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又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以下简称一院),成立于1957年11月16日,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导弹武器和运载火箭研制、试验和生产基地。
作为中国航天第一个研制基地,一院院诞生了我国第一枚导弹“1059”,完成了我国首次“两弹”结合任务,发射了我国首颗人造地球卫星,为我国“两弹一星”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一院成功研制了系列导弹武器,奠定了国家战略安全基石。成功研制了12种长征系列运载火箭,具备发射近地轨道、太阳同步轨道、地球静止轨道等多种轨道载荷的能力。成功实施了以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北斗工程等为代表的国家重大工程的运载火箭发射任务,为实现中国航天三大里程碑跨越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院从1981年开始招收研究生,是国家最早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之一。经过近40年的发展,一院已形成具有鲜明航天特色的多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在近2000名毕业生中,已有5人当选院士、近50人担任过型号总设计师或总指挥、50余人取得集团公司及以上级专家称号,持续为航天事业输送了大批优秀高层次人才。
一院400余名研究生导师均遴选自型号专家,包括13位院士、20余位国家级专家。研究生直接受教于院士、型号两总、科技专家,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精神传承相互融合。
拥有十几个专业研究所、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外联合实验室以及企业创新中心。科研课题紧密结合航天重大工程任务,科研活动直接参与型号研制项目。
学生在读期间进入单位培养,参研课题与工程实践结合紧密,毕业后优先留培养单位工作。
在学期间生活保障到位,享受助学住宿系列补贴和福利。入职解决北京户口。
现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16家研究生培养单位(部分航天六院、航天九院单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立志献身于祖国航天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内综合及理工类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申请学生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5.申请学生应为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推免生招收计划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0104 工程力学 | 3 | ||
3 | 702所 | ||
01飞行器结构动力学
02飞行器结构强度 03飞行器综合环境与可靠性工程 | 1
1 1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1数学(一) ④904材料力学 同上 同上 | |
0802 机械工程 | 5 | ||
5 | 18所 | ||
01机电系统控制及自动化
02机器人技术与系统 03流体控制及自动化 | 2
1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或905理论力学或908电子技术基础 同上 同上 | |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 15 | ||
3 | 102所 | ||
01光机电一体化测试计量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或908电子技术基础 | |
6 | 13所 | ||
02光电器件及仪器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或925光电子技术 | |
03精密仪器设计技术 | 1 | 同上 | |
04惯性测试技术及设备 | 1 | 同上 | |
05新型惯性仪表 06微特电机
| 1 1
| 同上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或928电工基础 | |
6 | 704所 | ||
07光学与电子通信
08通信、测控与信号处理
09激光与雷达信号处理
10电磁场与微波电路技术
11 MEMS与传感器测试技术
12网络化测控技术与信号处理
| 1
1
1
1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或927激光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或908电子技术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或927激光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 |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
080502 材料学 | 4 | 703所 | |
01树脂基复合材料
02 功能复合材料 03 复合材料及性能测试技术
04 高效隔热复合材料
| 1
1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914高分子物理与高分子化学 同上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④904材料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920无机材料的物理性能 | |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 2 | ||
2 | 101所 | ||
01低温发动机试验
02 氢能综合利用技术 |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7工程热力学 同上 | |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 9 | ||
9 | 772所 | ||
01 电路与系统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23微机原理 | |
02 VLSI设计与片上系统集成技术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 |
03嵌入式系统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 | |
04 SOI与抗辐照技术研究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 |
05 LSI与VLSI失效分析及可靠性研究 | 1
| 同上
| |
06 物理电子学 | 1 | 同上 | |
07 射频与微波通信技术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 | |
08 高性能电子封装及可测性设计技术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 |
09 新型传感器技术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23微机原理 |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11 | ||
6 | 12所 | ||
01导航、制导与控制技术
02控制系统集成与仿真 03智能自主系统 | 2
2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或908电子技术基础 同上 同上 | |
5 | 13所 | ||
04惯性仪表及其应用技术
05惯性导航系统及其应用
06导航、制导与控制技术 | 1
2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或905理论力学 同上
同上 |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
3 | 12所 | ||
01虚拟测试与自动化测试技术
02高速高可靠计算机网络技术 03智能计算与处理技术 | 1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国家统考科目) 同上 同上 | |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28 | ||
2 | 研究发展部 | ||
01飞行器总体设计
02飞行器控制系统总体设计
|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 | |
2 | 空天业务部 | ||
03飞行器总体设计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 |
04飞行器总体设计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 | |
6 | 总体设计部 | ||
05运载火箭总体设计(测量系统)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 |
06运载火箭总体设计(增压输送系统)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4材料力学 | |
07运载火箭总体设计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 | |
08运载火箭总体设计(控制系统)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 |
09运载火箭总体设计(载荷与力学环境) 10运载火箭总体设计(电磁对抗与防护) |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 |
6 | 战术武器事业部 | ||
11飞行器总体设计(总体设计)
12飞行器总体设计(载荷与环境设计) 13 飞行器总体设计(动力系统总体设计) | 4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或905 理论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5 理论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7 工程热力学 | |
2 | 10所 | ||
14飞行器总体设计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4材料力学或905 理论力学 | |
4 | 14所 | ||
15飞行器总体设计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 理论力学 | 复试科目:英语(口语)、专业课 |
16飞行器控制系统总体设计
17飞行器弹药工程
18飞行器电子对抗技术
| 1
1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5 理论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 | 复试科目:英语(口语)、专业课 |
6 | 11所(京) | ||
19涡轮泵设计流场优化和转子动力学研究 20自动化测量与控制技术研究 21动力系统与总体技术故障诊断技术研究 22流体调节与控制技术研究 23振动与热环境研究 | 1
1 1
1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7工程热力学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 |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 | 5 | ||
