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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18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45300。

2018年我校文学院拟招收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5 人(均在苏州校区就读),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25 人左右。

 

一、专业介绍

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自2007年起在全国开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试点单位。

汉语国际教育是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的培养目标是:适应汉语国际推广需要、能够在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中华文化传播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自1953年起就开展了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是最早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的高校之一,目前已形成包括汉语长短期进修生、预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多层次留学生教育体系。中国人民大学设有“汉语国际推广研究所”,该所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家汉办共同建设,是国家汉语国际推广战略和对策研究以及过程监测和评估的重要平台。

为鼓励考生报考以及培养更优秀的汉语国际教育人才,本专业设立三个等级学业奖学金,奖励范围约为100%,其中第一学年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评定,第二学年根据第一学年成绩及综合表现评定。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核程序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一           (满分100分)

科目三:汉语基础         (满分150分)

科目四: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复试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复试内容以各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简章为准。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共为15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十、调剂

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三、招生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3653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enxueyua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人文楼111办公室)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2017年9月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70名,其中学术型30名,专业型40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于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符合1、2、3各项的要求。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时间及有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以报考点公布为准。

3. 现场确认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以报考点公布为准)。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现场确认所需其他材料请查看相应报名点公告。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4日

五、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

我校除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外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按国家标准收取,学术型:6000元/年,专业型:社会工作8000元/年,公共管理10000元/年。

入校后,我校设有助学金、三助岗位、科研评奖等奖助体系。

七、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专 业      人数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

学术型

010101(全日制)

马克思主义哲学7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71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912中西哲学史

020101(全日制)

政治经济学3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922经济学综合(含西经、政经)

030201(全日制)

政治学理论7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731政治学概论  932西方政治思想史

030204(全日制)

中共党史7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731政治学概论  932西方政治思想史

0302Z3(全日制)

政府经济学3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731政治学概论  932西方政治思想史

0302Z5(全日制)

法治政府研究3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731政治学概论  932西方政治思想史

专业型

035200(全日制)

社会工作20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1社会工作原理  437社会工作实务

125200(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20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无无

注:以上招收专业均为全日制,招生人数均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八、参考书目

71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陈先达,人民大学出版社

912中西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郭齐勇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西方哲学史》,张志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22经济学综合(含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政治经济学教程》,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31政治学概论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932西方政治思想史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4年版

九、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

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1760069(兼传真)、81760068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2018年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5400。

2018年我院拟招收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60人,均为全日制学生。其中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代码01)拟招生40人;“互联网+”研究方向(代码02)拟招生20人。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

 

一、专业介绍

1. 国际商务研究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国际商务研究方向以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高级商务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经济与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在强化学生业务知识的同时,国际商务研究方向着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注重培养其国际化视野。学院不断引进在国际商务实践领域有卓越成就的专家,与校内教师共同搭建理论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师资力量,学院还与国内多家跨国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通过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和实地见习等多种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我院与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院建立了互派留学生的长效合作机制,截至2017年6月,我院已有十几位同学被派到对方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交流。

2. “互联网+”研究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互联网+”研究方向以培养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所引发的传统产业变革和新型产业发展的需要,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和专业型高级商务专门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在加强学生现代经济和商务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着重引导学生了解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规律,学习新型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经济学院“互联网+”硕士项目将邀请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慕克(MOOC)教育、在线旅游等领域的国内外专家,与校内教师共同搭建理论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师资力量,共同培养具有国际化广阔视野、产业发展前沿理念和企业经营创新思维的高级人才。

3. 关于奖学金项目。为鼓励学生潜心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拓宽国际视野,经济学院特设学业奖学金和国际交流奖励金。其中学业奖学金学生覆盖面高达75%以上,国际交流奖励金覆盖所有派出交流的交换生。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 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   (满分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满分150分)

科目四: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国际商务方向:专业综合笔试(100分);

“互联网+”方向:产业经济学基础和网络经济学基础(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 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习方式、年限及学费标准

