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调剂公告
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xauat.edu.cn/
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告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招生专业接受考生调剂,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一、调剂要求
我校2023年接收调剂生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一)符合《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我校各专业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为: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仅接收统考英语一、数学一的学硕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或前四位为0775。
(二)土木工程专业仅接收统考英语一、数学一的学硕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类别为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
(三)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机械、电子信息(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电子信息(国际微电子学院)、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等专业仅接收统考英语、数学专业的考生,学硕与专硕均可,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类别为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
(四)国际商务专业仅接收统考英语、数学专业的考生,学硕与专硕均可,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国际商务(025400)、政治经济学(020101)、经济思想史(020102)、经济史(020103)、西方经济学(020104)、世界经济(020105)、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国民经济学(020201)、区域经济学(020202)、财政学(020203)、金融学(0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5)、国际贸易学(020206)、劳动经济学(020207)、统计学(020208)、数量经济学(020209)、国防经济(020210)、统计学(0270)、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保险(0255)、资产评估(0256)。
二、接受调剂专业
序号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别 | 调剂名额 | 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 咨询老师 | 咨询电话 |
1 | 0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学术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7日08:30 | 谭老师 | 0769-22861112 |
2 | 002 |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 | 081400 | 土木工程 | 学术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7:00 | 张老师 | 0769-22861232 |
3 | 002 |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 | 085900 | 土木水利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7:00 | 张老师 | 0769-22861232 |
4 | 002 |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7:00 | 张老师 | 0769-22861232 |
5 | 004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0 | 机械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7:00 | 胡老师 | 0769-22861123 |
6 | 005 |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7:00 | 张老师 | 0769-22861103 |
7 | 011 | 国际微电子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8:00 | 贾老师 | 0769-22863806 |
8 | 006 |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 | 085800 | 能源动力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20:00 | 何老师 | 0769-22862038 |
9 | 006 | 化学工程与能源技术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16:00 | 蔡老师 | 0769-22862190 |
10 | 007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21:00 | 王老师 | 13670103475 |
11 | 00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专业学位 | 若干 | 4月6日00:00-4月6日21:00 | 梁老师 | 0769- 23066901 |
备注1.各专业实际缺额及最终接收调剂情况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数据为准。
2.因学校学院调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生入学后,其培养、管理归属单位调整为生命健康技术学院。
三、调剂申请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调剂工作将于4月6日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考生届时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申请调剂。
(二)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调剂考生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及流程参见我校各二级学院网站和《东莞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https://zsb.dgut.edu.cn/yjszs/xyjs/zskx/1gs8ics7g4q69.xhtml。
四、咨询方式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dgutzsb
邮箱:22861919@163.com
招生办咨询电话:0769-22861919
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公告
一、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 调剂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专业代码 | 学院联系方式 | 备注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120201 | 0931-4681931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资产评估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600 | |||
会计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125300 |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4 | 0931-4679597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金融工程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0202Z1 | |||
金融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100 | |||
保险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500 | |||
统计学院 | 国民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1 | 0931-4683853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数量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9 | |||
统计学(授经济学学位)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7000 |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200 | |||
工商管理学院 | 企业管理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120202 | 0931-4681877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旅游管理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120203 |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125100 | |||
经济学院 | 政治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101 | 0931-4696582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西方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104 |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106 | |||
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2 | |||
劳动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7 | |||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 世界经济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105 | 0931-4683876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5 | |||
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6 |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400 | |||
信息工程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120100 | 0931-8654316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财政学(含税收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20203 | 0931-8690950 |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
税务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25300 |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125200 | |||
法学院 | 经济法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30107 | 0931-4670738 |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35102 |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35101 | |||
艺术学院 | 设计学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130500 | 0931-5252197 | |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甘肃省(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甘肃省(B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金融、保险、税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资产评估专硕同时接收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考生。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8.具体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专业为准。其他要求均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学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2023年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将会在各招生学院官网及时发布公告,有意向调剂的考生,随时关注公告。
三、其他事项
1.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我校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必备环节,不可省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专项/普通计划,5个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操作,考生有效调剂信息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为准。
2.各招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考生答复。各学院同意调剂申请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和各学院网页。
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生调剂说明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对我校2023年硕士生调剂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调剂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已达到原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未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或在原报考专业未通过复试的考生。
2.非第一志愿报考华南农业大学,已达到原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的考生。
二、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程序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2.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设置统考数学的专业除遵循上述原则外,考生应有统考数学成绩,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5.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6.拟调剂考生还须符合学院其他有关要求。
