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黄海之滨的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19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8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45.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5.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50.2%,40岁以下教师的占52.3%。学校拥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民委领军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等省部级优秀人才98人,拥有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27人,拥有双师型教师295人,拥有行业企业专家220人。
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同时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2009年9月、2014年9月,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招生类别与代码 | 专业名称与代码 | 学制 | 拟招生人数 |
工程硕士 0852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全日制2.5年 | 150* |
085238生物工程 | 全日制2.5年 | 150* |
注: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拟招生人数中包含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5人,专业不限。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一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以及“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校考生体检工作由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八章第六十条执行。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d.dlnu.edu.cn/zsjy.aspx)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申诉渠道如下:
部 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子信箱:jiwei@dlnu.edu.cn
电 话:0411-8765604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批复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调剂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标准和评选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
八、其它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招生咨询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马老师、丛老师
电 话:0411-87630448、87656172
传 真:0411-87656430
网 址:http://gd.dlnu.edu.cn/zsjy.aspx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沈阳铸造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铸造研究所成立于1957年2月25日,是原机械工业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在我国机械工业中具有重要地位。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从1999年7月1日起,沈阳铸造研究所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隶属国资委管辖下的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沈阳铸造研究所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铸造技术专业研究所,是国家硕士研究生定点招生单位。全国铸造学会,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铸造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造型材料及重要铸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均设在本所。
沈阳铸造研究所主要从事铸造业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产品生产。研究领域涉及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合成材料、复合材料、精密成形、工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绿色铸造技术及优质铸件生产技术。
建所以来。本所承担了众多国家科技项目和国防军品配套项目,至今已取得科研成果6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8项、省部级奖励200余项,拥有有效授权专利61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组织制修订铸造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近300项,其中主持和参与起草的铸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77项,为我国铸造行业工艺水平的提高、装备水平的升级和技术进步提供了技术支撑。
本所目前设有1个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特种钢、铝镁合金、钛合金、铜合金、铸造材料、铸造设备、机加中心等7个技术产业部。多年来,本所利用自主开发的先进铸造工艺技术先后为我国“神州五号”、“神州六号”、三峡工程等航空航天装备的配套、军工新型武器系统的开发、国内外大型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大量的优质铸件和产品。
本所设有《材料加工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点一个,已为国家培养了100多名硕士研究生。本所招收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五年。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名
专业代码 080503
专业名称 材料加工工程
招生人数 6人
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金属学与热处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5.材料成型与控制、金属材料、材料科学、冶金等相关专业毕业,立志在铸造领域成就事业;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沈阳铸造研究所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2.经审查后,准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内容。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及在学成绩单(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考生用英语自我表述;
(2)结合本科所学专业情况,用英语试谈自己的认识;
(3)用英语回答专家的提问。
3.综合能力测试: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体检:
复试期间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五、录取
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结合初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体检结果等确定录取名单。
六、福利待遇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费及住宿费由本所支付。从入学开始享受正式员工待遇:五险三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单身宿舍、通勤车、工作餐补助等,并发给生活补助费:1000元/月。
七、就业
本所招收的研究生属国家计划内定向招生,毕业后留所工作五年。五年期满双方实行双向选择。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本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2.报考本所的硕士研究生,首先在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学习基础课一年,然后回所做课题。
3.我所采取导师、学生单向选择的方式,入学报到后由本所统一安排导师。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不用选择导师。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2705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17号
邮政编码:110022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8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2018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各专业均可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 试
一、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艺术类业务课二(考试时间4小时)在12月25日进行(8:30-12: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须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18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需取得报考年度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65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及艺术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及农业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2018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奖助体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及我校“推免入围”且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调剂到我校的“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生人数。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研招咨询qq:1741467617;1370692969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牛老师
