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优先调剂原则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调剂工作的管理。
2.各专业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所)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学院(所)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调剂工作要求
我校研究生调剂系统各缺额学科统一开通,关闭时间不早于开通后12个小时,超过12个小时后,具体关闭时间各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学科的生源情况自定,各学科在调剂系统关闭前不得提前公布调剂人员名单。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在此24小时内为我校遴选考生时间,若考生提出提前解锁申请即为放弃我校调剂资格。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过程中各专业学院(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缺额等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我校接收的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初试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考生可线下联系)。
1.调剂学科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仍不能达到计划数的学科必须按要求开通调剂系统。
(2)调剂学科可对考生提出与学业水平相关的条件并报研究生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3)调剂学科调剂考生人数与缺额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小于1.5:1,具体调剂数量可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自定。
2.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指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和一志愿报考我校调整了学科名称、院系名称、学习方式的考生。
(2)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4)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5)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同时满足调出与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在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后可申请调入相关非全日制专业。
3.择优原则
各学科专业在本学科专业调剂系统关闭后对填报志愿的考生进行择优选择。
理工类有数学统考的学科,择优顺序为:数学一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或数学二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还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理工类不考数学统考的学科及非理工类学科,可根据自身的学科特色制定带有学业水平要求的择优条件,择优条件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年度要求,择优条件确定后应提交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通并向社会公布。没有公布择优条件的学科,一律按考生初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具体优先调剂原则见附件1。
四、调剂流程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专业学院(所)需在本学科专业调剂窗口关闭后审核调剂考生信息,遴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将选中的考生放入复试备选库。
3.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对考生确认的时间要求不少于3个小时,且对考生要求的最后确认时间需在8:00-22:00之间。
4.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研招办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5.研究生学院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6.各专业学院(所)根据调剂进度自行安排本单位考生复试,并将结果报研究生学院。
7.研究生学院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不用确认),时限要求与发送复试通知要求相同。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调剂时间
我校2023年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国家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六、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考生可于调剂或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院级招生工作小组及督查小组进行复议,并于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306,81668305
监督举报电话:0311-81668310
七、其他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形式见附件2,调剂复试考生进入专业学院复试群后要根据学院具体安排积极准备复试。调剂考生线上复试均采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可自行下载注册)。考生应在复试前充分了解该系统的软硬件要求,并提前做好准备。详细要求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主页查看相关通知。
附件1
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优先调剂原则
我校部分学科在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基础上,公布以下择优调剂条件。请有相关证书的考生务必在调剂系统的备注栏中详细注明证书名称和考试成绩。
没有公布择优条件的学科,一律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我校理工类有数学统考专业的学科优先调剂原则:
数学一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或数学二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还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优先调剂原则:
优先调剂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等密切相关专业考生,密切相关专业内优先调剂原则参照学校理工类有数学统考专业的优先调剂原则。
若密切相关专业调剂人数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其次优先调剂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资源与环境等相关专业考生,相关专业内优先调剂原则参照学校理工类有数学统考专业的优先调剂原则,相关专业调剂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调剂指标的35%。
若以上密切相关专业和相关专业调剂人数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调剂少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子信息、能源动力等交叉专业优秀考生,交叉专业内优先调剂原则参照学校理工类有数学统考专业的优先调剂原则,交叉专业调剂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调剂指标的10%。
电气工程(学硕)、控制科学与工程 优先调剂原则
考试科目为数学一成绩达到86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还不能满足调剂名额,数学一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数学二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药学学硕、药学专硕 优先调剂原则:
优先调剂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还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土木工程02方向 仅接受市政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复试科目给排水工程)调剂。
数学、物理、化学 优先调剂原则:
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还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翻译 优先调剂原则:
持有全国翻译资格考试(CATTI)三级及以上口笔译证书的考生;或本科阶段为英语类专业专八成绩合格及以上或专四成绩良好及以上的考生;或本科阶段为非英语类专业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汉语国际教育 优先调剂原则:
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还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若仍不能满足调剂名额,则在其余考生中按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社会学 优先调剂原则:
1.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568(含)分(百分制 8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7.0(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10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326(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一等);
2.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497(含)分(百分制 7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5(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 336(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二等);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425(含)分(百分制 6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 351(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二等)。
4. 社会学考生之间条件相同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5. 大学英语六级、雅思、托福考试成绩,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明示分数并提交有效书面凭证。未明示分数的,调剂时不予检索。
