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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和香城泉都之美誉。学校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于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1年获批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是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之一。进入新时代,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学科专业概况

我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十三五”“十四五”医药工程和医药与大健康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20人。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生物医药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生态地道中药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4个市级科研平台;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特色。

近年来,药学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8项。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3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202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4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结合相关文件以当年最新标准和政策为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yjsc.hbust.edu.cn/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3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初试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有机化学》(第8版),陆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药理学》(案例版,第3版),吴基良、姚继红主编,科出版社,2020年;

《分析化学》(第8版),柴逸峰、邸欣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在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拟招生计划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fo/1095/1310.htm),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二)招生类别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并参加我校的复试。我校所有硕士学位点均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初试科目设置详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考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dex.htm)。

(一)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复试分数线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3月下旬至4月。

(三)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学制与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学费不包含住宿费。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3年。

(三)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主要奖助学金政策如下表所示。表中各类奖、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奖助学金

类型

奖、助学金条件/类别

等级

奖助学金金额/比例

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奖励攻读学位期间表现优异、学业成果突出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0000/人(名额由省下达)

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000元/人

100%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0000元/年

10%

二等奖

5000元/年

30%

三等奖

2000元/年

60%

研究生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6000/年

100%

学校助学金

10000/年

100%

临时困难补助金

2000元/次

研究生

学术成果奖

学术论文类、知识产权类

奖励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学术竞赛类

国家级以上竞赛活动

特等奖

20000元

一等奖

10000元

二等奖

8000元

三等奖

5000元

省部级竞赛活动

特等奖

6000元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三等奖

2000元

社会奖学金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资助标准、比例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

学校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岗位,并提供津贴。

评优评先

具体以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培养校区

   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在校区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和西城校区,具体以入学时安排为准。

九、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复试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dex.htm,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发布各类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

(二)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录取通知书不能及时寄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章程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相冲突的,以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最新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解释。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招生信息、复试安排、录取结果等信息。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或纪检监察室提出申诉。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68-2923758

纪检监察室:0668-2923787。

十二、联系方式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邮编:525000

电话:0668-2923758        邮箱:gduptyzb@126.com

网址:https://site.gdupt.edu.cn/yz/index.htm

联系人:于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https://yjsgl.zcmu.edu.cn/show/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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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原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注重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设有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国家、省部级专家60人次,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35人次。

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有金融、应用统计、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新闻与传播、税务、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学校拥有统计学、财政学、法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优势学科和西部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1个省级特色学科,统计学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900余名,留学生46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建设成效显著。近三届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有省级以上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

学校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找准科研切入点,利用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等11个省部级科研基地、5个省部级科普基地和15个校级科研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成果丰硕,产学研结合不断深化拓展。五年来,教师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500余项,先后有40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学校建有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基地、国家统计局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基地,为全国教育系统和国家统计行业培训了一大批统计业务工作骨干。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韩国延世大学、马来西亚斯特亚大学、德国波恩储蓄银行财团学院、英国切斯特大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大学等87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目前,学校全面推进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79(含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各学科、专业类别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优良,并有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或非定向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20238月,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等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我校2023年初试参考书目汇总表。

3.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及公告。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录取办法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及以上。在复试前,学校根据上线情况确定需要加试专业,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加试科目内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进行加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

(二)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15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0元/生·年。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0元/生·年。

(三)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如果国家政策变化,执行最新政策。

3.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4.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四)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院官网进行查阅。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5.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及名称:11560西安财经大学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研究生院官网: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邮箱:yz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

邮编:710100

南通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网址:http://yjs.ntu.edu.cn/Detail/News/1028


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类别报考条件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将进行复审。

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无误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安排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的具体时间、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外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4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

其余学科

8000元/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

7200元/生.

法律

13000元/生.

汉语国际教育

12000元/生.

翻译

10000元/生.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能源动力

8000元/生.

农业

8000元/生.

艺术

20000元/生.

