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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8年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2018年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文理工医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中西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是江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也是国家“双一流”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和抚州5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500亩,校舍建筑面积130万平方米。

南昌大学拥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4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学校化学、临床医学、农业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为主)、工程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进入美国ESI排名前 1%。1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现了江西省“全国百篇优博”零的突破。在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位列全国同类学科第4名。

学校荣获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本年度全国唯一),2014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南昌大学将不断提升“学术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新境界,奋力开创“强学科、精管理、惠民生、兴实干”的新局面,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改革,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 招生规模

2018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

   ◆ 学制和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术型基本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基本学制为2-3年。

(二)学习形式: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被录取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和我校要求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同等学力人员(注:在现场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8年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备注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无论何时查出,均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若报名参考统招考试,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不得跨地市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⑴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现场确认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都属于同等学力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⑺我校不开通非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教育。参加规培或已获得规培证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在职人员执行《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要求,以同等学力形式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申请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具有研究生身份。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按照2015年下发的《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⑻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⑼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⑵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⑷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⑸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8年6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报名点查询。

◆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备注栏目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我校将在yz.ncu.edu.cn上不定时公布网报审核结果,请自行注册登陆查看,如审核不通过,请尽快自行改报,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不超过14:30)。初试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

复试安排在2018年4月上中旬(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y.ncu.edu.cn发布)。复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如有变动,则以当年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合格线3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于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 体格检查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 录取及其他事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花名册(含录取登记表)上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 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20000元  (按比例评审);

3.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10000元  (按比例评审);

4.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年每生4000-10000元 (覆盖面100%,评选范围:研一至研三,以文件为准);

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 (985院校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的研究生本科成绩排名前15%的研究生);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211工程及以上院校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和本校及外校推荐免试入学的研究生);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

5.高水平科研成果奖:2000-50000元(按科研水平评审);

6.优秀奖学金:300-1000元(按比例评审);

7.企业奖学金:1000-5000元(按比例评审);

8.“三助”岗位:每年设立“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注:定向培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以及有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等不享受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以最终文件为准,具体由研工部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0791-83969825)。

    ◆ 学费、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人·年)

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全日制)

3年

10000

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

3年

14000

法律(法学)(全日制)

2年

12000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3年

14000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全日制)

2年

12000

金融(非全日制)

2年

12000

国际商务(全日制)

3年

12000

国际商务(非全日制)

3年

12000

工业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工业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工商管理(全日制)

3年

18000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3年

18000

会计(全日制)

3年

12000

会计(非全日制)

3年

16000

旅游管理(全日制)

2年

12000

旅游管理(非全日制)

2年

12000

人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

2年

12000

外国语学院

翻译(全日制)

2年

12000

艺术与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工业设计工程(非全日制)

3年

12000

艺术(全日制)-艺术设计

3年

12000

音乐(全日制)

3年

12000

舞蹈(全日制)

3年

12000

美术(全日制)

3年

12000

理学院

光学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机械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仪器仪表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仪器仪表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材料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材料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动力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动力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电气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电子与通信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控制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控制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计算机技术(全日制)

3年

8000

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

3年

8000

软件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软件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生物医学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建筑与土木工程(非全日制)

3年

12000

水利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水利工程(非全日制)

3年

12000

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动力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化学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化学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环境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环境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医学院

专业学位(全日制)

3年

8000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全日制)

3年

12000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3年

12000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全日制)

2年

10000

新闻与传播(非全日制)

3年

12000

出版(全日制)

2年

8000

出版(非全日制)

3年

12000

艺术(全日制)

3年

12000

艺术(非全日制)

3年

12000

食品学院

食品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食品工程(非全日制)

3年

14000

生物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生物工程(非全日制)

3年

14000

食品加工与安全(全日制)

3年

8000

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全日制)

2年

12000

工程管理(非全日制)

2年

12000

化学学院

制药工程(全日制)

3年

8000

制药工程(非全日制)

3年

8000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1000-1200元/人·年。

 

◆ 招生咨询

单位代码:10403

单位网址:http://yjsy.ncu.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33003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mail: yzb@ncu.edu.cn

联系电话:0791-83969340、0791-83969339(传真);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包括专业课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不提供购书服务。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

学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倡导“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扬“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学校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科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均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囊括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学科授予点,并有45个硕士学位学科授予点。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8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培养类型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预计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12人(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临床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5年(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专业考生(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非临床类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招生对象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院学术型除外),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9月1日)学习或工作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报考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

间为准) 网址: http://yz.chsi.com.cn(公网) 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我校考点,现场确认时,应届生需提供北京市高校学生证并盖有各学期注册章,非应届生需提供北京市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单位人事档案部门盖章的在京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关注各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六、我校综合考试有以下几类:

1、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2、610基础医学综合(西医):300分由我校命题。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任选两门)。

3、611基础医学综合(中医):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4、308护理综合: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基础护理学、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5、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药化学、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

6、701中药综合1:300分由我校命题。含中药学、仪器分析、中药化学。

7、702中药综合2:300分由我校命题。含有机化学、仪器分析、中药化学。

8、703药学综合1: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生物化学。

9、704药学综合2:300分由我校命题。含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10、705管理综合:150分由我校命题。含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

七、考生须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分类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业务课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和“1006”)业务课考试科目为基础医学综合(中医)或基础医学综合(西医)。

九、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份通过研招网查询,有关复试的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十、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可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自主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十一、我校2018年专业目录(附件1)中可招收跨门类考生的专业已在备注中注明。跨门类报考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规定,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十二、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网页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三、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要求参加复试人员均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出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据的证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此带来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十四、修业年限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不得超过6年。

十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yanjiusheng.bucm.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34、236房间。咨询电话: 010-64286502、010-64287519,电子邮箱:masters@bucm.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3、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联
系方式见附件3。

十六、2018年我校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相关事宜请于2017年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我校各专业拟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2017年10月中下旬在我办网站公布。

十七、2018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十八、2018年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十九、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文件要求,2018年入学的研究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二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学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十一、特别说明:

1、我校获得硕士学位均要求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或日语四级水平,否则不授予硕士学位;

2、如在2018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相关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2018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2018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5100。

2018年我校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拟招收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5人(其中包括全日制推荐免试生33人和统考生)。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旨在满足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现代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需求,以校内与业界导师共同培养的双导师模式,培养从事金融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化应用型高级人才。其培养方向定位于公司法人主体及其资本视角的全面风险管理,内容涵盖:各类风险的识别、衡量、管理、控制和监测的全部流程和系统;风险管理控制的策略和方法;数理建模、衍生产品、金融工程、内部控制和计算机软件应用等风险管理技术应用。与此相适应,本专业人才培养包含以下特点:

1、具备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和现代风险管理相关理论基础;

2、系统掌握对各类风险因子进行识别、衡量和控制缓释以及从整体上进行经济资本配置的理论、模型和技术方法;

3、全面掌握风险管理国际前沿发展动态和先进做法;

4、系统把握国际和国内风险管理的监管政策和要求;

5、深入了解行业内流行的风险管理相关软件系统。

为了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投入金融风险管理这一具有重大社会经济意义和高度挑战性的新兴事业,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将与国内外金融机构联合设立奖励基金,包含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详细信息将在国际学院网站上动态发布。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统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推免生参加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4.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以上程序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综合能力联考(满分150分)

科目四: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国际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各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全日制共为 6.9 万元/学年(拟按5.4万元/学年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方式、年限及奖助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国际学院位于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具体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管理”专栏介绍各类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的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专栏介绍。其他学生奖助办法可向国际学院具体咨询了解。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咨询电话:0512-62606166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网址:ic.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

邮编:215123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2017年10月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2018年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500 。

2018年我院拟招收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5人,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生25 人,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12 人左右。

 

一、   专业介绍

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胜任国家机构、政党团体和各种企业事业单位图书情报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是专门从事信息资源管理类专业教育与科学研究的机构,是国内创办早、规模大、学科层次齐全的培养政务信息管理、档案、文件、图书、情报、知识管理高级人才的基地。

学院在中国人民大学多学科互动的平台上,秉承“兼纳文理,发展智能,进德修业,唯实唯新”的教育理念,以严谨求实的治学精神、坚持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性教学相结合,积极致力于信息资源管理学中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教育,努力为国家培养具有优秀专业素养、兼具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合格人才。经过60余年的发展,学院已经建立起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拥有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学院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2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36人,另聘有知名的国内专家及外籍著名学者10余人担任兼职教授。学院拥有适合教学需要的国内一流的实验教学条件。与信息学院共建教育部“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重点实验室,建有1个学院实验中心。学院拥有首都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北京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实习基地。

学院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学院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覆盖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各个领域,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的科研项目。多次成功举办“中国信息资源管理论坛”等大型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近几年学院大力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越来越多的学生有机会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外知名高校学习、实习或攻读学位。

