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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yz.swjtu.edu.cn/vatuu/PlanMasterMajorAction?setAction=intro&year=2024&type=zszyml&key1=001

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我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请我校,保证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接本、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接收专业

《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除冰雪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竞赛组织专业不能接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接收名额

名额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兼顾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且本科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三)原则上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推免专业相近或一致,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

(四)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应最迟于2023年9月27日之前将有关支撑材料(如已经获得的学习成绩证明、受奖励、参加科研工作、发表论文或著作、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寄达研究生部(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邮寄,不得使用其他快递)。同时将支撑材料电子版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yanzhao@cupes.edu.cn。

(二)研究生部将根据所收到的推免生的材料情况,于2023年9月30日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复试过程将考查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知识背景、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等。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笔试、专业方向面试(含英语口语)和部分考生所需要的体育加试等。

(三)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研究生部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可随时撤销超时未接受的待录取通知。

(四)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于10月10日后在我校研究生部官方途径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信息均通过以下三种官方渠道发布。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网站(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61.dhtml)。

2.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gs.cupes.edu.cn/)。

3.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cupesyjsb)。

(五)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部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研究生部010-82099034,纪委监察办公室010-82099015

(六)以上政策参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工作文件,若有变动将以最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029,招生单位:首都体育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研究生部,邮编:100191。

(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电话(传真):010-82099034,电子邮箱:yanzhao@cupes.edu.cn   

 

首都体育学院   

                                                                     2023年9月17


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高校中唯一一所体育大学。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和北京市培养了10余万名高层次体育人才,是北京市属高校分类发展政策支持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在软科“中国体育类大学排名”中,连续三年稳居全国第三位。2021年6月,依托首都体育学院建设“北京国际奥林匹克学院”获国际奥委会和中编办批复,成为世界上第三所由国家政府决定成立的国际奥林匹克学院,也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第一个人文知识遗产。

学校现有蓟门校区、知春路校区和凤凰岭校区3个校区,各类在校生总人数5000余人,其中研究生约1000人。

学校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学科)前列。拥有体育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其中体育学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连续三年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列全国前10%。学校设立“青少年身体功能训练”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其中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和运动人体科学等3个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目前,专任教师386人,教师中高级职称18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364人,博士生导师37人,硕士生导师116人。学校拥有一批教学科研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以及高水平专业人才,包括国家级海外人才项目专家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全国优秀教师、国家教材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冰雪科学家等21人,外籍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人选、北京“高创计划”人选、北京项目专家特聘教授、百千万工程市级人选、长城学者、教学(青年)名师、国家体育总局百人计划人选等30人,北京市创新团队20个,国际级运动健将21人、国际级裁判38人,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名誉教授、客座教授45人。

学校搭建全国首个“体医工融合高精尖创新中心”,设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能力评价与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体育人工智能研究院”和“体医融合创新中心”分别被认定为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中华预防医学会体育运动与健康分会、中国生物物理学会体育医学分会、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体医融合学生健康分会等学术组织均挂靠我校。近年来,学校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30余项,其他省部级项目近百项;2项成果获得国家级科研奖,4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奖,申请或授权专利90余项。

建校至今,学校已与全球3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亚洲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国家汉办汉语国际推广武术培训与研究基地、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对外交流与培训中心、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等多个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落户我校。

面向“十四五”及未来发展,学校确定了“建设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融合发展的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办学总目标,明确了“高水平、小而精、国际化、服务型”的办学定位,确定了“体医工”融合创新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突出“体育教育、奥林匹克教育、体育人工智能、体医融合、文化与新闻传播、冰雪运动”六大办学特色,正全力将学校打造成为国际奥林匹克研究推广的国家队、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主力军、体育科技创新的排头兵。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体育硕士中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领域和新闻与传播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以上报考条件(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体育硕士中竞赛组织专业领域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的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有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若考生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接收推免生报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按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另行公布。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招生计划

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为拟定人数,最终招生数量以北京市教委正式文件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含推免生人数)将随之做适当调整。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部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学科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从思想品德、学业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后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网上确认者报名无效。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当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我校还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届时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须有应届生注册证明)、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六、初试