5 | 15所 | ||
01供配气与推进剂加注技术研究
02火箭导弹交直流电源研究
03火箭导弹特种车辆研究
04快速定位定向技术研究
| 1
1
1
2 |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907工程热力学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908 电子技术基础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 ④905理论力学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
四、申请材料
1. 个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复印件1份。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上述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收流程
1.从即日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申请者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航天一院各学科(专业)具体培养单位邮箱;
2.航天一院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
3.经复试通过拟录取的推免生,待“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院报考志愿完成录取工作。
六、招生联系方式
(一)一院研究生院
招生院校名称: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招生单位代码:83201
联系人:常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8198919
电子邮箱: htyyyzb@163.com
具体招生情况请关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和一院官网(www.calt.com)有关研招信息。
(二)各培养单位简介与联系方式
培养单位 | 联系方式 |
研究发展部 |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8198673 电子邮箱:yf_zhaosheng@163.com |
空天业务部 |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8198673 电子邮箱:yf_zhaosheng@163.com |
总体设计部 |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1937 电子邮箱:htyb_zhaosheng @163.com |
战术武器事业部 |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10-68751236 电子邮箱:zswq516@163.com |
10所 |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1748 电子邮箱:hr_10s@163.com |
12所 |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5592 电子信箱:yjs_12s@126.com |
14所 |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0812 电子邮箱:calt14edu@163.com |
15所 | 联 系 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2724 电子邮箱:yuanxtcalt15@163.com |
18所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0130 电子邮箱:bj88520130@163.com |
703所 |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3321 电子邮箱:345643717@qq.com |
102所 |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3642 电子邮箱:hr_102s@163.com |
11所(京)(六院) | 联 系 人: 包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82152 E-mail: calt11_bj@126.com |
13所(九院) |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8527729 电子邮箱:casc13zs@163.com |
101所(六院) | 联 系 人:蹇老师 联系电话:010-68374460 电子邮箱:hr6y101@163.com |
704所(九院) | 联系人:马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 010-88105599 010-68750851 电子信箱: yzb704@126.com |
772所(九院) | 联 系 人: 梁老师 联系电话: 010-67968115-6815 电子信箱: zhaosheng772@126.com |
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于航天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一院研究生!登上广阔的舞台,投身伟大的事业!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国家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全院科技创新平台有:6个国家级、62个部级和52个院级重点实验室;18个国家农作物、畜禽改良中心(分中心),11座国家级农作物种质库、12座种质圃;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院科技支撑平台:2个国家重大科学工程,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级、24个部级和60个农科院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1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研发中心,58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功能研究室,8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全院科技服务平台有:3个国家级、32个部级质检中心;13个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3个国家参考实验室,4个获OIE认可的参考实验室;4个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此外,还有1座馆藏文献210余万册、33万种的国家农业图书馆;建有1个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67种农业科技期刊。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40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招生、授课和学位授予,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实行全方位管理;课程结束后跟随导师进入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在所期间,研究生主要由各专业研究所负责管理,研究生院进行辅助管理),经过4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博士、硕士、留学生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截至2020年9月,在读研究生5600余人,累计授予学位16713人(其中博士学位3449人,硕士学位13264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7人,研究生导师21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00余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围绕农科院九大学科集群建设,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体系,现有学科涉及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四大门类,涵盖了17个一级学科,其中有生物学、生态学、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及农林经济管理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6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另外还有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兽医博士、生物与医药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及兽医学4个学科被评为A+,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两个学科被评为A-,A类学科占参评时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60%。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获提名,2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多年荣膺“中国一流研究生院”。
202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38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计划在近50个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近500名,在4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600余名(上述数字均包含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而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欢迎广大青年学子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备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大国三农”情怀,以强农兴农为己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与培养模式
