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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单位说明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单位说明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

人数

拟招

推免

考试科目

备注

082701核能科学与工程

01 (全日制)反应堆热工水力与安全分析

02 (全日制)反应堆物理

03 (全日制)反应堆系统与设备

04 (全日制)反应堆控制

10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1 普通物理

082702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01 (全日制)材料结构与工艺

02 (全日制)应用化学与化工

 

8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1 普通物理或 802 物理化学

“材料结构与工艺”研究方向只能考“普通物理”,“应用化学与化工”研究方向只能考“物理化学”

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

01 (全日制)同位素药物研究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02 物理化学

 

 

 

 

 

 

 

 

 

 

 

 

招生单位说明

 

一.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中国唯一集反应堆工程研究、设计、试验、运行和小批量生产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科研基地。自1965年建院以来,已经形成包括核动力工程设计、核蒸汽供应系统设备集成供应、反应堆运行和应用研究、反应堆工程试验研究、核燃料和材料研究、同位素生产和核技术服务与应用研究等完整的科研生产体系。

     二. 欢迎优秀考生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学士学位。

三.  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作弊记录。

  四.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不接收视力色盲的考生报考。

五.  2017年计划招收定向硕士生19名,其中“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10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不超过5名),“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招收8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不超过3名);核技术及应用专业招收1名。

六.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第④考试科目:“材料结构与工艺”研究方向只能考“普通物理”,“应用化学与化工”研究方向只能考“物理化学”。

七. 《普通物理》考试范围为:力学、热学、电磁学、机械振动和波;《物理化学》考试范围:物质的状态方程、热力学、多组分系统的热力学、相平衡、化学平衡、传递现象、化学动力学、界面现象、电解质溶液、电化学和胶体。

八.  报考时,“报考类别”填写“定向”,定向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九.  入学前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毕业后留院工作。

十.  联系电话:028-85903924         院网网址:www.npic.ac.cn

 

 

 

 

 

 

 

 

适合报考的本科专业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本科对应的主要专业

082701

核能科学与工程

 

01 反应堆热工水力与安全分析

核工程与核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其它有关传热、热动等相关专业

02 反应堆物理

核工程与核技术、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其它有关物理等相关专业。

03 反应堆系统与设备

核工程与核技术、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其它有关机械等相关专业

04 反应堆控制

核工程与核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其它有关测控、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专业。

05 反应堆结构力学

核工程与核技术、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分析、机械设计制造;其它有关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基础科学机械等相关专业。

082702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01 材料结构与工艺

核工程与核技术、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材料物理与化学、粉末冶金、冶金工程、材料学、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其它有关材料、焊接、冶金等相关专业。

02 应用化学与化工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放射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机械;其它有关化学、化工等相关专业。

03 无损检测技术

核工程与核技术、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损伤检测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其它有关材料、机械、焊接等相关专业。

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

01 同位素药物研究

放射化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其它有关化学、化工等相关专业。 

082704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01 辐射防护

核工程与核技术、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原子核物理、其它有关核技术等相关专业。

 

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发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简介、考试大纲及本说明。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数为拟招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推免生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请注意:

①我校不接受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的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注意:

    ① 以同等学力身份且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③化学专业暂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④“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下设5个研究方向,其中0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02数学课程与教学论、03英语课程与教学论、05物理课程与教学论方向,仅限本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历要求: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请注意:

①我校不接受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的报考,1-3年级本科生报考我校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注意:

①以同等学力者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6、部分专业报考的特别说明

①报考“045101教育管理”(教育硕士)专业的考生,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即应届在校生不得报考该专业);

②045112学科教学(体育),限体育专业毕业生报考;

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限中文专业毕业生报考;

④045106学科教学(化学),不招跨专业报考考生;

⑤045110学科教学(地理),不招跨专业报考考生。

⑥045113学科教学(美术),限美术专业毕业生报考

⑦045105学科教学(物理),不招跨专业考生;

⑧045108学科教学(英语),限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

 

三、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以及毕业年月等。

证书编号一般就是在学校盖章的下方的那个编号。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编号一般都是17-18位的,不是那个NO.的流水号。

对于毕业后改名改身份证号等情况,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对于毕业学校改名合并问题,如在下拉列表中没有,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在上述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一定要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务必详尽、准确、有效。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注册用户名、密码和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或考点所在省级招办或教育考试院)的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奖惩信息及家庭成员等。

3、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4、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身份证号、注册毕业证书编号、注册学籍号、学位证书编号,以免与教育部学历注册信息比对时产生错误信息而影响准考和录取。

请考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学籍学历注册情况。

证书编号一般就是在学校盖章的下方的那个编号。01年以后的毕业证书编号一般都是17-18位的,不是那个NO.的流水号。

5、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要真实,如发现有作假行为,无论招生进行到哪个阶段,都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送有关部门处理。考生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各个过程,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5、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用于寄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如有更改请及时通知我办。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包含初试科目名称及考试时间安排等信息)。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由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研究生初试复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101思想政治教育、201英语一、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各地书店有售。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以上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看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办法、时间、地点及复试要求,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

