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兵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装甲兵工程学院地处北京市西南风景秀丽的卢沟桥畔,占地面积近7000亩,是全军16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军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是北京地区唯一的军队学历教育院校,是全军首批开展本科教育、首批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及首批对外开放并承担外训任务的院校之一。
学院前身是1953年在哈尔滨成立的军事工程学院装甲兵工程系,是“哈军工”首设的5个系之一。1961年以该系为基础在西安成立装甲兵工程学院。1969年迁址北京,1999年学院由总参谋部转隶总装备部,2015年12月划归陆军建制领导。学院主要承担本科、现职干部培训、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四类培训任务,承担陆军武器装备科研任务,为全军装甲机械化部队提供技术服务,为军委和陆军机关决策提供业务咨询。
学院已构建起“多学科交叉融合,覆盖陆军主战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的综合性学科体系。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个联合建设的部队研究生工作站;在5个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在10个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个军事领域和8个工程领域分别具有军事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10个、军队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3个。
学院拥有一支梯次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特聘院士5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3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获得者2人、“求是奖”获得者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全军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获得者6人、国家和军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军队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对象2人、军队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对象8人,以及全国、全军优秀教师2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20人。
学院教学科研条件优越,建有现代化教学训练场馆15个,拥有以2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全军重点实验室为代表的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108个。拥有目前全军唯一实现陆军数字化部队成建制进行模拟对抗训练的培训与试验中心,建有外联速率千兆、内联速率万兆的校园网,拥有60TB数字图书文献资源。近年来,学院新增国家级精品课4门、军队级精品课程6门;2009年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2项、军队级教学成果39项。一批质量高、效益好、用途广的科研试验成果在军内外反响巨大、影响深远。逐步形成了20余个稳定的科研方向,有力推动了学院科研向质量效益和群体创新型转变。先后牵头完成了20余型新型装备的论证与试验工作、30余项重大科研任务,多次参加总部组织的重大联合军事演习,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自然基金、装备预先研究等基础研究课题100余项,获得国家级、军队及部委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奖励50余项。
学院是全军首批对外开放单位之一,先后接待了60多个国家240余批次军事代表团,先后为4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训外军留学生2000余名。同时,通过专家互访、合作研究、联合培养等方式,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美、英、法、德、日、韩、波兰等国家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又先后圆满完成了美国国防部长、驻华武官团参访和“中外记者进军营”等重要外事活动,成为我军开展国际军事交流的重要窗口。学院注重发挥地缘优势,先后邀请杨振宁、周光召、路甬祥、徐匡迪、陈至立、周远清等知名专家来院讲学,学术氛围浓厚。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学院整体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对外影响力不断提高,始终处于装备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的前沿。一大批优秀毕业学员已成长为军、师、旅、团级主官和装备保障、装备建设领域的领军人物,在陆军机械化、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热忱欢迎有志为陆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的青年学生和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学院。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学院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5名。
二、招生对象
A — 军队在职干部
B — 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C — 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二)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主要有:
1. 身高:男生不低于4050px,女生不低于4000px;
2. 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均在4.9以上;
3. 心脏、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无任何传染病。
(三)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军队在职干部:具有本科学历或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同意报考。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指挥参谋军官。
2. 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审批同意报考。限报考理学、工学、管理学和全日制工程硕士。
3. 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非指挥类):经所在院校国防生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同意报考。限报考理学、工学、管理学和全日制工程硕士。
(四)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1. 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报考须知和网上公告提交报名信息。
2. 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2日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报编号到所选的报名点(应选择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缴费、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提交材料如下:
A类考生须将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
B类考生须将所在院校训练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
C类考生须将所在院校选培办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证件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通过邮政EMS(7日内)寄到研招办。凡手续不全、资格不够、报考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初试
1. 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2017年4月份(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2.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体检、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等。
3. 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成绩与初试成绩一同作为择优录取的依据。
(四)录取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区分考生类别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2017年5月底完成。
五、推荐免试申请
学院可招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推免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非指挥类);
2. 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校推荐免初试资格;
3.推免生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申请学科
可申请推免至理学、工学、管理学各学科专业。
(三)申请流程
1. 9月28日起,推免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2. 9月30日起,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受复试”操作。
3. 10月上中旬(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推免生本人来我院参加复试、体检。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认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
(3)《装甲兵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4)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公章),所在高校推荐免初试证明材料,所在高校的公示名单(加盖高校公章);
(5)政治考核表、《应届本科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经驻校国防生选培办、所在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核盖章);
(6)有学术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著等)和获奖证书(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奖学金等)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7)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红底)。
4. 我院将于10月中旬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接受录取”操作。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2016年12月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和后续复试。
六、注意事项
