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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学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需达到其报考专业A区国家线。

2.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必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科目少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数量的考生不能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复试入选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优先。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优先。

3)考生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精神,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剂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并签订承诺书,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二、调剂条件

(一)调剂考生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我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二)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的优先调剂

)同等条件下总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调剂。

(四)各专业调剂时应综合考查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三、调剂流程

4月6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可根据我校调剂条件及专业填报调剂志愿,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调剂考生根据相关专业的复试方案及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拟录取后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复试录取方案:https://grs.nwupl.edu.cn/ggtz/105628.htm

各学院复试方案公布网站:https://grs.nwupl.edu.cn/ggtz/105699.htm

四、调剂比例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调剂指标120%比例确定调剂人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非全日制各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学校不为非全日制专业学生提供住宿,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审计公共管理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国家线量化计算。量化办法按照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规定执行。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须24小时内主动向学院提交加分材料并及时进行电话确认,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四)调剂考生根据各专业优先条件,须在备注栏注明已取得的相关优先条件并向学院提供证明材料(如英语六级425、通过司法考试等),未注明视为无优先条件。

(五)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再解锁。

     相关附件可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看下载,网址:

     https://grs.nwupl.edu.cn/



2023年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生硕士调剂复试考生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考生

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023年我所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细化流程,妥善组织好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

 二、调剂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任组长,人才资源部、纪检部门、保密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设立组长1名,对本组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设立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完成身份验证、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3.复试组织过程按照所应急处置事件相关要求,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调剂专业

0708 地球物理学

070801 固体地球物理学、070802空间物理学

0814 土木工程

081401岩土工程、081402结构工程、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四、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同教育部公布的A类理学类、工学类及工学照顾专业国家线标准一致;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我所不接受报考专硕的考生调剂。

五、调剂复试准备工作

  1.考生复试须知和有关要求将通过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QQ群提前告知每名进入复试的考生。

2.复试录取方案和复试考生名单、考研成绩将提前在研究所网站(www.cea-igp.ac.cn)首页最新公告栏内、研究生教育(硕士招生信息)和全国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做到复试信息的公开透明。

  3.在复试前对复试小组成员组织专门培训,将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等政策和要求、我所复试条件、复试办法等进行宣传和说明,使复试小组专家清楚了解和掌握有关硕士生招生政策、复试原则、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等。

4.复试前由研招办的工作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逐一资格审查。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研招办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5. 硕士生复试材料提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件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2)准考证。

(3)非应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复试个人情况简介表,需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政治审查表》,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录制相关音频视频,更不得网上发布,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所将按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其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1.调剂考生复试线标准

  今年我所在接收一志愿上线生参加复试的同时,有部分余额用于接收调剂生源,调剂生将按差额录取方式进行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5。经研究,我所确定接收调剂生的复试分数线同教育部公布的A类理学类和工学类国家线标准一致。

  2.复试时间

  拟定4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考核方式和内容
  
(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我所本次复试主要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场复试地点通过复试须知告知考生。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10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满分45分,综合能力和素质等测试满分45分。

  (3)复试时考生分别进行英语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的测试考核,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前,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6)复试专家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4.考生调剂事宜

  (1)申请调剂到我所且符合我所调剂要求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通过全国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个人调剂信息(3月31日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开通,4月6日调剂服务系统开通)。

  (2)未达到我所复试条件或复试未予通过录取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调剂条件,我所将尽量帮助考生联系其他招生单位向外进行调剂。向外调剂也须登录研招网的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信息。

(3)若考生向外单位调剂成功,需由考生本人向我所研招办提交或传真个人调剂申请(传真号010-68473387),同时凭调入单位接收函,由我所研招办向接收单位寄送考生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5.录取

