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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三院调剂工作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择优选拔调剂考生。

二、调剂要求

1、三院2023年调剂生源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2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不低于70分,政治和英语单科按国家A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各招生单位在我院分数线基本要求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及招生指标等情况,自主确定调剂生源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需提前电话咨询各招生单位。

2、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及三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航天,认同三院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航天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主要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5、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和三院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调剂程序

1.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上完成调剂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确认。我院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需调剂专业以我院在研招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我院各培养单位依据复试办法,对考生专业能力进行综合选拔。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依据各培养单位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我院调剂工作于4月6日开始,具体以我院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调剂系统开通后如有个别专业需再次调剂,以我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4.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8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5.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完成确认流程,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6.我院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的,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


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只接收初始科目为英语(二)[204]或英语()[201]考生的调剂申请。 

对于数学科目,只接收初始科目为数学(二)[302]或数学()[301]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食品工程[086003]

我单位定于2023460时4612时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约为120%左右。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139.

本实施细则由轻型产业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轻型产业学院

         ○二三年

 


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亚澳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应用经济学[0202]或理论经济学[0201](含一级学科内各二级学科)的学术型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201]考生的调剂申请。

对于数学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301]、数学(二)[302]或数学()[303]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均为4门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国际商务与管理[0202J1]

我单位定于2023年40600:00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亚澳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020

本实施细则由亚澳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亚澳商学院

         ○二三年


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1202Z2]接收初试已考数学()[301]、数学()[302]或数学()[303]且第一志愿为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同时,相关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201]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管理[1202Z2]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1202Z2]专业定于2023460:0012:00之间“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一般为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新华国际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051

本实施细则由新华国际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

         ○二三年

 


辽宁大学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仅接收初始科目为英语(一)[201]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招生专业接收初始科目为英语(二)[204]或英语(一)[201]考生的调剂申请。

对于数学科目,接收初始科目为数学(二)[302]或数学(一)[301]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7.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物理化学[07030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化学工艺[081702]、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化学工程[085602]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化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一般采取等额复试方式。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化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化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80;024-62202230

本实施细则由化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化学院

         ○二三年


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会议精神,为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

(一)招生复试工作在宁夏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负责对复试各环节的领导与监督。学校是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培养学院、导师组长和导师承担主办责任研究生院统筹安排,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配合,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按要求公布实施细则的,不得进行后续招生复试程序

)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工作在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复试考官少于5人且为单数,由导师组长、导师、副教授(博士)以上人员组成。各学院须对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各学院党组织具体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监督事宜

二、复试原则

(一)坚持复试的科学性。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的科学性。

(二)坚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做到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公开复试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复试的全面性。做到综合考查,突出重点,着重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四)坚持复试的安全性。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工作人员及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保证师生安全健康。

、复试要求

(一)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事宜,通过各种平台为考生答疑解惑,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

(二)综合考查。各学院要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充分发挥复试作用,既要注重学业知识的考查,也要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规范程序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各学院将拟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差额复试各学院要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设定差额比例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复试考生流动性较大的变数

(五)全程录像。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复试全过程可追溯。所有复试音视频资料须保留一年。

(六)应急处置。研判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七)严防作弊。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进考场严防考生作弊行为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四、复试时间安排

进入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流程相同并按分类复试的原则安排复试工作。

(一)33141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

1. 331

考生资格审查

2. 41

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以及各学科(专业)自行增加的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

(二)4月上旬开始调剂招生。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名额,会第一时间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采用现场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考生资格复审时签订《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现象发生。

考生资格审查当天需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一)应届本科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原件复印件,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二)往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三)同等学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初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除按照(一)至(三)项考生类别提供相关材料要求外,还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师范学院招收享受少数民族国家照顾政策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除按照(一)至(三)项考生类别提供相关材料要求外,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入学后三个月内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材料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造假,取消考生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备注:符合国家初试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202332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发送至nxsfxyyjs@***m邮箱。邮件以加分材料+准考证号+姓名(如三支一扶+107533000000***+张某某)命名,我校与研招网后台下载的加分人员名单核对无误方可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然后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复试形式内容

(一)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英语水平测试。各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决定是否增加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

1.面试

各学院需提前命制面试试题并装袋密封,制定面试评分标准,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回答。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2.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外国语学院命制试题,制定评分标准,并选派2名考官进行测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3.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相关学院若增加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须在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满分100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获取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相符。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试题保管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命制学院妥善保管。

(三)成绩核算及报送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1.复试成绩核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5%。仅有面试形式的学科(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5%;增加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50%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录取成绩核算方法。具体核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成绩公布及上报。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填写《宁夏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会议审定后,由各学院通过研招网发布待录取通知。

七、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设定具体的学术要求,并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以说明。