考生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一)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入学前未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受处分的;
(三)思想政治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
(四)其他资格不符合的。
七、有关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和统考招生计划。从2017年起,军队在职干部通过全国统考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采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形式,毕业颁发“双证”,即学历证和学位证。
(二)根据有关规定,应届学员入学后,不收取任何费用,享受军队副连职工资待遇。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入伍时间从2017年6月起算。
(三)根据军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历年研究生分配情况,研究生毕业分配主要面向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密集型单位。
(四)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报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学科专业名称标注“*”的,表示该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五)招生简章中初试科目代码4开头、7开头、8开头的为自命题科目。
(六)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请查阅研招网院校信息栏。
(七)考生报考条件及招收政策如有变化或调整,以教育部和上级机关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郑重声明:根据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条例的规定,我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招生,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举报。
招生专业目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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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作为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等院校,全面建成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设有法学、监狱学、侦查学等1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警察管理方向)三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28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4%,聘任100余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17个现代化实验室、36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其中绝大多数被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海关、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十多年来,举办各类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和高级警官培训班350多期,培训50000余人,为我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的研究生教育秉持“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培养理念和“突出政治育人,强化职业素养,注重实践能力,发挥行业优势”的办学特色,致力于为全国政法系统尤其是司法行政系统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实物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精心挑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实务部门开展联合培养,注重强化实务技能,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学校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职能不断拓展、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12年8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2年11月中央编委批复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正式成立新中国成立63年来第一所国家律师学院;2015年2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目前学校正抢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扩规模,提层次,拓职能,上水平,争取早日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司法大学。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专业名称(代码) | 考试方式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法律(非法学)(035101) | 法硕(非法学)联考 | 三年 | 全日制 |
法律(法学)(035102) | 法硕(法学)联考 | 二年 | |
法律(法学)(035102) | 法硕(法学)联考 | 三年 | 非全日制 |
三、报考条件
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政治思想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标准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五)政审合格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其它原因。
4.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不予录取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具体情形请登录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12月15日-26日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三年,每学期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取得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
九、其他
(一)学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址:http://yjs.cicp.edu.cn/
附件: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6年9月15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是在周恩来总理、聂荣臻元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和关怀下,于1956年10月成立,现直属于科学技术部,属国家级公益类科研院所。我所自1978年首批招收情报学专业研究生至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6年1月被批准为国内首批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并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合作培养情报学、信息资源管理博士研究生。2002年10月,经人事部批准设立国内首家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所研究生课程设置精简优化,教师队伍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导师队伍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为研究生开阔学术眼界提供机会;同时,强调论文选题的广泛应用性,毕业生就业优势突出。
热诚欢迎有志从事科技信息事业的莘莘学子报考。
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所接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进行报名。
二、招生名额、专业与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本年度预计招收35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如无特殊说明均为非定向生和非委托培养生。招生专业为:图书馆学、情报学、竞争情报、信息资源管理,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参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专业背景不限,文理兼收,特别欢迎理工科毕业生报考。学制2.5年,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普通相关专业期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内容执行。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如报名后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 报考我所考生初试时需参加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二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将在中信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中公布,不再单独发送成绩通知单。
5.复试:我所将在本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公布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内容: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综合考试笔试,同等学力的考生专业课笔试为两门(综合考试、情报学)。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及时登录中信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其他要求的相应材料。
6. 复试时间:以中信所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7.按要求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复试
一般仅接收优秀理工类背景调剂考生。报考我所的上线未接收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我所将积极协助考生联系和落实其他调剂接收单位。
七、学费和助学金
学费按每生每学年8000元收取,提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信所科研补助、伙食补助。住宿费按我所规定收取。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有关信息可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http://168.160.16.178/tabid/396/default.aspx)查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8
咨询电话:010-58882329 联系人:郑老师
E-mail:qrzh@istic.ac.cn 传真:010-58882080
