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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一、接受调剂专业(仅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院系

专业

研究方向

拟调剂数

001

中国画学院

135107

美术

02中国画(山水画创作研究)

1

003

油画系

135107

美术

08造型艺术基础研究

2

004

版画系

135107

美术

10版画艺术研究

1

005

雕塑系

135107

美术

12雕塑艺术研究

1

012

影视动画系

135107

美术

15摄影艺术研究

1

135108

艺术设计

18影视艺术研究

1

006

公共艺术系

135108

艺术设计

22当代手工艺

1

007

设计艺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24展示设计艺术

1

009

服装系

135108

艺术设计

28服装设计艺术

1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美术学院的考生。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同,应在同一学科方向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三、调剂流程

满足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时间:4月6日6:00-18:00),登陆调剂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信息。

四、复试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请登陆http://www.zhshch.xafa.edu.cn/(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通知》,我院将在拟定时间前向调剂考生发出相关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点击“确认”同意相关通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事宜

1.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全日制(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关专业。

2.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因不可控因素影响正常考试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置。

4.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3年4月4日


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管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学院(中心)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的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学校、学院(中心)选派有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两级复试录取巡视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和巡查,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指导和督查。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成员可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负责各招生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可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等担任,原则上应不少于3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院(中心)要科学规范选拔各专业复试专家,可根据复试人数情况组建若干个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原则上应为本专业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及以上的人员,且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有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同一专业有多个复试小组时,应统一各小组的考核环节和考核标准。

三、工作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招生文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审议确定各学院(中心)招生计划,审批拟录取名单,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保障,监督各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过程,审查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建议录取名单,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文件及复试录取办法的起草,负责对学校招生文件的解释,负责审核学院(中心)报送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建议录取名单,受理考生向学校提出的复议申请,负责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名单。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其主要职责为:

1. 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学院(中心)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细则,应明确复试形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差额比例、复试安排、录取办法、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规定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等。负责本学院(中心)复试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考生复试,并提出建议录取考生名单。

2. 组建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中心)的招生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需随机分配进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细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署名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招生专业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标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加强教育培训。负责对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保密、复试内容和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复试质量和有效性。

4. 抓实复试保密工作。负责按照教育部、江苏省和学校自命题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复试命题、保密保管工作和评卷阅卷、笔试和面试实施工作以及复试记录等工作。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

5. 精心组织复试内容。负责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办学特色和复试方式,统一考核环节、试题难度和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6. 加强考生身份核验。负责对参加本学院(中心)考试的考生进行身份核查和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列入建议录取名单,不得公示和上报。

7. 抓实考务和材料归档工作负责按照《江苏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做好笔试科目、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考务组织工作,进行全程全景录音并录像,做好各环节记录。负责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每轮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各学院(中心)报送《复试评分表》纸件、《复试成绩汇总表》(纸件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成员打分表》、考生问答情况记录及复试影音等资料由各学院(中心)留存。对录取考生的材料保留到毕业离校为止,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

8. 统筹人员、场地及环境消毒工作。负责本学院(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安排、场地安排和设备调试等工作,做好复试环境日常卫生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通风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9. 配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四)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

五)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工作组工作职责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工作组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各学院执行的复试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四、复试

(一)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2023年招生简章计划以及各学院(中心)学科建设、生源质量、培养条件、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等确定其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生源情况及复试情况等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院(中心)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成绩基本要求,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应一致。

(三)复试方式和人选

1.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情况,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现场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考试的组织与监考工作严格按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2. 复试人选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的人选按照各学院(中心)专业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符合复试成绩基本要求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五)复试时间

原则上于20233月下旬启动,202346前完成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并及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第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应于2023430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中心)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学院(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复试加分项目

关于复试加分项目和加分值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通知。

(七)资格审查

各学院(中心)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第一志愿、调剂)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或不能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为此,考生必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各1份)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给报考学院(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 复试费用缴纳记录截图。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3. 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 网上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试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5.  思想政治考核表。所有考生应提交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https://yz.jou.edu.cn/info/2081/1095.htm,思想政治考核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6.  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提供。

7.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交定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方式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https://yz.jou.edu.cn/info/2081/1223.htm)。

8. 参加复试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学院(中心)通知为准。

9. 考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提供的个别材料,需提前将纸质说明扫描成清晰有效的PDF文档发送到学院(中心)指定邮箱,复试后尽快补交相应的有效纸质材料。

(八)复试内容

1. 各专业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从分类选拔人才的角度,科学规范地进行复试。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此外,还应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诚信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核具体要求须在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2.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测试等五部分由各学院(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1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笔试科目按《江苏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知识的掌握和表达能力,包含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3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综合素质。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学院(中心)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向考生所在单位调查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心理素质测试

各学院组织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180分为及格。其中,专业课(包括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70分)。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复试要求