法律(法学) 优先调剂原则: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A 证,且初试成绩326(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一等);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425(含)分(百分制 6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 336(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二等);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在 425(含)分(百分制 60 分)以上,且初试成绩 351(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二等);
4.法律硕士(法学)考生之间条件相同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5.大学英语四级、六级、雅思、托福考试成绩,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明示分数并提交有效书面凭证。未明示分数的,调剂时不予检索。
法律(非法学) 优先调剂原则: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568(含)分(百分制 8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7.0(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10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326(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一等);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497(含)分(百分制 7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5(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 336(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二等);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在 425(含)分(百分制 6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含)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含)分以上,且初试成绩 351(含)分以上的,优先调剂(二等)。
4.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之间条件相同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
5.大学英语六级、雅思、托福考试成绩,考生须在调剂系统明示分数并提交有效书面凭证。未明示分数的,调剂时不予检索。
工业设计工程、美术、美术学、设计学、艺术设计 优先调剂原则:
初试成绩按照公式计算:A=【(政治+英语)*30%+(专业课一+专业课二)*70%】,由高到低依次遴选。
在分数A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调剂在国内外知名设计竞赛及美展中获奖、参展的考生,请此部分考生在调剂系统的备注栏中注明。
电影 优先调剂原则:
按初试成绩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遴选。初试成绩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调剂在本领域国内外专业竞赛中获奖、参展的考生,请此部分考生在调剂系统的备注栏中注明。
附件2
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调剂考生复试形式
注:请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尽快进入复试通知中的复试qq群,根据专业学院(所)安排,积极准备复试。复试要求请阅读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通知《河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及专业学院(所)具体通知。
序号 | 院系名称 | 调剂考生复试方式 |
0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2 | 电气工程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3 | 纺织服装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4 | 高等教育研究所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5 |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6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7 | 机械工程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8 | 建筑工程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09 | 经济管理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10 | 理学院 | 数学、物理 线下到校集中复试 化学、材料化工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11 | 食品与生物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12 | 外国语学院 | 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线上复试 |
013 | 文法学院 | 线下到校集中复试 |
01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线下到校集中复试 |
015 | 艺术学院 | 线下到校集中复试 |
016 | 影视学院 | 线下到校集中复试 |
0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线下到校集中复试 |
西北民族大学2023年调剂办法
(一)调剂时间及方式
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学校各学部(院)将组织安排专人开展调剂工作,具体时间及方式详见各学部(院)的通知或公告。
(二)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3.考试方式须为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中,外国语语种须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4.各学部(院)可以在不低于国家B区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普通计划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的专业由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各学部(院)网站对外发布。学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调剂。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和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制和监督制。坚持集体决策、统一领导,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议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办法、方案,分配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监督信息公开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保密安全检查,决策处置突发事件,问责处置落实不力、违规违纪情况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各学院(所)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所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学院(所)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第五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六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七条 复试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ad.tjfsu.edu.cn/)。
各学院(所)在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且须提前向研招办备案后在各学院(所)网站公布。
第八条 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所)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向研招办备案后在各学院(所)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九条 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所)要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按各学院(所)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原件、《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6.其他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博士、硕士在校生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外须同时提供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以上论文。
(4)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相关综合能力佐证材料
(5)考生复试缴费截图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于复试前通过各学院(所)复试办法和复试通知中提供的提交方式,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第十条 政策照顾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将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
第十一条 各批次复试前,各学院(所)提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二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各学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自主选定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2.复试时间:2023年3月底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所)复试工作办法。
3.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云视讯作为备用平台。
现场复试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逸夫楼,具体地点以学院(所)复试通知为准。
研招办应急电话:022-23280352。各学院(所)复试办法中须填写复试工作应急电话,以保证考生能及时联系。
4.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网上自助缴费,具体操作流程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http://grad.tjfsu.edu.cn/)。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
