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拟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榆林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调剂条件、要求等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文简称“调剂系统”)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为准。
6.调剂考生的应按照《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复试细则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二、调剂基本程序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调剂分数线的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通拟在2023年4月6日0时,开放时长12个小时)开通后及时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他方式申请或预登记而未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其调剂申请无效。
2.各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小组按调剂要求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集体研究决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确定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参加复试。调剂额满为止。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3.资格审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收到通知当天或按照复试通知里指定的时间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具体要求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jsc.yulinu.edu.cn/info/1013/86809.htm),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4.复试:各专业复试形式请查看各学院网页公布的复试方案,各学院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后会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发布,复试名单也会在各学院网页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5.拟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对于超过规定时间仍不接受拟录取的,我们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顺序递补。
三、接受调剂专业与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硕士点 | 学科(专业) | 联系方式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0703 化学 | 070301 无机化学 | 高老师 18329201333 薛老师 19829020002 |
070303 有机化学 | |||
070304 物理化学 | |||
0856 材料与化工 | 085602 化学工程 | 李老师 18791857812 薛老师 19829020002 | |
0857 资源与环境 | 085701 环境工程 | 陈老师 13080969777 薛老师 19829020002 | |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白老师 15191982266 薛老师 19829020002 | ||
教育学院 | 0451教育 | 045101 教育管理 | 谢老师 1779216518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张老师 18892112111 | |
文学院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冯老师 0912-3525720 张老师 0912-3687205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刘老师 18165025723 万老师 18691218295 | |
体育学院 | 0452 体育 | 045201 体育教学 | 史老师 13991086805 杨老师 13149103254 |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4 电子信息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刘老师 15091125557 |
建筑工程学院 | 0859 土木水利 | 085901 土木工程 | 李老师 15891259366 郑老师 18891521409 |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
生命科学学院 | 0951 农业 | 095133 畜牧 | 李老师 0912-3867210 |
管理学院 | 1254 旅游管理 | 125400 旅游管理 | 马老师 18691283215 谢老师 17792127666 0912-3689962 |
说明:1.除化学为学术学位外,其他的均为专业学位;2.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总监督:纪委书记
成 员:研究生院、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监督检查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理。
各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2.党委(校长)办公室:综合协调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有关事宜。
3.纪委监督检查室: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4.财务处:复试录取工作经费保障。
5.后勤保障处: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清洁消毒,考生体检结果审核及应急处理。
6.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复试场地保障,监控及录像拷贝工作;网络支持及技术保障工作。
7.保卫处:复试考生进校审核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纪检委员及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及监督等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院招生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复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教育培训工作;
3.本单位复试科目(含笔试、加试、面试试题)的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卷和考评工作。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4.填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含考生复试科目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等);
5.试题命题库的组织工作;
6.将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材料汇总(包括视频音频资料)提交至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
7.做好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等;
8.学院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做好评委抽选、试题命制、面试等环节的监督工作。
(三)学院复试工作组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成立复试工作组,每个复试工作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硕士专业学位相关学科的复试工作组要有2名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组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必须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且当年无亲属报考我校。
学院复试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1.在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2.本学科专业复试题库的建立工作;
3.考生的资格审查、思想政治考核;
4.考生的复试笔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试题的难易程度、面(测)试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面(测)试过程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填写《2023年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面试记录表》,并须当场评出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表。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
采取现场复试的,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和消毒,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取远程复试的,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要加强复试老师遴选、培养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公平性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二)科学性
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四、分专业招生计划
