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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均须按规定选择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等信息,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就业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三)复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复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院校信息)或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

五、学习年限、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八、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考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须随时关注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网上公告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我校内部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八)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九)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简章不符的,须以本简章为准。

(十)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类科研、创作、教学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 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院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报考点的选择

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选择报考点。

4.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报考点的确定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六、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

5.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8.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9.我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九、调剂

我院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1.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三、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目前我院对外交流广泛,校级合作紧密,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六、考生须知

1.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023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报考我院音乐史论各研究方向、影视艺术研究、中外戏剧史论各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等理论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我院学费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院住宿条件有限,长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学生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年我院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培养单位在各校区的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学研究所,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招硕士研究生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专业。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后考生必须及时将本人签名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寄送(交)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一份(可复印)。

5、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系自命题,各科目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一)我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按地域以及科目划分,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工学照顾专业分数线,但须依照当年度报考考生人数和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2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差额复试。

(三)关于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检

确认拟录取名单之后,我单位负责组织拟录取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精神执行。

七、录取

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收费及待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国家计划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学费待定。

我单位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皆为定向培养,毕业后需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自由流动,新生入学时签订相关协议。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考生可通过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向人事教育处咨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邮编:730060

邮箱:rsc@cthkj.com

联系人:白老师,魏老师

电话:0931-7310659,0931-7315809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闽江学院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一、简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工商管理硕士(MBA)是教育部批准的首个创业创新方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建设 MBA项目,依托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进行建设。该项目致力于创业与创新教育,已有十年的办学历史,现有创业与创新管理、公司金融、智能会计三个培养方向,成为国内创业创新特色教育的特色品牌,专注培养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

创业与创新方向:致力于培养立足数字经济创新,扎实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相关经济理论,服务区域发展与企业升级转型,富有开拓进取精神、敢于实践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创业创新管理人才。

公司金融方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实的管理理论基础和完善的公司金融知识体系,能应用综合分析方法解决企业的融资决策、投资决策以及资本经营问题,并对企业的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运营管理等实务做出有效决策方案的高素质管理人才。

智能会计方向:致力于培养能把握行业发展方向,顺应技术变革,有意愿深入融合会计知识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和管理型会计人才,毕业后有意向进入大中型企业、银行、金融机构和相关智能会计开发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者的人员。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

3.实行产学联合培养。定位现代服务业,面向所有产业企业提供会计、财税咨询及技术服务,发挥学校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联合智能会计开发、应用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共同培养。

4.学制3年。

非全日制

1.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录取后,采取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导师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每个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负责研究生全程的学习指导。

2.实行完全学分制。为了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能力,课程学习采取完全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己工作的时间安排,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学制内,选修所学课程。

3.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与学习形式

我校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拟招生计划暂定119人(其中全日制19人,非全日制100人)。实际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为准。

全日制专业只招收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四、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及说明

培养方式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学费

0.8万元/生.学年

按学年缴清

1.7万元/生.学年

按学年缴清

住宿费

1400-1730元/年.生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制内根据学校住宿政策和宿舍情况安排住宿。

不提供宿舍。

智慧行学模块

学生在读期间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智慧行学,具体以学院当年安排的方案为准,费用自理。

教材费

不收取教材代办费,费用自理

 

五、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6000元/生·年;

3.生活补助:基本学制内14000元/生·年;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8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5000元/生的奖学金;余者可获得3000元/生的奖学金;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覆盖前70%者,其中一等奖(前10%)8000元/生·年、二等奖(前10-30%)5000元/生·年,三等奖(前30-70%)3000元/生·年;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

1.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录取我校的所有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成绩排序,前10%者(含10%)可获得15000元/生的奖学金;前10%-30%者(含30%)可获得12000元/生的奖学金;前30%-50%者(含50%)可获得7500元/生的奖学金;

2.研究生菁英专项奖励金。在校期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①发表高水平论文;②参加“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等国家级赛事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③工作期间具有突出的业绩案例,可向招生培养单位申请研究生菁英专项奖励金,经学院组织评选认定后予以奖励。基本学制内评选10人,奖励金10000元/生。

以上两项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六、部分方向课程

智能会计方向:《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应用》、《预算控制与企业数字化管理》、《RPA财务机器人应用》、《IT审计技术与工具》等。

创业与创新方向:《创业公司法律实务》、《企业经营实战模拟与创业孵化实践》、《智慧科技与商业模式创新》等。

公司金融方向:《财务报表深度精析》、《公司重组与并购》、《税收政策与纳税筹划》等。

七、报考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十、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我校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二)。

(三)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十一、复试、调剂与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与测评、政治思想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具体按我校当年度公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执行。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根将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公示结束后,录取名单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授课地点

授课地点:福州闽江学院校本部。

十三、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颁发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闽江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5      单位名称:闽江学院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溪源宫路200

邮政编码350108

咨询电话:

0591-83760459(研究生处 陈老师)

0591-83760649(新华都商学院 江老师)

招生网址:http://yjs.mju.edu.cn

 


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gs.usth.edu.cn/zsg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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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学校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和留学生资格,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面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培养理想信念坚定,“三农”情怀深厚,人文素质优良,现代农业基础理论坚实,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高强,能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或农村发展领域的技术或管理工作,能支撑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招生领域与计划

(一)招生学位类别:农业硕士(0951

(二)招生专业领域:农艺与种业(代码09513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代码095132);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代码095136);农村发展(代码095138)。

(三)招生计划:全日制招生计划约62名(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一)学习方式: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即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学习年限:我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学习方式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8名,最后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指标为准,按规定流程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确认。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必须在2023118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邮箱(rwkj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 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21224-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12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24日下午英语(二),满分为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1225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

