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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等实践能力,具有良好艺术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专业

音乐(专业方向:作曲、视唱练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舞蹈(专业方向: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还未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 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艺术硕士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  135101;戏剧  135102;舞蹈  135106

思想政治理论  101;英语二  204(俄语  202、日语  203);

专业课  611;专业基础课  512。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按照《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考生处理决定书》意见执行。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专业考试费用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1.初试:

(1)考试时间、地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2017年12月23日进行考试,其他各科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请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详细考试内容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考试在本院进行;

(2)复试条件:我院根据教育部对考生的分数要求和专业成绩,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考试科目:以简章附件二公布内容为准;

(4)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复试考试时,根据师生比例、指标名额、考生分数等状况,允许同专业方向中研究小方向的调整,但考生必须参加所转报方向的复试考试(相关基础课程及面试)。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并可自带伴奏人员一名(乐器种类不限,学院不负责安排伴奏人员);

2.专业考试时请带本人创作作品、论著或音乐会节目单等,供评委参阅;

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携带准考证到我院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

4.专业及文化考试均在我院进行,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录取

均衡各科成绩择优录取,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1.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2.公示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一、几项规定

1.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期报到,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出示原单位证明向我院研究生处请假,无故两周不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后由我院进行政审,业务、健康复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学籍,经查实确系徇私舞弊,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其学籍;

3.在健康复查中,如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医疗单位诊断短期内可以治愈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下学年开学前,经县以上医院和我院校医室复查证明确已痊愈者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学习期间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突出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附件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方向目录

 

一、音乐

1.作曲、电脑作曲

2.视唱练耳

3.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现代音乐

4. 音乐教育

声乐演唱教学、钢琴演奏教学、合唱指挥、音乐教学法

 

二、舞蹈

1.舞蹈编导

2.舞蹈表演

 

三、戏剧

1.戏剧影视表演

2.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附件二:不同研究方向的专业考试项目说明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内容

 

音乐

一、作曲、电脑作曲研究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作曲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配器、作品分析

       2.面试(含乐器演奏等)

       3.外语听力

 

二、视唱练耳研究方向

   初试:

        1.专业课:

    a.听写:单声部旋律、二声部旋律、三声部旋律、四声部和声连接、节奏听写各一条(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b.视唱:单声部弹唱、二声部弹唱、三声部弹唱各一条(每人60分钟,含30分钟准备、30分钟考试)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和声、作品分析

        2.面试(含a.自选艺术歌曲一首b.四声部节奏读谱)

        3.外语听力

备注:复试面试每位考生有20分钟准备时间。

 

三、音乐表演研究方向

(一)声乐演唱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一首、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德、意、法、俄、英任选两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古曲一首、中国二十世纪30、40年代艺术歌曲一首、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美声演唱:演唱中国歌曲两首(其中一首是中国二十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的艺术歌曲)、外国作品两首(原文演唱),共四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外语语种可有一首与初试重复)

b.民族声乐:演唱中国作品三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传统民歌一首或改编民歌一首、戏曲或曲艺风格的歌曲、创作歌曲各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视谱演唱、外语朗读(不包括民声专业)

4.外语听力

 

(二)中国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三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民族民间音乐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中型以上不同风格作品两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说唱)

4.外语听力

 

(三)管弦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1)弦乐:

a.小提琴:

Ⅰ.自选巴赫g小调、a小调、C大调无伴奏奏鸣曲同一奏鸣曲中慢、快各一乐章或第二组曲的《恰空》;

Ⅱ.自选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两首(至少一首为帕格尼尼);

Ⅲ.自选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含华彩)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中提琴:

Ⅰ.自选两首不同性质的练习曲;

Ⅱ.自选巴赫无伴奏组曲(BWV1007—1012)同一组曲中的前奏曲与慢板舞曲各一首,或其他无伴奏奏鸣曲的快、慢各一乐章;

Ⅲ. 自选中小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大提琴:

Ⅰ.从《皮阿蒂12首随想曲》中自选练习曲一首;

Ⅱ.从巴赫大提琴无伴奏第三、四、五、六组曲中自选前奏曲与萨拉班德舞曲各一首;

Ⅲ.奏鸣曲一首,自选快、慢各一乐章。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

Ⅰ.练习曲一首(施托赫57首程度以上);

Ⅱ. 任选六首巴赫大提琴组曲中的前奏曲一首;

Ⅲ.古典奏鸣曲一首,自选快、慢各一乐章。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2)管乐:

a.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Ⅰ.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Ⅱ.古典、巴洛克时期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Ⅲ.浪漫时期大、中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铜管(小号、长号)

Ⅰ.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Ⅱ.古典、巴洛克时期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

Ⅲ.浪漫时期大、中型乐曲一首。

备注:初试曲目一律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练习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西洋打击乐

Ⅰ.小军鼓:自选高等小军鼓乐曲一首(相当于《德勒克留斯12首练习曲》程度);

Ⅱ.定音鼓:自选高等定音鼓乐曲一首(相当于《卡特组曲》程度);

Ⅲ.马林巴:选自巴赫作品一首;自选近现代作曲家作品一首;

备注:乐器马林巴演奏需要背谱完成。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1)弦乐:

a.小提琴:Ⅰ.自选技巧性乐曲一首 Ⅱ.自选一首浪漫时期以后协奏曲中的第一或第二、三乐章;Ⅲ.自选一首贝多芬创作年代以后小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中提琴:Ⅰ.自选一首中提琴与钢琴奏鸣曲中的第一乐章;Ⅱ.自选一首中提琴协奏曲中的第一或第二、三乐章。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大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Ⅱ.协奏曲一首。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d.低音提琴:Ⅰ.技巧性乐曲一首;Ⅱ.协奏曲一首。

备注:复试曲目除奏鸣曲外全部要求背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2)管乐:

a.木管(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Ⅱ.无伴奏作品一首。

备注:可看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b.铜管(小号,长号):Ⅰ.近现代协奏曲或奏鸣曲一首;Ⅱ.无伴奏作品一首。

备注:可看谱演奏;除无伴奏乐曲外,一律要求钢琴伴奏。

c.西洋打击乐:

Ⅰ.小军鼓:自选高等小军鼓乐曲一首(要求演奏与初试风格不同的作品)。

Ⅱ.定音鼓:自选高等定音鼓乐曲一首(不能重复演奏初试作品)。

III.马林巴或者颤音琴:自选近现代作曲家作品一首(不能重复演奏初试作品,要求背谱演奏)。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四)键盘乐器演奏艺术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两首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自选下列作曲家奏鸣曲快板乐章(克列门蒂、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一首,自选中外乐曲一首

b.手风琴:巴赫平均律一首、乐曲两首(其中含一首多乐章作品)

c.双排键:即兴一首,自编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钢琴:两位作曲家的乐曲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b.手风琴:斯卡拉蒂奏鸣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

c. 双排键:复调乐曲一首,自选曲一首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

4.外语听力

 

(五)现代音乐方向

初试:

1.专业课(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三首(含有中外文不同语种、风格)

b.器乐演奏:中、高级练习曲一首,不同风格的中、大型作品两首(一律要求背谱演奏)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专业主科(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中外文歌曲各一首),自主改编作品一首,乐器弹唱一首。(共四首)

b.器乐演奏:中、大型作品各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重复、一律要求背谱,加钢琴伴奏)

2.作品分析

3.面试(含视奏、问答、演唱一首民歌或戏曲)

4.外语听力

 

四、音乐教育方向

初试:

1.专业课:

(1)不同方向考试内容:

a.声乐演唱教学:中外歌曲三首(背谱演唱;自带伴奏)

b.钢琴演奏教学:练习曲、复调、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

c. 合唱指挥: 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背谱指挥;八人以下合唱队或两架钢琴;提供总谱十份);混声四部合唱总谱弹奏一首(抽签)

d.音乐教学法:视唱、多声部弹唱、和声听辨

(2)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心理学任选一项

2.专业基础课: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任选一项

复试:

  1. 综合技能:

    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声乐演唱、合唱指挥(自选其中非主项方向的技能一项,表演一首,不可与初试“专业基本技能”中的选项重复)

    2.专业基本能力:

    a.钢琴演奏教学:新谱视奏(抽签)、答辩

    b.声乐演唱教学:新谱视唱(抽签)、答辩

    c. 合唱与指挥:视唱练耳、答辩

    d.音乐教学法:教学法展示 (15分钟)

    3.作品分析

    4.外语听力

     

    舞蹈

    一、舞蹈编导方向

    初试:

    1.专业课:编导(音乐即兴编舞、命题编舞)

    2.专业基础课:中国舞蹈史或西方舞蹈史任选一项

    复试:

    1.舞蹈音乐分析、舞蹈作品分析

    2.面试(含不少于3分钟的舞蹈剧目展示)

    3.外语听力

    二、舞蹈表演方向

    初试:

    1.专业课:舞蹈表演(剧目表演、含技术技巧的风格性组合)

    2.专业基础课:中国舞蹈史和西方舞蹈史任选一项

    复试:

    1.舞蹈作品分析、舞蹈基础知识

    2.面试(含舞蹈即兴表演)

    3.外语听力

     

    戏剧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初试:

    1.业务课一:现场朗诵(从小说、诗歌、寓言、散文、中外戏剧独、对白五种体裁中任意选择一篇)

    2.专业课二:综合理论基础(笔试)

    复试:

    1.专业主科:

    a.编讲故事与即兴小品(现场抽题)

    b.现场朗诵:中外戏剧独对白任选一篇

    2.作品分析

    3.面试

    4.外语听力

    二、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初试:

  2. 业务课一:现场朗诵(从小说、诗歌、寓言、散文、中外戏剧独、对白五种体裁中任意选择一篇)

  3. 专业课二:综合理论基础 

    复试:

    1.(1)中外戏剧独白(任选一段);

    (2)文学作品朗诵

    2.作品分析

    3.面试

    4.外语听力


北京工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高校,以商科、轻工和食品学科为特色,是一所“文理兼容、工商融合”的多科性大学,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食品(含保健食品)添加剂与安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2018年拟招收1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2人。

二、招生方式:普通招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入学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我校2018年有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属于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欢迎符合政策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报考(有较高录取率)。

四、选拔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 申请

考生须在教育部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2018年4月8日。考生须于4月8日前向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8项(少干计划9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请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务必本人签字承诺无误;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手写签字;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政审表;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2.初试

(1)考试时间:2018年4-5月份,具体工作安排及程序,请留意查看学校有关通知。

(2)考试地点:北京工商大学阜成路校区。

(3)考试科目:①英语;②高等有机化学或高级生物化学;③波谱学或高级食品化学。

 3.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时间在2018年4-5月份。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小组作陈述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录取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

学院

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食品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1.食品香料香精与安全

2.食品添加剂与安全

3.保健食品原辅料与安全

六、健康检查: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6年。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1.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2.博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助学金。奖助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的奖学金不分等级,奖学金18000元/年,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年,按月发放。

3.创新型博士生人才基金,资助博士研究生撰写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短期出国访问与学术交流等。

奖助政策具体规定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tbu.edu.cn

食品学院联系电话:010--68985235 李老师、王老师

食品学院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北京工商大学东校区1号楼138房间(邮政编码:100048)。

我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10--68987086李老师

我校研招办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西校区教二楼311房间(邮政编码:100048)。

 


