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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电网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24年保定校区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41名左右(不含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1658名,非全日制383名。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在工程类专业学位中招生150人左右。聚焦国家和产业重大需求,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模式,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拟接收推免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但不超全日制招生总规模的50%。我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由学校自主命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2024年计划招收11名,具体招生专业参见《2024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有关详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24年计划招收33名,我校《2024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所列专业均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录取严格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本简章。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有关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考。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有关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 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旬公布。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详见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八、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和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生,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根据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亦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资料。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十三、其它

(一)我校各专业的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协议等,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一校区教四楼22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cepu.edu.cn/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五、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皖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皖南医学院地处素有“长江巨埠、皖之中坚”之称的历史名城——芜湖市,濒临浩瀚长江,汇集江南神秀。学校建于1958年,时为芜湖医学专科学校;1971年并入安徽医学院,为安徽医学院皖南分院;1974年经国务院批准独立建校,命名为皖南医学院;1981年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一次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级;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学校成为安徽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六年。

学校现有银湖、滨江、赭麓三个校区。教职医护员工5700余人(含两所直属附院),近年来,有7名教师分别荣膺全国、全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4名教师荣膺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目前1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4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和技术带头5人、后备人选7人。1个教师家庭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家庭”,2个教师家庭荣获“全国最美家庭”。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学校拥有一批诲人不倦的知名教授,有创建了我国首个神经病专科病房、撰写首部神经精神专著的刘贻德教授;有我国定量药理学创始人之一的孙瑞元教授;有潜心本草研究六十载,辑复了经典名著《新修唐本草》的尚志钧教授;有国医大师、全国七名内经专业导师之一的李济仁教授;有德技双馨、我校捐献遗体第一人的汪桐教授,更有一大批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正是一代代皖医人的薪火相传、无私奉献,奠定了学校事业的基础,成为学校最宝贵的办学资源。

学校初步形成以医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3个学科入选省高峰培育学科。现有本科专业30个,涵盖医、理、工、管、经、法6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学校是全国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和应用心理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重点培育专科20个,9个专科先后入选中国医院科技量值专科百强。

学校注重教学科研团队和平台建设,现有国家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学团队18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7项、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6个、省级精品类课程41门、省级一流课程38门,省级智慧课堂(含试点项目)12门、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8个,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有活性生物大分子研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多糖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口腔材料与应用转化工程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科研平台14公开出版《皖南医学院学报》《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种学术期刊。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2.10万册、电子图书325万册、中外文报刊1074种。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办学战略,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与合作,与8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近年来,组织选派200余名教职医护员工赴国(境)外参加学术交流、进修、访学、培训等;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陆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先声药业集团等单位和科研院所开展实践教学、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作。2020年,与芜湖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共建高水平大学。

二、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发展现状

皖南医学院为国家改革开放后首批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应用心理、药学、护理和公共卫生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培养单位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50余家,硕士生导师900余名。至今培养各类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5000余人,毕业生主要就业于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省内外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学位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可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本专业类别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专业工作,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实际问题;完成培养方案,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授予相应的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研究生毕业达到相应要求,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养目标

以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五)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我校加大投入力度奖励优秀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原则上向基础学科倾斜,依据当年上级下达的分配名额执行。

2.学业奖学金:1)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评定对象是第一志愿录取为非临床(非口腔)类学科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评定对象为第一志愿录取为临床类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研究生;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评定对象为所有调剂的研究生。(2)第二、三学年各类奖学金的总覆盖面为70%。采取考核评选的方式,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万元,覆盖面10%;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8万元,覆盖面20%;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0.4万元,覆盖面40%。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0.6万元(按月发放)。

4.研究生“三助”津贴:“三助”岗位设置率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60%,每生每月300—400元。

(六)学习生活场所

我校研究生一般安排在赭麓校区和滨江校区。在外单位培养的研究生由外单位统一安排住宿。

三、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660人(其中学术学位161人、专业学位499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wnmc.edu.cn/47/2f/c342a149295/page.htm)。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符合我校各专业所规定的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s://yjs.wnmc.edu.cn/47/2f/c342a149295/page.htm)。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注:经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报考我校条件的,不予参,对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三)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a.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

b.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c.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e.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相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f.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g.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h.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网上确认程序

a.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b.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c.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学历(学籍)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5.考试科目及方式。

