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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59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3636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215.25万元,各类图书文献137万册(种)。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2003年获准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获准成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

        2009年,学校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确定为自治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我校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4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学校参与研究的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76项(一等奖2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1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42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5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1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48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应用型医药卫生高级专门人才,开展医药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 “博学、尚行、精诚、至善 ”的校训,不断弘扬德才并举、群英荟萃的治校理念,众志成城,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内蒙古医科大学美好的明天!

        一、招生计划
        2018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590名(包括3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实际招生数额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
        2018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或理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临床实践等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的实践环节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中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护理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11”,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五、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8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可以报考我校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未限定考生前置学业水平的专业:
        (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
        (3)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4)须在省部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临床医学各专业、中医各专业及口腔医学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四年制非医学学位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下所有专业学位。
        4.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医学检验等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原则上仅可报考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5.考生前置学历、专业应符合我校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
        (五)其他要求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只准予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但未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中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招生部门在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只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18年招生说明及招生专业目录,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二)考生报考材料填报中所盖公章应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并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我校招生部门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自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解放军和我校联系。
        八、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往届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治审查表;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任何不符报考条件者,不予注册);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人员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外语四级成绩单、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十、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费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2000元/年。国家和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二、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附件一《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初试科目和内容
        详见附件二《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及内容》。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110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
http://yjsxy.immu.edu.cn/
        电子邮箱:nmgykdxyzb@***
        咨询电话:0471-6653193
        申诉电话:0471-6653022
        十五、其他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校纪委和研究生学院反映。
        此招生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收人数及学习方式

招收38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同上。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印刷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印刷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到北京印刷学院综合楼258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自命题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登陆学校的网站查询。

七、复试

(一)学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现场确认前无法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九)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非艺术类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 元,艺术类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3000 元,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各学科按《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制年限收取学费。

十二、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都可依自身条件和需求申请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三个类别。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年,覆盖率为5%;学业奖学金分不同等级,全覆盖;优秀奖学金分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社会实践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优秀毕业论文奖。具体奖励标准见当年研究生学生手册。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方面优惠政策和资助。其中,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400元(每月700元,按12个月计发),全覆盖;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申请从事“助教”(每人每月700元)、“助研”(依导师确定)或“助管”(每人每月600元)工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十三、培养校区

新闻出版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北校),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西校),其他学院研究生研一期间在北京印刷学院(西校),其余时间在主校区。

十四、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010)6026-1465(梁老师)或6026-1222(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新闻出版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3

印刷与包装工

程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

3

055300

出版(专业学位)

2.5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

2.5

0810J1

图像科学与工程

3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3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503Z2

传媒经济与管理

3

0802Z1

物流工程

3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2

设计艺术学院

新媒体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130400

美术学

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3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2.5

中原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 应于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并按要求填报本人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初试

1、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2、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部分业务课一及全部业务课二由我校自主命题。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初试仅设英语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

四、复试和调剂

1、复试分数线由我校依据2018年国家线自主划定。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近)。

3、需调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否则调剂无效。

4、复试形式、时间、地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校园网向考生公布。

5、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五、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权重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制及学习年限

各专业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八、学费及资助

1、学费:全日制非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费:7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3万元。

2、奖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序号

奖励标准

备注

1

20000元/生/年

按国家分配比例评选

2-研究生助学金

序号

奖励项目

标准

备注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全日制在校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

2000元/生/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序号

奖励项目

比例

标准

1

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0%

8000元/生

2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余符合相关条件

5000元/生

4-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序号

奖励标准

备注

1

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同等金额的奖金

面向第一学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工学考生

2

当年住宿费同等金额的奖金

其余符合相关条件

5-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序号

等级

标准

比例

备注

1

一等

4000元/生

10%

面向第二学年研究生

2

二等

2000元/生

30%

6-研究生创新奖学金

序号

等级

标准

比例

备注

1

一等

4000元/生

10%

面向第三学年研究生

2

二等

2000元/生

30%

7-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

序号

类别

岗位津贴标准

1

助教

由聘用学院确定

2

助研

由聘用教师确定

3

助管

600元/生/月

8-研究生其他个人及集体奖励

序号

奖励类别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

1

三好学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5%

600元/人

2

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研究生干部的25%

600元/人

3

优秀毕业生

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

600元/人

4

先进班集体

参评班级总数的20%

1000元/班

9-研究生助学贷款

序号

标准

备注

1

原则上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

符合申请条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均可申请

10-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序号

资助对象

1

突发性临时困难研究生

 

以上奖励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具体学费及奖助情况按照国家、河南省、学校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九、其他

1、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2、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http://depart.zzti.edu.cn/yjs/)查阅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联系人及电话见研究生处网站。

3、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一栏的数字为参考数字,实际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确定。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5    邮编:450007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13信箱

联 系 人: 方老师、 蔡老师  电话:0371-67698801、62506093

传    真:0371-67698801  电子邮箱: yjsc@zzti.edu.cn

网    址:http://depart.zzti.edu.cn/yjs/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招生联系人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001

