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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工程大学2023年无军籍地方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指标

地方生调剂指标共8,均为学术学位硕士,其中,通信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2人、野战工程学土木工程专业1人、国防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石家庄校区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2人、基础部数学1人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

三、调剂方法

考生调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468:004620:00,考生须在此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调剂申请工作,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定为24小时

四、其他说明

1.调剂考生复试工作详见《大学2023年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0828103


赣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江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生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向我校提供相关考核材料,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但同一批次同一专业(研究方向)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负责与二级招生单位签订招生复试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赣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医研字〔2019〕33号)工作要求做好预防、控制和消除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3.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4.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1)复试督查小组由二级招生单位党委书记(组长)、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调剂和录取全过程和各环节工作,负责受理考生有关申诉等。督查小组应深入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

(2)复试工作小组由二级招生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组长)、一级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中,应有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办法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本单位各专业的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能力测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命题人员、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负责本单位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本单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复试的其他情况;审核拟接收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复核;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负责处理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3)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等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应占多数。根据学科点实际情况,可按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复试专家小组负责本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英语能力测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另须配备一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

5.学校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复试网络技术支持,负责现场复试监控视频录制、保存等。

6.第三附属医院成立研究生招生体检专家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审核考生体检报告,并按体检标准给出体检结论。

三、复试、调剂时间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预计于4月初完成,所有复试调剂工作在4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总分达到了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初试总分不低于220分。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150%(小数部分按1人计),最后一名考生出现重分的情况下一并列入。

3.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4.我校对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

五、复试资格审查

二级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提供以下材料(线上远程复试需提供材料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现场复试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4.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cn/)查询]。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6.《诚信复试承诺书》。

7.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历届考生同时还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同时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9.学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除上传以上材料外,还可上传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

二级招生单位应在复试前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新生入学时,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内容和形式

1.心理素质测试。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组织实施。采用网络测试方式进行,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提供给二级招生单位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

2.复试测试包含3部分内容: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能力测试。

(1)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按照《赣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笔试科目的考核内容对学生进行考核。其中,通过现场复试方式考核的,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通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考核的,考生通过随机抽取试题库(考生已抽取的试题舍去)进行线上问答,满分50分,作答时间约10-15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培养潜质、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及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医德医风、礼仪举止、人文素养等。具体内容和要求由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分。

(3)英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内容包括话题陈述、自由提问和交谈等。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测试方案,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定1人负责考核。英语能力测试总分20分。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应针对各项测试内容制定答题要点、详细的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格。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在对考生面试时须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情况应有记录,面试过程材料二级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3.体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考生,被拟录取后在第三附属医院体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体检标准自行至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天内,将体检电子报告通过网络提交至各二级招生单位,二级招生单位汇总后提交给第三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给出考生体检是否合格的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需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未能出具有关材料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校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应在复试前指派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复试过程中,通过与考生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七、成绩计算及公布

1.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之比为6∶4。

3.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复试结果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公布。

八、调剂

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教育部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省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政策有关规定执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凡未通过国家调剂服务系统报名的调剂一律无效。

1.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1)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赣南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符合调剂公告中的调剂条件。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对在同一时段,申请同一二级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7)调剂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小数部分按1人计),最后一名考生出现重分的情况下一并列入。具体调剂差额比例由二级招生单位依据学科特点、调剂进程等自行决定,并在调剂前向考生公布,但不得高于500%。

2.调剂程序:

(1)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学校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情况,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接受调剂考生专业信息及相关调剂条件。

(2)二级招生单位按上述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择优筛选调剂考生,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

(3)若考生填报多个平行调剂志愿,有2个及以上调剂志愿进入复试名单,考生仅能参加一个专业的复试,考生第一时间填报的专业为考生的复试专业。

(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

(5)二级招生单位调剂考生名单选定后,经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选入复试备选库。

(6)研究生工作处对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备选库中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书。

(7)考生登陆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

(8)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9)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10)学校根据调剂录取工作进度及时更新调剂专业信息并开放(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系统。

九、录取

1.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按照教育部和江西省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录取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分方向下达计划的,分方向排序。按照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初试、复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有追加或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从该专业(方向)符合录取条件的候补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进行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以便对考生政治思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和我校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寄送至我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人事档案或办理好定向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调剂复试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统筹。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个环节,与选择导师无关,导师、研究生的双向选择工作安排在正式录取后进行。

9.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工作处网页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深入复试现场,了解、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提出复议申请。研究生工作处在接到复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会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工作处,由研究生工作处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

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纪委综合办公室):0797-8169670,E-mail:gyjb01@163.com