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学校拟招生670人(含推免生)左右,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90人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80人左右。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学术型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方式。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法律硕士(代码:035100)、金融硕士(代码:025100)、工程硕士[化学工程](代码:085216)的考生,务必查看我校MBA教育中心、MPAcc教育中心、法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相应招生简章。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除推免生外)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上旬左右。外地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请关注所在省级招生考生管理部门发布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所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重庆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重庆市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和学校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

2.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重庆工商大学体艺馆”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通知。

2.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12月中旬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学历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 2018年3月下旬-4月上旬。

3.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管理”网发布的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我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型7000元/生.年;工程硕士(化学工程)9000元/生.年;专业学位13000元/生.年。(有关奖学金详细表格请详见我校网站)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及招生学院(机构、中心)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grs.ctbu.edu.cn/的“招生管理”栏目查询《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培养单位及联系方式一览表》和《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娄老师

电话:023-62769491 传真:023-62769448

网址:http://grs.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厚德楼7005室

邮编:400067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为市属公益型研究所,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北京市科委、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支持下,劳保所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公益科技服务社会”为方向,以“增强创新能力,服务首都建设”为宗旨,加强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目前,劳保所在城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三个重点领域建立了省部级专业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6个,并与北京市安监局、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多个技术中心。十几年来,劳保所共取得科研成果百余项,其中包括一批国家攻关项目,80%以上为国内首创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25%的科研成果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产总额上亿元。

    劳保所拥有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科研、办公用房15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千余台(套);一流的师资力量及人才体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所职工30%;优良的学术氛围,设有博士后工作分站,保证了学术体系的完善。多年来,劳保所秉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拥有强大宽阔的科研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机制,以“匠心”思想精雕细琢的培养硕士研究生。

此外,劳保所为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除免收住宿费、免费就餐外,每月为其发放各项津贴补助千余元(不含奖学金、助学金),以保证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

 

一、招生培养专业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18年计划招生6人。《安全科学与工程》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专业各招生3人(详见我所在研招网公布的硕士专业目录)。

两专业分别计划招收推免生2名和1名。如出现推免名额未招满的部分,名额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为3年。

 

二、培养目标

劳保所拟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立足科研,服务首都的专业学术人才。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同时劳保所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推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如下: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单位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18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对于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考试说明

我单位对推免考生及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流程均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统一部署进行,涉及具体的工作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到考生本人。京内统考考生报考我单位的报考点在北京理工大学。

 

    五、调剂工作

    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应及时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电话: 010-63521631    010-83534899

联系人:王老师、何老师

电子邮箱:yjsgz@***

 

各位考生也可直接登录我单位主页www.***“研究生教育”专栏详细查询,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辽宁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研招网(http://yz.chsi.com.cn/)预报名。

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2月14日—25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五、初试

(一)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12月23日、2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我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八、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2年) ,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九、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等级

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

奖学金标准

一等

10%

7000元/人

二等

20%

5000元/人

三等

30%

3000元/人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本方案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2017级起试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zjc.lnut.edu.cn/yjszs/index.jsp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航天工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切勿更改邮箱密码),邮箱文件中心下载。咨询电话:010-6636478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坐落于享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盛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南昌。学校是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培养职业教育师资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也是全国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要基地,主要培养职教师资、普教师资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统筹发展继续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办学格局。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已列入省级学位委员会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也是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教育学(以职教师资培养为特色)、设计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硕士)。

2018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31个,专业学位专业及领域16个。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00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生毕业时完成学业后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将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主要以每年寒暑假到本校集中授课为主。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

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

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旅游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3.我校2018年公布的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大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接收符合国家规定有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具体请参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 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及时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我校网上公告。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 年 12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 月 23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3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4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4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5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二)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分、150 分。

  我校教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分别是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教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知识综合满分为300分)。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三)有关说明

1.命题科目说明

我校使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其余的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2.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我校自命题科目、复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相关考试大纲等有关事宜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请查看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录。

3.其他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8年8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

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3- 4 月份进行。届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告。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业务课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十、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录取规则按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情况面试成绩)=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十一、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3年,详见《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学制3年,基本修业年限由相关学院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二)学费  我校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每学年8000元/人。