李老师    袁老师

0371-69975767

0371-69975773

法学院

002

张老师

王老师

0371-69975756

0371-69975763

理学院

003

张老师

高老师

0371-62506927

0371-62506034

机电学院

004

乔老师

王老师

0371-62506827

0371-62506827

材料与化工学院

005

席老师

王老师

0371-62506924

0371-62506163

电子信息学院

006

廖老师

柴老师

0371-62506987

0371-62506865

计算机学院

007

潘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177

0371-69975806

能源与环境学院

008

王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812

0371-62506813

建筑工程学院

009

赵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870

0371-62506932

纺织学院

010

何老师

张老师

0371-69975729

0371-69975838

艺术设计学院

011

王老师

李老师

0371-62506887

0371-62506731

服装学院

012

朱老师

任老师

0371-62506980

0371-62506624

新闻与传播学院

013

戴老师

张老师

0371-62506181

0371-62506178

外国语学院

014

郝老师

0371-62506173

经济管理学院

015

杨老师

刘老师

0371-62506195

0371-62506113

(MBA)

陶老师

孙老师

0371-7698117

0371-7698117

 

中原工学院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及相关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理、经、法、哲、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2000年划转河南省管理。

学校分南区、北区和西区三个教学区,占地1,610亩。校舍建筑面积61.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3亿元,共有藏书415.8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774人,其中专任教师1191人,高级职称518人,博士377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河南省教学名师7人、省级优秀教师10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6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1个。目前共有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设有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20个教学部门,现有60个本科专业,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已有10届硕士毕业生。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其中,纺织学科在全国同类学科中位居第七名,“纺织服装新材料及高端装备”特色学科群获“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学科”特色学科A类项目立项建设。拥有河南省首批工业训练中心和大学科技园。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理念,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016年5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学校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还有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双语教学示范课等。在近三届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共9项。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机械设计创新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中原工学院学生成绩优异。特别是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中,学校是全国连续四届夺得一等奖的三所高校之一;工业设计专业学生两次获得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德国“红点设计奖”;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全国高校服装设计最高奖“新人奖”,学校获得服装设计“育人奖”。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强,就业质量高,近三年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强校”工程,建成一批科研平台,取得了标志性研究成果。现有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性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图像分析与机器视觉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热泵空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2个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近五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项目105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7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2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83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1532篇,出版著作560部,获授权发明专利404件。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新西兰、台湾等3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50余所知名高校或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理念,促进办学水平提升。先后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曼彻斯特城市大学、新西兰理工学院联合举办纺织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建筑工程管理等9个专业的本专科层次合作办学学历教育项目。2017年,我校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宇航仪器制造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并开始招生。我校也是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挂靠单位,2016年11月,成功承办了第七届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年会,并当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党委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五好”党组织、河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被教育部评为学籍管理先进单位,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中原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1

0101

哲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2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4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5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6

0802

机械工程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7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8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9

080204

车辆工程

10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11

080502

材料学

12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13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14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15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16

081103

系统工程

17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18

0811Z1

复杂系统的数学理论与技术

19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0814

土木工程

081401

岩土工程

21

081402

结构工程

22

081403

市政工程

23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24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25

0814Z1

绿色建筑环境技术

26

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101

纺织工程

27

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28

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29

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

30

1202

工商管理

120201

会计学

31

120202

企业管理

32

120203

旅游管理

33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4

1202Z1

知识产权管理

35

1305

设计学

*

*

36

1305Z1

传媒创意与设计学

    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点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工程领域

代码

工程领域名称

1

0852

工程

085201

机械工程

2

0852

工程

085206

动力工程

3

0852

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4

0852

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5

0852

工程

085220

纺织工程

6

1251

工商管理

*

*

7

1253

会计

*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专业

硕士研究生分为四个学科专业:

(一)药物分析学

(二)药理学

(三)免疫学

(四)病原生物学

以培养从事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理学”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

(4)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网上报名要求

(一)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时间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时间进行。

1.北京考生,应选择报考点1123(北京协和医学院)。

2.外地考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

(四)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三)复试时间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等。

七、初试考试科目内容

(一)药物分析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分析化学 ④802有机化学;

(二)药理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703药理学 ④8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三)免疫学、病原生物学: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免疫学 ④8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八、本单位只招“全国统考”(非定向全日制)的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院,研究生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理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

十、学费、助学金、奖学金

(一)我院根据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对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每学年8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基本助学金每月2000元,研究生每月补助600元餐费,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以奖励支持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奖学金奖励覆盖比例及标准

奖学金等级
覆盖比例

标准

(元/学年)
一等20%4000
二等30%3000
三等50%2000

十一、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一)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二)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四)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体检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十三、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院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我院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五、研究生招生地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

邮编:102629

咨询电话:(010)53851331

 

 附件: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详见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网址http://www.nifdc.org.cn)





上海材料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上海材料研究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xml:namespace>

 

一.    研究所介绍

 上海材料研究所源于1946年成立的“材料性能试验室”,上世纪末,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下,本所发展成为上海市新材料高科技企业;上海市工程材料技术骨干研发机构和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机构。