4.根据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要求,考生的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二)调剂录取工作程序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范围。严禁任何培养单位或个人任意圈定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八、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初试成绩所属报考类别的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束,根据计划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三)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初试加分条件并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通知空出的招生指标,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排名递补已复试合格的考生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进行指标微调。

(五)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政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低于60分的

3.加试的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考生有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

5.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8.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复查不合格的。

九、信息公开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在宁夏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二)复试参考书目见各我校各学院官网。

十、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文学院

吴老师

0954-2020809

1178304352@qq.com

政治与历史学院

马老师

0954-2036631

1439835342@qq.com

外国语学院

王老师

0954-2035865

florawang1995@***mm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房老师

0954-2079712

513910811@qq.com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胡老师

0954-2079728

1065664107@qq.com

化学化工学院

高老师

0954-2079701

1677281194@qq.com

教育科学学院

杨老师

0954-2039221

2213650546@qq.com

音乐舞蹈学院

聂老师

0954-2024818

497804324@qq.com

体育学院

凌老师

0954-2079719

fufeng_ling@***m

美术学院

老师

0954-2687086

1227850377@qq.com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通过并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体检。考生将体检报告原件(1份)提交各学院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并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原件(1份)

(二)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尽快办理档案调取等相关手续。

(三)我校有关调剂、录取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复试方案未尽事宜,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对外解释。

研究生院联系信息

网址:https://yjsc.nxnu.edu.cn

咨询电话:0954-2023221

联系地址: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逸夫楼三楼研究生院

 

 

宁夏师范学院

2023322           


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依法依规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研招相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信守承诺。

2.坚持招生质量第一原则

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院院长、各招生学院主管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制定学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制定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期间的监督与巡视,审批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对外发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等研招信息,组织各招生学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受理招考申诉等各项具体工作。

2.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各招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其职责为:制定复试实施细则,组建本学院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复试小组确定与落实复试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积极开展复试工作。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学院有关招生考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复试小组原则上以一级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并设立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组长应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三、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不低于120%会计专硕全日制不低于130%;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已于202210月完成复试的2023年推荐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复试形式

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复试科目将通过面试进行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3月下旬开始复试工作。各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以调剂复试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

(四)复试信息发布

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实施细则等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均由我校研究生网站统一发布。在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复试前,考生需准备下列PDF格式的文件材料,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将材料上传至网络远程面试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7.《硕士研究生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

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

1.参加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能力(2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综合素质考核(25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方面

4)专业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参加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如下。

1)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政治理论考核(1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的了解和掌握。网络远程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作答。考试范围参见我校复试考试大纲F500政治理论。

3)外语听说能力(15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20分)

主要考查考生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和科研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工作(学习)表现、团学活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心理健康、协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方面

5)专业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在完成上述复试内容,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考生除外。

4.每名考生网络远程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七)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工作机制

1)识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2)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比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3.复试小组安排

1)面试具体工作由招生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复试小组成员中须包括一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同一专业(领域)有两个及以上复试小组的学院必须将考生随机分配到各复试小组中。全国联考的招生专业由招生学院协调安排1-2名政治理论考核教师。

2)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

四、调剂相关要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3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所在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2.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领域)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领域)考试科目数一致。

5.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统考科目相同,少于则不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要求,调剂阶段不接收初试科目外国语为日语或俄语的考生。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具体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等四个元素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2.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36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接收调剂复试后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4.各招生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如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拟调剂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复试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调剂考生已经通过面试,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60%,复试成绩占40%

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

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六、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1.我校积极开展招生信息公开,所有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均在研究生网站上公布。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2.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期间,学校将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八、其他

1.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联系方式

1.联系邮箱:yzb@sut.edu.cn;

2.研招办咨询电话024-25494900

3.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xy.sut.edu.cn/

4.学校研究生招考QQ咨询群666497290


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经初步测算,我校以下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拟接收调剂考生。

专业名称及代码

调剂名额

动力工程(085802)

18

艺术设计(135108)

7

二、调剂政策

1、达到教育部公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工作程序

1、我校首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拟定为2023  4 月6日 08:00—20:00,开放时间为12小时,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务必在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按照调剂系统要求填写调剂信息。 

3、审定调剂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组织考生复试。我校将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请考生按照《南京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复试时间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grad.njit.edu.cn)和微信公众号“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发布的通知。

5、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政策

1、鼓励优秀生源调剂到我校。

2、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学校按每人每月 600 元发放生活补贴(按 10 个月计算),受益面达 100%。学校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具体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可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 联系人:吴老师,025-86118105

动力工程(085802)联系人:陆老师,025-86118221

艺术设计(135108)联系人:严老师,025-86118409

                                         

 

南京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4日


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见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www.grs.ynu.edu.cn/info/1008/43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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