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招生专业目录内学术学位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领域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需在校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以分多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每学期课程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论文研究阶段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实行全方位管理;课程结束后跟随导师进入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在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规定后,按招生类别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及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相关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应首先取得毕业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按要求登录我院推免生申请系统预报名,由研究所审核并组织复试,同时考生须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完成报名、缴费和确认录取等程序。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请参见我院招收推免生公告。
(二)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第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第三,报考专业(领域)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不含推免生)。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报名。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并确保其在2021年6月30前有效,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公告,并请在规定时间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考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报名考试,考生通过复试后与导师双向选择的招生录取办法。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招生导师信息请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五、初试
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报名点代码:1176)的考生,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4.招生研究所、专业(领域)、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为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其他科目均由我院自主命题。
六、复试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进入我院各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分数线的本研究所复试线。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3月-4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规定。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具体复试内容由各研究所自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具体科目由报考研究所规定,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5.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调剂政策
对于生源存在缺额的专业(领域),我院可接收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调剂。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院内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考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根据教育部规定并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经过初试、复试、体检等环节,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
我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符合规定的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时间者,经批准最长可延期1年毕业。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经批准最长可延期2年毕业。
十一、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人/年。凡我院各研究所录取的推免生均免收第一年学费,优秀推免生免收基本学制内全部学费。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登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二、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其他
1.我院录取的兽医学科(含学术型兽医学及兽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一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依托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网址:http://gs.caas.cn/tsxy/syxy/ )入学报到、安排住宿并进行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我院京外研究所录取的生物学(包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专业)及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研究生院(依托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入学报到、安排住宿并进行第一学年课程学习。
2.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gs.caas.cn/zsgz/bszs/213188.htm )。
3.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gs.caas.cn ,http://www.caas.cn 。
4.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符合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后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持《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领取网报校验码,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登记表原件寄送至我院招办公室。
6.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及参考书目或办理邮购业务。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7.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18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88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除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之外,其他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并被接收的考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30人(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报考该类型的考生如果出现不能报考的专业,请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缴纳。
报考我校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选择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11月5日前出具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将扫描件发至邮箱csuftyzb@126.com。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请未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请考生及时关注所选择报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同意,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
5.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511风景园林设计,512园林设计)在12月28日进行(上午8:30-11:30)。
2.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4.考试大纲及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是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
5.考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未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
4.按照研究方向复试、录取的说明
我校风景园林(095300)专业按照研究方向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研究方向(04园林植物与应用)单独根据招生计划和差额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录取,其他3个研究方向统一根据招生计划差额复试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录取。
七、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时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如学科、专业有具体要求,请以学校公布的要求为准。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情况、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具体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十、奖助政策
