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我校执行国家A类线,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2023年有部分学院硕士招生专业还有缺额,欢迎全国各地的优秀考生积极申请!现将我校2023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非外语专业不接受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符合招生单位其他有关要求。
二、调剂流程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招生单位发布调剂公告。招生单位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单位审核调剂。各招生单位按调剂条件择优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并发送复试通知。
4.研招办审核调剂复试通知。研招办对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审核。
5.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7.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日本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050108]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中国语言文学[0501]一级学科下各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108]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2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日本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254
本实施细则由日本研究所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
二○二三年四月
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通知
一、调剂系统预计开放时间
2023年4月6日0:00-4月6日14:00
二、拟接受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学制 拟调剂缺额数
教育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全日制 3年 8
教育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全日制 3年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全日制 3年 3
旅游与地理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全日制 3年 8
三、调剂条件
(一)调剂分数
单科成绩、总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专业
1.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一致),优先考虑相同专业的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旅游管理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
(三)考生科目
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同一科目。
四、调剂政策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hlbec.edu.cn/info/1045/1103.htm)。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调剂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四)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五)所有调剂专业及缺额数最终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对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七)如需提前解锁考生调剂志愿,请使用考生本人的电子邮箱发送个人信息(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姓名、拟调剂专业)至电子邮箱( yjszsb@hlbec.edu.cn ),以便工作人员确认考生身份并进行调剂志愿解锁操作。
五、调剂工作安排
(一)凡符合2023年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
(二)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调剂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我校调剂政策,按照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收到复试通知后的3小时内做出是否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如没有按时回复,视为主动放弃,顺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和调剂政策,符合条件方可填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收到我校的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也可选择保留志愿。
(四)根据各学科专业调剂情况,如确需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调剂考生复试在4月11-12日进行,关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安排详见《呼伦贝尔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的通知公告。
呼伦贝尔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5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学校概况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达22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65万平方米。2021、2022年连续两年跻身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1000强。
强化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学校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个、特色重点学科4个、“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共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兽医学与农学学科双双入选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畜牧学、光学工程学科进入“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其中,畜牧学进入全国前30%,位列全国第15位;光学工程进入全国前50%,位列全国第43位。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招生专业53个,涵盖了工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在招理工科专业占比达68%。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育人成效显著。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708人,在校硕士研究生1904人,联招博士46人。2018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共获省级及以上奖励3788项。学校先后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易班全国共建工作示范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教育部“校企共建创业实践基地”、科技部国家级“星创天地”及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
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895人,其中高级职称625人,博士学位815人,双聘院士6人(含海外院士1人),在聘全职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5人、省部级高层次人才19人,培育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 人和省级高层次人才14 人。学校40%以上的教职员工曾在海外合作院校学习或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坚持产学研合作,增强科研创新实力。拥有国家标准委国家氢能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佛山)1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7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基金24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各类科技奖励52项。2021年学校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牌;2022年我校7个项目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奖数量位列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高校排行榜第8位,成绩亮眼,再创学校历史新高。
致力国际化办学,不断提升办学品质。举办中-德(环境工程、产品设计)、粤-港、粤-澳、粤-台(金融、旅游管理、人工智能)等本-硕合作办学项目,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等近10所海外高校开展博士研究生的联合培养。组建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国际膜生物学与环境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佛山、服务广东、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坚持“高校+高端研究院所+龙头企业”的特色发展模式,加快建设成为理工科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欢迎广大考生前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求学深造!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3年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各学科或专业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各学院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三、调剂专业(各专业实际缺额情况及最终接收调剂的情况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学科或专业 | 专业代码 | 学科或领域 | 调剂余额数 |
国际商务 | 025400 | 国际商务 | 若干 |
教育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暂无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若干 |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若干 |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暂无 | |
045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若干 |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若干 | |
数学 | 070100 | 数学 | 若干 |
机械工程 | 080200 | 机械工程 | 若干 |
光学工程 | 080300 | 光学工程 | 若干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若干 |
土木工程 | 081400 | 土木工程 | 若干 |
电子信息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若干 |
085405 | 软件工程 | 若干 | |
085406 | 控制工程 | 少量 |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若干 | |
085410 | 人工智能 | 少量 | |
机械 | 085501 | 机械工程 | 若干 |
085510 | 机器人工程 | 若干 | |
材料与化工 | 085601 | 材料工程 | 若干 |
资源与环境 | 085701 | 环境工程 | 若干 |
土木水利 | 085901 | 土木工程 | 若干 |
生物与医药 | 086001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若干 |
086003 | 食品工程 | 若干 | |
畜牧学 | 090500 | 畜牧学 | 若干 |
兽医学 | 090600 | 兽医学 | 若干 |
农业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 | 若干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若干 | |
095133 | 畜牧 | 若干 | |
095134 | 渔业发展 | 若干 |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若干 | |
095138 | 农村发展 | 暂无 | |
兽医 | 095200 | 兽医 | 少量 |
备注:我校可根据招生计划下达情况和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各学科专业调剂指标。
四、调剂复试说明
1、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于系统开通之日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经我校审查合格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2、调剂要求具体参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中的相关规定。
3、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各学科或专业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参照各学院网站通知)。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对于一次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滚动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3、调剂报名阶段,凡通过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若考生需求强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书须签名捺印),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4、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一段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要求不低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6、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确有必要解锁的,须经学院研究决定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并提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接收更多我校调剂信息,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网址:http://web.fosu.edu.cn/yanjiusheng
仙溪校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邮编:528225)
江湾校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邮编:528000)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71159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3年3月30日
湖南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志愿
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须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辽宁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电子科学与技术(代码[0809]或[0774])一级学科及其所属二级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初试外国语科目要求:对于接收调剂的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一)[201]。
初试数学科目要求:对于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专业,考生初试数学科目须为数学(一)[301]。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至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物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306
本实施细则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物理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
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欢迎各位考生报考云南师范大学!
