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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二○二四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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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文理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现设有二级学院18个,现有教职工1674人,专任教师1171人,其中正高级190人,副高级442人,博士学位教师426人、硕士学位教师606人;国家级、省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30余人。现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550余人,聘请隆中学者、特聘教授等20余人,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

学校拥有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3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学科平台38个,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13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5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附属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作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有力支撑医学学科快速发展,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近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6项,省部级项目457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86项。年度科研经费突破6000万元;授权专利数量稳居全省高校十强。

学校坚持应用型、综合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襄阳、面向湖北、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坚持交通特色、深度融入区域发展的办学特色;坚持以内涵建设、实力提升、特色彰显为事业发展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等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4年,我校在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机械、教育、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旅游管理、设计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数据更新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1.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含全日制、非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仅参考,详情关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buas.edu.cn/zsjy/tzgg.htm。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等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具体情况由招生学院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3.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类别

学习形式

基本学制

学费

学硕

全日制

3年

0.8万/年/生

非全日制

1万/年/生

专硕

全日制

3年

设计1.2万/年/生

其他0.8万/年/生

非全日制

旅游管理1.2万/年/

设计1.5万/年/生

其他1万/年/生

 最终收费标准以发改部门核定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截至学校新生报到当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是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类专业(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没有网上报名者无法参加网上确认,已网上报名但没有参加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时间: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10月上旬-下旬,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湖北文理学院报考点(代码4251)仅接受襄阳地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我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招考院网站。

2.网上确认

1)时间: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一般为10月下旬11月上旬)。

2)确认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所在报考点公布的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审核。

3)湖北文理学院报考点的确认时间、形式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hbuas.edu.cn/zsjy/tzgg.htm查询。

六、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日期和时间: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各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只安排英语教学,并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并达到相应水平。

2.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预计于20243-4月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专业知识考核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栏;②综合素质;③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

3)体检:考生拟录取后进行。

4)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自定,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5)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录取

1.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含各单项);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

cn/zsgs/)和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奖助政策(以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奖助类别

奖助名称

奖助额度

面向对象

国家层面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助学金

6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以及委托培养)

国家助学贷款

≤12000元/人/年

符合条件者均可在生源地申请

学校层面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

12000元/人/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8000元/人/年

三等奖

400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

一等奖

2000元/人

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等奖

1000元/人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

200-500元/人/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导师风采

http://yjsc.hbuas.edu.cn/info/1098/5440.htm

、联系我们

1.学校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文理学院,代码10519

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邮政编码: 441053

联系部门: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22室)

联系人:刘老师、熊老师

联系电话: 0710-3592707、3616560

Email :yjszsb@hbuas.edu.cn

2.网络联系方式

湖北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企点QQ号):800882099

考生可在企点QQ“自主导航”中,查询各研招学院联系方式,或进入各专业研招咨询群交流。

3.信息查询

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湖文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hbuas.edu.cn/

官方微信号:hbuas yjs

2024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等请于此网站下载查看:http://yjsc.hbuas.edu.cn/zsjy/zsjz.htm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4年我校在19个学院46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法维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集萃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简称“国科大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南京市浦口区联合培养“浦芯精英”专项计划。

设置南京邮电大学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考“浦芯精英”专项计划的考生被录取前须与南京市浦口区辖区内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南京邮电大学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通信与信息系统”。除具有境外本科学历的考生外,所有考生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2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PTE成绩不低于50分。

第十三条  录取当年入学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四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五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时需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准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办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并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九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二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312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二十二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十三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在20243月下旬行,具体时间和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等。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二十五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十六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十八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十九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三十条  我校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三十一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九章 学制与学费

三十二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为3年)。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费为每生每年6万元人民币;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美方标准收取,中美两校不重复收取学费。

第十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三十四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

三十五条  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报到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本学院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二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八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学生报到后通过审核注册中美两校双学籍。

学生第一年在南京邮电大学学习,可在第二年或第三年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学生赴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学习研究后,符合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该校授予相应硕士学位;符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