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保障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我校统筹财政投入、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各种资源,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贫困补助等多种助学金。奖助学金办法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一、违纪处罚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申诉渠道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1-85623266,电子邮箱:csuftyzb@126.com
联系方式:0731-85623108,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
十三、其他事项
1.非全日制硕士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均须自行解决住宿(学校不安排住宿),且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
2.我校实行“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3.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4.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联系部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致远楼308室
电 话:0731—85623266
传 真:0731—85623266
邮 箱:csuftyzb@126.com
联 系 人:陈老师
热忱欢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五条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28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60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319人(含临床医学长学制转段拟转入149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请关注我校网站后续通知。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第六条 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入学后,硕士在读期间,每学年无违规、违纪情况可于学年末获得学校给予的一次性12,0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
(四)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3.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第三章 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2021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和中医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第八条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4”,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6”,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3”,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考生在报名时须准确选择并填报。
第四章 学制、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第九条 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非定向”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考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五章 报 名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时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存在违约情况的定向考生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因存在违约情况导致的后续问题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考生专科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医学检验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学位领域。
(四)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
(五)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中医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毕业生报考;
(八)临床医学(学术型)中健康管理专业仅接收医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毕业生报考。
(九)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仅接收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医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中西医结合基础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型)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一)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二)心理学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三)人文医学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毕业生报考。
第十三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 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 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 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 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报考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及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十五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 初 试
第十六条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七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第十八条 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第七章 复 试
第十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
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
第二十四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5)规定执行。
第八章 调 剂
第二十七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二十九条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三十三条 复试的同时我校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如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章 录 取
第三十四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三十六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七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八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
第三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二章 监督及复议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
邮 编:116044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详见《大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章程》(大医发[2016]206号)文件。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明川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2名。招生专业、各学科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及参考书目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
说明: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④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四、报名
1.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同时交验由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的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和学籍档案(现场确认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五、入学考试
1.初试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实行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以及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三年
八、提供精致的学习条件及温馨的生活环境
学习方面,导师对学生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实行小班化教学;配备专业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进行全过程管理;自习室充足;图书信息资源丰富,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初步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
生活方面,双人间宿舍,配备空调、WIFI、独立卫生间,24小时供应热水。室内乒乓球馆、羽毛球馆、多功能运动中心等运动场所向硕士研究生免费开放。
九、学费和奖助制度
