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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南自动化研究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是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的专业自动化研究所,成立于1977112日,坐落在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占地面积300余亩,全所现有职工750余人,其中科技人员540余人,正高级高级工程师48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1人,高级工程师130余人。

研究所是国防科技工业弹药自动装药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智能制造技术中心技术依托单位,国家“863计划智能机器人主题产业化基地、四川省机床数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孵化中心、中国兵工学会装药装备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建设有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一、培养目标  

研究所以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能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发展方向,能独立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理论、方法及应用研究,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培养期为3年,课程学习1年,学术研究2年,并完成学位论文。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嵌入式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智能测控技术、智能信息处理技术等方向。

二、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初试科目备注

08120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嵌入式计算机技术

02自动控制技术

03智能测控技术

04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10人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301数学一④801计算机专业基础




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

3.考生报考西南自动化研究所,应选择所要报考的研究所所在的省市为“四川”,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西南自动化研究所”单位代码“83114”)。院系所栏不选。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数学一(301)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计算机专业基础(801)由我所自主命题,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研究生考试大纲”,均仅供参考。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一)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复试

1.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5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复试形式、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等具体事宜由我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我所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5.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由我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六、录取

1.研究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2.我所接收符合要求的考生调剂到我所就读。当年的报考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按要求进行调剂。

3.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研究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七、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均由研究所支出,并发放在读期间生活补贴。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5.我所录取的学生为非定向生,毕业后就业采取双向选择。

6.我所无培养视力残疾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7.考生可直接与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二段7号 

联系人:李老师  0816-2973392 

 

西南自动化研究所

2022年9月9日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学院(所、中心)学术型一级学科代码名称学术型二级学科代码名称或招生方向名称专业学位代码
1经济与统计学院、金融研究院0202应用经济学01国民经济学0251  金融
02区域经济学学位名称:金融硕士
03金融学
04产业经济学
05国际贸易学0252  应用统计
06数量经济学学位名称:应用统计硕士
0714统计学★01数理统计
02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03 应用统计
04经济统计
2法学院(律师学院)、人权研究院0301法学030101法学理论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5102  法律(法学)
030104刑法学学位名称:法律硕士
030105民商法学
030106诉讼法学
3马克思主义学院0101哲学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305Z1党的建设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4教育学院(师范学院)0401教育学★040101教育学原理045101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5115  小学教育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40105学前教育学045118  学前教育
040106高等教育学045119  特殊教育
0401Z2教育经济学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8401教育技术学
0402心理学040201基础心理学0454  应用心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40202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学位名称:应用心理硕士
040203应用心理学
5体育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045202 运动训练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学位名称:体育硕士
6人文学院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101文艺学045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位名称: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602 中国史01  历史地理学
02中国古代史
03 中国近代史
04专门史
1303 戏剧与影视学01戏剧与戏曲学
7外国语学院0401教育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502外国语言文学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055101  英语笔译
学位名称:翻译硕士
8新闻与传播学院0503新闻传播学01新闻学135105  广播电视
02传播学学位名称:艺术硕士
03数字传播与治理
04传播与社会0552  新闻与传播
1303戏剧与影视学02广播电视艺术学位名称:新闻与传播硕士
03电影学
9管理学院(含旅游学院(中法旅游学院))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01工程项目管理1251  工商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02城市系统工程与可持续发展学位名称:工商管理硕士
03数据科学与信息管理
04物流与供应链管理1253  会计
1202工商管理★120201会计学学位名称:会计硕士

120202企业管理1254   旅游管理(非全日制)
学位名称:旅游管理硕士
120203旅游管理
125601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学位名称:工程管理硕士

10公共管理学院、广州发展研究院1204公共管理
0352  社会工作
学位名称:社会工作硕士
0303社会学01理论社会学
02应用社会学1252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03社会工作学位名称:公共管理硕士
11音乐舞蹈学院1302音乐与舞蹈学01中国传统音乐研究135101  音乐
135106  舞蹈
02音乐美学学位名称:艺术硕士
03音乐人类学
12美术与设计学院1304美术学01绘画理论与方法研究135107  美术
02美术教育135108  艺术设计
1305设计学01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学位名称:艺术硕士