申诉电话:010-58882338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是在周恩来总理、聂荣臻元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和关怀下,于1956年10月成立,现直属于科学技术部,属国家级公益类科研院所。我所自1978年首批招收情报学专业研究生至今已有近40年的历史,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管理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6年1月被批准为国内首批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并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合作培养情报学、信息资源管理博士研究生。2002年10月,经人事部批准设立国内首家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所研究生课程设置精简优化,教师队伍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备,导师队伍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为研究生开阔学术眼界提供机会;同时,强调论文选题的广泛应用性,毕业生就业优势突出。
热诚欢迎有志从事科技信息事业的莘莘学子报考。
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所接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推免生必须按教育部规定进行报名。
二、招生名额、专业与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本年度预计招收35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如无特殊说明均为非定向生和非委托培养生。招生专业为:图书馆学、情报学、竞争情报、信息资源管理,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参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招生对象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专业背景不限,文理兼收,特别欢迎理工科毕业生报考。学制2.5年,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在普通相关专业期刊发表至少2篇论文。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内容执行。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我单位将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为方便与考生联系,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如报名后联系电话有变更请及时联系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 报考我所考生初试时需参加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二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将在中信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中公布,不再单独发送成绩通知单。
5.复试:我所将在本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公布复试名单(不再寄复试通知书)。复试内容: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综合考试笔试,同等学力的考生专业课笔试为两门(综合考试、情报学)。复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请及时登录中信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查询。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其他要求的相应材料。
6. 复试时间:以中信所网站通知时间为准
7.按要求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复试
一般仅接收优秀理工类背景调剂考生。报考我所的上线未接收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我所将积极协助考生联系和落实其他调剂接收单位。
七、学费和助学金
学费按每生每学年8000元收取,提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信所科研补助、伙食补助。住宿费按我所规定收取。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有关信息可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http://168.160.16.178/tabid/396/default.aspx)查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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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电话:010-58882338
贵州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体,法学、哲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分明的财经类大学。学校地处国家公园省贵州,花溪主校区紧邻我国第八个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是一个自然风光与人文学术氛围相互交融、内蕴丰富、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新型大学校园。
学校现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5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型学位硕士点,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校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坚持立足于服务贵州、辐射西南、面向全国的区域发展研究智库和基地建设,致力于从事欠发达地区经济管理的理论研究和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广泛开展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研究交流与合作。
2017年我校招收48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和8个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工商管理(MBA)、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图书情报),计划招生人数共7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的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金融、国际商务、会计、翻译、图书情报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4、报考工商管理(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专业学位考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认真、如实、详尽、准确地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并记住网上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可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1、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以上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金融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金融学综合。
3、国际商务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4、会计(MPAcc)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5、翻译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6、工商管理(MBA)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7、法律(非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8、法律(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9、图书情报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为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我校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网页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注意我校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部提交调剂申请,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并填写报考调剂志愿。相关问题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我校在进行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学院(中心、所)、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所有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2、2017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省理、工、文、法、经、管理、教育学科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13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执行。
3、为激励广大研究生潜心钻研,保证每一位学生能够在校安心学习,学校建立了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4、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gzife.edu.cn,如有疑问也可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贵州财经大学网址:http://www.gzi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671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联 系 人:敖老师 戴老师
河北传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类专业为主,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兼容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现有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舞蹈艺术学院、表演艺术学院、信息技术与文化管理学院、国际传播学院、艺术体育学院、动画学院9个二级学院,37个本科专业,26个专科专业, 3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开始招收培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获得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的5所民办高校之一。2015年开始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和翻译硕士。河北传媒学院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来校深造!
