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1. 一志愿上线考生低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未达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
2.择优选择、宁缺毋滥。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必须参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上的要求,确保满足其各项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要符合我校各学院调剂专业设置的要求,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调剂。
6.调剂将主要参照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资格。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调剂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学校调剂志愿,经联系确认后不参加我校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调剂资格;调剂考生若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且都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10.调剂系统首次连续开通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12 小时。
11.首次公布的调剂计划,如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情况、调剂考生报到情况,以及复试后不合格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缺额的,后期将会再次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申请调剂考生考试方式必须为全国统考,且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中有关调剂的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graduate.sisu.edu.cn/info/1014/9966.htm)。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要求与我校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总分线降低50分,单科目线降低5分)。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相关专业所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收一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其他有关专业学术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规定。
二、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调剂计划余额、调剂报考条件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下同)或我校招生学院官网查询。
三、调剂时间
我校开展调剂工作的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起,至4月20日前结束。接收调剂专业满额后即不再接收调剂。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四、调剂程序
(一)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所有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二)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三)考生收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后,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四)完成上述调剂程序的考生即可按照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五)考生在我校复试前被其他学校录取并已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调剂复试的资格。
(六)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被其他学校录取并已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七)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在调剂系统中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需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式
我校所有专业(方向)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专业测试”科目的复试内容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科目的复试内容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复试基本程序
(一)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组织,考生须按要求携带审核材料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非应届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鲜章)、毕业证书。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取得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生: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鲜章)、学生证(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未通过学信网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交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
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体检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第六十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我校实际,考生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三)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每位考生须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认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严格按要求参加复试
考生须严格按各招生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发布的考场规则、考生参加复试的行为规范等。
七、调剂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计算
调剂复试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保持一致,分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等。
(一)专业测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满分值100分。各复试教师侧重不同方面提问,与考生互动交流。各复试教师现场给分,成绩取平均分。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满分值10分。
(四)同等学力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成绩不单独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五)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除外)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之和,满分值为210分;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之和,满分值310分。
(七)复试不合格情况。考生若复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中任何一门科目成绩低于60分,或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低于6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八、调剂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调剂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录取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值×6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值×40)。
九、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方向)调剂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调剂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计划单列,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如果同一专业(方向)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如果复试总成绩仍相同,按初试业务课总成绩排序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享受初试总分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不符合调剂条件或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 复试中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的;
3. 复试成绩确定为不合格的;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 个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调取的;
6. 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
十、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按150元/生收取,参加复试考生通过我校官网“网上收费服务管理系统”,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通过复试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坚决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实行信息公布或公示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需公布或公示的,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招生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
(五)监督投诉方式
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65385224;
纪检监察室电子信箱:jwb@sisu.edu.cn。
十二、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如事后发现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直至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5385296;
电子信箱:yzb@sisu.edu.cn。
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科目仅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经济类、管理类学术型专业仅接收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的考生(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硕士及工学照顾专业,如力学[0801]、水利工程[0815]等)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的考生可互相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原则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调剂,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2.考生申请跨一级学科调剂时,我校将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可调剂生源状况、学科专业方向相近程度和初试总成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
3.部分专业(如音乐、美术、体育等),因专业方向特殊性,我校相关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调剂优先级;同等条件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优先级。
4.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以及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至普通计划,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考生需提前联系研招办,并在调剂系统备注栏中明确注明。
6.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调剂程序及时间
1.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官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在2023年4月6日上午00:00开启,4月6日中午12:00关闭。
2.各培养单位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按照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考生进入复试。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各培养单位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统一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答复。
4.调剂复试工作将于4月10日—4月14日进行,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提前关注各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日程安排。
5.各培养单位复试结束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批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后,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学校和考生均不能单方面取消待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后30小时内不能修改。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也可以在志愿未解锁前,致电研招办申请解锁。如因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发送复试通知时在报名库中查找不到考生信息,责任由考生承担。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为确保能够顺利接收待录取通知,请勿更改志愿。
2.考生只能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我校多个专业的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未在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限内参加复试报到,后续将不再接收其调剂申请。
3.考生可按照《关于宁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https://graduate.nxu.edu.cn/info/1020/7967.htm)提前做好各类审核材料的准备工作,联系方式保持畅通。
4.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在4月10日—4月14日完成缴费,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5.各培养单位调剂专业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6.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7.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2061096,0951-2061677。
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南华大学!