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学费标准:3万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调剂及其他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咨询电话: 010-62512298,李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网址:http://econ.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主楼经济学院教务科(明德主楼615房间),邮政编码:100872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9月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简称气动院)由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626所)和哈尔滨空气动力研究所(627所)合并组建,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唯一的空气动力专业研究机构、中央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拥有教育部授权的流体力学硕士培养点。60余年来,气动院伴随着中国航空工业的成长与发展,参与了几乎所有重点飞机型号的研制工作、培养了大批投身航空事业的专业人才,被评为“航空工业重大贡献单位”。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目前有两个硕士点,培养单位名称分别是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和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1982年气动院首批获得了流体力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权。至今,已累计培养上百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均是知名的空气动力学专家,同时也是我院科研队伍中的学术带头人,承担着多项国家级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来源稳定,数量充足,科研设备齐全先进,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报考指南

1.培养方式及方向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培养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18年国家计划招收3人,计划内定向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2.学习方式:全日制

学生入学后,第一年由单位委托国家重点高校进行基础课学习,第二年开始回单位,与导师共同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3.免学费、免住宿费,每月发放学习补助,并按阶段发放各类奖学金。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守纪律。

2.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3.本科专业为飞行器设计、流体力学等相关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2)在职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意见。

四、报名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3.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单位分别是: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属地哈尔滨,我所招生单位代码为82928),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属地沈阳,我所招生单位代码为82929)。

4.我院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属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5.考生须正确选考外国语语种及其他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

6.考生须认真填报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所有的报考信息,如填报有误导致的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书。

3.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课组成。考试科目详见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工学门类的基本复试分数线,我院将根据招生名额和专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没有在复试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复试资格。

5.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

    2018年9月14日



山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西中医药大学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中医、中药学、护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硕士导师270名,专业学位硕士导师326名,中医师承导师204名,涉及省内外20余个医疗机构。学校有直属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三所,联合基地(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一所,完全满足各类研究生培养的需求。

学校以服务山西中医药健康事业发展为目标,面向全国招收培养热爱祖国医药事业,具有高尚品德修养、全面人文素养、健康身心素质,扎实的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基础,能理解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理论内涵和外延,掌握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并运用所学知识从事中医、中西医、中药、护理的教学、科研、临床工作,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能力和个性发展的高层次学术及实用型人才。欢迎广大有志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考生报考深造。

一、招生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中医学一级学科(1005)、中药学一级学科(1008)。

专业学位:中医(1057)、中药学(1056)、护理(1054)。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规模数为286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7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一志愿达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招生类别

按培养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或委培协议交转至学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按就业类型可分为非定向生和定向生。

1.非定向生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统一派遣。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协议,可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或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获取学士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应、往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6、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的护理本科毕业生,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在有效期内)。

7、报名参加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获得学士学位的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有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并有2年以上医药行业实践经历的在职人员。

8、报名参加中药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学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考生应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网报和现场确认工作。我校将在现场确认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对不符条件者一律不准考,报名费不退还。

五、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其他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6.现场确认时间:依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本地区报考时间执行。逾期不再补办。

六、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698-中医学术综合:包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方剂学》3门,满分300分。

699-西医学术综合: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满分300分。

611-中药综合:包含《中药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3门,满分3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3门,满分300分。

308-护理综合:包含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满分300分。

七、同等学力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指高职高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满2年)。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复试

学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全日制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2、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年。

3、录取后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党团关系、人事档案等均须在报到时迁来我校。

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档案无需迁移。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5、录取为全日制的考生按成绩可获得1000-8000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20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及12000、8000、6000、4000、2000元/年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6、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经双向选择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工作津贴。

7、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及实施方案请登录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sxtcm.edu.cn/)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平台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邮政编码:030619

联系部门: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电话(传真):(0351)3179753     邮箱:yzshch@163.com