  (1)考生的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达到拟录取标准;低于7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对复试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将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按60%、复试成绩按4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分。同时考虑研究所招生计划数、报考导师招生限额等因素,按照择优选拔、且适当优先考虑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对思想政治表现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经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研究所批准后,确定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4)复试结束后,将及时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拟录取的考生名单等信息在研究所网站(www.cea-igp.ac.cn)首页的公告栏和研招网上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体检

拟录取后,考生自行就近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调剂复试的监督、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工作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将派人到复试现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

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研究所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生办公室对异议进行核实。经调查属实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最终答复考生。对复议后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研究所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8729382、010-68729393

研究所纪检室电话:010-6872924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23年3月31日


临沂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所设置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非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我校设有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的专业。

5.全国统一命题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英语一的专业可向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在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调入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9.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0.调剂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三、调剂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生源余缺情况,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确定具体的初试成绩及学术要求,调剂实施细则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各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前向社会精准公布调剂名额和调剂条件。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接收调剂信息。调剂工作(含校内调剂)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录取无效。

3.各学院下载调剂考生名单,对照学校和学院调剂要求审核考生信息。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实际情况和复试差额比例,按照调剂实施细则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经组长签字确认后报研究生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发送调剂复试通知。

6.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发送复试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考生需在收到调剂复试通知4小时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各学院按照调剂规则排序进行递补。

7.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录取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考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6小时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院从参加同一批次调剂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四、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可同时填报多个。我校调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考生登陆调剂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各招生学院审核报名情况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尽快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将通过各学院官网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3.因审核考生报名情况和发送复试通知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将及时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4.我校2023年所有学科专业(领域)均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复试安排等将在各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保持好状态,安心备考。

5.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纪律和规定,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来校咨询。

五、调剂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39-7258868

 

 

临沂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4月5日

 


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3〕4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3.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专业要求以及生源情况,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但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4.优化复试录取工作流程,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执行国家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上线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专业,执行国家复试分数线,不再另行划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专业,由学院确定是否另行划定进入复试分数线,划线比例不低于1:1.2,具体比例和原则由教学学院确定。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50分以内(含50分),单科低于国家A类考生复试线15分以内(含15分)。

3.学校按照差额复试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的领导、统筹和督查;负责审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和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督察组,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组长,监督检查室主任、研究生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研究生院工作人员、导师代表、各学院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三)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成员为研究生院、宣传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生院院长为办公室主任,分管院长为办公室副主任。

(四)教学学院复试工作实行院长(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复试监督小组。

1.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学学院领导、学科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本学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本学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审核拟接受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复核;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规矩,强化服务;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2.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学位点导师代表等组成,命题教师与命题相关人员原则上不参与复试专家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专业)复试内容确定、复试题库建设及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7人(不含复试助理、复试秘书和外语能力测试专家)。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另须配备1名复试助理和1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考务协调、系统调试、网络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复试资料准备、统分、现场记录收交等。

3.复试监督小组由教学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等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调剂和录取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监督小组深入本学院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有关申诉等。考生复试申诉电话应在复试前向本学院考生公布。

4.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负责审核考生政审材料;负责对考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结合政审材料和面对面交流,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并向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考核结果等。

四、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教学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交一份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交一份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纸质认证报告);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赣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8.线下复试考生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复试资格审查表等);

9.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荣誉证书及业绩材料交相应教学学院统一查阅(此项材料非必须)。

如采取线上复试,教学学院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提供以上材料(材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同时按要求将材料上传到线上面试系统。教学学院应在复试前登陆线上复试系统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在开学时,学校对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教学学院负责,学院应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材料以及复试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以书面形式将审查结果报研究生院。对不符合复试资格者,不予复试。

(二)体检: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已被拟录取的考生按照我校公布的体检方案至二甲(含)以上级别的公立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天内将体检结果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报考学院负责老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教学学院将本学院考生体检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汇总后报校医院,由校医院根据考生体检结果,提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报告。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开学报到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在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制定,由各教学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提供给学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四)复试具体内容及要求:复试具体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内容。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各部分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100分、100分。

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和要求:

1.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段落朗读和问答交流两部分。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和翻译专业的外语能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具体方案由外国语学院制定并公布。非英语专业的外语能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国语学院负责制定测试方案和安排测试专家,教学学院具体实施。具体实施方案见《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方案》。如教学学院有符合条件的英语能力测试专家,也可由教学学院自行制定测试方案并安排测试专家。外语能力测试总分50分。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采用线下复试,专业笔试以线下笔试方式进行,由各教学学院组织,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特殊专业的笔试安排由教学学院自行确定。

3.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与礼仪举止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面试应包含说课环节,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面试需有实践环节考核。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如采用线上远程复试,专业笔试形式由各教学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主选择,可采取线上远程笔试方式,也可以口头作答方式,测试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总分各100分。

4.建立试题库和评分标准。学院应针对复试各项内容建立试题库。外语能力测试题库由外国语学院建立(自行组织外语能力测试的,由学院负责),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试题库由教学学院建立。学院应针对各项测试内容制定答题要点、详细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格。

5.复试专家组成。外语能力测试专家组由外国语学院教师组成(自行组织外语能力测试的,由学院负责)。综合面试专家组由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成。各专家组分别对所负责测试内容现场单独打分。

6.复试工作场地。复试工作应在符合复试技术和保密要求的场地开展。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各环节情况应有记录,复试全过程材料学院妥善保存。专家签字的评分表、统分表以及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资料于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备查。

7.如采用线上远程复试,在复试过程中,遇到短暂的网络故障、卡顿等情形,由复试专家组组长现场判断做出延长复试时间决定。遇到严重网络故障时,由专家组集体判断,如确属客观原因且影响考核的,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提供重考的机会,重新随机抽取试题,重新考试,保证考生权益。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和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加试在综合面试之前完成。采用笔试形式。具体组织方式由教学学院确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何一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部分跨专业考生加试。跨专业报考考生是否加试由相关教学学院确定。跨专业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在综合面试之前完成。具体加试内容和要求由学院确定。学院应制定跨专业加试方案,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部分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复试时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在综合面试之前完成。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命题、阅卷及考试组织由相应教学学院负责。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进行审查,并与考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五、复试时间与费用

1.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3月30日之前完成;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在4月20日之前完成。根据我校复试录取进度,拟进行两到三批复试。具体分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布。

2.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考生自理。

六、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在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但需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复试线)。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围,原则上应当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

(二)调剂工作程序与要求

1.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

2.教学学院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公布。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具体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教学学院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考生填报信息,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并根据复试工作进度及时更新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专业信息。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36小时内未被选入复试备选库的考生,可自行改报其他志愿。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优先调剂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专业调剂比例不低于1∶1.5。

5.教学学院须在确认本专业调剂系统关闭后,方可从调剂志愿库中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和学校及学院调剂工作方案,择优选择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6.教学学院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教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放入复试备选库,并将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名单报研究生院。

7.研究生院对各学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教育部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8.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

9.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由研究生院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10.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11.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系统。

(三)调剂生源充足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原则上不接收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具体由教学学院根据相关专业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向考生公布。

(四)不得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七、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布

1.复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各部分成绩比为0.5∶11。

2.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四部分构成;其他专业复试成绩由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3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低于21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比。

线下复试: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6∶4;

线上复试: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7∶3。

4.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线下复试:

旅游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5×40%;

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5×40%。

线上复试:

旅游管理、会计专业考生: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5×30%;

其它专业考生: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5×30%。

5.复试结束后3天内在研究生院公告栏和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作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1.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分方向下达计划的,分方向排序录取。相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则按不进行四舍五入的情况下比较总成绩,取总成绩高者,如果不进行四舍五入的情况下,总成绩仍相同,则取初试成绩中专业课成绩高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复试结果列于最后,不进行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3.考生的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定向)、全日制(非定向)、非全日制(定向)。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只能就读非全日制(定向)类别且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复试结果公示后15天,下同)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培养协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第一志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复试后,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院收回统筹。如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进行再次复试。

