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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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湖南大学2018年预计招收37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170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报考类别
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过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了425分以上。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中“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方向的人员,除符合上述第1、2各项要求外,还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检察工作的经验。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六、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科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中的教育管理、工程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具体程序请查看《湖南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预计招收60名,该计划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为取得骨干计划报名资格,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并在2017年1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写上报名号)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20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在2017年11月9日前并将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写上报名号)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程序:考生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公告要求和报考须知,提交报考信息,选择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地点)。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经教育部比对学历数据库无法核实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报考点和报考单位有权拒绝其报考。
4. 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17年10月25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
5.在学信网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考生,需经过所在高校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时间由报考点确定):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按照各报考点的公告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湖南大学报考点的有关规定
1.因考试场地有限,湖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以下两种情况的报名:
(1)报考湖南大学的考生。
(2)湖南大学2018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7日-10日。
3. 凡在国外(境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十、考试资格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准予考试。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未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准予考试。
十一、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考场规则。
(三)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十二、复试
(一)学校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四)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审计、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我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十一)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十三、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四、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学籍。
十五、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十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法律(非法学)、艺术等。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七、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十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九、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ed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2. 《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参加夏令营考核合格的统考生。
3.《湖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国防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确定报考院校及专业,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5.现役军人必须取得师以上政治部的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时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6.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为准。
7. 我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
001文史学院 0951-2066574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01 民族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民族文化 | ②201英语一 | 民族学综合 |
02民族社会学 | ③611民族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03民族地区宗教 | ④836中国民族志 |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 |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中国伊斯兰教史 | ②201英语一 | 民族史综合 |
02中国回族历史文化 | ③624 民族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03西夏历史 | ④811中国民族史 | 中国少数民族史,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 |
050101文艺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西方文论与比较诗学 | ②201英语一 | 文学基础综合 |
02当代文学与影视文化 | ③617文学概论与写作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17中国现当代文学 | 汉语基础,基础写作 | |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现代汉语 | ②201英语一 | 语法修辞知识 |
02语用修辞学 | ③618语言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03社会语言学 | ④818现代汉语 | 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 |
04方言学 | ||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汉语史 | ②201英语一 | 汉语基础 |
02方言研究 | ③618语言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03汉语词汇研究 | ④820古代汉语 | 汉字学,汉语史 |
04语言文化研究 | ||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中国古代小说研究 | ②201英语一 | 中国古代文学专题研究 |
02中国古代文学专题研究 | ③619文学概论与写作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19中国古代文学史 |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 | |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研究 | ②201英语一 |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02民族民间文学研究 | ③621少数民族作家文学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21少数民族民间文学 | 文学概论,文学作品赏析 | |
0602L3专门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西北区域社会史 | ②201英语一 | 中国史综合(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历史文献学) |
02西北区域文化史 | ③313历史学基础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西北区域民族史 | 古代汉语,中国通史 | |
04西北区域近现代史 | ||
002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0951-2066613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70101基础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拓扑动力系统 | ②201英语一 | 数学基础综合(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 |
02非线性偏微分方程 | ③301数学一或622数学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
03力学问题中的数学方法 | ④822高等代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 |
04 非线性算子理论与方法 | ||
070102计算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科学工程计算及应用软件 | ②201英语一 | 数学基础综合(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 |
02小波分析与信息处理 | ③301数学一或622数学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
