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吉林化工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吉林省唯一一所化工类大学,经过几代化院人的探索实践,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校企合作,育人成才”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地处风光秀丽的雾淞冰雪名城、中国魅力城市——吉林市。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8.9万平方米,设有研究生学院、14个教学院(部)和1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分析测试中心,专业设置涵盖工、理、经、管、文、医6个学科门类,硕士、本科和高职多层次办学,全日制在校学生1.5万余人。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是吉林省首家、全国地方工科院校中第一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2011年,学校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目前在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3个一级学科(含13个二级学科)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控制工程专业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618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学者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省教学名师、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拔尖创新人才等26人次。
学校拥有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吉林省优势特色学科,拥有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工程研究中心等13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4项,省部级项目160项;针对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横向项目763项,可支配科研经费总计1.58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3项;申请发明专利133项;发表学术论文2881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305篇。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积极搭建成长平台。目前已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教育交流与合作。
学校秉承“严谨、勤奋、求实、进取”的校训,注重内涵发展,强化特色办学,不断加强校政、校企合作办学,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努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吉林化工学院2017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0名(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50名),具体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
详见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考须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时间及科目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jlict.edu.cn/的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方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学校或院(部)复试时规定的其他内容。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按国家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政策执行,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http://yjs.jlict.edu.cn/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招生简章内容和教育部文件如有冲突,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文件精神为准。
※优惠政策
1.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为100%)。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享受每生10500元学校奖学金,调剂录取我校的学生,享受每生5500元学校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3.取得学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覆盖面为100%)。
4.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国家级优秀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另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助研、助管、助教和辅导员津贴等。
※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jlict.edu.cn
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
联系电话:0432-62185631、0432-63081030
联系人:金老师(13894727758)、白老师(18629956410)、杨老师(18604326188)
通讯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E-Mail:yjsc@jlict.edu.cn
邮政编码:132022
陕西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学制
2017年我校共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30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拟招收18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120人(含非全日制研究生20人)。(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计划为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二、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其中,学术硕士研究生型学费为7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全覆盖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汉助研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三助”勤工助学津贴等,同时还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基金,具体见下表。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 | 按条件评选 |
助学金 | 6000元 | 全覆盖 |
“天汉”助研奖学金 | 7000元 | 全覆盖 |
学业奖学金 | 5000-1000元 | 按条件评选 |
新生奖学金 | 5000-1000元 | 按条件评选 |
学业单项奖学金(含优秀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竞赛等) | 按单项奖励最高可至12000元 | 按条件评选 |
创新基金 | 5000-2500元 | 按条件评选 |
助研、助教、助管 | 按岗位考核 | 按条件评选 |
(三)助学贷款
根据《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报考条件(最终以教育部2017年招生要求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6.(1)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领域不接受大专及以上高校教师的定向培养。
(2)报考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具体以教育部文件安排为准)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学院和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各项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依据我校研招主页公布的招生目录中的导师名单,在备注栏中准确填写要报考的导师姓名,考生录取之后,以网上报名时所填导师为依据分配指导教师,不再进行调整。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资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录入指纹并现场照相。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教育部公布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具体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国家统考题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2.复试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2017年录取分数线1区标准执行。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和笔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大连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英语通过国家四级(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大连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8年3月中上旬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九、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领域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工程领域学费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三、校区: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
奖助体系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借助国家“高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新建普速铁路、高铁和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的东风,学校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欢迎全国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传 真:0411-84106587、84109437
微 博:http://weibo.com/u/3238910864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联系人:陶老师、姜老师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大型综合性公路交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汽车运用工程、道路运输与物流、公路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技术材料与装备开发。设有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一批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专家。