(一)准考证的发放时间: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提示:建议考生将《准考证》下载保存在本地电脑,可多次打印,研招网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等待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学校招生计划数量制定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届时另行通知考生。(届时可在研招网我校主页、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我校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上获取信息)。

(二)我校部分研究生复试时,需要参加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如属该部分考生,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备用信息”栏填写运动专项技能测试的项目名称,如:篮球、足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体操等。

报考体育硕士(0452),研究领域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的考生,复试需参加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可选项目为:①篮球②田径③排球④足球⑤竞技体操⑥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舞蹈等⑦小球类(含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高尔夫球)⑧武术套路(徒手、器械、健身气功)⑨竞技格斗(跆拳道、散打、中国跤、柔道)⑩冰雪

报考体育硕士(0452),研究领域为社会体育指导(045204)的考生,复试时需要参加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可选项目为:大球类(篮球、足球、排球)、小球类(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高尔夫球)、田径、武术、游泳、操类、搏击类、舞蹈类、冰雪、户外。

报考体育硕士(0452),研究领域为竞赛组织(045203)的考生,复试时不需要参加运动专项技能测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按复试办法规定的方式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享受政策的加分类考生,需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方可享受加分,复试办法与我校普通类考生相同,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六)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且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八、调剂

待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提前发布接收考生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届时考生可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于复试时到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被录取的新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组织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和培训。

十二、学制、学习方式、办学地点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均为3年。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办学地点为首都体育学院校本部。

十三、有关费用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全日制学费金额8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研究生需要缴纳一定的住宿费,住宿面积符合国家标准,费用金额届时另行通知。定向培养、休学、延期学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十四、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信息均通过以下三种官方渠道发布。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网站(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61.dhtml)。

2.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gs.cupes.edu.cn/)。

3.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cupesyjsb)。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详细填报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将影响后续系列通知的顺利递达。请保存好准考证,复试及入学报到时备查。

(三)招生单位信息。招生单位代码:10029,招生单位:首都体育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邮编:100191。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电话(传真):010-82099034,电子邮箱:yanzhao@cupes.edu.cn   

 

附件一:《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二:《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

首都体育学院  

2023年9月17


附件一:

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研究方向

拟定招生总计划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24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621体育学专业基础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 专业方向面试

01体育经济与产业

6

02 体育管理

2

03 体育赛事管理与营销

6

04 体育新闻与传播

3

05 体育社会学

4

06 休闲体育

3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13

01运动营养与恢复的研究及应用

3

02 运动促进健康的机制与应用

8

03 运动形态机能研究与生物力学分析

2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40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621体育学专业基础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专业方向面试

01 学校体育学

4

02 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

4

03 身体运动功能训练理论与实践

4

04 篮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6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专业方向面试(含体育加试)

05 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6

06 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7

07 排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2

08 足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3

09 小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3

10 冰雪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1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8

01 武术教育与国际化传播

8

02 民族传统体育科学化训练关键技术及其方法创新

03 武术养生与健康促进

04 竞技格斗类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040200 心理学

10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312心理学专业基础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 专业方向面试

0403Z1 运动康复学

22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622运动康复专业基础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 专业方向面试

01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康复

14

02慢性病的预防与康复

03体育医学

 8

0403Z2 体育工程学

24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623体育工程学专业基础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 专业方向面试

01运动生物力学

24

02科学运动与智能测试分析

03运动智能感知与分析

04运动医学工程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研究领域

拟定招生总计划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0452 体育硕士

202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 346体育综合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

② 英语听力

③专业方向面试(部分含体育加试)

《教育学》

100分)

 

《体育保健学》(100分)

01 045201 体育教学

76

02 045202 运动训练

74

03 045203 竞赛组织

18

04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34

0552 新闻与传播

36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① 各专业方向笔试② 英语听力

③专业方向面试

《新闻学概论》

100分)

新闻写作》

100分)

01 055201 体育新闻

36

备注:

1.考试科目中101、201、204、312采用全国统考试题,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参考教育部规定。621、622、623、346、334、440为我校自命题。如教育部更改考试内容及考试大纲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2.拟定招生总计划人数将根据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含推免人数)将随之做适当调整。

3.2024年我校拟接收数名推免生,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推免专业一致或相近。

4.“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中“01体育经济与产业”方向含体育法学;“05体育社会学”方向含奥林匹克运动和社会体育;“06休闲体育”方向含户外运动、国际象棋与桥牌。“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中“06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含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舞蹈等;“09小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含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等。“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中“04竞技格斗类项目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方向含跆拳道、散打、摔跤、柔道、拳击等。

5.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附件二:

首都体育学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621 体育学专业基础(初试)

《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教育学》三门任选两门,每门150分。

报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040302)必须选择《运动生理学》。

622运动康复专业基础(初试)

《人体解剖学》《人体生理学》《康复评定学》三门任选两门,每门150分,其中《康复评定学》必选,其他两门任选一门。

623体育工程学专业基础(初试)

《数学》、《C语言》每门100分;《数据结构》和《运动生物力学》任选一门,100分。

346体育综合(初试)

《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各门100分。

334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初试)

电视体育节目实务》《体育新闻编辑案例与实训教程各门75分。

440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初试)

《传播学引论》《体育新闻学》各门75分。

同等学力等类考生加试(复试)

《教育学》《体育保健学》《新闻学概论》《新闻写作

 

 


江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4284名。202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江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我校在临床医学、管理学学硕相关专业、护理硕士及教育硕士相关领域接受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1.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我校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按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补充规定:

1.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江苏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

对单独考试考生及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需提交相关材料供我校审核。

对单独考试考生: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单独考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及正文)或者业务骨干证明(需中级职称或以上)到我校研招办提交审核。

对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考生需提供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单复印件(成绩≥425分),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课程学习证明(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我校研招办)。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

其他考生按专业目录备注栏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准予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为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医学综合、护理综合、药学综合(分药学综合一、药学综合二)、教育学专业基础满分各为3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教育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考试大纲。

2.单独考试考试科目: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②240单独考试英语;③业务课一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国家统考数学的专业业务课一为603高等数学。④业务课二参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查询。

七、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工作。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ujs.edu.cn)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占30%-50%,具体参考《江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审查、存档。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加试科目应为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学院自定,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6.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8.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9.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查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调档审查通过后方能正式录取。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九、有关政策

(一)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按省物价局最新备案标准执行。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三)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内,以集中授课等灵活形式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在职人员。

(四)学校实施丰富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政策,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等。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0元/生/学年;学业奖学金为生均9300元/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5%、60%、15%);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包括综合类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和“三助”助学金等,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五)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实行推免生“优培计划”。对本校报考本校的推免生,学校设立“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培育专项;推免生在学期间以“硕博连读”形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阶段学制从4年调整为3年,实行“2+3”或“3+3”硕博连读培养模式;鼓励推免生选择报考5年制直博生。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学校代码:10299(国标),办学地点: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二)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及计划情况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为3年,学费为5.2万元人民币/年·生,毕业后获我校及克兰菲尔德大学双硕士学位。其他信息详见《江苏大学克兰菲尔德未来技术研究生院2024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我校设立江苏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在目录中单列。

(四)我校科教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计划在目录中单列。

(五)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各招生学院,不能调剂录取。

(六)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样题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仅供参考。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ujs.edu.cn)发布,欢迎考生访问并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工作通知。


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艺术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全日制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经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但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10月8——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或网上报名结束一周内向我校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考生网上确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2312月23日至12月24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可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于20244月底前完成。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五)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七)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七、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和办法。请届时关注我校调剂公告。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以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学习。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我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学费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可参考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了解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学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生学院(系所/中心)24,招生专业60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29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31个(含7个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具体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以及复试范围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历年报考上线人数和录取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拟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不含推荐免试生接收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将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复试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所列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推荐免试拟招生人数请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4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20247月)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6)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4.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推免生报名

我校接收取得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及时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程序填报。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科目