03智能计算与全局最优化 | ④822高等代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 |
04智能信息处理 | ||
05图形图像处理 | ||
06计算流体力学 | ||
07高效能科学计算技术与方法 | ||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应用统计与数据分析 | ②201英语一 | 数学基础综合(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 |
02应用概率统计 | ③301数学一或622数学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22高等代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 | |
070104应用数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最优化理论方法及其应用 | ②201英语一 | 数学基础综合(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 |
02经济与金融数学 | ③301数学一或622数学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
03 图像处理中的数学方法 | ④822高等代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 |
04 非线性随机动力系统 | ||
05 生物数学 | ||
06 数据挖掘与模式识别 | ||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集优化理论及其应用 | ②201英语一 | 数学基础综合(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常微分方程) |
02随机种群系统最优控制理论及应用 | ③301数学一或622数学分析 | 同等学力加试: |
03随机资产模型最优控制及其应用 | ④822高等代数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 |
04不确定决策理论与方法 | ||
00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951-2066589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嵌入式系统 | ②201英语一 | 数据库系统原理或信号与系统 |
02计算机智能控制系统 | ③301数学一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32 C语言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或841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842运筹学或843计算机网络 | 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 | |
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软件工程与软件方法学 | ②201英语一 | 数据库系统原理或信号与系统或软件工程 |
02数据库与知识工程 | ③301数学一 | 同等学力加试: |
03计算机图形学算法研究 | ④832 C语言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或841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842运筹学或843计算机网络 | 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 |
04嵌入式系统软件 | ||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信息系统分析与集成 | ②201英语一 | 数据库系统原理或信号与系统或软件工程或数字图像处理 |
02图像处理及计算机视觉 | ③301数学一 | 同等学力加试: |
03计算机网络与移动计算 | ④832 C语言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或841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842运筹学或843计算机网络 | 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 |
0835软件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软件技术及应用 | ②201英语一 | 数据库系统原理或信号与系统或软件工程 |
02 图像与信号处理 | ③302数学二 | 同等学力加试: |
03数据库系统与多媒体信息处理 | ④832 C语言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或841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842运筹学或843计算机网络 | 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 |
04数字农业及信息系统 | ||
085211计算机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 | ②204英语二 | 数据库系统原理或信号与系统或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数字图像处理或软件工程 |
02嵌入式技术及应用 | ③302数学二 | 同等学力加试: |
03计算机图形学及图像处理技术 | ④833 C语言程序设计与数据结构或842运筹学或843计算机网络或844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或845模拟电子技术 | 操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 |
04计算机网络与控制系统 | ||
004马克思主义学院 0951-2067849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民族理论与民族关系研究 | ②201英语一 | 民族研究综合 |
02中国民族政策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 | ③612民族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12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 中国民族概论,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 ②201英语一 | 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 |
02思想政治教育与民族地区道德建设 | ③616马克思主义原理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16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
005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0951-2067930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0902电路与系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新能源器件与电路系统 | ②201英语一 |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
02 物理电子学及应用 | ③301数学一 | 同等学力加试: |
03工业检测控制与电磁仿真计算 | ④830数字电子技术或831自动控制原理或845模拟电子技术或846电路原理 | 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 |
04智能信息感知、传输与处理 | ||
006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0951-2067881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713L1生态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植物生态态 | ②201英语一 | 生态学与植物生理学; |
02动物生态学 | ③623生态学 | 同等学力加试: |
03 微生物生态学 | ④823植物学或824基础生物化学或825微生物学或837动物学 | 普通生物学、植物生理学 |
00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951-2066778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材料化学 | ②201英语一 | 材料物理与化学综合 |
02材料物理 | ③302数学二 | 同等学力加试: |
03 新能源材料 | ④826物理化学 | 材料工程基础,材料科学基础 |
080502材料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特种陶瓷 | ②201英语一 | 无机非金属材料学(01、02方向)或高分子成形加工原理(03方向) |
02粉体材料 | ③302数学二 | 同等学力加试: |
03高分子材料 | ④ 827材料科学基础(无机非)(01、02方向)或828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3方向) | 材料工程基础,物理化学 |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金属材料 | ②201英语一 | 金属学及热处理 |
02材料成型与模具加工技术 | ③302数学二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29材料科学基础(金属材料) | 机械设计基础,材料工程基础 | |
008经济学院 0951-2067624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 | ②201英语一 | 中国经济热点问题 |
02民族地区投融资研究 | ③613民族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
03民族地区经济贸易与管理研究发展 | ④813经济学综合 | 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01、02、03、04方向) |
04民族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 ||
013商学院 0951-2068076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5企业管理 | ②201英语一 | 管理综合 |
③613民族经济学 | 同等学力加试: | |
④847企业管理 | 组织行为学 | |
009音乐舞蹈学院 0951-2066824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②201英语一 | 中西音乐史(01、02、04方向),中国舞蹈史(03方向) |
02声乐表演与教学研究 | ③615中国民族音乐理论(01、02、04方向)或620舞蹈艺术概论(03方向) | 同等学力加试: |
03西北民族民间舞蹈编创与研究 | ④815作曲理论综合分析Ⅰ(01方向)或 | 视唱、练耳(01、02、04方向) |
04钢琴表演与教学研究 | 835 作曲理论综合分析Ⅱ(02、04方向)或834民族民间舞蹈作品分析(03方向) | |
010设计艺术学院 0951-2066582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05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5少数民族艺术设计 | ②201英语一 | 素描 |
06少数民族绘画 | ③614艺术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④814中外美术简史 | 速写 | |
011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951-2066881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5216 化学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煤化工工艺 | ②204英语二 | 化工综合 |
02工业催化 | ③302数学二 | 同等学力加试: |
03生物化工 | ④840化工原理或851物理化学或852有机化学或853制药工艺学或854过程设备设计 | 化学反应工程,化工工艺学 |
04环境化工 | ||
012管理学院 0951-2067873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 |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政府治理 | ②204-英语二 | 公共管理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