      本所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在特种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工程陶瓷材料、硬质合金及粉末冶金材料以及消能减振材料及技术等领域,开发了大量的工程新材料及应用的关键技术,为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本所着力发展工程材料创新开发支撑体系,建立了以材料组成和性能检测、无损检测、质量评定和失效分析为依托的材料技术服务平台和服务链,其检测资质的权威性、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可靠性等均居全国前列。

     此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的秘书处设在我所,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缝试验和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及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减振材料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我所;本所编辑出版“机械工程材料”、“理化检验-化学分册”、“理化检验-物理分册”、“无损检测”、“腐蚀与防护”、“电力与能源”等多种专业技术刊物。

 

二. 招生计划

     上海材料研究所2017年招生学术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5人。

三.   培养方向

080502  材料学

    核电材料腐蚀破裂与安全可靠性

材料失效分析与方法研究

压电功能材料

3D打印材料

四.入学方式

推免入学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五.学制

    3年

六.授课安排

第一学年在复旦大学旁听基础课程

七.学费标准

每年学费为8千元

八.助研金情况

入学后至毕业:18000元/人/年

九.奖学金情况

研二、三年级年底奖学金:一等奖3500元,二等奖2500元。

十.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十一. 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应届毕业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正式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选择上海材料研究所报名。?xml:namespace>

十二.初试:

 应在2017年9月24日至10月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为: 政治、英语一、数学二、材料科学基础(自命题)

十三.复试:

(一)复试入围同学名单的确定:

1.       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的统考分数线,直接进入复试。

2.       调剂的考生必须向我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考研成绩单、调剂情况表等详细材料。

3.       调剂生的初试统考成绩需达到国家分数线。

4.       复试人数一般控制在五至十名(入选人数为五名),录取成绩排第六至第十的同学进入替补名单。

5.       复试名单是由导师集体审核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如果确定后就一次性进行复试,如果不能确定就分批进行。

6.       所有考生都要进行政治表现函调调查。

7.       调剂生的复试通知要在调剂网上进行。

8.       复试名单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

9.       参加复试的同学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学

历证书原件(如果有)。必要时需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业务课笔试、面试二个部分。(100分)

复试成绩计分如下:

1、  业务课的笔试科目为:材料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主编,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2、  英语听力考试以英语四级为基础。英语写作与英语听力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15分。

3、  初试数学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15分。

4、  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35分。

5、  第一志愿学生加5分。

 

(三)、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加权方法: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为个人的总成绩,录取按专业分类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四)、复试费用:

对于来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路费、住宿费由考生自己承担,录取学生的医疗体检费在入学后到研究所报销。

 

十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553912

电子邮箱:zhuhaozang@srim.com.cn, baowf@srim.com.cn

联系电话:朱皓驵、 包伟芳

网址:http://www.srim.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

邮编:200437

 

 

上海材料研究所综合管理部

 

                                                      2017/9/14

   

 

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为满足社会需求,湖南省委党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两类考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在2017年10月10—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考点现场确认。确认时间由省考试院确定,定好后会及时告之考生,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本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图像采集、缴纳报名费。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现场信息确认。未经网上报名,或虽已网上报名但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 035101法律(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035102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初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4.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以上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和科目及要求等见《准考证》。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笔试科目:1.法律(非法学)为行政法学;2.法律(法学)为商法概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复试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见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四、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考生工作与学习情况,择优录取;酌情接受调剂考生。

五、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以当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三年共收费30000元。

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将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有关规定。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31-82780216(杨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78011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    编:410006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7年9月


2018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为满足社会需求,湖南省委党校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40名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但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两类考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在2017年10月10—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考点现场确认。确认时间由省考试院确定,定好后会及时告之考生,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本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图像采集、缴纳报名费。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现场信息确认。未经网上报名,或虽已网上报名但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 035101法律(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035102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初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4.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以上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和科目及要求等见《准考证》。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笔试科目:1.法律(非法学)为行政法学;2.法律(法学)为商法概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复试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见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四、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考生工作与学习情况,择优录取;酌情接受调剂考生。

五、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以当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三年共收费30000元。

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将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有关规定。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31-82780216(杨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78011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    编:410006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7年9月


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担负教学、科研、宣传和管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日期和方式

1.执行教育部关于全国统一报名时间的规定。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执行教育部实行网上报名的规定。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各为150分。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8.复试科目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

9.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五、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2001年教育部学生司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

七、学习年限

1.学习年限为3年。

2.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1.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本人户口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按国家标准享受助学金待遇;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2.被我校按国家计划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3.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4.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5.国家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100%。

九、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网址:www.hnswdx.gov.cn

电话:(0731)82780216

传真:(0731)82780116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workhardyy@***


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担负教学、科研、宣传和管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日期和方式

1.执行教育部关于全国统一报名时间的规定。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执行教育部实行网上报名的规定。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各为150分。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8.复试科目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

9.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五、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2.体检标准:按照2001年教育部学生司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

七、学习年限

1.学习年限为3年。

2.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1.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本人户口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按国家标准享受助学金待遇;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2.被我校按国家计划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3.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4.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5.国家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100%。

九、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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