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招生简章
淮海工学院是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的一所本科院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获批学术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2014年学校又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2018再次获批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六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为海洋科学、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和中国语言文学,四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为工程硕士(测绘工程)、农业硕士(渔业、食品加工与安全)、药学和国际商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300名左右(全日制),其中学术型研究生约1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约2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剂使用。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 9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 9月 1 日)或 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3)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按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加试。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六、复试
(一)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二)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目录。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2019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十、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年。
(二)奖助体系
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和特困补助基金组成。新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不低于17000元/生·年,二、三年级可获得奖助学金最高可达52000元/生·年。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年,按10个月发放。
3、新生奖学金
(1)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10000元/人。
(2)凡调剂录取至我校且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条 件 | 奖学金标准 |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 | 10000元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30分及以上 | 5000元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分数线10分及以上 | 3000元 |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 | 2000元 |
4、学业奖学金
根据江苏省《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设置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都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见学校相关文件。
学业奖学金 (研一、研二、研三) |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一等 | 20% | 10000元 |
二等 | 60% | 8000元 |
三等 | 20% | 6000元 |
5、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每个岗位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我校研究生处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淮海工学院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高老师 舒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 13812337126 13851263018
电子信箱:bigery@hhit.edu.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苍梧路59# 淮海工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22005
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我校共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专业涵盖医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招生培养类型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具体培养类型和学位类别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学位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硕士原则上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名称一致,非全日制专业请查看2019年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特别招生要求。
(六)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七)免费医学定向生应遵守教育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的有关规定,违约者后果自负。
二、网报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公布的网报通知,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二)网报时认真核对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专业名称、学位代码、学位类型、参加考试报考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是否正确、详实、可靠;需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报考时注明定向单位,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
三、复试要求及内容
(一)我校2019年初试合格线根据教育部一区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划定。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我校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详询报考各学院(系);
2、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加试科目:中医诊断学、方剂学;
报考药学各专业加试科目:无机化学、高等数学;
其他专业加试科目:在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4门中任选2门科目。
面试。按照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按适当比例参加各专业导师组面试。
四、调剂与录取
(一)考生可在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内调剂,也可参加其他院校的网上调剂录取;
(二)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欢迎全国各院校优秀推免生报考。报考我校推免硕士研究生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五、有关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
(一)护理综合(代码:308):自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二)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自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三)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自命题,用于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四)药学综合(代码:349):自命题,试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总分300分。
(五)口腔综合(代码:352):自命题,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正畸学,总分300分。
(六)卫生综合(代码:353):自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七)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自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八)西医综合(代码:699):自命题,试题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总分300分。
(九)生物综合(代码:701):自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总分150分。
(十)管理学综合(代码:704):自命题,试题覆盖《卫生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4版)、《卫生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4版)、《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3版)、《健康教育》(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3版)、《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5版),总分300分。
(十一)医学人文学(代码:707):自命题,用于人文医学专业统考。具体覆盖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医学法学、医学史等内容,总分300分。
(十二)卫生信息综合 (代码:708):自命题,考试覆盖卫生信息管理学、卫生信息分析、卫生信息检索与利用、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总分300分。
(十三)法医综合 (代码:709):自命题,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物证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临床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十四)生理学(代码:801)、生物化学(代码:802)、医学免疫学(代码:803)、细胞生物学(代码:804)、实验动物学(代码:805):我校命题。其中实验动物学参考书目为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出版)。其余科目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相应书目。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我校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应用心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七、学费与奖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交纳学费,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八、其它事宜
(一)考生报考前请认真核对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学位类型和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凡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校2019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不列导师,只列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复试期间将组织考生与导师进行双选。
(三)专业目录招生院系列表中的医院管理处(代码017)为我校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一、第十二临床医学院招生管理部门,考生录取后由以上各临床医学院培养。
(四)我校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预计划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
