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集团三院八三五八所2023年推免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八三五八所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是国内最早从事航天与国防光电工程技术研究单位之一,是航天与国防工业系统的骨干所、核心所,主要从事国防光电系统与配套的光学、光电部组件及信息处理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批生产工作,特别是在红外成像与激光探测、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光电传感器、智能信息处理等专业技术领域拥有国内一流的人才队伍和一流的科研环境,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科技成果,创造了多项国内第一,为我国航天与国防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享受政府特贴专家20名,受聘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专家16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3名。现有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
八三五八所自1984年开始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导师的辛勤培育下,已先后培养硕士研究生200余名,都逐步成长为本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二、报名须知
1、招生原则:坚持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2、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必须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5)具有本校对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6)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培养专业:光学工程
招推免生人数:4人
研究方向:(1)光电成像技术
(2)光电制导与仿真技术
(3)实时图像处理与分析
(4)光电信号处理与分析技术
(5)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
4、学 制:2.5年
招生专业:光学、光电信息、计算机、电子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控制、人工智能等。
招生性质:八三五八所招收的是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在我所工作。
5、在学期间待遇:研究生在读期间,不收取学费,享受每月2500元—3000元的助学金,并享受劳保、医疗及福利性补贴等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三、接收流程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 yz. chsi. 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推免复试前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查内容包括:报名信息、身份证、推免资格、本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书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对提供证件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录取资格。
3、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外语水平、专业课和体检为辅,政治思想表现等在面试中考核。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复试考生体检由本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凡通过复试,被我所接收的考生,我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后,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要求以网上公示的形式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 www.fhjs.casic.cn。
7、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邮编:300308)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58168573 邮箱:zhaosheng_8358@163.com
传 真:022—58168358
五、监督和申述渠道
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2-58168537。
2、举报邮箱 :tj8358@163.com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八三五八所2023年统考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八三五八所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是国内最早从事航天与国防光电工程技术研究单位之一,是航天与国防工业系统的骨干所、核心所,主要从事国防光电系统与配套的光学、光电部组件及信息处理技术研究、产品研发和批生产工作,特别是在红外成像与激光探测、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光电传感器、智能信息处理等专业技术领域拥有国内一流的人才队伍和一流的科研环境,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科技成果,创造了多项国内第一,为我国航天与国防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其中享受政府特贴专家20名,受聘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专家16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3名。现有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
八三五八所自1984年开始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全体导师的辛勤培育下,已先后培养硕士研究生200余名,都逐步成长为本单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二、报名须知
1、招生原则:坚持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2、报名参加我所统招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接受具有本校对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考生报名前应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所招生专业为光学工程(080300)专业,招生人数8人(含推免)。入学考试共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日期为全国统一考试规定时间,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详见下表。
八三五八所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初试考试科目 | 招生 人数 | 备注 |
83246八三五八所 | 8 | ||
080300光学工程 | 8 | ||
01光电成像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33物理光学 | 2 | |
02 光电制导与仿真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 1 | |
03光学系统设计和制造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6普通物理 | 1 | |
04光电信号处理与分析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 1 | |
05实时图像处理与分析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3信号与系统 | 3 |
注: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推免录取情况,报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6、我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要求,划定我所复试分数线。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下旬,我所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复试、调剂以及录取要求以我所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7、学 制:2.5年
招生专业:光学、光电信息、计算机、电子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控制、人工智能等。
招生性质:八三五八所招收的是国家计划内定向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在我所工作。
8、在学期间待遇:研究生在读期间,不收取学费,享受每月2500元—3000元的助学金,并享受劳保、医疗及福利性补贴等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邮编:300308)
联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58168573 邮箱:zhaosheng_8358@163.com
传 真:022—58168358
四、监督和申述渠道
1、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2-58168537
2、举报邮箱 :tj8358@163.com
五、专业课考试科目代号、名称、复习范围或参考书目
901自动控制原理:控制系统的传递函数、过渡过程、误差分析、根轨迹法和频率特性法、综合与校正、非线性控制系统的分析、线性离散系统的分析、李雅普洛夫稳定性分析,现代控制理论基础(占20%,不考最优控制及滤波估计)。《自动控制原理》(1-9章),胡寿松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
903 信号与系统:连续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傅氏变换及其应用--滤波、调制与抽样;拉氏变换与S域分析;离散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Z变换及Z域分析。《信号与系统》(第二版)上、下册,郑君里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906 普通物理:力学:质点的运动、牛顿运动定律、运动守恒定律、刚体的转动(相对论基础不作要求)。热学:气体动理论,热力学基础(多方过程不做要求)。电场和磁场:真空中的静电场,导体和电介质中的静电场,恒定电流和恒定电场,真空中恒定磁场,磁介质中的磁场,电磁感应和暂态过程,麦克斯韦方程组,电磁场(电场的边值关系,基尔霍夫定律不作要求)。振动和波动:机械振动和电磁振动,机械波和电磁波,波动光学(干涉条文的可见度,旋光现象不作要求)。《普通物理学》(第五版一、二、三),程守洙、江之水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908 电子技术基础:
(1)模拟电子技术基础部分(占50%):二极管、三极管基本放大电路和多级放大电路,集成电路运算放大器,反馈放大电路,信号的运算和处理电路。(场效应管放大电路,功率放大电路,信号产生电路,直流稳压电源等不作要求)。《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四版),华中理工大学电子教研室编,康华光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2)数字电子技术基础部分(占50%):数字逻辑基础,逻辑门电路,组合逻辑电路分析与设计,常用组合逻辑功能器件,触发器,时序逻辑电路的分析与设计,常用时序逻辑功能器件,(存储器,可编程逻辑器件,脉冲波形数模与模数转换及数字系统设计等不作要求)。《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四版),华中理工大学电子教研室编,康华光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933 物理光学:光的电磁理论;光波的叠加与分析(不含光波分析);光的干涉和干涉仪;多光束干涉与光学薄膜(不含薄膜波导);光的衍射(不含全息照相);傅里叶光学(不含光学信息处理)。《物理光学》(第五版),梁铨廷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注:能覆盖复习范围的其它参考书均可。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三院简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成立于1961年,隶属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集预研、研制、生产、保障于一体,配套完备,门类齐全的飞航技术研究院,共有直属单位34家,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云岗。