6.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7.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0.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复试录取监督贯穿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并应主动如实报告。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5天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研究生院在接到正式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学校纪委监督检查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教学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招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研究生院:0797—8393666;纪委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0797—8393623。

十、相关要求

1.教学学院要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方案应包含调剂实施细则、复试各项内容安排及具体要求、组织方式、本学院复试工作详细日程安排等内容。复试工作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向考生公布。

2.教学学院要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根据复试方式及要求,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及实践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教学学院要严把复试资格审核关,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教学学院要对所有复试涉考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强化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按照方案和程序进行。院长要分别与所有命题、阅卷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要组织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含复试专家和考务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

5.教学学院提前告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相关复试要求。如采用线上复试,要强化网络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及调试工作,确保线上复试安全、顺畅、稳定,要求考生提前做好线上复试相关条件准备(一部智能手机加一台笔记本电脑、或两部智能手机保证双机位监控,单人单间的线上面试环境,无线网络或4G网络等)。如采取线下复试,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6.教学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要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线上复试的考生还需签订《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知晓书,确保考生提交真实材料,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要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十一、其它

1.在职考生必须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因上述问题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线上复试各环节所需的网络技术服务和培训由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6.如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本校研究生招生线上复试,由相关教学学院、学工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做好网络复试场地、网络技术保障和组织工作。

7.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专项经费,用于线上复试网络平台服务等开支,保障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8.华南植物园与我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校生命科学学院(脐橙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9.本办法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四川省相关规定及《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启动复试调剂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分数要求

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专业调剂分数要求。各专业调剂分数要求见下表。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

基础医学【1001】

296

39

117

临床医学【1002】(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临床中西医)

296

45

135

    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

296

50

150

    眼科学【100212】

296

50

150

临床中西医【1002Z1】

296

39

117

药学【1007】

296

39

117

医学技术【1010】(不含医学检验技术方向、眼视光技术方向)

296

45

135

    医学技术【1010】(医学检验技术方向)

296

50

150

医学技术【1010】(眼视光技术方向)

296

50

150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1051】

296

50

150

公共卫生【1053】

296

39

117

中医【1057】

296

39

117

公共管理【1252】

175

44

88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5111】

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国家A区分数线基础上下调20分,单科线不下调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三)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区国家分数线以及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四)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六)调剂考生申请调剂到以下专业的,还需满足相关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

1.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专业只接受五年制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2.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1000,康复治疗技术方向)只接受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听力与言语康复学专业本科生调剂。

3.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1000,眼视光技术方向)只接受本科专业为四年制眼视光学的考生调剂。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医学技术(专业代码:101000,检验技术方向)只接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调剂。

5.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受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调剂。

6.公共卫生(1053)专业只接受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在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调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3项条件满足之一即可):

(1)考生本科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目录下相关专业(含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幼保健)、医学类专业(指五年制医学本科相关专业,授医学学位)。

(2)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卫生毒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公共卫生硕士。

(3)考生初试业务课为: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

7.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1252)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2项条件需同时满足):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0年9月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21年9月1日前毕业的硕、博生)。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需同时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公共管理国家A区分数线要求,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预计于4月6日00:00开始接受调剂,此次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6小时。(需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详见附件1)。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一)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二)对申请调剂基础医学(1001)、药学(1007)、医学技术(1010)的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优先选择进入复试。

(三)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五、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六、调剂程序

(一)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以上(一)~(三)步骤为申请调剂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进行(一)、(三)步骤的“填报调剂志愿”和“回复复试通知”操作,调剂申请方有效!

(四)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

(五)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六)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进行录取。

以上(四)~(六)步骤为复试、录取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完成(四)、(五)步骤的操作,调剂、待录取方有效!