12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23日下午 外国语

12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八、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学校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2024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 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审计(1257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说明。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学费10000元(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说明。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收费请见

专业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生)

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3

1学年39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9000

计算机技术

085404

1学年39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9000

金融

025100

1学年35000,第2学年30000,全程65000

工程管理

125601

1学年32500,第2学年32500,全程65000

物流工程与管理

125604

1学年32500,第2学年32500,全程65000

 

3.其他招生专业学费以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额度为准。

(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 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5000元(具体评定要求以当年实际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4. 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每生每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具体评定要求以当年实际执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5.社会奖学金:邱均平颜金莲教育奖励基金、华为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6.学校还设立了科研创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出国资助等专项经费。

7.学校提供助教、助管、助研机会,获得相应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实际执行文件为准。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住宿情况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类型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确有住宿需求,可在入学前提交申请,学校依据校区接纳能力最终确定。

十四、学制、就业及其他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上述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将在各自单独的招生指南中说明。

2)全日制研究生应全脱产在校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最新发布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6)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207)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86919140(兼传真)

官网:http://grs.hdu.edu.cn/

官微:“杭电研究生招生”(hduyjszs)

邮箱:yzb@hdu.edu.cn

招生QQ咨询群:894764051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

办公地点

机械工程学院

任老师

86873898

42577@hdu.edu.cn

2教北348

电子信息学院

洪老师

86915127

dzxxyjs@hdu.edu.cn

2教中341-1

电子信息中外合作教育中心

刘老师

86919136

dzxxzwhz@hdu.edu.cn

2教中343

集成电路工程教育中心

郭老师

86878565

gcdlgcjyzx@hdu.edu.cn

2教中341-2

通信工程学院

楼老师

86919123

txyjs@hdu.edu.cn

1教北336

自动化学院

朱老师

86878569

1119374201@qq.com

2教南202

杭电巴黎大学中法人工智能与生物医学研究中心

赵老师

87713565

1737698619@qq.com

2教南202

计算机学院

田老师

86919093

linda-tx@hdu.edu.cn

1教南205

计算机中外合作教育中心

缪老师

86919159

myx@hdu.edu.cn

1教南209

计算机技术工程教育中心

鲁老师

86919159

20214022@hdu.edu.cn

1教南209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周老师

86878539

zsh@hdu.edu.cn

6教中509

理学院

邱老师

86919032

xzqiu@hdu.edu.cn

6教南424

经济学院

敖老师

86919178

lnczadm@163.com

9教339

管理学院

姚老师

86919074

42347@hdu.edu.cn

9教421

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周老师

88809072

hdmba@hdu.edu.cn

文一校区实验楼619室

会计学院

李老师

86878551

xiuerli@hdu.edu.cn

9教239

外国语学院

曾老师

86915085

zqy@hdu.edu.cn

3教北326(西)

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

谷老师

86878591

jaly@hdu.edu.cn

10教325

法学院

周老师

86919040

zhf12007@hdu.edu.cn

9教123

马克思主义学院

屠老师

86919027

tujingjing06@163.com

9教14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岳老师

86915193

yhl@hdu.edu.cn

科技馆342

杭电圣光机计算科学与智能控制研究中心

王老师

86913526

ziyue.wang@hdu.edu.cn

11教109B

杭电圣光机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研究中心

吕老师

86919047

lwx09@hdu.edu.cn

11教105C

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

赵老师

86873825

20230013@hdu.edu.cn

科技馆320



欢迎关注“杭电研究生招生”(hduyjszs)官方微信号

 


友情提示____2024年硕士招生网上咨询活动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活动如有不畅,凡有意报考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的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问题,请打电话:010-64960457  13522824861   联系人:姚老师

招生简章及考试科目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可查阅。


招生简章及考试科目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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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唯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8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地热勘查开发研究所、数字核地研究所),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原子能机构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创新中心、3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和3个国际联合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同时拥有100余(套)国际先进的科研设施设备。先后有50多人次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核集团“钱三强”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仪器研制、分析测试与物质检测及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60多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2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核地质科技和管理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人数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面向全国招生。2024年计划招收12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要求。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我院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报考。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