三院以导弹武器研制生产为基业,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飞航导弹家族,填补了我国武器装备系统多项空白。服务对象面向三军,研制生产的武器装备在我军装备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国内飞航领域领导者,在整体设计、动力、制导与控制等核心专业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国内一流的科研生产条件,已建成激光推进及其应用、惯性技术等10余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与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专项任务。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25000余人,拥有4个博士后工作站和1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培养出了一批有突出贡献的知名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历经60年的发展,先后产生或走出了10位两院院士,7位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200余位国家级、省部级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480余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数十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 三院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150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7项,一等奖14项,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10项。现有7个国家级、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创新中心。
三院1983年开始自主培养研究生,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培养研究生学历教育资格的科研单位。可在5个一级学科、16个二级学科(专业)上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三院现有研究生导师二百余名,已培养1400余名硕士研究生。一大批毕业生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或成长为科研战线技术负责人,有的还获得了国家级、省部级奖励。
科技强军,航天报国!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在新的历史时期,三院肩负着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朝着国际一流飞航技术研究院的目标阔步迈进。三院能为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科研工作提供优越的条件,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较高的助学金及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是一个理想的从事科学研究的地方,欢迎莘莘学子报考。
二、报名须知
1. 三院招收的是国家计划内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在三院工作。学制2.5年,研究生在读期间,不收取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助学金(每月不低于2000元)和其他各类奖学金。
2.报考三院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航天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和三院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推荐免试就读三院硕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航天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重点综合及理工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具有本校对外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主要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和三院各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工作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生报名前应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为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考试科目详见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三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招生人数在各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调配使用。
7.三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进行发布,最终以研招网发布为准。请考生进行查询,及时注意信息更新。
单位代码:83241
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电 话:010-68191133 010-68374236
E_mail: yjsht03@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7200信箱3分箱
邮 编:100074
联系人: 王老师 张老师
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1417
一、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学校各学科(类别)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类别)。除应具备(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1篇以上文章,且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五)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招生对象仅限为视障人员,且本科毕业于医学相关专业。
(六)报名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职教领域(学前教育)、职教领域(教育管理)、职教领域(教育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4.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的大学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旅游服务方向的考生的前置专业不同,初试和复试内容不同。前置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会展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旅游学”部分;前置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食品专业的考生,初试选做“烹饪化学”部分,复试选做“烹饪化学与营养学”部分。
(七)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名参加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不同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考试时选做的考试内容不同:报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热工综合”部分;报考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微生物与生物化学综合”部分;报考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的考生,初试和复试选做“工程管理综合”部分。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25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27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北京联合大学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应提前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1.报考北京联合大学中医专业硕士的考生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54。
1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去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可于2月中下旬登录“研招网”查询初试成绩,学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二)复试
1.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各考生届时关注。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6.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学校按照考生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学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8.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三)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学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北京联合大学档案馆,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北京联合大学定向生委托培养协议。因档案转入和委托协议签订不及时导致考生在考试录取、学籍注册、学业进修、毕业就业等关键环节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中医专业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会计、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费标准10000元/年/生,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费标准12000元/年/生,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费标准26000元/年/生,法律、交通运输、金融、教育专业硕士学费标准8000元/年/生。政治学、国际商务、电子信息、土木水利、艺术专业硕士学费标准待上级批准后对外公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和其他奖学金等。
八、其他说明
(一)信息公开平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
(二)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的《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三)学制
国际商务、金融、法律(法学)、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年;学术学位及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四)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部研究生提供住宿。
(五)培养所在校区
中医专业一般在蒲黄榆校区培养;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水利专业一般在垡头校区培养;政治学、考古学、中国史、地理学、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一般在学院路校区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商管理、设计学、金融、国际商务、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学科教学(语文)、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交通运输、会计、旅游管理、艺术设计、戏剧专业一般在北四环校区培养,金融专业研二一般在红领巾桥校区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研二开始一般在蒲黄榆校区培养。