5.复试组成
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考查、专业听力(外语类专业)及外语水平(非外语类专业)测试组成。
专业综合能力考查:外语类专业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语言综合运用能力和思辨能力。非外语类专业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专业素养及培养潜质。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思想政治素质进行考查。
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间由各学院(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满分100分,60分合格。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各学院(所)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现场笔试或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保证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非外语类专业的外语水平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三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1.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外国语大学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准备足量的试题。
2.复试成绩计算:
(1)外语类专业(含翻译硕士)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听力(满分3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满分70分)
(2)非外语类专业(含专业硕士)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考查(满分9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第十四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十五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禁止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
如有必要,我校各学院(所)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研招办将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统考科目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396)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学位类别。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包括加分后)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如果申请调剂专业的普通计划一志愿合格生源已满,则不能转普通计划;如果一志愿合格生源不满,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报名,按照调剂的政策要求,与同批次普通计划考生排序,择优进行复试。
7.满足各学院(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要求。
第十七条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也可以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调剂系统开放前各学院(所)需在学院网站上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所)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备案,并在复试办法中提前公布。严禁任何学院(所)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各学院(所)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对调剂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各学院(所)调剂复试后仍未达到招生计划的专业,经研招办审核同意后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
7.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复试、待录取等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反馈接受或者拒绝,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资格递补其他考生。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8.考生“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提出取消待录取。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计划管理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复试的具体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可能对部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非统考科目)成绩之和。若考生上述成绩均相同,由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二十二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所)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tjfs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公示结束后,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录取检查,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第二十四条 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各学院(所)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复试健康管理
第二十六条 复试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相关要求,科学做好复试过程中复试专家组、工作人员以及入校参加现场复试考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章 监督和复议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招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本办法文末。
第二十八条 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我校及各学院(所)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负责受理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异议。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各学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监督、巡视和检查。
第三十条 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3280352/yzb@tjfsu.edu.cn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
022-81509020/jgdw@tjfs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tjfs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tjfsu.edu.cn/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审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和我校招生指标测算,以下为我校2023年接收调剂专业。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复试方式
类别 | 专业 代码 | 专业 | 学院 | 复试 方式 | 联系 方式 | 联系 老师 |
全日制 学硕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经济学院 | 现场复试 | 025-58318560 | 陈老师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不区分院系所 |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商学院 | 025-58318603 | 张老师 | ||
120200 | 工商管理 | |||||
020204 | 金融学 | 金融学院 | 网络远程 复试 | 025-58313843 | 张老师 | |
全日制 专硕 | 025500 | 保险 | 金融学院 | 网络远程 复试 | 025-58313843 | 张老师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院 | 现场复试 | 025-58318620 | 付老师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非全日制 专硕 | 025700 | 审计 | 政府审计学院 | 网络远程 复试 | 025-58318518 | 吴老师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MBA教育中心 | 025-58313094 025-58318611 | 魏老师 沈老师 | ||
125601 | 工程管理(MEM) | 工程审计学院 | 025-58318512 | 李老师 | ||
125200 | 公共管理(MPA) | 公共管理学院 | 现场复试 | 025-58312865 | 张老师 |
二、调剂时间
根据工作进展,我校拟分批次开启调剂系统,开启时间为2023年4月6日零时,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我校调剂政策与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和英语一、英语二可顺向申请调剂,不可逆向调剂。
4.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数学的专业,仅接收初试统考为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申请。
5.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统考为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考生申请。
6.法律(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申请;法律(非法学)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申请。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申请调剂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需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报考学术硕士的考生可调入学术硕士或专业硕士相关专业;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不可调入学术硕士相关专业。