二O一七年九月九日
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创建于1956年,座落在文脉绵延、山水秀丽的泉城济南。学校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专业为特色,已形成涵盖工、理、管、文、法、艺、农七大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4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培养领域9个)。学校现有17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2200余人。
二、招生学科及计划
我校2017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80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254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26人;拟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6人(均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招生学科及招生计划、初复试科目以及招生导师简介等具体内容,请查看研究生处网站《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初复试考试科目大纲》、《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限制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报考,详情见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除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外,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浏览网报公告,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公开发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及“研招网”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网报公告。
2.考点选择注意事项
(1)我校考点只接收报考我校的考生选择作为考点。
(2)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为超过3小时设计(考试科目代码为5××)的考生,可就近选择山东建筑大学或青岛理工大学考点办理现场确认、考试。
(3)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艺术硕士美术领域(135107)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山东建筑大学考点办理现场确认、考试。
(4)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特别要求
复试笔试科目中如需从若干科目中选择1门,网报时,考生应在“备用信息”栏中填写复试笔试科目。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建筑大学博文楼。具体安排将在11月初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和大纲
参看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山东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初复试考试科目大纲》。
2.初试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选择我校考点的考生,考场、座号安排详见准考证和学校研究生处网站。
(二)复试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3月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安排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笔试,英语口语、专业综合面试等。一部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需在复试前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形式为笔试,共计3小时)。加试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科目考试大纲,将于复试前1周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录取
各学院在学科及学科方向招生名额内,依据向考生公布的学科复试录取办法,按学习形式分别确定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学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及录取成绩。
(四)体检
考生复试报到后,学校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也可自行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的文件执行。
六、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
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为3-5年;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费
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如下(以山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全日制 学费标准 | 非全日制 学费标准 |
学术学位研究生 | 所有学科专业 | 8000元/年·生 | / |
专业学位研究生 | 工程硕士 | 8000元/年·生 | 10000元/年·生 |
风景园林硕士 | 10000元/年·生 | ||
城市规划硕士 | |||
翻译硕士 | |||
艺术硕士 | 12000元/年·生 | ||
建筑学硕士 |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 | 15000元/年·生 | |
工程管理硕士 | / |
(三)住宿费
全日制研究生宿舍为4人间,内设有卫生间、有线电视、电话、校园网接口,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第一学年要求住校)。在职攻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宿舍。
七、研究生奖助
我校面向人事档案关系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享受资助政策)建立资助体系,通过加大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面向全体研究生建立奖励体系,激励研究生认真学习,开展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
金额: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
(二)国家助学金
范围: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金额:硕士研究生0.8万元/年·生。
(三)学业奖学金
范围:全日制研究生
金额:分等级设立不同奖学金额度。
(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范围:面向家庭贫困和具有特定技能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金额:按在校生一定比例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量。
(五)科研业务费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
金额:硕士研究生2400元/生。
(六)其他奖助学金
范围:各类型研究生
金额:分类设置奖助项目。
(七)国家助学贷款
范围: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金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
(一)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供初复试考试大纲和近3年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试题,供考生参考。
(二)学校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机制,招生工作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考生投诉、申诉渠道。
(三)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我校将于2017年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九、招生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sdjzu.edu.cn
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anjiusheng.sdjzu.edu.cn/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行政办公楼BG208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0531-86367033(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所)是一个赋有悠久历史集生产、研发、教育为一体的国有生物技术企业,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旗下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始建于1946年,历经搬迁、合署、更迭、演变逐步发展起来。长春所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占地面积约21.4万平方米,总资产16亿元,员工1033人,年生产各类生物制品1亿剂次。
多年来,长春所积极致力于我国生物制品事业的发展,为我国卫生防疫、疾病防治、地方经济发展、生物产业群的拉动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长春所现有四十三个品种通过国家GMP认证。主营产品有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森林脑炎疫苗、抗破伤风血清、干扰素系列产品等。
作为国家重点生物制药骨干企业,长春所先后承担国家“攻关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新药研究基金计划、科技部创新基金计划、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省(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曾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2项,全国科技大会奖17项,国家部(委)奖励46项等,累计国家级奖励76项,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奖励91项。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5项,国际发明专利3项。