七、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对外发布、传播复试内容和信息。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如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院系。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请各位考生一定预先详细了解我校《川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

(六)调剂考生须按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

1.所有复试考生:个人简历(1份)、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大学阶段成绩单、复试费交纳收据;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注意:1.个人简历、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留存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原件并留复印件;2、交验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复试。4.若提供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七)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工作部(处)及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山东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方案

根据《山东中医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学科发展和一志愿拟录取考生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方案如下:

一、调剂报名条件

考生调剂要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我校各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

6、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考生。

8、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复试程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接受调剂的专业和调剂招生计划。

2、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调剂信息。第一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4月6日0点至20234月6日12,接受调剂考生专业和拟调剂人数见附表。后续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每一次开放调剂系统,1名考生只能报考我校1个专业的调剂,报考2个或以上专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安排复试。

4、研究生处按照“择优复试”的原则统一审核发放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考试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名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并按时参加调剂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用线上复试的形式,使用研招网招生远程桌面系

统进行复试。复试项目包括专业课测试(满分150分60分合格)综合面试(满分10060分合格)、英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复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自行安排,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统一公布。

四、调剂录取

1、总成绩核算方式

调剂复试满分为300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总分/3)*0.3

2、调剂考生复试后,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成绩,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专业或方向内,按复试后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须在调剂系统内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1、调剂报名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4个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必须通过调剂系统。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调剂过程中各环节,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电话0531-89628065、0531-89628063

电子邮箱:yzb8065@163.com;

官方网址:https://yjs.sdutcm.edu.cn/zsgz1.htm

 

 

山东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关于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的补充办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3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下列原则:

(一)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以人为本、做好服务、加强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复试组织

第三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全程监督检查。

各招生学院党委负责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第六条  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招生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正式在职人员作为复试导师和复试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人、考研辅导活动人员和有违规前科人员不得作为复试导师和复试工作人员。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华水政2021175进行动态分配

第八条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统筹组织相关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学校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安排。

第十条  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全校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并由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巡视检查。考生的复试相关材料统一由招生学院存档。

第十一条  各学院在规定的复试录取时间内,组织完成下列复试录取工作:

(一)确定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二)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三)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完成复试各环节具体工作

(五)确定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六)将录取结果在24小时内通知考生

(七)复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资料及评委签名的评分记录表等相关复试资料的纸质版、扫描PDF版、电子版在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生学院存档全校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部门进行复查其中评委评分过程、填写评分表、签名等环节需要现场完成,同时在录像设备前展示并留存影像资料;

(八)复试中安排有笔试(加试)环节的,需要将命题教师、命题试卷于此轮复试前上报研究生院;

(九)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配合完成好笔试(加试)环节的阅卷工作;

(十)各复试小组评委成员安排于此轮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  各学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试录取工作。

在规定的复试录取时间内未完成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剩余研究生招生计划全部退回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调给生源较好的专业并组织复试录取。

第十三条  硕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和单独入学考试计划考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学院配合。

第三章  复试资格审查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统一使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审核,学校研究生院负责抽查和复核。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一)考生身份。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二)学籍、学历。按照报名相关文件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等报考材料,留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等相关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报告,无此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学院配合。

(四)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申请,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并进行加分。

)健康状况审查由校医院在开学报到后统一组织检查。

第十五条  考生试卷审查由学校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章  复试内容

第十六条  所有招生专业一志愿全部实行线下复试调剂复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

专业素质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第五章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复试成绩按标准分计(满分为100分),由招生学院制定相应的复试细则并于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一)博士

按照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院《复试细则》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

(二)硕士

1.复试中笔试环节着重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50分合格

2.管理类联考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满2年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考生,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要求加试2门,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加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1.5小时,每门加试课程试卷满分为10060分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加试科目的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第十九条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交流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思想政治品德等。

第二十条  考生总成绩

(一)博士

按照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华水政〔2021178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学院《复试细则》计算考生总成绩。

