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
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单位介绍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创立于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四川分院物理研究所演变而来,是兵器工业集团直管单位,是我国率先从事军用激光技术研究的专业机构。
研究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总占地面积254亩,分为武侯和双流两个工作区。现有职工1300余人,其中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6人,集团公司级科技带头人11人,集团公司级青年科技带头人9人,历年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0余人,设有光学工程学科博士与硕士学位授予点,建有博士后工作站。
先后获得40余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完成200余项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数十项科技成果转移形成激光产业集群,曾创下中国激光史上的“五个第一”和装备史上“六个第一”。
主办的《激光技术》杂志是学术与技术兼容,理论和实践并重的期刊,也是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最早收录的期刊之一。记录、推广、宣传、交流我国激光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成就,为我国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及应用实时地提供最新信息。
经过60余年的发展,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已从一个从事激光基础研究和器件研制的单位,发展成为以光电技术和制导技术为两大专业方向,在激光武器、激光探测器、光电对抗、激光应用系统、制导技术、光电信息系统等领域具有较强技术优势的科研生产一体化单位,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占据重要地位。
二、优势特色
1、研究所是国家重点保军单位,现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科研设备先进齐备,科研环境良好,且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学术一流的导师队伍。
2、研究所现有博士生导师21名,硕士生导师80余名。学生基础课期间在代培高校就读,二年级起能在研究所导师的直接指导下参与科研项目,从中获得更多的工程实践机会。
3、学生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愿意留所工作的同学可获得优先推荐权;近几年我所毕业生已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就业率一直保持100%。
4、在代培高校学习期间学费由研究所支出,学生在读期间发放生活补贴:一年级:1500元/月;二、三年级:2500元/月;并为二、三年级学生提供宿舍(2人间)。同时设置西物奖学金。
三、招生专业目录
光学工程一级学科下设四个研究方向:激光技术与应用、光电材料与集成器件、自动控制、信号与信息智能处理。
院系所、专业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 人数 | 初试科目 |
000不区分院系所 080300光学工程
| 01激光技术与应用(全日制)
02光电材料与集成器件(全日制)
03自动控制(全日制)
04信号与信息智能处理(全日制) | 12
10
10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物理光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2固体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3信号与系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3信号与系统 |
说明: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为2025年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各类专项计划等),仅作参考。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2025年下达文件为准,实际录取时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根据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考条件及工作程序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2025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
考生报考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应选择所要报考的研究所所在的省市为“四川”,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单位代码“83105”)。院系所栏不选。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本所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一)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四)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六)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调剂
我所接收符合要求的考生调剂到我所就读。当年的报考的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按要求进行调剂。
(八)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我单位录取的学生为非定向生,毕业后就业采取双向选择。
5.考生可直接同我所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七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8011209 E-mail: cngc_master@163.com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技术物理研究所)
2025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2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86.25万册,电子图书145.3万册,各种类型数据库(含子库)44个。现有教职工165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7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612人。
学校建有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平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板栗产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和3个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并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61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项目676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717篇;出版学术著作216部;获外来纵向科研经费总计1.61亿元。
学校现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拥有生物学、园艺学、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教育学、海洋科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农业、教育、兽医、机械、音乐等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相关专业特殊报考要求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所需佐证材料在报名的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不符合者不予准考。
(七)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定向单位信息需准确填报。
二、报名和初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我校自命题科目,考生应按题目序号在标准答题纸(由考点发放)上用黑色字迹笔作答,答在题签或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三、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yjsc.hevttc.edu.cn/)查阅。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中下旬发放。
四、研究生类型及学制
(一)研究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报名前已有工作且又不与工作单位脱离关系的考生,报名时务必选择“定向”。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等情况,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兽医硕士、音乐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其他一般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五、学费及住宿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800元/生/学年。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发放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24〕1号)执行。
2.国家助学金按上级拨付标准面向所有档案在学校、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发放。
3.学业奖学金发放依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24〕2号)执行。
4.学校还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奖助学金。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不出售任何考研资料。
4.艺术学院研究生在开发区校区入学,园艺科技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在昌黎校区入学,其他招生单位研究生在秦皇岛校区入学。
5.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理论课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6.我校及相关招生单位会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7.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不接收个人档案,一般不安排住宿。
8.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八、联系方式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335-8069851
网址:http://yjsc.hevttc.edu.cn
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二条 我校2025年拟招生人数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硕士目录”中查询,拟招生人数均按专业公布,且不包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以国家下达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复试前将在学校官网公布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分专业计划。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 我校拟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研究生的招收相关工作以最终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第三章 招生类型
第四条 2025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报考就业形式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我校现有法律、社会工作、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食品与营养、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第五条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五章 报 名
第七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第八条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第九条 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准确。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在2025年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手机变更等问题而出现无法投递或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对于国内学历(学籍)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根据以上报告中的本人相关信息检查并修改网报数据。
2.对于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届时将认证报告交至招生单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条 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为预报名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8日为正式报名阶段,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每日9:00-22:00。
(二)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第十一条 对于在报名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入学考试
第十二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
(一)在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各报考点指定。
第十四条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以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时,与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无关,以报名信息为准。
(四)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2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经复试考核,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学校按照拟录取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待录取通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一经确认,概不得取消或撤回,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 学费与学制
第十五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拟制定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我校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详情可查看《沈阳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6-9页或电话咨询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十六条 国家奖学金
奖励我校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奖励名额由辽宁省教育厅按照各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
资助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及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除外)。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根据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第十八条 学业奖学金
