德、自强不息”的校训,弘扬“勤奋、严谨、进取、文明”的校风,崇尚学术,追求卓越,强化特色,服务产业,务实重干,加快积累,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序号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名称 |
1 | 0101 | 哲学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2 | 0305 | 法学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030502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
4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5 | 030504 |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
6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
7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
8 | 0802 | 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9 | |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10 |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11 | | | 080204 | 车辆工程 |
12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13 | | | 080502 | 材料学 |
14 | |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15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16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17 | |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18 | | | 081103 | 系统工程 |
19 | |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20 | |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21 | 0811Z1 |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 ||
22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23 | |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24 |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5 | 0814 | 土木工程 | 081401 | 岩土工程 |
26 | | | 081402 | 结构工程 |
27 | | | 081403 | 市政工程 |
28 | |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29 | | | 081405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30 | | | 081406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31 | 0821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082101 | 纺织工程 |
32 | | | 082102 |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
33 | | | 082103 |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
34 | | | 082104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35 | 1202 | 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36 | | | 120202 | 企业管理 |
37 | | | 120203 | 旅游管理 |
38 |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9 | 1202Z1 | 知识产权管理 | ||
40 | 1305 | 设计学 | * | * |
41 | 1305Z1 |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 ||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工程 领域 代码 | 工程领域名称 |
1 | 0852 | 工程 | 085201 | 机械工程 |
2 | 0852 | 工程 | 085206 | 动力工程 |
3 | 0852 | 工程 | 085210 | 控制工程 |
4 | 0852 | 工程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5 | 0852 | 工程 | 085220 | 纺织工程 |
6 | 1251 | 工商管理 | * | * |
7 | 1253 | 会计 | * | * |
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参看信阳师范学院主页http://210.43.27.18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