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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后。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7年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 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由学校研招办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我校2018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8000

其他专业

6000

专业型硕士

风景园林

10000

金融、翻译

15000

社会工作

12000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18000

其他专业

6000

备注: 注:学术型硕士:学制三年;专业型硕士: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食品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兽医、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等十个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其他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在300万元左右,其中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2万元/年。

(2) 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表: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国家

助学金

学校

助学金

助研岗位

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一等

10000元/年

20%

500元/月

300元/月

自然科学类:

≥200元/月

人文社科类:

≥100元/月

 

≥22000元/年

≥20800元/年

二等

6000元/年

50%

≥18000元/年

≥16800元/年

三等

3000元/年

30%

≥15000元/年

≥13800元/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一等

10000元/年

20%

500元/月

300元/月

自定

≥19600元/年

二等

6000元/年

50%

≥15600元/年

三等

3000元/年

30%

≥12600元/年

2018级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免评选,全部获一等学业奖金100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部)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部)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0-85280066,邮箱:yzb@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1301,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七、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编号

院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经济管理学院

陈老师

020-85287357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卜老师

020-85286459

003

数学与信息学院

罗老师

020-85285383

004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

020-38297710

005

动物科学学院

付老师

020-85280273

006

兽医学院

李老师、黄老师

020-85280410

007

农学院

程老师、谈老师

020-85284884/38294996

008

材料与能源学院

庄老师、蒋老师

020-85283515

009

人文与法学学院

唐老师

020-85280249

010

工程学院

陈老师

020-85280783

0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林老师

020-85280255

012

食品学院

林老师

020-85288295

013

园艺学院

曾老师

020-38604962

014

资源环境学院

冯老师

020-38297104

015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0-85282190

016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0-38632879

017

外国语学院

吕老师、顾老师

020-85283527/85281561

018

艺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87006

019

电子工程学院

刁老师

18565133219

020

海洋学院

黄老师

020-85283529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2日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1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3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5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15名,基地及其它专项指标30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545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2)各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名称均与统考生考试科目名称一致,各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网址:http://web.scau.edu.cn/yjsy/yzb/Article_View.asp?id=1109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正式报名: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考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全日制: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招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考试费缴纳之后,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照相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及照相。

(9)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25日。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第四单元: 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政治、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除外,其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参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8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翻译

15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1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所有专业

12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

26000

二年

风景园林、社会工作、翻译

18000

见注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其他专业

12000

见注

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

20000

三年

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领域)

12000

三年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

10000

三年

农业(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兽医

10000

三年

风景园林

15000

三年

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车辆工程领域)

12000

三年

工程(食品工程领域)

10000

三年

工程(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社会工作

18000

三年

公共管理

22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注:学术型硕士:学制三年;专业型硕士: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食品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兽医、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等十个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其他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奖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国家

助学金

学校

助学金

助研岗位

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元/年)

比例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3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3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注:2018级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定向生不提供奖助学金。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住宿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生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18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4、我校“501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868专业设计”科目,考生需携带作图工具和画笔。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七、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曙光  张晓庆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招生主页:http://www.scau.edu.cn/yzb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200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1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3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5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名,单独考试专项计划15名,基地及其它专项指标30名。计划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545名(具体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推免接收情况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修完本科八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并提供由修补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报考说明:

(1)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所在单位定向就业硕士生;

(2)各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名称均与统考生考试科目名称一致,各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网址:http://web.scau.edu.cn/yjsy/yzb/Article_View.asp?id=1109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正式报名: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考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全日制:招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招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部分考点须在正式报名期间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留意;考试费缴纳之后,不予退还。

(二)现场确认、照相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7)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并向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份专家推荐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及照相。

(9)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25日。

2、考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已选定的报考点所安排的考场。

3、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第四单元: 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2)其他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3)所有单独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4)政治、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为15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501园林规划与设计除外,其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参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8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翻译

15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1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所有专业

12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

26000

二年

风景园林、社会工作、翻译

18000

见注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其他专业

12000

见注

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

20000

三年

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领域)

