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部湾大学地处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枢纽城市、北部湾经济区滨海城市——钦州市,是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具有国家海船船员培训资质的高校,还是一所具有岭南风格、滨海风光、东南亚风情校园建筑特点,被授予3A级景区的学校。2021年9月,成为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B类)。
学校着力凸显海洋性办学特色,以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广西向海经济发展为使命,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本科专业56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5万人,其中研究生436人,留学生300多人。现有教职工约1400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博士318人、博导18人、硕导300余人)。
学校设有19个教学单位,其中海洋学院、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石油与化工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陶瓷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建有国家科技小院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一流学科(B类)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特色专业、创新创业改革示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级教学科研平台70多个。学校与中船集团广西基地、上海华谊集团钦州基地等央企联合共建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与广西海事局、钦州海洋局等单位签订了联合开展海洋、航海、海事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近年来,学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为入校就读的研究生提供奖、助、贷等各类政策,积极支持硕士毕业生继续深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北部湾大学共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的14个硕士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学术型)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型)9个。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2024年9月1日前)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注意事项: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我校除国际商务(非全日制)和农业(渔业发展)两个专业外,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小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思政)等4个专业领域(方向)仅接收前置专业与所报考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的考生报考。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
我校各硕士学科、专业(领域)学制3年,学习年限2-5年,具体见培养方案。
四、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学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
(一)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1次,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当学年最新政策为准。
3.北部湾大学奖学金:每年评选1次,由校长奖学金和分类单项奖学金组成。校长奖学金是学校最高级别的综合类奖学金。分类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不同领域具有特殊专长和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二)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
(三)研究生“三助”项目: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其中,助研费(导师发放)每年不低于3000元/生。
五、学费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
(二)专业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另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点所在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地点为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定的考点。
(四)初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八、复试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一)复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底或4月初,届时将在教育部统筹安排下,根据我校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二)复试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届时可毕业)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三)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四)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和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制定并公布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九、调剂
所有考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人事档案。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其他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信息发布与常用联系方式
(一)信息发布
有关初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录取等信息均在研究生处部门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北部湾大学研究生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题(https://yjs.bbgu.edu.cn/zsgz.htm)。
(二)常用联系方式
表1 北部湾大学2024年各学科专业(领域)联系方式
学院 | 学科、专业 | 学位 | 学习 | 咨询 |
海洋学院 | 海洋科学070700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QQ群:600322702;宁老师:18275751573,0777—2808220,赵老师:18897680731 |
农业(渔业发展)095134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
机械与船舶海洋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QQ群:529581141;陈老师:19966770757 |
机械0855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
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商务0254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732347475;肖老师:0777-2808132 |
非全日制 | ||||
石油与化工学院 | 材料与化工0856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754696932;张老师:0777-2696809;王老师:13977156521 |
理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045104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805649052;陈老师:18290023581;李老师:1397777585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045102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793135143;马老师:15278764590 何老师:18377750855 |
陶瓷与设计学院 | 设计1357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818184792;谭老师:15707777020 王老师:0777-2808911 |
人文学院 | 国际中文教育0453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560870743;0777-2860816;韦老师:19127922543;侯老师:15777774077; |
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735515086;0777-2860816;韦老师:19127922543;侯老师:15777774077; | |
音乐1352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978258170;谭老师:19107779525;郑老师:18707777240;曾老师:0777-2808356 | |
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045115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701935377;韦老师19877915030; 尹老师17344544425 |
体育学院 | 体育0452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QQ群:161127081;宁老师:19148821568 |
招生单位代码:11607
通讯地址: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办公楼451室。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777-2808710;0777-2808717。
邮政编码:535011
北部湾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9月5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立于1998年7月20日,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和悉心关怀下,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服务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财税改革发展大局的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定位和“国际化”办学模式,践行“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校训,形成了新型财经智库、高端财经人才培养、精品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格局。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AAPEQ认证A级成员单位,学院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培育和专业素养提升有机结合,以质量为纲,锻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精品研究生教育品牌。目前,学院设有会计(125300)、审计(125700)、税务(025300)、金融(025100)四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项目,拥有一支精通理论前沿、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以及来自实务界、学术界和政府部门的近千位校外导师。在培养过程中,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务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路径,通过加强案例教学、自主举办学科案例大赛、强化实验室教学、实行“双导师制”、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培养渠道和方式,不断强化研究生应用实践能力培养,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多年来,毕业生就业一直保持良好态势,历年平均就业率为97%。每年约60%的毕业生留京工作,80% 以上的毕业生就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央企总部、各类金融机构及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
