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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科技学院的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经过近40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

学校有两个校区,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畔,校园土地面积190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安吉校区位于拥有联合国人居奖美誉的竹乡安吉,土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16.5万平方米。校园自然环境优美,山明水秀,湖光鹭影,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长张德江曾赞叹“真山真水,真是读书的好地方”。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17000余名;留学生2100余名,其中学历生1400余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多亿元,图书160余万册。

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学术水平一流、师德师风高尚、梯队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390余名,专任教师1070余名,高级职称51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0%以上,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术经历教师占30%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占40%以上;国家级知名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2人,省级知名专家7人,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73人。

学校现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级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1个。近几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项30余项,其中国家级科学技术奖2项,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90余个,发表论文4300余篇,其中三大索引和人文社科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1000余篇。

长期以来,学校致力于建设“德国模式 中国特色”的新型现代应用型大学,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之校训,坚持“学以致用、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以打造“卓越工程师的摇篮”为目标,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国际素养和社会责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现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7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十三五”优势专业2个,省级“十三五”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6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2个专业通过德国权威工程教育认证机构ACQUIN认证。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

学校学生在国际、国内学科竞赛中成绩斐然,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近3500项,其中国际奖68项、国家奖900余项、省级奖近2500项,学生学科竞赛在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中列203位。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及薪资水平位居浙江省高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近年来,学校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推进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资助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不断进步。目前研究生培养已覆盖工、人文艺术、管、理等学科门类,逐步建立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0余篇,申请发明和实用专利100多项,成为学校科研的重要力量。

学校坚持走国际化办学之路,始终把国际交流与合作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战略,形成了鲜明的国际化办学特色。学校是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质量试点认证高校、“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单位、丝绸之路商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和“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是首批“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奖学金项目资助院校、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院校和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奖学金生招收院校。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前列,在2017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500强中位列全国第96位。

学校与德国、澳大利亚、法国、美国、英国、日本、比利时、罗马尼亚等国(境)外的110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140余项。尤其在中德合作方面,历史悠久,成果丰硕,成为浙江省乃至全国对德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德国总理默克尔在G20杭州峰会期间对学校中德合作取得的成果表示赞赏,德国前总统赫尔佐克、伍尔夫曾亲访学校。

学校是浙江省开设全英文授课国际化专业最多的高校之一,开设本科层次全英文授课国际化专业10个,硕士层次全英文授课国际化专业11个,2个全英文授课国际化专业入选浙江省教育厅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学校与法国赛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和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了3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西海岸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浙江省首个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学校先后在罗马尼亚、德国合作建立2所海外孔子学院,其中罗马尼亚的克鲁日巴比什-波雅依大学孔子学院获评全球“先进孔子学院”。

当前,学校正按照第四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应用型办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实施“多院一体,四轮驱动”的开放强校主战略,以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为龙头,以产教融合、国际合作为两翼,以产业学院、产业行业研究院、国际化特色学院建设为主体,以大学治理现代化为动力,高水平建设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浙江科技大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拟招收35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硕70名,专硕280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2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2020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详细情况见《2020年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各专业要求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试

(一)初试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时间:一般为2020年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科目和复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和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5000元/生·全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由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二)奖助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5.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每年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30000元,全日制在校国内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8〕11号)。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1、2、3、4、5条只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9号)。

7.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浙科院研〔2019〕14号)。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理工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2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3 万元;人文社科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0.6 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 1.2 万元,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另外,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7〕7号)。

10.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招生简章中各项奖助政策。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2011计划”)、武书连大学排行榜前100位高校本科毕业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奖励本校一志愿考生4000元/生;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3000元/生,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激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6〕10号)。

八、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和浙江省2020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和浙江省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070292    联系人:吴老师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310023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w.zust.edu.cn。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直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开始在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领域招生),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是河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

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弹一星”功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省级文明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学校图书馆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数字资源量28TB(其中,电子图书86万种),中外文现刊千余种。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4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700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20%以上。聘请航天院所企业专家和社会知名学者130余人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航天遥感技术与应用等4个学科方向)和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授权点(含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微电子制造与应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遥感信息工程等研究领域),设置42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提前批招生,37个专业为河北省本科一批招生),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2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建有5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有精密光栅测控技术与应用、航天遥感信息应用技术等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河北省跨气水介质飞行器重点实验室,有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5个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学校与德国东拜仁雷根斯堡工业大学、英国胡佛汉顿大学、美国圣马丁大学、乌克兰茹科夫斯基国立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继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严谨务实、勇攀高峰”的航天传统精神,秉承“进德修业,精益求精”的校训,营造“勤学、慎思、求真、笃行”的学风,努力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强校战略,保障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党的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工程技术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另行通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一)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招生类别及学制

(一) 2020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如下:

学术学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代码082500,面向航空航天类、机械类、材料类、力学类、能源动力类、仪器类、自动化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地理信息类、遥感测绘类等相关专业招生;

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代码085400,面向电子信息类、航空航天类、仪器类、自动化类、电气类、计算机类、地理信息类、遥感测绘类等相关专业招生。

注:我校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二)招生人数: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拟招收统考30人、电子信息拟招收统考7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制与培养形式:

1.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偏重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主要为航空航天等企事业单位、高校或其他科研机构培养从事科研、设计、制造、管理、教学等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研究型创新人才。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5年,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主要为航天企事业单位、区域相关产业培养从事技术开发、工艺研究和生产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3.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0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五)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19年12月21日(周六)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2019年12月22日(周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2019年12月23日(周一)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七、复试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对应专业一区(A区)国家线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三)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包括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五)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每生每年7000元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航天奖学金、“三助”岗位等,用以资助研究生学习。(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和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四)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五)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一志愿考生: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对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河北省内按“一本”分数线招生高校(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其他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3000元。此项奖励与前2项奖励不累加。