十二、奖、助学金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我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对特困学生给予困难补助。

 1.设立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给予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不享受)。

 2.设立国家奖学金

我校每学年开展一次国家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0元。(不含人事关系及档案未转入学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

  3.设立省政府奖学金

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元。(不含人事关系及档案未转入学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委培生等)

  4.设立新生奖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0元。

(2)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30%的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0元,其他调剂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

(3)破格录取和有定向单位且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

(4)新生奖学金用于冲抵学费。

5.设立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含江西省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面达100%(特等、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比例分别为40%、15%、20%和25%),奖励金额分别8000元、4000元、2000元、1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其中特等奖学金即为江西省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40%,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6.安排专项培养经费

学校除各项正常教学经费投入外,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年发放培养经费2000元。

7.设置“三助一辅”岗位

“三助一辅”岗位是学校为了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针对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设立的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给予一定的资助费用。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其它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其它几点说明

(一)本简章招生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和其他内容如与国家2018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文件精神有出入,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招生文件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咨询请直接联系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三)考生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联系办法

学校网址:http://www.jxstn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jxstn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单位代码:11318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联 系 人:张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83817502

     传  真:0791-83876373

E-mail  : jxksdzj@163.com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武警后勤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组建于1984年,建院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党、国家和军队教育方针,按照总部、后勤部党委部署要求,围绕政治建院、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从严治院的目标,加强全面建设。主要承担现职警官培训、研究生教育、士官教育和文职人员培训等。

学院拥有2个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个军队“2110工程”建设项目,5个武警部队重点学科,5个重点特色学科。现有博士201名,硕士441名。广大教员注重实干、勇于创新,先后涌现出李玉明、侯世科、赵红艳等3名“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陈虹、李灵芝、谢茜等多名全国全军优秀教师和武警部队教学名师;陈金源、张春霞、韩慧娟等“全国教育系统劳模”“全国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学院先后承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及天津市各类科学基金项目13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30余项,以数字化方舱医院、狙击手选拔训练系统、军人心理测量评估系统、科学化体能训练等为代表的科研成果在部队推广使用。学院2个院区占地面积1709亩,教学设施配套完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1万册、电子图书130万册,覆盖中外全文期刊2万余种,各类文献资源7570万篇,数字资源总量达150T。建院以来,先后为武警部队培养输送后勤专业人才43000余名。学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军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全军军事后勤训练先进单位”“全军医学科研先进单位”“全军抗震救灾先进单位”。热忱欢迎志愿献身军队及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有识之士报考我院。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招生计划为80名,其中全日制50名(军事后勤学8名、应用经济学4名、军事后勤硕士24名、交通运输工程8名、应用心理硕士6名)、非全日制30名,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国防生招生限额为10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军队、武警部队在职干部,军队、武警院校非指挥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武警部队签约高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其中军事后勤学一级学科下的武警后勤建设学、军事后勤专业学位硕士仅招收在职干部。

武警院校非指挥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武警部队签约高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只能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

军事后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其它专业均采取全日制培养。

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适当延长。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军队及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事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进取。

2.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在职干部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1月份)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进行缴费、照相等。

六、资格审查

在职干部及国防生,须将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同意报考的审批表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军人证件复印件,于11月20日前用中国邮政EMS(其他快递无法签收)寄送我院,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经我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方可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七、初试

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信息)。

八、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汇智环路1号武警后勤学院研究生处,邮编:300309;联系电话:022-84876139,联系人:臧照辉。

E-mail信箱:wjhqxyyzb@126.com(请报名成功人员将部队内部参考书需求计划10月31日前发送至本邮箱,并说明收件人、地址及电话,我们将统一寄发,非部队内部参考书不提供)。

注:此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武警后勤学院。


武警后勤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91042                  单位名称:武警后勤学院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0202 应用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1应用经济学基础