02公共政策 | 同等学力加试: | |
行政管理学,政治学 | ||
014法学院 0951-2068046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Z2民族法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民族区域自治法 | ②201英语一 | 民族法学 |
02少数民族权利保障 | ③625法理学与宪法学 | 同等学力加试: |
03法治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 ④848民法学与刑法学 | 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015外国语学院 0951-2066194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501Z1 汉外对比语言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对比语言学 | ②201英语一 | 英语语言学基础 |
02对比分析与外语教学 | ③626专业英语 | 同等学力加试: |
03对比分析与翻译研究 | ④849英语语言学概论 | 高级英语、英语语言学 |
016回族学研究院 0951-2066650 | ||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304Z1回族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复试笔试科目: |
01回族社会研究 | ②201英语一 | 民族理论与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史 |
02回族民俗研究 | ③611民族学概论 | 同等学力加试: |
03回族历史研究 | ④850回族历史与文化 | 中国通史、中国伊斯兰教史 |
04回族伊斯兰文化研究 | ||
05海外回族(东干族)研究 | ||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从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一级学科授权点和7个二级学科专业授权点;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习方式:
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个专业)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双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7个招生专业分别是: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脱产学习,必须转个人档案。计划招生2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初试及调剂情况而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分为三个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伦理与廉政建设、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型。非脱产学习,计划招生2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2018年9月1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5日前(具体日期请及时关注我省招办、我校官网公布信息),到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和我校官网公告要求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4.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学位硕士
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政治经济学的业务课一为数学三(100分)。
2.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
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二)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数学三)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调剂及体格检查:
对于初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调剂的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复试时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我校复试调剂办法中说明,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公布信息。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一)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武汉市外学生可根据本人需要提供住宿,费用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制度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助管、勤工助学等工作岗位。其中: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比例与额度为:
一等奖:奖励比例40%,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人
二等奖:奖励比例60%,奖励额度4000元/学年/人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我校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4.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给予一次性1000至2000的补助。
5.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若干助管工作岗位。
八、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
电话:(027)85306834、85306835
工作邮箱:1334643218@qq.com
我校招生公告信息:中共湖北省委党校通知公告
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后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
(一)全日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试卷内容、评分标准、录取分数等执行相同标准。
三、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指按定向合同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在被录取前应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二)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指按本人与用人单位按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最晚在报到时须转入个人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四、招生学科(领域)及考试科目设置
2018年我校可以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及领域、科目设置等请参见《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2018年东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会计硕士等以上四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
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
2.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报考点分配以研招网公告为准。
10.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报名办法同上。
(二)现场确认
1.考生应按照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具有推免生资格的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考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被任何学校录取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如参加统考报名,同样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办法同上1-7条。
9.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日—11日。
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校内。
10.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具体现场确认的办公时间、办公地点届时以我校官网发布的《201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工作通知》为准,请选择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七、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初试
(一)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考场安排:我校考点的具体考场安排以考前一天我校官网发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东北农业大学考点考前公告(考场查询公告)》为准。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参加复试需达到我校发布的可进入复试的最低初试分数要求。以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试,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生主干课程。复试(含加试)科目参见“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请参看《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届时将于2018年4月初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学制2年;
其中:法律(非法学)专业学制3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年,学制3年;
其中:工商管理(MBA)每生12000元/年。
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当年省财政厅文件批复为准。
十一、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我校在籍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6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每生20000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助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及评定。
1.学业奖学金
(1)新生
本硕博连读(含硕博连读)获学业奖学金12000元;
普通推免生获学业奖学金10000元;
一志愿录取且录取成绩排名在前50%的获学业奖学金8000元。
(2)二、三年级
按硕士生总数30%,8000元/生。
2.学业助学金
(1)新生
一志愿录取且录取成绩排名在后50%的获学业助学金4000元;