工商管理(MBA)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MPA)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发放标准和条件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助学金

4200元/生.年-5000元/生.年不等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200-500元/生.月不等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根据相关学校文件执行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列明的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类别)拟招生人数参考《东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医保;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电气工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7.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9. 我校全日制专业,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外,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105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华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研究方向备注说明。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规定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告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且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六、考试

1. 初试

 初试时间:

1224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4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25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地点:在报名点指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初试科目:按教育部规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中国史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其他初试科目由学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中国史综合满分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 复试

 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并依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yjszs.dhu.edu.cn)或中国研招网公布。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新生报到日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相关规定。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其他

1.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55

2. 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3. 凡涉及招生、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东华大学研究生

学校地址: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       邮政编码:201620

延安路校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               邮政编码:20005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67792430(松江校区),02162373355(延安路校区)

    址:http://yjszs.dhu.edu.cn

电子信箱:gs@dhu.edu.cn

官方微信:东华研招(扫描东华大学研招网首页二维码)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装甲装备总体单位和兵器地面无人平台研发中心,肩负着“引领陆基机动平台创新发展、驱动兵器科技创新、推进装备转型升级”的核心使命,是推动现代化新型陆军建设和兵器工业科技进步的骨干力量。

研究所总资产60余亿元,占地面积1200亩。现有职工1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5名,中国兵器科技带头人16名,中国兵器青年科技带头人6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4名。下设7个技术部、2个国家级技术团队、2个国家级重点试验室,建有北方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鉴定试验所、中关村军民融合创新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中国无人系统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整车性能、综合传动、道路模拟、电磁兼容、动力电池、车辆环境等50余个行业一流现代化试验室。

具有车辆工程专业硕士授予权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他们承担了大量重点科研型号项目,科研手段先进,经费充裕,为研究生学习和工程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并与高校联合,加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培养了一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志存高远、技术领先的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热烈欢迎有志于特种车辆研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有志于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青年报考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事业心、责任感;掌握有关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车辆工程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人,可接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除清华大学兵器定向生为定向招收培养外,其他全部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招生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优先安排在所内就业。

三、办学形式

本专业所招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指导、课程学习和科研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制3年,基础理论课程学习1年,在清华大学代培完成;完成硕士学位论文2年,在研究所内完成。

研究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提供月1500元左右助学金,所内开展课题研究期间享受餐费补贴

研究生毕业证书为“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颁发的工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往届生必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水平且总分在425分以上)

2)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并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年或年以上,已经达到本科毕业生水平方可报考,且须符合下列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 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相关本科课程,并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在正式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 同等学力人员在报考前必须持证书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处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5、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所复试并被接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报名

2023年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及《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执行。推免生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细请在教育部规定的推免系统网站完成注册、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等

六、研究方向

1、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研究方向旨在开展现代设计方法在特种车辆上的应用研究,突破总体性能设计、电控系统、液压系统、机械系统的子模型建模、数据交互及多学科仿真耦合等技术,以达到极大的缩短研制周期,提高设计水平的目的。

2、车辆动力学及其智能控制技术

研究基本问题有:车辆的总体架构、控制模式与实现途径;行驶平顺性与高精度稳定射击;车辆主动防护系统效能评估;车辆振动及其控制;推进系统功率传递效率等。本方向拥有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整车综合性能试验室”,可进行各种车辆整体系统的动态负荷模拟试验。

3系统控制技术

研究基本问题有:控制系统平台总体综合集成;系统控制方法;自动与智能化控制;系统建模仿真与优化设计;数字虚拟样机设计等。研究的目的是提高系统控制精度和效率、改进控制方法和策略。涉及自动控制、驱动与稳定控制、嵌入式计算机技术、系统网络与总线信息处理、光电探测与图像处理等专业技术。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政治、数学一、英语三门基础课由国家统一命题。初试时间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日期一致。初试地点在各报名点进行。现代设计方法、车辆动力学及其智能控制技术两个研究方向初试专业试题为《理论力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编);系统控制技术方向初试专业试题为《电路》(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邱关源主编)

3、复试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的复试内容组织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专业课复试方法:初试时参加《理论力学》考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机械设计》(高等教育出版社,吴克坚主编),初试参加《电路》的考生加试《电子技术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余孟尝、杨素行主编)

八、其他

1、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研究所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2、我所可为考生提供近三年初试专业课真题,如有需要,请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并录入详细邮政邮寄地址和手机号码。我所将在考生现场确认两周内统一以挂号信方式进行邮寄。邮寄信息不全者,不提供后续补寄服务。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槐树岭4号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969信箱33号 

政编码100072

招生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10)83803938

传真:(010)83803668

电子邮箱:noveri_hr@163.com

网址:http://noveri.norincogroup.com.cn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

http://yz.swjtu.edu.cn/vatuu/WebAction?setAction=newsDetail&viewType=web&newsId=7D76D5C0D981B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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