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上海海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8个本科专业。拥有12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万吨级集装箱教学实习船“育锋”轮,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学校在校生24000余名,其中有本科生165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5700余名,留学生800余名。专任教师1200余名,有教授16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约63%。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毕业生逾16万,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九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具体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第十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三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0年9月1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二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国际法学和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第十四条 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招生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接收推免生。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在上海建桥学院(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等,考生自行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通知。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考试。

第十七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九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四章 初试

第二十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二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二十二条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第二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第二十四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公布,我校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具体要求。

第二十五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独考试应在上海建桥学院(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报考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我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可以通过账号、密码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打印。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办法。

第五章 复试

第二十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由我校自定。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第三十一条 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第三十二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三条 我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2020年5月1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三十四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要加试两门,加试要求与同等学力考生相同。

第三十五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六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七条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三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复试环节公布。

第六章 调剂

第四十条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四十一条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相关调剂信息。

第七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四十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四条 在复试的同时,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八章 录取

第四十五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条  在我校,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四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2020年5月1日前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第四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五十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九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五十一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第五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章 违规处理

第五十三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十五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十一章  学费、学制

第五十六条 学费、学制详见http://yz.shmtu.edu.cn/《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

第十二章   奖励、资助

第五十七条 我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

主要包含: 

(一)国家助学金;

(二)新生奖学金;

 (三)推免生奖学金;

 (四)学业奖学金;

(五)国家奖学金;

(六)各类专项奖学金;

(七)企业奖学金;

(八)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学期间最高可获5万元奖学金。对科研能力强的学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最高额度可达5万元。

我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我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我校公布的相关文件http://gs.shmtu.edu.cn/。

 

            第十三章  其他

第五十八条 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研相关信息和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及导师介绍均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各学院网站内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hmtu.edu.cn/。

 

单位代码:10254

联系部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  话: 021-38284586,38284585

联系人: 徐老师  魏老师

电子信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网  址:http://yz.shmtu.edu.cn/

微信平台:

研招订阅号(受理共性问题咨询及研招动态的发布):微信号:smuyjszs

 

监督和申诉渠道:

 (1)研招办:

    电话:(021)38284585,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2)纪委

    电话:(021)38284080 ,电子邮箱:jiwei@shmtu.edu.cn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0年,是我国核科学技术的发祥地,也是我国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从事先导性、基础性、前瞻性核科学技术研究的综合性研究基地,著名科学家吴有训、钱三强、王淦昌、戴传曾等先后担任院(所)长,共有60余位院士曾在我院工作或学习过。现有两院院士4人,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员1300余人。院下设1部5所1中心:反应堆工程技术研究部、核物理研究所、放射化学研究所、同位素研究所、核技术应用研究所、辐射安全研究所、回旋加速器研发中心;2个技术部:科技信息部、放射性计量测试部;11个国家级、部委级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核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中国核数据中心、国防科技工业抗辐照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核数据测量与评价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同位素工程技术研究(实验)中心、国家能源快堆工程研发(实验)中心、北京串列加速器核物理国家实验室、IAEA-CAEA核保障与核保安联合培训中心、IAEA-CAEA废物处理处置研究中心、国家核应急辐射监测技术支持中心、国防科技工业电离辐射一级计量站;4个工程项目部:串列加速器升级工程部、特种材料专项工程部、基地建设工程部、退役治理工程部。

原子能院拥有国内核研究领域较完善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着核物理、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反应堆工程、加速器技术、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同位素技术、放射性计量与辐射防护、新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强激光应用和信息技术等广泛领域的研究,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科研院所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有着广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研成果丰厚,近三十年来共获得国家和部级科技成果1300余项。公开出版物有《原子能科学技术》、《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同位素》、《质谱学报》等。

原子能院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现有物理学、化学、核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及应用数学(二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核能科学与工程等14个专业,拥有在职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8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05名,已培养博、硕士研究生2100余名。

原子能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统招统分,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原子能院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为全公费,并享有平均每月不低于3000元的助学补津贴,毕业后可择优留院就业,解决北京户口和编制。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原子能院。 

