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我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2种类型。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业务要求: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②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③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考生网上报名后1周内,即将②、③所述复印件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及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需注意以下两点要求:
(1)非5年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相关临床专业的考生,以及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
(2)非护理学相关专业的考生,不允许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01英语一(10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0分)、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统考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试准备。
(2)学校命题科目:护理综合(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药学类综合(300分)、医学类学术综合(30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涵盖课程如下:
①308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150分;
②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150分;
③701药学类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150分;
④702药学类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150分;
⑤703药学类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150分;
⑥706西医学术综合: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含诊断学),各100分;
⑦707中医学术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各100分。
2.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考生体检等。此外,同等学力考生,以及2017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
四、考生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31日(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27日(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3.现场确认:以各省考试院及报考点公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
(1)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种学位类型,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尤其是“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
(2)考生须认真了解、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同时要符合我校的报考业务要求),并保证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的准确、属实。
(3)网上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以供核验。
(4)现场确认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且未在2017年11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5)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以及联系电话。
五、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2017年3月底至4月中旬左右,具体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六、学习相关
学位类型 | 学费标准 | 所在校区 | 学习方式 | 学制 |
学术学位 | 8000元/学年 | 仙葫校区 | 全日制脱产 | 3年 |
专业学位 | 中药学硕士:10000元/学年 | |||
护理硕士:10000元/学年 中医硕士:11000元/学年 | 明秀校区 |
七、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就业政策
1.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Email:gxucm_yjs@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2017年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电子六所介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又名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简称电子六所)成立于1965年,现直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是我国信息产业领域从事电子技术应用系统研究、开发的重点科研院所之一,设有“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国家工程实验室”。
按照CEC确定的五大业务板块布局,电子六所主要在信息安全、高新电子、现代信息服务领域开展相关业务,致力于打造工控系统及安全领域国内领先企业、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军民融合示范企业、国防领域具有战略地位的关键科研机构。
电子六所长期致力于工业控制、通信、计算机、信息安全四大学科技术为基础的研究开发、产品制造、系统工程承包和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与技术服务,在微机、工作站、工业控制机、程控交换机、计算机软件和工业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物联网系统等方面承担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并取得了优异的科技成果,荣获国家、部级科技进步奖180多项。是中国电子信息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成员单位;有着30多年研究生培养经验,是国家教委批准的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每年招收、培养研究生40多名;拥有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电子技术应用》及《微型机与应用》。
经过五十年的不懈努力,电子六所已发展成为专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计算机系统工程、信息服务等领域,集研究、开发、生产、系统工程集成、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技术企业集团。电子六所正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工业控制与系统工程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型高科技集团。
二、培养资质及学科情况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于1981年批准我所试招生,经过长达6年的试运行,最终在198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第三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文件中,批准我所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审批文件见国务院学位字(86)011号文件。 2011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由二级学科升级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同年“软件工程”一级学科获得批准招生。
2006年,我所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校所联合培养单位,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合作,专业领域涉及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电子工程和自动化等。联合培养具体报考条件参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我所的导师队伍由从事学科前沿研究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紧跟国内国际技术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研究课题大多代表着先进实用、面向行业、面向未来的尖端技术。我所还聘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航工业六三一所等国家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知名教授为特聘教授,共同构建产学研结合的联合培养体系。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高等学校应届和往届已工作有经验的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子工程、信息安全、自动控制及数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有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有吃苦耐劳、具备紧张工作的自身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招收一定数额的推免生,要求为计算机、自动控制、通信或电子工程、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外推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四、培养方式
我所招收的研究生为三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第一学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等院校学习理论基础课,按规定修完学分。第二学年回所结合科研任务进行实践且撰写开题报告,同时进行论文的准备和课题设计工作,第三学年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应的毕业设计实践课题,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五、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国家教委统一命题的公共基础课和我所自主命题的专业课,复试包括面试和我所命题的专业业务课笔试。考生须按时到本所参加复试,过期将按自动放弃处理(被录取者报销复试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081200 | 指挥控制与仿真 | 16 | 政治 101 |
测控系统 | |||
数字信号处理 | |||
电子对抗 | |||
信息安全 | |||
智能制造 | |||
083500 软件工程 | 大数据分析 | 4 | |
云计算 |
六、待遇
研究生培养费用由我所代垫,读研期间发放助学金,研一1500元/月,研二2000元/月,研三2500元/月,同时享有与员工相同待遇的饭补、车补,及公费医疗、年度体检、工会福利等。我所将在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优秀人才并给予免除培养费用的奖励,符合政策的将优先解决北京户口;未留所工作的学生须退还我所相关培养费用;对于没有接收单位的学生,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报名
请考生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详细查询和熟读报名须知,并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在北京地区考试的学生应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在其他省市考试的学生应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详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中国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基地D栋
联系人:秦老师、张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10)66608945、66608948、66608947
电子邮件:zhaosheng@ncse.com.cn
电子六所网站:www.ncse.com.cn
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601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成立于1961年8月3日,是新中国组建最早的飞机设计研究所,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主要从事战斗机的总体设计研究,机载电子设备、软件和机械设备等研发,信息化系统以及网络技术,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等工作。现有职工2200余人,其中院士4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高级专家7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1700余人。被誉为“战斗机设计研究的基地,航空英才的摇篮“。