经过多年的建设,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已形成独具特色的科研创新体系,拥有综合试验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公路交通综合试验场和多专业的实验基地;设有包括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在内的9个研究中心;有桥梁结构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6个行业重点实验室;还有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和6个部级检测中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委员会、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委员会、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委会秘书处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智能交通技术委员会(ISO/TC204)中国秘书处也设在本院。
面向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需求,大力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公路所锐意改革,调整结构,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建成了一套科研与产业开发良性互动、有机衔接的产业发展体系,成立了院属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17家不同专业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覆盖交通运输设计、工程、检测、监理、咨询服务等多个技术领域,通过机制创新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双飞跃。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认真贯彻“科技强交”的发展战略,积极发扬“求是创新,力臻卓越”的公路院精神,承担了大量国家、省部级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及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等工作,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科研创新与产业开发于一体的交通运输行业规模最大、多领域、跨学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拥有数百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公路所完成各类科研成果1900余项,获国家级奖73项,其中,全国科学大会奖20项,国家科技进步奖50项,国家发明奖3项;省部级奖成果583项。主持完成各类标准规范的修订800余项;获得各种工程奖项近百项。与此同时,通过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外知名科研机构和企业广泛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公路交通科技领域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与桥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秉承为部服务、为行业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科研院所”的战略目标,努力实现“为部服务再上新水平,科学研究再上新档次,产业开发再上新台阶”,不断奉献一流的科研成果,提供一流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为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我所招收的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招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2、报考我所的考生不限户口。
3、因国家有关部门尚未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本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系我所计划招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所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单位代码:83902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620792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政编码:100088
| 专业 |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导师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 结构工程 | 081402 | 01结构耐久性 | 全日制 | 赵尚传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25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桥梁工程 |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082301 | 01水泥混凝土材料 | 全日制 | 田波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082301 | 02道路新材料和结构 | 全日制 | 曹东伟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082302 | 01车路协同 | 全日制 | 杨琪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智能交通系统 |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082304 | 01车辆智能化技术 | 全日制 | 周炜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汽车运用工程 |
安徽科技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安徽科技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科技学院。60多年的栉风沐雨,一代代安科人潜心耕耘、励志践行,薪火相传、砥砺奋进,学校事业长足发展。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7300余人,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8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学校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首批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等。
学校占地1700余亩,拥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凤阳校区位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乡——明朝中都古城,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幽美;龙湖校区位于蚌埠大学城,毗邻蚌埠大学科技园、高铁车站、龙子湖风景区,2017年6月一期建成办学。学校设施优良,现有8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31个专业实验室和7个学科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6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1个。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电子图书104万册。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经、管、理、文、法、农、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新兴工科和优势农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特色专业10个。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学术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21人,其中教授78人、副教授205人,博士182人、硕士466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9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省级“115”创新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教学名师13人,省级教坛新秀24人。校外特聘教授50人,特聘创业型企业家担任大学生创业导师65人。
学校大力推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近年来,先后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00项,其中省(部)级以上196项。发表学术论文3400余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57项,获批专利664项,其中发明专利193项,位居省内同类高校前列。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近500项。学校大力实施“国(境)外合作办学工程”,精心组织“优秀大学生千人留学游学计划”。先后与美国、韩国、德国和台湾地区等24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3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目前国际班在校学生502人,其中86人赴美、韩攻读学士学位双学位,另有57名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与机制
农业硕士是与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发展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具有综合职业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实行学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通过农业行业主管部门、农业科技型企业全程参与的人才培养体制和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的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招生类别与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农业硕士
招生领域: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
学制:2年
招生人数:约80名(具体专业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四、相关领域简介
(一)农艺与种业领域
农艺与种业设立于农学院和生命科学学院,2012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教师88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25人,硕士生导师26人,具有博士学位39人。拥有作物遗传育种、草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饲草育种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建有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安徽省玉米育种工程技术研究院、安徽省甜叶菊品种繁育与栽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微生物发酵基地、花卉基地、人工气候室、盆景园、蔬菜种植园和食用菌实习实训中心等科研与实践教学平台;与国内50余家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政府部门建立了产学研教合作关系,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1个。近年来,承担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培育玉米、饲草、小麦、辣椒、苔干等农作物新品种20个,制定地方标准6项、地方性食用菌标准4项,鉴定微生物菌种2项、地方品种1个,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7项,授权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00多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00余篇,编写教材、专著35部。