一、招生专业目录与计划
专业代码 与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与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学制 | 初试科目 |
135100艺术 (注:广播电视领域) | 01移动媒体视频节目创作 | 40 (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5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 全日制3年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01广播电视艺术基础 ④801广播电视艺术综合 |
02电视编导与制作 | ||||
03播音与主持艺术 | ||||
04动漫创作 | ||||
05编剧 | ||||
06传媒音乐应用 | ||||
07电视广告 |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01媒介融合与媒体转型 | 15(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3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 全日制3年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055100翻译 (注:英语笔译领域) | 01英语笔译 | 15(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3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 全日制3年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二、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网上预报名时间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三、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和科目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2017年3月份,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成绩。学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四、复试
(一)我校采取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将在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通过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等方式,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宜
1.我校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校通过与全国多家企业、事业、媒体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等措施加强联系,采取推荐与自主择业、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招生单位代码:12784
3.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均通过“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50071,联系电话:0311-85273436
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主页:http://yjs.hebic.cn/
7.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复旦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本年度拟招收硕士生55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学制及校区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3年。研究生培养分布在四个校区:邯郸校区(文理类研究生培养单位等)、江湾校区(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先进材料实验室等)、张江校区(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部分、药学院等)、枫林校区(医学类研究生培养单位等)。
五、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 [需提供成绩单,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须提供非法学专业相关成绩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除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者: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相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者,按报考专业要求报考。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我校同时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事项可参考《复旦大学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专业和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旦大学报考点因实行网上确认,认证报告由考生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时提交,具体要求见本简章“六、(三)现场确认”第3项规定)。
5.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复旦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外)报考我校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若选择复旦大学(代码3102)报考点,须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上海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现场确认:
1.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参加复旦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进行确认,完成上传照片、缴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1日,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现场确认方式及时间依国家政策变化调整,如有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进行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备好: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K以内,淡蓝色背景)。
(2)银行卡(可用于交费的银行卡详见复旦大学收费服务平台银行卡列表http://payment.fudan.edu.cn/
help/creditCard.htm)
2.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于2016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公布为准)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缴费和拍照等手续。
3.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时进行审查,届时请带好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生携带学生证。
(3)往届生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并于复试时提交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5)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原则上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取得4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4)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5)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7)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口腔修复学;(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10)临床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11)中西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规定,硕士研究生收费办法如下:(1)学术学位硕士生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直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通过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缴纳学费。(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生活津贴、研究生三助、经济困难研究生帮扶等部分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目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二)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是指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且后面带“★”者为自设专业。
(四)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简章另行制定。
(五)若2017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包括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相关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复旦大学代码:1024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
Email:gs_admission@fudan.edu.cn
2017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全日制、非全日制)
查询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http://yanjiusheng.jxau.edu.cn/
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为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和报考情况另做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类别)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17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2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相关说明
(1)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初试
1、各招生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详见《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2、初试时间:
(四)复试、录取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另外,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3、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录取根据2017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发放规定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一、二、三等各占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凡第一志愿报考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年级享受6000元新生奖学金。
(6)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每月300-600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7)在校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E-mail: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207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各院(所、中心)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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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所、中心)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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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
0791-83813185 |
朱老师 |
120375918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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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 |
0791-83813322 |
赖老师 |
laixiaolia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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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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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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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全日制、非全日制)
查询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http://yanjiusheng.jxau.edu.cn/
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xml:namespace>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为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和报考情况另做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类别)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17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12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相关说明
(1)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初试
1、各招生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详见《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及历年试题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2、初试时间:
(四)复试、录取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另外,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3、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录取根据2017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其中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发放规定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1)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一、二、三等各占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凡第一志愿报考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年级享受6000元新生奖学金。
(6)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每月300-600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7)在校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E-mail: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207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各院(所、中心)研究生招生负责老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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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所、中心)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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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
0791-83813185 |
朱老师 |
120375918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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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园林与艺术学院) |
0791-83813322 |
赖老师 |
laixiaolian@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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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 |
0791-83813414 |
李老师 |
lihnc@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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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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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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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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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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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MPA和MBA学制为2.5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三、招生名额
2017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87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954名,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252名。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以专业学位为主,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0352社会工作硕士,0451教育硕士,0452体育硕士,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0551翻译硕士,0852工程硕士,0951农业推广硕士,1251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1351艺术硕士。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以及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需要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MPA根据培养方向在不同学院招生)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退役(退出现役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本校以及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免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进行注册、查看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9月28日至10月8日,推免生可通过该系统报名,我校将于10月9日—14日集中组织复试并发布待录取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13&cid=59)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严肃处理。
(3)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考生请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确保复试录取阶段能保持联系。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2016年11月12日前,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当地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拍照。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请以意向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为准,网报公告查询地址:http://yz.chsi.cn/sswbgg/。如有其他非常规情况或对报考点的选择有疑问,可咨询意向选择考点或者报考单位,切忌自我臆断,以免后期无法办理现场确认,甚至无法参加考试。
2.注意事项
(1)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4.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最新信息(http://yzw.zjnu.edu.cn)。
1.复试时间:2017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3.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详见: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所有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核定为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政策网址:http://yjsb.zjnu.edu.cn/show.aspx?id=281&cid=194)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show.aspx?id=1014&cid=76)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 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就业室 网址:http://yzw.zjnu.edu.cn
E-mail:yzb@zjn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