二、报名须知

1.凡符合2020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报考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北京市的考生均到 北京理工大学  完成现场确认及初试。

2.2020年我院计划招生110名(包括推荐免试生),招生类别为统招统分和计划内定向,各专业招生人数视考生报考情况确定。

3.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可登录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网http://www.ciae.ac.cn/yjs/index_66.ht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275信箱73分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 102413

电 话: 010-69357800/9229

传 真:010-69359800

Email: ciaeyjsk@126.com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招办

                                          2019年9月


2020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是中国商飞公司的设计研发中心,承担着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RJ21飞机,以及国家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中大型客机项目的设计、试验、预研及关键技术攻关等历史使命。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为中国民机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曾成功设计了中国第一架大型干线客机——运10飞机;2008年11月28日,我国自主设计研制的 ARJ21-700飞机在上海成功首飞;2016年6月,ARJ21新支线飞机已经正式交付成都航空公司,2017年5月5日,C919大型客机首架机实现首飞,2017年,CR929远程宽体飞机正式立项。

单位类型:科研院所

二、培养目标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培养热爱祖国,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科研精神,进取精神的研究生。

三、本年度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考试范围

082501飞行器设计

3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力学综合

力学综合考试范围: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3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1自动控制原理

自动控制原理考试范围:自动控制原理

      注: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批准的招生指标为准。

四、报考条件

     飞行器设计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飞行器设计或相近专业;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要求本科专业为控制理论、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

五、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六、考试

     统考初试考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参照本年度专业目录,统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成绩占20%,笔试(专业知识)40%;面试(综合素质)4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七、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按2020年公布的录取办法操作

八、体检

     考生体检需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考生需提供一个月内校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接受其他高校研究生复试时的体检报告)。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录取研究生为全日制、学制2.5年、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位由中国航空研究院授予。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本单位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公费学术型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留院工作至少满5年。

十一、其他须知

      对航空院校飞行器设计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考生报考电话联系:021-20865198、021-20865205

      申诉渠道:sfyjwsj@***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73名(含接收推免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0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0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要在入学考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六、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0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办法。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0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九、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0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入学

2020年9月份,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二、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 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补助。

十四、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3)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专业领域

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拟招生计划数(含接收推免生数)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135101

音乐

南音演唱

南音演奏

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

作曲

钢琴演奏

声乐演唱

二胡演奏

古筝演奏

琵琶演奏

打击乐演奏

合唱指挥

音乐教育

长笛演奏

大提琴演奏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4
英语二

701
艺术概论

801
中外音乐史

26(4)

135106

舞蹈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802
中西舞蹈史

7(1)

135107

美术

书法

803
书法史论

22(3)

漆艺创作

804
中外美术史

3

油画创作

 

3

135108

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805
中外设计史

4

135108

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5

135108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3

合计

73(8)

 

 

 

 

 

 

 

 

 

 

 

 

 

 

附件2: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序号

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备注

1

艺术概论

1.彭吉象著,《艺术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2.林少雄主编,《新编艺术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


2

中外音乐史

1.孙继南、周柱铨主编,《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田可文编著,《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年9 月第1 版。
3.张洪岛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年版。
4.冯志平主编,《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 年8 月第1版。


3

中西舞蹈史

1.王克芬著,《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14年6月。
2.欧建平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月。


4

书法史论

1.《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注:参考注释本一《汉魏六朝书画论》(画论部分不考),潘运告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注释本二《初唐书论》,萧元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
2.《中国书法简史》,王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5

中外美术史

1.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编,《中国美术简史》,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2年版;
2.洪再新编,《中国美术史》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3.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外国美术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陈洛加编,《外国美术史纲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

中外设计史

1.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东方出版中心。
2.董占军,《西方现代设计艺术史》,山东教育出版社。


 

 

  

附件3:

     泉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招生学院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邮箱