(六)推免生的招生录取
详见《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七)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九)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B楼0504室)
邮政编码:100101
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联系电话:010-64909005(兼传真)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编码 | 招生学院 | 学院地址 | 所在校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01 | 应用文理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 学院路校区 | 张老师 | 010-62004555 |
102 | 智慧城市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 曾老师 | 010-64900873 |
103 | 管理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 任老师 陈老师 | 010-64900702 010-64900707 |
104 | 生物化学工程 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西里三区18号 | 垡头校区 | 蒋老师 马老师 | 010-52072154 010-52072048 |
105 | 旅游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 鲍老师 | 010-64909282 |
106 | 商务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延静东里甲3号 | 红领巾桥校区 | 刘老师 | 010-65917032 |
107 | 特殊教育学院 | 北京丰台区蒲黄榆二巷甲一号 | 蒲黄榆校区 | 祝老师 | 010-67611546 |
108 | 师范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外馆斜街5号 | 外馆斜街校区 | 张老师 | 010-64242270 |
109 | 机器人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工体北路校区 | 徐老师 | 010-64900941 |
110 | 艺术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 丁老师 白老师 | 010-64909149 |
111 | 应用科技学院 | 北京市北苑路6号院甲1号 | 北四环校区 北苑校区 | 王老师 | 010-80121353 |
112 | 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 张老师 | 010-64900506 |
1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北四环校区 | 石老师 | 010-64900200 |
附件
北京联合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 类别 | 学制 | 研究方向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 | |
101 应用文理学院
| 030200 政治学 | 学硕 | 3年 | 01政治学理论 02中国政治 03 执政党建设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6政治学理论 ④819政治学研究方法 | 政治学综合 |
060100 考古学 | 学硕 | 3年 | 01先秦考古 02汉唐宋元考古 03科技考古和文物保护 04博物馆与文化遗产 05专门考古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考古学通论 ④无 | 考古学综合 | |
060200 中国史 | 学硕 | 3年 | 01 中国通史 02 社会文化史 03 文化遗产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中国通史 ④无 | 中国史专题 | |
070500 地理学 | 学硕 | 3年 | 01人文地理学 02城市地理学 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04旅游地理学 05自然地理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5地理学基础 ④811地理学综合 | 地理分析与方法 | |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 专硕 | 3年 | 01考古学 02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 03博物馆学 04故宫学 05文化遗产(含非物质文化遗产)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8文博综合 ④无 | 文博能力综合测试 | |
055200 新闻与传播 | 专硕 | 3年 | 01网络文化与新媒体传播 02城市影像创意与制作 03融媒体新闻传播与实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新闻传播综合 | |
125500 图书情报 | 专硕 | 3年 | 01竞争情报 02数字图书馆 03档案现代化管理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图书情报专业综合 | |
035101 法律(非法学) | 专硕 | 3年 | 01企业法务 02社区治理法务 03知识产权法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 刑法、民法、宪法、法理学 | |
035102 法律(法学) | 专硕 | 2年 | 01企业法务 02社区治理法务 03知识产权法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 刑法、民法、宪法、法理学 | |
102 智慧城市学院 | 081200 计算机科学 与技术 | 学硕 | 3年 | 01计算机视觉与图像处理 02智能驾驶技术 03大数据技术及应用 04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及应用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1程序设计基础 | 程序设计基础 (C语言) |
085400 电子信息 | 专硕 | 3年 | 01图形图像技术 02大数据与云计算 03网络空间安全 04智能物联网 05信息无障碍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1程序设计基础 | 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 |
103 管理学院 | 120200 工商管理 | 学硕 | 3年 | 02企业管理 03会计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基础 | 管理学综合 |
125300 会计 | 专硕 | 2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会计与财务管理 | |
104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083200 食品科学 与工程 | 学硕 | 3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2食品生物化学 | 生物化学 |
085900 土木水利
| 专硕 | 3年 | 0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 02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03工程建造与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18土木水利基础综合 | 01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方向:热工综合 02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向:微生物与生物化学综合 03工程建造与管理方向:工程管理综合 | |
105 旅游学院 | 120200 工商管理 | 学硕 | 3年 | 01旅游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基础 | 管理学综合 |
125400 旅游管理 | 专硕 | 2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 思政 | |
106 商务学院
| 120200 工商管理 | 学硕 | 3年 | 04数字化创新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4管理学基础 | 管理学综合 |
025100 金融 | 专硕 | 2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1金融学综合 | 金融学综合 | |
025400 国际商务 | 专硕 | 2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 国际商务综合 | |
107 特殊教育学院 | 045119 特殊教育 | 专硕 | 3年 | 01特殊教育 02盲文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7 教育专业基础(特殊教育) | 01特殊教育方向: 特殊教育学 02盲文教育方向: 盲文教育综合 |
105700 中医 | 专硕 | 3年 | 01针灸推拿学 |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单独考试英语一 ③777中医综合 ④无 | 推拿学 | |
108 师范学院 | 045115 小学教育 | 专硕 | 3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5教育专业基础 (小学教育) | 教育研究方法 |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 专硕 | 3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6教育专业基础 (心理健康教育) | 发展心理学 | |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 专硕 | 3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7中国文学基础 | 语文教育教学 | |
109 机器人学院 | 083500 软件工程 | 学硕 | 3年 | 01无人化软件系统开发方法 02嵌入式软件工程技术 03智能驾驶软件与系统 04无障碍软件服务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03软件基础 | 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
110 艺术学院
| 130500 设计学 | 学硕 | 3年 | 01文创与手工艺设计 02城市空间艺术设计 03数字媒体设计 04视觉传播设计 05设计管理与设计理论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中外设计史 ④809专业综合 | 设计学综合 |
135108 艺术设计 | 专硕 | 3年 | 01文创和手工艺设计 02环境艺术设计 03视觉传达设计 04数字媒体设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07设计基础 ④820设计综合 | 艺术设计综合 | |
135102 戏剧 | 专硕 | 3年 | 01小剧场戏剧编创 02新媒体与影视制作 03戏剧教育与非遗传承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08 戏剧基础 ④821戏剧综合 | 艺术创作综合 | |
111 应用科技学院 |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 专硕 | 3年 | 01财经商贸 02信息技术 03旅游服务 04交通运输 05文化艺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2专业技术综合(财经商贸) 813专业技术综合(信息技术) 814专业技术综合(旅游服务) 815专业技术综合(交通运输) 816专业技术综合(文化艺术) | 01财经商贸方向: 电子商务概论 02信息技术方向: 程序设计基础 03旅游服务方向: 旅游烹饪综合 04交通运输方向: 交通运输学 05文化艺术方向: 艺术设计学 |
112 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 | 086100 交通运输 | 专硕 | 3年 | 01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理论、技术及其应用 02智慧交通运输系统的理论、技术及其应用 03智慧物流理论、技术与装备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8交通运输学 | 信息技术基础 |
