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烈欢迎报考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
我校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2017年共有7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进行招生,拟招生计划暂按2016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为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要求内容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教育(教育管理除外)、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方式、时间请参看《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的具体规定,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考生报考条件(资格)要求,自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否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不予初试、复试、录取等)完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西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及我校有关报考点的考生须知,了解相关信息,请勿错选报考点或漏交报名考试费。
3.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准予考试。
4.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六级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了解以下内容:
(1)仔细查阅《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
(2)充分了解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及对于录取类别的规定。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我校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应即核实本人图像及所有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并请考生妥善保管,复试时候备查。
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设置,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和报考点确认具体考试地点。
4.考生在2017年2月15日之后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初试成绩。
(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三)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般进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1.2。复试名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约为2017年3月底至4月中旬,复试地点在我校。具体的复试流程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页公布。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合同的相关规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具体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及正式录取名单届时会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六、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一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法律、汉语国际教育、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教育均为13000元一年,翻译为14950元一年。
七、奖助政策
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专门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元/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000元、4000元和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20000元。
为鼓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参与学生管理工作,锻炼实践技能,我校设有学生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岗位,岗位酬金标准为600—800 元/月。
八、其他
1.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如在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以网页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在相应的时段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栏目,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访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历年考试真题(2015-2016年)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历年真题”栏目免费下载。
4.特别声明: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本招生章程的内容如与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608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科技楼404室
邮 编:530006
网 址:http://yjs.gxun.edu.cn/
电 话:0771-3262606
传 真:0771-3265823
联系人:覃老师 张老师
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烈欢迎报考广西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
我校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2017年共有7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6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进行招生,拟招生计划暂按2016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为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的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要求内容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示相关证明)。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10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交(寄)到我校研究生院。逾期未收到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准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教育(教育管理除外)、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方式、时间请参看《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的具体规定,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二)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考生报考条件(资格)要求,自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否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不予初试、复试、录取等)完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西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及我校有关报考点的考生须知,了解相关信息,请勿错选报考点或漏交报名考试费。
3.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准予考试。
4.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六级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了解以下内容:
(1)仔细查阅《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
(2)充分了解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及对于录取类别的规定。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我校审查考生的报考信息(材料)后,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后,应即核实本人图像及所有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广西民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2.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并请考生妥善保管,复试时候备查。
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设置,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和报考点确认具体考试地点。
4.考生在2017年2月15日之后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初试成绩。
(二)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三)复试
1.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和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一般进行差额复试,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1.2。复试名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2.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约为2017年3月底至4月中旬,复试地点在我校。具体的复试流程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的网页公布。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合同的相关规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具体的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拟录取及正式录取名单届时会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六、学费标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一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法律、汉语国际教育、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教育均为13000元一年,翻译为14950元一年。
七、奖助政策
依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专门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元/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000元、4000元和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为20000元。
为鼓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参与学生管理工作,锻炼实践技能,我校设有学生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岗位,岗位酬金标准为600—800 元/月。
八、其他
1.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如在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以网页公布的招生章程、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请考生务必在相应的时段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栏目,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来访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历年考试真题(2015-2016年)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历年真题”栏目免费下载。
4.特别声明: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本招生章程的内容如与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学校代码:10608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科技楼404室
邮 编:530006
网 址:http://yjs.gxun.edu.cn/
电 话:0771-3262606
传 真:0771-3265823
联系人:覃老师 张老师
云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简章
http://zsb.ynnu.edu.cn/articlelist.aspx?id=24
请在云南师范大学官网菜单点击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查看相关信息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您报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中国疾控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中国疾控中心2017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0名、全日制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9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现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招生类别
学习方式 | 研究生类型 | 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全日制 | 学术型硕士 | 0778基础医学 | 077802免疫学 |
077803病原生物学 | |||
077806放射医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100405卫生毒理学 | |||
专业学位硕士 | 1053公共卫生 | 105300公共卫生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硕士 | 1053公共卫生 | 105300公共卫生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2013年后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修完本科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简章请查看中心网站。
没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计划(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用于招收统考生。
三、报名及确认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报名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
报名须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报名,请到教育部(http://www.moe.gov.cn)、研招网及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中心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考试
1.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3.考试日期及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6年12月24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2016年12月24日下午 |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2016年12月25日上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 |
2016年12月25日下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科目设置
(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611)生物综合:包括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每部分50分,共150分);
②(612)放射医学综合:包括放射生物学、卫生统计学、核辐射物理学基础(每部分50分,共150分);
③(802)放射卫生学(150分);
④(804)医学微生物学(150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
(35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共300分);