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分配各学院各专业(领域)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缺额信息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涉及计划调整,将依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各专业计划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1.2023年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各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本学院招生专业的复试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学术学位硕士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专业学位硕士,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降6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降40分。
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复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如需采用其他方式复试的学院,提前向研究生院说明理由并报备复试方式和方案。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三)复试时间
我校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一般应于4月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所有考生均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6.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7.《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见附件1);
8.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10.《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1.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和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1.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察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课测试(复试科目笔试):依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总分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六)体检
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所在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八)破格复试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但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六、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8.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管理类联考总分为300的专业,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 +复试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同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提前在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缺额情况、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http://yjs.jxstnu.edu.cn/)主页公示。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相关信息及材料需存档备查,并明确责任人。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会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学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研究生院审定后方可对外公布和实施。
(四)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评委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廉政责任书》,命题教师须签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教师保密承诺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五)复试及调剂录取规定研究生院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电子邮箱:jxksdzj@163.com。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791-83805935。
九、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十、其他
本办法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上级部门文件为准。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
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
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我校招生计划、一志愿拟录取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方向)可接受考生调剂(调剂专业及预计缺额情况详见文末)。现将我校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剂基本要求
(一)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以上调剂均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调剂考生须符合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各项调剂要求,具体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调剂特别要求”或各培养单位网站。
(八)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多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其中一个专业(或方向)复试,如确认了多个复试通知则以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二、调剂程序
(一)各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并成立调剂考生选拔小组。
(二)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0-12:00。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一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我校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为:4月6日12点以后。各相关培养单位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不按时确认的,将取消通知。
(四)各调剂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排名办法以及录取办法,请考生务必于申请调剂前查阅各相关培养单位网站。
(五)复试要求请参看《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各相关培养单位提出的接受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各位调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校及各相关培养单位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耽误调剂时间。
(四)我校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各调剂考生应提前查看所报学院和专业的调剂细则,了解报到及复试的时间、地点,合理规划行程,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其复试资格无效。
(五)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不按时接受通知的,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六)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以及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校外申请调剂。
(七)其他政策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南昌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四、申诉渠道
电话: 0791-83969025(校纪委),0791-83969340(研招办)
电子信箱:yzb@ncu.edu.cn
部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编:330031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
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具体情况,对尚有缺额的专业,允许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特制定该办法。
一、调剂考生基本条件及原则
(一)考生调剂分数线
1.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105100)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分数线按国家B类单科线执行。
2.其他各专业考生调剂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下降10分执行,单科控制分数线为:满分为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30分,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分不低于50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9.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考生的学历需满足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要求,具体请查阅《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1.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条件下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考生优先考虑。