1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硕 | 3年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0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 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 |
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所冶金工业学校。1948年始建,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成立本科层次的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省管为主的体制。经教育部批准,2002年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持续深化内涵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五矿、宝武钢铁、鞍钢、河钢、宝钢、包钢等国有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实训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68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有研究生推免权,博士招生有“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资格。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22655人,其中,本科生19686人,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3029人,留学生220人。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1206人,其中正高级218人、副高级392人,博士生导师134人、硕士生导师44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58%。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6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5人,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39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7人。
学校教学成果不断涌现。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示范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51项。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12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89门。获批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78项、省新工科项目2项、省级新文科项目2项,省级产业学院4个;国家、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 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2个。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13部,省级优秀教材、精品教材16部,冶金优秀教材28部。省教学团队10个,省级本科教学名师21人。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5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22项,科技经费5.6亿元。授权专利1285件,获评第二批辽宁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89项,其中,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论文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2019年《辽宁科技大学学报》影响力指数位居学科136名,第一次进入2区(Q2)。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1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02年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015年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位居省内高校前列,2017年、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率排名省属高校第一;2019年学校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2020年学校入选“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成为国家首批40家、全省首批2家试点单位之一。目前,科技园拥有5处孵化器,园区具备商务、法律、金融、财务和市场等5大服务平台,在园企业69户,在孵企业51家,毕业企业累计25户,成功孵化上市公司5家。技术转移中心在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中获评良好(B),在全国高校技术转移机构中排名第34位,在省内技术转移机构中位居首位;获批“省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A类基地,为获批建设的5所A类高校之一。学校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学校与辽宁奥克集团合作开展的“耐高温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是近年来我省高校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将解决国内在高端聚酰亚胺和宽幅CPI薄膜生产领域的“卡脖子”问题。研发的CPI薄膜作为“天问一号”和“嫦娥五号”的关键组件材料,与探测器一同飞向火星和月球。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引领下,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交流。目前与国外6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45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自1996年招收来华留学生以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逐步提高,2009年获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近两年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化人才培养专项项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2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学校现招收汉语授课本科专业53个、英语授课本科专业7个,研究生专业15个,实现了本、硕、博学历人才培养全覆盖。历经20余年的发展,我校的国际教育逐渐形成了“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为辅”“工科教育为主、人文教育协同”的新局面,先后为近40个国家培养了高水平专业人才和中外文化交流使者。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丰硕。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地缘优势,传承冶金文化,积淀出“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育人体系。发挥“两代雷锋”出在鞍山、就在身边的资源优势,形成了“跟着郭明义学雷锋”育人品牌,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先后获省教育系统雷锋式学校等称号110项,涌现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辽宁省最美大学生等先进典型。发挥艺术专业优势,凝练出工科院校特色美育文化,建设有“千山黄田艺术馆”“照明艺术馆”等艺术展馆,形成了相声俱乐部、星期音乐会、“第舞频道”等富有艺术专业特色的品牌活动,打造出国内首部钢铁题材原创音乐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校园体育文化丰富多彩,有学生科技文化兴趣社团82个,多个社团荣获全国优秀大学生社团和全国大中专学生最具影响力社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成果丰硕,先后获评“全国学生定向运动示范学校”“辽宁省普通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学校”,两次入围“中国高校体育竞赛百强榜”,桥牌队四次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桥牌锦标赛,田径队连续四届蝉联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2019年以来18支校体育代表队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赛事获奖150余项。近3年,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71项,国家级奖项879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学校先后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辽宁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最美校园、辽宁省五四红旗团委、辽宁省先进团委、全国钢铁行业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报名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章节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九、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初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长与复试要求一致。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
一、学制:我校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MBA全日制为2.5年)。
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MBA为43000元/全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8000元/年/生(法律为12000元/年/生、MBA为49000元/全程)。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置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分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6000元/年(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30%)。
4.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3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其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真:0412-5928180
网址:http://www.ustl.edu.cn/yjs/
微信:“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
电子信箱:lkdyzb@ustl.edu.cn
联系人:王老师、吕老师
丽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之称的浙江省丽水市。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办学综合实力较强,设有民族学院(华侨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生态学院、工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中国青瓷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49个本科专业,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4个,省部级学科科研平台9个,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教职工1100多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重点引才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13人,省级重点引才计划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人才42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17人。建有院士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各1个。