学院为国家培养的各类毕业生分布在各级党、政、军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其中不少人已成为我国各行各业的高级管理人才。21世纪,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和知识社会,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的毕业生将具有更加广阔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请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信息资源管理  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要加试,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上旬。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十一、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共为2.5万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如未批准,将按照往年学费标准(1.3万元/学年)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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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奖助办法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根据学校统筹中央财政拨款、专业学位研究生交纳的学费等经费,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额度。学院参照学术型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发放等级、金额,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其中国家研究生考试入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按考试成绩(初试+复试)评定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推免入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按复试成绩评定奖学金等级,发放奖学金。

 

十三、信息公示

我院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我院网站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咨询电话:62511463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网址: http://irm.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图书情报硕士专业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2017年9月14日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7]8号),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

3.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报名。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本计划。

5.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生生源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生源范围

  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二)招生计划

1.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名,硕士研究生80名(其中定向新疆地区公共管理专业40名)。

2.录取的汉族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三、报考资格审核

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报名及考核程序

报名程序、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考核程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一览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硕士生“报考类别”只能填“定向就业”。考生应于复试前向所报考的院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五、复试和录取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对于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我校将在综合考核情况和考生硕士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对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我校将在综合初试、复试情况和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招生单位、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方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招生单位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中国人民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上统一公示。

 

六、其它

1. 被录取的研究生于2018年9月入学,基本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一致。

2.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标准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研究生一致。

3. 本简章所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4.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各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XXXX学院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10月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宗教学专业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2018年招收宗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25人,招生对象均为统战部门推荐委托培养的人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单独考试。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pgs.ruc.edu.cn )查询、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或四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科研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4.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 由统战部门推荐,面向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在全国或省级宗教院校学习期满毕业后的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在职教职人员,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6. 报考人员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程序

单独考试由招生学院依前述报考条件组织生源,报名考生名单须经学院审核,请考生报名前咨询相应学院研究生招生负责人,确认具有报考资格后再办理报名手续,否则报名无效,不予准考。

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

考生须按规定在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人民大学完成电子照片采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 日(具体时间请届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有关通知公告要求)。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有关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四、初试、复试及录取

1.考生凭研招网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

3. 初试科目:

(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单考英语(100分)

(3)单考中西哲学史(150分)

(4)单考哲学专业综合(150分)

4.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中上旬,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场地等信息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及我校哲学院有关通知公告要求。

5.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6.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也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7.正式录取前,学校与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拟录取考生之间,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8.录取通知书初始发放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上旬。

 

五、学习方式及年限、学费标准

1. 学习方式: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 3年,学费标准:按学年收费,人民币8000元/学年。

2. 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课程。

3. 单独考试硕士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医疗费由考生原工作单位负责,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六、其他事项

1. 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3.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 未尽事宜,以《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要求为准。

4.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哲学院网站:http://phi.ruc.edu.cn

哲学院地址: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5层。

哲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51127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2017年10月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18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200 。

2018年我院拟招收50人,培养地点:北京。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不超过总名额的50%。

一、专业介绍

考取本专业的同学将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Master of SocialWork,简称MSW)。社会工作是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业和职业。社会工作既是专业工作领域,也是专业工作方法。近年来,社会工作在全国高校中迅速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社会工作专业的就业前景日益广阔。

中国人民大学是原国家教委于1987年首批设立社会工作本科专业的四所著名高校之一,是在国内第一所设立社会工作研究生专业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于2004年正式招收硕士生。中国人民大学的社会学一级学科(包括社会工作、社会学、人口学、老年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心理学在内)在教育部每5年组织一次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连续三次排名全国第一名。同时,包括社会工作专业在内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也在2007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本学科拥有多名有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级专家,教师承担过多个国家级课题和部委研究项目,直接参与了国家建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相关工作,掌握行业内发展的前沿状况。教师均有海外留学、访问经历,熟悉国外本学科最新发展动态。本学科教师编写的专业著述也多次获得国家和部委奖项,所设专业课程也多次获奖,有雄厚的专业师资力量。本学位课程还拟请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讲授核心课程,并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安排有督导的专业实习。

本专业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同行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学术联系,学术交流频繁。近几年每年都会派出专业教师到美国等发达国家(地区)著名高校进修访问或从事合作研究。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于“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郑重发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号召,标志着社会工作专业春天的到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提出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这一切为社会工作行业和相关人才的成长与发展开辟了光明的前景。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文章。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其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 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 社会工作原理(满分150分)

科目四: 社会工作实务 (满分 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

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为:

①社会工作理论综合考试

②社会工作实务综合考试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共为15000 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上旬。

八、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 2 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1407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网址: http://ssp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办公室( 崇德西楼303 )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 社会与人口学院

2017年9月

 