1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应用数学研究中心 0401教育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701数学★070101基础数学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0102计算数学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70104应用数学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14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0401教育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85601  材料工程
0702物理学01半导体光电特性与光物理学位名称:材料与化工硕士
02光电材料与信息器件
03量子物理与材料计算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704天文学★01活动星系核物理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2致密天体物理
03恒星与星际介质物理
04天文技术与方法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1新能源材料
02光电材料
03环境净化材料
04绿色建筑材料
05光电能量转换与储存材料
15化学化工学院0703化学070301无机化学085601  材料工程
070302 分析化学085602  化学工程
070303有机化学085606  轻化工程(含皮革、纸张、织物加工等)
070304物理化学学位名称:材料与化工硕士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2化学工艺
081704应用化学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817Z1 食品贮藏与加工
16地理科学与遥感学院0401教育学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85704  测绘工程
学位名称:资源与环境硕士

0705地理学070501自然地理学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70502人文地理学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1204公共管理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17生命科学学院0710生物学★071001植物学086000  生物与医药
学位名称:生物与医药硕士
071002动物学
071003生理学
071007遗传学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位名称:教育硕士
18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研究院0802机械工程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5406  控制工程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85501  机械工程
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085510  机器人工程
学位名称:机械硕士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5801  电气工程
085807  清洁能源技术
085808  储能技术
学位名称:能源动力硕士
19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20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计算科技研究院、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研究院0401教育学078401教育技术学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1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5405  软件工程
085410  人工智能
02计算机应用技术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03人工智能

2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13建筑学01建筑历史与理论0953  风景园林
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学位名称:风景园林硕士
03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04建筑技术科学0851  建筑学
0833城乡规划学01城乡规划与设计学位名称:建筑学硕士
02城乡高质量发展与规划
03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0853   城市规划
04城乡规划科学与技术学位名称:城市规划硕士
22土木工程学院、工程抗震研究中心、风工程与工程振动研究中心0801力学080102固体力学085901  土木工程
080104工程力学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0814土木工程★081401岩土工程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081402结构工程学位名称:土木水利硕士★
081403市政工程
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6101  轨道交通运输
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6102  道路交通运输
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学位名称:交通运输硕士

2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湾区环境研究院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1环境科学085701  环境工程
083002环境工程学位名称:资源与环境硕士
24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网络空间先进技术研究院0839网络空间安全★
085404  计算机技术
085410  人工智能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2  网络与信息安全
学位名称:电子信息硕士
注:1、未标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专业及领域,默认为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2、★为博士点学科。
   3、2023年继续招收《广东省教育厅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硕士。(具体专业、招生人数另外公布)
    4、2023年,学校与广州无线电集团联合培养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约30名,无线电集团为这些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学费资助、生活补贴和福利,并在企业内安排实习实践、协调安排研究生赴广电运通硅谷研究院(美国)、美国企业及高校开展短期学习交流。学生毕业后,根据意愿,无线电集团可优先选择毕业生到集团工作;对选择继续深造的学生,可由无线电集团推荐至国内外知名院校攻读博士学位。主要由计算机科学与网络工程学院培养。
   
5、2023年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的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方滨兴院士班)继续招生约100人。
   6、2023年招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定向培养职业教育院校师资培养计划(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另外公布)。
    7.2023年招收广东省实验室科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教育硕士联合培养项目、基地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约300人;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约100人。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代码:11078

 

我校2023年24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33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800名,专业型250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只有以下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0301法学、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1252公共管理、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703化学、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1251工商管理、1254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452体育硕士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要求请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教育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受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工作。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注意: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和录取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并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招收类型

招收类型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只有以下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045101教育管理、045114现代教育技术、045400应用心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在职)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在我校教育硕士的部分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要在录取前保证不变,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四)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住宿所在校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十四、申诉及举报渠道

(一)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邮箱:yzb@gzhu.edu.cn

联系人:伦老师、陈老师

(二)广州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20-39366042

邮箱:gzdxjjb@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邮政编码:510006


 

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一、奖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生·学年)

800

12个月

9600

一等奖12000

二等奖8000

三等奖2000

 

20000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广东省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推免生等优质生源第一学年可获一等学业奖学金。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设有各级各类助学岗位500个,其中三助岗位35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2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5.学校实施博士生、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派出当年招生数量10~20%的博士生、硕士生到国外访学半年以上,资助约博士生10万元人民币/年·人,硕士生7万元人民币/年·人。

 

 

 

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类别

培养类型(学制)

学费(元/生·学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

全日制(3年)

800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应用统计硕士

全日制(2年)

22000

法律硕士

全日制(法学2年、非法学3年)

18000

社会工作硕士

全日制(2年)

14000

教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5000

非全日制(3年)

18000

体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20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全日制(2年)

18000

应用心理硕士

全日制(2年)

18000

非全日制(3年)