学院网址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

舞蹈


吴老师

0595-22737900

376141852@qq.com

http://www.qztc.edu.cn/ywxy/main.htm


文学与传播学院

美术

书法

刘老师

0595-22918736

wcyjs@qztc.edu.cn

http://www.qztc.edu.cn/wcxy/main.htm


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

漆艺创作

兰老师

0595-22912172

237440560@qq.com

http://www.qztc.edu.cn/msxy


油画创作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纺织与服装学院

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何老师

0595-22609836

48813820@qq.com

http://www.qztc.edu.cn/fzxy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建于1978年,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

欢迎报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学习年限

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请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2020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按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报名过程分为两步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0年7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等相关信息,邮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1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我校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清源校区15号楼(旧图书馆)B303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20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准考证的发放。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数学)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报考我校并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学生,考试地点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在其他地区参加初试的考生请向当地高招办或有关部门咨询考试地点。

6.报考我校2020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根据不同专业分别考数学一、数学二和数学三)、业务课二,报考我校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以及业务课二。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业务课二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 http://www.bipt.edu.cn/pub/graduate/)公布。

7.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登陆我校的网站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0年3-4月份(具体以研究生部(处)网站通知为准);地点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笔试科目:科技英语、专业综合知识。

(3)面试:主要考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左右。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注: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的少数民族名称及代码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3.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供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八、调剂

1.我校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和我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www.bipt.edu.cn/pub/graduate/)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我校将努力帮助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九、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住宿费900元。

十二、就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目前,我校已毕业的硕士生100%就业,签约率高达95%以上。

十三、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置了学制年限全覆盖、获奖比例全覆盖和资助政策全覆盖的奖助体系,具体奖助项目设置如下:

正常三年学制年限内,每生获得助学金2.1 万元,覆盖面100%。

正常三年学制年限内,人均获得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2.4 万元。

设有研究生创新能力及科学研究能力的学术成果与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资助额度不设上限。

设有专项资金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研修与开会,覆盖面20% 以上。

设有企业实践奖学金和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覆盖面30% 以上。

参与导师课题将获得额外助研补助。

学校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岗位,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研究生能够顺利开展学业。

十四、国内国际研修

学校和清华大学共建研究生能力提升项目,包括清华大学学生创新力提升项目、清华大学私募基金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清华大学大数据能力提升项目,共建项目在我校每年招收10-20名研究生,旨在全面提高研究生相关能力。

为加强研究生国际化培养,学校设立了国际研修项目,支持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加国际研修交流和联合培养。目前,我校已向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派出研究生进行短期项目的联合培养。

学校参加北京市高等学校菁英奖学金项目,选派研究生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课题研究、以及参加国际竞赛、学术及文化体育交流。

十五、招生咨询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邮政编码:102617

电话:010-81292056    联系人:杨老师

邮箱:yanzb@bip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处)网址:http://www.bipt.edu.cn/pub/graduate/

学校网址:http://www.bipt.edu.cn

学校代码:10017

2.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化学工程学院

翟老师

李老师

010-81292044

010-81292038

hgyz@bip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初老师

王老师

010-81292878

010-81292693

biptmech@126.com

信息工程学院

江老师

刘老师

010-81292427

010-81292146

biptcie@bip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10-81293958

chenchaocc@bipt.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张老师

010-60228007

zhangli@bipt.edu.cn

人文社科学院

陈老师

010-81292167

chenwu@bipt.edu.cn

安全工程学院

杨老师

010-81292230

ycyangk@bipt.edu.cn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和独立担负一定工作的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2名。招生专业、各学科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

说明: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通过CET四级考试。

四、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同时交验由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的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和学籍档案(现场确认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实行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为英语(包括听力、口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方案、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以及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三年

八、提供精致的学习条件及温馨的生活环境

学习方面,导师对学生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实行小班化教学;配备专业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进行全过程管理;自习室充足;图书信息资源丰富,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初步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

生活方面,双人间宿舍,配备空调、WIFI、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热水。室内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多功能运动中心等运动场所向硕士研究生免费开放。

九、研究生奖助制度

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8000元/年。学生享受助学金96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以及生活补助等,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十、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不出售往届试题。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录取通知书将以挂号信寄出,请考生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最新信息。

4.其他具体事项,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查阅。

5.若在2020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参照执行。

6.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2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学校网址:http://www.sdx.js.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sdx.js.cn/