联 系 人:邵老师

山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5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文件,2018年,我院继续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3人。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具体情况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www.gpnu.edu.cn/yjsgzb/)

四、奖助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的要求,我院2018年继续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硕士)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

一、招生人数

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就业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2018年我院计划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4名,均为少数民族考生。

二、招生政策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1. 报考骨干计划的资格确认由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2.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院骨干计划(硕士)可接受生源范围

甘肃、新疆等西部2省。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四、招生专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五、其他事宜

1.其他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报考程序:考生先填写《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件1),再到生源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欲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研招部门领取校验码。现场确认后,将登记表寄回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编:510665)。

3.被录取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我院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我院有关规定缴纳,;骨干计划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4.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www.gpnu.edu.cn/yjsgzb/) 。

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附件1: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院校,首批广东省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十二五”期间,被广东省委省政府列入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弘扬“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并承担民族高等教育任务。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1998年更名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科专业  学校目前拥有职业技术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2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2个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设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青年珠江学者岗位。现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9个二级学科方向),1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6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其中理工科专业28个,文科36个,师范类25个。有2个国家级、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省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各1个,3门国家级、28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各1门。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64人,其中:正高职称147人,副高职称360人,高级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65%。具有博士学位300人,占专任教师的28.2%。具有“双师双能型”教师339人,占专任教师的31.86%。现有全国优秀教师3人,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青年学者2人,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1人,广东省“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9人,广东省劳动模范1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30人,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

人才培养  学校重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获“全国第三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近5年来,学生在“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国内外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屡获大奖,共获省级以上奖励1000多项。

科学研究  学校拥有省厅级以上科研平台20多个,1个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8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应用研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以上项目100多项,到校科研经费累计达18285万元;2016年申请各类专利超过1千件。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分别共建了广东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基地、广东技能人才知识产权实训基地。“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获批“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社会评价  学校作为广东“职教母机”和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院是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和广东省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事长单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8年我校有:民族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职业技术教育学(二级学科)等20个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两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生。教育硕士基础教育领域招生专业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招生专业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音乐)。教育硕士主要为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高素质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2018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生,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至少5门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专业(领域),见2018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接收办法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原则上只招生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原则上要求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我校2018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等上级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6.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下旬在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届时自行上网查询成绩。

(二)复试和体检

教育部约在2018年3月中下旬确定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8年3月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学费

(一)全日制

学制: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

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2年,其他所有学科专业3年。

学费标准: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

学制:所招生专业均为3年。

学费标准:800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1.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一次性12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调剂录取的考生,每生奖励2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 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6.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00元/生。

7.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8.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9.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450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10.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3.我校2018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 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柴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pnu.edu.cn/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200。

2018年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拟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280人。其中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0人(含新疆定向研究生40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200人。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素有“中国公共管理人才摇篮”之称,在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第一批获得公共管理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在2013年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公布的最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排名第一。在教育部等三部委最近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中,我校入选A类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公共管理等14个一级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地,是全国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MPA培养基地之一, 2001年成为全国首批24家招收、培养MPA研究生试点院校之一,在2006年全国首批MPA试点院校教育评估中25项指标全优(获此殊荣的仅有两所大学),是2010年全国七家MP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当时全国共146家培养单位),并已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2017年7月成功通过了全球公共管理联盟(NASPAA)认证。

    中国人民大学于2007年在全国率先独家试点招收培养(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2009年开始招收在职双证MPA研究生,目前已累计招收双证MPA研究生1308人,其中633人顺利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多年来,我校集全校之力打造中国MPA品牌,与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委展开合作,开设了政府治理与领导、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卫生政策与管理、财政与税收管理等十多个各具特色的专业方向,建设了100多门MPA专业课程,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在全国首屈一指,为MPA研究生们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我校还利用各种资源,大力推进双证MPA研究生的国际交流活动。已有30余位研究生参与了学院的中短期国际交流计划,前往英国、澳大利亚、挪威、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知名高校学习、深造和交流。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分为“提前批复试”和“正常批复试”两种形式。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管理学类、经济学)或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管理学类、经济学)。