22000

翻译硕士

全日制(2年)

22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全日制(2年)

22000

建筑学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城市规划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电子信息硕士

全日制(3年)

15000

机械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材料与化工硕士

全日制(3年)

10000

资源与环境硕士

全日制(3年)

10000

能源动力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土木水利硕士

全日制(3年)

15000

生物与医药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交通运输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风景园林硕士

全日制(3年)

12000

工商管理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非全日制(3年)

50000

会计硕士

全日制(2年)

28000

工程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2年)

35000

公共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3年)

26000

旅游管理硕士

非全日制(3年)

30000

艺术硕士

全日制(3年)

28000

备注: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富民兴黔”,培养经世致用的“儒魂商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现有花溪、鹿冲关两个校区,其中主校区位于国家级开发新区——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花溪大学城主校区是一个自然风光与人文学术氛围相互交融、内蕴丰富、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新型大学校园。

学校坚持学科与专业建设协调发展,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23年我校总计有59个专业招生,其中学硕44个,专硕15个,拟计划招生人数共114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这一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3年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020101 政治经济学]、[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120401行政管理]、[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204Z1公共政策]、[025100金融]、[ 025300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055200 新闻与传播]、[125300 会计]。

9.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复试

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五、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其他

1.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3.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4.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三助”构成的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十、其他未尽事宜遵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共有78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 [代码125601] MEM)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旅游管理硕士(MTA)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余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招生专业学习方式

类别

专业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非全日制

旅游管理硕士(MTA

其他专业

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3年实际下达指标、各专业报考人数及上线情况做增减调整。

三、学费标准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每人每年)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8000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2000

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00

工程管理硕士(MEM

15000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5000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0000

其他专业

10000

注:如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有变化,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将以新的文件政策为准。

四、基本学习年限

类别

专业

基本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3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法律硕士(非法学)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MTA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

全日制旅游管理硕士(MTA

其他专业

五、奖、助学金

我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山东省和学校奖、助学金政策。详细条件和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我校培养目标要求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 [代码125601] 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

七、推免生接收

具体规定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会计、工程管理、非全日制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 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初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2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4日下午    外国语

12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具体名称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1-数学(二)、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第四单元: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一般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旅游管理硕士(MTA)、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地处一区,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教育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后再作公布。

(四)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旅游管理硕士(MTA)、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

(五)加分规定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二、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另行公布。

十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将综合研判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采取下列考核方式:学院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状况;对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掌握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填写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四、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工作。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

十五、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并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

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

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

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

序号

学院

联系电话

所在校区

01

经济学院

0531-88583187

舜耕校区

02

财政税务学院

0531-82617883

舜耕校区

03

金融学院

0531-82911084

舜耕校区

04

保险学院

0531-82917381

舜耕校区

05

国际经贸学院

0531-82917211

舜耕校区

06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88525845

0531-88525938

燕山校区

07

工商管理学院

0531-88583170

燕山校区

08

会计学院

0531-81793500

燕山校区

09

公共管理学院

0531-88583102

燕山校区

10

法学院

0531-82911118

燕山校区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31-88198929

燕山校区

12

外国语学院

0531-82617795

舜耕校区

13

统计与数学学院

0531-88525952

燕山、舜耕校区

1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31-88596229

燕山校区

15

MBA学院

0531-82617768

舜耕校区

16

MPA中心

0531-81793535

燕山校区

17

体育学院

15589985038

舜耕校区

18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31-82617648

舜耕校区

19

公共外语教学部

0531-88583146

燕山校区

20

国际教育学院

0531-88198937

舜耕校区

21

艺术学院

0531-88525260

燕山校区

22

中国国际低碳学院

0531-88525256

燕山校区

 十八、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官方网站为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dufe.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可从该网址查询进入,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取相关信息。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


                                                                                                                                     山东财经大学

                                                                                                                                     2022915


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四川省、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共建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11月,获评全国文明校园。2022年4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现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23年,共有15个学院依托8个博士招生专业、27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28个专业型硕士招生专业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

近年来,学校紧密围绕国家能源安全重大战略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需求,推动学科内涵建设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常规石油天然气特色突出,页岩油气、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领域优势显著,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领域和新材料领域优势明显;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等学科处于世界高水平行列;在智慧能源、能源经济、能源法规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招生代码:10615)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

第三条 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 办学地址:学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研究生均在学校本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设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拥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最终决策权。

    第六条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八条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全日制招生计划按2022年实际录取人数的95%安排,非全日制按2022年实际录取人数安排。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为拟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可能有所增、减。