八、其他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

3.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类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

   ①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硕士研究生每月6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②学业奖学金,额度分档,按年度一次性发放。③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可获得每年2万元的国家奖学金。具体评选及发放办法,参看学校相关管理文件。

4、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除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外(须在复试时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考生本人。

海南师范大学代码为11658。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7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本科层次的民族师范院校,是贵州省第一所升本的地方高校。2011年获批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从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现有7个招生专业方向,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前教育、学科教学(体育)3个专业方向从2012年开始招生,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2个专业方向从2013年开始招生,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2个专业方向从2014年开始招生。目前,我校已经招收了200余名研究生,已经毕业三届研究生共90人,研究生就业率为100%。现有教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67人,其中,校内导师31人,校外导师36人,任课教师88人。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实行双导师制和“教育实习三结合”方式,不断强化教育硕士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所培养的研究生教师技能过硬,科研能力强,培养成效显著。?xml:namespace>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54号《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 2017年我校招收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学前教育7个专业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 及初试科目

类别码及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培养单位

考试科目

0451

教育

硕士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文学与传媒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1汉语言文学综合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4数学教育概论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5化学教学论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与农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6生物教学论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外国语

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33教育综合、807英语教学论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802学校体育学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3学前教育学

注:2017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教育厅下拨指标为准(2016年我校招生数为50人)。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本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原则上本人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的专业相关。

(三)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我校一般不招收高校在职教师。

3.“双少生”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这类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代码12),录取时才能享受“双少生”待遇,其他事宜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包括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的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等),逾期不再补办。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涂改。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待定。考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

2.依据全国及贵州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要求,我校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划定复试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复试前公布。

3.复试时间:待定,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加试,加试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2.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

3.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录取

1.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根据我校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待批,同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结合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根据有关规定: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培养及学位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第一年主要在校内进行课程学习,并进行适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第三学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并进行实践专题调查,开展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第四学期继续在实践过程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完成规定学分并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励

(一)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

1.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

2.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

(二)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7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三)奖励

1.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入学的考生,我校将对初试成绩排名前三名的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民币,对第4名至第10名的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对被我校录取总成绩排名前5名且入学的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如被我校录取并入学的同一考生同时入围初试成绩奖、总成绩奖的,则以奖励金额高的类别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助学金制度。

3.对优秀研究生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 黔南州政府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

十、其他说明及咨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复试书面通知。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当年研究生正式录取文件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qnsyyzb@163.com  QQ:3096656896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59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3636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215.25万元,各类图书文献137万册(种)。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2003年获准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获准成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09年,学校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确定为自治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我校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4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一级学科。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3项。学校参与研究的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76项(一等奖2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1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4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9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30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应用型医药卫生高级专门人才,开展医药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不断弘扬德才并举、群英荟萃的治校理念,众志成城,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内蒙古医科大学美好的明天!

 

 

 

 

 

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约540名,实际招生数额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

2017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或理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药师及护理学等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临床实践等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的实践环节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中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护理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11”,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五、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7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

(4)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

(5)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合格(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要求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可分别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或中医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复试时提供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4.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中医各学科专业及口腔医学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5.四年制非医学学位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下所有专业学位。

6.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医学检验等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原则上仅可报考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六)其他要求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只准予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但未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招生部门在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只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17年招生特别说明,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二)考生报考材料填报中所盖公章应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并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我校招生部门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自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解放军和我校联系。

八、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应届生除外)]、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治审查表;应届生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任何不符报考条件者,不予注册);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人员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外语四级成绩单、论文(或成果鉴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费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2000元/年。国家和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二、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初试科目和内容

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及内容》。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110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211.82.159.193/yjs/

电子邮箱:nmgykdxyzb@***

咨询电话:0471-6653193

联系人:武老师

十五、其他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处和校纪委反映。

此招生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领域及人数

        (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9)

        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材料工程、钻采输新工艺与装备技术、油气在线分析与控制工程六个方向,拟招收78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3人;非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75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安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24)

       设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职业卫生工程、化工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工程五个方向,拟招收57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2人;非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55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2人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以下两项助学金,合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一志愿考生每生奖励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3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4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3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新生入学当年不参评。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在岗研究生可获得相应资助,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一经立项,可获不低于10000元资助,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7.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择优选拔研究生参加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和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批准后,每生可获3000-20000元资助。

        8.其他专项奖励

        (1)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获批立项者(列前两位),学校将按照课题金额的1%-10%给予奖励。

        (2)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可获50-20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3)研究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获500-1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者,相应给予3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

        9.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http://yz.chsi.com.cn/sswbgg/),并按公告相关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重庆科技学院是重庆市设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之一,我校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cqust.edu.cn/info/1968/5327.htm)。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七、复试

        我校复试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届时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网址:http://yjs.cqust.edu.cn/)。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重庆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培养方式、校区、学制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培养校区:重庆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主校区)。