1)统考科目: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7)。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自主命题科目:我校自主命题科目有护理综合(308)、心理学专业综合(347)、药学综合(349)、口腔综合(352)、卫生综合(353)、西医综合(61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611)、生物医学综合(701)、药学综合(学术型)(702)、药物化学(703)、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901)、生理学(90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903)、药剂学(904)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日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和自命题考试大纲。(https://yjs.wnmc.edu.cn/47/2f/c342a149295/page.htm)

(六)复试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2.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进入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4.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思想政治考察表、大学期间成绩册《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信息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届时发布。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说明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专栏和微信公众号

 

我校单位代码:1036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皖南医学院!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联系。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241002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

人:老师

电话:0553-3932281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下称:公路所)成立于1956年,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汽车运用工程、运输与物流、交通经济与政策研究、公路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公路所设有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路所已成为集科学研究与产业开发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机构,形成了“一个实验基地、两个研发体系和一个技术创新链条”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综合试验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公路交通综合试验场和多专业的实验基地;设有基础研究创新中心、道路研究中心、桥梁隧道研究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11个科学研究部门;建成了车路一体智能交通全国重点实验室、公路材料腐蚀与工程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公路与桥梁高效养护及安全耐久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公路绿色建造与交通安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6个国家级创新平台;道路结构与材料、智能交通技术、旧桥检测与加固技术等6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处理及应用技术等7个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以及若干产业联盟。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8个全国(部)标委会秘书处均设置在公路所。面向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需求,公路所大力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建成了一套科研与产业开发良性互动、有机衔接的产业发展体系,成立了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杂志社,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14家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覆盖工程设计监理及技术咨询(环境、经济、安全类)、基础设施与检测检验认证、桥隧及交通设施养护工程等多个技术领域,通过机制创新推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长期以来,公路所秉承“求是创新 力臻卓越”院训,以加强“科技引领、自主创新、支撑服务”三个能力建设为着力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面向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投身交通强国建设,在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现代物流、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等领域,培育了一批优势学科方向,形成数百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十一五”以来,公路所完成了国家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和服务系统、多塔连跨悬索桥结构体系与结构性能研究、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等763项国家、省部级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173项重大科技服务项目及652项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等工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4项、省部级特等奖与一等奖9项、社会力量特等奖与一等奖67项,引领和支撑了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发展,发表重要科技论文48篇、著作29部。

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公路所坚持目标导向,紧盯行业重大技术问题,重载水泥混凝土铺面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城市多模式公交网络协同设计与智能服务关键技术及应用、大范围路网交通协同感知与联动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公路桥梁检测新技术研发与应用4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特大型桥梁防灾减灾与安全控制技术、高原多年冻土高速公路建设关键技术、国家公路网表面性能测试质量保障技术研究、福建山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关键技术及应用等15项重大成果获行业社会力量特等奖,新一代公路基础设施维护关键技术及重大装备等36项重大成果获省部和行业社会力量一等奖;获得了公路长期性能交通运输行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认证;道路养护领域的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与此同时,通过与瑞典、荷兰、奥地利、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国的交通主管部门和科研机构,国际道路联合会、世界道路协会、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知名企业广泛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公路交通科技领域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与桥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秉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服务行业产业技术进步,服务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的宗旨,紧紧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的战略目标,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努力开创公路所发展新局面、新气象,为建设交通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公路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招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学术学位学制2.5年,专业学位学制3年,目前暂不收学费。公路所的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学生宿舍,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
2、报考公路所的考生不限户口。
3、因国家有关部门尚未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本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系公路所计划招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给公路所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单位代码:83902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吕老师、杨老师

电话:010-62079357,620792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政编码:100088

 

专业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导师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土木工程(学术学位)

081400

01岩土工程

全日制

待定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桥梁隧道工程

02结构工程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

082300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全日制

待定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95 经典控制理论

复试科目:智能交通系统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42 管理运筹学

复试科目:交通运输经济或交通工程

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机械原理

复试科目:汽车运用工程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86100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全日制

待定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全日制

待定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95 经典控制理论

复试科目:智能交通系统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全日制

待定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42 管理运筹学

复试科目:交通运输经济或交通工程

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全日制

待定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机械原理

复试科目:汽车运用工程  

05桥梁与隧道工程

全日制

待定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51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桥梁隧道工程