四、调剂专业与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各学院将根据工作安排,相继开放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学院开放调剂系统前,会在学院网站公布接受调剂专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拟报考学院网站调剂相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
相关信息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五、调剂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按学院开通调剂系统志愿填报,每个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考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申请注册调剂的一律无效。
3.学院工作人员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对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回复,即视为放弃。
5.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参加我校正式复试(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相关要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及学院相关通知。
6.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7.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待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8.考生在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确认同意待录取后,还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六、需调剂的专业
2023年我校预计在以下专业招收调剂考生(见下表),正式调剂专业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调整,以教育部系统开通为准。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082900|林业工程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085601|材料工程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085602|化学工程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085605|林业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080300|光学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电子工程学院 | 082800|农业工程 |
动物科学学院 | 090504|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
海洋学院 | 095134|渔业发展 |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 090900|草学 |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 095131|农艺与种业 |
资源环境学院 | 071300|生态学 |
资源环境学院 | 085704|测绘工程 |
资源环境学院 | 090302|植物营养学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070100|数学 |
植物保护学院 | 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 | 082800|农业工程 |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4日
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专业调剂要求及调剂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并在调剂公告中公布。调剂比例由各学院自定。
二、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成绩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国家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英语一可申请调入初试英语二的专业。初试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顺向申请调入,反向不可。初试经济类综合能力可申请调入初试数学三的专业。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三、专业调剂要求
各学院自主确定专业调剂要求,但不得有歧视性、非学术性要求。
四、专项计划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受调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接收报考该计划考生调剂,考生需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我校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工商管理接收少民骨干计划的调剂。优先调剂生源省份为国家下达计划中限定生源省份(黑龙江、辽宁、吉林)的考生。优先接收工学、理学专业的调剂。具体复试分数线见《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五、遴选考生原则
符合调剂基本条件和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调剂。
六、调剂流程
1.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24小时。
2.我校预计将于调剂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发放第一批复试通知。未发放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因考生放弃、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3.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12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4.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调剂学院网站,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细则,了解相关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三日内,我校会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有余缺名额的学科接收优秀调剂生源,为做好我校的调剂工作,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余缺学科信息
下表是我校有余缺的学科及计划数,表中的余缺计划数仅供参考,后期我校可能会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再进行调整。
学位类型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余缺计划 |
学术学位 | 071000 | 生物学 | 10 |
100100 | 基础医学 | 45 |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8 |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其中有1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
100201 | 内科学 | 8 | |
100204 | 神经病学 | 2 |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 | |
100218 | 急诊医学 | 1 | |
专业学位 | 105500 | 药学 | 25 |
105300 | 公共卫生 | 13 | |
105102 | 儿科学 | 9 | |
105103 | 老年医学 | 3 | |
105104 | 神经病学 | 9 | |
105107 | 急诊医学 | 3 | |
105108 | 重症医学 | 4 | |
105109 | 全科医学 | 2 | |
105113 | 骨科学 | 15 | |
105115 | 妇产科学 | 4 | |
105116 | 眼科学 | 3 |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2 | |
105119 | 临床病理 | 3 |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8 | |
105121 | 肿瘤学 | 9 |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2 |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进入复试的二区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其他各项条件须符合《包头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栏)规定的所调剂学科的报考条件。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2.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3.调剂考生的筛选,首先按照《包头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考生毕业专业进行筛选,然后再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筛选。
4.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要慎重,每位考生在同一批次调剂时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调剂。
5.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缺额计划数不低于1:1.2比例差额调剂,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下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
6.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12小时),若公布余缺名额的学科提交调剂志愿的人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比例人数,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将关闭该学科的调剂信息,若未达到规定的比例人数将继续开放调剂信息。
四、调剂程序
1.4月6日0点: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公布我校各学科余缺信息,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4月7日-8日: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下载考生志愿信息,审核考生调剂资格。剔除不符合条件考生后,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按成绩排序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在调剂系统中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不作回复,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5.4月9日上午12点前: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1.nm.zsks.cn/yzfs/ (登录需要身份证号和考生编号),按照缴费系统中各专业规定的复试科目数缴费,每科60元。考生网上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复试,无论复试成绩是否合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凡按照以上程序完成调剂手续的考生方能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我校本次复试时间预计在4月10日-12日进行,具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时间安排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及时公布。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内容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栏)执行。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须按照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和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的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好“包头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核一览表”中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做好复试报到准备。
2.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www.btmc.edu.cn/yjsxy/)招生的各类通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必须按时复试报到,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后果自负。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原则上招收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环境工程专硕原则上招收环境工程专硕领域相关专业。生态学原则上招收生态学相关专业。环境力学与工程原则上招收环境力学与工程相关专业。
初试外国语科目要求:对于接收调剂的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201];对于接收调剂的专业学位专业,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201]或英语(二)[204]之一。
初试数学科目要求:考生初试数学科目须为数学(一)[301]或数学(二)[302]之一。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生态学[071300];环境科学[083001];环境工程[083002];环境工程[085701];环境力学与工程[0830Z1]。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0至4月6日中午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调剂考生可以开始填报志愿,调剂端口开放时间为12小时。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环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248
本实施细则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
中国传媒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的通知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生,具体信息如下:
学院(研究院、实验室)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拟调剂人数 | 调剂条件 |
人文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2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人文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相关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的考生。 |
