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金融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报考第一志愿为学术学位专业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
对于考生初试数学科目,接收初试已考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或数学(三)[301]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金融学[020204]、国际贸易学[020206]、保险学[0202Z6]、政策性金融学[0202Z1]、金融工程[0202Z2]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0至4月6日12:00,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一般采取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金融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18640208157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本实施细则由金融与贸易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
辽宁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前置学历为法学(代码[0301])专业的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为法学(代码[0301])。申请调剂司法鉴定学[0301J1]的考生不受前置学历专业限制。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法学理论[030101]、法律史[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国际法学[030109]仅接收一志愿报考相同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财税法学[0301Z2]、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0301Z3]、司法鉴定学[0301J1]接收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学理角度确定专业间是否相同或相近)。
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按法学一级学科(代码[0301])进行招生,可在上述12个专业中选择申请调剂专业。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7.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法学理论[030101]、法律史[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刑法学[030104]、民商法学[030105]、诉讼法学[030106]、经济法学[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国际法学[030109]、财税法学[0301Z2]、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学[0301Z3]、司法鉴定学[0301J1]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至4月6日13: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09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法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
辽宁大学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7.我院[010105]伦理学专业仅接收前置学历一级学科为[0101]哲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伦理学[010105]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50%左右。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哲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426
本实施细则由哲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哲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国际经济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030201]政治学理论、[030206]国际政治、[030207]国际关系、[030208]外交学4个专业仅接收一志愿报考一级学科为[0302]政治学的考生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对于初试中有数学科目的专业,要求调入考生的初试中必考数学。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020105]世界经济、[0201Z1]转轨经济学、[0201Z5]新国际政治经济学、[0202Z7]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实务、[030201]政治学理论、[030206]国际政治、[030207]国际关系、[030208]外交学。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5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国际经济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495
本实施细则由国际经济政治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国际经济政治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
首都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录取情况,部分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专业及相关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则视为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符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要求。
2.接受调剂名额及具体条件
接收调剂复试人数视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择优确定,具体见各学院调剂办法(见附件)。我校将严格按照接收调剂条件要求对考生进行审查,在满足申请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获奖经历、运动等级证书、诚信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复试名单。相同初试成绩情况下,全国统考英语和政治成绩高的优先考虑。
学院 | 专业 | 研究方向 | 需调剂人数 |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 040301 | 学校体育学(含学前教育) | 3 |
040303 | 运动训练理论与实践 | 3 | |
排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 | ||
足球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 | ||
冰雪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 3 | ||
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 | 040203 | 青少年体育参与的心理动力 | 16 |
体育运动心理测量方法 | |||
青少年心理调节与心理健康 | |||
脑科学与运动认知 | |||
040302 | 运动生物力学与解剖学 | 2 | |
体育人工智能研究院 | 040302 | 体育人工智能 | 27 |
体医融合创新中心 | 040302 | 体育医学 | 12 |
管理与传播学院 | 040301 | 体育管理 | 6 |
0552 | 体育新闻 | 30 | |
0452 | 竞赛组织 | 21 |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4月6日0:00-12:00)登陆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信息的填写和提交。
2.我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务必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30分钟内回复确认,不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通讯工具问题导致无法参加复试者,我校不承担责任。
4.考生登陆调剂专业所属学院的官网,查阅调剂复试工作细则,并按各学院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部分学院需考前提交运动技能视频);各学院将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系复试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及时接听电话等;
5.我校将根据调剂考生复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待录取通知发出后30分钟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待录取资格,我校将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6.如需第二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7.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
三、复试与录取
1.复试形式:管理与传播学院采用线下复试,其余学院采用线上远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各专业方向复试细则请查阅各学院官网。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理论知识考核、专项技能评定(部分专业)、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