二、调剂专业要求
详见我校网页上公布的《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调剂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若不符要求,我校将不接收调剂申请。
三、调剂程序
考生在教育部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及时上网了解我校调剂信息,按要求申请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否则不予录取。其它调剂途径均无效。
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原则上不得取消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志愿,若考生因为改报其他调剂学校而取消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调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录取。
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及复试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调剂时间
具体调剂时间见我校研招网公告。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调剂信息向我校申请调剂,我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名单公示后进行复试。若生源不足,将对调剂系统进行二次开放。
考生填报志愿后,研招网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达到锁定时间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更改填报其他志愿。如考生确须提前解锁,请将解锁申请并附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yyjsc@glmc.edu.cn,邮件命名:调剂解锁申请+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工作人员将在适当时间统一处理。
五、复试工作安排
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网页通知。
六、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录取办法详见《桂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调剂考生导师的确定,原则上在复试后,由所在科室、教研室和二级学院确定。
七、缺额情况
详细缺额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最终专业缺额调剂信息以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能申请调剂的实际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电话: 07733562096
Email: gyyjsc@glmc.edu.cn
纪委监察室电话:0773-5895235
举报信箱:jiwei@glmc.edu.cn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3年4月4日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专业
1.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0105 中国哲学
3.010105 伦理学
4.020101 政治经济学
5.020104 西方经济学
6.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7.030201 政治学理论
8.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9.030204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10.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1.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2.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3.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必须相同;调剂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三、调剂流程
1.预登记阶段: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通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填写《调剂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jszsb@gddx.gov.cn进行预登记(邮件标题为:姓名+调剂学科+总分)。
2.预调剂阶段: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通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意向,并密切关注通知信息。
3.正式调剂阶段: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包括未进行预登记及预调剂)及时登录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条件符合即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页(http://www.gddx.gov.cn/xybm/yjsb/index.html),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
(一) 调剂专业及名额
调剂专业 | 税务(025300) | 金融(025100) |
学习方式 | 非全日制 (定向就业) | 全日制 |
授课地点 | 第一年全脱产授课,学院内授课 | 学院内授课 |
调剂名额 | 拟接收33人 | 拟接收8人 |
(二)申请条件
1、须符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A类《2023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调入专业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代码 |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25300 | 税务(非全日制) | 346 | 48 | 72 |
025100 | 金融(全日制) | 346 | 48 | 72 |
3.申请调入税务专业、金融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税务(025300)、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国际商务(025400)、资产评估(025600)或保险(025500);
其中英语一(201)、英语二(204)视为相同,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或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4.我院只招收全日制本科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
5. 我院根据调剂专业名额及报考生源情况,金融专业(全日制)调剂复试采取400%的差额复试比例。税务专业(非全日制)考生参加调剂复试须符合我院公布的调入专业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程序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税务专业(非全日制)、金融专业(全日制)考生请于2023年4月6日9:00后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8日12:00。申请调剂并获得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于通知规定时间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作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2.如考生复试合格,我院将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我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院,不参加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学院不安排就业派遣。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需与工作单位及我院签署定向培养三方协议,否则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无派遣证及报到证)。
2.定向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及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一)调剂复试内容
1.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个人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知识、经济热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环节,具体如下:
专业 | 复试内容 |
税务 (非全日制) | 个人综合面试 (包括专业知识、经济热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金融 (全日制) | 个人综合面试 (包括专业知识、经济热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2. 关于体格检查,请考生使用标准体检表(附件1)至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于录取后提交我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调剂复试安排
1. 本年度招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 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日期 | 时间 | 事项 | 专业 | 备注 |
4月14日 | 17:00前 |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税务、金融 | 邮件提交详见(三)准备材料 |
4月17日 | 15:00前 | 考生报到 | 税务、金融 | 报到地点:学院注册中心大厅 |
4月18日 | 8:30-12:00 14:00-17:30 | 个人综合面试 | 税务、金融 | 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
(三)准备材料
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准考证,命名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命名为“身份证件”;