研究生工作处:0797-8169790,E-mail:gnyxyyz@163.com

十一、其它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收取任何复试费。

2.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3.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4.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本办法有关要求如与上级主管单位最新要求不一致,以上级主管单位最新要求为准。

6.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国家、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为规范复试录取规则,稳妥做好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评价客观、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和审核复试录取方案、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应急方案等有关方案。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学校纪检监察室人员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巡查和监督,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舆情管控和信息技术保障,宣传部协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的网络宣传。

(二)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管理、监督、指导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学科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重点包括遴选并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审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做好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等。

(三)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由学科(专业)负责人任组长;同一学科(专业)组建多个复试小组的,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组长,组员随机分配。复试小组要负责制定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应为本学科(专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学科(专业)的教师组成,其中应有1人负责英语听说能力测评。每个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远程复试平台的维护,调试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对整个复试过程的记录。

三、招生计划

学校将按照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实际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执行,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略作调整。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1日至4月2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初至4月底。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复试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要求参见各二级学院复试细则,复试学院负责全程录音录像。

1.考生需提前准备好符合各专业复试要求的考试环境、硬件设备、软件、网络等。

2.请考生在复试前按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的通知要求进行模拟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

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2.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进入调剂名额的差额比例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复试前可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条件

初试成绩总分达到251分,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和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5.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1.面试环节(满分100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项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属于不合格,不予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分)。一般采取抽题朗读后作答,或者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测试(7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专业技能的水平等内容。

2.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满分100分):对考生专业能力水平进行测试。

3.各学科(专业)考核内容及具体要求将在各二级学院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

4.各学院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五、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二级学院将对复试考生(含一志愿上线考生和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参加复试。

(一)资格审核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协议;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历届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要求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区地方),社保证明材料及定向就业协议;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网址:http://www.neac.gov.cn/seac/ztzl/mzzzdf/index.shtml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7.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9.其他材料(根据各二级学院具体要求提供)。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ng、jpeg 格式)上传至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经审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考生须如实向各二级学院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加分资格审核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复试考生名单时进行备注说明。是否具有加分资格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后台系统中推送的加分信息为准。

六、调剂

(一)调剂的时间

我校调剂工作预计从2023年4月初至4月底进行,不提前进行预调剂。详情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c.xjart.edu.cn)查询。

(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1.考生应符合我校《2023年新疆艺术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附件《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本科专业要求》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的要求;

3.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B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总分须达到251分,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8.我校只接收国家统考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申请。

9.按相关规定,更改报考单位、报考学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整到普通计划均属调剂范畴,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10.我校不接受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已复试不合格考生再次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者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合格产生缺额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

3.对初试科目相同且本科专业符合我校各专业招生要求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5.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各二级学院根据要求做好配合和调剂复试组考工作。

(四)调剂信息发布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发布。

(五)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缺额。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培养需要、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方面情况,确定除考虑成绩外各学科、各专业其他具体调剂要求,及时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缺额信息,内容包含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要求(专业和成绩)、报名时间、复试时间等。所有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开通调剂服务系统。2023年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查询缺额、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需要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4.审核调剂考生资格。按照本规定的资格审核相关规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学院共同审核调剂学生信息,确定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等。

5.筛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校将在最短时间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及时解除不符合调剂考生的锁定。锁定解除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发放复试通知。对进入复试的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放复试通知,通知内容包括:复试时间、设备调试时间、考生回复时间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7.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操作,回复确认信息方可参加复试。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请按研究生处官网通知的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8.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我校通知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  

9.调剂考生的录取、体检及其他事项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5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分别进行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别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成绩进行排名。如按照以上顺序仍无法区分名次,可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2.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

5.身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者。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1.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2.研究生处审核汇总本年度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公示结束后,研究生处将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检后形成最终录取名单。

八、体检

按《招生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体检在入学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依法依规公布或公示相关招生录取信息。学校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二)咨询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或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3日内可向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咨询,咨询方式见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也可向学校研究生处咨询、申诉联系电话:0991-2579283。

(三)举报

若发现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可向我校纪检监察室申诉或举报。举报专用电话:0991-2565907。

十、违规处理

(一)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及他人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十一、其他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新疆艺术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铜仁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发布本办法。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铜仁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预计为2023469:00。开放具体时间见调剂公告,第一轮调剂工作结束后,视生源情况,若部分专业还有调剂缺额,我校将另行公布缺额信息及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二、调剂接收专业

有关铜仁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缺额信息以及接收条件等信息将第一时间发布在铜仁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调剂接收要求