调剂考生: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对应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河北省内按“一本”分数线招生高校(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调剂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其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与前2项奖励不累加。

(六)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优秀专业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航天(CASC、CASIC)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七) “三助”岗位津贴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我校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九、其他

(一)2020年实际招生数量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数量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专业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http://yjsb.nciae.edu.cn/)查询有关通知。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学校主页:http://www.nciae.edu.cn

研究生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研究生部(教12-216)

联 系 人: 陶老师 闫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0316-2393244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2020年9月4日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3)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是我国政府倡导成立的“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

    建院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为了实现培养立足中国实际、兼具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级财会人才的使命,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级财会人才培养基地,在“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校训的引领下,学院立足中国经济改革实践及本土企业国际化对财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强师资队伍与管理团队建设,有效整合院内外优质资源,充分发挥学院的比较竞争优势,不断深化办学理念,着力创新培养模式,全面彰显办学特色,既强调能力培养也注重职业道德教育、既强调扎实的理论架构也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强调学科的逻辑脉络也注重时效、前沿、与时俱进,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化视野、掌握最新财会实践、具有优秀职业精神的复合型高级财会人才。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100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会计硕士(125300)拟招收6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6人),审计硕士(025700)拟招收2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2名),税务硕士(025300)拟招收20人(其中含推荐免试生2名)。招生人数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荐免试生有可能产生变动。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正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报名期间将认证报告提交我院研招办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1)会计、审计:

     初试科目

    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2)204-英语二(100分)。

   (2)税务: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204-英语二(100分);

    3)303-数学三(150分) ;   

     4)433-税务专业基础(150分)。

     2.初试地点: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4月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专业课笔试。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我院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五、资格审核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详见本年度复试公告。

 

    六、录取与调剂

    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部批准。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院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请关注我院官网,并按要求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学费与奖学金

    (一)学费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开始实行收费制度。我院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

    (二)奖学金

学院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丰富的奖助学金,奖助体系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表

        

类别

等级

额度(元)

比例

新生奖学金

(仅面向一志愿考生)

一等

33000

5%(推免为30%)

二等

16500

10%(推免为30%)

三等

8250

20%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000

5%

二等

6000

10%

三等

3000

20%

助学金

不区分等级

600元/月/生

100%

专项助学金

不区分等级

2000元/生

5名

    具体评定办法,可参考当年的《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其他说明

    1.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我院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等信息自行采购参考书籍。

    4.若上级部门在2020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5.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官方网站,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招生咨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578126、2578369

    E-mail:XNAIyz@xnai.edu.cn

    网址:www.xnai.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综合楼125室,邮编:361005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

附件: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s://www.xnai.edu.cn/system/_content/download.jsp?urltype=news.DownloadAttachUrl&owner=1548636386&wbfileid=3814869



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www.bfa.edu.cn/yx/yjsb/2019-09/11/content_119676.htm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非全日制)

一、培养目标:

西安美术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美术学、艺术学理论、设计学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其办学宗旨是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艺术研究、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教学、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类型及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三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四年。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非艺术类专业毕业的考生可报考书法专业和史论类专业,其他专业不接收非艺术类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相关资料证明(1.进修所报专业的进修证和带单位盖章的成绩单;2.所报专业的工作经历证明;3. 发表过所报专业的论文或者获奖证书)]。

    (4)已获国外学历的人员,学历必须在教育部海外留学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后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全日制(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222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65名。(招生计划注明: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我院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力。

五、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阶段: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按规定按时缴纳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浏览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和所填报的专业、考试科目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出现任何错误导致不能正常考试者,责任由考生自负。(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只设“西安美术学院”一个报名点,不接受通过其它报名点报考的考生)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交核验材料交于招生处。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阶段(采集照片、交验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请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于2019年11月8日(应届毕业生)、9日-10日(社会考生)内到西安美术学院本部(招生处)办理现场确认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2、交验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学生证上注册手续必须齐全)、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前三学年的成绩单并盖有教务处印章;

    ②社会考生: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在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③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三)继续施行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六、考试安排: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3日(三天);

复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http://www.zhshch.xafa.edu.cn/)。

    2、考试地点:西安美术学院本部(西安市含光南段100号)。

    3、考试方式:分为初试、复试,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我院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评奖对象为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2%,获奖金额硕士20000元。

2、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30%,获奖金额硕士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

3、国家助学金:评奖对象为全体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者),硕士6000元,分为10个月发放。

4、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30%,获奖金额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

5、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奖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获奖人数比例2%,获奖金额4000元。

6、学院学费减免:评选对象为在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比例2%,减免等级:一等减免学费50%、二等减免学费30%。

7、研究生“三助一辅”:研究生通过助研、助教、助管及研究生辅导员岗位获得资助。

十、培养方式及住宿情况

1、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三学年为全脱产学习形式、提供住宿。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第一学年为全脱产学习形式、提供住宿,第二、三、四学年为半脱产学习形式、在住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学校协商住宿问题。

十一、收费标准:

1、考试费用: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加试、复试均应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2、培养费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元/年。

十二、推免生相关事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十三、其他事宜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

十四、备注

    1、我院相关招生的最新信息,将通过招生处微信订阅号(西美招生)及招生信息网站更新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zhshch.xafa.edu.cn/ 微信订阅号: 

    2、院校国际代码:10729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3、附1: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学术学位)

       附2: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