四十条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四十  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 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四章  附则

四十  本章程由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4年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学校代码:86209成立于1961年6月,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从事大中型舰船主动力装置研制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1983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86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94年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轮机工程专业招生资格现有导师32人,已培养研究生百余人

、培养方式

1、学制:3年,第1年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2-3年回所进行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

2、培养类型:学术型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费及待遇:免学费、住宿费每月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每学年结束发放奖学金。

4、培养方式非定向

招生专业及名额

1、专业名称:轮机工程(代码:082402),计划招生7人。

2、研究方向

01 船舶动力机械气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2 船舶动力机械热力学及热力系统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3 船舶动力机械传动设计及其振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2机械原理。

04 船舶动力机械现代控制技术及其装置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3自动控制原理。

05 涡轮机动力机械装置结构与强度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报考说明: 

1请考生不要跨学科报考招收轮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学生

2考生复习资料及参考书目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布的相应考试科目的书目及参考大纲。

3哈尔滨市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外地考生确认及考试将在所在院校进行,非应届考生应按照当地的省研究生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考试。

 

单位代码:86209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940280



一、单位简介

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学校代码:86209成立于1961年6月,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从事大中型舰船主动力装置研制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1983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86年具有轮机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和培养权1994年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轮机工程专业招生资格现有导师32人,已培养研究生百余人

、培养方式

1、学制:3年,第1年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2-3年回所进行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

2、培养类型:学术型研究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费及待遇:免学费、住宿费每月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每学年结束发放奖学金。

4、培养方式非定向

招生专业及名额

1、专业名称:轮机工程(代码:082402),计划招生7人。

2、研究方向

01 船舶动力机械气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2 船舶动力机械热力学及热力系统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03 船舶动力机械传动设计及其振动理论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2机械原理。

04 船舶动力机械现代控制技术及其装置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3自动控制原理。

05 涡轮机动力机械装置结构与强度研究

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301数学(一),801工程热力学。
报考说明: 

1请考生不要跨学科报考招收轮机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自动控制等相关专业学生

2考生复习资料及参考书目可参考哈尔滨工程大学公布的相应考试科目的书目及参考大纲。

3哈尔滨市考生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具体确认时间地点关注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外地考生确认及考试将在所在院校进行,非应届考生应按照当地的省研究生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考试。

 

单位代码:86209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洪湖路35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940280


蚌埠医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958年7月,为加快安徽建设,改变皖北地区人民群众缺医少药的局面,国家决定由原上海第二医学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援建创立蚌埠医学院。学校现为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是暨南大学、山东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学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临床医学“5+3”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坐落于淮河流域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蚌埠,濒临千里淮河,承山水涵养之灵气,传杏林济世之流芳,现有龙子湖校区、治淮校区、宏业校区、淮上校区和高铁校区,占地面积1751.8余亩,是安徽省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安徽省首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和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近6000人(含直属附属医院),专任教师1054人,其中教授179人、副教授392人,硕士生导师1172联合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2人,硕士学位的教师644学校有国家杰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60余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教学名师教坛新秀93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特支计划、江淮名医等84人,皖江学者4人聘请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知名学者35名担任特聘教授。现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皖北地区近3000万人口医疗服务任务,辐射淮河流域和周边省份。

学校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176名,硕士研究生2963名(含硕士留学生16人),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2个省级特色(一流、品牌)专业、1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高校高峰(培育)学科、30个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2个省级特色专科,4个省级诊疗中心,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国家药物临床实验机构,省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省级平台6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教育厅平台5个,1个国家级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9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及以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人才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25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3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37项,2人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244项,发表SCI、SSCI检索收录论文2471篇,其中在《Science》发表研究型论文2篇;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3部,参编42部,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中华解剖与临床杂志》《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法、德、日、澳、韩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学术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协作关系。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近年来,涌现出“最美列车女孩”林雪、路边救助突发心脑血管疾病老人的薛帅帅、冲下公交施救路边昏倒老人的计星胜、路遇伤者积极施救的周青、“最美列车教师”张静、安徽省道德模范闻仲等众多感动社会的先进人物。中央电视台多次专题报道,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多名师生入选“安徽好人”。