(一)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铜仁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的各项规定;

(三)我校只接受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四)所有调剂专业分数均需达到该专业国家B区各科分数线要求;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在我校公布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二)复试资格确认。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志愿锁定期间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请申请调剂考生慎重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考生超过24小时没有收到复试通知,即为我校拒绝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

学院根据缺额情况,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复试工作拟于20234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复试通知为准。复试具体要求,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铜仁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四)发送待录取通知。我校将根据各学院复试进度,及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调剂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及各学院调剂要求,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

六、联系电话

0856-8121357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为全面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院《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计划执行办法

1.我院部分学科、类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接收考生的调剂申请,缺额信息在研招网(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复试调剂系统中发布。

2.根据相关学科、类别招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统筹调整各学科、类别招生计划。

3.调剂实行差额复试,调剂复试人数不低于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方向)调剂计划数的150%。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初试成绩不低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2.须符合《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3.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院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试科目: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6.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我院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研招网的复试调剂系统办理。

2.根据教育部规定、专业需要及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调剂通知要求,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筛选出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期间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并按照初试专业、初试科目代码、初试成绩总分、初试统考科目成绩等逐项综合考量,同等条件下按考生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研招网以短信或微信形式向考生发送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

4.调剂考生需要在我院发出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如选择“同意复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相应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将准备该生相关复试材料。如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院发出复试通知规定时间未回复,则视为该生自动放弃参加我院复试。

5.复试方式、内容及疫情防控要求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执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调剂政策在研招网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研招网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

6.调剂考生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后,需要在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如调剂考生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我院视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此次考生调剂无效,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核待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数据上报研招网。

四、特别提示

1.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考生网上填报或修改调剂志愿后,在锁定时间内不能再次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3.被我院设置为“待录取”的考生在确认接受“待录取”后,不能再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也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补录。

4.我院未委托任何校外组织和个人代理研究生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调剂、复试相关费用。

5.我院研究生教育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国家每年分派名额,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0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设1.0万元、0.9万元、0.8万元三个等级。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标准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6.学制及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0.9万元。如有变化,我院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研究生毕业后,在院本部及各附属医院招聘时优先推荐。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qm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qmu.edu.cn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

邮箱:qyyzb@qm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人:刘老师 邢老师 卢老师

电话:(0452)2663828,2663898


?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上级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以“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为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按需招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招生考试、宣传、后勤保障、校医院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协调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2.招生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学院(单位)同时组织成立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学院(单位)复试录取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招生学院(单位)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应集中在现场进行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招生学院(单位)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招生学院(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要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开展政策、业务、纪律、考试安全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人员职责与行为规范》。


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复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复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和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


采取现场复试的招生学院(单位)要落实复试场所(候考室、考室等)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招生学院(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特别是要采取严格有效措施防范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5.海峡联合研究院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需求和计划总数直接下达,由未来技术学院(海峡联合研究院)分配至各团队。各团队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招生学院(单位)和招生专业。按照招生学院(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统一开展一志愿生源复试录取工作。在一志愿生源未满的情况下,按照招生学院(单位)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自主独立开展调剂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单位)应支持海峡联合研究院的相关复试录取工作。


6.招生学院(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及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复试要求


招生学院(单位)应在复试前,将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含各专业<或方向>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等),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同意后在学院(单位)网站公布。未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名单的招生学院(单位)不得开展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单位)要严格执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计划,实际录取人数(含推免生)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招生学院(单位),可自行划定高于国家复试线的分数线。


2.招生学院(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招生计划及上线考生情况采取差额复试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比例由招生学院(单位)决定。生源不足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招生学院(单位)可根据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合并复试,分开排序。


(三)复试时间


招生学院(单位)预计于3月27日后开始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四)复试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诚信考试的学生主体责任,明确告知何种情况视为作弊以及作弊的处理方式;


2.福建农林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该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档案所在地填写并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填写并盖章);


3.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4.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由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1)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3)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提供以上材料同时,还应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五)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招生学院(单位)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招生学院(单位)应当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身体素质考核。今年复试期间暂不进行体检,考生需提交近半年内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考生入学后还需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另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招生学院(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含外语测试)等成绩所占的比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形式


1.今年我校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同一招生学院(单位)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统一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试平台。复试具体要求及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详见各招生学院(单位)公告。


2.注意事项


(1)招生学院(单位)应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即做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数据,加强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


(2)招生学院(单位)应严格执行“三随机”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招生学院(单位)应合理安排复试时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应按招生学院(单位)要求提前至少一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请考生注意合理安排到校时间。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软硬件、网络及考场环境准备工作,若复试中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招生学院(单位)。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禁止将相关考试信息泄露或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相关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等将触犯刑法。