一.接收调剂专业
我校2023年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我校详细调剂专业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附件1)。
二.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本科所学专业条件。详见我校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
(四)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其中,考数学一(科目代码为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考数学二(科目代码为302)的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为303)或自命题数学的专业。未考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的考生。
(九)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包括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
(十)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十一)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十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调剂。
(十三)部分专业的调剂条件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
(十四)其它调剂规定以2023年全国调剂政策为准。
三、调剂步骤
(一)我校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6日16:00-4月7日8:00。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后,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我校调剂窗口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若部分专业调剂仍有缺额,我校将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提前公示并再次开启缺额专业调剂窗口,直至调剂完成。若部分专业经多次开放调剂窗口仍未能完成调剂时,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将调整至其他生源充足的专业。请有意报考我校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我校调剂窗口开放的时间内报名。
(二)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学术选拔要求,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我校将在第一时间进行审核筛选,并及时给选中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及短信,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五)请考生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特别是毕业学校及个人信息变更的考生要按规定准备好相应材料。(详细情况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对于学历学籍校验无法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六)考生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七)复试后,综合考虑初试、复试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各位调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校及各招生学院提出的接收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复试的具体要求及工作安排由学院通知(调剂系统、电话、短信、学院网站)。复试后,请考生随时留意查看信息,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完成操作,以免耽误拟录取。
(三)我校奖助学金设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简介》。
(四)我校复试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加试科目表。我校不提供历年复试的真题及复试的参考书目。
(五)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请详细阅读《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及提前准备复试材料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四、联系信息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4月5日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
1.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审批复试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具体工作。
2.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机关和研究生院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二级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实行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对联系学院复试过程进行监管。
3.成立复试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确保考生“应考尽考”,成员包括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网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4.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同时成立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和复试监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要求
1.日常工作中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要对学院的具体复试方案制定、人员选派、流程设置、成绩计算、公示公开及复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2)研究生院安排监督人员对各学院的复试人员组成、复试方案、调剂名单等进行审核,检查学院复试方案的落实情况,受理各类投诉建议,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纪检监察机关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和研究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所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本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次的复试工作。
二、招生学科(领域)及规模
我校2023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217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76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15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95名,具体招生学科、领域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计划”)30名(已包含在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内)。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青岛科技大学基于学科和培养质量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确定各学科(领域)招生人数。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参加“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退役士兵计划”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要求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办法》(附件)。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程序执行。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校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学科门类 | 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经济 | 02 | 311 | 43 | 65 |
法学 | 03 | 326 | 45 | 68 |
文学 | 05 | 327 | 49 | 73 |
理学 | 07 | 232 | 30 | 36 |
工学(非照顾) | 08 | 232 | 30 | 36 |
医学 | 10 | 296 | 39 | 117 |
管理 | 12 | 306 | 42 | 64 |
艺术 | 13 | 344 | 38 | 57 |
工学(照顾) | 08 | 221 | 30 | 36 |
工商管理 | 1251 | 134 | 33 | 66 |
会计 | 1253 | 178 | 44 | 88 |
工程管理 | 1256 | 178 | 44 | 88 |
法律、社工 | 035 | 270 | 40 | 60 |
3.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一般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原则上不超过200%,具体复试比例由各学院制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对外公布。
4.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学院可自行划定分数线,原则上不接受调剂。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进入该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致。各学院自划线情况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学院提前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各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8.“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
(1)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均为现场复试。
(2)调剂志愿考生原则上要求现场复试,如确有需要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提前报研招办审核,且要求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必须一致。
(3)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及学院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且网络畅通,采取该方式的学院要提前测试系统,并联系参考考生进行模拟调试。
2.基本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专业要着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掌握情况和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专业则应偏重于考察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院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
3.现场复试方式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类硕士专业学位MEM复试满分为300分)。考核方式由专业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原则上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
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须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网络远程复试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学院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且网络畅通。
(2)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类硕士专业学位MEM复试满分为300分)。考核方式由专业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①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面试或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面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为保证测试的公平性,要求各学科专业拟定多套专业测试试题,且难易程度相近。如采用笔试方式,笔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
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等,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口语20分。
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EM)须加试政治理论,总分100分,得分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各学院还可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