10.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以定向就业形式申请调剂。
12.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调剂政策执行。
四、调剂流程
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4室
联系人:徐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025-58313060
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调剂办法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调剂工作,生源不足专业的空余计划用于接收调剂考生。
1、申请调剂的考生,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学科门类国家线,同时达到各单位的复试要求。具体接收专业、人数、条件见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其中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调剂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提交申请,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见我校研究生院通知。
3、考生须根据各单位的要求及时确认相关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调剂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满足我校复试资格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剂时,统考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划定的考生复试分数线。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所有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正式公告为准,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能否参加复试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二、调剂工作流程
1.发布缺额信息。我校根据一志愿复试情况发布缺额信息,有缺额的专业可接受考生调剂。
2.调剂申请。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3.调剂确认。我校根据考生调剂志愿填报情况及缺额信息,向考生发复试通知。
4.复试及录取。考生确认调剂后,依据我校调剂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并及时确认拟录取。
三、调剂系统设置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即可申请我校调剂。具体以我校在调剂系统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具体可参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网址为https://yjsc.huat.edu.cn/info/1018/1941.htm。具体复试通知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信息为准。
五、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241492,邮箱:huatyzb@163.com。
2.本办法报湖北省招生办备案。
3.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的整体要求,2023 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为线下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总分≥300分,英语≥45分,政治≥45分,专业≥180分。
(三)复试资格的确定原则
各专业按照不低于150%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人数。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原则如下:
1. 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2. 总分排名进入所报志愿招生计划数150%排名范围内;
3. 按考生总分在所报专业进行排名,若总分相同,按照英语-政治-专业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
(四)复试时间
我所将于4月初启动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
(五)缴费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
请考生近期以报考时所用手机号注册“钉钉”软件。录取工作启动后,研究所将向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发出加入组织邀请,请考生在3小时内接受组织邀请,务必保持钉钉在线和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按时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审核合格方准予复试。考生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
1.在“钉钉”组织内接到复试通知考生登录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提交复试费。
2.钉钉智能填表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材料详见文后附件 1。
考生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可进行复试。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研究所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诚信复试
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相关诚信复试的内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所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
(七)复试考核
1.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主要包括:①专业素质;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
复试考核以随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的形式进行。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2.考核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具有拟录取资格。
3.心理测试:在复试前由复试秘书组织每一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完成心理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应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核阶段考生提交盖章扫描版《思想政治情况表》即可,复试时补交纸质版。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时间
复试调剂工作于4月初进行,开放调剂时间一次持续不低于12个小时,生源不足时多次开放。请考生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申请其他调剂志愿。志愿锁定 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政策
依据教育部复试调剂基本原则接受调剂。
(三)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复试执行差额复试,硕士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得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50%。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复试专业的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 符合调剂专业的调剂条件;
6. 可否报考调剂以“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为主。
(五)调剂复试程序
1. 接收所有硕士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调剂名额及接受调剂。
2.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英语、政治、专业依次排序)及5年内CET-6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 有意愿调剂考生关注我所余额开放信息,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时在系统提交材料。
4. 每位调剂考生一次只能选报我所一个专业,多报者视为所有调剂志愿无效。
四、拟录取工作
1.拟录取原则
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计划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及格,总成绩合格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2.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签订《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3.体检
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信息公开
1. 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对取得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2. 4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网址: https://www.bjxkyy.cn/Html/News/Columns/54/Index.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监督部门。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10-89509299/9222
联系人:贾老师/宋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5:00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者须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教育处或相关部门反映。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纪检监察办公室:010-89509239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010-8283745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010-82837456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7日
河北北方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详细调剂办法请参阅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http://yjs.zjk-net.cn/index.php?s=/Show/index/cid/11/id/50.html。