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不指定参考书。请考生根据考试科目的范围,复习备考。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于2017年3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17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7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按照协议就业,录取后,不转户口关系、不转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收取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共3.2万元。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助学金,全日制每生每学年6000元,非全日制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十、修学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3年。
非全日制硕士修学年限2-4年。
十一、有关说明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2.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关注教育部有关网站及中国疾控中心http://www.chinacdc.cn或http://edu.chinacdc.cn。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1日
广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广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广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请查看研究生处网页 http://portal.gzhu.edu.cn/web/yjsc
广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专业目录)
华北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学校名称:华北理工大学(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学校代码:10081
主校区: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0315-2592092 (fax)
建设路校区: 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南路57号, 0315-3725861(fax)
新校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渤海大道21号, 0315-8816006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程管理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学制:
1、全日制:除医学门类各专业、法律(非法学)、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分子组学、病原生物学专业学制为3年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2.5年。
2、非全日制:学制为3-5年,具体修业年限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自2014年起研究生全部实行收费政策。学费标准:全日制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依据河北省最新学费标准或备案价格执行。
2、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另设“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助学金”。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我校校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3、2017年我校基础学科为:数学(一类)、计算机应用技术(二类)、计算机技术(二类)、生物分子组学(一类)、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一类)、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二类)。
四、国家相关政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根据教育部及国家卫计委相关规定,从2015年起,所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入学后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规培期间须取得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规培期满须取得规培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是取得相应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前提,即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毕业时可获得相应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规培证书,以实现“四证合一”。因而,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的考生不具有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对于已经获得规培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另据《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规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的资格审查,执行当年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军队院校毕业证书须得到国家认可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目前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标出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招生(含推免)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17年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数116人。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4、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5、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6、学科综合中,除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教育部命题外,其余包括西医综合(学术)、基础医学综合、护理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心理卫生综合、生物综合、药学综合、中医基础综合等均为我校命题。
7、翻译硕士第二、三、四单元考试科目由我校按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命题。
8、凡报考我校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00)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为现场报名点,先网上报名交费,后去现场报考点确认,考试时按准考证相关说明到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具体地点考试。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专业(领域)报考要求
(一)学术学位专业
1、口腔临床医学专业限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口腔医学类专业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2、中医学学术型学科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3、心理卫生学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专业学位领域
1、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2、各中医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3、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领域限符合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5年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4、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或中医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浙江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于近日公布,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大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登陆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203.16.3/yjsh/)进行查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占地面积520亩,三面环水,景色怡人,拥有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住宿生活条件。
学院自建成以来,以“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为宗旨,立足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以及中国本土企业的国际化要求,致力于为我国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金融与财务管理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在财政部、教育部和上海市的领导与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学位教育、短期培训、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培养体系,每年来院学习的各类中高级经济管理人才超过4万人。
学院是中国政府发起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AFDI)所在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基地,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养基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基地,还是世界银行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上海远程学习中心所在地。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相对齐全、特色明显、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研究领域涉足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经济、管理等多个专业和学科门类。
自2004年起,学院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代码80402),自此,学院开始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学院获批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始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人才培养工作。2015年,经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证,学院成为首批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认证(Accreditationfor Account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Quality,简称AAPEQ)的六家A级成员单位之一。
面向未来,学院将坚持“国际知名会计学院”的办学目标,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学院实际的特色发展模式,努力将学院发展成为中国顶尖的财会人才培养基地、国家财会政策与企业财务运作的重要思想库、全国性的会计信息集散中心以及重要的财会领域国际交流平台,以更好地为实现会计强国目标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应用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名额
我院本年度有3个专业对外招生(均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分别为税务(专业代码:025300)、审计(专业代码:025700)、会计(专业代码:125300),所有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其中,税务和审计专业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会计专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除会计(非全日制)外,其他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5年,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可延至4年。
我院本年度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名(含推荐免试生),以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院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6年9月23日前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会计(非全日制)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 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1.初试:
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见准考证。地点为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复试也需使用《准考证》)。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由国家统一组织。税务专业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数学三(303)和税务专业基础(433),初试总分为500分;审计和会计专业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和英语二(204),初试总分为300分。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拟于2017年4月上中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一般总分为300分。各专业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将在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master.snai.edu)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上公布,复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七、录取
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会计(全日制)和审计(全日制)分别进行初试报名,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在报名阶段所报考专业仅供参考,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在参加复试时明确是否接受上述两专业间调剂的意愿,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报考专业及调剂意愿分专业录取。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院会计(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院各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备案中)如下,分两次缴付:
专业名称(含学习方式) | 学费总额(元) | 学制(年) |
税务(全日制) | 48000 | 2 |
审计(全日制) | 48000 | 2 |
会计(全日制) | 48000 | 2 |
会计(非全日制) | 108000 | 2.5 |
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体系,考生可参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6年修订版)》(http://master.snai.edu/glgdSR/info_340.aspx?itemid=28397)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版)》(http://master.snai.edu/uploadfiles/2016/09/201609071627522752.pdf)等内容。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尚在制定中。研究生还可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学历学位与毕业就业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有派遣证及报到证)。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入学时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我院,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派遣证及报到证)。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
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录取类别。
十、其他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办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等信息自行采购参考书籍。
5.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6.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代码:8040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邮编201702)
电话:021-69768051或021-69768000-68135
传真:021-69768000-68051
邮箱:mpacc@snai.edu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