长春所是中国第一个重组干扰素中试基地;第一个基因工程乙肝疫苗工业化生产基地;在国内率先开发出森林脑炎疫苗、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甲肝减毒活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胸腺肽等产品。其中森林脑炎疫苗、流感疫苗、干扰素系列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至今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是“吉林省微生物学会”挂靠单位;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共同主办的《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是报道我国生物制品领域重大开发成果和最新进展的学术期刊。
长春所拥有两大研发体系:基因工程药物研发技术体系和疫苗研发技术体系。四个技术平台:基因重组原核与真核细胞表达技术平台、哺乳动物细胞生物反应器大规模培养技术平台、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技术平台、药物制剂开发技术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发和研制了多种新型疫苗及治疗性制品。目前研究系统共有专(兼)职科研人员117人,其中本科学历77人,研究生学历32人,博士学历8人。长春所199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免疫学”和“病原生物学”两个专业授权点,有一批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至今培养硕士研究生205名。2001年被人事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长春所实验条件完备,科研经费充足,具有得天独厚的培养研究生的条件。课题研发主要方向为基因工程重组药物的研制和新型疫苗的研制。实验室主要设备有:毛细管电泳仪、不同规格的发酵罐、不同规格的生物反应器、分析型和制备型高效液相色谱系统、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蛋白纯化系统,紫外分光光度计,各种型别离心机,DNA扩增仪,细胞电转化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超低温冰箱,小型冷冻干燥机,摇床,细胞计数仪和高压均质机等国内外高精尖仪器或设备。
现将我所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所招收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0名,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培养,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原则上只接收医学、生化、生物、药学及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三、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和我所网报公告(网址:(http://www.ccbio.net/),各考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姓名、地址等一定要真实、准确,若所填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应符合国家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经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审查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
依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所决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所网站以及研招网上公布。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复试时另行通知。本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待遇:
待遇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奖学金包括普通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的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600元;研究生学费由长春所以普通奖学金的形式抵扣,研究生不再上交学费,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0元/年)。
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日中餐免费,可享受本所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硕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入职考试合格者可留本单位工作,也可自由择业。
未尽事宜请考生与我办联系:
单位代码: 84509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部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科研开发部研究生办公室
电 话: 0431 – 87821515 85077541
QQ群:533536166 联系人:李雨桐 李利
2018年研究生招收学科(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免疫学:077802 | 5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01生物化学基础 801 医学免疫学与医学微生物学 |
病原生物学:077803 | 5 |
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第8版 查锡良 药立波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免疫学》第6版 曹雪涛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微生物学》 第8版 李凡 徐志凯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所)是一个赋有悠久历史集生产、研发、教育为一体的国有生物技术企业,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旗下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始建于1946年,历经搬迁、合署、更迭、演变逐步发展起来。长春所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占地面积约21.4万平方米,总资产16亿元,员工1033人,年生产各类生物制品1亿剂次。
多年来,长春所积极致力于我国生物制品事业的发展,为我国卫生防疫、疾病防治、地方经济发展、生物产业群的拉动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长春所现有四十三个品种通过国家GMP认证。主营产品有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森林脑炎疫苗、抗破伤风血清、干扰素系列产品等。
作为国家重点生物制药骨干企业,长春所先后承担国家“攻关计划”、863计划、火炬计划、新药研究基金计划、科技部创新基金计划、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省(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曾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2项,全国科技大会奖17项,国家部(委)奖励46项等,累计国家级奖励76项,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奖励91项。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5项,国际发明专利3项。
长春所是中国第一个重组干扰素中试基地;第一个基因工程乙肝疫苗工业化生产基地;在国内率先开发出森林脑炎疫苗、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甲肝减毒活疫苗、流感疫苗、水痘疫苗、胸腺肽等产品。其中森林脑炎疫苗、流感疫苗、干扰素系列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至今保持国内领先地位。是“吉林省微生物学会”挂靠单位;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共同主办的《中国生物制品学杂志》是报道我国生物制品领域重大开发成果和最新进展的学术期刊。
长春所拥有两大研发体系:基因工程药物研发技术体系和疫苗研发技术体系。四个技术平台:基因重组原核与真核细胞表达技术平台、哺乳动物细胞生物反应器大规模培养技术平台、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技术平台、药物制剂开发技术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发和研制了多种新型疫苗及治疗性制品。目前研究系统共有专(兼)职科研人员117人,其中本科学历77人,研究生学历32人,博士学历8人。长春所199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免疫学”和“病原生物学”两个专业授权点,有一批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至今培养硕士研究生205名。2001年被人事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长春所实验条件完备,科研经费充足,具有得天独厚的培养研究生的条件。课题研发主要方向为基因工程重组药物的研制和新型疫苗的研制。实验室主要设备有:毛细管电泳仪、不同规格的发酵罐、不同规格的生物反应器、分析型和制备型高效液相色谱系统、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蛋白纯化系统,紫外分光光度计,各种型别离心机,DNA扩增仪,细胞电转化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超低温冰箱,小型冷冻干燥机,摇床,细胞计数仪和高压均质机等国内外高精尖仪器或设备。
现将我所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所招收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0名,学制为三年,全日制培养,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原则上只接收医学、生化、生物、药学及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三、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和我所网报公告(网址:(http://www.ccbio.net/),各考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姓名、地址等一定要真实、准确,若所填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应符合国家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经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审查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
依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所决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所网站以及研招网上公布。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复试时另行通知。本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待遇:
待遇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奖学金包括普通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的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600元;研究生学费由长春所以普通奖学金的形式抵扣,研究生不再上交学费,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学业奖学金设立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0元/年)。
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日中餐免费,可享受本所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硕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入职考试合格者可留本单位工作,也可自由择业。
未尽事宜请考生与我办联系:
单位代码: 84509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创新路1616号
邮政编码: 130012
联系部门: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科研开发部研究生办公室
电 话: 0431 – 87821515 85077541
QQ群:533536166 联系人:李雨桐 李利
2018年研究生招收学科(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免疫学:077802 | 5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701生物化学基础 801 医学免疫学与医学微生物学 |
病原生物学:077803 | 5 |
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第8版 查锡良 药立波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免疫学》第6版 曹雪涛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医学微生物学》 第8版 李凡 徐志凯 主编,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
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参见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xjau.edu.cn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8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章程
我校2018年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3个专业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危机管理、公共经济管理;计划招收20人。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到2018年9月1日入学时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不含自考专科生)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2017年11月10-12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毕业证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三、考试
1.初试
(1)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复试
初试成绩上国家复试线的考生才享有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在2018年3月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复试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统一进行。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3年。在职学习方式,主要采取周末授课或集中授课等形式。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8000元/年(包含学位论文评审费、答辩费等费用),可一年一缴或一次全部缴清。
奖学金评选:根据学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规定,一等综合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综合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
按照《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办法》,对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分别奖励1000元和3000元。
七、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信息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八、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情况及MPA的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cqdx.gov.cn/)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京学院2018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5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相应领域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手续)。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的报名时间为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校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收费及奖助政策
1.我校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全面覆盖的入学奖学金。
2.我校依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设立西京学院奖助学金,确保奖助学金实现全覆盖。同时,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详细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考点与我校公告。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自备。
3、复试时间、地点:时间以我校官网通知时间为准;地点为西京学院。
4、复试内容:综合面试+笔试。
(1)综合面试:英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实践能力。
(2)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左右。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6、考生复试时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列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教育部、陕西省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6月中、下旬发放。
八、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我校官网:http://www.xijing.edu.cn
研究生处:http://yjsb.xijing.edu.cn
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3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15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等3个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420多人,具体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分专业计划根据报名、调剂、复试情况会有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18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会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业务课一(数学三除外)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名单、内容范围、方式、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进行。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六、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侦查学、司法鉴定、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方向)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的定向硕士生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之间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8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1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 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甘肃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奖励50000元或20000元,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每年进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篇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
7.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对考取博士的硕士研究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企业就业者给予奖励或一定的政策倾斜。凡考取“985”大学博士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考取其他大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
十、学制年限
我校2018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后按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对待,且相关情况考生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