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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要求

学科门类/

专业学位名称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艺术学/艺术

40

40

90

90

362

(二)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每名考生只能申请调剂1个研究方向。

二、接收调剂研究方向及缺额情况

我院部分研究方向接收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履行调剂程序,具体缺额信息详见附件。

三、申请调剂时间及方式

我院接收调剂申请时间为4月6日6:00-18:00(具体以研招网开通时间为准),待服务系统开通后方可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认真阅读调剂系统中对调剂基本规则、操作流程的具体要求,并遵照执行。

四、复试考生名单确定规则

符合调剂基本要求并通过审核的考生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并按照《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及要求参加复试。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调剂事宜,不受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外其他任何形式的调剂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3910311

电子信箱:syyyxyyz@163.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主要事项说明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和校长任组长。

(二)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

(三)各学院应认真研究确定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包含自划线、调剂、复试、录取等内容)、复试内容和复试程序等工作方案。

二、初试成绩要求

学院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确定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统一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于3月底公布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名单。

三、调剂工作

学院应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统一公布。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请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查询。

2.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7.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8.调剂生应符合调入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细则和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开展调剂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符合调剂要求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依照调剂政策和相关要求,审核调剂生材料,并在最长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及时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到同意调剂复试的通知后,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学校公布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须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相关通知,按学院规定时间积极主动参加复试。

6.所有调剂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到我校志愿,进行调剂复试申请,原则上分批组织,调满为止。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调剂要求,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不同培养方式(普通专业/研究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研究方向)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方式

以现场复试为主,特殊情况允许网络远程(线上)复试,原则上校内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和公正性,本次综合面试必须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学生阅读理解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工程实践解决问题能力或实验技能和模拟计算、以及外语交流能力等。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政审等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核查核验。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学院应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或综合复试专业知识考核部分的内容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科目和范围进行命题考核。

3.学院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可以自主确定复试环节的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是必考环节。根据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而且应该以科研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为主。

4.复试题目及其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含副题)、考生答题材料、评分得分、考生信息等在使用完毕前均系保密材料,学院须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复试小组成员应自觉接受抽签随机分组,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全程须录音录像,并由学院集中保管至少5年、备查。

7.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图书情报(1255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25日前寄到拟录取学院,经校医院组织鉴定,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

复试考核其他具体要求,请学院严格依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各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必须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调剂生录取。各学院须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录取,并根据下列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请及时将综合成绩排序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院,综合成绩排序表经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签字上报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会计专硕、审计专硕、图书情报专硕等专业的初试科目总分300分,因此计算综合成绩时,初试总分应除以3。

复试成绩构成占比,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等自主确定,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合计不低于80%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上述加分考生名单由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网址http://yz.chsi.com.cn)。各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3.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单科<60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规则及要求

各学院要在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各学院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一志愿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录取名额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对复试合格调剂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其他要求:

1.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招生计划完成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各专业、各类别、各专项招生计划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需要调剂生的学院,应积极主动、严格规范地开展调剂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任务,如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调配到招生规范、生源充足的学院。

七、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底启动,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复试细则及相关公告为准。

八、复试入校安排

现场复试考生在复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校园,随行人员(含家长)和车辆不得入校。

八、严肃纪律和违规处理

(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招生学院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纪律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中要公布纪律检查联系方式,确保招生复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院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注的问题。当考生对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异议,学院应当及时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备学校。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投诉的,应当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给予书面答复。

学校申诉联系人:老师、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13515,86915055,联系邮箱:yzb@hdu.edu.cn。

(二)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按照招生要求,积极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学院自己公开和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按有关规定事先在网站公布专业分数线、调剂要求、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调剂生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加强违规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院,视情节在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进行限招、减招、直至停招。并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导师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十、其他

学校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中心、教务处、后勤集团、校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发布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发布公告

 

  1. 接收调剂专业及接收调剂名额:

1、土木工程081400(研究方向:01岩土工程,02结构工程;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4桥梁与隧道工程;共计接收调剂6名)。

2、交通运输工程082300(研究方向:01道路与铁道工程,接收调剂1名)。

3、交通运输086100(领域:01道路与铁道工程、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5桥梁与隧道工程,共计接收调剂10名)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领域