人文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5 | 限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古代文学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2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3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传播研究院 | 0503Z4 | 编辑出版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2 | 限第一志愿报考新闻传播或相关人文社科专业的考生,编辑出版专业优先,通过大学英语六级。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055106 | 日语口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国际传媒教育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 |
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100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2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 |
媒体融合与传播国家重点实验室 | 0810J4 | 互联网信息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6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业务课二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12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业务课二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83900 | 网络空间安全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6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业务课二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业务课二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085412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要求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业务课一科目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业务课二科目为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7 | 限第一志愿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01)的考生。 |
广告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4 | 限第一志愿报考设计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305)及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301)专业中设计、美术方向的考生,本科专业限设计、美术及艺术学理论相关专业。 |
海南国际学院 | 1305L1 | 设计艺术学 *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15 | 限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
1.以上拟调剂专业为我校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而初步统计的结果,最终拟调剂专业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布的专业为准。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A区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于调剂的相关要求,《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对相关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以上表格中规定的调剂条件。我校不接收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
3.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开放后,2023年4月6日12:00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初选后,会通过该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确认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此批调剂考生复试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4. 进入调剂复试、完成复试步骤且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在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发送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信息。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5. 标“*”号的调剂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详见《中国传媒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统筹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择优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做实做细服务,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计财处、后勤中心、网信中心和卫健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其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办校办、宣传部、纪委机关、保卫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后勤中心、网信中心、卫健管理中心和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构成,主要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重大与应急事件的处置与管理;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纪委机关、研工部主要负责人,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和各招生单位纪检委员构成,主要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学校各招生单位须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与监督。
(三)学校各招生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1个或多个平行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参加复试工作的复试小组复试前在本单位纪检委员的监督下抽取产生,在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系统开通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及系统开通时间详见各招生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注: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余额)
四、调剂要求
我校相关招生单位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调剂考生要求并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申请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3个专业或领域的考生须满足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同等学力考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符合招生单位其他有关要求。须在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明确,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前对外公布。
(二)接收调剂规则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与考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选拔规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招考办)归口管理并按以下程序开展: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发复试通知。各招生单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并发送复试通知。
3.招考办审核确认复试通知。招考办对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确认。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
6.发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招考办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二)调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符合国家规定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期间向复试单位及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政策进行认真审核。
(四)各招生单位要在教育部及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各招生单位应提前在网上公布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公布各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同一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不同复试小组之间要确保复试的时间、方式、程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并给出成绩。
(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复试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招生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命题、工作人员等)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八)复试过程要做好详细记录,笔试、面试均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须认真填写每位考生成绩。复试完毕后试卷、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各招生单位整理好后,交由研究生院统一保管。各招生单位要精心准备人员、场地、设施等,确保面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六、复试方式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并在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
(一)现场复试
1.各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好复试场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现场复试地点要满足全程录音、录像要求。
2.现场复试场所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3.笔试考场设置要求: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每个考场至少配备 2 名学校教职工作为监考老师,并在考前进行深入细致的培训,确保监考人员履责到位;参与笔试考试的考生及所有工作人员全程均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相机、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要确保笔试公平公正和平稳顺利。
(二)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可使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腾讯会议或钉钉。
1.各招生单位自行安排好复试场所,提前向研究生院报备;复试场所应能全程录音、录像,有符合网络远程复试要求的电脑等相关设备。
2.做好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确保复试教师、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平台,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招生单位提前调查考生是否具有满足运行顺畅的网络、是否具备在线面试的相关设备,同时要求考生认真学习复试操作指南,提前做好设备测试和面试环境准备工作。
4.复试前各招生单位提前组织所有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复试必须运用面试系统“双机位”“防缩屏”技术,考生要求必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
5.采取远程复试的,各招生单位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七、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特别是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1.各招生单位负责审核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是学生证与本科成绩单),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准考证、政审表等相关材料,审核的重点是学历学籍有问题的考生。
2.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八、复试内容
复试的基本内容应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可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包括听力与口语内容。
3.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4.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2门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我校不须加试。
6.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着重考察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为面试口答、笔试等),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教学厅〔2010〕2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我校医院组织开展。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或者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经各招生单位认可,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拟录取的招生单位。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九、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除体育、艺术、翻译专业学位硕士外),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除体育、艺术、翻译专业学位硕士外),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
