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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9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由国家举办、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六十九年来,学校几经跨越式发展,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12月,学校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获得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9月,第一届研究生正式入学。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专业介绍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专业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高等教育)成果奖,有6位教师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有多门课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立项,专业实验室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校教师主编的《小组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教材在国内高校享有一定的声誉。

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培养,积极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了跨学科教学团队,搭建起校-社联合培养平台,推进进阶式实践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拟招生人数

专业领域

社会工作 035200

65(其中包括5个“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妇女服务

妇女维权

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妇女发展

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招生计划和我校生源情况进行分配。各专业领域介绍见附件。

三、学制、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男女不限。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http://www.cwu.edu.cn/yjsc/)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在备注里写明要报考的专业领域。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3日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给我校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凡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一律按北京化工大学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交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1110)作为报考点。请考生务必阅读所选报考点网上公告,按照报考点规定报考。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社会工作原理(331)、社会工作实务(437)。

2.初试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注意事项

(1)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须到本人所在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根据当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信息网公告。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5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费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奖励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金额(元)

特等

5%

12000

一等

10%

8000

二等

30%

6000

三等

55%

2000

4.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三)培养所在校区

学校本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wu.edu.cn/yjsc/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010-84659610

传真:010-84659610

电子邮件:yanzhao@cwu.edu.cn

3.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监督电话: 010—84659417

举报电子邮箱:jjban666@163.com

4.微信公众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欢迎考生关注!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处会及时通知,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信息网页招生信息。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0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参见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808/20180821/1715735904.html


天津农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20名(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学校宏观控制下,依照生源情况相互调剂。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实际分专业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上级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等情况,并报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我校注重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就业率达100%,就业去向多为地方高校、国有企业、大型私有企业及政府机关。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初试考试科目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页面。复试科目参见《天津农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等。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与报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程序,逾期不再补办。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资格审查

我校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在进行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照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自审确认考生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凡违反规定要求者,将不予参加初试和复试,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将依照2019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工作基本要求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进程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复试方可被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为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制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精神及《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依据国家、天津市及校级文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生/月,每年10个月);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在校生,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一年级将获得8000元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照在校生比例20%、40%、40%,设置8000元、6500元、5500元三个等级,奖励学习与科研成绩突出的学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可获得4000元/生;调剂被我校录取可获得2000元/生。学校还设立了“三助一辅” 岗位( 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

十一、信息公开

我校将遵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就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将于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注意事项

1.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网报时间,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于指定时间到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填写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录取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

3.各学科导师简介,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页面(http://yjs.tjau.edu.cn)点击“导师工作”-->“导师风采”查询。

4.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请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完整填写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便于联系考生及后续材料寄送。

5.考生请于初试结束后保管好准考证及其他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及录取通知发放。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部分城市落户要求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移户口的考生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7.我校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生单位代码:10061;单位名称:天津农学院

天津农学院网址:http://www.tjau.edu.cn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tjau.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农学院页面:

http://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677414.dhtml

8.上述内容如与国家要求有冲突的,以当年国家文件要求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

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84   电话:022-23785573 

E-mail: tjauyzs@126.com

校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22-23786539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 考 说 明

    一、招生规模

    本校2019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64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5+3一体化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约180人),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课程应基本修完或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或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2019各硕士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相关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统招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生于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护理硕士(专业代码105400)要求统招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我校临床学科(临床学院下招生专业)不接受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学科研究生(仅能报考学术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研招网公布的网报时间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按期完成报名工作,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

(4)考生报名结束后,我办要根据报考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学历或学籍有问题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5)我校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分为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后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本人与就业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请考生注意选择报考类别。

六、初试

    请完成报名的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时了解初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保证初试顺利进行。

    相关科目说明:政治、外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医药统计学、管理学基础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满分300分;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占30%(其中护理学导论占10%,基础护理学占20%)、内科护理学占40%、外科护理学占30%,满分300分;中医学术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西医学术综合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发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思想道德修养3门,各占50分,满分150分;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包括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各占75分,满分150分。

   七、复试

复试时间:2019年3月至4月。2019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方向)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评和体格检查,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教学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2.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成绩单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备察;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携带学习、进修相关材料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备审核。

3.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医诊断学,②方剂学;药学和中药学学科加试科目为:①天然药物化学,②药剂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加试科目为: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被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录取的优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学位点推荐并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在第二学年后期参加博士入学考试,合格者从第三学年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按硕博连读进行培养。

    八、其它

1.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以上级单位最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3.我校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学制3年。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847     联 系 人:孙老师  杨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4)31207065 