(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招生学院(单位)须公布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单位)提交证明材料并提交加分申请书,经验证符合加分政策才能予以加分,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对象主要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于4月5日前结束,招生学院(单位)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单位)发布信息为准。


(八)调剂考生复试


招生学院(单位)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开通后,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或若干批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短于12个小时,不长于36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期间考生无法填报新的志愿,请慎重填报)。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则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所有调剂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4月25日前结束。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我校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只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初试考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必须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调剂考生,可按照调剂程序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经招生学院(单位)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招生学院(单位)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招生学院(单位)应在调剂考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单位)指定的日期根据安排参加复试。


6.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单位)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专项计划考生复试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各学科门类(专业)国家线(A类)执行。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不低于45分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51分;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优先录取。我校2023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12名(含工程类硕士研究生2名),其中内蒙古2名、广西3名、新疆7名。


3.我校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执行: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不超该地区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和我校本年度该专项计划数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复试合格后上线考生全部拟录取;如上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高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推免生、专项计划不参与排名)。复试成绩权重原则上为40%。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待录取资格。


3.招生学院(单位)要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换算比例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招生学院(单位)应于4月30日前提交确定导师的拟录取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五、复试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学院(单位)要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公布学院监督举报电话,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加强校院两级巡视。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招生学院(单位)成立由学院(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通过现场、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及时纠正复试录取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巡视小组应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巡视督查工作记录表》,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3.强化复试监督检查。招生学院(单位)纪委(或纪检委员)做好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同时接受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


4.严格落实复试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1)83789215。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客观评价。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应量化,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一志愿、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负总责,并在学校层面督察、统筹、协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集体决策,全面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体工作全程监督。

、复试形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艺术类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线下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支持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具体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网络远程技术相关要求见《西安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

五、复试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院负责2023年硕士一志愿、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统筹推进。

(二)学院结合实际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细则,细化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使复试工作有章可循,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复试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后,予以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学院按学科(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选拔 5 名及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导师组成学科(领域)复试小组,配 1 名秘书,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复试的技术支持,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本学科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四)优化复试内容,完善评价体系。学院针对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五)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严格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诚信要求。学院要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学校将组织专人开展复试现场巡查。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2023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2)进行复试

、复试安排

(一)复试前的准备

学院根据网络远程复试要求,逐一摸排考生基本情况,是否具备网络远程复试基本条件,是否可以参加线复试根据网络复试平台操作要求,完成模拟演练,提前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确保正式复试安全、顺畅、稳定。为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推进,须准备两个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以防突发情况。

(二)复试时间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阶段开展,拟于3月中下旬开始有序启动。一志愿合格生源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院负责联系考生安排复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复试方式

采用综合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

以学校公布的《西安工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为主要内容。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发展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参加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

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里健康情况

3人文素养

4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按照教育部及省考试文件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是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对以上考核内容记录在册妥善备查。

(五)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有:

1应届本科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非应届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同等学历考生: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无毕业证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该在复试前提交学信网学历(学籍)核验报告。

所有考生正式复试前必须按照要求签订《西安工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承诺书》(附件3

2.复试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网络远程复试地点,按照线上复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安排专人学习掌握视频软件操作,根据复试人数提前分组, 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时间和要求提前告知考生,指导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3.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权重+复试成绩300分)*权重

          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

总成绩=初试成绩300分)*权重+复试成绩200分)*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范围内,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后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加试科目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所在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执行统一复试标准,确保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法律地位的相同。

4.公示及拟录取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办法和细则、考生总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调剂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 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考生调剂至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兵器科学与技术),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A 类)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工学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A 类)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接收考生调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 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2.我校将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相关缺额专业情况,在规定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内,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审核、择优遴选后,对合格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学校、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3.对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对调剂考生择优遴选,除满足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须满足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对相关学科专业调剂考生的专业性、学术性要求(含本科所学专业、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及其他业务要求。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光电工程学院

姚老师

029-86173335

2

机电工程学院

侯老师

029-86173306

3

材料与化工学院

老师、李老师

029-86173324

4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9-86173358

5

经济管理学院

郑老师

029-86173217

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高老师

029-86173270

7

建筑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9-86173254

8

文学院

雷老师

029-86173038

9

基础学院

李老师

029-86173025

10

艺术与传媒学院

郑老师

15339196252

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13227820729

12

中国书法学院

牛老师

029-83209056

13

兵器科学与技术学院

老师

029-86173178

14

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李老师

029-86173550

 