 


贵州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占地总面积5498亩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严谨务实、负重致远”的贵财精神,恪守“厚德、博学、笃行、鼎新”的校训,坚持“立足贵州、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服务定位,致力于“富民兴黔”,培养经世致用的“儒魂商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西南地区、“珠三角”“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证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坚持学科专业建设协调发展,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群,6个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24年我校总计有57个专业招生,其中学术学位类专业41,专业学位类专业16个,拟计划招生人数共120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这一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本章程第六大点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024年我校拟招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本年度拟招生专业限定为[120401行政管理]、[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204Z1公共政策]、[025100金融]、[ 025300税务]、[025400 国际商务],符合条件的意向考生可填报以上专业。

9.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四、复试

我校复试具体办法及安排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届时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公布。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六、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及毕业就业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他

(一)学习方式: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三)学费标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收费政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0元/人▪学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金融11000元/学年

税务12000元/学年

国际商务13000元/

法律(非法学)10000元/

法律(法学)10000元/年  

社会工作8000元/

国际中文教育13000元/

翻译10000元/

新闻与传播11000元/

农村发展7000元/

公共管理11000元/

会计12000元/

图书情报13000元/

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11000元/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20000元/

旅游管理20000元/

工程管理20000元/

公共管理18000元/

注:实际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4.奖助办法:我校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三助”构成的奖助体系。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培训班。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s://yjsy.gufe.edu.cn/

贵州财经大学研招办E-mailGCYZB@mail.gufe.edu.cn

单位代码:10671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德楼111)

联系电话:0851-88510523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遵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航天科工十院2024年定向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以下简称十院)的前身为○六一基地,是1964年经中央专委批准,1965年开始建设,1970年建成投产的地空导弹武器系统科研生产基地;2015年经中央编办批复,转型升级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

十院所属单位涉及机械、电子、电器、化工、冶金等行业,拥有地空导弹武器系统总体、指挥控制、导弹总体、制导控制、发射控制等核心专业,在电源、微特电机、伺服机构、惯性器件、继电器、电连接器、特种方舱等产品的研制生产领域具有较强的优势和协作配套能力;设有航天科工集团元器件筛选分中心和软件测评站等型号研制生产技术支撑机构。目前,十院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6个国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50多年来,十院先后承担多型航天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并交付部队,为国防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十院研制生产的地空导弹武器装备,曾多次参加重大军事演习和国庆阅兵,并受到嘉奖。同时,十院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承担了多个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型号配套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在举世瞩目的“神舟”飞天、舱外“行走”、太空之“吻”、“嫦娥”奔月、蟾宫“漫步”等航天任务中,十院梅岭电源、林泉电机、航天电器、群建精密、凯星液力等5家单位多次突破关键技术,完成了电池、电机、继电器、电连接器、齿轮、切割器套件等产品的研制生产配套任务。

十院坚持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航天军工技术优势,做强做优民用产业,形成了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三大板块。

经过50多年的建设,特别是通过实施调整改造和专项生产能力建设,十院科研生产条件不断完善,科研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布局更趋合理,建成了贵州航天高新技术产业园——贵阳、遵义两大园区,发展成为综合能力较强的大型军民融合企业集团,并朝着建设军民融合、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航天技术研究院阔步迈进。

热忱欢迎有志于航天事业的青年报考十院的定向硕士研究生,这里将是你学习深造和施展才华的乐园。选择航天,选择腾飞的未来;立足十院,成就精彩的人生!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㈠ 十院招收的是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定向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学术型硕士。在学习期间学费由培养单位承担,并发放生活补贴,毕业后到培养单位工作,服务期6年。

㈡ 报考十院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㈢ 考生在网报时,须注明研究方向。

㈣ 考生报名前应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㈤ 院属培养单位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

1.第十总体设计部,简称十部,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联系人:黄老师、甘老师,联系电话:0851-88697334-801(黄)、13885120091(甘);

2.贵州航天风华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简称航天风华,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51-88696317,13116499761;

3.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天天马,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92532,19908520028;

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电器,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851-88697062,15286019560;

5.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简称梅岭电源,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12317,15085558780;

6.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控制,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51-88696724,13908526656;