(二)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领域领域设立于资源与环境学院和农学院,是培养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土壤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利用、绿色防控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检测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农业现代化人才。本领域2012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教师3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9人,高级实验师2人,硕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19人。拥有安徽省生物有机肥创制协同创新中心和植物营养学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农业部生物有机肥创制重点实验室(共建)、安徽省有机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精准施肥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土壤与环境研究中心等科研与实践教学平台。与省内外50多家行业、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组建了安徽省有机肥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7个。近年来,承担各类科研课题约9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0项、授权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240篇;编写论著与教材5部。
(三)畜牧领域
畜牧领域设立于动物科学学院,2012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教师44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5人,硕士生导师17人,具有博士学位27人。拥有绿色饲料添加剂和功能性畜禽产品研发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畜禽疫病防控与健康养殖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以及兽医学和畜牧学2个重点学科。建有家禽疫病防控监测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现代农业牛羊产业技术体术系研发中心、兽医临床诊疗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省级农科教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省级SPF实验动物中心、附属兽医院、GMP兽药厂等科研与实践教学平台;与国内外6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0余个。近年来,承担各类科研课题10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2项、授权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0余项,制定国家行业标准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编写教材、著作20多部。
(四)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
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设立于食品与药品学院,2013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教师2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8人,硕士生导师4人,具有博士学位5人。拥有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食品工程实验实训中心;建有安徽省糯米研究中心、安徽省禽产品加工功能研究室等科研与实践教学平台。与省内外20多个食品行业和企业单位建立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3个。近年来,承担各类科研课题30多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星火计划等国家级项目4项,安徽省自然基金、重大专项、科技攻关等省部级项目6项;参与制定企业标准2项,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授权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0多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二类以上论文近50篇,编写著作和教材10余部。
(五)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领域设立于机械工程学院,2014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1人,硕士生导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14人。拥有两个重点学科(车辆工程和机械工程)和三个研究所(车辆工程、机电工程和农业机械与智能装备研究中心);建有1个省级示范实训中心、1个省级开放中心单位工程训练中心和1个省级汽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与省内外30多家机械行业或企业单位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建立安瑞科压缩机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机电技术教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校外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1个。近年来,学院主持省厅级以上科研课题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9项,每年获授权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40多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专著23部。
(六)农业管理领域
农业管理领域设立于管理学院和财经学院,2014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现有专任教师73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25人,硕士生导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6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安徽省教学名师2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和大规模在线示范课程5门;建有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经管实验实训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与省内外15企业单位建立人才培养合作关系。近年来,承担各类课题7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7项,其他省部级项目38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教研成果奖励10多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二类以上期刊近100篇,编写专著和教材15部。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收费标准为学制年限内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二)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每年依据省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进行评审推荐,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
2、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均可获得6000元/生,覆盖面为100%。
3、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每学年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25%;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5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25%。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助理等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300-900元/月的岗位津贴。
5、企业冠名奖学金
部分领域设置企业冠名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情况,给予500-1000元/月的奖励。
6、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其他考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六、其他
单位代码:10879
通讯地址:安徽凤阳东华路9号安徽科技学院东区中办公楼211室
邮编:233100
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www.ahstu.edu.cn/yjs/
联系人:张老师 0550-6732373
合肥师范学院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师范学院
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在“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创建于1955年,前身是安徽教育学院,2007年改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单位、全国“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实施高校、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创业学院”立项单位和全国文明单位;目前学校有锦绣、滨湖、三孝口三个校区,校园面积1341亩。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52人,其中正高56人、副高174人、二级教授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皖江学者讲席教授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4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学科拔尖人才和骨干教师9人、省宣传文化领域青年英才1人、省教学名师13人、省级教坛新秀18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7人、“双证”教师115人。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共性技术研究院、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7个科研平台,校级科研机构23个。近三年,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星火计划等国家级项目45项;发表学术论文1437篇,其中被SCI、EI收录213篇;出版著作(教材)105部;获国家专利145项;获安徽省科学技术奖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
师范品牌
学校坚持和发扬师范办学传统,通过培养、培训、研究、指导、服务、协同等“六位一体”的组合拳,打造服务安徽基础教育品牌。学校是“国家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专家单位;设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安徽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拥有省级教师教育研究中心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牵头组建“安徽基础教育发展联盟”;与台湾铭传大学合作建立“安徽教育中心”,与合肥市庐阳区、包河区、经开区政府合作建立“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与合肥经开区合作共建附属实验中小学。
学校荣誉
学校积极构建“行知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教师进百家企业、学生开办百所“行知学堂”的“双百计划”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学校是首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第三、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第六、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安徽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未来发展