硕士

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权重+复试总成绩*权重),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需换算为标准分(满分为100分),且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不低于50%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在复试中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者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的,应当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复试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

(三)成绩低于满分的60%的,笔试成绩低于满分的50%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满分的60%的;

(四)管理类联考考生政治复试笔试成绩不50

(五)加试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60

)在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作弊事实或提交科研成果不实

)体检不合格的。

第二十  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的通知执行。

第七章  调剂工作

第二十五条  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相关文件要求,学院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将本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

2.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学业水平等基本要求。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解锁不接收考生。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教育部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我校要求

1.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外相同、相近专业调剂。

2.在调剂学科学业水平要求的基础上,对申请同一个二级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二级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于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应参照初试成绩、既往学业水平、一志愿报考学校专业等综合考量。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调剂考生的报考资格由调入二级单位严格审核,拟接收进入复试的考生由调入二级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二级单位要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完成拟录取相关程序,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

第二十  调剂工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均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招网,审核本单位调剂考生志愿信息,按照既定规则择优选择进入复试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3.复试考生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学院,审查通过方可参加复试。

4.二级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调整各专业生源,拟调剂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综合排序。

 复试监督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招生录取信息。

第二十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协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者定点进行现场监察。

第二十  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由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复试形式

三十  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调剂考生复试采用线上+线下想结合的方式。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统一使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二)统考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管理类联考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等加试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学院配合并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试题评阅。

(三)面试小组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三十一  招生学院要提前制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并及时告知全体考生。

三十二  加强舆情防控。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认清舆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舆情防控小组,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监测舆情,定期讨论研判,提升回应效果。要针对研究生复试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关注网络舆情。一经发现舆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出现舆情事件。

三十三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情况,100600中西医结合专业有一位复试考生主动放弃考试,故将该专业剩余一个名额调整到调剂志愿,其他专业和名额没有变动。现将调剂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调剂考生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的各项规定;

3.我校只接受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4.所有调剂专业分数均需达到该专业国家二区各科分数线要求;

5.我校优先接收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考生调剂

二、各专业接收调剂考生专业要求如下:

院系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名称

原报考专业要求

缺额

人数

001

基础医学院

100600中西医结合

(学术学位)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须为1001、1002、1005、1006、1051、1057开头的各专业。

3

105300公共卫生

(专业学位)

优先调剂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105300公共卫生专业考生。

14

002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511中医五官科学

(学术学位)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中医五官科学(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

1

006 护理学院

101100护理学

(学术学位)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101100护理学(学术学位)或105400护理(专业学位)。

4

007

人文与管理学院

035102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035102 法律(法学)。

10

013

信息工程学院

1005Z2中医药工程学
 (学术学位)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须为1005、1006、1057开头的各专业。

2

三、调剂方式: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2.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6日0:00,开通时间不低于12小时。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以及其他非“调剂服务系统”渠道的调剂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调剂志愿复试考生需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我校将于4月14日下午13:30-16:30组织调剂志愿复试考生现场报到,4月15日-16日进行现场综合面试,各专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做好相关准备。

3.复试结束后,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否则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5日

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政策与要求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成绩要求。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调入审计(0257)须第一志愿报考审计(0257)或会计(1253)调入工商管理1251须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或公共管理(1252)。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

6.非全日制专业接收调剂要求: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提供在职就业证明。

7.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8.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9.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和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一致,系统关闭时间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而定。

二、调剂程序

1.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

2.申请调剂考生提前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yz.aufe.edu.cn/),查看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了解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3.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我校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线上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如下:

1.审计、工商管理(MBA)

1政治理论笔试,占复试成绩10%;

2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70%;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20%。

2.其他各学科(专业

1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80%;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20%。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

1)初试卷面总分为300分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3×50%+复试成绩×50%

2)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

总成绩=初试总÷5×60%+复试成绩×40%

2.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依据学科(专业)调剂指标,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依次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得分高的考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4)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

5)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

6)复试时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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