12000

三年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

10000

三年

农业(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兽医

10000

三年

风景园林

15000

三年

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车辆工程领域)

12000

三年

工程(食品工程领域)

10000

三年

工程(其他领域)

8000

三年

社会工作

18000

三年

公共管理

22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20000

三年

注:学术型硕士:学制三年;专业型硕士: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食品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兽医、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等十个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其他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奖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元/年)

学业奖学金

国家

助学金

学校

助学金

助研岗位

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元/年)

比例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金额

(元/月)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3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500

3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注:2018级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全日制定向生和非全日制定向生不提供奖助学金。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住宿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生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遇国家2018年招生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4、我校“501园林规划与设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考生午餐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应自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二号图纸若干张;“868专业设计”科目,考生需携带作图工具和画笔。

5、考生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七、联系办法

联系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曙光  张晓庆

招生专线: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招生主页:http://www.scau.edu.cn/yzb

查询手机版招生目录及招生信息请关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scauyzb

 

 

昌吉学院2018年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昌吉学院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城市——美丽的昌吉市。昌吉市距乌鲁木齐30公里,国际机场18公里,是新疆交通最为便利的城市之一。独特的地缘优势和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吸引了包括美国蓝山、德国西门子、神华、鲁能、中石化等在内的5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并建成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为我院学子的就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昌吉学院建校50多年来,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新疆和昌吉州培养了大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专门人才,成为一所在全疆有着重要影响、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一、研究生教育

昌吉学院现有14个教学系(院),63个本、专科专业,覆盖八个学科门类,2012年获准在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两个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依托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平台与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985”院校联合培养师资,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教师水平不断提升,59%的教师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在校内外共聘任导师40余名。学院拥有自治区级“天山学者”团队3个。其中,山东大学闵光辉教授、黄柏标教授、南京大学陈敦军教授等5人领衔材料工程领域“天山学者”团队,厦门大学陈秉辉教授、王野教授等4人领衔化学工程领域“天山学者”团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16年获批为新疆自治区重点学科。学院大力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日本富山大学、韩国材料科学研究所、韩国国立釜山大学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16年成功主办了第11届国际先进材料物理性能及应用会议,有来自8个国家的17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国际会议。

学院在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两个领域建有高水平的实验实训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并与厦门大学、中泰化学共建的“新疆洁净能源化工联合研究院”,与“世界五百强企业”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等14家知名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这为研究生的实验实训和工程实践提供了更优质的平台。优秀研究生有机会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访学、联合培养或继续深造,并可被优先推荐到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就业。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目录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04)拟招收10人,含新能源材料、环境功能材料和有色合金材料三个培养方向。

    化学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6)拟招收10人,含催化科学与应用、药物中间体设计与合成、新型化工分离技术三个培养方向。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代码及名称

复试科目

备注

085204材料工程
1.新能源材料
2.环境功能材料
3.有色合金材料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普通物理
(力学、热学)

①材料科学基础
②专业英语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材料研究方法
②功能材料

085216化学工程
1.催化科学与应用
2.药物中间体设计与合成
3.新型化工分离技术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化工原理

①物理化学/化工原理
②专业英语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化学反应工程
②化工热力学

三、招生录取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条件,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潜力、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培养年限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五、优惠政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院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的考生,奖励5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的考生,奖励3000元。

2.高于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者,入学后奖励5000元;高于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以上者,奖励3000元(1、2两项都符合者就高享受一项)。
(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年、自治区学业奖学金3500元/生/年。

2.学院设研究生年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5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10%;
二等奖学金3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20%。
  3.学院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四)研究生在复试期间免食宿并报销往返火车票。
(五)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发放相应岗位津贴。
(六)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

(七)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访学、联合培养或继续深造。
六、报名程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邮政编码:831100     

网址:http://www.cjc.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部门网址:http://yjsc.cjc.edu.cn   

邮箱:yjsc@cjc.edu.cn             

联 系 人:

马老师  15199656929

杨老师  18690886678     

电话/传真:0994-2327739    

 

 