  五、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详细安排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科目见附表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http://www.briug.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查询。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八、其它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暂不收学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科研项目支撑。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九、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院网址:http://www.briug.cn

  联系人:姚老师、董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60457、010-64960412

  E-mail:yjsfs9818@163.com

  传真:010-64917143

  附表1:2024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doc


     2024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单位代码:82806                             单位名称: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招生导师

考试代码及考试科目

参考书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铀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

构造地质学与铀矿勘查、

铀矿地质

蔡煜琦、聂江涛、

郭春影

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1

普通地质学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分析化学

李伯平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2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第6上册)》,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球物理勘查

刘祜、吴曲波

2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3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刘天佑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

081803

地质工程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

周志超

2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4

水文地质学基础

《水文地质学基础》张人权著,地质出版社

地下工程施工技术

马洪素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5

岩石力学与工程

《岩石力学与工程》蔡美峰著,科学出版社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光谱成像系统、高光谱遥感、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遥感图像智能化处理

刘洪成、秦凯、

伊丕源、陆冬华

4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2

数学(二)

806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

《遥感应用分析原理与方法》(第二版),赵英时等编著,科学出版社




中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2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为5450名和65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的2024年硕士招生计划为准),学位类型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1256]

全日制招生专业: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能相互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制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可以提前半年申请毕业。

四、拟招生人数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中的招生人数为2023年各二级单位招收统考考生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我校2024年将继续扩大推免生的接收规模,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及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等进行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由二级单位确定,以二级单位复试方案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国外(境外)学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我校仅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 [045203]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5.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除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外,还应该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报考要求执行。

(二)推荐免试的报考条件见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学历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全日制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录取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接受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报考专业学位。

2.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035102]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4.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和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 [045203]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教育[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人员前置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

(四)单独考试(拟招收35

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教材、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授权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接收的专业主要用于理学[07]、工学[08]、医学[10]等所覆盖的学术学位和代码为[08][1053][1054]开头的专业学位,具体以研招网公布的报考专业为准。考生报名前需提交相关材料,经研招办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报名。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63人)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后方可报名,其他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6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其他说明

参加单独考试考生报名前需向我校研招办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报名未经审核的考生不予进行网上确认。

鉴于招生计划有限和报名人数增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士兵计划基本分数线可能会出现高于学校对应专业分数线的情况,报名时请谨慎选择。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受规培容量影响,招生规模、规培地点等信息报名前请咨询相关附属医院。

六、报名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审查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1我校本科应届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927日每天9:00-22:00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官方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中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二)网上确认

1.选择中南大学报考点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本人图像(免冠素颜证件照)等材料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应在1025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研招办审核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修改,考生入学前应尽量避免改名、更换联系电话等情况,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更改主要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报考造假者,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

七、初试

1.初试时间:20231223日至12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科目:详见《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一览表》。

3.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中南大学报考点考试地点为中南大学新校区。

八、复试

我校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招办及各二级单位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历学位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及学业奖学金

(一)学费(仅供参考,若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标准(元/·年)

学位类型

学科门类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哲学类(01

8000

经济学类(02

14000

法学类(03

10000

教育学类(04

10000

文学类(05

13000

理学类(07

8000

工学类(08

12000

医学类(10

10000

管理学类(12

14000

艺术学类(13

9000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管理学类(12) 

1251 工商管理(MBA

40000

1252 公共管理(MPA

24000

1256 工程管理

30000

四、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全程25.8

五、护理学硕士(与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联合举办)

49000

备注:1.护理学硕士(与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联合举办): 按湖南省《关于中南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8595号)规定标准收取。

2.其他项目:依据湖南省《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3262号)规定标准收取。

(二)学业奖学金

为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建立了基于绩效考核及能力评价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校级企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助学金。各项奖助学金具体的发放比例及标准研究生入学当年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

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规渠道是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csu.edu.cn/)以及中南大学各二级单位的官方网站(发布学院有关研招信息,包括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信息、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复试信息等)。对于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邮编4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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