601所科研力量雄厚,拥有总体、气动、结构、强度等73个飞机设计领域199个技术专业;具备飞机全数字化协同设计的能力,可同时进行多个型号设计;拥有全机电磁环境效应、隐身技术航空科技重点实验室等25个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试验室。
601所注重科技创新,以航空前沿技术为牵引,培养造就出了一支以六位院士为领军人物的高水平设计研发团队,为推动中国航空事业快速发展输送了近千名科技和管理精英。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具备"飞行器设计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权。
2017年拟招定向硕士研究生6名,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不超过3人(以最后确认录取为准,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专业:飞行器设计,代码:082501。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招考公告》、《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报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身心健康。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
1.获得飞行器设计专业及相近、相关专业学士学位的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即是“中航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资格审查
我所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所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所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三)复试
我所对通过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调剂
我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五)体检
复试前,我所将组织对复试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符合条件的方有资格参与复试和录取。
(六)录取
我所根据年度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和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考生按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录取培养,并与我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我所工作。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所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习年限
我所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学术型,学习年限2.5年。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三部分 联系方式
一、学校代码:82903
二、联系部门:601所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4-86368289 李老师15840481993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邮 编:110035
延边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目前我校已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学科建设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享受与西部高校相同的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按国家B类分数线录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 ]2号),2017年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取消,纳入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延边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暂按2016年国家下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拟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延边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暂行办法(试行)》进行调整。非全日制按2016年实际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为基数。
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1、 045101 教育管理
2、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3、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4、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5、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6、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11个教育硕士类专业公招83人
7、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8、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9、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10、045115 小学教育
11、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 095100 农村与区域发展
2、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2个农业硕士类专业公招18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我校临床学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①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临床学院所设的所有专业;②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限报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病理学专业;③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口腔科学专业毕业生限报眼科学专业。
2.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且达到以下业务水平: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或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
3.跨专业考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且具有三年临床医师工作经历。
(四)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舞蹈学方向、美术学(1304L1)、艺术设计(1304Z1)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吉林省延边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吉林省吉林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待定。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未取得认证证明的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生单位批准后方可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详见“延边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adms.ybu.edu.cn/ss.php?m=zsjz)。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
七、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统一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国际商务、法律(法学)、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等8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二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体育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艺术硕士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8000元/人/年。
十一、研究生奖助体系(仅限全日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岗位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立,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补贴。第一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生源结构来确定。第二和第三学年则根据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经济状况等,评定标准待定),每年重新评定一次奖学金。发放年限不
超过3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见表。
研究生奖学业学金标准(单位:元/年,人)
参照http://gradms.ybu.edu.cn/ss.php?m=zsjz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硕士生每年20000元/人,名额占研究生总数的3 %。
(三)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或由社会、企业、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特定学科/专业的优秀研究生。现我校有延边成宝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芙蓉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足额发放。
(五)岗位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评定标准及待遇待定)
(六)国家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其他
(一)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均须仔细阅读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有关报考条件、考试科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及说明,凡因未经阅读而导致的差错,我校概不负责。
(二)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或以上)不同层次的学位。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颁发双证,学历证注明“非全日制”。
(五)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为假期授课。
(六)非全日制与全日制采用统一试卷。
单位代码: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沈阳药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201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2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5人左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17人左右,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做合理性调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2017年我校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在复试中还需加试无机化学、药用植物学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6.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中且已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关管理办法。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将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备案。
(5)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①选择“沈河区报考点”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我校研究生处将统一组织照相及缴费事宜,详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②其他考生应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应向我校研招办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入学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至4月。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二、303数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611药学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75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判断题15道15分。