6.对于党校本科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

 

(一)“提前批复试”报名

申请者需于2017年9月15日之前在我校MPA提前复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mpa.ruc.edu.cn/)。

网报结束之后,公共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评审,择优给予提前复试资格并组织复试。提前批复试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提前复试考生

进行网上报名

评审申请材料

公布评审结果及提前复试名单

提前复试

公布提前

复试结果

7月12日-9月15日

9月15日-9月22日

9月30日

10月14日

10月31日前

 

(二)全国联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②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⑥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①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导致无法确认,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②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⑤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3)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 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6.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包括提前批复试、正常批复试两种形式。

1.提前批复试。

关于提前复试的基本要求详见我校公共管理学院报考MPA栏(http://spap.ruc.edu.cn/)的公示说明。

提前复试结果分为两种,即“有条件录取资格”和“递补资格”。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名额为100人,“递补资格”考生名额视复试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60人。

(1)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MPA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且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

(2)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可以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资格或者没有达到国家A类线的情况下,当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时可按排序进行递补。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正常批录取程序。

 

2.正常批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专业综合课笔试

③外语笔试

④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1)《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选择全日制兼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提前批复试中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联考成绩过国家A类线且通过政治理论考试(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按照提前复试的有关规定递补),正常批考生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学习方式、年限、就业方式

(一)学习基本年限为3年,新疆定向班为2年。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学习方式之一:

1.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校可提供学生宿舍;

2.非全日制:周末学习或集中学习,学校不提供学生宿舍。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户口、档案留在定向单位,

(选择全日制兼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定向单位同意其全脱产学习的证明);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户口、档案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十一、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2018年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21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二、奖助办法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管理”专栏介绍各类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的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专栏介绍。

 

十三、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10)62513886

咨询邮箱:mpazhaosheng@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http:// spap.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求是楼116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公共管理学院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7年9月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55200。

2018年我校新闻学院拟招收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12人左右。

一、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创办的第一家新闻教育机构。1958年,北京大学新闻专业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此前,创办于1924年的燕京大学新闻系于1952年并入北大新闻专业,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新闻系集人大、燕京和北大三所大学新闻教育力量于一体,开始了新中国新闻教育的历程。1988年,新闻系改名为新闻学院。

成立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始终是我国新闻传播教育的重镇。在教育部迄今举行的三次全国一级学科教育水平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综合实力蝉联全国第一。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单位,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单位,拥有新闻学和传播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一级学科授予权。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新闻学硕士和博士教育的两所院系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设立硕士点,1984年设立博士点。2011年增设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主要为媒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反映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学位获得方式等方面。培养方针上,在学习适当专业理论、方法和历史知识的前提下,更为注重各方面传播实践的训练和文化创意,由校内教师和业界专家组建复合型导师团队;具体课程与教学方面,推出应用型主干课程体系和新闻实务、广播电视与视觉传播实务、广告与传媒经济实务、公共传播实务等课程,采取互动教学、案例教学、体验与设计教学等方法。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推免生优先的原则,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或统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加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由高到低重新评定,具体评定标准入学后公布。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

学业奖学金等级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元/年)

比例

一等奖学金

12000

≤5%

二等奖学金

10000

≤15%

三等奖学金

8000

≤30%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日(暂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及届时我校网上公告为准)。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交至我院,方可复试。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含新闻采写、编辑、评论、广告、公关、传媒经济和广播电视实务)

科目四: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满分150分,含中外新闻史、新闻理论、传播理论和传媒经济理论)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九、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十、学费标准

暂定3.5万元/学年(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4.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三、招生联系方式

1.新闻学院

咨询电话:010-62515795 

网址:http://jcr.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明德新闻楼(邮编:100872)

2.研招办

咨询电话:010-62515340

网址:http://pgs.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