1225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

各专业领域具体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huhst.edu.cn/yjszs/)。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复试

(一)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上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调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一、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即脱产在校学习。所有学生的人事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学校,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时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脱产学习承诺书”或“同意脱产学习证明”,方可参加复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费标准与奖助措施

(一)学费标准:

我校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生,按2.5年收取,共计收费25000元。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住宿费用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按照实际住宿年限收取。

(二)奖助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39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人,覆盖面为60%

3.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不低于200/月的岗位津贴。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月的助研津贴。

  1. 贫困学生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研究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两学年。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现金补贴1000-5000元,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发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7.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资助经费

    学校和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设立研究生创新研究项目,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办理申报手续,评审合格,均可获得经费资助,根据立项类别,资助额度为2000-30000元。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十三、其它

    (一)我校2023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政策不符,须按教育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三)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5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传真:0738-8227671

    电子邮箱:rwkjyzb@163.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487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7000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huhst.edu.cn/yjszs/


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07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6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这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前置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 24 日至9 27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37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2. 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照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各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经查实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初试:

1.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时间:2022年1224日至12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6日进行(上午8:30开始)。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管理类综合能力等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 在国家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后,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我校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36月中旬。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为8000/年,全日制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1000/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各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3000/年,其余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生。

2. 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标准:一等奖7000/,二等奖5000/2)第二、三学年标准:一等奖8000/;二等奖6000/;三等奖4000/具体发放情况,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3. 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校的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二)我校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辽宁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名条件”的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研招网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由我校自定。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xy.lnut.edu.cn/yjszsw/sy.htm m)。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3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xy.lnut.edu.cn/yjszsw/sy.htm)。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全脱产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用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十、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新闻与传播[代码为055200]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12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30000元(新闻与传播[代码为055200]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36000元)。

注:如有新增招生专业(领域),或以上学费标准有变化,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住宿费标准为每人500-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执行)。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研二、研三学业奖学金

等级

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

奖学金标准

一等

10%

7000/

二等

20%

5000/

三等

30%

3000/

 

十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联系人:杜老师

学校网址:https://yjsxy.lnut.edu.cn/yjszsw/sy.htm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温州医科大学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定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成为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197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应用心理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位列ESI全国高校综合排名第69位,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材料科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免疫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12‰。拥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科疾病)、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级中医药平台、34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3个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6个B类一流学科,10个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宗旨,着力培养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医学人才。学校现有27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5+3 ”本硕一体化专业,1个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在校本专科生14439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5279人(含博士研究生386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66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一直位居全国前10%。据2021年省教育考试院数据,我校2020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2018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毕业生母校满意度总项排名居省属本科院校第一。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及医护人员14000余人(含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800余人。学校本部现有专任教师169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44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78人,博士学位1273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加拿大健康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2人;一批优秀人才入选“国家万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特级专家等,一批教师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光华工程科技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基地)2个。学校获评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来华留学生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教育部首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全国首届优秀教材二等奖1本(主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1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5项,中国药学会科技奖一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9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各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先后与32个国家(地区)15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其中包括20余所世界百强大学,在学生海外交流和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的交流合作。现有中美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美护理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瑞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泰护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与中韩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等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2个被列为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与世界百强名校阿尔伯塔大学合作举办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层次最高的机构。与波兰卢布林医科大学合作举办我国首个临床医学教育境外办学项目。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900亩。图书馆馆藏文献约203万册。学校主办、编辑出版5种学术期刊、1种学术报刊,其中学术杂志《Eye and Vision》进入SCIE学术期刊,3种期刊入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学校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为三级甲等医院,同时设有2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保持中国医院科技量值评价排行榜综合百强,附属眼视光医院连续3年综合排名全国眼科专科医院第1名,眼科学稳居全国第二。

学校秉持“仁肃勤朴、求是奋发”的校训,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学科引领和带动全面发展,以推进国际化进程提升办学水平,以医疗和产学研一体化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探索出了一条地方高等院校的强校之路。2021年,学校综合实力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第91位。

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立足浙江,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医科大学。(数据截至2022年5月)


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一、招收类型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基本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3年,直博生一般为5年,根据学业完成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七)符合申请专业的报考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八)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四、接收专业与规模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均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拟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全日制博士生招生规模的20%。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程序

我校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以及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1.“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19日起,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xinxi.yjsy.wmu.edu.cn/ssszs/nocontrol/student/studentMss.htm)填写申请信息(接收专业及要求见推免目录),我校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通知复试。拟录取考生仍需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填报志愿,进行网上确认复试及接收待录取通知,未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全部环节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申请我校或未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仍可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报,无需再填报“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免试生申请系统”。

3.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其他专业。

(二)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生证(需注册完整);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6)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签字盖章);

(7)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研究计划书等);

(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1)-(6)为申请硕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1)-(8)为申请博士学位的推免生必需材料。

2.复试安排

复试是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必要环节,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形式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一批次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没有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

所有推免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3.程序要求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4.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预计于2023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复查。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将用于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姓名等)及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必须在202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信息必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而出现投递失误或通知不到考生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体检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学校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中外合作项目:70000元/年.生,详询相关培养单位。

(三)奖助学金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八、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由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推免报名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三)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试结束后,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网上公示。考生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3.入学前因违法、违纪受处分;

4.推免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等不当行为。

九、招生咨询

(一)单位代码:10343    

(二)咨询电话:0577-86689753

(三)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四)电子邮箱:recruition@wmu.edu.cn

(五)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wzykdxyjsy)

(六)网址:http://yjsy.wmu.edu.cn/招生工作

(七)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614研究生院招生办

 

附件1-1: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1-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4: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推荐信

具体附件信息请登录“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y.wmu.edu.cn/info/1010/10349.htm)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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