调剂生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2)二、三年级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资助比例分别占硕士生总数的20%、20%、30%,资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东北农业大学“助研”津贴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非定向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由导师根据学生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助研津贴主要由导师科研经费提供。
发放标准:硕士每生150元/月。
(五)社会奖学金
具体以当年文件执行。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其他
(一)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时须转入个人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执行。
以下附件请到我校官网(或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东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5日
国防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计划未下达
二、报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军人硕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对所报考学科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有关报考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军队院校应届生、国防生在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要求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须分别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①中共正式党员,年度考评结果等次为称职以上;②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2018年9月1日,下同);③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报考非全日制军事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④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报考专业符合军队规定,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或选培办出具介绍信报名。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
(二)我校政治学院接收地方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
(三)我校军事文化学院接收地方硕士研究生(非军籍研究生)。
三、报名
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要求:
(一)10月10日至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务必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填写考生单位只能用对外公开名称,不得使用部队内部番号;涉密学术成果等信息一律不得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
(二)11月12日前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须持“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证明”,证明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中“国防大学信息发布”下载)及学历学位证到当地研究生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不按时缴费、照相的网上报名作废。
(三)11月17日前寄送报名材料。将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和本人军(警)官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寄送至各报考学院。逾期未到的,因受国家招生工作程序限制,不予核发准考证。
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一律取消初试、复试和录取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
推荐免试生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等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8年4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七、其他
1、2018年停止从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入伍研究生。
2、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而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国防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和联系方式:
①国家安全学院、军事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三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91
联 系 人:景占杰、周雨凝
联系电话:0201-769452、769684(军线),010-66769452、66769684(地方线)
②联合作战学院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77号联合作战学院训练部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050084
联 系 人:邱亚宁
联系电话:0221-9603396097(军线),0311-8799603387996097(地方线)
③政治学院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2号政治学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唐 健
联系电话:0501-815271(军线),025-80815271
④联合勤务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号联合勤务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100858
联 系 人:
咨询电话:0201-849104(军线),010-66849104(地方线)
⑤军事文化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马志波
联系电话:0201-869037、869038(军线),010—66869037、66869038(地方线)
2018年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创建于1949年,是一所集生物制品研究开发与生产、经营为一体的为人类健康与国民身体素质提高服务的国有大型企业。是国家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内外人才积聚的生物高科技企业。
本单位设有分子生物和单克隆技术、基因工程蛋白质组学、分子病毒等七个不同学术领域的研究室,海内外各类领军人物带领上千名科技人员和科研团队致力于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曾先后完成国家“七五”、“八五”计划、“863”、“973”攻关项目等几十项国家级科研任务。获得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30余项获得国家科委、卫生部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
本单位研发大楼是国内生物制品研究设施先进、门类齐全的研发技术中心。并拥有一流的生物制品生产线,所有生产车间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在奉贤已建成国际一流的标准化生物制品生产基地。上生慧谷科技园是集产、学、研为一体的技术创新联盟,汇集多家500强企业在内的生物制药集群的标志。
近两年来,本单位每年招生硕士研究生10名,分别由长期从事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和基因工程等多学科专业组成的海归专家、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带教。
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按照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了包括招生工作、培养计划、基础课程学习、论文选题、论文撰写、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在内的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把关。研究生培养期间,基础课程学习安排在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进行,时间为两个学期。第三学期开始结合论文课题做文献综述、论文开题报告、并结合课题开展实验并撰写论文。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和优势在于:紧密结合科研项目,特别强调培养研究生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生们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独立从事科研的工作能力。研究生论文质量较高,毕业后能熟悉科研工作的程序、条件,因此深受科研、质量和生产部门的欢迎。
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本单位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研究生们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招收专业及培养方式:
本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共为两个专业,分别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和病原生物学,学制三年,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招收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临床医学、生物技术类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如有特殊原因请事先来电咨询,跨专业考生请勿未咨询私自报考。
2、考生必须获得英语四级证书,必须持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查验证书,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3、本单位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研究生生活津贴和住宿:
按照《上海生物制品所研究生管理条例》,在读期间为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第一年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第二、三年进入实验室后在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考核结果增加实验室津贴。
住宿条件:在读期间本单位免费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入住学生公寓,公寓设施优越,并由本单位安管部统一管理。
报 考 方 式:具体请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公布的报考点报考。
单位名称及代码: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4505
联 系 电 话:021-62800991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wangli47@***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发部