        (三)学       制:三年。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其他

        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部门网址:http://yjs.cqust.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博学楼F111

        邮       编:401331

        电       话:023-65023287

                          15723306370(胡老师)

                          15730235001(袁老师)

        传       真:023-65022031

 

        欢迎有志青年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重庆科技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


友情提示______2017年硕士招生网上咨询活动


     因为网络问题,如考试科目无法查阅,也可上我院网站查阅,我院网址:http://www.briug.cn  

     2016年网上咨询活动如有不畅,凡在报考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的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问题,请打电话:010-64960457  13522824861  联系人:姚老师

      导师简介见我院网址:http://www.briug.cn   人力资源管理-核地研院研究生招生导师简介及院级学科带头人简介  

 


重庆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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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创办于1940年,现有教职工1589人,其中专任教师1388人,包括“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15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重庆市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其他省部级优秀人才6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6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1047人,硕士生导师391人,另聘兼职教师300余人。目前,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26000余人。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形成了理、工、文、管、经、法、医、艺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现有21个党政管理机构,20个教学机构。学校设有本科专业61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重庆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10个、特色学科专业群3个。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省(部)级一级重点学科8个。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精品课程1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精品资源共享课入选课程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重庆市级教学团队12个、精品课程2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6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研究生优质课程13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学校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5个,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96个。学校学生近三年获省部级以上各类奖项768项。教学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30项。学校曾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等荣誉。

学校科研工作具有较强实力,近年来累计承担包括国家“863”高新技术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庆市重大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00多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及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2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工具收录2200余篇;出版教材、著作300余部;申请国家专利1200余项,获得授权或公开专利1000余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优秀奖1项,省(部)级奖励131项。学校建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31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是教育部、财政部批建的“重庆自主品牌汽车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单位,牵头组建了“重庆市高端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重庆市机器人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两个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建有重庆市众创空间、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个,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庆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24个。

学校重视发展研究生教育。通过与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签署研究生教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研究生创新创业基地,为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搭建了高水平的平台。目前已建成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17门,获得重庆市优秀硕士论文19篇,近三年来研究生就业率都在93%以上,考博率在5%以上,位居重庆市普通高校前列。历届研究生在“挑战杯”、“开拓杯”、“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类课外科技活动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同时,学校还举办了“弘毅讲坛”和“研究生学术论坛”等活动,邀请了来自复旦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陶氏化学公司等单位的名师大家来校讲学。经过多年的建设,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及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连续几年被评为“重庆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目前已吸引了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校设立了“西南兵工”、“新科动力”、“鼎玺科技”等研究生奖学金,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积极激励研究生进行科技创新。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占地面积2444亩,校舍建筑面积79余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超过420万册(件),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余个。学校建有先进完善的数字化校园系统,是首批重庆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曾获“重庆市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国、德国、韩国等 20 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多形式、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学校目前拥有来自匈牙利、俄罗斯、韩国等8个国家的100余名在校留学生。在中国教育部与德国教育与科研部支持下,在重庆市教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德(重庆)汽车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中心”落户我校,作为中德汽车职业资格培训与认证中心联盟的牵头单位,与德国手工业技能发展中心合作,培养国际化的高端汽修人才。学校携手两江新区,引进了世界一流名校——韩国科学技术院(KAIST)在电子信息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开展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

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教育访谈录》一书中评价学校“抓住了强项、办出了特色、办出了水平”。目前,学校把握国家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等重大发展机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重庆理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年)》,努力建设成为师生热爱、社会尊重、传统优良、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

二、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共发放十个月。

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并向第一志愿考生以及教育部优质生源高校毕业生倾斜。奖励标准为4000-10000元。

四、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各类岗位每月津贴500元。岗位数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的80%。

五、综合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励覆盖面60%,奖励标准为2000-10000元/人.年

六、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奖励对象为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各类研究生干部的成绩优异者,评选比例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5%以内,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七、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比例不限,《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规定评选,奖励标准为600-2000元/人。

八、西南兵工研究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三年级全日制工科研究生,每学年6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九、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补助

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实施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最高可达2000元。

十、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十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全校获硕士学位人数的5%以内,奖励标准为校级1000元/人,市级2000元/人。

十二、考博奖

奖励对象为毕业当年考取博士并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5000元/人。

十三、胡亚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全日制工科研究生,每学年1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十四、为有需要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资助并建立“贫困生档案”。还为在校研究生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实时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欢迎全国学子报考重庆理工大学:http://www.cqut.edu.cn/

欢迎访问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gl.cqut.edu.cn/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政编码:400054

联系电话:023-68667302                    传    真:023-68667302

联 系 人:李老师、肖老师                  E-mail:yjs@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2017年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学科、专业一览表》、《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复试参考书目》请具体参看网址:http://news.cqut.edu.cn/Article/Detail/93d95bea-6a1f-4fe2-9743-a779eb0d5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