作为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学院积极发挥新型财经高端智库作用,主动服务财政中心工作,持续围绕经济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难点开展研究,为财政部党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作为国家级财经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广泛开展各类财经人才教育培训,其中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等品牌项目拥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坚持内涵式发展的同时,学院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提供前沿、交叉和创新的优质在职硕士课程,大力培养高端管理型、复合型和应用型的国际化人才。种种优质教学资源,为学院培养应用型、实践型、紧贴财政改革前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和支撑。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10人(含推荐免试生75人),具体如下:
会计(125300):45人,其中全日制45人。
审计(125700):60人,其中全日制40人,非全日制20人。
税务(025300):70人,其中全日制35人,非全日制(大数据与智慧税务方向)35人。
金融(025100):35人,其中全日制35人。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院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我院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2.初试地点: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1)会计、审计:
初试科目 1.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
2. 204-英语二(100分)
初试日期 2023年12月23日
(2)税务:
初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 204-英语二(100分)
3.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150分)
4. 433-税务专业基础(150分)
初试日期 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
(3)金融:
初试科目 1.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 204-英语二(100分)
3. 396-经济类综合能力(150分)
4. 431-金融学综合(150分)
初试日期 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认,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院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5.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录取与调剂
根据我院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将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请关注我院官网,并按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现所在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会计、审计、税务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5.6万,分两次交清;
金融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7.6万,分两次交清;
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共计12.8万,分两次交清。
2.奖学金
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关于奖学金评定基本情况如下:
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 | ||||
奖项名称 | 参评范围 | 奖学金等级 | 覆盖比例 | 奖学金额度(元) |
国家奖学金 | 全日制非定向类别 | —— | 以当年下达名额为准 | 20000 |
新生奖学金 | 全日制非定向类别 研究生新生 (推荐免试) | 一等奖学金 | 20% | 第一学年学费标准*100% |
二等奖学金 | 30% | 第一学年学费标准*50% | ||
三等奖学金 | 50% | 第一学年学费标准*25% | ||
全日制非定向类别 研究生新生 (国家考试) | 一等奖学金 | 5% | 第一学年学费标准*100% | |
二等奖学金 | 10% | 第一学年学费标准*50% | ||
三等奖学金 | 20% | 第一学年学费标准*25% | ||
学业奖学金 | 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研究生 | 一等奖学金 | 10% | 12000 |
二等奖学金 | 15% | 8000 | ||
三等奖学金 | 25% | 4000 |
备注:以上奖学金覆盖比例和额度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3.助学金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可获得每人每月700元的助学金,共发放22个月。
4.困难补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的补助最高可达5000元。
5.勤工俭学
学院提供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勤工俭学岗位津贴报酬为100元/天。
八、住宿安排
学院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九、毕业与就业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已被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学院,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已被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院,不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就业派遣相关政策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我院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2.若上级部门在 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招生咨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宣传中心
电 话:(010)64505023、64505171、64505080
E-mail:yjszs@mail.nai.edu.cn
网 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
邮政编码:10131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管理相关规定不同,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9月
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9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8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人,2024年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我校除工商管理(125100)及公共管理(125200)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一级授权博士学位点均可接收直博生(包括081900矿业工程、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082700 核科学与技术、100100基础医学、100200临床医学)。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第四条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0名,具体指标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招生专业分布情况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第五条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4年共有4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为085900资源与环境、105400护理、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原则上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六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报考我校的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必须在2023年11月3日前将个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材料发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nhdxyzb@163.com,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7.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缴纳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网上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和准考。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网上确认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者,报考无效。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的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七条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24年9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八条 初试及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 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详细具体考试时间、科目、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第十二条 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参照公布的考试大纲。
4.我校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前置专业及学历要求具体见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发布的“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中的“备注”,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平台条件及导师情况详见南华大学各学院网页。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6.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55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21001)
研招办电话:0734-8282310 联系人:胡老师 邹老师
监督电话:0734-8281591(纪委)
网站:https://yjs.usc.edu.cn/
E-mail: nhdxyzb@163.com
欢迎报考南华大学!