我校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应用心理和生物与医药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经验,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不断提升自身培养水平。除此之外,学校还加大与国内外高水平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规模和力度,加强战略合作,完善联合培养协同创新机制,通过跨学科、跨院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我校先后与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等二十多家培养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社会高度评价,毕业生就业率一直是99%以上,而且85%毕业生在“三甲”医院或高校工作,毕业生总体素质较高,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65年来,学校大力弘扬“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精诚为医、团结奉献”的蚌医精神,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传承上二医优良传统,在长期办学实践中,逐步凝练出“固本守教、教授施教、传帮带学、反复实践”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出15万余名优秀医药卫生人才,其中既有以刘德培、段树民、陈孝平、王福生、范先群等5名院士为代表的医学领军人才,也有以教育部长江学者卢洪洲、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卜军等为代表的杰出中青年学者和医学管理人才,以及以“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刘晓林为代表的大批基层优秀医务工作者,为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招生说明

(一)招生方式、学习方式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两种招生方式。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将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质量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1000名,最终招生总计划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下达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我校专业目录招生范围栏中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提出的相关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其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

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有推免资格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名

详见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初试

1.初试时间:202312月23-24日。

2.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组织命题,相关要求请参见附表2。

(六)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确定,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及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等相关事宜将于复试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

(七)报考材料及证件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和入学报到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及证件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三、招生奖励政策

1.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下拨的名额进行评审,标准为20000元/年/生。

2.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学业奖学金。

1)新生入学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①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基础医学专业的新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其他专业的新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其余的新生均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④推免生见我校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①临床(口腔)医学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在校人数的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占40%,奖励金额0.4万元。

②非临床(口腔)医学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在校人数的10%,奖励金额1.2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占20%,奖励金额0.8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占70%,奖励金额0.4万元。

所有研究生均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4.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我校,且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985”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推免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5.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5000元不等。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标准为300元/月/生,按月发放津贴。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552-3178336、3175107

   真: 0552-3179907

监督电话: 0552-3175027

   址:  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编:  233030

电子信箱: bbmczsk@126.com

注:本招生简章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详见https://zsw.bbmc.edu.cn/info/1006/1682.htm

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我校招生代码为10054。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6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80名左右,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40名左右。开展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在工程类专业学位中招生300人左右。聚焦国家和产业重大需求,采取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模式,培养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卓越工程师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补修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报名网上确认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仅在统考科目含有数学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置单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五)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六)推荐免试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学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七)2024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

(八)2024年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报名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如下规定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2),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时应注意:

1.考生报考时要清楚硕士研究生分类,慎重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接收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七)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网报信息的时间、办法等,考生可于9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初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考生在信息确认时对报考资格进行预审,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时见我校公告。

四、考试

(一)考生于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及组织管理等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以报名时信息为准),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

(三)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调剂

调剂政策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学制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新闻与传播[055200]、英语笔译[055101]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住宿安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阶段在学校沙河院区安排住宿;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二年级及以后在学校安排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二年级参加专业实践,不安排校内住宿,三年级在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其它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的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初试成绩等因素进行微调。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人数包含在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中。

(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性质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于9月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为:第四教学楼B区211室。

考生来函邮寄至: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6。

联系电话:(010)61773961,传真(010)6177396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y.ncepu.edu.cn/zsxx。2024年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上海政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录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招生学科或类别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七、录取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九、学习年限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三、附录

十四、其他


为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本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上海政法学院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下设1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法律、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审计、翻译。2021年、2022年先后获批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全国15家高校之一),法律硕士(国际仲裁)培养项目(全国20家高校之一)。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9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目前教育部尚未正式下达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本简章中列拟招生人数为各二级学科或专硕点拟招收名额,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符合立德树人根本标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学科或类别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9,具体招生计划人数参见下表。