3.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4.除个别专业复试形式变为线上远程方式以外,调剂考生的考试程序、录取办法等与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完全一致。其他未尽事宜见《首都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学校、学院近期发布的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029 招生单位:首都体育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099034
E-mail:yanzhao@cupes.edu.cn
(以下附件请前往官网查阅)
附件一:各调剂学科(专业)所属学院(研究院)一览表及联系方式
附件二:二级学院官网网址一览表
附件三: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四: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附件五:首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
附件六:《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七:体育教育训练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附件八: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附件九:管理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办法
附件十:体育人工智能研究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附件十一:体育医学方向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4日
大连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省招办相关会议精神和《大连工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23年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内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应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内的考生,其初试总成绩应不低于251分,其中政治/外国语不低于30分,业务课不低于45分。
2、我校调剂进入面试的比例为1:1.5。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应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具体要求
为提高考生调剂成功率,减少等待时间,避免志愿浪费,部分学科专业调剂具体需求详见下表,相关考生应仔细阅读、谨慎填报。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071000生物学 | 070300化学、070301无机化学、070302分析化学、070303有机化学、070304物理化学、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1000生物学、071001植物学、071002动物学、071003生理学、071004水生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06神经生物学、071007遗传学、071008发育生物学、071009细胞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1生物物理学、077600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1环境科学、077602环境工程、078001药物化学 |
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工程学院)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1703生物化工、081704应用化学、081705工业催化、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2制糖工程、082203发酵工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1 食品科学、083202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083203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04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600生物工程、086000生物与医药、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086002 制药工程、086003 食品工程、086004发酵工程 |
085500机械 | 不接收第一志愿专业为085507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申请 |
080300光学工程 | 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统考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的考生申请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统考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的考生申请 |
095137农业管理非全日制 | 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填报,录取后须与所在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
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 | 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为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申请 |
086000生物与医药(食品学院) | 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为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以及0860生物与医药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申请。 |
082100纺织科学与工程(服装学院) | 仅接受第一志愿为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电子信息0854,工业设计工程085507,智能制造技术085509的考生申请 |
(三)具体工作流程
1、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正式提交申请。
2、为提高考生调剂成功率,缩短等待时间,学校每批次计划余额开通时间最长为24小时,考生志愿填报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每批次计划余额关闭后,各学科根据考生所学专业与学校调剂专业的契合程度、考生对学科研究内容熟悉程度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对主动要求放弃以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及时通知研招办予以解锁和回复。
4、对满足专业要求的考生,通过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对于同批次内申请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经系统择优复试预筛查无误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5、各学科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对调剂考生进行考核,面试组评委选拔标准与第一志愿一致。
6、调剂考生面试形式为开放性问答,原则上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生,对于专业契合度稍有偏差的调剂考生,应增加10-20分钟面试时间。
7、调剂考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组各评委分别打分,去掉总分的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与第一志愿一致。
8、面试结束后,各学科于当日提交复试记录表至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小时内进行确认,超时自动取消。
9、各学科调剂考生的面试视频、音频资料保存3个月备查。所有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四)注意事项
1、为确保公平公正,各学科对于同一批次内申请同一专业的考生应采取相同的复试平台或工具。
2、在学校规定时间未确定调剂复试通知或确认调剂复试通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调剂资格。
3、考虑到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动态性,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展动态调整各专业计划。
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学校对所有已接受的待录取通知一律不予取消,点击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能再录取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补录到第一志愿单位。请广大考生熟悉调剂系统的使用流程并谨慎操作,若由此引发任何异议及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所有考生最终归属权由调剂系统的状态决定。
6、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定向考生,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后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所有缺额信息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信息。
(五)考生咨询方式
研招办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联系人:林老师 王老师
