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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暂按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19年硕士生计划编制2020年招生计划。统考生计划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医学长学制转段生等原因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变动,最终各类别招生计划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2020年我校拟安排28个学术学位专业(涵盖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和12个专业学位领域(涵盖1054护理、1055药学、1056中药学、1057中医专业学位)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88人,其中含医学长学制5+3转段约15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人。

招生专业名称、考试科目、各专业拟招生数,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数为拟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结合各专业生源和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当调整,拟招收的各类考生(统考生、推免生、长学制转段)人数以最后招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业务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①获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②毕业后须有继续参加本科层次的学习经历,复试时须出示至少4门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接受同等学力报名”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的学历及毕业专业等需符合报考的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中医硕士专业学位(105701-105710)仅限符合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参加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培条件(105710按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培条件)的考生报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六)推荐免试研究生、医学长学制5+3转段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条件,均详见我校相关公告。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2.各类考生报名时均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或我校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却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各类考生均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各类考生均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二)统考生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核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有关要求、时间和注意事项,详见“研招网”报考须知及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公告。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考试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

四、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审核通过后再准予考试。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各专业报考条件,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拒绝报考或录取。

五、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12月22日上午  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医学学术学位专业、护理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中药学(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医学技术(学术学位)各专业的专业基础综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具体科目名称及考试范围请查询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务必按我校2020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将对考生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工作进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安排,具体要求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需主动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见我校专业目录要求),每门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八、调剂

调剂具体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九、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被拟录取的新生如要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在复试阶段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批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入学注册

2020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考生(含各类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 、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校区

学制3年,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培养校区在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指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105710专业需在指定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临床轮训)。

十五、学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十六、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奖励和资助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可查询我校研工部网页相关公告。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津贴。

十七、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八、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本章程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申诉电话:22861314(纪委办公室)、22861321(研招办)

2、研招办联系方式:福建福州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吴老师

电话:(0591)22861321,传真:(0591)22861067。

网页:https://yjsy.fjtcm.edu.cn/

邮箱:2006027@fjtcm.edu.cn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2020年招生简章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创建于1950年7月,坐落在美丽的太湖之滨——无锡。长期以来,为从事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研究纯公益性疾病预防与控制专业机构,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科研和培训三大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有效控制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在编职工107人,专业技术人员95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博士15人,硕士31人。内设血吸虫病室、疟疾室、丝虫蠕虫病室、信息(健教)中心、中心实验室、门诊部、《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编辑部、办公室/科教(质管)科、党办/人事科、财务科、行政科、培训服务中心等科室。

    研究所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硕士点,同时与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所内建有“卫生部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高技术平台”、“江苏省寄生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寄生虫病学)”。目前承担国家级、部省级课题57项,共获部省级、市厅级科研成果16项,获国家专利42项,新药证书1项,推广应用科技成果3项,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多年来,与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哈佛大学、路易斯安那大学、丹麦寄生虫学中心、日本畸玉医科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2002年以来作为国家商务部援外项目的培训单位,至2018年已承担“国际热带病防治技术培训班”、“非洲国家疟疾防治研修班”等各类培训班51期,培训来自非洲、亚洲\拉丁美洲等70个发展中国家的1400余名卫生官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正有序推进世界卫生组织、桑给巴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三方合作援助桑给巴尔血吸虫病防治项目。

    先后荣获全国地方病防治文明专业所、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园林单位、无锡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先进单位。


一、我所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师生互选和协调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二、报名要求:2020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继续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笔译和外语口语等,形式为口试与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医学寄生虫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

四、调剂:符合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本所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调剂。

五、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各50%)及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六、本所网址:http://www.jipd.com

Email: sunflower1230@163.com, kexuedan10@163.com                                       

单位代码: 88002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梅园    邮政编码:214064

联系部门:科教科   电  话:(0510)68781012       

联 系 人:王  玠   柯雪丹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指 导

教 师

招生

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注

100103病原生物学

 ①(全日制)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

②(全日制)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③(全日制)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免疫诊断

④(全日制)寄生虫病流行病学

 戴建荣 

   曹   俊

   杨   坤

杨俊齐

   朱国鼎

   黄玉政

 4人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全国统考
复试参考书目

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

流行病学(第7版),王建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人体寄生虫学(第7版),李雍龙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




福建农林大学二〇二〇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习形式

2020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下达,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共有90多个专业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可视为主干课程之一。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研招网”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0年6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现场确认须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上午8:30-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及各学院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0年4月底前,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学费,可向MBA教育中心(0591—22852351、22852163)、MP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1-83769605 、83703405)咨询;其他硕士研究生的学费为8000元/学年•生。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72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