(3)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含个人信息及注册信息的每一页),或学校学籍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根据实际提交的材料命名为“学生证”或“应届生证明”;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有学士学位者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命名为“学历学位证书”;
(5)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命名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命名为“境外证书”;
(7)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或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命名为“学籍学历验证”;
(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成绩专用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命名为“成绩表”。
2. 考生“个人评定”。(附件2)
3. 考生本人抄写并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使用一页A4纸抄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附件3)
将以上材料(1)-(8)扫描并按要求命名后,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为“姓名+专业+考号”;将上述压缩文件包与《诚信承诺书》一并于2023年4月14日12:00前发送邮件至yjszs@mail.nai.edu.cn,邮件主题请写明“专业+姓名+考号+调剂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个人评定考生面试当天提交。
(四)录取工作
1.计分办法
(1) 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如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复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
(2)考生总成绩的核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
(3)税务、金融专业复试包括个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个人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个人综合面试中专业知识、经济热点、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分别为40%、20%、40%。
2.录取原则及要求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及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者,不予录取;
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自报考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均不得修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个人信息,因上述事项影响录取、报到及毕业等,责任考生自负。
3.如考生调剂复试合格,我院将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尽快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监督及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在相应规定时限内,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考生如对我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可向我院书面形式并具名提起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4. 纪委办公室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监督。
我院纪委监督电话:010-64505124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5. 考生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预计于4月中下旬公布。
网址:http://www.nai.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1
研究生部电话:(010)64505023 / 5171 / 5080 王老师/何老师/赵老师
四、说明
1. 阅读学院相关通知,了解复试环节。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纪律》,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须提交复试费100元/人,请进入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前台提交复试费用,报到地点为学院注册中心,学院西南门进入。
3. 近期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如必要学院将通过考生报考时填报的通讯信息联系大家,如需申请变更联系方式,请将变更信息发送至yjszs@mail.nai.edu.cn,标明姓名-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变更后电话号码。
五、住宿及餐饮
1.2023年4月17日至4月18日可为考生提供食宿 (费用自理,仅限考生本人),住宿标准:176元/天·人(学员公寓单人间)。
2.办理报到时预交1000元,其中:入住押金100元、复试费100元、住宿费和餐费800元。结算费用时退还押金,多退少补。
3.就餐地点:学院研究生餐厅。
附件1:体检标准表
附件2:个人评定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1
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报考单位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80401) 报考专业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相 片】 | ||||||||
既往病史(此栏由学生如实提供) | ||||||||||||
眼
科 | 裸 眼 视 力 | 右 | 矫正 视力 | 右 矫正度数 |
检查者 |
医师签名 | ||||||
左 | 左 矫正度数 | |||||||||||
色 觉 检 查 |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空后色觉检查图( )俞自萍色盲检查图( )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 红( )黄( )绿( )蓝( )紫( ) |
检查者
| ||||||||||
眼 病 | ||||||||||||
内
科 | 血压 / mmHg | 检查者
|
医师签名
| |||||||||
发 育 情 况 | ||||||||||||
心 脏 及血管 | ||||||||||||
呼 吸 系 统 | ||||||||||||
神 经 系 统 | 口 吃 | |||||||||||
腹 部 器 官 | 肝 厘米 性质 脾 厘米 性质 | |||||||||||
其 它 | ||||||||||||
外
科 |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 检查者 |
医师签名
| |||||||||
皮 肤 | 面 部 | |||||||||||
颈 部 | 脊 柱 | |||||||||||
四 肢 | 关 节 | |||||||||||
其 它 | ||||||||||||
耳 鼻 咽 喉 科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检查者
|
医师签名
| |||||||
嗅 觉 | 检查者
| |||||||||||
耳 鼻 咽 喉 | ||||||||||||
口 腔 科 | 唇 腭 |
医师签名
| ||||||||||
牙 齿 | ||||||||||||
其 它 | ||||||||||||
胸部X 射线检查 |
医师签名
| |||||||||||
化 验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医师签名
| ||||||||||
体检机构 意见 |
主检医师签名: 体检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个人评定
姓 名 | 准考证号 | ||
报考专业 | 如“会计(全日制)” | 英语水平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学校性质 | £985 □211 £财经院校 □其他院校 | |
工作经历及实习经历 | |||
科研成果 | |||
硕士期间 研究计划 | |||
奖惩情况 |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本人已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23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 保证在报名及初试、复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 自觉服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学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
4. 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不保存、不传播复试有关内容。
5. 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播、不造谣、不信谣。
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的处罚。
承诺人:
2023年 月 日
泉州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信息
我校今年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四个专业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仍有缺额,欢迎符合调剂要求的广大考生报考。
一、可调剂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135101 | 音乐 | 钢琴演奏、中国器乐(二胡、古筝、笛子)、西洋器乐(小提琴)、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声乐演唱、作曲 |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135105 | 广播电视 | 广播电视策划与编导 网络视频创意与运营 数字媒体艺术与技术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35107 | 美术 | 雕塑创作 漆艺创作 油画创作 中国画创作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135108 | 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 |