2024年拟招生人数计划表

招生类型

招生一级学科或专硕点

招生二级学科或专硕类别

培养方式

拟招生人数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法学

法学理论

全日制

7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全日制

17

刑法学

全日制

33

民商法学

全日制

28

诉讼法学

全日制

18

经济法学

全日制

14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日制

9

国际法学

全日制

18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全日制

8

法经济学

全日制

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全日制

4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全日制

7

思想政治教育

全日制

4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全日制

10

传播学

全日制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全日制

13

社会保障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17

涉外律师

法律(法学)

全日制

30

国际仲裁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0

国际商务硕士

全日制

11

社会工作硕士

全日制

15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全日制

15

翻译硕士

俄语笔译

全日制

3

英语笔译

全日制

7

审计硕士

非全日制

1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

2

合计


349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49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名(不限制学科或类别范围)。招生学科或类别目录上学科或类别的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不作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学科或类别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91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9月1日)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补充说明:

1)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持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复试时向我校提交单位书面同意书。此类考生报考类别应当填写“定向”,填写错误的不能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报考部分学科或类别的特别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相关通知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错误填写网报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或类别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我校重要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发布的同时,将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期间除外)。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20231223日1224(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

2)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范围见附录1。

(二)调剂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学科或类别)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调剂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及时公布

(三)复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发布)。

1.复试时间20243月底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等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3.复试比例:我校实施差额复试,拟录取考生和复试考生比例为1:1.2以上。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前述类别考生不加试。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等处理。

七、录取

依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除特别注明的以外,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等。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能参评学校的奖助学金和资助项目,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

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九、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准学习年限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习年限三年法律(法学)、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翻译硕士(俄语笔译英语笔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习年限两年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法律-法学)、审计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习年限三年。超出基准学习年限的学习与其他事项,依照国家与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我校202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基准学习年限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学科或类别名称

学费(每生/年)

基准学习年限(年)

法律(法学)

25000元

2

法律(非法学)

23000元

3

法律

涉外律师(法学)

25000元

3

涉外律师(非法学)

23000元

3

法律

国际仲裁(法学)

25000元

3

国际商务硕士

30000元

2

社会工作硕士

12000元

2

新闻与传播硕士

20000元

2

翻译硕士

18000元

2

审计硕士(非全日制)

58000元

3

其他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制度(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不适用)。并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逐年加大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答辩选拔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3.校长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答辩选拔评定校长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名额为二年级以上研究生总数的千分之三。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和40%,资助标准为:1.2万元/年、0.8万元/年、0.4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

5.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录取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和入学后的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学术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40%,奖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元/年、0.2万元/年、0.1万元/年。

6.“锦年奖”学术之星:为挖掘和激发研究生在科研学术等方面的潜力,学校针对研究生群体特设该奖项。获奖人数约在10名左右,并予以资金扶持。

7.海外交流资助:我校还积极为研究生提供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机会,并根据不同项目提供相应资助。

(三)助学贷款

学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协助银行为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可参见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工作”有关内容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等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按流程审批后,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状况涉及其他评价材料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正式网站为“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主页(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微信公众号为“上政研招”(SHUPLYJSZS)。

(二)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众号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负责寄发。

(三)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校生)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考研辅导资料的编写、出版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有关公众号及时予以公布。

(五)研究生处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求实楼502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02139227142

纪委举报电话:021—39225811

图文传真:02139227143

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是陆军最高学府,地处六朝古都江苏省南京市,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于1988年开展研究生教育,1992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3个军事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类别,其中,国家重点建设学科1个,军队重点建设学科3个,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

一、招生对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部队在职干部。文职人员按军队有关要求执行。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五)其他报考条件以军队下达文件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24年计划招收军事思想与军事历史、战略学、联合作战学、军兵种作战学、军队指挥学、军事管理学、军事训练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及军兵种作战指挥、战时政治工作、军事训练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军队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另行明确。