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8000元/年。学生享受助学金96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以及生活补助等,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十、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试题。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录取通知书将以挂号信寄出,请考生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最新信息。
4.其他具体事项,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查阅。
5.若在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参照执行。
6.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2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学校网址:http://www.sdx.js.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sdx.js.cn/
E-mail:jsdxzs_master@vip.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钟老师
电话:025-83380151、83380150
传真:025-83380136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简介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前身是1960年建立的中国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和1964年成立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于1979年建院。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高地、高端新型智库和培育时代新人人才基地建设。院内设有17个研究所、7个处室及研究生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文献数据中心等部门,并在省内13个市地设有分院。全院现有科研人员186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7人,国家级、省级各类专家60余人,全院在校研究生240人。
研究所设置为:历史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哲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文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文化和旅游研究所、农业和农村发展研究所、俄罗斯研究所、东北亚研究所、犹太研究所、法学研究所、民族研究所、地方发展环境研究所、边疆发展研究所、工业经济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这些研究机构是我院研究生教育的重要依托,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学科及领军梯队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世界史、政治学、社会学学科入选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拥有政治学理论、东北史、社会学、俄罗斯经济、俄国史、科学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学、东北地方文化史、亚太经济、中俄关系史、渤海国史、哈尔滨犹太人历史文化、区域经济学、工业经济学、黑龙江流域文明、旅游经济学、行政学、城市社会学、民族问题理论、发展经济学等20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办有《学习与探索》《黑龙江社会科学》《西伯利亚研究》《中国—东北亚国家年鉴》《民族丛刊》等公开发行期刊和《要报》《信息专报》等内部刊物,其中《学习与探索》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于1979年开始招生,是全国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五家地方社科院之一。40余年来,办学规模稳步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发展特色日渐鲜明、社会影响力日趋增强,已成为独具特色的社科研究机构教育基地。
研究生学院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坚持优质特色的办学模式,追求办品牌研究生教育目标不动摇,逐步形成了自身发展优势:(1)学术名家荟萃,师资力量深厚。名师出高徒,优秀的教师团队是培养高素质研究生人才的保障。研究生教师队伍中,形成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人员为主体、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的中青年骨干为补充的格局。(2)学科设置别致,现实属性突出。学科设置蕴涵着学术研究的重点与方向、优势与特长。我院研究生教育学科的设置,与社科院功能定位相结合,与研究优势和重点相结合,有别于高校等机构,突出了服务社会的属性,形成了优势与特色兼备的学科设置。几十年的探索实践,逐步打造一系列颇具影响力的优势特色学科,共有政治学、世界史、应用经济学、社会学、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点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点,为培养社会亟需的“对口”人才奠定了学科基础。(3)教学科研相济,知识能力兼顾。为社会培养有实践能力的人才是我们的办学宗旨。在研究生教学中,一方面注重传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另一方面更注重为学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在导师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参与各类课题研究、社会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调研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锻炼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社会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4)发挥特色优长,供需两侧紧扣。探知人才成长规律,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我们不懈的追求,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们终有所成。建院以来,我们共招收1176名研究生,已毕业932多人。其中有80多人留院工作并成为专家学者、骨干中坚;100多人考取博士进一步深造;在各级党政部门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100多人;在高校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50多人;在国有企业、大型民企、外企中担当骨干人才的达数百人。社会需求和社会实践证明我们已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办学之路。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懈努力!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和学制
1.2021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0名,招收专业学位硕士3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中公共管理专业为3年,社会工作专业为2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黑龙江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5.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
四、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哈尔滨市区域内的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
五、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①政治、外语、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为100分,数学(三)分值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分值为200分。
②各专业基础课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其中历史学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复试调剂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旬,具体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一志愿考生7000元/生/年,调剂生8000元/生/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年。
3.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按6000元/生/年发放。
4.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设置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年。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页:www.hlass.org.cn
研招办E-mail邮箱:hsk.w@163.com
单位代码:87802 邮政编码: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
招生部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吴丽华 电话:0451-58670399 手机:15945661026
陈 晨 电话:0451-58670065 手机:13329516269
2021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级学科 专业代码、名称 | 二级学科 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 人数 | 指导 教师 | 考试科目 | |
0202 应用经济学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10 | 王 刚 笪志刚程 遥 赵 勤 安兆祯 杜 颖 吕 萍 王海英邹秀婷 陈秀萍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303数学三 801西方经济学
|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
0202Z1亚太经济 | |||||