电子邮箱:lnzyyzb@***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9月,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2018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46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7956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941.41万元,各类图书文献112.24万册(种)。
        学校设有15个教学单位,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包钢医院)、内蒙古临床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医临床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蒙医临床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包头临床医学院(包头市中心医院)、鄂尔多斯临床医学院(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赤峰临床医学院(赤峰市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十家培养单位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学校自195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2003年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成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09年,学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
        学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医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学校现有自治区中蒙药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医学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分子病理学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分子影像学重点实验室、自治区临床病原微生物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有蒙医器械研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子与功能影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数字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新药筛选工程研究中心、动物脏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实验室、肿瘤细胞基因检测应用与研究工程实验室3个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有1个自治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培育)研究基地;有生物医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形态学实验教学中心、人体解剖学实验教学中心、药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中蒙医临床模拟实验教学中心、护理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技能培训实验教学中心7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学校参与研究的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103项(一等奖2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3项、二等奖41项、三等奖57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9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2项)。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18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4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66项(发明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4项)。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医学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民族自治地方医药卫生事业,办人民满意的医学高等教育为己任,主动适应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秉承“博学、尚行、精诚、至善”的校训,升华“艰苦创业、和衷共济、革故鼎新、洁己奉献”的“内医大精神”,不断实现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632名(包括3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实际招生数额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
        2019年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或理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临床实践等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合格者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
        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培养的实践环节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学术学位中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中医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学术学位口腔医学专业代码为“10030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为“105200”;学术学位护理学专业代码为“101100”,护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05400”;学术学位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药学硕士专业代码为“105500”;公共卫生硕士专业代码为“105300”。请考生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五、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报考考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临床医学各专业、中医各专业及口腔医学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四年制非医学学位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眼视光医学、精神医学、医学检验等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原则上仅可报考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5.考生前置学历、专业应符合我校公布的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获得考试资格。
        (五)其他要求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只准予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按规培方案进行规培轮转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内蒙古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中医学、民族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流实施办法》分流至学术学位完成后续培养。
2.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但未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所产生的规培资格冲突等一系列问题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得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19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
        (二)考生报考材料填报中所盖公章应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并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我校招生部门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自负。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八、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复试时间在2019年3月-4月。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相关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往届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治审查表;应届生须提供身份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九、调剂
        (一)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在复试时,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及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一、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学费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2000元/年。国家和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三、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四、初试科目和内容
        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
十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110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
http://yjsxy.immu.edu.cn/
        电子邮箱:nmgykdxyzb@***
        咨询电话:0471-6653193
十六、其他事项
        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允许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我校不向任何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如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校纪委和研究生学院反映。
        此招生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大连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19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89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19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19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四、2019年学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生报考,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2019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及我校“推免入围”且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调剂到我校的“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生人数。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学校提供证明,否则学校可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    试

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学校可允许(非必须)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19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需取得报考年度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65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其    它

1.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 系 方 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研招咨询qq:1741467617;1370692969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牛老师


辽宁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辽宁科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几点情况说明: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国家要求,可同时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新政策发布之后,非全日制从报考形式到录取模式上都有了一个非常大的改变。其中主要的变动有以下几点:

1、专科毕业2年后,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016年以前,专科毕业生不能报考)

2、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2016年以前,本科毕业3年方能报考)

3、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要求本科毕业3年或专科毕业5年可以报考。

二、我校针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的优惠政策:

1、提供宿舍。

2、上课方式: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起上课和周六、周日上课两种模式。

3、针对应届非定向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工作,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起上课),我校每年提供4000元/生的助学金(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内)。“三助一辅” 岗位上优先考虑等。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辽宁科技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以工学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0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22个学院和1个工程实训中心,共设56个本科专业。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3个。目前,我校在14个专业学位领域面向在职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必须为“定向”,报名时选择以下相应的专业,研究方向选择为非全日制

一、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

招收

专业代码

招收

专业名称

招收

专业代码

招收

专业名称

招收

专业代码

招收

专业名称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8

矿业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2

软件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085205

冶金工程

085213

建筑与

土木工程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85206

动力工程

085215

测绘工程

035102

法律(法学)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125100

MBA

二、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几点情况说明: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应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达到国家要求,可同时授予毕业证和学位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初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二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初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于2019年2月中上旬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录取

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各学科非全日制的国家分数线、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制及学费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为2.5-5年,其学费为8000元/年,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费为1.2万/年。

九、培养与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时间约为1.5年,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

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过评审和答辩通过后,学校按照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十、其他有关招生事宜