南华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26个)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19个) |
0101 哲学 0202 应用经济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0701 数学 0703 化学 0710 生物学 0802 机械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4 土木工程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7 药学 1009 特种医学 1011 护理学 1202 工商管理学 1204 公共管理学 1403 设计学 | 0251 金融 0252 应用统计 0351 法律 0551 翻译 0854 电子信息 0855 机械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7 资源与环境 0858 能源动力 0859 土木水利 0860 生物与医药 1051 临床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055 药学 1251 工商管理 1252 公共管理 1253 会计 1357 设计 |
注:标注★的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均接收直博生。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始建于1952年,学校现已建设成为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三方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部分 报考指南
请考生认真查询并阅读以下文件(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报考: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各省招生考试公告。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暂定2024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推免生接收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未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准考。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少数考试科目安排在12月25日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时间 | 上午 8:30-11:30 | 下午 14:00-17:00 |
12月23日 |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12月24日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12月25日 |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 要求的考试科目(501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501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 我校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4. 我校按照教育部、省招办有关政策规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并展开工作。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保留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的权利。
5.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试题内容应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相同,着重考查本科主干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实践技能,试题难易程度应参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无须加试。
6.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6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1.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我校调剂工作办法和公告。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4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被录取的新生,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4年4月3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者,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无须加试,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违者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七、其他
1. 我校所有专业学制为3年。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非全日制学费为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
2.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3.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往年试题。
4. 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143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5. 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平台
学校招生信息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sa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4-89726538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3年9月18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76人(含推免生)。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我校保留对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我校另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报考专业不限。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核验证明材料。
7. 符合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应在我校复试报到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我校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请查询《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教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内容及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于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对专业成绩的要求,以及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七)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八、调剂
(一)我校在相关专业(方向)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定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并在调剂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我校各专业(方向)在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相关专业应遵循的调剂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调剂的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初试、复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排序择优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推免研究生
(一)除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我校制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于接收推免前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十二、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法学、文学7000元/生.年,教育学6000元/生.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国际商务、审计、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13000元/生.年,法律11000元/生.年,教育、社会工作10000元/生.年。
十三、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占20%。
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注册后评定。推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三)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项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百分之百覆盖)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覆盖面广)
市级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百分之百覆盖)
1200元/生。
(七)研究生还可获得出国留学资助。
十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办法执行。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及重庆市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兰州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2024年我校计划在25个一级学科和73个二级学科,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预计1200人左右。
为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2024年我校计划在16个专业学位领域(类别)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145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在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生物与医药三个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预计3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请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0931-2976042)。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提醒: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法学院(0931-2976092),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5.报名参加设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0931-2976093),落实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569专业设计(3.5小时)在12月25日进行,考生须自备绘图纸(A3)、画板及相关绘图工具;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在12月25日进行,须自备不透明图纸(A2)、 图板及绘画工具。对图纸和工具的要求请提前咨询设计艺术学院。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的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网上确认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对应的报考点的公告按时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报考点的规定流程,报名缴费、上传照片完成确认流程。