6.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7.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各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各学院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四)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1.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的复试组织,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采取“一平台”(学校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提高用技术实现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降低考生作弊风险,确保网络远程复试的安全、公平、公正原则。
3.各学院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员参加此次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4.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复试,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
5.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应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6.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在复试前,各学院应提前与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取得联系,逐一签订《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提前指导全部考生开展考试设备、网络环境、机位设置等进行测试,并说明有关要求。
7.学院如在复试过程中有其他加分项目(如科研、获奖等),须提前将加分要求、计算办法在复试工作方案中说明,并将上述要求单独提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8.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各级监督、督查小组加强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复试中存在的问题,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五)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将诚信考核贯穿于整个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对复试考生开展考前3天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各招生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计算复试成绩,并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和工程管理硕士(MEM)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或复试科目中需要加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和回避制度,对回避关系隐瞒不报、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纪律,保证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学校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时间:复试开始前
学校将提前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
各学院应提前公示学院复试办法、学院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学院详细的复试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针对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充足的专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申诉渠道等。
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
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含一志愿、调剂志愿、“退役士兵计划”等)。
学院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
七、其他
1.各学院调剂复试实施办法均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2.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382,88959356。
3.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信息发布
(一)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和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各招生学院制定考生调剂要求(包括分数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二)学校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工作结束后撤销调剂信息。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小时。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反之不可。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但经济类综合能力可以与数三互调。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13]、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调入专业为工商管理的对考生有工作年限要求(参考我校招生简章)。
(九)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调剂原则
(一)经差额复试后淘汰的一志愿考生,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二)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的,虽未达到该专业学院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但符合上述第二款条件的,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四)“退役士兵计划”调剂的考生除应达到学校制定的“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外,还应符合上述第二款第三、四、五、六、八和九项的相关规定。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三)接受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四)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的,学校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试应按要求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
五、监督和解释
(一)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即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7382,88959356。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包片”负责情况表
“包片”校领导 | “包片”学院 | “包片”学院负责人 |
李兴伟 | 经管学院 | 李德成、李勋来 |
李兴伟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鸣、曹胜 |
陈克正 | 高分子学院 | 孙洪广、闫业海 |
李勇 | 化工学院 | 孙明媚、李金恒 |
吕万翔 | 机电学院 | 任允晓、何燕 |
丁林 | 材料学院 | 杜芳林、谢广文 |
丁林 | 艺术学院 | 许桂锋、李宏文 |
丁林 | 体育学院 | 张霄 |
李志波 | 化学院 | 王德宝、丁彩凤 |
李志波 | 海洋学院 | 周宪锋、马翠萍 |
李少远 | 自动化学院 | 吕德谦、赵彤 |
李少远 | 信息学院 | 刘庆、刘国柱 |
刘明永 | 外语学院 | 曲斌艳、尹洪山 |
刘明永 | 法学院 | 李卉、王金堂 |
刘明永 | 传媒学院 | 刘志国 |
罗细亮 | 数理学院 | 李淑贞、杨树国 |
罗细亮 | 环境学院 | 王青、王磊 |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目前尚有部分专业仍有调剂缺额,现将我校接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第一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达国家一区基本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4.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及非全日制调剂生源;
5.我校全部调剂信息均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未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调剂。
二、调剂流程
1.全部调剂考生均需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如考生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将视为服从学校任一调剂志愿。
2.系统开放时间:4月6日上午10:00-4月7日上午9:00。
3.调剂专业及缺额情况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4.我校将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调剂志愿考生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将于4月7日在学校官网公布,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如期间考生修改志愿或不按时接受复试通知以及拒绝复试通知均视为放弃我校调剂。
三、调剂复试及录取
1.调剂复试时间:4月9日-12日
2.调剂复试形式:线下复试
3.录取:各招生单位各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分未达到300分;
(3)体检不合格。
4.调剂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的“调剂待录取通知”,超时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予更改,请考生谨慎确认。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年4月5日
辽宁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非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学术学位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如下:
[050101]文艺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1]文艺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接收一志愿报考[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考生的调剂申请;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具体如下:
[135108]艺术设计接收一志愿报考[135108]艺术设计考生的调剂申请。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于外国语科目,不接收招生专业目录中未列出语种考生的调剂申请。
6.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量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数量一致。
7.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专业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可以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不含届本科毕业生)调剂申请,但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培养单位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及时间
接收调剂专业:文艺学[050101]、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中国古代文学[050105]、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艺术设计[135108]
我单位定于2023年4月6日00:00至4月6日12:00之间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首次发布调剂信息。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本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详情见《辽宁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艺术设计[135108]专业采用现场复试,其他接收调剂的专业采用网上远程复试,调剂考生一般等额复试。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文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定。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602169。
本实施细则由文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文学院
二○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