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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7年共有8个招生单位在30个专业(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预计招收研究生100人左右,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确定当年招生人数并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人。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于2017年4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17年4月下旬前完成。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热诚欢迎考生调剂到我校学习,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学费及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为“国家、学校、导师”三级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2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和。

(二)学校资助

1.学校设立了与研究生收费政策相匹配的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学金制度和创新基金,以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

2.学校设立了助学金制度,设置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获得“三助”岗位并履行相应义务的研究生给予相应的津贴。

以上学校奖助体系的覆盖面达到100%,可以解决研究生在求学中的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学习和科研工作中。

(三)导师资助

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河南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基本学制

我校2017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学制2年。

十二、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zua.edu.cn/)。

(二)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事宜请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十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5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大学园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邮政编码450046)

电话:(0371)60632520

传真:(0371)60632521

网址:http://yjsc.zua.edu.cn/

Email:yzb@zua.edu.cn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服务地区经济建设的五大专业群,即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和高新技术产业、建筑类产业、交通运输和物流业、文化产业专业群;学校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以及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荣获2012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一项,荣获2014年度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荣获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三等奖一项。

一、招生规模

2017年,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43名(其中3名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均为全日制;工程硕士(机械工程)、工程硕士(电气工程)、工程管理等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48名(其中7名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其中全日制20名,非全日制28名。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为准。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2.5-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工程管理硕士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2017年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硕士(机械工程)、工程硕士(电气工程)等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⑵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⑵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⑶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⑵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⑶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缴费方式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

⑷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初试科目(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5、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英语(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17年2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17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由各相关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前予以公布。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17年 5 月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fjut.edu.cn)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17年 6 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一) 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8500元/生·年;

(四)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全覆盖,一等奖(10%)8000元/生·年、二等奖(90%)6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六)学校还设立其他类型奖学金;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助研岗位实行全覆盖,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少于3000元/生·年;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十、学费

类型

学术型

专业学位

专业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工程管理
学费标准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8000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http://yjsc.fjut.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3085

传真号码:0591-22863082

十三、本简章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0日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fjut.edu.cn/db/3f/c1399a56127/page.htm


2017年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565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56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1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查询相关工作安排,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要求外,须达到以下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招生不接收推免生,考生只能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在学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要求报考。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同等学力报考相关要求:除复试科目栏注明“接收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科外,其它学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以笔试形式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6年11月9日至12日,每天9:00~16:00)

地点及手续: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南京林业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并办理交费(网上交费或现场交费以参加考试所在省市通知要求为准)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此外,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考试。

第三阶段: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段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系统关闭后将不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七)报考类别

1.非定向

报考非定向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2.定向

在正式录取前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学习方式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外,我校所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全日制考生报考。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收定向生报考。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学校将不提供住宿。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目前,我校仅限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关于学费、学制和奖、助学金的说明:

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工商管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工程管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

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风景园林095300、艺术设计135108、广播电视135105,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奖、助学金:学校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推免生还将一次性获得“推免生优秀奖学金”5000~8000元;调剂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将获得学业奖学金4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其它学年学业奖学金通过评定发放,奖金分别为12000元(20%)、8000元(50%)和6000(30%),国家助学金6000元保持不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同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还可以申请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此外,学校每年将投入一定经费,作为研究生勤工助学基金,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并建议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业绩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在校学习期间因其家庭或本人遭遇特殊灾害或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疾病等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将采取综合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加大资助力度。具体内容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五、其它

1.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另行公布。

2.新生入学报到时审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3.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所有答卷均不予评阅。

4.复试选考科目原则上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

六、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邮编:210037 电话:(025)85427119、 (025)85427772

E-mail:grad2@njf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16年总招生计划318人,其中学术型143人,专业学位17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艺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和联考。

(6)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考后注意保存,复试环节需验证。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或日语(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日语(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7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17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10000元/年;

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

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13000元/年。

(三)学习地点:花溪校区: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除0304Z1、0304Z4外所有二级学科;

                          社会学(0303)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05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数学(07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统计学(0714)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音乐、美术。

 大学城校区:民族传统医药、民族生态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

(四)2017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http://yjs.gzmu.edu.cn/news.php?id=1441)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七)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八)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九)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7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15180834458

联系人:程军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72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将面向全国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类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专业、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2016年总招生计划318人,其中学术型143人,专业学位175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贵州民族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艺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也是有效报名数据,预报名成功后无需重新报名。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对于以定向培养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签定合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复试前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公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和联考。

(6)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即网报时本人自行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学科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五、准考证发放及打印

现场确认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考后注意保存,复试环节需验证。

六、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或日语(100分)

自命题科目: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日语(100分)、数学二(150分)

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或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或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

自命题科目:新闻与传播、艺术等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考试专业基础课(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一般由考生现场确认时的报考点安排。

如遇教育部政策变动造成统考科目调整的,以教育部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二)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三)复试

1.我校执行国家当年划定的各学科门类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分数线(教育部确定的2017年二区分数线)。

2.在复试前我校将参照网上报考信息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的,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复试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实行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录取

(一)我校将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进行计算,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进行公示。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其它事宜

(一)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校2017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法律(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10000元/年;

新闻与传播:11000元/年;

艺术(美术、音乐、广播电视):13000元/年。

(三)学习地点:花溪校区:法学(03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民族学(0304)一级学科除0304Z1、0304Z4外所有二级学科;

                          社会学(0303)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05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数学(0701)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统计学(0714)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音乐、美术。

 大学城校区:民族传统医药、民族生态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

(四)2017年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均需缴纳学费,符合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我校建立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体系,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成长成才。此外,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勤工助学岗位。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1.考试科目:见《贵州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http://yjs.gzmu.edu.cn/news.php?id=1441)