2023年学校共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等因素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二、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须达到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初试
1.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3年3月底左右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3.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见学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附属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 发放等级 | 发放比例 | 发放标准 |
一年级 | 不分等级 | 100% | 8000 |
二、三年级 | 一等 | 10% | 12000 |
二等 | 30% | 10000 | |
三等 | 60% | 8000 |
注:(1)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2)若国家和浙江省出台新的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则参照国家和省级最新办法执行。
4.岗位助学金
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而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其他
1.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2.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留意我校研招网http://yzw.lsu.edu.cn/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4.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5.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三、咨询、申诉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7室
电话:0578-2271206
E-mail:yz@lsu.edu.cn
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8-2271178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邮编:323000
附件:
1.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0451教育 | 045101教育管理 | 001教师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0578-2219153 | liyindie110@163.com |
0951农业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002生态学院 | 朱老师 | 0578-2271389 | 362863556@qq.com |
095137农业管理 | 003商学院 | 江老师 | 0578-2271225 | 532426409@qq.com | |
1054护理 | 105400护理 | 004医学院 | 何老师 | 0578-2115523 | 80471672@qq.com |
2.丽水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zw.lsu.edu.cn/2022/0908/c3051a318262/page.psp
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http://yzw.lsu.edu.cn/2022/0908/c3052a318264/page.psp
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
(二)招生计划
本年度我校预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948名(含正常计划、专项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以及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汉族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需参加全国统考。
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报考时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
我校该专项计划分专业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敬请相关考生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我校该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为体育类别,具体计划数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五)报考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和体育、体育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教育中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须为心理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1等)。
2.报考体育学、体育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近四年参加过省(区)运会、大运会及以上级别的体育比赛,并获得前6名或三等奖以上名次。
注:毕业专业为体育学类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以外的考生认定为跨学科。
报名前,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确认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按照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的要求按时办理完成网上确认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s://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s://yz.chsi.cn)。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根据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点约束要求,选择就近的报名点参加初试。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打算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12 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备用信息”填写“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分为以下2类:
(1)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填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填报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方(详见《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且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2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应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填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填报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
该类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提交以下5项材料:
①户口本(户主、父母、考生页)或少数民族户籍证明。
②考生工作单位与考生本人签署的劳动合同。
③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社保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④考生工作单位为考生本人发放工资证明(至复试当月连续6个月)。
⑤广西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若达到国家线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的要求,可按规定享受照顾政策上线,但上线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需根据一志愿正常上线考生情况、考生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等因素来确定。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1)选择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4508)的考生,网上确认公告预计于10月下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提供照片须为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及学信网录取照片等环节),请各位考生谨慎对待。要求正脸头像,人脸水平居中,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脸部无遮挡,请着正装,不要化妆、PS、抠图,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首饰、美瞳拍照。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
郑重提醒:考生网上确认后至新生取得正式学籍前,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入学报到及毕业等环节,考生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一)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的审核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此章程以及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以下信息:
(1)考生前置学历是否满足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
(2)各专项计划填报是否超出专业限制以及是否符合专项条件。
(3)研招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4)部分专业对于报考类别、毕业年限、专业背景的要求等。
对于报名数据审核存在问题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截止前,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或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研招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或修改数据或补充相关报名材料。
考生须在2022年10月25日前提交相应类型所需补充的材料(涉及不同类型的考生,请按不同类型分别提交,以免信息缺漏)。凡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学历(学籍)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PDF格式)和其他所需材料(照片或扫描)的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学历校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送至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考生姓名”命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送至yzb@gxmzu.edu.cn,邮件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命名。
(4)在校在籍研究生须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送至yzb@gxmz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姓名”命名。