调剂名额

所学专业要求

备注

工学

土木工程(学术学位类)

081400

01岩土工程

6

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是土木类土木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结构工程优先,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接收学硕与专硕的调剂考生且统考科目应为英语一、数学一。

 

02结构工程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类)

082300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1

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是道路与铁道工程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类)

086100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2

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是道路与铁道工程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2

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是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和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2

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1

05桥梁与隧道工程

3

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是土木类土木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结构工程优先,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1. 基本要求:

1参加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我所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及以上。

2、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接收学硕与专硕的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统考科目应为英语一、数学一。

 

  1. 调剂程序:

1、调剂咨询(即日起~4月6日)。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并有意申请调入我所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我所《研究生招生调剂咨询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kjc@***(邮件标题为:拟申请调剂咨询专业+姓名)。

2、调剂工作(4月6日至调剂工作结束)。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并有意申请调入我所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申请,我所将以调剂申请为准,并结合初试成绩和综合情况 , 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回复确认,并按我所要求参加复试。

3、咨询电话:010-62079234。 

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所近期将在网上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通知。考生可登陆我所官网www.***查询相关信息。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2023年4月4日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调剂咨询申请表

考生编号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名称


最后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第一志愿院校名称


第一志愿院校代码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


第一志愿院校招办电话


第一志愿院校招办传真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名称

外国语名称

业务课一名称

业务课二名称

总成绩

政治

英语(一)

数学(一)







拟调入专业

及研究方向


外语过级情况


计算机水平


考生来源


科研能力

情况简介


本人联系地址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电子邮件


是否服从我院调剂


以上情况绝对属实,若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贵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各位考生: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另行通知),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布如下,请拟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做好调剂相关准备。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按照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同时结合培养需要等制定具体调剂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原则

(一)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按其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名单。

(二)本次调剂指标没有完成的专业,其缺额指标由学校统筹安排。

三、调剂程序

(一)我校将于2023年4月6日00:00至2023年4月6日12:00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

(二)符合调剂条件且申请调剂的所有考生须通过教育                                  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学校对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内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我校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系统开放当天20:00之前,锁定期间内不予解锁,考生在选择调剂我校时请慎重考虑。

四、调剂复试时间和方式

2023年4月9日采取到校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其中:(一)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笔试8:30-10:00;(二)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15-11:00;(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10:15-11:45。面试时间根据笔试进展由学院自行安排,当天完成。

五、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学院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必须严格进行。

(一)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接收到我校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截止至4月8日16:00前务必向相关学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前未能按规定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内容

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考生入学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毕业证者录取资格无效)、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等。有意报考调剂我校的考生可提前准备上述材料备用。

(三)同等学力考生人员提供相应毕业材料。

(四)提前毕业的考生要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修完学分、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

(五)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在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资料,随时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六)各学院资格审查联系方式及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七)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规定,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具体收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调剂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复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内容为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其中: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的笔试内容含思想政治理论。综合素质、英语听说能力的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

(三)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实践等方面情况。

(四)英语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听、说及实际运用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笔试方式进行。

七、调剂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笔试科目(占复试成绩50%,其中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占80%,思想政治理论占20%)、综合素质能力(占复试成绩30%)、英语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成绩20%)三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最终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其中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八、调剂录取规则

(一)考生以其综合成绩作为录取标准。

(二)各学院研究生培养点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将排序及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确定。

(三)录取排序:按专业划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绩排序;如科目一成绩相同,按科目二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绩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绩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绩都相同,按科目四成绩排序)。

(五)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研究生培养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进行相关处理。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由学生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复试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

十一、其他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


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调剂考生和一志愿上线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程序。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学科(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调剂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

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向数学三调剂。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各学院需在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类别)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办法,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志愿的提交,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或考生在12小时内未完成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友情提醒:复试费一旦缴纳,学校不再办理退费手续)。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受待录取通知操作,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将从各学院提交的各学科专业候补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按《青岛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调剂服务咨询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2-85071303、85071198。

2、学院联系电话:

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2-85071223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联系人:孟老师电话:0532-86873955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32-85071538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32-85071681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32-68052206