昌吉学院研究生处


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约45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8年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我校2018年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七)符合以上条件且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57开头),要求本科毕业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上规定的相关学科专业,且符合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最新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57开头)。

3.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报考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需与有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报考全日制研究生者,需与有关单位办理退出培养项目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5.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要求符合报考护士资格的条件。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及方向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为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我校各学科专业及导师情况,2018年我校在网上开辟有“导师介绍”专栏,欢迎广大考生查询。网址: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http://www.yjsc.ynutcm.edu.cn/

(三)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试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3.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可采用U盘备份、电子邮箱备份、网盘备份等形式),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准考证》。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2017年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17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专业基础综合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外国语(满分100分)

201英语一:报考学术学位、护理专业学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

204英语二:报考中药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具体科目情况请查阅《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请参考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大纲》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请参考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1)基础医学院、针灸推拿康复学院、民族医药学院:

706西医综合(总分300分,其中《生理学》占60分、《生物化学》占45分、《病理学》占45分、《内科学》占90分、《外科学》占60分。)

707中医综合(总分300分,其中《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各占50分,《中医内科学》占60分,《针灸学》占40分。)

(2)中药学院:

701中药学综合(总分300分,每门科目为100分,考生可在《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四门科目中任选三门考试,请自备计算器。)

702药学基础综合(总分300分,每门科目为100分。考生可在《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四门科目中任选三门考试,请自备计算器。)

349药学综合(总分300分,每门科目为100分。考生可在《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天然药物化学》四门科目中任选三门考试,请自备计算器。)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总分300分,每门科目为100分,考生可在《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理学》、《药用植物学》四门科目中任选三门考试,请自备计算器。)

(3)护理学院:

308护理综合(总分300分。其中《护理学基础》占90分(含《护理学导论》30分,《基础护理学》60分),《内科护理学》占120分,《外科护理学》占90分。)

3.我校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范围可到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yjsc.ynutcm.edu.cn/)查看下载。

(三)初试成绩

请考生届时登陆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查询本人初试成绩。

 

五、复试及调剂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并按分院系、分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至中旬进行,复试及调剂的相关信息届时请考生登陆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yjsc.ynutcm.edu.cn/)查看。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二)为使调剂工作规范有序,请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申请,经我校同意接收后再前来复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在复试期间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我校复试的具体要求,届时详见《云南中医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录取

我校根据2018年国家下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我校将在2018年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和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全脱产学习

(二)修业年限:三年

(三)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12000元/年。

 

八、奖助贷政策

为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多渠道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一)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云南省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同时,我校还设有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研究生圣爱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二)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我校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三助”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的酬金。

(三)学校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协助同学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

(四)我校奖助贷的相关政策请查阅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yjsc.ynutcm.edu.cn/《2018年云南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通过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yjsc.ynutcm.edu.cn/)查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报考咨询: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邮编650500,电话和传真:0871-65918241,0871-65919088。

(三)有关报考学科及专业的具体问题,请考生向各二级学院进行咨询。

1.基础医学院:0871-67468882,蒋老师

2.临床医学院:0871-66280190,华老师

3.针灸推拿康复学院:0871-65918074,赵老师

4.民族医药学院:0871-65939981, 陈老师

5.中药学院:0871-65918127,李老师

6.护理学院:0871-65918242,张老师

7.云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0871-63125335,魏老师

 

 

欢迎咨询、报考、备索!


湖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高等师范院校。近年来,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在研究生教育层面上不断优化学科结构,被评为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现设有20个教学院,66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现有专任教师1062人,教授156人,副教授35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41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

    2018年,学校共有6个一级学科和3个专业学位类别,共有50多个二级学科(领域/方向)面向全国招生。所有学科均招收定向和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同类别硕士研究生学制见下表。

    2018年我校计划招生3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报考信息详见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grad.hbnu.edu.cn)