1.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前要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专业课笔试试卷必须有明确的赋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能力面试要制定详细的提纲,精心设计题目,明确赋分标准,并在复试情况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应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各复试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复试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复试相关视频材料于复试结束后提交所在学院,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完毕后,各学院(中心)审核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3. 加强过程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复试过程中禁止工作人员和考生携带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和人员随意进出。

4. 为便于考生联系,各学院(中心)须在网站公布联系电话和邮箱,优化对考生的服务;如有考生投诉或质疑,学院(中心)应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

5. 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十一)复试缴费

1. 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并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考核的考生,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均须缴纳复试费¥80/

2. 缴费方式。考生使用手机微信功能扫描“江苏海洋大学财务平台”缴费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时请在备注栏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手机号码,缴费完毕请及时截图。

3. 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调剂

对于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接收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一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江苏海洋大学志愿,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的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系统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 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严禁部门和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遴选确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调剂平台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须按时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 复试结束后,学院(中心)根据要求上报复试结果并在学院(中心)网站进行公示。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中心)上报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向合格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规定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信息为准。

6.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江苏海洋大学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7.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或确认“待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江苏海洋大学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并予以公布,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调剂申请和报考。

六、录取

(一)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N +(复试总成绩×0.4 /3

其中,MPA考生N=3,其它专业考生N=5。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原则

1. 各学院(中心)按复试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类,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排定名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

2.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专业课笔试(含加试科目、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8)经查实,在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于2023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三)录取类别

1. 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 拟录取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3.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调取人事档案,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5.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江苏海洋大学不承担责任。

6. 拟录取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发放和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苏海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七、信息公开公示

各学院(中心)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准确、规范地公开复试细则等相关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单位详细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复试录取开展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第一志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官网上统一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每轮复试前由各学院在其官网上公布。

(三)每轮复试结束后,各学院(中心)应及时将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其官网上公布。

(四)为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咨询、申诉与监督

各学院(中心)应将复试细则、复试名单和复试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中心)网站上公布,接受考生咨询。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学院(中心)提出申诉意见;申诉人对学院(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研究生院申诉,申诉电话:0518-85895243;电子邮箱:yjsc@jou.edu.cn;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502

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设立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0518-85895032,电子邮箱:jwjc@jou.edu.cn,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九、其他

(一)考生须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所涉及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二)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或者网络直播等,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江苏省有关规定,以及《2023年江苏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等执行。

(四)请考生随时关注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本办法由江苏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江苏海洋大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324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我校《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https://yjs.cicp.edu.cn/)的具体要求。

初试成绩的总分数、单科分数均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同时,初试外语统考科目为英语(英语一或英语二均可)

初试科目与法律硕士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法律硕士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460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报名调剂我校。

2. 调剂比例

学校法律硕士专业在调剂生源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2安排复试。

3.  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学制

缺额

法律(非法学)

035101

全日制

3年

25

法律(法学)

035102

全日制

2年

17

注:根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男女比例的规定和今年一志愿上线情况上述调剂缺额仅限男生。

4.  信息发布

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将在“调剂系统”和我校官网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5.  志愿锁定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须考生本人向我校研招办电话确认。

(二)确定名单

1. 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学校按调剂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及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 学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要求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学校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分批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科目代码:397398)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我校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 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我校将在研究生教育部官网发布调剂公告。

2. 每批次“调剂系统”开启前,我校将解锁上一批次考生。

3. 报考定向就业的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五、相关信息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903

学校名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负责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103(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110935911973

学校网址:https://www.cicp.edu.cn

研究生教育部网址:https://yjs.cicp.edu.cn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344


广州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

我校2023年有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站:https://yz.chsi.com.cn/yztj/)。我校将于4月6日后(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申请调剂端口,并根据调剂工作进程适时关闭。现将调剂事宜公布如下: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录取程序及办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具体如下:

1.相关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向学校研究生院申请调剂要求,由学校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布调剂相关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信息、选择专业与填报志愿;

3.相关学院及时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回复我校的复试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5.调剂考生录取原则参照《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权重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按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6.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其他

考生可向相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具体调剂事项。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及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我校2023年相关专业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专业调剂计划余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请及时关注。

一、调剂信息

目前接收调剂考生的学院、专业调剂信息如下:

序号

招生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计划类型

计划余额

1

003

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普通计划

23

2

001

社会工作学院

035200

(专业学位)社会工作

全日制

普通计划

17

3

002

文化传播学院

055200

(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普通计划

20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为计划余额的130%。如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实际报名人数低于计划余额,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参加复试。各专业调剂名额可能会根据实际考生复试结果有所变动。

二、接收调剂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中A类考生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5.我校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

6.优先调剂初试考试科目和内容完全相同的考生。

社会工作专业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035200(专业学位)社会工作的考生;新闻与传播专业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055200(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的考生。

7.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我校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9.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三、学制、学费、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毕业和学位授予

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为准。

系统第一次开放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

关闭时间:2023年4月6日12:00

注:学校仅在调剂第一批次未招满的情况下再次开放系统如有后续批次,系统再次开放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2.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时限内,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将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公布。意向考生应在申请调剂前仔细阅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公告,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调剂)条件。