(五)2019招生年度教育部及我校若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所有招生信息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61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985363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毕业、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名左右,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名。
(二)非全日制
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5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至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
4.报考专业为工学、理学门类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工程硕士、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学位。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均接收全日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
六、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至27日,每天9:00-22:00。
(二)学历(学籍)核验: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8年11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考点自行确定)。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等。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选择报考点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报考点公告。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至24日。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九、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和体育专业学位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体育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均为150分。政治、外国语、数学等统考科目和MBA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其他专业基础课主要参考书见附录。除“6小时快题”外,其他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下旬(届时将在网站通知)。
复试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中“201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MBA)除外)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十二、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合同。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上学期间档案由我校进行管理。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
十三、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与相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相同,详见下表。
培养类别及专业(领域) | 学费标准(元/学年) | |||
非定向就业 | 定向就业 | |||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8000 |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工 程 硕 士 |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 10000 | 12000 |
交通运输工程领域 | 10000 | 12000 | ||
环境工程领域 | 10000 | 12000 | ||
其他领域 | 8000 | 12000 | ||
资产评估硕士 | 8000 | 12000 | ||
建筑学硕士 | 12000 | |||
城市规划硕士 | 12000 | |||
风景园林硕士 | 12000 | |||
艺术硕士 | 12000 | 15000 | ||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 10000 | 12000 | ||
工商管理硕士 | 15000 | |||
工程管理硕士 | 15000 | |||
安德学院 | 土木工程 | 40000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40000 | |||
(二)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每生每月600元,共发30个月)。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 20000 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3个等级: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当年学费额度;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15%);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约占参评人数的25%)。
4.学校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
5.学校设有专项基金,对优秀学位论文、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进行表彰奖励。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7.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开设入学“绿色通道”,并指导和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三)非全日制非定向学业奖学金
非全日制硕士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学业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均可参评,奖励金额与全日制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相同。
十四、硕博连读
被录取为我校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的优秀全日制考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由各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十五、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欢迎访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xauat.edu.cn
欢迎访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auat.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校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1楼128室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杜绍帅宋蕊胡真齐
联系电话:(029)82202244
各院系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安德学院 | 米老师 | 89025533 | |
土木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2207610 | |
建筑学院 | 陈老师 | 82202742 | |
艺术学院 | 王老师 | 82205431 |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2520 | |
管理学院 | 全日制 | 范老师 | 82201563 |
非全日制 | 徐老师 | 82205742 | |
理学院 | 刘老师 | 82205670 | |
材料与矿资学院 | 杜老师 | 82205328 | |
冶金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82202937 |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李老师 | 82205599 | |
机电工程学院 | 郭老师 | 82202528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刘老师 | 82205446 | |
文学院 | 刘老师 | 82202380 | |
体育学院 | 郑老师 | 82201431 | |
延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高等院校,先后成为国务院学位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成员单位。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全国劳动模范包起帆、李斌等应用技术型人才十一万余名,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办学成绩,被誉为中国职业教育标杆和劳动模范培养摇篮。
学校设有工学部、文理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艺术设计学院和电子废弃物研究中心等12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设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大学科门类、22个专业类别,有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43个本科专业和31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070名,有专任教师760名,高级职称教师360余名,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比达85%以上,30%以上的教师具有企业实践经历。
培养目标
采用“工程导入”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广泛扎实的环境工程领域理论基础,掌握电子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化技术、环保设备以及绿色材料的设计与制造、环境监测及逆向物流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能进行该领域技术研发、工程设计、项目咨询及运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满足节能环保和工业绿色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工程技术人才。
环境工程领域简介
学校自2004年起开设了环境工程(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本科专业,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人才培养项目”,同年获批“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2015年获批“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十四年来聚焦电子废弃物资源化方向,形成了100多人的“成建制”的师资队伍,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高校教学名师等。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高水平特色项目、上海市高原学科等建设任务,多次获得上海市自然科学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在推动行业整体规范化发展、提高行业技术水平、提升行业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效,已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引领行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团队。2012年至今已招生培养388名研究生,其中138人获硕士学位,有7人考取了中国科学院、复旦大学等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在环保部固废管理中心等政府管理部门、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等核心企业工作。2018年,学校与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喀什大学等开展全方位的战略合作,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并与澳大利亚等高校开展了硕士双学位项目合作,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外或境外交流访学,拓展了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提升了研究生的工程实践能力、职业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用人单位高度肯定。
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1 招生计划