吉林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财经大学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学科及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法学、文学、工学、理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财经院校。2018年我校拟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700余人(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欢迎各界人士报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法律硕士、MBA、MP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 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 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报名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三、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同等学力(指专科毕业两年及本科结业生)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英语水平要求六级及以上(其他语种相当于)。请认真查看2018年招生目录,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要求,均为笔试)。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用。

5.2017年12月 14 日至12月 25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6.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吉林财经大学研招网:http://yzb.jlufe.edu.cn/ 。

五、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学制:工商管理专业学制二年,其他专业学制三年。

学费及奖助:

1.金融硕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学费9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10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0000元/年,其他专业均为8000元/年。

2.非定向就业考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具体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4.学业奖学金。

5.亚泰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亚泰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六、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具体情况详见《吉林财经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办公楼236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9140(传真)


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简称气动院)由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626所)和哈尔滨空气动力研究所(627所)合并组建,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唯一的空气动力专业研究机构、中央直属科研事业单位,拥有教育部授权的流体力学硕士培养点。60余年来,气动院伴随着中国航空工业的成长与发展,参与了几乎所有重点飞机型号的研制工作、培养了大批投身航空事业的专业人才,被评为“航空工业重大贡献单位”。

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目前有两个硕士点,培养单位名称分别是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和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1982年气动院首批获得了流体力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权。至今,已累计培养上百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均是知名的空气动力学专家,同时也是我院科研队伍中的学术带头人,承担着多项国家级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费来源稳定,数量充足,科研设备齐全先进,为研究生的培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接受推免生条件

1、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毕业院校推免生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具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有较强的钻研精神;

3、招收专业:流体力学。

招收本科为飞行器设计、流体力学相关专业

4、本科学习期间从事过科技实践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

5、英语过六级者优先。

三、录取程序

1、资格初审: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及时通知合格者,给予其复试资格;

2、复试:审核合格后,安排面试,面试由面试小组考察专业综合素质、个人综合素养以及英语口语表达。

3、资格复审: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成绩不能达到“良”;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考试不及格;

(4)取得初录资格后,受到法纪处分。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阳山路1号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451)82511483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451)82516730

电子邮件: lvhongo@163.com

 

 

中国航空研究院626所

           2017年9月12日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18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18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日制、非全日制)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8年招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代码0951)。全日制招生领域为:农业管理(专业代码:095137)。非全日制招生领域为: 农业管理(专业代码:095137),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2018年我校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拟招收全日制农业硕士(农业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30人,其中拟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约15人左右。拟招收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60人,其中拟招收农业管理领域40人,农村发展领域20人。

一、专业及学院介绍

农业硕士是与农业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学位,主要为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及推广,农村发展、农业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从1950年开始进行农业经济学科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是我国重点大学中成立最早、最有影响的研究“三农”问题的学院,现任院长为唐忠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取得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该专业1988年被原国家教委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0年取得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和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是国家“985工程”二期项目“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I类)建设单位,是教育部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评议组联合召集人所在单位。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学科入选“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是该学科三所入选学校之一。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在过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学生有着比较完整的经济学、管理学和农业知识与理论,为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具有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中国农业经济、农村发展等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是我国涉农领域综合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也是我国农村与区域发展的重要学术研究中心。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师队伍精干,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本院以中青年、特别是青年教师为主,几乎全部拥有博士学位,基本都有出国进修和访问的经历。现承担多项国家级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拥有与农业硕士密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门类齐全且有很强的实力,并拥有多个相关的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对农业硕士的培养具有直接的助推作用。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管理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文件请查询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参加推免生考试(限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英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应级别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文章。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单独考试(含援藏计划)报考条件详见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及援藏计划硕士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不含援藏计划):须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完成报名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的推荐免试资格自动失效,参照统考考生的要求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

 1. 按教育部统一安排,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费不予退还。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2 日前(含12日,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招办及报考点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请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 100 分)

科目二: 英语二或日语 (满分 100 分)

科目三: 农业知识综合四 (满分 150 分,包括管理学原理90分,发展经济学30分,农业经济学30分)

科目四: 经济学(宏观、微观)(满分 150 分,包括微观经济学90分,宏观经济学60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研招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2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8年3月上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单独考试以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专业加试:针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加试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应届生复试时应提交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7.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八、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生转户口、调档案)。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18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学习年限

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非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终执行标准以农业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为准)。

十一、学费标准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培养期总计:全日制为21000元/学年(学费暂定,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非全日制为21000元/学年。

十二、奖助办法

全日制农业硕士参与专业学位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参见《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非全日制农业硕士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十三、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调剂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四、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五、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网址:www.sard.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咨询电话:82509135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务科 明德主楼916B室  (邮编:100872)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