            第四章 报 名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具体见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条中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专家推荐书两份以及个人学术材料复印件。

专家推荐书下载网址:https://www.swpu.edu.cn/gs/zsgz/zlxz.htm

(三)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且报考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见下表)。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1(非全日制)油气井、油气田开发与海洋油气工程

02(非全日制)油气储运工程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085901土木工程

01(非全日制)岩土工程

02(非全日制)结构工程

03(非全日制)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4(非全日制)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1(非全日制)(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管理)

第十三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章程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接收的推免生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十四条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学历(学籍)校验审核通过后,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学历(学籍)校验审核通过后,才列入我校拟录取名单。

7.符合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招收专业请查询《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本部考点(考点代码:5110)。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3.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章程,自主选择报考非全日制或全日制。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入学考试

第十六条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初试成绩见我校网站通知。

4.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具体事宜,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并与相关学院联系。

第六章  调剂

第十七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十八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具体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通知为准。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九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教学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课程学习方式。

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十四条 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

第八章  学费及奖助

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类别或名称

全日制收费标准

(元/年.生)

非全日制收费标准

(元/年.生)

理工类(以下单列除外)

8000

8000

文科类(以下单列除外)

7200

7200

025200 应用统计

7200

-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9000

15000

035200社会工作

10000

15000

055101 英语笔译

12000

-

055103俄语笔译

12000

-

085901土木工程

8000

10000

125601工程管理

125100工商管理

-

24000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8000

-

045201体育教学

9000

-

135105广播电视

18000

-

文科类: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法学、社会学。

理工类:除文科类的其余理工科专业。

收费标准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由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目前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国家奖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助构成。国家奖助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学校资助包括生源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爱心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社会捐助包括中国石油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王涛英才奖学金、大学生圆梦基金等。

1.生源奖学金用于资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士推免生。具体标准为:

(1)对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所接收的学术学位型推免生实行学费全免;其他学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学费的50%收费。

(2)本科直博生生源奖学金20000元/生。

(3)一流学科及其配套学科所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15000元/人,其他学科接收的硕士推免生生源奖学金8000元/人。

2.各项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定按国家与四川省财政、教育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3.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设立与具体评定按照设奖单位和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规定执行。

4.生源奖学金由研究生院牵头评定,由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其他奖助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评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相关奖助项目专门规定负责单位的以该项目规定为准。

第九章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业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培养环节,准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按所学专业的学位标准申请相应的硕士学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学位评定后,授予其相应的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纪委办公室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咨询部门: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图书馆楼C区C608

邮编:610500

咨询电话:028-83032120 、028-83035080

电子邮箱:swpu-yzb@swpu.edu.cn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www.swpu.edu.cn/gs/zsgz/zsjz.htm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如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石油大学

2022年9月13日


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7月,学校成为工信部、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是我国西北地区水利水电、装备制造、印刷包装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一。

学校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北京机械学院和成立于1960年的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至1919年由民国教育总长范源濂创办的北平市立商业补习学校和1937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土木工程学系水利组)。1972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年,学校经批准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年,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2年,陕西省批准西安仪表工业学校整体并入西安理工大学。学校以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起始年,51日为校庆日。

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80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近9000名。有教职工266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000余人。现设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设69个本科专业,其中10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25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8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专业为陕西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21个本科实验教学中心,其中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1960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现有1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12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学科、材料科学学科、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4个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ESI全球排名3‰、材料科学进入ESI全面排名5‰。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30%;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5个学科进入全国前40%。在“2022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学校在全球排名601-700,中国大学排名94-114,在陕高校中排名第8位。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将人才工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奖新材料研究院”,建院士工作室13个。有双聘院士4人、外籍院士1人。入选国家级人才18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计划45人、“特支计划”15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2个、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2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40多人。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学校建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43个国家及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其中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科技部推广中心,1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近十年来,学校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24项,其中国家级奖5项,本校作为首席科学家单位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课题、重大仪器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项目60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08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0项,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375件,获国际发明专利授权20件,科研经费到款28.41亿元。学校不断推进校地校企合作,与省内外240多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陕西、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等地建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17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2020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学院是由西安理工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共建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是目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拥有本科、硕士及博士多层次招生培养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长期以来,西安理工大学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水利水电、印刷包装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当前,学校正在为全面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制造”和“智能建造”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

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2.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MTI)旨在培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

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3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6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

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MBA)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自2017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纳入工商管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

6.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面向会计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MEM)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8.艺术硕士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我校艺术硕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艺术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第二年在澳方进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说明