            湖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览表

   类别      学习形式         学制


   学硕

全日制学硕         3年
非全日制学硕        3-4年



  专硕

全日制教育专硕、社工专硕         2年
非全日制教育专硕、社工专硕        2-3年
全日制艺术专硕         3年
非全日制艺术专硕        3-4年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湖北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2018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及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原单位或培养单位同意,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4、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除要求符合上述条件中1、2条外,还须有教育学科的学历、专业背景。

二、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应届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配合报名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湖北省教育厅或我校网上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的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核对。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配合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才准予考试。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课一(150分或300分)和专业课二(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大学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初步定在2018年4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④其他需要复试时由学校或院系考察的内容。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体检:

学校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状况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定向生优先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入学资格:(1)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不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2)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3)政审不合格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3、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鄂价费规【2014】11号)文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标准为: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

(3)住宿费:1320元/年。

2、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每年分10个月发放,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享受(人事档案未到校的除外)。

   (3)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评审。

(4)单项奖学金: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参评或申请各类单项奖学金,1000-5000元/项。

(5)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1000-3000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6)“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可申请三助一辅(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岗位津贴,2000-5000元/年。

(7)困难补助:家庭困难学生可按国家政策经绿色通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困难补助。

(8)外派游学项目:推选在校优秀研究生参加孔子学院外语教师或志愿者交流活动等国外游学项目。

以上奖助政策以当年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九、其他事项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微网或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grad.hbnu.edu.cn)查阅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和复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或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校内各培养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6、其他未尽有关事项,请参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人数

我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2种类型。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业务要求: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②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③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考生网上报名后1周内,即将②、③所述复印件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及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第一志愿报考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需注意以下两点要求:

(1)非5年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相关临床专业的考生,以及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

(2)非护理学相关专业的考生,不允许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三、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01英语一(100分)、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0分)、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请考生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统考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试准备。

(2)学校命题科目:护理综合(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药学类综合(300分)、医学类学术综合(300分)由我校自主命题。涵盖课程如下:

①308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150分;

②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150分;

③701药学类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150分;

④702药学类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150分;

⑤703药学类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150分;

⑥706西医学术综合: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含诊断学),各100分;

⑦707中医学术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各100分。

2.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考生体检等。此外,同等学力考生,以及2018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与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加试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

四、考生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31日(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27日(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3.现场确认:以各省考试院及报考点公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

(1)我校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种,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尤其是“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

(2)考生须认真了解、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同时要符合我校的报考业务要求),并保证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的准确、属实。

(3)网上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以供核验。

(4)现场确认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且未在2017年11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考生,将不予准考。

(5)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以及联系电话。

五、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底至4月中旬左右,具体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六、学习相关

学位类型

学费标准

所在校区

学习方式

学制

学术学位

8000元/学年

仙葫校区

全日制脱产

3年

专业学位

中药学硕士:10000元/学年

护理硕士:10000元/学年

中医硕士:11000元/学年

明秀校区

七、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就业政策

1.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771-275767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    Email:gxucm_yjs@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湖南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17年预计招收全日制4000名左右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2400名左右(具体招生计划须由国家确定)。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

湖南大学2017年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017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1、2各项的要求。

2.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定向就业本单位的检察系统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

(四)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MBA、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50名,骨干计划招生专业和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6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后完成现场确认,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6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提交报考信息(牢记报名号和密码),选择好报名点(即现场确认地点)。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报期间(10月10日-31日)在网上缴纳报考费,错过缴纳期,将不予现场确认和补报。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经教育部比对学历数据库无法核实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有权拒绝其报考。

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6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不能报考;或通过所在学校在教育部学籍网站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间由报名点确定,我校现场报名时间如下):

1.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2日(作息时间为:上午8:20-11:30,下午14:40-17:0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凡在国外(境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因考试场地有限,我校只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现场确认: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可在我校办理现场确认。

(2)湖南大学201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可在我校办理现场确认。

4.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资格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准予考试。

九、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 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五)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复试

(一)学校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四)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十一)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一、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二、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自学考试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三、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四、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例如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等。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七、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2.国防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确定报考院校及专业,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3. 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4.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夏令营营员)仅供参考,实际招生名额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5. 《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6.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为准。

7. 我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