0302 政治学 | 030201 政治学理论 | 8 | 朱 宇 许淑萍 冯向辉 彭金冶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01中外政治思想史 802政治学原理 | |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5 | 陈 静 陈晓辉 高云涌 王春娥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02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 803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 | ||
0302Z2 行政学 | 3 | 许淑萍 高洪贵 朱 磊 李 峰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03公共行政学 804行政学说史 | ||
0303 社会学 | 030301 社会学
| 12 | 王爱丽 黄 红 郭淑梅 田 雨 王欣剑 王建武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04社会调查方法 805社会学原理 | |
030304 民俗学 | 3 | 丛 坤 那晓波金 钢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04社会调查方法 807民俗学理论与方法 | ||
0305 马克思 主义理论
|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13 | 孙浩进 高洪贵安会茹 纪 明 刘伟民 高桂梅 巩村磊 孙彩燕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12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试题(一) 810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试题(二) | |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
0602 中国史 | 0602Z1中国古代史 | 9 | 战继发 梁玉多 高晓燕 李随安 刘涧南 车继红 孙文正 王敬荣 苗霖霖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11中国史学基础 | |
0602Z2中国近代史 | |||||
0602Z3专门史 | |||||
0603 世界史 | 0603Z1世界近现代史 | 7 | 刘 爽 钟建平 马友君 陈秋杰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710世界史学基础 | |
0603Z2世界地区国别史 | |||||
0603Z3 世界通史与专门史 | |||||
2021年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 人数 | 指导 教师 | 考试科目 |
035200 社会工作
| 15 | 王爱丽 黄 红 盛 昕 邢晓明 王建武 张斐男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331社会工作原理 437社会工作实务 |
125200 公共管理 | 15 | 许淑萍 朱 宇 冯向辉 陈晓辉 高洪贵 |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4英语二 202俄语 203日语选一 |
入学考试参考范围
020200应用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包括宏微观)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复试参考:可针对初试参考书目进行复习,主要侧重考察综合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现实问题
030201政治学理论:《政治学基础》(第二版),王浦劬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政治学导论》(第四版),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年;《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修订本),刘泽华、葛荃主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年。复试参考:《公共行政学》(第四版),张国庆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六版),高放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复试参考:《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导读》,陈静主编,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8年。
0302Z2行政学:《行政管理学》(第六版),夏书章,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公共行政学》(第四版),张国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版),丁煌,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复试参考:《公共政策学》,宁骚,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030301社会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社会工作):《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郑杭生主编、李强、李路路、林克雷、洪大用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社会研究方法教程(重排本)》,袁方主编、王汉生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社会研究方法》(第十一版),[美]艾尔·巴比著,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复试参考:《西方社会思想史(第三版)》(第十章至第十九章),于海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
030304民俗学:《社会研究方法教程(重排本)》,袁方主编、王汉生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社会研究方法》(第十一版),[美]艾尔·巴比著,邱泽奇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上海文艺出版社,2009年;《文化人类学概论》,周大鸣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复试参考:《民俗学概论》,陶立璠主编,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7年;《民俗学原理》,乌丙安主编,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西方民俗学史》,孟慧英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肖前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卫兴华、林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与现实》,胡国胜主编,人民出版社,2018年;《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复试参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张雷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060300世界史:《世界史》(六卷本),吴于廑、齐世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俄国史》,张建华著,人民出版社,2004年;《苏联兴亡史》,周尚文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复试参考:《俄国史新论》,曹维安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俄罗斯史》,梁赞诺夫斯基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唯物史观与历史研究》,刘爽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
060200中国史:《中国古代史(上)》(第4版),晁福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中国古代史(下)》,宁欣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中国近代史》(第4版),郑师渠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中国现代史》(第4版),王桧林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复试参考:《渤海国史(修订版)》,魏国忠等,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辽金简史》,李桂芝,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明史》(上下),南炳文、汤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中日关系史》(全三卷),孙乃民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中国东北沦陷十四年史纲要》,王承礼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俄)尼古拉·班特什-卡缅斯基,商务印书馆,1982年;《中俄关系通史》,黄定天,人民出版社,2013年。
125200公共管理:复试参考:《公共管理学》(第二版),陈振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组织行为学》孙健敏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
035200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童敏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社会工作理论(第二版)》,何雪松著,格致出版社,2017年;《社会工作导论》,王思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三版),风笑天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年;《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郑杭生主编,李强、李路路、林克雷、洪大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2018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指导教材,中国社会出版社,2018年;《社会工作实务基础---社会服务技巧的综合与运用》,童敏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复试参考:《社会工作概论》,王思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社会工作》,徐永祥,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主要导师简介