(二)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项目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进行就业派遣。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带薪。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19年招生情况预计的2020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教育部确定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政编码:350002) 电话:0591—83789215或83769584  传真:0591—83769584  邮箱:fafuyzb804@163.com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国家相关招生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文件确定(2019年招生计划为80人,供参考)。

专业名称(代码)

考试方式

学制

学习形式

法律(非法学)(035101)

法硕(非法学)联考

三年

全日制

法律(法学)(035102)

法硕(法学)联考

二年

二、报考条件

(一)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年龄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区市的考生,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双侧裸眼视力入学时达到4.7(0.5),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身体状况没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具体标准请登录我校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3.体检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

(五)政审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政审必须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3.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确认报考信息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调剂报名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可在12月14日-12月23日期间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状况以及心理考评结果,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六、培养

(一)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二)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20000元/学年·人;

3.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20%、30%、50%;

4.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人,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进一步畅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简化报到手续,提供温馨关怀。

八、管理和就业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根据人社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我校法律硕士(监所管理与罪犯矫正方向)纳入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招录便捷机制适用范围,学生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统一招警考试。

九、其他

(一)我校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除官网招生电话以外,未设立其他咨询电话。

(二)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均会及时发布在我校官网。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及研招网发布的教育部最新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0312-5911973

电子邮箱: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071000

网    址:http://yjs.cicp.edu.cn/

 

 

 

2019年9月4日


2020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初试科目

备注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全日制

全国联考

学制三年

035102

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日制

全国联考

学制两年

 

 

 

 

 

 


2020年法律硕士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非法学)

逻  辑

无参考书目

分析与写作

法律硕士

(法学)

刑法学

《刑法学》(第八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8月。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第六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1月。

同等学力加试

宪法学

《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

民法学

《民法》(第七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8月。

 


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83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743人、非全日制研究生40人,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各学科、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详见《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竞赛组织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培养单位同意证明材料,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准予考试。

㈡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1.2.3.各项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㈢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1.2.3.各项要求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㈣报考我校教育管理、竞赛组织、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㈠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㈤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仅限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得报考。

㈥其他学科专业(领域)报考条件与要求详见《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说明。

三、报名

㈠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以及我校“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㈡参加全国统考、联考考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要注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信息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5.其他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30400美术学”、“135101音乐”和“135106舞蹈”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2206吉林市教育考试院”。

(4)原则上非全日制各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初试

㈠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㈡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083400风景园林学”第四单元考试科目“555园林建筑环境设计”在12月23日进行(上午8:30-12:30)。

“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30400美术学”、“135101音乐”和“135106舞蹈”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上午8:30开始),地点在北华大学东校区。

㈢初试科目详见《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五、复试及录取

㈠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3月下旬,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我校将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grad.beihua.edu.cn)公布。

3.复试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4.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要求接受调剂考生。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㈡录取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委培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5.录取新生应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原则上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基本修业年限、学习形式及学习地点

㈠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学术学位为三年、专业学位为二年至四年。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专业学位为三年至四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形式详见《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㈡学习地点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法学院、文学院、东亚中心、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理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南校区。

2.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林学院、医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东校区。

3.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北校区。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㈠学费

2020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别)为15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为10000元/学年。

㈡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20000元/生/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优秀新生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

①接收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硕师计划”除外):985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12000元/生,211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10000元/生,其他公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5000元/生。

②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985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10000元/生,211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8000元/生,其他公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5000元/生。

③调剂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985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8000元/生,211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5000元/生,其他公立高等学校毕业生奖励3000元/生。

普通学业奖学金:

一等普通学业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二等普通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贴补助。

八、其他说明

㈠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出现违规现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㈡请考生及时登录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grad.beihua.edu.cn),查阅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对外咨询接待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在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办公楼五楼504室。

咨询电话(传真):0432-64608056

联系人:关老师

各学院(中心)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人员信息表》。


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71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其中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8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71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20名。实际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提供所报考专业(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列入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向所报考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印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研究机构)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新信息。

1.复试时间:2020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6万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4.5万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全程4万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全程3万元。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学校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新生入学当年即可获得12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在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三个学科试行优秀新生奖学金,符合奖励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除享受上述奖助学金外,额外奖励2万元/生·年。

3.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学校还设立了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等专项经费。

4. 除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外的奖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可以享受。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最新公布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参考书目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五)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详细联系方式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六)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345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