学校招生政策如与国家文件冲突以国家文件规定为准。考生要时刻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最新招生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    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    真:0412-5928180

网    址:http://www.ustl.edu.cn/new/

微    信: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信箱:wangdetao0803@163.com 或ning8865@***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2019年推免生招生章程

一、单位简介(单位代码:83276)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771所(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10月,主要从事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三大专业的研制开发、批产配套、检测经营,是国家唯一集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科研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专业研究所,地处古都西安。建所五十三年来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创造了我国计算机和集成电路发展史上的“39个第一”,获得诸多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共取得科研成果200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106项;成功地参加了以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等为代表的大批国家重点工程研制及发射任务,为我国航天事业的腾飞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突出贡献奖”、绕月探测工程突出贡献奖、探月工程嫦娥二号任务突出贡献单位、航天“有重大贡献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

我所坚持“人才强企”理念,始终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我所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基石。造就了全国劳动模范、“百位感动中国人物”罗健夫,俄罗斯外籍院士黄敞,中科院院士沈天慧、沈绪榜等一大批科技精英和模范人物。

我所自197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培养了80余名博士研究生,400余名硕士研究生。现有“计算机系统结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

我所重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研究生导师50余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沈绪榜及省部级专家20余名;有优良的实验条件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有丰富的中外文献资料。

目前,我所正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开拓与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欢迎有志于我国航天事业和从事计算机、微电子专业科学研究的应届毕业生(含推免生)和在职人员报考。

 

二、报考须知

1.2019年我所计划招收推免生5名(总招生规模19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制3年。

2.凡有意报考我单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学生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四/六级成绩单;⑤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⑥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以及相近专业的推免生均可报考我单位。

4.考生必须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对我单位相关专业提出推免申请。

 

三、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

                         及研究方向

   接收推

   免人数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1 IC设计技术

0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艺技术

03 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04 功率变换技术、变换器建模、仿真技术

05 超大规模ASIC技术

06  微机电器件(MEMS)技术




     2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1 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结构

02 空间计算机系统结构

03 嵌入式高速计算机技术

04 空间计算机技术及容错技术     

05 计算机控制技术

06 实时嵌入式软件

07 网络集成软件开发

08  嵌入式计算机应用技术





     3


四、复试办法

1、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推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通过审查的,我单位将通过“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2、复试包含外语口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以及其他考核。

3、复试考生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凡通过复试,被我单位拟录取的考生,由我单位通过“推免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09000转8203                E-mail: yjsb771@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5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单位代码:83276)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771所(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10月,主要从事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三大专业的研制开发、批产配套、检测经营,是国家唯一集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科研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专业研究所,地处古都西安。建所五十三年来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研成果,创造了我国计算机和集成电路发展史上的“39个第一”,获得诸多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共取得科研成果200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106项;成功地参加了以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等为代表的大批国家重点工程研制及发射任务,为我国航天事业的腾飞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突出贡献奖”、绕月探测工程突出贡献奖、探月工程嫦娥二号任务突出贡献单位、航天“有重大贡献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

我所坚持“人才强企”理念,始终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我所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基石。造就了全国劳动模范、“百位感动中国人物”罗健夫,俄罗斯外籍院士黄敞,中科院院士沈天慧、沈绪榜等一大批科技精英和模范人物。

我所自197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培养了80余名博士研究生,400余名硕士研究生。现有“计算机系统结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

我所重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研究生导师50余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沈绪榜及省部级专家20余名;有优良的实验条件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有丰富的中外文献资料。

目前,我所正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开拓与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欢迎有志于我国航天事业和从事计算机、微电子专业科学研究的应届毕业生(含推免生)和在职人员报考。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09000转8203             E-mail:yjsb771@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5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须知

1.2019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9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后下达为准。学制3年, 全日制,定向培养。

2.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3.报考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接受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各专业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政治、数学、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英语(一)、数学(一)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四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教育部公布发行。专业课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5.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免收学费,统一安排住宿。每月发放普通奖学金730元、助研费400元,课题期间另核发季度奖金1500~4500元不等;同时享有我单位各类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设有“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七七一所课程学习优秀奖”等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分配至我单位各事业部工作。

 

(二)专业基础课

1.908电子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模拟部分、数字部分,华中理工大学电子教研室编,康光华等,高等教育出版社。

2.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1)《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 清华大学出版社;(2)《计算机组成原理》唐朔飞 高等教育出版社;(3)《计算机操作系统》汤子瀛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4)《计算机网络》谢希仁电子工业出版社。

 