E-mail:jsdxzs_master@vip.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钟老师

电话:025-83380151、83380150

传真:025-83380136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是一个有着60多年发展历史的国家级科研机构,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为骨干的多学科、综合性的社会公益型科学研究机构,是国内唯一的以研究新构造运动和现今地质作用为主的国家级研究所。研究所以地质、地球物理和空间对地观测等技术为基础,以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国地震局活动构造与火山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地震科学领域开展活动构造学、新构造年代学、构造物理学、大地测量学、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流体地球化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学与工程地震学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解决大陆强震孕育发生的构造环境与中长期预测、大陆强震机理与大陆动力学、火山喷发和灾害预测、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等重要科学问题,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提供科技支撑。

研究所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科技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高级科研人员100余人,活跃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等研究领域。先后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地震和地质研究领域享有盛誉。

地质研究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具有“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2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设有“地质学” 、“地球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

一级学科“地质学”:主要包括活动构造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与工程地震学、流体地球化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新生代构造、晚第四纪活动构造、火山活动与成灾机理、地震灾害与应急理论和技术、地震区划和工程抗震等。

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主要包括地球动力学与大地构造物理学、地震学、地球电磁学、大地测量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构造变形机制与地震机理、深部构造与孕震环境、现今地壳运动与地球动力学等。

一、培养目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2020年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②在高等学校至少进修过4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主干课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科研成果一项(作为参加者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一)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按照我所主页公布的“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办理,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需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办理申请和接收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三)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为:1188),外省市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报名考试,考生请仔细阅读本省招办及报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四)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备注: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所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试题每门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数学二)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为150分。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数学二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二:我所均采用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详见我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待初试后由我所另行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再行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须在我所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所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十、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毕业生毕业时按我所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招生名额、学制

2020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含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硕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十二、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二)奖助学金体系

我所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科研成果奖等构成。

国家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在防震减灾和地震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科研工作中有高水平文章发表,或重大发现的全日制研究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覆盖比例100%,奖励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从二年级开始,根据研究生前一学年的学业情况、科研成果与综合表现对研究生进行评定,分设A、B、C三个等级: A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B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4000元,C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

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基础助学金、研究所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等部分构成。

其他奖励:包括研究生优秀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十三、其它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3.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电话邮件咨询报考事宜。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单位代码:854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吴老师 董老师

电话:010-62009079

网址:http://www.eq-igl.ac.cn

电子邮箱:jy@***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创建于1959年,地处全国大型发电设备制造企业集中的上海闵行区。原属国家机械工业部,后隶属上海市国资委,现属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二级单位。是全国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我院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涉及的研究领域有空气动力、燃烧、传热、水动力、强度与振动、自动控制、电气等。研究生导师有18名。

我院招收统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学制2. 5~3年,前一年至一年半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后一年半至两年回本院进行课题研究做论文。在学期间,我院为学生提供了优厚的学习条件,享受生活补贴、学习奖励津贴和本院职工的相关福利待遇。

有意报考者,请事先联系招办,经指导后报考。

一、招生人数

我院2020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6名,最后确定的招生名额以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本科毕业生(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生毕业学历后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2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报名前须与我院招生办联系,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英语四级(CET-4)或以上证书和具有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课程成绩单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此类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在统考初试成绩合格后,还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中注明。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院并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2月21日下午                  英语一(100分)

12月22日上午              数学一(150分)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150分)

5.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复试

1.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复试形式和内容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说明

成绩达到我院分数线要求且本科专业为热能与动力工程、热工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等。我院将根据需要选拔少量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我院不调剂同等学力考生,谢绝本科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专业型研究生的考生调剂。

七、体检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

八、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我院招收统分学术型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学制2. 5~3年,前一年至一年半在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后一年半至两年回本院进行课题研究做论文。在学期间,我院为学生提供了优厚的学习条件,享受生活补贴、学习奖励津贴和本院职工的相关福利待遇。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院2020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公费,入学后享受普通奖学金,每月3000元,同时可根据学习成绩等享受优秀奖学金及助研奖学金。 

