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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上海市中高级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多年来通过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在锤炼干部党性、提升公务员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作为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机构,近年来我校学术成果斐然,教师人均国家级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名列前茅(哲社类),多项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我校拥有众多的社会实践基地、鲜明的办学特色、强大的学术支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越的教学条件,这些是保障MPA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

2014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2014】14号)的通知,我校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授权点,并于2015年开始正式招生。我校双证MPA项目充分运用多年来在公务员培训中积累的丰厚的教学资源与经验,旨在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基础和较强实务操作能力的高端人才以及战略储备人才。根据这一定位,我校将以理论为基础,以实践为导向,以方法训练为主线,以能力培训为重点,发挥现有办学优势,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MPA项目。(一)反映上海公共管理实践的课程教学;(二)双师型的师资队伍;(三)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四)鲜明的实践特色;(五)丰富的奖学金类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意识和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培养方向:公共服务、公共政策、特大城市治理、公共组织管理。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17年拟招收30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2.5年,最长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习(采取周末/晚上授课与适当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六、复试

1.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17年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试等。考生复试时需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2. 复试时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携带(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七、录取

1、根据学校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录取前考生需与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定向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3、学校对于一志愿录取考生,成绩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年度奖学金、科研精品决咨成果奖、优秀案例与优秀毕业论文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奖励。

八、学费

5.5万/人,可分两次缴纳或一次全部缴清。

九、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由国家认证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十、联系方式

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MPA教育中心)

(具体信息参见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www.sdx.sh.cn/yjs/index.html)

地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22880272              联系人:徐老师

E_mail:swdxmpa@163.com


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培训上海党政领导干部、中高级公务员和培养党的理论骨干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上海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民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党史党建、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现代人力资源研究测评中心7个教研部门,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上海发展研究院,并设立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当代社会主义、政党、政府、城市社会6个研究所。2013年,上海市的两个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行政体制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户我校,既彰显了我校的科研实力,又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新的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以知名学者为核心、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51人,博士85人,师生比高,达到了1:1。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课题49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得省部级课题112项,学校教师人均所获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居于前列;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43项;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80余部。此外我校与英、美、法、德、加、韩等国的十余所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并于2012年开始与俄罗斯西北管理学院开展了长期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我校《上海行政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政治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5个专业的硕士生3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其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属于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将在复试办法中注明。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 网上报名:2016年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 ,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3. 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以及业务素质、体检结果、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七、学费及待遇

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术型研究生收取学费3000元/年·人。我校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提高助学金的标准,为优秀的学生提供优厚的奖学金。学校设有一志愿报考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奖学金、优硕培育计划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学校还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为研究生提供免费住宿,并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与校教研人员一起按校院《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我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公告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

单位代码:89631

地    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    话:(021)22880272

网  址:http://www.sdx.sh.cn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周年专题网站链接:http://www.sdx.sh.cn/static/yjs10/


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培训上海党政领导干部、中高级公务员和培养党的理论骨干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上海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民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党史党建、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现代人力资源研究测评中心7个教研部门,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上海发展研究院,并设立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当代社会主义、政党、政府、城市社会6个研究所。2013年,上海市的两个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行政体制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户我校,既彰显了我校的科研实力,又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新的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以知名学者为核心、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51人,博士85人,师生比高,达到了1:1。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课题49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得省部级课题112项,学校教师人均所获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居于前列;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43项;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80余部。此外我校与英、美、法、德、加、韩等国的十余所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并于2012年开始与俄罗斯西北管理学院开展了长期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我校《上海行政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政治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5个专业的硕士生3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其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属于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将在复试办法中注明。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 网上报名:2016年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 ,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3. 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以及业务素质、体检结果、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七、学费及待遇

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术型研究生收取学费3000元/年·人。我校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提高助学金的标准,为优秀的学生提供优厚的奖学金。学校设有一志愿报考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奖学金、优硕培育计划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学校还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为研究生提供免费住宿,并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与校教研人员一起按校院《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我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公告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

单位代码:89631

地    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    话:(021)22880272

网  址:http://www.sdx.sh.cn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周年专题网站链接:http://www.sdx.sh.cn/static/yjs10/


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体学科、以旅游管理为特色学科,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著名高校,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提议、在原新华社外文干部学校基础上于1964年10月成立的,是全国第一批本科招生院校。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精神,以“传承东西文明,促进中外交流”为己任,形成了“融中外、兼知行”的学风、“和易以思、人文化成”的教风。学校的发展定位是:以面向国际文化交流的人才培养和研究为统领,提升以外国语言文学和旅游管理为优势的学科建设特色,彰显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建设国际化、有特色、高满意度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奋斗目标是:建成中国一流、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外国语大学。d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和会展管理。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是我校2017年新增专业。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或旅游管理(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复试

(1)复试时间:2017年3—4月,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我校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和西班牙语,考生可在自己报考专业以外的语种中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

(6)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学习方式与学制

1.学习方式: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为全日制。

2.学制:学术型专业为3年,专业型专业为2年。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 2016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术学位: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字、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

专业学位: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德语口译、朝鲜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阿拉伯语口译)。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专业学位研究生:MTI翻译硕士13500元/年/人;汉语国际教育15000元/年/人;国际商务26000/年/人;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36000元/年/人。

(二)奖助学金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设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往年等级划分及其奖励金额标准如下,具体执行情况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

                                                     (单位:元/年*人)

      类别      等级      标准      比例


   新生奖学金

      一等      5000     一志愿
      二等      2000      其他


在校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      6000      10%
      二等      4500      40%
      三等      3000      30%
     单项奖
      2000