网上确认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符合条件(背景和大小)的电子照片以及相关材料。
四、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我校自命题科目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569专业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2:00)。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于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初试。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2024年的3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2024年的4月份进行,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完整的奖助体系,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学金发放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以我校财务处发布的信息为准,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0931-2973705 )。
九、其他说明
1.我校发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202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我校共有兰工坪和彭家坪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两校区间距8分钟车程。七里河区高铁、动车、飞机交通便利,与其他主要城市均可直达。
3.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非全日制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招生学院的具体要求执行)。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上课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学院。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31-2741880)。
6.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要招收部分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泵、阀、电气、控制)、机械、电子信息及艺术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MBA)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7.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及生物与医药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8.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9.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均执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
11.本简章将根据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招生文件进行完善,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31-2741880,297374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址:https://www.lut.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学校代码:10731 考点代码:620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行政楼(八号楼)406室 (邮政编码:730050)
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始建于1952年,是农业农村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级兽药评审检验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菌(毒、虫)种保藏,以及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标定等工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中监所本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生物实验基地位于北京市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庆丰路33号。中监所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国家/WOAH猪瘟参考实验室、国家/WOAH布鲁氏病参考实验室、FAO布鲁氏病参考中心、国家牛瘟参考实验室、FAO-WOAH牛瘟病毒保藏机构、中国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中心、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国家兽药安全评价(耐药性监测)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中兽医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等。建所70多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29项,其中,猪瘟兔化弱毒疫苗、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猪喘气病弱毒疫苗、仔猪副伤寒弱毒和梭菌多联干粉苗在国际上均处于领先地位。集科学研究、检验检测、应用评价为一体的特色师资体系和平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资源和条件。
中监所自1981年起招收硕士研究生,1984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现设有预防兽医学(专业代码:090602)一个研究生招生专业,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考。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要求及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名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要求。
三、初试
中监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15-化学(农)、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具体初试日期、时间,以及准考证打印要求等,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最新通知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一)复试条件: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它学术要求。
中监所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含调剂考生)。
(二)复试时间:拟于2024年3—4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依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包括实验操作测试、专业课笔试、外国语测试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等。
(五)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20% + 实验操作成绩×30%+ 面试成绩×5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50% + 复试成绩×5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信息核查、面谈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一般录取要求和农学、动物医学专业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中监所按照一志愿考生报名考试情况确定是否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八、学费、助学金及奖学金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中监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一次性交清。
研究生在读期间(不含休学、延期毕业等),每月可获助学金600元、助研津贴800—1400元。
中监所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级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8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7000元。
此外,还设有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毕业生、优秀期刊论文、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奖金为800元或500元。
九、入学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第二、三学年在所内(北京)进行课题研究。
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报考资格、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身体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中监所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中监所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有效),以便发送复试通知等。凡因电话、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中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或参考资料。
(七)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一、 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网站:http://www.ivdc.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03540
电子信箱:ivdc82110@163.com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建于1970年,坐落在美丽的天府之国锦江河畔武侯祠,是从事飞行器设计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飞行器设计和航空航天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是我国现代化歼击机设计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培养研究生的优越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研究所先后承担歼7、枭龙、歼10、歼20等多个飞机型号研制和大量课题研究任务,共取得国家和省、部级成果600余项,是国家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与美、英、法、俄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具有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飞行器设计、系统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所学科专业齐全,设有总体、气动、结构强度、振动、飞行控制、航空电子、电气、仪表、环控、救生、液压、燃油、材料、可靠性研究、信息处理等100余种专业。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2022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择优留所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我所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人(其中飞行器设计专业5人,系统工程专业3人,最终拟招生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拟接收推免生2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082501 飞行器设计 | 飞行器总体设计(含空气动力方向)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空气动力学 |