“十三五”期间,新合师人秉承老合师人、老教院人“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坚持“师范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坚定“举行知旗,走应用路,创师范牌”,立足合肥,服务安徽,面向全国,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为“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做出贡献。
报考指南
★培养目标
适应中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学科教学和管理理论,培养“乐教懂教、善教会管”,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的教学研究型教师及管理人才。
★招生专业及培养形式
招生专业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
★招生领域及计划
1.全日制招生领域(10个):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思政、体育、生物、物理、英语),拟招生60人。
2.非全日制招生领域(8个):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数学、化学、美术、体育、生物、物理),拟招生20人。
招生总计划:合计8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当年计划数为准。
★激励机制
(一)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以当年省里下拨名额为准)。
2.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有工资收入除外)。
3.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在完成入学报到缴费手续后,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如若初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复试后总成绩排名给予奖励。
4.学业奖学金:6000-8000元/生。
5.专项奖学金:设有“江博教育硕士奖学金”、“皖新传媒奖学金”、“追梦奖助学金”等专项研究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研究生均可申请并获得2000-3000元/生奖助。
6.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额度2000-3000元/项,立项率不低于40%。
7.“三助一辅”岗位:劳酬300元/月。
8.境外交流项目: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赴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台湾铭传大学等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学校给予专项补助。
(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政策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收费标准及学制
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年收费标准:8000元/年,学制2年;
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年收费标准:8000元/年,学制3年.
学生完成所修课程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均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中,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27日;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
2.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关注自己所申请报考点省市考试机构官网(如报考点为合肥市的考生须关注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的“合肥招生考试网”)。
4.考生在2017年12月14日-25日期间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
2.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和90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教育综合、(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管理学-教育管理方向)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中下旬。
2.复试形式及内容: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说课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均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行知楼206室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 0551-63673090 ;E - mail:yjsc@hfnu.edu.cn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最新政策执行。
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六十八年来,学校几经跨越式发展,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9月,第一届研究生正式入学。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专业介绍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专业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高等教育)成果奖,有6位教师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有多门课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立项,专业实验室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校教师主编的《小组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教材在国内高校享有一定的声誉。
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培养,积极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了跨学科教学团队,搭建起校-社联合培养平台,推进进阶式实践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社会工作 035200
拟招生人数:65(其中包括5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专业领域:妇女服务、妇女维权、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妇女发展
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8年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情况进行分配。各专业领域介绍见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zs/zsxx/43197.htm。
三、学制、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① 已进修完6门以上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本科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4. 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男女不限。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在备注里写明想要报考的专业领域。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凡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按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交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1110)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所选报考点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注意事项
(1)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考生须到本人所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5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奖励等级奖励比例奖励金额(元)
特等5%12000
一等10%8000
二等30%6000
三等55%200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三)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本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监督电话: 010—84659417
举报电子邮箱:jjban666@163.com
4.微信公众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欢迎考生关注!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9月12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参见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1709/20170901/1627013127.html。
兰州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全国统考(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如无法考取所报志愿的招生单位,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报考我校艺术硕士(1351)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兰州交通大学,并在兰州交通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于12月25日参加业务课二素描考试。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届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5日8:30至14:3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及素描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2、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推荐免试生无须参加复试。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6、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和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进行加试由招生单位自定。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3、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招收的定向硕士研究生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之间,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合同。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5年。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lzjtu.ed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二)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2”栏中填写“兰州交通大学职工”。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为1300人,具体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规模下达后确定。
(五)考生在初试中,如有一门初试科目缺考或违纪,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学校代码:1073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网址:http://www.lzjt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lzjtu.edu.cn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yzb@mail.lzjtu.cn