3.612中药学综合和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制剂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4.615药剂学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有机和分析部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60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物理化学占60分,药剂学(含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占120分,题型不限。
5.616医学综合包括病理学、诊断学、中药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题型不限。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体系
1.学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我校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2.奖助学金体系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金额 | 获奖比例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30000元/人/年 | 8%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人/年 | 40% | |
二等:5000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25000元/人/年 | 100% | |
17项博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元/人-12000元/人 | 10%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人/年 | 4%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8000元/人/年 | 40% | |
二等:4000元/人/年 | 40% |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6000元/人/年 | 100% | |
17项硕士企业奖助学金 | 1000元/人-12000元/人 | 5% | |
优秀生源奖学金 (奖励教育部直属高校硕士推免生) | 5000元/人 | 实际人数 |
备注:学校奖助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1)国家奖学金:国家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硕士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获奖比例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40%。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面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为25000元/生·年,硕士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月发放,资助比例占专业非定向就业招生人数的100%。
(4)企业奖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浙江医药学金”“德传奖学金”等企业奖助学金17项,每年总奖金数105.4余万元,获奖人数200余人,硕士最高获奖金额2500美元/生(约合人民币16000元)。主要用于奖励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优秀生源奖学金: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沈阳药科大学于2015年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用于奖励从我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免试推荐到沈阳药科大学的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入学报到时颁发。
十一、其它
1.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1人;跨中药学专业招生导师每人每年限招1名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2.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
3.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syphuyz@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
联系人:李岩老师、杨亚明老师
招生微信:沈药研招
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202.118.40.27/main_news.asp?id=11810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初试科目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惟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7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3个民品开发公司,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际化技术联合中心(IAEA-CAEA铀矿资源勘查技术联合中心和放射性废物处置技术联合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不仅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而且拥有百余套国际先进科研设备。先后有50多人次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核集团“钱三强”奖、中核集团“111”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国家环境保护中心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城市规划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和仪器研制、分析测试和物质检测与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30余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2年开始招收及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及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核地质科技和管理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一、招生人数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面向全国招生。2017年计划招收6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要求;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院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报考。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科目见附表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http://www.briug.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网上查询。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八、其它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暂不收学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800元/月的助学金,开题后1600元/月,同时有科研项目作为支撑。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九、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院网址:http://www.briug.cn
联系人:姚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 - 64960457
E-mail:georsk@163.com
传真:010 - 64917143
附表1:2017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目.doc
单位代码:82806 单位名称: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 招 人 数 | 考 试 科 目 | 参考书 |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铀矿床 | 6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1 普通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 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2 岩石学 | 《岩石学》 路凤香,地质出版社 |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成矿预测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1 普通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 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质谱分析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3 分析化学 | 《分析化学》上下册, 武汉大学主编,第五版,2006年 |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高光谱遥感地质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4 高光谱遥感-原理技术与应用 | 《高光谱遥感-原理技术与应用》 童庆禧,高教出版社 | |
081803 | 地质工程 | 高放处置缓冲材料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5 土力学 | 《土力学》 李广信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 |
2017湖北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xml:namespace>
时间:2016-09-19 来源:研究生部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从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一级学科授权点和7个二级学科专业授权点;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习方式:
2017年我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个专业)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6个招生专业分别是: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脱产学习,必须转个人档案。计划招生20人,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初试及调剂情况而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类别分为三个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伦理与廉政建设、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型。非脱产学习,计划招生20人,双证。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2017年9月1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应届、往届均可在此时间报名):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针对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成功后即生效,无需10月10日再次重复网报):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确认时间:
已经网报成功的考生于11月9日至13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请打开此链接下载查看具体确认地点: 《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和我校官网公告要求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4.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学位硕士
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
2.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
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二)初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调剂及体格检查:
对于初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调剂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复试时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我校复试调剂办法中说明,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公布信息。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一)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武汉市外学生可根据本人需要提供住宿,费用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制度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助管、勤工助学等工作岗位。其中: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比例与额度为:
一等奖:奖励比例40%,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
二等奖:奖励比例60%,奖励额度4000元/学年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我校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4.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给予一次性1000至2000的补助。
5.设置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若干助管岗位。
八、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
电话:(027)85306834
工作邮箱:1334643218@qq.com
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指南:《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类型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余人。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交通运输工程(单独考试)、工程管理及项目管理类别(领域)不接收推免生外,其他各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均可招收。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招生主页上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如下:报考以下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具体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其余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对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没有具体业务要求。
l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法学(03010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和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生物物理学(07101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二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4)、动力工程(专业学位)(085206)和电气工程(专业学位)(085207)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英语类研究方向)或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一级证书原件(日语类研究方向)或俄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俄语类研究方向)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须是第一作者)。
l社会工作(035200)类别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并提交可体现自身专业水平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生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单独考试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第20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报考详情见后文《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部分。
四、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需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军队助管部门批准后报考,同时将审批表复印件交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信息栏中注明“国防生”。
(8)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需以第一学历身份报考。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在2017年3月上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 2017年3月初教育部发布有关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上。之前,考生可参考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上公布的《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费、拟招生人数
表一: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制、学费、拟招生人数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年) | 学费/年 | 拟招生人数 |
1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02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3 | 8000 | 41 |
2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Z1 | ★航海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20 |
3 | 001 | 航海学院 | 0823Z2 | ★海上交通工程 | 3 | 8000 | 7 |
4 | 001 | 航海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70 |
5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0703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2 | 8000 | 8 |
6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0802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3 | 8000 | 9 |
7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0804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3 | 8000 | 9 |
8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2402 | 轮机工程 | 3 | 8000 | 62 |
9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206 |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 2 | 12000 | 12 |
10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207 |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9 |
11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223 | 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4 |
12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21 |
13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8000 | 53 |
14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36 |
15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51 |
16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 | 8000 | 17 |
17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61 |
18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3 |
19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34 |
20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1 |
21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3 | 8000 | 8 |
22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2 | 8000 | 10 |
23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 2 | 12000 | 17 |
24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 | 8000 | 36 |
25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23Z3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3 | 8000 | 32 |
26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5 |
27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5236 |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7 |
28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5239 |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 |
29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51 |
30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 | 3 | 8000 | 28 |
31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 (01-03方向) | 3 | 8000 | 32 |
32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 (04方向) | 3 | 8000 | 14 |
33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125600 |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 |
34 | 00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0702 | 海洋化学 | 3 | 8000 | 5 |
35 | 00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1011 | 生物物理学 | 3 | 8000 | 12 |
36 | 00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25 |
37 | 00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29 |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2 |
38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0104 | 工程力学 | 3 | 8000 | 4 |
39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 | 8000 | 14 |
40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15 |
41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3 | 8000 | 6 |
42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2301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3 | 8000 | 6 |
43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2304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3 | 8000 | 8 |
44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2401 |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3 | 8000 | 7 |
45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24Z2 | ★救助与打捞工程 | 3 | 8000 | 3 |
46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52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8 |
47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3 |
48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21 |
49 | 006 | 交通运输装备与 海洋工程学院 | 085223 | 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3 |
50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1方向) | 3 | 8000 | 42 |
51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2方向) | 3 | 8000 | 9 |