招收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参考书:《医学免疫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全国高等学校教材)供基础、临床、预防、口腔医学类专业用。主编:金伯泉;副主编:熊思东
《生物化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王镜岩 朱圣庚 徐长法主编(原沈同)
晏子厚 新型疫苗的研究与开发
陈 则 流感病毒及其疫苗的分子基础研究
陈哲文 疫苗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瞿爱东 治疗性抗体的应用开发
朱 为 病毒性疫苗及其相关技术研究
徐帆洪 治疗性抗体的应用开发
病原生物学:该专业为医学类基础医学学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指定,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陈 则 流感病毒与流感疫苗研究
吴金妍 疫苗质量研究与评价
注:《病原生物学》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课试题由本单位自编,考试科目为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
北京化工研究院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6月,是中国石化直属科研机构。院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通州区和房山区设有科学试验基地和研究分院。我院以石油化工为主要专业方向,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特色突出的学术队伍,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欢迎各位有志学子报考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设计、教学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院接收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有权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要求和程序参考我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考生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简长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填报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报名的指导材料,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
2.报名系统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因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周期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并按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7.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至24日。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和物理化学采用北京化工大学试卷。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北京化工大学,考生考前需提前了解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4.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报考我院考生成绩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在复试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及政审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和入学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我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期间待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是全日制,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最长为4年。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免收学费,一年级奖助学金等每人每月1700余元;二、三年级奖助学金等每人每月2000余元。另外我院设立了由香港中文大学伟伦化学讲座教授吴奇博士指定命名的“吴国安纪念奖学金”,一等奖1-2人,每人每年25000元;二等奖8-10人,每人每年9000元;三等奖15-18人,每人每年4000元。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说明
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对外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十、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3501 招生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59202892/64228662
传真:010-64228661 邮箱:yanjiusheng.bjhy@***
联系人:
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初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1.高分子纳米复合材料的研究 2.高分子材料改性与应用的研究 3.高分子材料结构与性能的研究 4.新型合成橡胶材料研究 | 5人(含1名推免生)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66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 ①英语(听力、口试、笔译) ②高分子材料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1.石油烃裂解与分离技术的研究 2.有机原料工艺及催化剂 3.烯烃聚合催化剂及表征 4.石油化工污染预防与控制技术 的研究 5.烯烃聚合工艺研究 | 10人(含1名推免生)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2数学二 ④ 860物理化学 | ①英语(听力、口试、笔译) ②化工原理或 有机化学或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
上海财经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国防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国防科技大学2018年计划招收军人硕士研究生950名左右,地方硕士研究生(入学及分配不参军)3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军队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军人硕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有关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不低于1.62米,女不低于1.60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心脏、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病。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任职岗位、年限及报考专业等符合军队规定,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持师(旅)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培养目标应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符合军队规定,由所在院校训练部门或选培办出具介绍信报名。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
5、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不得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不含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下的军事情报学、军事信息学、作战环境学)和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所有报考对象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寄)送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
7、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二)地方硕士研究生(非军籍研究生)
1、我校从2013年起招收双证(学历证、学位证均由教育部认证)地方硕士研究生,凡符合2018年国家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军队地方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地方在职人员均可报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参军。
2、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主要集中在工学和理学门类的一级学科授权点,具体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地方硕士招生人数为准。
3、报考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通过政治审查,其他相关条件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我校接收地方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有关条件及推免程序另文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报名
网上报名为2017年10月10日-10月30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7年11月份(拟11月12日之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们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发给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推荐免试生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为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于2018年3月-4月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七、其他
1、2018年停止从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入伍研究生。
2、地方研究生学费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我校参照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
3、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咨询和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邮编:410073电话:0731-84572515
网址:http://yjszs.nudt.edu.cn E-mail:gfkdyzc@nudt.edu.cn
微信公众号:gfkdyz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