(5)报考体育学、体育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1”填写符合条件的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信息,将证书扫描件的电子版(PDF格式)发至邮箱:gxmdtjxy@163.com,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体育学、体育跨学科考生+考生姓名”命名。
请务必注意: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得再修改信息或补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考。对于报名数据审核无问题的,我校不再单独发信息。
2.网上确认结束后的审核
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还将对全国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设置为不准考。
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要明确自身定位和合理规划报名时间,要本着负责的态度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完整、真实、有效、齐全、正确,要避免因人为错误导致数据校验失败,要预留充足的时间修改信息或补报。报名成功后的5到7天内要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我校研究生院的网站信息。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够正常接收研招网短信(建议网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研招网发送的短信)。
(二)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享受照顾政策和加分政策及考生报考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六、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考试科目:请查阅《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安排考场,详见准考证。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招生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2.管理类联考各专业(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400旅游管理、125500图书情报)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安排以届时我校公布的复试通知为准,请关注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4.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资格和相关要求,若错过复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籍)/学位证书以及对应的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我校将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广西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二)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四)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招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自行确定是否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外)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至2023年9月1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 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金融、翻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艺术类别为14950元/年,工商管理30000元/年,其他类别13000元/年。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3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广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和备案的为准。
(二) 奖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1.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已转入广西民族大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选,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3.国家奖学金。学校根据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评选和推荐。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十一、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在职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在职考生,须回原单位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须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生,须回定向的少数民族地区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
(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我校在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和武鸣校区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查询。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试大纲,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详见附件1。近三年自命题真题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栏目下载。
(四)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并接受本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的规定和要求。
十四、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mail:yzb@gxmzu.edu.cn
地 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科技楼404室
邮 编:530006
电 话:0771-3262606
(二)各招生学院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授课方式等具体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为准。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附件: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9月6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3000人(其中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约300人)。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中包含统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因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存在不确定性,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将可能发生变动,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一部分用于补充到统考招生中,一部分用于接收优秀调剂生,特予以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代码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会计硕士[代码为1253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本科专业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或审计学。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校报考点代码为3754,接受驻地在青岛市的所有高校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接受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其他考生。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合理选择报考点,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本人符合要求的纸质学历(学籍)认证材料进行核验。因考生未提供上述材料,导致其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确定。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综合能力,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等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4.复试
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根据《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领域设置及要求(试行)》(工程管理教指委[2019]1号)文件要求,在复试阶段需要加强对报考“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领域的考生工业工程知识和能力的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教育部公布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办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仅限报考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5软件工程。
六、学制及有关事宜
1.硕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1)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基本学制:3年。
3.住宿: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宿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七、学费及奖学金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人/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会计22000元/人/年;金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软件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16000元/人/年;其他10000元/人/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3.5万元/人/年;工程管理硕士2.6万元/人/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硕士均为2万元/人/年。
对于超基本学习年限期间各类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的40%收取。
如遇政策调整,学费标准按照新文件执行。
奖助政策请参见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八、其他说明
1.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文件下载”栏目查询;复试专业课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请在各学院网站查询。
2.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要求。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 址:http://zs.gs.upc.edu.cn/。