、复试监督及违规处理

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4.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各学院公布监督和投诉电话、邮箱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617323                  邮箱:xatu_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

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 3 22


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湖北省招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报考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校部分专业开展调剂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调剂资格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专业

序号

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

类别

学习方式

名额

(暂定)

调剂要求

1

120200工商管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0

业务课含数学科目

2

050300新闻传播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8

新闻传播学相

专业

3

040200心理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2

心理学相关专业

4

100900特种医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0

本科专业为5年医学类专业背景

5

0403Z4运动康复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5

运动康复学相关专业

6

0403Z1体育工程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4

运动人体科学相关

7

130200音乐与舞蹈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4

音乐与舞蹈学相关专业

8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

艺术体操、游泳方向

9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民族传统体育相关专业

10

135100艺术

专业学位

全日制

7

舞蹈学相关专业

11

045202运动训练

专业学位

全日制

2

划艇、赛艇、皮艇等

方向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申请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通过邮箱及其他渠道递交的调剂申请无效。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于460-4712点登陆调剂系统提交申请。

2.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同批次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并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按复试通知相关要求进行同意复试确认,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核安排

我校根据计划缺额按1:2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具体复试办法见《武汉体育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为准。

 

     

                             武汉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343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分数线和我校招生指标测算,以下为我校2023年接收调剂专业情况。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复试方式

专业代码

及名称

领域(方向)

名  称

调剂

名额

复试

方式

招生

类型

分数线

(普通计划)



085400

电子信息

02软件工程

13

现场

复试

全日制专业

学位

国家A线


085900
 
土木水利

01土木工程  

9

现场

复试

全日制专业

学位

国家A线


02绿色建筑与建筑智能化

4


二、调剂时间

根据工作进展,我校开启调剂系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零时以后,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三、我校调剂政策与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或日语科目的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6.参加单独考试的专项计划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调剂。

7.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四、调剂及复试流程

1.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填写调剂志愿。

具体安排详见各硕士点牵头学院官网调剂公告。

2.接收复试通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不按时回复者视为放弃

3.复试办法、复试材料提交

复试办法、复试材料提交要求参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各硕士点牵头学院调剂复试安排公告。

4.确认“待录取”

接到待录取信息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的信息确认,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金陵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c.jit.edu.cn

电子邮箱:yzb@jit.edu.cn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监督电话:025-8618820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5-86188861(纪委)

电子信息(085400)联系人:赵老师,025-86188709

网    址:https://soft.jit.edu.cn/(软件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085900)联系人:宋老师,025-86188396

网    址:https://jg.jit.edu.cn/(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农学院2023年接收研究生考生调剂的通知(一)


北京农学院地处北京,交通便利。学校经过60余年的办学历程,是一所以农科为特色,兼有理、、经、管、法、文等学科的高等农林院校

2023我校将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市园林绿化研究所联合招收与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2023我校将设立科技小院基质研究院”、“古树保护与修复”、“智慧农业研究院“农产品加工保鲜与流通产业研究院”、葡萄与葡萄酒”、“都市农林业植物医生”、“设施园艺(植物工厂化生产)”、“宠物临床医师”、“数字农业运营管理”多个专项班,通过专项班的形式,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提升研究生应用能力和就业质量。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预计将接收调剂生,最终调剂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联系方式

1. 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001

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

083600

生物工程

老师

010-80727616

wujianglei520@126.com

090400

植物保护

002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090100

作物学

老师

010-80799125

540331151@qq.com

090200

园艺学

003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090500

畜牧学

吴老师

010-80791788

 bnhuge@126.com

090600

兽医学

004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老师

010-80701883

2176846770@qq.com

120300

农林经济管理

005

园林学院

083400

风景园林学

戴老师

010-80793769

lhm1970909@sina.com

090700

林学

00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杨老师

010-69735016

spyjs@bua.edu.cn

2.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联系方式

001

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老师

010-80727616

wujianglei520@126.com

095132

资源环境与植物保护

002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老师

010-80799125

540331151@qq.com

003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095133

畜牧

吴老师

010-80791788

 bnhuge@126.com

095200

兽医

004

经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老师

010-807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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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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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原则

1. 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

5. 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方式

1. 2023年我校接收校外考生调剂工作放在各学院,请预调剂到我校的研究生考生及时与相关学院联系。

2. 达到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务必登陆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并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调剂信息登记,否则调剂申请视为无效,我校将无法正式受理考生的调剂申请。

3. 及时关注我校网站及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对未及时接收并回复我校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

、复试相关

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办法请及时关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及公众号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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