四、培养方式及学制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培养,学制2.5年,其中,课程学习约1年,学位论文工作约1.5年。

(二)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其中,在院课程学习1年,部队综合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1.5年(最后0.5年返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三)非全日制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5年,共7个学期,其中,课程学习2年,第1、2、3、4学期分别入校集中学习1.5个月,总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岗撰写学位论文1.5年。

(四)中级指挥教育与军事硕士融合式培养为非全日制军事专业学位,学制3.5年,前2年入校集中学习2次,每次1.5个月,总时间不少于3个月,后1.5年在岗撰写学位论文。

五、报考程序

(一)推荐审批

考生须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有军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的单位研究审批,依托信息系统,逐级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报考中级指挥教育与军事硕士融合式培养的考生,还须填写《陆军指挥学院融合式培养研究生报考审批表》,由所在学员大队汇总后报教务处。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和报名具有同等效力,考生完成预报名后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已申请过学历认证的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申请或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照“(四)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提供材料,配合学院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报名信息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上传军装照片。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三)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网报信息无效。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1.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身份证和军官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送至陆军指挥学院学院教务处。学院将根据“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研招网报名数据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共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生源调剂、复试安排及录取办法等事项待军队有关文件下达后另行明确。

七、复习资料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全国统考科目不提供参考书,业务课参考书可凭研招网报名号联系学院教务处获取,公开出版的参考书由考生自行购买。复习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所列书目。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龙盘路1号陆军指挥学院教务处

邮编:210045

联系人:杨参谋

电话:0501-836221(军)、025-80836221(地)、15365023737(手)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是在市委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机构。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 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0名,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60名。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8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3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提供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方可报考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 报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8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8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831日前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可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包含: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312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复试: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有关信息发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制均为3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学习期间人事档案、户口、医保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完成学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除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为6000//年外,其他专业均为7000//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9000//年。

我校具备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科研奖励、三助岗位、困难补助等制度,给予奖助。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

2. 我校不举办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3. 联系方式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部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联络科

学校网址:http://www.cqdx.gov.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cqdx.gov.cn/bmwz/yjsy

E-mailcqdxxwyjs@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类别

学科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

人数

专业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代码及名称

备注

学术学位

哲学

010101 (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哲学

2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1马克思主义哲学

811 西方哲学史

同等学力加试:1.马克思主义哲学史;2.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哲学经典著作导读。

理论经济学

020101 (全日制)政治经济学

2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12经济学基础(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1.《资本论》选读;2.经济思想史。

020104 (全日制)西方经济学

2

不区分研究方向

政治学

030201 (全日制)政治学理论

3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2政治学

815毛泽东思想与中特理论体系

同等学力加试:1.中国近现代史;2.中共党史。

030204 (全日制)中共党史

7

不区分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 (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815毛泽东思想与中特理论体系

同等学力加试1.马克思主义发展史;2.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

030503 (全日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

不区分研究方向

学术学位

公共管理

120401 (全日制)行政管理

6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612政治学

814行政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1.现代管理学;2.行政法学。

120404 (全日制)社会保障

3

不区分研究方向

专业学位

法律

035102 (全日制)法律(法学)

1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1.经济法学;2.诉讼法学。

公共管理

125200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

60

不区分研究方向

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

0101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哲学:

1.《马克思主义哲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9月;

2.《西方哲学史》(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西方哲学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9月。

020101(全日制)政治经济学、020104(全日制)西方经济学:

1.《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3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1月;

2.《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第八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8月。

030201(全日制)政治学理论、030204(全日制)中共党史: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12月;

2.《政治学导论》(第五版):杨光斌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7月;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2月。

 

030501(全日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全日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2月。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2月。

120401(全日制)行政管理、120404(全日制)社会保障: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12月;

2.《政治学导论》(第五版):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7月;

3.《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18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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