7.贵州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天电科,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51-88696503,15761629110;

8.贵州航天南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航天南海,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13069,19985521662;

9.贵州航天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简称航天测试,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联系人:陈老师,0851-88699422,18275280182;

10.贵州航天新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新力,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90234,18685261843;

11.贵州凯星液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凯星液力,位于贵州省遵义市,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81532,13087879569。

 

单位代码:83286

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

电    话:0851-88696037,18193592127。

    E_mail302yjs@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红河路7号十院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550009

联 系 人:杨老师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2501飞行器设计

30



01 体系与武器系统总体技术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02 飞行器总体设计技术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5理论力学


03 目标探测技术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3信号与系统


04 军事信息系统技术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3信号与系统


05 导航与制导控制技术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06 发射技术1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5理论力学

培养方向偏导弹发射装置设计

07 测试测控技术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08 发射技术2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培养方向偏随动伺服控制技术、无人发射平台设计技术

09 化学电源技术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29物理化学    

限化学类、材料类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10 材料、制造及自动化技术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63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限材料类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901 自动控制原理:

控制系统的传递函数、过渡过程、误差分析、根轨迹法和频率特性法、综合与校正、非线性控制系统的分析、线性离散系统的分析、李雅普洛夫稳定性分析,现代控制理论基础(占20%,不考最优化控制及滤波估计)。

《自动控制原理》(1-9章),胡寿松编。

903 信号与系统:

信号;连续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傅氏变换及其应用—滤波、调制与抽样;拉氏变换与S域分析;离散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Z变换及Z域分析。

《信号与系统》(第二版)上、下册,郑君里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905 理论力学:

各种力学平衡,滑动摩擦与滚动摩擦,重心,点的运动,刚体的运动,质点的运动,微分方程,质点直线振动,碰撞,动力学普遍定理,达朗贝尔原理,虚位移原理,点在非惯性坐标系中的运动,第二类拉格朗日方程。

《理论力学》(第七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理论力学》(第二版),李俊峰、张雄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908 电子技术基础: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部分(占50%):二极管、三极管基本放大电路和多级放大电路,集成电路运算放大器,反馈放大电路,信号的运算和处理电路(场效应管放大电路、功率放大电路、信号产生电路、直流稳压电源等不作要求)。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部分(占50%):数字逻辑基础,逻辑门电路,组合逻辑电路的分析和设计,常用组合逻辑功能器件,触发器,时序逻辑电路的分析与设计,常用时序逻辑功能器件(存储器、可编程逻辑器件、脉冲波形数模与模数转换及数字系统设计等不作要求)。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四版),华中理工大学电子教研室编,康华光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四版),华中理工大学电子教研室编,康华光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929 物理化学:

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溶液—多组分体系热力学在溶液中的应用、相平衡、化学平衡、电解质溶液、可逆电池的电动势及其应用、电解及极化作用、化学动力学基础、表面物理化学。(可使用计算器)

《物理化学》(第五版上、下册)(2-6,8-11,13章),傅献彩,沈文霞,姚天杨,侯文华,高等教育出版社。

963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应力分析与应变分析,金属塑性变形的物性方程,金属塑性加工的宏观规律,金属塑性加工的摩擦与润滑,金属的塑性,塑性加工过程的组织性能变化与温度-速度条件,金属塑性加工变形力的工程法解析等。

《金属塑性加工原理》,彭大暑,中南大学出版社。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我校(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见附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详细情况。

三、招生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24年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院)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2023年教育部下达计划暂定的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仅供参考。正式录取时,各学部(院、所)、专业的招生人数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推免生、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根据山东省科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相关要求,学校(科学院)继续加强与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科院沈阳分院微生物研究所、自动化研究所、金属研究所、应用生态研究所、中科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先进激光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涉及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等专业类别,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年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科学院)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院)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查阅我校(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四)报名参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院)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院)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院)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向我校(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请留意各报考点的通知。

选择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3758)报考点的考生请及时关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 我校(院)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考点确认方式和确认时间的具体安排将于10月下旬左右在学校(科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留意。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我校(院)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科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各科成绩。

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院)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向我校(院)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八、复试录取

3-4月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我校(院)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复试要求以我校(院)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科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问题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所学专业和报考专业原则上须相同或相近;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