3.符合我校报考(调剂)条件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在系统中受理调剂申请,于4月6日下午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对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限内确定“接受复试”,过时未接受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并按复试通知要求完成复试确认、复试材料提交、复试网络预演、复试缴费、心理健康测评等事项。

4.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中科目一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单。

5.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6. 4月9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4月7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网络预演。考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另行通知。

7.复试完成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过复试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8.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待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9.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接受考生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调剂复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顺位拟录取下一位复试合格考生。

10.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同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办法一致。


西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西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现公布相关调剂办法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招生类型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学制

普通计划

机械

机械工程

2.5

机器人工程

土木

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

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控制工程

艺术

美术

3

艺术设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土木

土木工程

2.5

电子信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公布的为准。

二、调剂原则

(一)符合《西京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系统打开时间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

、调剂程序

(一)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的时间内,填报调剂信息,履行调剂程序。

(二)学校在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按照接收调剂考生规则初选后,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按时确认过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照我校的复试安排按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详见各学院公告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我校会尽快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36小时,系统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招生计划余额确定系统开通时长和批次,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公告为准,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公告。

(四)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奖助及优惠政策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三)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四)学校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

学校提供研究生创新基金及竞赛、科研奖励。

六、联系方式

西京学院网址:http://www.xijing.edu.cn

西京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b.xijing.edu.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京路1号  邮编:710123

研究生处研招咨询时间:3月31日-4月28日,每天8:3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029-84190900

学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机械工程学院

15191906268(手机)

02985628021(座机)

梁老师

计算机学院

18192951826(手机)

02961865535(座机)

付老师

土木工程学院

13720490099(手机)

02984150768(座机)

315705804@qq.com(邮箱)

何老师

会计学院

15319790508(手机)

15991341937(手机)

陈老师

曾老师

设计艺术学院

18681899698(手机、微信)

568456692(QQ群)

陈老师

电子信息学院

15829764093(手机)

02961890097(座机)

王老师

西京学院

2023年44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各学院(部)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专项计划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6.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前来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规定。

调剂择优原则: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


郑州机电工程研究所2023级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1.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我研究所2023级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及名额如下: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2名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2名

机械电子工程  2名

  1. 二、报名要求

对于符合如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调剂:

1.符合《郑州机电工程研究所2023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总分在300分以上,专业课一成绩在70分以上;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根据我单位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如下:

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  为检测研究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采用如下方式:

1.专业能力考核(100分)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纸质试卷,由学生进行闭卷作答,并由复试专家进行批改打分。

2.综合面试(100分)

复试小组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专家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3.英语测试(100分)

 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以问答的形式进行。

(三)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的权重设置如下: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权重 0.65

专业能力考核

0.2

综合面试考核

0.7

英语测试

0.1

总权重 0.35

(四)  体检由考生根据我单位要求,在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依据。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录取原则

(一) 2023年参加我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如下原则录取: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初始总成绩/5*0.65+复试成绩*0.35),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2.评委推荐不过半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提交健康材料与复检不一致者;

5.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6.未采用国家研究生录取调剂系统进行流程申报的。

7.专业知识考核考核低于70分者;

 录取流程

(一) 2023年参加我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按如下流程录取:

1.本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研招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我单位从调剂系统浏览和审核考生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网上复试通知。

4.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单位复试。

5.安排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6.拟录取的调剂生必须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接收本校的拟录取结果。

(二) 复试信息发布与申诉

复试录取后,10个工作日内,我校复试、录取等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进行发布。

官网主页:http://www.csic713.com/

2.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报考我招生办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招生办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7132025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京广中路126号

 

                                        郑州机电工程研究所

                                      二三年四月四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统一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2023年最新调剂公告请登录网址:https://yjszs.gpnu.edu.cn/info/1154/2226.htm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硕士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1.中国地质科学院硕士招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

2.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生源不足专业的缺额信息。

3.调入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

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理学

化学

0703


279

38

57

地球物理学

0708

固体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

0709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地球化学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构造地质学

第四纪地质学

工学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矿产普查与勘探

273

38

57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0819

矿物加工工程

260

35

53

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0857


273

38

57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例如工学与专业学位可互调)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需使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调专业的考生。

2第一志愿未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到院的考生。

我院将根据专业缺额情况分批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调剂志愿填报流程

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通知

1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申请调剂时,每人可最多申请三个平行志愿。调入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通知:提交申请后,中国地质科学院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发送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通知,复试办法见研究生院网页。

3待录取通知:考生复试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收到中国地质科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否则待录取通知可取消。

注意: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复试工作结束后,中国地质科学院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2023年硕士生录取名单。待将录取考生数据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硕士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完成,所有录取硕士生将于秋季入学。

   6.中国地质科学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硕士生调剂工作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统一管理。请关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调剂信息。

7.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s://edu.cags.ac.cn/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8992237010-86411648010-68992238

电子信箱:yjsyzs2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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