(三)复试参考书

1.“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复试参考书:《半导体物理学》刘恩科、朱秉升等著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晶体管原理》张屏英、周佑谟编  上海科技出版社。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复试参考书:《计算机操作系统教程》张尧学、史美林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C程序设计》谭浩强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具体专业目录请查看:研招网-院校信息-信息发布)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章  程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概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58年,其前身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由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成,1983年4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批准更名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在“忠诚、创新、开放、和谐”的办院方针指引下,向着“坚强理论阵地、高端决策智库、一流学术殿堂、重要科普基地”的目标前行,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1982年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部(2007年3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经教育部备案,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也是全国“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五家单位之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现拥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优长学科;3个省级新型智库——“新时代省情与发展战略研究智库”“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智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文化产业事业发展研究智库”;1个省级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四川藏羌彝文化走廊研究团队”。

目前我院已拥有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及中国史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农业经济管理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我院还拥有法律硕士、新闻与传播、农业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除中央党校和中国社科院外第三家非高等院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2009年,经原四川省人事厅批准,我院成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2015年,经人社部批准,成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先后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以及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达成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截止2018年6月,在站博士后24人,出站4人。在校学生人数近400人,招生规模在西南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院学科门类已含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等;在毛泽东思想研究、区域经济战略与管理、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等研究方向上研究实力突出。我院2019年拟招收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中外政治制度、中共党史、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社会学、 文艺学、新闻学、专门史共15个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以及法律硕士、新闻与传播、农村发展3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

(二)师资队伍及科研实力

现有教师队伍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57人,副高级职称的126人。全院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四川省杰出人才1人、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7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1人、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5人、四川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至2017年期间,共承担各类课题1620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3项(包括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4项)、省部级课题270项、横向课题1023项、院级课题234项。总计发表学术论文3521篇,出版学术专著283部。科研成果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142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720余件次。

(三)培养模式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利用教育资源丰富、导师队伍科研水平高、前沿研究课题多等优势,形成了“以研助教、以教促研”的培养模式。

(四)办学特色

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院研究生教育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逐步完善与健全了各项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制度,建立起了适合于科研单位特点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培养研究生的独特规律,形成了以下的优势:

一是聚焦科研实践能力提升,促进学生能力全面发展。根据社会需要,既强调实践性,又强调学术性。地方社科院对于研究生的培养和高校系统对于研究生的培养,有很多共同的地方,如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外国语言运用能力,有独立的科研能力等。但是社科院研究生教育有其特殊之处,研究生入校以后,其研究领域往往是和他的导师所承担的国家前沿的研究课题联系在一起,可以更早和更深入地进入科研环境,可以在学习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同时,在科研的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其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迅速提高,使其毕业后能在最短的时间独立从事比较深入的科研工作。

二是持“小批量、高质量”的办学方向,培养高素质人才。作为科研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与其他国内科研单位一样,在人均占有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实践课题方面,都有高等院校不可企及的优势。我院学生与导师的比例一般维持在1:2左右,学生在校期间一般能够参与一项以上的课题研究,甚至参加高规格学术交流会。截止2018年7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共毕业硕士生32届,计1815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在校研究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200篇左右,其中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单独或与他人合著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获多项省部级奖。

三是促进政(政府)、产(企业)、学(学校)、研(研究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有效利用各方资源。作为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我院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一样,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改善民生”。在研究生教育发展之初,我院就广泛的开展了与政府、企事业及高等院校的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合作方式:第一,聘请四方人员任导师、教师;第二,向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基地;第三,课题研究合作。通过合作,有效的利用了各方资源,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市场经济需求。

四是打破传统的单一指导教师制,注重交叉学科培养。我院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拥有一批层次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术专家队伍。在课程教学中,常年有70多位研究员亲自授课,其中包括10多位二级研究员,研究生培养有着雄厚的师资保障。与高校相比,我院大部分专业一个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人数远远少于高校。但是,研究生培养却没沿用传统的“一对多”模式,而是实行双导师制、导师组制甚至几个导师指导一个学生。在导师指导中,也不局限于本学科点的教师指导本专业的学生,而是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比如,民商法学和金融学专业的导师共同指导民商法专业的学生。通过这种形式,大大提高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复合型能力,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的现实需要。

经过30多年的努力,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已形成了以下特色:

▲科研实力强,立项课题多,学术交流广,学生参与课题机会多。

▲奖助学金覆盖面广,奖励种类多(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及考博奖等)。

▲师资雄厚,师生比高,个性化培养模式。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较全,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兼有。