52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3方向) | 3 | 8000 | 13 |
53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4方向) | 3 | 8000 | 3 |
54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5方向) | 3 | 8000 | 1 |
55 | 007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06方向) | 3 | 8000 | 6 |
56 | 007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45 |
57 | 00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 3 | 12000 | 80 |
58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2 | 8000 | 8 |
59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 语言学(01-04方向) | 2 | 8000 | 32 |
60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 语言学(05方向) | 2 | 8000 | 5 |
61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 语言学(06方向) | 2 | 8000 | 2 |
62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44 |
63 | 008 | 外国语学院 | 055105 |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 2 | 12000 | 17 |
64 | 009 |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3 | 8000 | 7 |
65 | 009 |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 2 | 12000 | 26 |
66 | 009 |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 | 8000 | 17 |
67 | 0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 | 8000 | 21 |
68 | 011 | 数学系 | 070101 | 基础数学 | 3 | 8000 | 24 |
69 | 011 | 数学系 | 070102 | 计算数学 | 3 | 8000 | |
70 | 011 | 数学系 | 0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 | 8000 | |
71 | 011 | 数学系 | 070104 | 应用数学 | 3 | 8000 | |
72 | 011 | 数学系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3 | 8000 | |
73 | 012 | 物理系 | 070200 | 物理学 | 3 | 8000 | 18 |
74 | 013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 2 | 30000 | 10 |
75 | 013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 2 | 30000 | 30 |
76 | 013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 2 | 25000 | 30 |
77 | 014 | 交通通信信息 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8000 | 1 |
78 | 015 | 交通运输科学 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8000 | 1 |
79 | 015 | 交通运输科学 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5240 |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 3 | 12000 | 1 |
80 | 016 | 水运科学 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2303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 | 8000 | 1 |
81 | 016 | 水运科学 研究生教育中心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1 |
注:
1.表中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计划、单考生计划和统考生计划,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4人。实际招生人数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是学校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条件,实现高层次人才协同培养的一种创新模式。2017年拟在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和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分别设立水运科学、交通通信信息和交通运输科学三个研究生教育中心,利用三个中心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国家级科研平台,依托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懂交通、爱交通、奉献交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在教育中心学习的研究生,第一年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从第二年开始,教育中心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在教育中心开展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助研补助。教育中心和学校各为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教育中心学生与其他学生享有均等的奖助和其他发展机会,同时,教育中心还协助推荐就业单位。
3.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批后,按批准标准收取。
4.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表二: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制、学费、拟招生人数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年) | 学费/年 | 拟招生人数 |
1 | 001 | 航海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4 | 9000 | 40 |
2 | 002 | 轮机工程学院 | 085223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 | 9000 | 17 |
3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 | 9000 | 10 |
4 | 00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4 | 9000 | 110 |
5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4 | 9000 | 35 |
6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85239 | 项目管理 | 4 | 9000 | 40 |
7 | 004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125600 | 工程管理 | 4 | 9000 | 5 |
8 | 007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 | 16000 | 30 |
9 | 010 |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4 | 9000 | 5 |
10 | 013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085222 | 交通运输工程 | 2 | 30000 | 25 |
11 | 013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 | 30000 | 205 |
12 | 013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2 | 25000 | 200 |
注:
1.实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批后,按批准标准收取。
3.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十、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项(命名)奖学金、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
1.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脱产硕士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覆盖面100%。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脱产硕士生均可申请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其中,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奖学金标准由相应学院参考学校标准自行制定。
3.学校为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荐免试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生,硕博连读确认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专项奖学金,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申请“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后文《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简介》部分。
5.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奖助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相关的校发文件。
十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标准
我校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十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三、其他
l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l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单独考试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及《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和《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现代航运规划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l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
http://grs.dlmu.edu.cn/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1819-php-1。
l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查看,我校具体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需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上查看。
l本简章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l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l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如对考试大纲等专业知识有问题,请直接咨询各院系。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系)名称 | 办公电话 |
航海学院 | 0411-84726238(全日制)、0411-84729640(非全日制) |
轮机工程学院 | 0411-84723572(全日制、非全日制)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411-84729706(全日制)、0411-84727396(非全日制) |
交通运输管理学院 | 0411-84729330(全日制、非全日制)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 0411-84724349(全日制) |
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 | 0411-84729611(全日制) |
法学院 | 0411-84729814(全日制、非全日制) |
外国语学院 | 0411-84724490(全日制) |
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 | 0411-84729550(全日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11-84728926(全日制) |
数学系 | 0411-84729207(全日制) |
物理系 | 0411-84723326(全日制) |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 0411-84723313(全日制、非全日制) |
l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l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l邮政编码:116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