电子邮箱:yzb@dlpu.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 电话 | 邮箱 |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 张锋(化学)15942478015;魏莉(化工)13591387327;张新欣(环境)18018940729/13500796140;王海松(轻化)13998639523 | qghx@dlpu.edu.cn |
生物工程学院 | 0411-86322525 | dlgydxswgcxy@163.com |
纺织与材料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方向)、纤维复合材料(无机方向)联系人:杨老师, 13795186380 材料与化工(无机方向)联系人:闫老师,15524775736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方向)、材料与化工(高分子方向)、纤维复合材料(高分子方向)联系人:王老师,13364113285,18840865176 纺织科学与工程联系人:王滢,13889684280 | fzcl@dlpu.edu.cn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0411-86323290 | 17807572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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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交叉科学研究院 | 侯老师:15840927910 | houyuting@dlpu.edu.cn |
大连工业大学
2023年4月3日
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调剂生源办法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少数生源不饱和的专业经学校批准同意可接收调剂。具体要求请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校内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公告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大学招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二、缺额学科
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预计有17名缺额,具体信息见下表。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缺额 | 备注 |
工学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5 | 仅接收地方考生调剂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5 | ||
电子信息硕士 | 085400 | 电子信息硕士 | 5 | |
机械硕士 | 085500 | 机械硕士 | 2 |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地方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至我校的志愿。
2.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待定,结合第一轮复试实际另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为确保用足用好招生计划,地方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300%。
2.调剂复试方式、内容与第一轮复试相同。
3.调剂工作咨询电话:010-66364780;咨询邮箱:hgdyjsy@163.com
4.本办法未说明的调剂事项,按照国家和军队2023年招生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23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航空事业的优秀毕业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一、学校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创建于1961年,是我国集歼击轰炸机、轰炸机、运输机、民用飞机和特种飞机等设计研究于一体的大中型军民用飞机设计研究基地,并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目前拥有陈一坚、唐长红两名院士。作为总设计师单位先后成功研制了运七、空警1号、小鹰-500、中国飞豹、空警-2000、大型运输机“运20”等多种型号飞机。
我单位拥有完整的飞机设计专业体系,设计手段和试验设施先进,具备了同时承研多型先进军民用飞机及配套产品的研发能力,先后获得国家、部省级科技成果500多项,获得国家专利1200余项。
我单位是国务院批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设有飞行器设计、系统工程等2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飞行器设计专业1个博士生培养点。
二、调剂政策
1、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与我院招生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成绩≥310,其中政治理论、英语一≥50;数学一、业务课≥70。
3、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
三、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学校审核调剂考生信息,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
3、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5、学校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6、学校审核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8、复试内容和流程参考招生复试办法。
四、我校调剂专业
1、专业1:082501 飞行器设计,调剂名额2
研究方向:总体气动设计、可靠性/维修性设计、强度设计、结构设计。
2、专业2:081103 系统工程,调剂名额4
研究方向:航电系统设计、飞控系统设计、机电系统设计、环控系统设计、燃油/动力系统设计。
五、调剂工作安排
1、公布复试办法:3月底
2、发布调剂公告:4月初
3、通知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4月11日前
4、考生复试:4月12日前
5、公布考生复试成绩、拟录取情况:4月中旬
6、发送待录取通知:4月中旬
六、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82904
联系部门: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研招办
联系电话:029-86832435,029-86832004
电子邮箱:dy325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东路一号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
2023年4月4日
安徽科技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工作原则
1.调剂工作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开展调剂工作。
2.对于同一调剂批次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调剂基本要求及专业领域所在学院相关要求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专业
0951农业硕士(农艺与种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畜牧)
0855机械硕士
0952兽医硕士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报考地处一区(A类考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的专业学习背景原则上与调剂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6.调剂考生必须在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7.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再申请调剂。
8.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四、调剂工作程序
1.公布调剂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调剂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和调剂复试办法,公布联系咨询电话。
2.填报调剂信息。按照要求设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系统开通后,拟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准确填报。
3.筛选调剂考生。根据调剂系统设定的开通时间,分批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并按要求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招满为止。同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进行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公示复试名单。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将在研究生处主页进行复试名单信息公示。
5.组织调剂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行,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6.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由研究生处另行公告),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拟录取调剂考生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联系人:马老师;咨询电话:0550-6732795;邮箱:4508421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