拟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8人)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2 专业目录
院系所 001 工学部 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专业 085229 环境工程
研究方向 | 拟招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01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电子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化) | 4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①专业综合面试 |
02环保设备与材料 | 40 (其中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培养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①专业综合面试 |
03环境监测 | 30 (其中与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10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①专业综合面试 |
04逆向物流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①专业综合面试 |
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
学校代码:12044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
2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
入学考试
1 初试(国家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 | 初试科目(笔试) | |
根据教育 部规定 | 101思想政治理论 | 204英语二 |
302数学二 | 801环境工程学 802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803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804机械原理 805物流管理 (801-805中任选一门) | |
注:考试大纲详见研究生部网站招生栏。
2 复试(学校自行组织)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2)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若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允其破格参加专业复试。
收费和资助
1 收费
(1)学费标准
学校按国家要求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2)住宿费标准
学校向需要的研究生提供宿舍,住宿费每学年不高于1200元。
2 资助
学校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1)奖学金
项目 | 等第 | 金额(元) | 备注 | ||
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
新生奖学金 | 第一志愿录取 | 一等 | 16000 | 推免生、双一流高校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等 | |
二等 | 10000 | 校级优秀毕业生等 | |||
三等 | 8000 | 其他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8000 | 按评审办法 | ||
二等 | 6000 | ||||
三等 | 5000 | ||||
单项奖学金 | 学术成果奖学金 | 对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进行奖励 | 按评审办法 | ||
创新实践奖学金 | 对在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或集体进行奖励 | ||||
(2)助学金
助学金 |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6000/年 | 按月发放 | |
助研金 | 12000元/年 | 按月发放 | |
临时困难补助 | 1000-5000/次 | 因突发状况造成经济困难,给予临时性资助 |
(3)国际交流项目
等第 | 金额 | 备注 |
一等 | 30000 | 按管理办法 |
二等 | 20000 | |
三等 | 10000 |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制与学位授予
1 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2.5年,最长不超过5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2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获得相应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政策另行规定。
以上招生宣传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网址:http://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21-50217007,021-50216996
联系人:郑老师、燕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和省属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一律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金12000元/生)。
一、接收专业及规模
接收推免专业及规模见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获得2019届推荐免试资格;
(六)符合我校各专业相应的报考条件;
(七)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9 月 28 日起,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申请拟报考学院和专业。
(二)9 月 29 日~10 月 23 日,我校将分批次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
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研究生院将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 “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后,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
(三)对于填报我校多个专业志愿的申请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的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具体事宜届时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四)其他说明: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复试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1份。
(二)复试形式:采用面试方式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
五、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成绩,满分 100 分。同一专业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2、所有推荐免试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取考生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使用EMS快递寄至寄至我校:
1、本科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本科期间的思想政治审查表(是否受过任何处分等)。
2019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
(一)我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签署《入学协议书》,不得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就业。
(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
2、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电话:0577-86689753 联系人:叶老师、温老师
Email: recruition@wmu.edu.cn 微信公众号: wzykdxyjsy
网址:http://yjsy.wmu.edu.cn/ 招生工作
附件详见网页通知: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2019年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英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
四、资格审查
报考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指定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单科及总分数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培养方式
1.学习形式:全日制,定向培养。
2.修业年限:3年。
3.收费标准:在校学习期间不收学费。
4.奖助政策:基础课期间每月提供500元生活补贴(含奖学金);做课题期间每月提供850元生活补贴(含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在职职工部分福利。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咨询电话:62037502 钱老师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沙矿冶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长沙矿冶研究院简介
长沙矿冶研究院位于湖南省省会长沙,著名的风景文化区岳麓山下,本部占地21万多平方米,始建于1955年,曾先后隶属于中国科学院、冶金工业部、国防科工委,1999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的大型科技企业,2009年,并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成为五矿集团重要的科研骨干平台。
我院主营冶金矿业技术与关键装备(陆地与深海)、新能源材料技术与产业孵化等业务,拥有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有色金属冶金、材料学、环境保护等学科专业。下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所、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所、金属表面处理技术研究所、先进材料研究所、矿冶装备研究所、热工技术研究所、智能技术研究所、浓缩输送技术研究所、环保技术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等11个研究所。旗下控股湖南金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仁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松桃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长沙新冶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成为产学研一体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我院一直以来是国内大型综合性科研机构,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7个——国家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铁锰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加工与综合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冶金工业钎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平台、工业产品(黑色金属矿冶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省级研发平台6个—动力电池正级材料制备湖南省工程实验室、湖南省铁锰矿资源高效清洁加工与综合利用工程实验室、贵州省锰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等;是国家电动汽车产业联盟成员单位之一。此外,我院拥有的尾矿堆坝和管道输送实验室是冶金行业唯一的陡坡堆坝实验室,选矿中试试验厂是目前国内研究手段最齐全、规模最大的选矿实验基地等。
建院以来,我院共获得科技成果900多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400多项,获授权专利200多项。目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研发专项、“863”、“973”、部省重点项目以及大中型横向项目200多项。