▲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评价好。

二、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5)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5)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所有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9月15日起,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 www.sass.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考生应正确抄录我院的招生单位名称及代码、拟报考的专业名称及代码、研究方向及初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的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考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补办。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本人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五)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试

1、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2018年12月4日至12月21日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等。

(七)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门,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综合能力的测试。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2019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栏。

6、复试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旬,请关注我院网站。

(八)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培养和就业

1.培养方式、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以上(一)至(十)项规定中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19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000元。

(十二)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教育部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都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财教〔2013〕221号、川财教[2014]1号文件)。同时符合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及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为2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全体在校生的40%,具体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我院还设有多种奖学金制度: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文献阅读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党员和考博奖等多种奖项。

(十三)学校代码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101

联系部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招生办

电话:(028)87012090、87019462

传真:(028)87044303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我院主页:http://www.sass.cn

招生办E-mail信箱:yjs89101@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邮政编码:61007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目录说明

一、2019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3名(含推荐免试生名额),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具体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简章刊登的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再进行调整。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报我院!

二、我院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推免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接收时来我院参加复试。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拟于9月28日开始, 10月10日截止,我院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请广大考生登录我院网站关注推免生复试相关信息。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编制专业目录的统一要求,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除专门史设置三个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7历史学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它专业均设置四个单元(即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下页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均为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命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院招收的法律硕士[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的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设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试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新闻与传播、农村发展专业设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试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命题(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下页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一)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10102中国哲学

01儒佛道哲学

02中国发展哲学

03中国文化哲学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哲学原理

④801中国哲学史

复试科目:

西方哲学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化导论

②中国哲学史史料学

020202区域经济学

01区域经济战略与管理

02区域创新与产业发展

03  区域资源开发

04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

05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发展经济学 

020204金融学

01投融资研究

02地方金融研究

03资本(产权)市场研究

04货币政策研究

05国际金融研究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货币金融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财政学

②服务经济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1工业经济研究

02现代企业组织研究

03现代服务业研究

04产业投资与资本运营研究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产业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企业管理

②国民经济管理学

020207劳动经济学

01劳动就业与劳动力市场

0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3劳动关系

04劳动与社会保障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劳动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

②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

0202Z2发展经济学

01统筹城乡发展

02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03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西方经济学(微观与宏观经济学)

复试科目:

发展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农业经济学

030105民商法学

01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02物权法律制度研究

03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

04合同法律制度研究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④803民商法学

复试科目:

公司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物权法学

②合同法学

030107经济法学

01证券法律制度研究

02市场与企业法律制度研究

03金融法律制度研究

04环境与资源法研究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学综合(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④803民商法学

复试科目:

证券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公司法学

②合同法学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01政党政治与国家治理

02中外政治制度比较

03边疆安全与民族地区治理

04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

05两岸关系研究

06纪检监察研究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西方政治思想史

复试科目:

中国政治制度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②行政管理学

030204中共党史

01毛泽东思想研究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03中共党史、党建研究

04中国共产党文化建设思想研究

05中国共产党政策理论与实践研究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西方政治思想史

复试科目:

中共党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②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0302Z1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01公共管理

02公共政策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西方政治思想史

复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管理学原理

②公共政策学

030301社会学

01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

02基层社会治理

03城乡社区发展

04 社会政策

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社会学原理

④805社会学研究方法

复试科目:

社会学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社会学理论

②社会学调查方法

050101文艺学

01文艺批评

02文艺美学

03文化与文论

04中国现当代文学

05中国当代小说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5中国文论

④806西方文论

复试科目:

文学批评方法与写作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学史

②外国文学史

050301新闻学

01中国发展新闻学

02新闻业务研究

03网络与新媒体研究

04新闻法治与伦理研究

05媒体经营管理研究

1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6新闻传播理论

④807新闻业务

复试科目:

新闻传播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文史基础知识

②中外新闻史

0602L3专门史

01中国文化艺术史

02中国近现代文化史

03中国近现代城镇发展史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7历史学综合

 

复试科目:

中国文化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文化史

②西方史学史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035101法律(非法学)

01民商经济法学

02金融法学

03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04宪法与行政法学

05环境资源法学

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复试科目:

法理学和宪法学

同等学力不加试

035102法律(法学)

01民商经济法学

02金融法学

03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04宪法与行政法学

05环境资源法学

2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复试科目: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刑法学

②民法学

055200新闻与传播

01传媒经营管理

02新闻采编实务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复试科目:

新闻采编实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文史基础知识

②中外新闻史

095138农村发展

01农业农村发展

02农村公共管理

03农村发展规划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

④808区域经济学

复试科目:

农业政策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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