学校代码:10425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政编码:266580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邮 箱:E-mail: shidayanzhaoban@upc.edu.cn
联系电话:0532-86981390 86981979
沈阳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上海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被列为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体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国内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名单,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体育学位列全国B+、东北地区第一位。我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运动康复学6个专业,同时拥有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我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博士生导师15人。我校共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6万余人,历届学生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等世界大赛中获得金牌135枚,奖牌324枚。
我校获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示范专业6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一流课程,23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25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46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是P2级实验室,学校运动生命科学馆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运动生命科学馆,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东北亚体育研究中心是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辽宁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是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体育主动健康研究院、沈阳体育学院-韦德伍斯校企合作健身产业研究院是辽宁省教育厅校地校企研究院。《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图书馆藏书92万余册。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8000元/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年、二等奖8000元/年、三等奖4000元/年。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我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和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制度,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我校与辽宁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招收博士研究生,2019-2022年各招收5人(计划单列),2023年将继续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预计招收5人(计划单列)。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报考点的选择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将对考生本科的学习经历、是否有体育或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习背景等进行审查。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校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请详见各省招考办的网报公告。
四、考试日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各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复试日期:请查看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官网通知。
五、重要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要求每项条款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认真填报并核对,务必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具体加试科目及加试方式见复试通知。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详见当年复试管理办法。
(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预计招收6人,并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专业(方向)计划进行调整。
(四)各类认证报告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再次提交给我校(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五)依据考生具体情况和表现认为有必要时,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九)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十一)我校2023年自命题考试科目为两科,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十二)2023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方向)上线生源情况对相关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招生计划中所列计划数,如上线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如不接受调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可优先遴选进入复试和优先录取。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十四)调剂不得跨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以上条款若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主,最终以我校网站公布为准,解释权在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891665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361)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特色高水平大学,是安徽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学校淮南校区占地约3200亩,合肥校区占地340亩。
学校创建于1945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同根同源,是安徽省第一所工科高校。1955年学校由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升格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迁至合肥,1958年更名为合肥工业大学,1971年与煤有关的学科专业、部分基础课教师等整建制迁至淮南。之后,经历了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等办学时期,期间,原华东煤炭医学专科学校和淮南化学工程学校相继并入。2002年学校更名为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并入。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部)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7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安徽省I类高峰学科,5个III类高峰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7个学科榜上有名。学校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安全、先进制造、地矿、爆破等学科为特色,工、理、医、管、文、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
学校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全校教职工43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具有高级职称人员97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4人,省部级人才80余人,400余名高水平专家、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其中双聘院士28名。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安徽省高校领军人才团队8个。
学校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5800余人。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等课程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2016年获批安徽省第一批省级创业学院。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为4.8万平方米,拥有一流的现代化设施和丰富的图书文献资源。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特色。建校以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名,陈鲸、卢秉恒、彭苏萍、袁亮、陈湘生五位校友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50所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99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次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七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学校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大学生机器人协会、大学生航模与科技践行协会入选“小平科技创新团队”,多名学生获评“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学校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工作,发起成立煤炭行业“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协同创新组织”。“十三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部基地与人才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30余项,科研经费年均2.2亿元;获省部一等奖3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项,中国专利奖1项,安徽省专利金奖1项,教育部、安徽省及国家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励150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国际发明专利1400余件。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获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称号。学校拥有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工业粉尘防控与职业安全健康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研究创新平台42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已与地方政府、国有大企、知名高校等150余个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先后成立了环境友好材料与职业健康研究院(芜湖)、能源革命工程技术研究院(晋城)、高等研究院(合肥)等。积极融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作为安徽省能源研究院承建单位之一,负责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方向研究工作;参与大健康研究院建设,负责职业医学与健康联合研究中心筹建;参与人工智能研究院、环境研究院建设。学校持续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地区)的60多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合作关系,有来自28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攻读博士和硕士学位。
