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仅限于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复试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2、全日制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只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
3、全日制专业学位类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接收相同或相近的学术学位类专业考生或专业学位类考生。
4、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按照调剂指标数与调剂人数约1:3比例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5、因各学校初试科目设置及难度存在差异,从我校对考生后续学习和高质量科学研究的要求出发,调剂遵循第一志愿考试难度与我校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6、对申请我校同一学院相同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依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要求:
1、考生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申请调剂专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接收本科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4)我校调剂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进行。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申请调入我校的学科专业需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学科专业不接收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的调剂考生)。
(5)我校各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仅接收初试全国统一命题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科目的调剂考生。
2、同一批次每位考生在我校所有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中只能申请填报一个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3、我校调剂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不接收已参加过我校该专业(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复试且未被录取的调剂考生。
4、2023年我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原则上均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调剂具体安排请以各复试牵头学院通知为准。
三、调剂流程
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全国调剂系统”,下同)进行,不通过全国调剂系统进行的调剂无效。
2、我校将在“全国调剂系统”中分批次开通本校调剂平台,每批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pu.edu.cn)和系统公布为准。调剂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调剂系统”对外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及时了解我校计划余额动态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第一批次调剂预计4月6日早上6:00开通,首批调剂复试工作预计在4月9日至4月11日期间完成。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并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起4小时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要求为准),按照学院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4、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cpu.edu.cn/logon)缴纳复试费(80元每生),缴费方法参照前期通知:https://yjszs.cpu.edu.cn/c5/cb/c10916a181707/page.htm。未按时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5、确认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登录相关复试牵头学院网站,查阅本人复试学科的复试安排,及时查阅复试组别和复试具体时间,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6、复试后学校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向被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接收确认拟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各调剂学科报名资格要求
1、学术学位类调剂:(只接收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调剂考生要求 | ||||
调剂专业 代码 | 调剂专业 名称 | 一志愿报考专业一级学科代码 |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 | 初试单科成绩最低分 |
100100 | 基础医学 | 1001 | 基础医学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同时满足: 政治理论≥60分 英语≥60分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 1007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 |
1007Z1 | 制药工程学 | 1007 | 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 |
1007Z3 | 药学教育学 | |||
1007Z4 | 海洋药物学 | |||
1007Z8 | 药物经济学 | |||
1008Z1 | 中药化学 | 1007 1008 | 药学或中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 |
1008Z2 | 中药生物技术学 | |||
1008Z5 | 中药分析学 | |||
1008Z6 | 中药资源学 | |||
1008Z8 | 中药炮制学 | |||
120400 | 公共管理 | 1204 1074 | 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107401) (初试第三单元为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 | |
070300 | 化学 | 0703 | 化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 |
077700 | 生物医学工程 | 0777 0710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 (初试第三单元为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 |
2、专业学位类别调剂:(接收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我校调剂需求 | 调剂考生要求 | |||
调剂类别代码 | 调剂类别名称 |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一级学科(类别)代码 |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名称 | 初试单科成绩最低分 |
105500 | 药学 | 1007 | 药学一级学科及下设各二级学科(学硕)、药学(专硕105500) | 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同时满足: 政治理论≥60分 英语≥60分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0860 | 生物与医药(专硕086000) |
五、其他规定
1、调剂复试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监督和复议制度,按照《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3〕8号)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281,邮箱:cpuyzb@163.com。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各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001药学院:025-86185301,联系人:高老师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7,联系人:许老师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
005理学院:025-86185160,联系人:刘老师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联系人:刘老师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2,联系人:康老师
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655,联系人:陈老师
012生物药物学院:025-86185986,联系人:刘老师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
对拟调剂我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考生的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拟调剂我校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的考生做如下提示:
第一,考生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二,我校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生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请广大考生知晓上述规定!