2.定向考生报考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科学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院)不承担责任。

3.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应按要求转入我校(院),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科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5.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经济类综合能力、管理类综合能力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院)自行命题。

6.选导师

研究生录取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关于学制

我校(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8.关于收费

我校(院)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9.全日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每年分10个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10.全日制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10%;二等奖8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0%;三等奖4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60%。

校长奖学金是由学校(科学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德高尚、成绩优异的拔尖创新人才,以及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文体活动、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具体执行标准参照学校(科学院)《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19〕4号)。

此外,学校(科学院)还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发放津贴。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31824

E - mail:yzb10431@163.com

学校(科学院)主页: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qlu.edu.cn/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推免硕士/直博生招生,本科为数学、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机械电子类专业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创建于1956 年,是我国第一个空气动力学理论研究及风洞实验基地,现为以流体力学、飞行器设计为主体专业的大型综合性航天科研及应用技术研究院。我院拥有技术先进、配套完备的亚、跨、超声速风洞和高温电弧加热器等全系列地面实验设备及相关测试系统,还有多台以大规模数值仿真和数值分析为主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主要承担卫星、飞船、飞机、运载火箭及深空探测器等航天或航空飞行器的空气动力特性综合研究,同时开展无人机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设计及生产制造。

现有从业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0余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50 余名。因在载人飞船气动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次飞行试验突出贡献奖

主要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开发气动外形优化设计平台和气动预测方法,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CFD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以及电弧加热器和电弧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力/热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第三研究所  主要承担国内外风洞及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与建设工程,具备解决大型非标准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建设难题的创新能力。

无人机总体设计部  主要开展无人机、地效飞行器、轻型导弹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和制造,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总装总调、定型生产的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3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1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力学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直博生学制为5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对于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入住研究生青年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提供助学金,还可享受助研费、就餐补助、交通探亲费、单身补助等各类待遇,以及参照在职职工的工会会员福利。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

·  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需求

今年拟招收10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5名推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专业5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5名,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拟招收6名学术型工学博士研究生(推免直播生),专业为力学,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

推免生本科需为相关专业,如:数学、力学、物理、热能与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控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等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推免生报名,同时欢迎所有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有意向同学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zs@163.com邮件标题为:推免生报名+姓名+学校+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推免硕士/直博生招生,本科为数学、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机械电子类专业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创建于1956 年,是我国第一个空气动力学理论研究及风洞实验基地,现为以流体力学、飞行器设计为主体专业的大型综合性航天科研及应用技术研究院。我院拥有技术先进、配套完备的亚、跨、超声速风洞和高温电弧加热器等全系列地面实验设备及相关测试系统,还有多台以大规模数值仿真和数值分析为主的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主要承担卫星、飞船、飞机、运载火箭及深空探测器等航天或航空飞行器的空气动力特性综合研究,同时开展无人机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设计及生产制造。

现有从业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60%,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0余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50 余名。因在载人飞船气动关键技术攻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荣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第一次飞行试验突出贡献奖

主要科研机构

第一研究所  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开发气动外形优化设计平台和气动预测方法,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CFD模拟能力。

第二研究所  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以及电弧加热器和电弧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力/热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第三研究所  主要承担国内外风洞及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与建设工程,具备解决大型非标准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建设难题的创新能力。

无人机总体设计部  主要开展无人机、地效飞行器、轻型导弹等特种飞行器的研究和制造,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总装总调、定型生产的能力。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3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1名。

力学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与环境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等。

力学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的主要学科方向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等

我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直博生学制为5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

对于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入住研究生青年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提供助学金,还可享受助研费、就餐补助、交通探亲费、单身补助等各类待遇,以及参照在职职工的工会会员福利。

我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为目标,就读期间安排优秀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公费出国学习。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

·  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推荐免试生需求

今年拟招收10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5名推免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专业5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5名,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空宇航控制技术、航空宇航材料工程

拟招收6名学术型工学博士研究生(推免直播生),专业为力学,学科方向分别为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飞行力学

推免生本科需为相关专业,如:数学、力学、物理、热能与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计算机、电子信息、自动控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等专业。

热切期盼对航天事业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推免生报名,同时欢迎所有同学报考攻读我院研究生。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有意向同学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zs@163.com邮件标题为:推免生报名+姓名+学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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