展望未来,安徽理工大学继续秉承“团结、奋进、博学、奉献”的校训,弘扬“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校园精神,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奋力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人(全日制1890人,非全日制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录取时的具体情况,对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最终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具体要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推免生网报: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有关要求详见公布的《安徽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章程》。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7.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医学门类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硕设置: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专硕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五、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2023年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修业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3年,可适当延长),根据学校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3.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公共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收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和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等组成。
1.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名额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新生第一学年奖励标准是一等12000元/生(比例60%)、二等10000元/生(比例40%),原则上按照推荐免试、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等入学情况来确定学业奖学金推荐等级。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文件要求评选。
3.院士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科研和创新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每年评选10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4.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各类奖学金。如: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以相关学院评奖文件通知为准。
5.国家助学金。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标准为硕士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和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根据岗位与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为每岗每月300元。助教、助管和辅导员、班主任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鼓励导师从科研课题经费中适当增发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
7.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需要贷款的研究生可在入学之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8.研究生单项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研究生创新基金等。
9.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研成果方面取得成绩的研究生,详见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相关管理办法。
10.学科竞赛奖励。奖励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竞赛等全国重大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个人奖项最高奖励4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8000元。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11.出国(境)研修项目。目前我校已与德国、美国、韩国、墨西哥、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多所高校开展了研究生研修项目。
七、其它说明
1.须认真填写本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避免因联系不到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考生必须按目录所列选考业务课科目,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初试合格后,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皆应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录取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4.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时进行,报考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舞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我校实行“硕博连读”制度,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6.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招生单位网上公告。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冲突,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7.为帮助考生了解我校招生政策,欢迎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aust.edu.cn/),查询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舜耕楼203室);
邮编:232001;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54-6668749;
电子邮箱:yjszb@aust.edu.cn。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表。
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附件: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
系所码 | 招生培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001 | 地球与环境学院 | 杨老师 | 0554-6690441 | |
002 |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赵老师 | 0554-6633285 | zhaody2022049@aust.edu.cn |
022 | 矿业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554-6668013 | 936587033@qq.com |
003 | 土木建筑学院 | 吴老师 | 0554-6601691 | 2469947972@qq.com |
004 | 机械工程学院 | 姜老师 | 0554-6668949 | jxxky@aust.edu.cn |
005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吴老师 | 0554-6685019 | austdqyz@126.com |
00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554-6670517 | liu_aust@163.com |
007 | 化学工程学院 | 杜老师 | 0554-6668970 | 466199112@qq.com |
008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吴老师 | 0554-6683092 | wujh@aust.edu.cn |
009 | 力学与光电物理学院 | 陈老师 | 0554-6679901 | |
010 |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 王老师 | 0554-6682016 | |
011 | 医学院 | 彭老师 | 0554-6658770 | 2077990600@qq.com |
01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耿老师 | 0554-6683359 | 25838235@qq.com |
013 | 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554-6633011 | 675750811@qq.com |
014 | 外国语学院 | 张老师 | 0554-6643367 | 395367421@qq.com |
015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邢老师 | 0554-6683055 | 461287961@qq.com |
0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陈老师 | 0554-6288793 | 1754517938@qq.com |
017 | 人工智能学院 | 华老师 | 0554-3311359 | zmp3800@126.com |
018 | 联合培养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 刘老师 | 0554-6631531 | gdyjyhf@aust.edu.cn |
019 | 联合培养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高等研究院)〕 | 刘老师 | 0554-6631531 | gdyjyhf@aust.edu.cn |
020 | 医学部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黄老师 | 0554-3320713 | aldyfyjyc@163.com |
021 | 矿山智能技术与装备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 姜老师 | 0554-6668949 | jxxky@aust.edu.cn |
023 | 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 国家重点实验室 | 蔡老师 | 0554-6650791 | fcai@aust.edu.cn |
10361 | 安徽理工大学 | 汪老师 | 0554-6668749 | yjszb@aus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