国防经济学



1108 军事后勤学


01 武警后勤建设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后勤学

④802管理学

武警现代后勤建设研究


02 后方专业勤务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或701军事后勤学

④802管理学

运筹学

应届毕业生必选数学二

0454 应用心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咨询心理学

应届毕业生必选英语一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管理学

交通运输工程

应届毕业生必选英语一

115103 军事后勤


01 武警后勤指挥(全日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51军事共同基础
④442专业综合

武警后勤指挥


02 武警后勤保障(全日制)

军事理论基础


03 武警后勤指挥(非全日制)

武警后勤指挥


04 武警后勤保障(非全日制)

军事理论基础



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全国统一命题的考试科目是: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我院自命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科目及内容:

(1)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包括心理学导论、健康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满分300分。

(2)701军事后勤学:包括军事后勤科学概论(自编教材,刘仁亮主编),满分150分。

(3)801应用经济学基础:包括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鸿业主编,2014)和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六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鸿业主编,2014),满分150分。

(4)802管理学:包括管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周三多主编,2014)和管理学(第四版)习题与案例(高等教育出版社,周三多、贾良定主编,2015),满分150分。

(5)351军事共同基础:包括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考《军事共同基础》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满分150分。

(6)442专业综合:包括军事后勤基础教程(自编教材,刘博主编),满分150分。

 

军事学相关复试科目参考书:

(1)国防经济学:《军事经济学》,自编教材,谢茜主编,2015。

(2)武警现代后勤建设研究:《武警现代后勤建设研究》,人民武警出版社,傅凌主编,2012。

(3)武警后勤指挥:《武警后勤指挥学教程》,自编教材,刘博主编。

    (4)军事理论基础:《武警指挥理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朱涛主编,2011;《武警战术理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陈合理主编,2011。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对象

(一)学术学位

1.军队指挥学武警内卫学科方向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2.军队指挥学武警信息化研究、武警通信、武警作战环境研究、军事密码学学科方向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及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军事装备学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4.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二)专业学位

军事装备招收具有相应警衔指挥参谋警官。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收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武警院校相关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

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只是类型不同,偏重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学位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2.5年,其中在校课程学习1年,部队综合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1.5年;非全日制学制3年,采取分阶段相对集中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不少于6个月),其余时间在岗工作同时进行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历证书。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文件规定,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不得选择非全日制培养形式,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武警现代化建设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毕业时服从分配。

(二)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如下: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2.两眼裸视均在4.5(0.3)以上,矫正视力4.9(0.8)以上,无色盲、色弱。

3.心脏、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病。

(三)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截止2018年9月1日在部队工作满3年(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经所在总队(师、指挥部)干部部门或院校政治工作处审核后报考。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2年。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相近,经所在院校教务处审批后报考。

3.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经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后报考。

4.符合国家、军队和武警部队其他招生政策及规定。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时至22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时间,考生携带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学历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西安地区考生只能在大学校本部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在其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西安地区考生,其报名数据无效。

(三)资格审查

大学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向大学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外地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于11月20日前将材料寄至我校研招办)。

1.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总队(师)级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2.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员证复印件,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3.签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驻校选培办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信息、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经大学审查合格后,考生方能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并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科目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二)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培养潜力、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复试需加试报考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五、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待上级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武警现役警官、文职干部通过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考生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发布的信息填写说明,详细准确地填写网上报名信息,确保后期考试、录取等工作顺利进行。

(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在武警内网(18.91.11.70)下载。咨询招生其它相关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复习资料获取方式

1.公开出版书籍请自行通过网络或到书店购买。

2.军事共同基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3号,联系人:陈明明,电话:18612113347(自行联系购买)

3.武警工程大学自编教材请联系相关院系购买。

(五)武警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西安三桥武警路一号武警工程大学教务处

邮  编:710086

联系人:张绪稳参谋

电  话:029-84563135  13772012180(微信同手机号)

传  真:029-8456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