奖励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纳入国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年限内在读,且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
根据我校实际,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类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类别。
(一)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
按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
等 级 | 奖励金额(元/学年) | 获奖比例 |
特等奖 | 10000 | 3% |
一等奖 | 8000 | 12% |
二等奖 | 6000 | 15% |
三等奖 | 4000 | 20% |
(二)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按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的比例予以奖励,依据评定条件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九条 其他专项奖励
1.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科研竞赛获奖的研究生。
2.单项奖学金:省级、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考取博士研究生等奖励。
第二十条 上述奖助政策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相关奖助政策。如有内容与学校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证书上将注明其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十二条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上课时间为寒假或暑假,其他非全日制专业上课时间为周末或节假日等其他业余时间,具体上课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可接收外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请登录我校国际教育学院网址或致电024-86574288咨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202室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034 联系电话:024—86592979 传真:024—86592505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湖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神奇美丽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校园依山傍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部),一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民大医院),一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恩施州中心医院)和一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中医院(恩施州民族医院)。共5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中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智能科学与技术等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应用统计、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电子信息、临床医学、中医、会计、设计、教育、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1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现有国家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22项(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新工科、新农科教改项目3项。有省部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159项(个),其中,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8门,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品牌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荆楚卓越人才”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等项目28项,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活动及创业示范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20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8个。在最近两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8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9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3个,现有“楚天学者”计划在聘人员6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推广中心和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20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441人,其中教授131人;有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50余人。
●科研成果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63项,其中国家级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39项,出版学术专著130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80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178项。
●人才培养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自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与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的培养模式。学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65人,覆盖全校所有学科,多年来,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多次取得良好成绩,我校多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多项研究生学术成果获得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连续两年推荐毕业生获得湖北省“长江学子创新奖”荣誉称号。根据统计,我校研究生近五年共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其中多篇被SCI、CSSCI等索引收录。学校十余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高层次专门人才2000余人,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知识背景获得了广泛赞誉。
●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德国、法国和俄罗斯等国的多所高校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稳步发展国际教育,招收来自10余个国家的临床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
●校园文化
学校推行“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民族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21名学生参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学校十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学校涌现出了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全国模范教师肖忠友、“全军军事训练先进个人”李振雨、扎根神农架林区的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滕仕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宣传报道的基层支医优秀学子平慧强、身患尿毒症仍在山区支教的教师程靖、为捐髓救人而主动推迟婚期的“最美新娘”向雪敏、极地科考队医赵克昌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近五年获奖3089项,其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项目”获奖291项。学生发表学术论文228篇,获得授权专利(含软件著作权)119项。在近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8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
二、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应学科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有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2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⑤符合规定条件(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提出申请,否则不能享受。
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加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⑧我校仅法律、体育、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和教育6个专硕专业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具体招收专业请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招生专业目录。
⑨1051临床医学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本科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除外)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医学学士学位,须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1057中医专硕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五年一贯制相关本科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医学学士学位,须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1005中医学报考人员须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等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对应本科专业毕业生且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民族医学专业还招收四年制中药学类、药学类专业理学学士人员。
⑩045101教育管理报考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⑪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⑫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按的要求提交核验材料,对信息和材料负责,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作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六)考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5.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6.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7.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八)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九)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十)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杨老师 向老师。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民族学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胡老师 赵老师 | 0718-8298329 | 13217283481 18672064299 |
★会计 ★会计(非全日制)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谭老师 方老师 | 0718-8986703 | 13469725876 18771206546 |
★设计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向老师 黄老师 | 0718-8208925 | 13227491988 15928158264 |
★法律(非法学) ★法律(法学) | 法学院 | 李老师 李老师 | 0718-8445136 | 13197224693 18696552363 |
★体育 | 体育学院 | 张老师 王老师 | 0718-8297339 | 15997700889 1997183778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科教学(思政)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欧老师 熊老师 | 0718—8254836转203 | 15172997899 18062039723 |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与传播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刘老师 姚老师 | 0718—8437218 | 18672458402 13477919153 |
数学 ★应用统计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向老师 王老师 周老师 | 0718-8437732 | 18986850008 17771666625 |
智能科学与技术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 ★电气工程 | 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 沈老师 艾老师 | 0718-8439993 | 18671863389 1554913555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材料与化工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刘老师 石老师 | 0718-8288778 | 15671881241 15926104769 |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与医药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罗老师 王老师 | 0718-8435335 | 15027180465 15871385672 |
林学 | 林学园艺学院 | 姚老师 朱老师 | 0718-8900990 | 18671691209 19102766663 |
★临床医学 | 医学部 | 王老师 袁老师 | 0718-8437810 | 15327030303 15587466511 |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内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民族医学 | ||||
★中医内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英语笔译 ★学科教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张老师 陈老师 | 0718-8439036 | 18671815012 15172912709 |