应用经济学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王 刚,男,1963年生,文化和旅游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产业经济学)学术带头人。主要从事宏观经济与产业经济问题研究。主要代表作:著作《西方经济思想库(第一卷)微观宏观篇》;发表学术论文《试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及途径》《论中国宏观调控的体制基础》《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强化政府对扩大内需的主导作用》;研究报告《黑龙江省实施工业兴省战略研究》《“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改革研究》《黑龙江省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企业发展全产业链与产业集群对策研究》《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对策研究》。
程 遥,男,1961年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日本庆应大学客座研究员,黑龙江省房地产协会、哈尔滨市房地产协会特聘专家,《龙江房地产》杂志编委,黑龙江省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黑龙江省人口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东北亚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等。主要从事房地产、农业经济、农村城市化、国际经济等领域研究。主要代表作:著作《黑龙江省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研究》《黑龙江省城市发展史》《黑龙江省住房与城乡发展报告》(执行主编)等;发表学术论文《供给侧改革与黑龙江省大豆产业发展研究》《黑龙江省三农发展问题研究》《新时代黑龙江省房地产业稳健发展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
笪志刚,男,1962年生,东北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亚太经济)学术带头人。兼任黑龙江省科顾委外贸流通专家组副组长、哈尔滨市专顾委专家、黑龙江省国际贸易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翻译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东北亚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亚太学会副秘书长、日本环日本海经济研究所特别研究员等。主要从事东北亚区域经济研究、黑龙江省对东北亚经贸合作、日本问题、朝鲜半岛问题等研究。主要代表作:专著《情怀——日本客座研究见闻录》《泪洒富士山》《走向东瀛》《黑龙江人看日本》《美丽的桥》,编著《中国自然资源通典——黑龙江卷》(执行主编)《东北亚发展报告(2017—2018)》(执行主编);译著《血色残阳映黑土》等;发表学术论文《把握中日博弈与合作的新常态》《回望阿斯塔纳:共建繁荣家园创造光明未来》等。
政治学理论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朱宇,男,1959年生,省政协委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研究员,政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政治学理论)学术带头人,黑龙江省文化名家,省科顾委专家。兼任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政治学会会长、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从事政治学、行政学、地方治理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府与政治、基层治理等。主要代表作:专著《中国乡域治理结构:回顾与前瞻》《黑龙江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研究》《黑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以城乡协调发展为视野》等;发表学术论文《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中国乡制的历史变迁》《村民自治的生理与病理》等。获黑龙江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陈静,女,1962年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科学社会主义)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兼任中国科社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等职。从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政党理论与腐败治理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规划项目多项。主要代表作:专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众化》等;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探要》《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双重角色研究》等多篇。所撰论文入选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理论研讨会(省内唯一入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等。
行政学、公共管理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许淑萍,女,1963年生,政治学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行政学)学术带头人,黑龙江省文化名家。兼任中国政治学会理事、黑龙江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伦理、公共服务、政府管理创新等。主要代表作:《决策伦理学》(专著)、《行政系统分析》(专著)、《公共政策伦理》(专著)。发表学术论文《论行政管理主体系统的结构及优化》《试论决策的伦理评估》《论现阶段中国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建设》等;承担主要课题:《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伦理责任问题研究》《黑龙江省人才发展问题研究》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社会学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王爱丽,女,1962年生,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社会学)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兼任中国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活方式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主要从事发展社会学、家庭社会学等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人民大学CGSS、中国社会科学院CSS等大项目多项,在《社会学研究》等国家级期刊和出版社发表成果多篇(部)。主要代表作:著作《北方生态明珠城》《黑龙江省社会蓝皮书》等;发表学术论文《分离·冲击·制导——当代中国婚姻变革的社会学思考》《个体户生活方式对其婚变的影响》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
民俗学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丛坤,男,1956年生,研究员,省政府参事。兼任省文学学会副理事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主要从事东北地域文化与民俗研究。主要代表作:著作《黑土文化》《黑龙江民间故事丛书》《抗战时期黑土作家丛书》等;发表学术论文《中国北方民族婚姻伦理初探》《黑龙江三小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关系研究》《黑龙江流域文明学科建构探析》《东北地域文化与节庆习俗》等。2010年主持策划了上海世博会黑龙江馆主题:“冰雪,让我们与众不同”,该馆被新浪网评为“最聪明的展馆”。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孙浩进,男,1980年生,经济研究所负责人,经济学博士、博士后,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发展经济学)学术带头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龙江学者”青年学者,“六个一批”理论人才,省“新型智库高端人才”专家,省委文化产业专家组专家。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出版独立专著5部,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在《经济管理》《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经济问题》《广东社会科学》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30余篇,部分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中宣部重点课题1项,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省社科规划项目4项、省社科出版项目3项。独立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全国博士后优秀成果奖1项。
安会茹,女,1976年生,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人学、先秦儒家人学研究。主要代表作:著作《微言大义——<论语>研读十讲》;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先秦儒家人学思想及其现代转化问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由马克思人学思想看现代人的和谐发展》,《人学研究视野中的市场经济》,《哲学本性与人的和谐发展》,《马克思哲学视野中人的发展问题》,《从“孝经”看孝的体与用》,《论儒家礼乐思想的道德根基》,《论儒家道德伦理思想中的“经”与“权”》等。