厦门理工学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理工学院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1981年建校(前身鹭江职业大学),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并更名为“厦门理工学院”。2007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专业评估;2011年9月,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1年10月,成为国家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2012年6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3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1月,获批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21600余人(含研究生,留学生)。全校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硕博士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3%,高级职称教师占49%。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学校下设23个院、部,现有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领域,56个本科专业,定位于“特色的工科、精致的理科、应用的文科”,紧密对接厦门/福建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致力于打造“装备制造、材料应用技术、电子信息类、城乡建设与环保、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产业、创意与设计、金融服务与物流类”等8个服务地方产业的专业群,涵盖了理、工、经、管、文、艺、法等学科门类,逐步形成“强工程、厚经管、大文化”的学科专业战略布局。
学校2012年开始在车辆工程和电气工程两个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现有在校研究生320余名。为保障研究生科研活动,各培养领域累计建设研究生培养实验室8000余平方米,拥有仪器设备1600余套,教学科研平台22个,包括5个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8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
学校一贯致力于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先后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韩国蔚山大学等10多个国家49所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联合培养工作和师生交流活动。2015年起招收国际研究生,现在校留学研究生共24名,分别来自英国、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等国家。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⒋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需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往届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 6 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是教务部门出具的),并于复试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给我校研招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⒈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⒉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名期间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对,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确认,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照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⒊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按照规定缴费(缴费后,不再退还)。
考生按照报名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负责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请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⒈准考证打印: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8年工程硕士研究生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⒉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⒊初试日期和时间
我校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⒋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⒌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
全国统考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业务课二命题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我校研招办统一编制。
⒍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⒎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yjs.xmut.edu.cn)上公布。
五、复试
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18年3月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A类线为我校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者,届时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进行。
⒉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开始,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
⒊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学生自行到符合二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考试复试时提交体检报告。
八、录取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8年6月中旬发放。
九、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情况
⒈我校2018年拟招收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名,学制2.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学费6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⒉招生领域:
车辆工程:主要面向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电子封装技术、工程力学等专业招生。
电气工程:主要面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等专业招生。
十、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奖助政策,在研期间,每生奖助学金5.65-12.3万以上(不含单项奖学金)。
1.入学奖学金:录取时成绩优异的研究生可获企业入学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生,二等奖3000元/生,三等奖2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元/生/年,二年级起学业奖学金5000-8000元/生/年,全覆盖。
3.国家奖学金:二年级起,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年,全覆盖。
5.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单项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按照学术成果等级等可获得500元-3000元/(项或篇)不等的单项科研奖学金。
6.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少于200元/月/生,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400元/月/生。
7.见习工资:研究生培养采用校内、校外双导师培养模式,二年级研究生将进入生产企业跟随校外导师进行为期一年的校外实践,研究生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预就业协议,企事业单位将根据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实习工资(平均约1500元/月/生),研究生实习期间校内奖助学金同时发放。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学院
邮政编码: 361024
联系电话: 0592-6291727、0592-6291820
传真: 0592-6291820
电子邮件: yjsb@xmut.edu.cn
单位代码: 11062
网址: http://yjs.xmut.edu.cn/
厦门理工学院
2017年9月9日
天津农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0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学校宏观控制下,依照生源情况相互调剂。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率达100%,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会计(专业学位,代码:125300)限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全日制本科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报考。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18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加试为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10000元/年,其它专业学位硕士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一年级将获得8000元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20%、40%、40%,设置8000元、6500元、55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可获得4000元/生;调剂被我校录取可获得2000元/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岗位( 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指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点击“导师工作”-->“导师风采”查询。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请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填写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便于联系考生及后续材料寄送。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部分城市落户要求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移户口的考生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7.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8.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23786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