  2.我校初试自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考生复习时参照我校公布的考试范围。

  (七)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政审。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八)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报名时可不填指导教师。

  (九)本招生简章各项内容如与教育部2017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规定有不一致者,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851-83610705 ,15180834458

联系人:程军    电子邮箱:  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http://yjs.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2017年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研究生部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复试包括英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四、资格审查
    
    
报考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指定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单科及总分数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培养方式

1.学习形式:全日制,定向培养。

 

2.修业年限:3年。

 

3.收费标准:在校学习期间不收学费。

 

4.奖助政策:基础课期间每月提供500元生活补贴(含奖学金);做课题期间每月提供850元生活补贴(含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在职职工部分福利。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
.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咨询电话:82332052 钱老师   62038462 鲜老师     
     
    
电子邮件:
apchr@avic-capdi.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16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00名,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临床医学类专业限全日制五年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应届、往届均可),主要进行临床能力培养,授予相应类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7、大学英语四级(CET-4)390分以上(含390分)。

(二)推荐免试

接收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学位)。考生应取得毕业学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具体办法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公布。

四、综合考试类别:

(一)全国统考科目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0分;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分。

(二)我院自主命题科目(相应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另行公布)

699西医综合:300分;

698中医综合:300分;

697民族医学综合(藏医学方向):300分;

701中药综合:300分;

702药学综合:300分。

五、考生请于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寄发《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成绩请于2017年3月初在我院网站查询。复试信息将于2017年4月初在我院网站公布。

七、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1日      


报考我校MPA的考生网上缴费说明

  报考我校2017年MPA的考生,请到武汉市武昌区招办或洪山区招办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前,请按照以下要求缴费:

        选择武汉市下属三个报考点(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11月4-8号登陆武汉招考网(http://www.whzkb.cn/) 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系统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考生持有银联标志并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的任意一张银行卡都可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7:00,建议考生不要集中在最后一两天缴费,避免因网络不通畅影响报考。网上报名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资格审查、电子照相、报名信息确认等手续。

    凡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确认;仅进行了网上报名与网上缴费,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一律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虽完成了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环节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享受免费短信提醒服务。考生必须提供有效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迅畅通,以便于网上缴费后能及时收到缴费信息通知,如果考生所提供手机号为虚假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后果自负。

牡丹江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牡丹江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及国家医教协同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发布牡丹江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7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我校研究生招考、报名、录取工作严格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专业代码上有所体现,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进行充分预判,以免发生误报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医药卫生事业且满足相应报考条件的优秀青年报考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2017年牡丹江医学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人左右(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主管部门当年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室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术学位证书。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经过考核并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以下简称“四证合一”)。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

    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要求达到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2、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400)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教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指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具备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必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专业要求。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我校研究生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下设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只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普通全日制本科的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5年制医学学士学位考生)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我校临床学科中可报考相同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但本科授予理学学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放射医学(仅限授予医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3、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护理学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本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

    4、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我校研究生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可跨专业招收普通全日制应、往届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特别说明:普通全日制的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相应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其他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5、非普通全日制(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临床医学已毕业本科生源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两证者,可以按照执业范围报考我校临床相应学科的学术学位,但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非普通全日制生源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医学和生物学各专业。

    6、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临床医学(学术学位)或其他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可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7、除上述1-6项报考我校专业要求的条件以外,我校其他学科各招生专业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有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源,可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

    8、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考生未按我校相关规定报考,一经发现,我校将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牡丹江医学院,具体招生政策我们将在网站中公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7年硕士研究生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能补报和补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牢记报名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考点

    因为现场确认必须在网上申报的报考点进行,所以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档案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和就近考试。如未按要求报考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和研究方向码即对应了唯一的报考导师和报考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2)我校本年度只招生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请考生在报考时注意,如需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请报考其他院校。

    (3)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12位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所在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具体的申请办法及申请的程序详情请见链接http://www.chsi.com.cn/xlrz/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且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填写带有学校代码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专业错填,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错填成“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专业毕业;

    ⑤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⑥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

    ⑦报考学位类型错填(报考学位类型应与报考专业代码对应);

    ⑧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

    ⑨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修改或重新网报,网报

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等。

    报考考生必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定电话、电子信箱、详细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不得更改,在2017年8月份最终录取、获得录取通知书、报到之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二)现场确认

    1、黑龙江省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如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其他省市请咨询本省招生考试部门。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网报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5日,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2016年12月24日 2016年12月25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业务课一

14:00-17:0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临床医学(科学学位、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300分)。

    ③理学门类中生物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生理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初试科目为四门,第三门为业务课一考试科目(150分),第四门为业务课二考试科目(150分)。

    (二)复试部分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成绩将计入考试总成绩,是录取工作的重要指标,请考生给予高度重视。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时间

    初试成绩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相关信息,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分门类、学科专业或学位类型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名单。

    2、复试考核内容

    我校将根据研究生学位类型和培养特点等要求,在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上做出重要调整,详细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主页的招生工作通知。

    3、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425分以上)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准考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相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学位,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毕业时,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术学位证书,其毕业后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

    (二)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奖助贷体系(全日制)

    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国家每年分派名额(2%左右),硕士生每生每年奖励2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60%,设置1万元、8千元两等。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标准每生每年6千元。

    4.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5.其他资助,具体以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相关资助政策为准。

    (四)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末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牡丹江医学院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牡丹江医学院,必须署名牡丹江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牡丹江医学院。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牡丹江医学院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招生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mdjm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www.mdjmu.cn/mdjmuyjsc/index.asp

    单位代码:10229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邮编:157011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冯文旭    

    邮箱:308182370@qq.com

    电话:0453-6984041       

    传真:0453-6984041

    (七)我校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辅导班。

    本简章由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