1、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情况,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见正式调剂公告。在调剂系统开通期间,考生可填报志愿,请考生及时登录并申请调剂南华大学相关专业。
2、复试录取方案请查看《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南华大学-研究生处(部) (usc.edu.cn)
南华大学2023年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南华大学-研究生处(部) (usc.edu.cn)
3、具体调剂事宜可联系相关学院咨询,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南华大学-研究生处(部) (usc.edu.cn)
4、拟调剂需求专业如下(最新调剂需求专业以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临床医学专业的调剂需求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发布):
学院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学习方式 |
00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100 | 哲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02 |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1900 | 矿业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03 | 语言文学学院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55100 | 翻译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04 | 数理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专业型 | 全日制 |
070100 | 数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005 | 化学化工学院 | 070300 | 化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06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5500 | 机械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07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08 | 计算机学院 | 083500 | 软件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09 | 土木工程学院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10 | 核科学技术学院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85800 | 能源动力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11 |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25100 | 金融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120200 | 工商管理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012 | 药学院 | 105500 | 药学 | 专业型 | 全日制 |
014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00 1009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特种医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05300 | 公共卫生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15 | 护理学院 | 101100 | 护理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05400 | 护理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19 | 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35108 | 艺术设计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专业型 | 全日制 | ||
023 | 基础医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00100 | 基础医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126 |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协作培养基地 | 071000 | 生物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100100 | 基础医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
100700 | 药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我校有少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名额,调剂考生分数线和第一志愿相同(总分比国家A类地区控制线降低20分,单科比国家控制线降低5分)。优先考虑基础学科和理工类紧缺人才专业学位,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通时填报志愿。
6、调剂的基本程序
(1)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根据录取情况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要求。
(2)符合我校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我校缺额专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后,研究生院将根据二级培养单位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南华大学研招办
2023年3月31日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计划执行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硕类别)均可接收调剂考生,缺额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二)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统筹调整各学科(专硕类别)招生计划。
二、调剂工作要求
(一)接收调剂考生范围。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遴选规则。
对于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依据总分、报考专业、毕业专业综合考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复试。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自愿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
(二)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需求及我校调剂办法,择优遴选并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调剂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考生“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4小时后未回复,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参加我校复试。
(四)同意复试考生将会在24小时内收到我校通过“钉钉”平台发送的复试邀请,考生按要求完成复试资格审核后,即可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学校网络远程复试。
(五)调剂考生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六)复试结束,学校对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 4小时内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4小时内未确认待录取状态,则视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本次调剂无效。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调剂申请一律以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为准,未经系统填报无复试录取资格。
(二)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锁定考生志愿时间为36小时,志愿锁定期间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请考生在选择调剂志愿时谨慎选择。
(三)调剂系统开通期间,学校按照不低于计划缺额1:2比例发送调剂复试通知,为保护考生志愿选择自由,对未进入调剂复试范围的考生志愿将予以直接解锁。
(四)学校规定时间组织调剂复试,同意调剂考生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考生依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高低顺次拟录取。
(五)如计划调整或经调剂复试后仍有计划缺额,学校将再次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需求,考生(含被我校解锁考生)可继续选择调剂。
(六)对规定时间未接受我校复试通知、拒绝我校复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复试不合格或拒绝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其提出的后续调剂申请学校将一律不再通知复试。
(七)为彰显教育公平,维护调剂工作秩序,凡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解锁。请考生谨慎选择。
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3年4月5日
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初试情况,2023年有部分调剂名额,真诚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选择调剂到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工作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考生在填报志愿24小时后,可另行填报其他学校。24小时内,不接受考生解锁调剂志愿的请求。
4.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部)网站。
5.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在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四、调剂复试工作
1.调剂复试形式。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调剂复试比例。各学院(部)根据调剂复试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五、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2.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3.其他有关事项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屈老师 | 027-87195661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 |