3.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4.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并提供“三助”津贴。

5.完善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政策:综合采取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它

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4.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5.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1.我校招生网的网址:http://zs.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招生网站后,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咨询电话:010—657733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6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36名,合计190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15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460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与拟报考硕士专业相近的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2)各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名称均与统考生考试科目名称一致,各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网址:http://web.scau.edu.cn/yjsy/yzb/Article_View.asp?id=999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正式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考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全日制: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招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照相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及照相。

(9)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第四单元: 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政治、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除外,其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参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7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

硕士

金融、翻译

15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定向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硕士

所有专业

12000

三年

专业学位

硕士

金融

26000

二年

风景园林、公共管理(MPA)、

社会工作、翻译

18000

见注

其他专业

12000

见注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

硕士

金融

20000

三年

农业(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

12000

三年

农业(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兽医

10000

三年

风景园林

15000

三年

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车辆工程领域)

12000

三年

工程(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公共管理、社会工作

18000

三年

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风景园林、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食品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等八个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其他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非定向全日制奖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国家

助学金

学校

助学金

助研岗位

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元/年)

比例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3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100

自定

≥17200

二等

6000

50%

≥13200

三等

3000

30%

≥10200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17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4、我校“501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七、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忠  王曙光  张晓庆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8,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招生主页:http://www.scau.edu.cn/yzb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6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36名,合计190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15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460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与拟报考硕士专业相近的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2)各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名称均与统考生考试科目名称一致,各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网址:http://web.scau.edu.cn/yjsy/yzb/Article_View.asp?id=999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正式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考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全日制: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招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照相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及照相。

(9)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26日。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第四单元: 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政治、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除外,其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参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7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

硕士

金融、翻译

15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定向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

硕士

所有专业

12000

三年

专业学位

硕士

金融

26000

二年

风景园林、公共管理(MPA)、

社会工作、翻译

18000

见注

其他专业

12000

见注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

硕士

金融

20000

三年

农业(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

12000

三年

农业(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兽医

10000

三年

风景园林

15000

三年

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车辆工程领域)

12000

三年

工程(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公共管理、社会工作

18000

三年

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风景园林、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食品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等八个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其他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非定向全日制奖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国家

助学金

学校

助学金

助研岗位

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元/年)

比例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3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100

自定

≥17200

二等

6000

50%

≥13200

三等

3000

30%

≥10200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17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4、我校“501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七、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忠  王曙光  张晓庆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8,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招生主页:http://www.scau.edu.cn/yzb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目前我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27个本科专业和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设计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设计学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设计学、艺术学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为“十二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二、报考条件

2017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年限内(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年限内(学制3—4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报名参加以上两种类别的考生,均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成绩查询

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科成绩。

         (四)复试科目和时间

         1. 复试科目

         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创作、专业综合测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内容见我校2017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复试时间

2017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复试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将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录取和培养质量。学校在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全面考察其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两种类别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录取名单。

        初试各学科统一命题,不分导师,考生录取以后实行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

        学校执行新的研究生奖助政策,面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其中: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00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90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15%;二等奖60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25%;三等奖30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数的35%。

研究生孙长林奖学金10000.00元/人/年。

此外,我校还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用于支持和奖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2017年我校硕士生计划招生数为90人左右(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18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最终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生源情况而确定。

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1号路1255号,25030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250014

        电话:0531-89626300,82619294   

        联系人:王国燕

        邮箱:yjszs@sdada.edu.cn

        网址:http://sdada.edu.cn/yjsc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河北金融学院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金融硕士研究生章程

河北金融学院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金融硕士研究生章程

河北金融学院欢迎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为了做好我校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根据文件要求制定本学校实施细则、接收推免生报名、组织复试等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原则为“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研究生部在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接收免试生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三、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2017年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     本科专业为经管类专业(非经管类专业的需辅修过会计学或经济学专业)。

5.     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6.     大学期间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接收推免生专业、名额、学习方式。

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为金融(专业硕士),专业代码:025100。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2年,学习地点为河北金融学院。接收推免生名额为5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五、网上报名。2017年推免工作需要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在推荐阶段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及选择志愿,选择志愿时应在备注中详细写明所获的各类证书、荣誉称号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事项,以便招生单位查看。

六、复试及录取办法

1.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复试工作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在5人以上,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的各个环节,设秘书1名,负责本组复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由研究生部组织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和研究生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程序进行巡视和监察。

2.     复试名单的确定。结合我校接收推免生名额及网报情况拟定名单,上报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复试资格审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进行复试,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等供招生单位审核。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

4.     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复试按照复试小组制定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以面试为主,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两部分。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评定成绩,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最终的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占60%,英语听说(按100分计)占40%。                                                 具体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英语听说成绩(满分100分)×40%。

5.     体检。复试阶段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录取。我校根据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需要在“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来完成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最终确认的拟录取名单会在我校研究生部的网站上公示并上报省招办审核。

七、入学复查。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2017年9月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下列问题,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     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到毕业前受到过任何处分。

2.     在最后一学年中,学习成绩或毕业设计等环节出现不及格。

3.     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5.     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符合国家有关健康标准规定的。

八、奖助及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7000元/生/学年),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2.在校期间学校负责推荐实习单位,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工作。

九、申诉受理。

受理举报部门:河北金融学院监察审计处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

举报电话:0312-3338171

举报电子邮箱:hbcfyz@163.com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420

学校名称:河北金融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

邮政编码:071051

联系电话:0312-3338138

传真:0312-3338138

研究生部网址:http://news.hbcf.edu.cn/yjs

微信公众号:hbjryjsb

电子邮箱:hbcf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