工商管理、会计、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体育、艺术、翻译专业学位硕士的成绩计算公式由相关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详见其公布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十、录取工作
(一)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
(二)复试合格考生是否录取应以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各招生单位根据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
(三)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结果将由我校各相关招生单位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五)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一周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七)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十一、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无须缴纳费用;参加我校现场复试的拟录取考生须缴纳体检费用为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十二、复试纪律要求
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
(二)实行责任制度。各招生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对所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
(五)实行复议制度。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须在调剂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招生单位和复试小组应认真核查复议,并按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六)严肃考风考纪。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202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另行公告。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华东交通大学
2023年4月4日
苏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2.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 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调剂。
5.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接收调剂专业、调剂人数,开通调剂时间
我校于4月6日00:00-4月6日中午12:00开通调剂,考生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具体调剂专业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拟调剂人数 | 备注 |
00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4 | |
001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 | 83 | |
002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非全日制 | 103 | |
003 | 王健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法律史) | 全日制 | 2 | |
003 | 王健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经济法学) | 全日制 | 3 | |
003 | 王健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非全日制 | 31 | 初试成绩334分及以上 |
003 | 王健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非全日制 | 62 | |
004 | 教育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全日制 | 11 | |
007 | 传媒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非全日制 | 35 | 初试成绩371分及以上 |
009 | 社会学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全日制 | 1 | |
009 | 社会学院 | 125400 | 旅游管理 | 非全日制 | 1 |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3 |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2 |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0210 | 亚非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2 |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02Z1 | 翻译学 | 全日制 | 5 | |
010 | 外国语学院 | 055102 | 英语口译 | 全日制 | 5 | |
011 | 数学科学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全日制 | 1 | |
012 |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 025100 | 金融 | 非全日制 | 19 | 初试成绩361分及以上 |
01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全日制 | 3 | |
01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16 |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805Z1 | 材料冶金 | 全日制 | 3 |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80600 | 冶金工程 | 全日制 | 6 |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5 |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85603 | 冶金工程 | 全日制 | 5 |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 | 全日制 | 3 | |
014 | 沙钢钢铁学院 | 085705 | 矿业工程 | 全日制 | 2 | |
020 | 轨道交通学院 | 086101 | 轨道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全日制 | 6 | |
020 | 轨道交通学院 | 086101 | 轨道交通运输(交通能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5 | |
020 | 轨道交通学院 | 086102 | 道路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全日制 | 2 | |
020 | 轨道交通学院 | 086102 | 道路交通运输(交通能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2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095133 | 畜牧 | 全日制 | 11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095134 | 渔业发展 | 全日制 | 5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077806 | 放射医学 | 全日制 | 6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100106 | 放射医学 | 全日制 | 28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100900 | 特种医学 | 全日制 | 6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全日制 | 10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105300 | 公共卫生 | 非全日制 | 13 | |
023 | 苏州医学院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神经调控与神经修复工程) | 全日制 | 7 | |
024 | 附属儿童医院 | 100202 | 儿科学 | 全日制 | 22 | 仅接受原报考专业为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100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生源的调剂。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03 | 老年医学 | 全日制 | 4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0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09 | 全科医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1 | 外科学(心脏大血管外科学) | 全日制 | 4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1 | 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 全日制 | 15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1 | 外科学(血管外科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5 | 妇产科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6 | 眼科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全日制 | 7 | |
025 | 附属医院 | 105124 | 超声医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心血管病学) | 全日制 | 5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血液病学) | 全日制 | 10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呼吸系病学) | 全日制 | 7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消化系病学) | 全日制 | 4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系病学)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肾脏病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1 | 内科学(风湿病学)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3 | 老年医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4 | 神经病学 | 全日制 | 9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影像) | 全日制 | 5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介入)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神经外科学) | 全日制 | 8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普通外科学) | 全日制 | 8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骨科学) | 全日制 | 26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胸外科学) | 全日制 | 6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心脏大血管外科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 全日制 | 6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0 | 外科学(血管外科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1 | 妇产科学(妇产科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1 | 妇产科学(生殖医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1 | 妇产科学(产科与胎儿学) | 全日制 | 4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2 | 眼科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3 | 耳鼻咽喉科学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4 | 肿瘤学(肿瘤学) | 全日制 | 7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4 | 肿瘤学(放射肿瘤学) | 全日制 | 2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7 | 麻醉学 | 全日制 | 3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8 | 急诊医学(急诊医学) | 全日制 | 1 | |
025 | 附属医院 | 100218 | 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 全日制 | 3 | |
027 | 护理学院 | 105400 | 护理 | 非全日制 | 6 | 仅接受101100(护理学)、105400(护理)生源的调剂,且初试成绩320分及以上。 |
029 | 能源学院 | 0805J4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18 | |
029 | 能源学院 | 085601 | 材料工程 | 全日制 | 4 |
各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仅供参考,我校将视考生报考情况酌情调整。
三、其他事项
1.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我校在“调剂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复试合格的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 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要求,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3. 具体复试工作要求见《苏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报考院系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4.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