贵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4日
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调剂专业: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调剂条件:
一、符合招生简章中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最低要求为:总分273分,单科38分(满分=100分)/57分(满分>100分)。
三、本科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成绩良好。
四、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
六、身心健康。
七、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比赛奖项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报名方式:
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所调剂志愿,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无效。
调剂流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研究所将同步开始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7日16:00,后续如需再次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及时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研招办根据调剂条件和相关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6小时”内请及时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和拒绝复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机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28590076(姚老师)。
关于湖北文理学院2023年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的通知
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请认真查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http://yz.ujn.edu.cn/)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统考科目可以依次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201-英语一可以调向204-英语二,301-数学一可以调向302-数学二,反之则不可调,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科目。
申请调剂考生须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
(三)我校执行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不低于各专业设置的初试成绩要求下,可以在一志愿和调剂报考我校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复试;符合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四)各招生单位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规定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综合考虑学科及学术背景、发表论文、参加科创比赛等体现学术水平相关因素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校按批次发布调剂计划余额,每批次持续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对同一批次且一志愿报考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自4月6日0:00开始,我校将根据计划余额陆续发布调剂信息,每批次发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详情请查询国家研招网。调剂考生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提交调剂志愿后即被锁定,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如考生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程序执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学校研究生院发布调剂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我校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各招生单位(经审核: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和成绩等)同意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接受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我校同意拟录取考生(经复试合格的考生)→考生接受录取(待录取状态),至此,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调剂复试名单和安排
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详见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持续更新中)
https://yanzhao.ujn.edu.cn/zsFsmdGbjh/enterQueryFsmdGs?nd=2023。
各批次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安排等,详见济南大学各招生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安排(持续更新中)
https://yanzhao.ujn.edu.cn/zsFsFsfasbCltj/enterViewFsfa?nd=2023&fsfalx=1。
五、其他
1.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yz.ujn.edu.cn/info/1036/2165.htm;
2.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http://yz.ujn.edu.cn/info/1036/2170.htm;
3.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系统操作手册http://yz.ujn.edu.cn/info/1036/2173.htm;
4.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anzhao.ujn.edu.cn/;
5.济南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s://yanzhao.ujn.edu.cn/upgrade/upgrade.html
6.济南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目录
https://yanzhao.ujn.edu.cn/gms/ds/dszlgl/enterViewDszl4Sd
7.如获取更多信息,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n.edu.cn/;
8.未尽事宜,可拨打学校研招办电话(0531-82765949)进行咨询。
河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6日0:00 — 4月7日8:00。
请有意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调剂生源不足,我校可能会多次开通调剂,具体开通时间及接收调剂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 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外)。
6.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数学(农)和 化学(农)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7. 对调剂考生的初试中数学、英语等统考科目要求如下: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考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我校仅接收英语语种(英语一或英语二)考生的调剂。
8.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9.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 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提出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学科背景、学业水平等学术性、择优性相关要求。
三、接收调剂程序
1.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 调剂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3.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拟接收调剂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 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5. 各学院(实验室、中心)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 调剂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四、联系咨询电话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电话见“河南大学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电话”(网址:https://grs.henu.edu.cn/info/1176/7331.htm)。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371-22867269 22869091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政策为准,由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3日
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具体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一)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二)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要求。
(三)我校不接收任何形式专升本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本科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等考生的调剂,不接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的调剂考生。
(四)调剂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分数线。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复试原则
(一)考生必须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学科有关要求。
(二)对于生源缺乏的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调剂考生调剂填报的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调剂,直至满足需求为止。
(三)调剂考生导师的确定,待复试后由所在教研室(科室)和二级学院统一安排,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学院调配(具体以各学院所分配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接受调剂专业
本次我校可接受调剂专业清单详见网站(https://yjs.gxmu.edu.cn/tzgg/t167271.html)附件。
四、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均要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同时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和“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下简称“研究生院网站”)一并填报,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一)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方式: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gxmu.edu.cn)报名方式:点击“报名系统”中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报名”,进入我校调剂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三)调剂考生填写的调剂专业必须列在本通知公布的可接收调剂专业清单中,并且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所填写的调剂信息必须一致。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研招网上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获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我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前,考生必须保留我校的调剂志愿,不得取消在研招网中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若考生取消在研招网中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录取。
(五)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调剂开放时间及调剂名单确定
(一)调剂开放时间及调剂志愿填报:2023年4月6日8:00—20:00(12个小时),满足条件的考生须在该时间段内同时登陆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填写调剂申请志愿等信息。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调剂志愿填报生效时起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调剂志愿将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调剂名单确定:调剂申请关闭后,我校将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2小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4月8日左右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公布调剂名单,请考生注意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若考生在公布名单之前删除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同自动放弃调剂至我校。