我院十分重视研究生培养工作,自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国务院首批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之一。现有矿业工程一级学科1个,在有色金属冶金、矿物加工工程、采矿工程、材料学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研究生。我院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外籍院士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8人,博士生导师4名和一支由42名具有丰富科研教学经验的、由老中青知名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队伍,培养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2008年我院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式开展博士后培养工作。
我院积极开展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每年有一批科研人员出国进修、讲学、考察、参加合作研究和国际学术会议,并有一批国外学者来我院访问和讲学。同时我院与国内许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直保持密切联系,聘请国内知名人士来我院讲学,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近年来与国内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如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开展了有效的合作。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研究生招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及各省有关规定的要求,报考我院的研究生和申报我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招生类型和专业
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材料学(代码:080502)、有色金属冶金(080603)、采矿工程(081901)、矿物加工工程(081902)
(化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环境工程、流体力学等专业考生可跨专业报考。)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院不接受自学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考生。
(三)报名、考试、缴费
1.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我院的考生和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院研招办邮箱(lgw0515@163.com)。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以及网上报名时的报名号,于各省规定的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并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时不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考费
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
(四)奖助学金
在读研究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金外,还享受我院其它有关补贴和职工福利待遇。
(五)有关说明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属统招统分非定向生,毕业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以留院工作。
欢迎访问我院主页:http://www.crimm.com.cn/
四、联系方式
E-mail信箱:lgw0515@163.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66号 邮编: 410012
联系人:刘国伟 电话:0731-88657307
浙江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2-3年(其中艺术、法律、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环境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美术、体育领域学制3年,软件工程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领域学制2.5年,其他专业学位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2-4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2.5年)。
三、招生名额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69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45名,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266名(2018年实际录取66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24名,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现有0351法律、0352社会工作、0451教育、0452体育、0453汉语国际教育、0454应用心理、0551翻译、0852工程、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1351艺术等专业硕士学位点。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提供所报考专业(除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教育管理)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申请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网上报考录取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内容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切忌自我臆断,以免后期无法办理现场确认,甚至无法参加考试。。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11 月 10 日前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
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最新信息(http://yzw.zjnu.edu.cn)。
1.复试时间:2019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3.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6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4.5万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全程4万,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全程3万元。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奖助政策网址:http://yzw.zjnu.edu.cn)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原则上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定向生,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全日制) | ||||||||
| 学院代码 | 专业学位 | 专业学位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拟招生 | 考试科目 | 复试笔试科目 | 备注 |
| 及名称 | 类别代码 | 类别名称 | 人数 | |||||
| 031 人文学院 | 045100 | 教育硕士 | 045103 | 学科教学 (语文) | 33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0语文教学论 | 语言文学综合 | 授予教育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教育管理方向 |
| 045109 | 学科教学 (历史) | 1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1历史教学论 | 历史教学论 | ||||
| 035 教育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01 | 教育管理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2教育管理 | 教育学 心理学 | ||
| 教育硕士 | 045118 | 学前教育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3学前教育学 | 学前儿童心理学 幼儿园教育活动与设计 | |||
| 036 体育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12 | 学科教学 (体育)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4体育教学论 | 体育概论 | ||
| 037 外国语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08 | 学科教学 (英语)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5英语教学论 | 英语教学法 英语写作 | ||
| 038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04 | 学科教学 (数学) | 7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6数学教学论 | 高等代数 数学分析 | ||
| 039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5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7物理教学论 | 普通物理 | ||
| 040 化学化工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06 | 学科教学 (化学) | 7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8化学教学论 | 综合化学 | ||
| 044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02 | 学科教学 (思政) | 14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19思想政治教学论 | 思想政治综合 | ||
| 047 地理科学学院 | 教育硕士 | 045110 | 学科教学 (地理)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3教育综合 (4)920地理教学论 | 中国地理 世界地理 | ||
| 034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硕士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4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1社会工作原理 (4)437社会工作实务 | 社会工作概论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 授予社会工作 硕士学位 |
| 035100 | 法律硕士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 授予法律硕士 | |
| 法律硕士 | 035102 | 法律(法学)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授予法律硕士 | |||
| 033 计算机学院 | 085200 | 工程硕士 | 085212 | 软件工程 | 1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02数学二 (4)924 C语言程序设计 | 数据结构 操作系统 | 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
| 035 教育学院 | 045400 | 应用心理学硕士 | 045400 | 应用心理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 应用心理专业综合知识 | 授予应用心理学硕士 |
| 041 音乐学院 | 135100 | 艺术硕士 | 135101 | 音乐 | 9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6艺术基础 (4)921音乐专业基础 | 音乐综合 | 授予艺术硕士 |
| 042 美术学院 | 135100 | 艺术硕士 | 135107 | 美术 | 4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6艺术基础 (4)922美术专业基础 | 美术学理论 |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4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6艺术基础 (4)923设计专业基础 | 设计学理论 | ||||
| 046 新闻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16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4英语二 (3)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4)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新闻传播实务 | 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 |
| 注:我校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数为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