理学院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32-68052358

管理工程学院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532-86875755

商学院联系人:老师 电话:0532-86870253

人文与外国语学院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32-86877375

艺术与设计学院联系人:盛老师电话:0532-85071598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32-86871151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复试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我校接受调剂的各专业均要求考生的初试外语科目须与《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公布的初试外语科目一致。

9.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10.我校“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接收调剂。

11.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我校各学科(专业)自定的其他要求。

二、调剂时间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开放时间不同。如需再次调剂,我校会提前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官网。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调剂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

2.查询缺额。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要求。

3.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进行调剂并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36小时内)不能进行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考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请按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5.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按《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复试结束3日内,学院在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具体调剂专业及名额可登陆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查询https://yjsc.xjn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态势,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时间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学校331开通调剂意向采集系统46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接收考生调剂时间。请关注学院主页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可向英语二顺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符合各专业设置的调剂要求,比如成绩要求、本科专业、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

6.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三、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1.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应及时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及拟调剂名单须报研招办审核备案。调剂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由研招办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准确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4.学院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违规点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等行为,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调剂服务系统允许学院按照本单位接收调剂办法在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

5.学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须提前公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自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收其调剂复试申请的结果。

6.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不可混编参加复试,应分段组织,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依据缺额情况组织调剂复试,发送调剂复试通知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7.调剂考生须参加拟调入专业的复试,不可用一志愿复试成绩简单代入进行排序。

8.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生,须与考生签订知情同意书,考生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正式录取前须提交定向协议。

9.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直接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办理校外调剂相关手续。

四、调剂复试组织

调剂复试应在一志愿复试之后进行,具体操作要求同一志愿复试。

、各院联系方式

http://yz.cau.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10468&columnId=10447

其他未尽事项见《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要求,我校确定硕士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工作于3月31日正式启动,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提前公布。

二、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调剂的工作流程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该系统报名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具体使用方法可登录http://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确定调剂工作要求,各学院可以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等,通过精准发布调剂要求,防止考生盲目报考。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不得出台带有歧视性、有违公平或可能引发争议的规定。

3.我校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收到申请调入学院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它志愿。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违规点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等行为,不得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5.各学院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复试。

6.各学院应及时告知考生调剂复试结果。全校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学校官网统一公示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由各学院具体确定,具体复试考核方式、主要内容、成绩评定方法等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具体由各学院组织。

五、信息公布方式

各学院将选择本学院网站、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学校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相关栏目发布相关信息。

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

我校各学院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咨询。各学院电话: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联系我们-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81360224。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1日

 


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资格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4.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调剂至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其他专业不得调剂以上专业。

7.金融、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四个专业,只接收初试参加“303数学三”科目考试的考生调剂。国际商务专业接受初试参加“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和“303数学三”科目考试的考生调剂。

8.法律(法学)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得低于251分,且外语和政治单科成绩不得低于42分,专业课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3分。复试内容及合格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查阅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查询所需调剂专业。

2.考生填报志愿。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6200—14:00

3.学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生。有调剂名额的专业,优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同时考虑其专业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学业水平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否则一律无效。

4.向调剂考生发送信息。学校向符合要求的调剂考生发出同意复试信息。

5.考生回复。考生接到我校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的,视为“拒绝复试”。

6.其他事宜。其他具体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调剂专业信息

详见研招网公布信息

四、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人·学年;

2.国家助学金:8000/人·学年;

3.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人·学年,二等奖学金8000/人·学年,三等奖学金6000/人·学年;

4.自治区奖学金:10000/人·学年。

五、校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邮编:010070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4715300146


攀枝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攀枝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攀枝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标准。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要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上述原则若与2023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计划数、考生申请调剂时间等,在学校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开放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申请。拟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yztj)提交申请。

3.通知复试。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结合考生综合信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以内,锁定时间到达后,申请考生未收到通知,调剂志愿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复试。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拟调剂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攀枝花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5.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的复试考试后,学校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原则上均不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三、若学校调剂基本要求与程序和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调剂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2-3371288

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pzhu.cn/ (相关通知、公告信息会在此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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