 2023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2900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余名(仅部分专业学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下达计划数为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水平的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报考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校提交有进修过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理工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

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

法学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

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1.报考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硕士及艺术硕士的考生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报考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金融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基础的考生。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4.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收单考生,详见附表4)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

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报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

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2023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直接攻博”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20%(详见附表6)。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并在第一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奖助政策为准。

(六)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有关规定及通知。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2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需要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注意的其他事项

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 202212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xaut.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制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统一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请考生参考以下学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

1)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不超过30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内学费60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书本费、生活费自理国外学费以合作高校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25601工程管理硕士):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八、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硕士生的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一等奖学金,8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生·年

4.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友好人士在本校设立。已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类别。

5.研究生奖励制度。①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和金额视竞赛或活动的等级、人数确定。②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包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获得者进行激励,奖励范围及额度以当年的激励政策为准。

6.其他专项资助。晨露资助寒门学子读研计划: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偿提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面向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就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详见国际工学院有关资助办法。

7.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兼职岗位。

 

、其他说明

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自2017年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统一按照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培养方式进行。

2.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学科详见附表1,专业学位招生类别详见附表2工程硕士招生类别详见附表3拟招收单考专业详见附4招收推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5,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6,请考生注意查看。

3.目录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且招生人数中不含推荐免试方式招生人数。最终招生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4.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5.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项目情况详见我校国际工学院网站

(网址:http://iec.xaut.edu.cn/

7.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及代码

(一)招生单位代码:西安理工大学—10700

报考点代码:  西安理工大学—6136

(二)各招生学院代码及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所在校区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994

彭老师

金花校区

102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

029-82312212

孙老师

金花校区

103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029-82312427

张老师

金花校区

104水利水电学院

029-82312780

魏老师、熊老师

金花校区

105经济与管理学院

029-61228235

齐老师

曲江校区

106艺术与设计学院

029-82066428

老师

曲江校区

107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029-61125580

赵老师王老师

金花校区

108印刷包装与数字媒体学院

029-61278005

余老师

曲江校区

109理学院

029-82066375

刘老师

曲江校区

110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029-62660266

老师

曲江校区

111马克思主义学院

029-61123863

老师

曲江校区

112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29-82312231

老师

金花校区

119电气工程学院

029-68548433

高老师

曲江校区

120国际工学院

029-68826701、029-68826127

王老师、高老师

金花校区

125经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MBA教育中心)

029-62660280

老师

曲江校区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西安理工大学!


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暂行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于9月14日至10月20日进行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工作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推荐免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立志投身科研事业的精神,有较强科研潜力。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高校。

  3、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4、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7、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者应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复试通过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

  2、《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电话联系申请)。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专家推荐书(自愿提供)。

  7、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自愿提供)。

  8、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

  三、接收程序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生服务系统,查询我院推荐免试生招生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于9月14日—10月16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电子版和纸质版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可以提前发送至tianhong2@cbmamail.com.cn。

  2、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3、复试合格后,研究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向学校确认外推资格。

  5、申请者请按照教育部和本校推免招生工作时间要求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按规定及时到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院)。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组织及领导

  复试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复试教师及复试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于面试前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1)教育部及研招办2023年推免生接收录取政策,(2)本院复试考生总体情况及我院对考生的要求,(3)面试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的建立,(4)纪检监督情况。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命制笔试业务课试题及批阅,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1、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分,笔试成绩50分。  

  笔试分为英语听力考试和翻译(统一命题,满分30分,时间40分钟)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满分20分,时间为4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 (满分50分,时间30分钟)

  1、思想政治和品德。采用现场考察及函调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能力。(15分)

  3、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5分)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察其综合分析能力,重在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20分)

  五、录取

  1、综合素质面试中单项成绩低于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录取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综合素质面试*70%+笔试*30%

  依据考生录取成绩,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结果将及时通过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信息公开

  1、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2、公开内容:推免生招生目录、接收推免生暂行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天

  七、其它

  1、优秀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负责报销其往返路费(硬卧)。

  3、考生所学语种为英语。 

  联系电话:010-65745835  传真:010-65762976

  联系人:田红           E-mail:tianhong2@ cbmamai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主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24

                           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我院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具体参见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暂行办法。2023年我院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名,具体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三、报名须知

  1、2023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须在(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工业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工业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7、复试资格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23年计划招生10名(含2名推免生)。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特别说明: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总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2022年9月8日


北京电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www.bfa.edu.cn/yanjiusheng/info/1031/36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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