十一、其他

1、在校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2、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须持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十二、联系地址

学校代码:82717

主页:http://www.speri.com.cn

联系电话:(021)64358710-327     传真:(021)64358722

Email:yzb@speri.com.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剑川路1115号,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附: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科目组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6



_ 01热能工程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传热学或802工程热力学


_ 02电站设备寿命、可靠性与状态检修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传热学或802工程热力学


_ 03汽轮机及燃气轮机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2工程热力学



榆林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学制

       2020年我校招收农业(农艺与种业、畜牧)和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2个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人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信息并完成其他信息的采集。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

       2.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调剂和复试

       按我校和各招生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政策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费

       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均为7000元/年。

       九、奖助激励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研究生学费将全部用于奖助学金及科研创新基金。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均可享受“怀远集团奖学金”,奖金1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

       7.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每项3000-5000元。

       8.择优选择毕业生留校工作。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395           考点代码:6147

       学校名称:榆林学院             

       学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51号     邮政编码:719000

       研究生处联系人:李老师    0912-3868816    18091278900

                                   王老师    0912-3868826    15291488253

       招生院系联系人:化学与化工学院   任老师  18329281011

                                      生命科学学院    贺老师  15248179004

       榆林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yulinu.edu.cn/

       榆林学院研究生处邮箱:yjsc@yulin.edu.cn


2020年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现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49年9月,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血液制品的重要研究和应用机构,是集生物制品产、学、研、销、人才培养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第一批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自国家"七五"、"八五"计划起,长期以来承担并完成国家"863"、"973"、"科技支撑"、"重大新药创制"、"传染病重大专项"攻关项目等几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任务,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30余项获国家科委、卫生部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荣获“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先进集体”、“创新型企业”、“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荣列《中国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前三甲。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与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并保持长期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促进了学术研究和产品开发的成效,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按照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特制定了包括招生工作、培养计划、基础课程学习、论文选题、论文撰写、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研究生培养期间,基础课程学习安排在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院进行,时间为两个学期。第三学期开始,结合论文设计和课题研究的要求,开展文献检索和综述撰写、论文开题、开展课题研究的各项实验并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等。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紧密结合科研项目,聚焦新产品开发,定位科研成果产业化。以治疗性药物和新型疫苗研发为重点,同时加强对现有产品工艺和质量的持续提升研究。着重强调培养研究生规范化的科研工作思路,以及处理和解决科学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独立从事科研的工作能力,毕业后能快速开展研发工作,并逐渐成为业物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研究生们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招收专业及培养方式:

本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共为两个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学制三年,培养费用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承担。

 

招收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生物技术类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如有特殊原因请事先来电咨询,跨专业考生请勿未咨询私自报考。 

2、考生必须持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查验证书,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研究生生活津贴和住宿:

按照《上海生物制品所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待遇从优,在读期间为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第二、三年进入实验室后在生活津贴的基础上根据实验室考核结果增加实验室津贴。

住宿条件:在读期间本单位免费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入住学生公寓,公寓设施优越,并由本单位专属部门统一管理。

 

报 考 方 式: 具体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公布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单位名称及代码: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4505

 

联 系 电 话: 021-62800991 

 

联  系  人: 王老师

 

E-MAIL:wangli47@sinopharm.com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招收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导  师

研究方向

参 考 书

病原生物学

李秀玲

新型疫苗的研究与开发

该专业为医学类基础医学学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指定,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为西医综合。

 

陈丹丹

流行病观察及其疫苗评价

马雷钧

疫苗质量控制

生物化学与

分子生物学

 

周  旭

生物制剂研究

《医学免疫学》
人民卫生出版社第5版(全国高等学校教材)供基础、临床、预防、口腔医学类专业用。主编:金伯泉;副主编:熊思东
《生物化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2月第6次王镜岩 朱圣庚 徐长法主编(原沈同)

陈哲文

疫苗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

瞿爱东

治疗性抗体的应用开发

朱  为

病毒性疫苗及其相关技术研究

    注:《病原生物学》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课试题由本单位自编,考试科目为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