102机电工程学院 | 马老师 | 027-81624809 | 流芳校区四实验楼A-208室 |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彭老师 | 027-87194823 |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207室 |
104电气信息学院 | 魏老师 | 027-87992157 | 流芳校区四实验楼B-321室 |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卢老师 | 027-87992128 |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 孙老师 | 027-87194882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607室 |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 周老师 | 027-87992089 |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213室 |
108管理学院 | 于老师(学硕) | 027-81624580 |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
胡老师(MBA) | 027-87992119 |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 |
黄老师(Mpacc) | 027-87992195 |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 |
109法商学院 | 穆老师 | 027-65524927 |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027-65522537 |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209室 |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程老师 | 027-87195170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713室 |
113外语学院 | 陈老师 | 027-87992165 |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
114艺术设计学院 | 崔老师 | 027-87992105 | 流芳校区艺术楼314室 |
115体育部 | 刘老师 | 027-87992030 | 流芳校区体育部118室 |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靖老师 | 027-65522073 |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室 |
118兴发矿业学院 | 傅老师 | 027-87193799 |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马老师 | 15102753892 | 武昌校区西配楼520 |
药物研究院 | 汪老师 | 15208215504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室 |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张老师 | 18171336927 |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8 |
七、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代码:10490
网址:http://yjs.wit.edu.cn/
联系电话:027-8794002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3日
中原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要求执行。
10.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工作程序
各招生学院或研究院(以下简称“招生单位”)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各专业的计划余缺情况,向研究生处提出调剂申请(含调剂数量、具体调剂要求等)。
2.研究生处核实后,在研招网上发布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3.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招生单位在研招网上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择优确定复试生名单,通过调剂系统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5.各招生单位同时将调剂复试安排在其网站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6.各招生单位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复试成绩在其网站公示3天。
7.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8.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复试工作均按上述程序进行。
三、其他事项
1.调剂志愿开放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考生可提前联系招生单位解锁调剂志愿。
2.各招生单位在确定复试生名单时,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和学校情况。对第一志愿报考第二轮“双一流”高校的考生,在满足招生单位要求的学术条件前提下,结合考生统考科目数学、英语成绩及个人相关专业背景、综合素质,优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时,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3.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在研招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需在填报调剂志愿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招生单位提醒告知,同时把身份证、准考证、相关服务证、服务期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合并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给招生单位,由招生单位报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按加分后成绩进行择优。
4.调剂考生在接受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调剂复试。
5.调剂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6.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7.本办法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研招办咨询电话: 0371-625060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以下网址:(https://yjsc.zut.edu.cn/info/1128/3686.htm)
哈尔滨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哈尔滨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次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录取情况,现进行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次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专业、名额及要求
(一)调剂专业与名额
序号 | 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位类别 | 缺额 |
1 | 民族传统体育学 | 040304 | 学硕 | 9 |
2 | 冰雪运动学 | 0403Z2 | 学硕 | 20 |
3 | 体育艺术学 | 0403Z3 | 学硕 | 9 |
(二)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考生分数线要求。
2.民族传统体育学优先接受民族传统体育学考生,生源不足接受体育教育训练学散打、武术套路、跆拳道专项考生调剂;冰雪运动学优先接受冰雪运动学考生,生源不足接受体育教育训练学冰壶、冰球、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单板滑雪、高山滑雪专项考生调剂;体育艺术学优先接受体育艺术学考生,生源不足接受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舞蹈、艺术体操、健美操专项考生调剂。
3.我校接受英语考生调剂。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和系统审核,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二、调剂办法
考生须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在4月6日8:00-4月7日00:00完成调剂信息的填写和提交。我校审核通过后,在4月7日通过调剂平台向考生本人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2小时内回复确认,不回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申请调剂的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三、调剂复试要求及时间
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调剂复试按照《哈尔滨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调剂复试时间:4月12日(星期三)
报到时间:4月11日8:00--17:00
报到地点:求智楼(研究生院楼)3101
四、重要事项提示
(一)调剂系统开通时间4月6日8:00-4月7日00:00,请考生及时填报。
(二)考生填报时必须填写运动技术项目,且运动项目必须与所报专业要求一致。
(三)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于4月9日17点前上交加分证明材料,形成PDF文件,材料以“加分证明材料+姓名”命名,发送至htyjsy@hrbipe.edu.cn 。逾期无法受理。
五、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冯老师
电 话:0451-82719652(工作日09:00-16:00)
电子邮箱:htyjsy@hrbipe.edu.cn
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河北中医学院河北中医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河北中医学院
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统一进程,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调剂计划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
我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笔试科目见《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笔试)科目一览表》(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2023年2月21日已发布)。英语听力不需要准备耳机。
二、考生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各专业一志愿复试资格控制线。
3.拟调剂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外语应为英语一。
(二)专业条件
需符合各专业或方向的专业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调剂流程
(一)信息发布。我校将于4月6日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各专业调剂通道,各专业调剂报名时间和复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报名申请。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未通过该系统的调剂申请无效。各专业报名时间不少于12小时。每位考生只能在我校各调剂专业中选填1个,如填写多项,以最后填报的志愿为准。