陈守仁商学院 | 135101 135106 135107 135108 | 音乐 舞蹈 美术 艺术设计 | 艺术管理 | |
教育科学学院 | 135101 | 音乐 | 音乐治疗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与调入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在同一个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5.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各招生专业领域和方向具体调剂要求。
三、调剂流程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
各二级学院将于2023年4月6日以后陆续开通调剂服务系统,请关注各二级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细则和调剂通知要求。
2.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按照我校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并在要求的时限内确认。
4.请调剂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⑴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⑵《泉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可在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qztc.edu.cn/yjszsw资料下载处下载);
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
⑷大学期间成绩单(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⑸本人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⑹准考证;
⑺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报考专业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以及二级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
⑻其他学籍或学历证明材料: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或国外学历获得者);
四、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汇总表
招生 学院 |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学院网址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
| 钢琴演奏、中国器乐(二胡、古筝、笛子)、西洋器乐(小提琴)、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声乐演唱、作曲 | 吴老师 | 0595-22737900 376141852@qq.com | http://www.qztc.edu.cn/ywxy/main.htm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 | 广播电视策划与编导 网络视频创意与运营 数字媒体艺术与技术 | 刘老师 | 0595-22918736 wcyjs2022@163.com | http://www.qztc.edu.cn/wcxy/main.htm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 | 雕塑创作 漆艺创作 油画创作 中国画创作 | 兰老师 | 0595-22912172 237440560@qq.com | http://www.qztc.edu.cn/msxy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 许老师 | 0595-22609836 xushiyi4141@163.com | http://www.qztc.edu.cn/fzxy |
陈守仁商学院 | 音乐 舞蹈 美术 艺术设计 | 艺术管理 | 蔡老师 | 0595-22918788 caiwenjuan07@163.com | https://www.qztc.edu.cn/tsbit/ |
教育科学学院 | 音乐 | 音乐治疗 | 康老师 | 0595-22919811 604989974@qq.com | https://www.qztc.edu.cn/jkxy/ |
长沙矿冶研究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长沙矿冶研究院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长沙矿冶研究院(单位代码:82603,招生专业:材料学、有色金属冶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从即日起开始接收调剂,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调剂分数暂定为2023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2.接收材料类、冶金类、化学类、电气及自动控制类、计算机类等工学专业,进行跨专业培养。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上述所要求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4.不接收同等学历考生。
5.考生本科毕业以后必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若通过复试,在报到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原件者,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剂申请材料
在http://1910095010.pool401-groupsite.make.yun300.cn/cmscontent/1958.html下载、填报《长沙矿冶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长沙矿冶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学生简况表》(见附件1、2),提交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学习经历、获奖等内容)和大学本科四年成绩单到指定邮箱。
邮件标题命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总分
附件命名:申请日期-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总分-调剂申请表/学生简况表/简历/大学成绩单
例:20230222-某某-**大学-化学-320-调剂申报表
20230222-某某-**大学-化学-320-学生简况表
所有调剂生须在教育部调剂网站开通后填报志愿,待我院审核通过发出同意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于网上确认,并参加复试。
三、学费、培养方式
1.学费3600元/年,不收住宿费,每月发放基本助学金500元+导师项目补贴(视工作和学习情况而定)。
2.在读期间研究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新入学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不低于9600元)、重大节日福利补贴;不收住宿费,提供免费早、中工作餐。
3.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培养,毕业后自主择业;优秀研究生毕业后经双向选择可优先留院工作。
四、联系方式
邮 箱:lgw0515@163.com
联系人:刘国伟 联系电话:0731-88657307
地 址:湖南长沙麓山南路966号 邮 编:410012
长沙矿冶研究院
人力资源部(研究生办)
2023年4月3日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生招生接收调剂办法
1.只有公布调剂方案的专业才接收调剂生,未公布的专业不接收调剂生,考生不得申请。
2.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查阅相关院(系)的调剂方案,阅读我校相关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和调剂方案中对初试成绩、报考学校专业、毕业(就读)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和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方可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考生根据调剂方案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3)拟调入院(系)对申请人筛选后,通知其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按拟调入院(系)的规定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0.2+调剂复试总分*0.8。调剂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其录取优先级低于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
(4)经复试被院(系)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方能被学校拟录取。
(5)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确认复试、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
(6)对于初试成绩、报考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调剂名额
我校根据各专业领域方向差额按不低于150%的比例确定调剂名额。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分数线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要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学科教学(体育)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教育硕士《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按教学函〔2022〕3号文件规定,我校教育硕士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七)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双少生”)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三、调剂考生的遴选
调剂考生遴选遵循“综合性”和“择优性”原则,确定进入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系统。
(三)调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与学籍档案信息不一致的,不予调剂。
(四)学校根据调剂考生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