长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一志愿生源实际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院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001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 080200机械工程 | 赵老师13596107734 QQ群号:816274738 | 拟调剂计划数为20个 |
0855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拟调剂计划数为17个 | ||
002 管理学院 | 120201会计学 | 刘老师13504322618 qq群:729421324 | 拟调剂计划数为7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个。 |
120202企业管理 | |||
120203旅游管理 |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
00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吴老师13578928983 qq群:1067224944 | 拟调剂计划数为35个 |
00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张老师13331678821 邮箱:330477087#qq.com qq群:721820391 | 拟调剂计划数为23个 |
085406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 拟调剂计划数为25个 | ||
005 理学院 | 085600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 王老师13943182302 qq群:929690068 | 拟调剂计划数为20个 |
025200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 陈老师13596189383 qq群:1015879579 | 拟调剂计划数为20个 | |
007 网络安全学院 |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 邹老师16643931123 qq群:681413087 | 拟调剂计划数为17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个 |
0305J1中国文化网络传播 | 邹老师16643931123 qq群:697714224 | 拟调剂计划数为16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个 | |
0839Z1网络文化安全 | 邹老师16643931123 qq群:689132036 | 拟调剂计划数为5个 | |
009 经济学院 | 025100金融(专业学位) | 宋老师13504476988 qq一群:610561074 qq二群:689193669 qq三群:432694448 | 拟调剂计划数为19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个 |
010 国际教育学院 |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 | 单老师13578910251 qq一群:708317151 | 拟调剂计划数为20个 |
011 外国语学院 | 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 张老师178359349#qq.com | 拟调剂计划数为3个 |
055103俄语笔译(专业学位) | 冯老师95856965#qq.com | 拟调剂计划数为7个 | |
055111朝鲜语笔译(专业学位) | 王老师85447529#qq.com qq群号:524759847 | 拟调剂计划数为1个 | |
012 园林学院 | 095131农艺与种业(专业学位) | 马老师043185115727 明老师13180668788 邮箱784602042#qq.com qq群:129167434 | 拟调剂计划数为3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个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 拟调剂计划数为4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个 | ||
095400林业(专业学位) | 拟调剂计划数为3个 | ||
013 音乐学院 | 135101音乐(专业学位) | 张老师13353101001 qq群:1067924640 | 拟调剂计划数为10个 |
014 美术学院 | 135107美术(专业学位) | qq群:374300753 | 拟调剂计划数为3个 |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 拟调剂计划数为3个 | ||
015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匡老师18946643881 QQ群号:951172716 | 拟调剂计划数为23个,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1个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拟接收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1个 |
注:发送邮件时请将#替换为@。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满分 | 总分 | 单科 |
500分 | 相对国家A类线降低20分 | 相对国家A类线降低5分 |
三、相关说明
我校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陆续公布,请关注长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zb.ccu.edu.cn/)、长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ccuyjs)及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本次发布的拟接收调剂专业和计划数为我校相关专业首批公布数据,最终调剂专业和计划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长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04月04日
黑龙江省科学院2023年化学和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黑龙江省2023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度会议要求,结合我院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长由省科学院院长担任,执行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院领导及相关培养单位主要负责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纪检由院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担任。
(二)成立化学和生物学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标准及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指导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组长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院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纪检由院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担任。
(三)成立化学和生物学专家复试小组
职责:按照专业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能力及外语测试等的考核。
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其他成员原则上为硕士导师。专家复试小组配备助理1人,负责面试时管理考生,进行记录。
三、复试办法适用范围
复试办法适用于2023年报考我院研究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及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的考生。
四、复试时间
我院将于3月31日-4月15日组织一批次考生以及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五、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理学A类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六、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章);
(5)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以能分辨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为准。
(6)承诺书。
七、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专业。
2、对于条件符合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接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小时之内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对于通过复试调剂的考生,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应用钉钉、腾讯远程面试。
九、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能力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采取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和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1、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
(1)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
(3)考核考生对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论文、获奖等;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6)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礼仪等。
2、英语能力面试:考查考生的外语使用能力,采取文献阅读及翻译等形式进行考核。
十、成绩计算及录取
复试总分300分。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00分,英语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能力面试成绩。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复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教育部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十一、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等网站公开,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我院纪检监察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研招办电话:0451-82621400、82637588、84613203
纪检监察电话:0451-87010522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