★教育管理 | 教师教育学院 | 黄老师 李老师 | 0718—8238334 | 15172939865 15377226730 |
(一)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执行。奖励和资助对象限录取为非定向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学业奖学金分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根据学生的志愿填报情况、入学笔试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评定,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所在培养单位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结果择优评定。具体设置标准如下:
表1: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比例 | 备注 |
一等 | 9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 第一志愿新生在此标准上额外奖励2000元 |
二等 | 7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
三等 | 5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表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奖励标准(元) | 指标数 |
一等 | 9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
二等 | 7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三等 | 5000 | 可参评学生数的30% |
3.学校还设置有其他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费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5000元/年。
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及时关注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章程及相关通知。https://www.bfa.edu.cn/yanjiusheng/info/1031/4297.htm
长治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治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已公布,请点击http://yjsc.czmc.edu.cn/查询。
长治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治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已公布,请点击http://yjsc.czmc.edu.cn/查询。
天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理工科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5年我校各硕士招生专业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024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5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人。2025年我校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情况为准,待推免生录取结束后,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专业报考;
3.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报考我校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计算机技术(085404)、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听力障碍)。
(八)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推免专业见《天津理工大学接收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办法见《天津理工大学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有意报考我校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除上述加分项目外,不擅自扩大加分范围、另设标准。
3.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4.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考生报名时按要求填报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考生复试前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
报考我校聋人工学院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必须选择天津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240),无需提供在津参加考试的报考点相关材料。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025年天津理工大学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以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报考我校但选择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按照所选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2.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我校和相关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4.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
(三)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一)我校在复试前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的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下同)等。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我校公布信息为准。
(六)按照研究方向公布拟招生人数的相关专业按照研究方向分别开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如有必要,经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调剂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调剂办法、时间、要求等以我校公布信息为准。
六、录取
(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示及公开
(一)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公布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九、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除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制为2.5年外,其他所有专业学制均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基础上延长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二)学费标准详见我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此外,学校还提供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津贴。具体政策以相关文件为准。
十、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信息,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网站公布。
(二)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邮编:300384
电子邮箱:jyjs@tjut.edu.cn
咨询电话:022-60215566
河北医科大学2025年统招硕士招生简章及常见问题解答
2025年统招硕士招生简章:https://gschool.hebmu.edu.cn/a/2024/10/07/C949B2D3094C4C088DFAE34AC155555B.html
招生政策解读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s://gschool.hebmu.edu.cn/a/2024/10/07/BBB12F2E332241FC9EFC91BE9D45DEC2.html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成立于1957年,原名山西省中医研究所·山西省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历经60余年的建设,目前已发展成为山西省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具有鲜明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设有30个住院病区、2个分院、东山科教园区,1个产业园区,88个特色专科门诊,62个临床、医技、药学及相关科室,3个诊疗中心。现编制床位1658张,实际开放1309张。有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8个,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医工作室6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培育项目2个。
197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截止目前,拥有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一级学科授权点、中医专业硕士授权点。2014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为山西省首批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为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方针渗透到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始终秉承“善仁、精医、传承、致远”的院训,广纳全国各高校优秀考生。
我院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一、招生类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临床技能训练在本学科内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1008”,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考试科目说明
专业学位:中医(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初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学术型学位: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6)初试科目业务课由自命题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8)初试科目业务课为招生单位自命题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自命题考试科目:
611 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化学、分析化学。
五、复试要求及内容
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线要求。
2、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内容:
(1)基础专业(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外语水平测试(口语、听力测试)、面试。
(2)临床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口语、听力测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
六、调剂与录取
1、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各学科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
3、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4、思想政治资格审查合格。
七、单位代码:87401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八、请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官网”查询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研招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入学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可以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学费标准及助学金
1、学费标准: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生8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我院将及时公布有关收费信息。
2、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评比发放。
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标准等参见评比细则。
通讯地址: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研究生部(太原市并州西街46号)
邮政编码:030012
E-mail: yjsb6071311@163.com
电话:0351—4669155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2025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专业目录 |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人数 |
100800 中药学 | 中药学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中药综合 | 5 |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 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3 |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 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4 |
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为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且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 |||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人数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 01脾胃病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02内分泌及代谢疾病研究 | 4 | ||
03肾病研究 | 2 | ||
04脑病研究 | 4 | ||
05内科疾病研究 | 3 | ||
06肝病研究 | 1 | ||
07肿瘤疾病研究 | 2 | ||
08风湿免疫性疾病研究 | 1 | ||
105702 中医外科学 (专业学位) | 外科疾病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6 |
105703 中医骨伤科学 (专业学位) | 骨关节疾病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1 |
105704 中医妇科学 (专业学位) | 妇科疾病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2 |
105707 针灸推拿学 (专业学位) | 针推临床应用与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2 |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专业学位) | 01中西医结合治疗肾病的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 2 |
02中西医结合治疗肿瘤疾病的研究 | 4 | ||
03中西医结合治疗消化系统疾病的研究 | 2 | ||
04中西医结合治疗代谢病的研究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