(三)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方向)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初试成绩,并结合报名考生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发送调剂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超时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并将依次顺延至本专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报到时间、笔试安排、面试安排详见附件。资格审核材料、总成绩计算和录取等要求,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的“河北中医学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https://yjsxy.hebcm.edu.cn/col/1628824584171/2023/03/24/1679660249002.html”。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则视为放弃,并将依次顺延至本专业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学院网页公示。
报到地点为橘泉校区北教学楼三层;笔试地点为橘泉校区中教学楼(考场信息,报到时见公告);各院系所面试地点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各二级学院(医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9926535
电子邮箱:hebcmyzb@126.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326号(河北中医学院橘泉校区)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受理处置相关信访举报,联系电话0311-89926813(研究生学院),0311-89926053(纪检监察室)。
此通知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北中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表(请在河北中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下载查看)
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到湖南工商大学学习深造!2023年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保持一致,为2023年4月6日0时。调剂学科、专业以系统中开通的学科、专业为准,各学科、专业调剂原则、要求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二级培养单位复试方案。
二、调剂学科专业
(一)调剂学科专业目录
1.学术学位硕士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二级学科(方向)代码及名称 | 所属单位 |
02经济学 | 0201理论经济学 | 020101政治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020103经济史 | |||
020104西方经济学 | |||
020105世界经济 | |||
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资源环境学院 | ||
0201Z1互联网经济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
0202应用经济学 | 020201国民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 ||
020203财政学 | 财政金融学院 | ||
020204金融学 |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
020209数量经济学 | 财政金融学院 | ||
0202Z1金融工程 | |||
03法学 |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03思想政治教育 | |||
05文学 | 0501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1文艺学 | 数字传媒与人文学院 |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外国语学院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数字传媒与人文学院 | ||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 |||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
07理学 | 0701数学 | 01基础数学 | 理学院 |
0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03运筹学与控制论 | |||
08工学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 |||
0835软件工程 | 01软件工程理论与方法 | 计算机学院 | |
02软件工程技术 | |||
03领域软件工程 | |||
12管理学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大数据与智能决策 | 前沿交叉学院 |
02物流工程与智慧物流 | |||
03信息管理与商务智能 | |||
04电子商务与物联网管理 | |||
05管理系统工程 | |||
06数字媒体技术与管理 | |||
1202工商管理 | 120201会计学 | 会计学院 | |
120203旅游管理 | 公共管理与人文地理学院 |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工商管理学院 | ||
13艺术学 | 1305设计学 | 01环境设计 | 设计艺术学院 |
02视觉传达与媒体设计 | |||
03手工艺设计 | |||
04智能信息设计 |
2.专业学位硕士接收调剂专业领域
专业学位代码及名称 | 领域(方向)代码及名称 | 所属单位 |
0252应用统计 | 0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 理学院 |
02大数据分析与商务统计 | ||
03经济统计建模与应用 | ||
0255保险 | 01保险管理与创新 | 财政金融学院 |
02社会保障与公共管理 | ||
03智能风险管理与保险科技 | ||
0351法律 | 035102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满足我校相应成绩要求。
2.专业要求: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工商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之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系统网址:yz.chsi.com.cn),具体时间安排见调剂系统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需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研究生院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额满为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的考生视同放弃调剂复试机会,取消其调剂复试资格。
5. 我校调剂缺额若为全日制计划,考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我校;若为非全日制计划,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6.学校将根据各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调剂生源的专业需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时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进度调整调剂名额,调剂详细信息将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通过调剂系统发布。
7.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8.原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学术要求见相关二级招生单位通知。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可填报三个志愿,36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二、三优先级是相同的。
2.我校研究生院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学术要求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三、复试安排
1.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护考生和教师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安排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经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
2.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http://gra.hutb.edu.cn/column/ksdg/index.shtml。
3.根据国家文件要求,于4月30日前完成复试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我校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代码 | 二级招生单位 | 研究生干事 | 电子邮箱 | 固定电话 |
001 | 前沿交叉学院 | 曾老师 | 65551240@qq.com | 0731-88688292 |
002 | 微电子与物理学院 | 张老师 | 664022289@qq.com | 0731-88688097 |
003 | 数字传媒与人文学院 | 何老师 | 1745598105@qq.com | 0731-88688267 |
004 | 经济与贸易学院 | 杜老师 | tsgdjh@126.com | 0731-88689273 |
005 | 财政金融学院 | 杨老师 | 903818019@qq.com | 0731-88686701 |
006 | 工商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593653209@qq.com | 0731-88687352 |
007 | 会计学院 | 龚老师 | 27345331@qq.com | 0731-88688399 |
008 | 公共管理与 人文地理学院 | 尹老师 | 303206456@qq.com | 0731-88689282 |
009 | 计算机学院 | 龚老师 徐老师 | 726874942@qq.com | 0731-88689238 |
010 | 智能工程与 智能制造学院 | 李老师 | 375119607@qq.com | 0731-88688197 |
011 | 资源环境学院 | 孙老师 | 513305365@qq.com | 0731-88688087 |
012 | 理学院 | 刘老师 | 726512535@qq.com | 0731-88686640 |
013 | 法学院 | 刘老师 | 23493256@qq.com | 0731-88688300 |
0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243141316@qq.com | 0731-88688256 |
015 | 外国语学院 | 李老师 | 377248197@qq.com | 0731-88689284 |
016 | 设计艺术学院 | 雷老师 | 787339497@qq.com | 0731-88688083 |
(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邮箱:hnsxyyzb@126.com
电话:0731-88688031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