六、调剂考生的复试与拟录取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与录取要求与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相同,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三):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js.gxmu.edu.cn/tzgg/t166441.html)。
(二)今年我校调剂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复试时间预计为4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及有关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对于在复试中表现不佳的考生,建议及时联系其它高校进行调剂。拟录取名单预计于4月中下旬公示。
我校调剂工作将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同时进行,请考生同时密切关注两个网站上的有关信息。部分专业缺额情况在第一轮复试后可能会有变化,届时我校将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致电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5356491。
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调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发布调剂通知。研究生院负责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我校调剂缺额情况、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拟调剂名单、给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给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具体落实调剂复试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包括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和组织调剂生复试工作,负责对参加调剂而未予复试考生的必要解释、考生疑义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二章 调剂规则
第三条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第四条 调剂考生初试外国语为英语一、二或日语,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的全日制合格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五条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六条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第七条 符合招生学院的其它调剂要求。
第八条 按照初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三章 调剂流程
第九条 研究生院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情况确定需接受调剂专业及拟调剂名额,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条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我校会将已公示在我校网站上的调剂专业调剂通道打开,接受调剂志愿申报。我校调剂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
第十一条 拟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根据各接受调剂专业要求来填报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 各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调剂方案在调剂平台打开的24小时内,对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初选,将拟发送复试通知的名单提交到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发送“复试通知”。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其“调剂志愿”将在18小时之后可自愿解锁,学校不单独给考生解锁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 我校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平台开通后开展,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参加复试的调剂人数一般为公布余额计划数的200%。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视调剂生源情况由各学院统一安排,可开展多轮调剂,直到调剂工作结束为此。
第四章 其它事宜
第十四条 已经进入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名单,申请调剂并且进入我校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将取消其第一志愿复试资格,如未进入调剂复试名单,不影响其第一志愿复试资格。
第十五条 在调剂规定时间内,每个调剂考生仅限报我校一个调剂志愿,同时报多个的志愿的,取消调剂资格。
第十六条 调剂考生享受我校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待遇,不参加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可正常参加其它奖助学金评选。
第十七条 调剂复试按《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执行,复试安排以报考调剂学院通知为准。
第十八条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23〕9号)、《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切实规范调剂复试工作程序,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生的基本要求
1.凡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同时满足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覆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调入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调剂计划、复试名单确定及调剂系统操作要求
1.学校根据各学院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及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计划,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计划,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回。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所在地域和出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调剂系统操作:校内外调剂考生必须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操作,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第一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4月6日20:00(调剂生源充足专业满12小时后,将适时关闭;生源不足的专业开放时间可适当延长)。如有后续调剂,另行通知。
4.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9日-4月11日,具体安排见相关学院官网。如有后续调剂,时间另行通知。
5.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三、缴费流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复试费为120元。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用本人考生编号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第一批调剂考生缴费时间4月8日8:00-16:00;如有后续调剂,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复试资格。
四、工作安排
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进行。
五、工作监督
1.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3.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我校拟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榆林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省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调剂条件、要求等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文简称“调剂系统”)和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为准。
6.调剂考生的应按照《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各招生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复试细则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二、调剂基本程序
1.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各专业调剂分数线的考生,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通拟在2023年4月6日0时,开放时长12个小时)开通后及时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他方式申请或预登记而未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的考生,其调剂申请无效。
2.各招生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小组按调剂要求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集体研究决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确定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参加复试。调剂额满为止。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了解调剂最新信息。
3.资格审查: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收到通知当天或按照复试通知里指定的时间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具体要求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s://yjsc.yulinu.edu.cn/info/1013/86809.htm),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4.复试:各专业复试形式请查看各学院网页公布的复试方案,各学院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后会通过学院网页进行发布,复试名单也会在各学院网页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5.拟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对于超过规定时间仍不接受拟录取的,我们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顺序递补。
三、接受调剂专业与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硕士点 | 学科(专业) | 联系方式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0703 化学 | 070301 无机化学 | 高老师 18329201333 薛老师 19829020002 |
070303 有机化学 | |||
070304 物理化学 | |||
0856 材料与化工 | 085602 化学工程 | 李老师 18791857812 薛老师 19829020002 | |
0857 资源与环境 | 085701 环境工程 | 陈老师 13080969777 薛老师 19829020002 | |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白老师 15191982266 薛老师 19829020002 | ||
教育学院 | 0451教育 | 045101 教育管理 | 谢老师 1779216518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张老师 18892112111 | |
文学院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冯老师 0912-3525720 张老师 0912-3687205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刘老师 18165025723 万老师 18691218295 | |
体育学院 | 0452 体育 | 045201 体育教学 | 史老师 13991086805 杨老师 13149103254 |
045204 社会体育指导 |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4 电子信息 | 085404 计算机技术 | 刘老师 15091125557 |
建筑工程学院 | 0859 土木水利 | 085901 土木工程 | 李老师 15891259366 郑老师 18891521409 |
085905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 |||
生命科学学院 | 0951 农业 | 095133 畜牧 | 李老师 0912-3867210 |
管理学院 | 1254 旅游管理 | 125400 旅游管理 | 马老师 18691283215 谢老师 17792127666 0912-3689962 |
说明:1.除化学为学术学位外,其他的均为专业学位;2.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