飞行器结构强度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材料力学 | |
飞行控制系统技术及应用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控制原理 |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计算机专业基础 | |
飞机机电系统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电气工程基础 | |
081103 系统工程 | 航空电子系统设计与综合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 |
三、复试办法
复试将安排专业课考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课考试科目为《飞行器总体设计原理》,方式为笔试。复试单科或总分不符合要求,均不予录取,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参考书目
(一)空气动力学
1.John D.Anderson, 《Fundamentals of Aerodynamics》
2.A. M.Kuethe, Chuen_Yen Chow, 《Foundations of Aerodynamics》
3.徐华舫,《空气动力学基础》,国防工业出版社
4.李凤蔚,《空气与气动动力学引论》,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二)自动控制原理
1.卢京潮主编,《自动控制原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刘慧英主编,《自动控制原理 导教·导学·导考》,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3.胡寿松主编,《自动控制原理》(第六版),科学出版社
(三)计算机专业基础
包括计算机组成原理、数据结构、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模拟与数字电子技术基础五部分内容,考试时只选择两部分进行答题
1.唐朔飞编著,《计算机组成原理》(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白中英主编,《计算机组成原理》(第四版),科学出版社
3.蒋本珊编著,《计算机组成原理》(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4.严蔚敏主编,《数据结构(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5. 汤子瀛等主编,《计算机操作系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6.徐甲同、陆丽娜等编,《操作系统教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7. 蔡皖东,《计算机网络》(第三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8.谢希仁,《计算机网络》(第五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9.童诗白、华成英主编,《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10.孙肖子主编,《模拟电子电路及技术基础》(第二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11.[美] Thomas L. Floyd,余璆译,《数字电子技术》(第十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12.岳怡主编,《数字电路与数字电子基础》(第二版),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四)电气工程基础
1.李发海、王岩编著,《电机与拖动基础》(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2.刘迪吉,《航空电机学》,国防工业出版社
3.辜承林《电机学》(第二版),机械工业出版社
4.朱东起、李发海《电机学》(第三版),科学出版社
(五)材料力学
1.苟文选,《材料力学I 、II》,科学出版社
2.刘鸿文,《材料力学1,2》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五版
3.单辉祖,《材料力学1,2》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六)信号与系统
1.段哲民等编,《信号与系统》,.西北工业出版社
2.吴大正主编,《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3.范世贵等编,《信号与系统常见题型解析及模拟题》(第2版),西北工业出版社
(七)飞行器总体设计原理
1. 李为吉,《飞机总体设计》,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2.余雄庆,《飞机总体设计》,航空工业出版社
3. [美]雷曼尔著、钟定逵等译,《现代飞机设计》,国防工业出版社
4.顾诵芬,《飞机总体设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5.李为吉,《现代飞机总体综合设计》,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6.王和平,《现代飞机总体设计 (中英对照)》,西北工业大学
五、其它说明
单位代码:8290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0号(新区)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周老师 电话:028-65033788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
2023年9月18日
南通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jszs.ntu.edu.cn/
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我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习及就业方式
第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协议。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2024年拟招收2702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指标),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在最终计划下达后,学校将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
第六条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七条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中,除工商管理硕士为2.5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年。
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中,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艺术硕士(含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学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第五章 报名
第九条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满足《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备注的具体要求。
(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八)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各项的要求。
2.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10月30日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发至我校研招办公共邮箱(yzyzyz@ahnu.edu.cn)进行核验。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十)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情见《2024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报考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时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具体核验要求详见我校后续通知。未及时完成核验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均须在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未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相关要求。
第六章 初试
第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二条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我校512、518、519三门考试科目)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相关公告。
第七章 复试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和图书情报(125500)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五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后续通知。
第十六条 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具体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一)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该专项拟招生人数,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办法一起公布。
(二)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拟招生人数,我校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
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
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该专项计划录取。
第二十一条 调剂办法。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订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奖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
第九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四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第二十五条 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不再另发纸质通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上述政策如与国家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ahnu.edu.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花津南路2号安徽师范大学文典楼A40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邮箱:yzyzyz@ahn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师大研招办或ahsdyzb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详见我校研招网https://yz.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