高洪贵,男,1973年生,法学博士,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政治学理论)后备带头人,“六个一批”青年人才。兼任省青少年研究学会副会长、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省政府职能转变专家组专家。主要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农民工政治参与、行政学等研究。主要代表作:专著《中国农民工政治参与研究》;发表学术论文《作为弱者的武器:农民工利益表达的底层方式及生成逻辑》《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困境与机制重构——以协商民主理论为视角》《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困境及其超越——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论为视角》《风险社会视野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政府责任探析》《论农民工的有序政治参与及政府责任》获得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世界史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刘 爽,男,1955年生,历史学博士,研究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世界史)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主要从事俄国史、苏联史、东北亚国际关系史、史学理论、历史哲学、当代中俄关系、民族史、犹太人历史文化、哈尔滨地方史等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级项目多项。主要代表作:专著《唯物史观与历史研究》《哈尔滨犹太侨民史》《苏联解体的史学阐释》《哈尔滨俄侨史》(合作)等。在《世界历史》《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史学理论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多项。
中国史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梁玉多,男,1964年生,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渤海国史)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朝鲜史学会理事、黑龙江省历史学会理事、阿城金上京研究会副秘书长等。从事中国史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渤海国史、东北古代史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及一般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多项。主要代表作:专著《渤海国经济研究》《勿吉靺鞨民族史论》《渤海国编年史》《谢文东》等;发表学术论文《关于渤海国经济生活的几个问题》《渤海遗民的流向》《定安国考》《论肃慎族系诸称谓的关系及勿吉的来源》《渤海的饮食习俗研究》《渤海遗民对辽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
高晓燕,女,1958年生,二级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东北史)学术带头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黑龙江省文化名家。主要从事东北史、中日关系史研究。主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及省社科规划课题多项。主要代表作:专著《东北沦陷时期殖民地形态研究》《日军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者的控诉》《施毒与清毒:战时化学战及战后化学武器的处理》等。发表学术论文《论日军在东北准备化学战的罪行》《从国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谈日本的化学战责任》《日军遗弃化学武器综考——兼评“5•15”判决书》《东北边境军事要塞——日本侵略扩张的铁证》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
李随安,男,1962年生,历史研究所所长助理兼任中俄关系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中俄关系史)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中俄关系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从事中国史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中俄关系史、黑龙江地域文化等。主要代表作:《中苏文化交流史(1937—1949)》《中国的俄罗斯形象(1949—2009)》等;译著(合译)《台湾共产主义运动与共产国际(1924—1932)研究•档案》;发表学术论文《洪流与溪涧:中俄文化交流的不平衡问题》《瓦连京•拉斯普京的小说在中国》《苏中文化关系(20世纪50年代)》《1950年代中国教科书中的苏联形象》(合作)等。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
社会工作专业主要导师简介
黄红,女,1969年生,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民政部首批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兼任中国社会工作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督导。主持民政部、省科技攻关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十多项。主要代表作:《企业文化》《社会工作督导案例解析》,并担任国内首套《社会工作督导系列教材丛书》编委会成员、副主编。发表学术论文《改制后东北国有企业工人的社会心理困境分析》《改制后东北国有企业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探析》《创新社会管理与发展社会工作》《发展本土企业社会工作的困境与策略》《专业社会工作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契合与互动》。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民政部社会工作案例一等奖1项。
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为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校与义乌市政府签约共建中国计量大学义乌研究生院,旨在对接义乌产业特点、用人单位需要,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
详情请点击:
https://yjsb.cjlu.edu.cn/yjsy/zsnet/detail2-154078.jspx
西安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陕西省博士授予单位建设高校,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法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拥有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项目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法学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前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后期将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等情况调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具体要求请关注官网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阅。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以学校、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三)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须符合各专业报考条件,不具有报考资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录取
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七、培养与奖助学金
(一)培养校区。商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长安校区),法学院、文学院(翠华校区),公共管理学院(雁塔校区)。
(二)学制和学费。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情况下,特别学习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学制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金融、应用统计、会计、新闻与传播、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项目管理领域)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专业型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会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领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5000元。
(三)奖助学金。学校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助学金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期评选发放。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水平特别突出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覆盖率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覆盖率100%。
3.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学术型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专业型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分类奖励。
学术型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设四个等级: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四等5000元。专业型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不含会计专业学位)设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财大研学发〔2020〕11号执行。
4.研究生“三助一辅”助学金主要资助“助教”、“助研”、“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三助”资助标准5000元/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资助标准1.0万元/年·岗。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八、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出售考研参考书。
(二)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中,都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四)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大学网站浏览或电话咨询,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执行。
(五)单位代码:11560
(六) 联系方式: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院邮箱:xcyjsy@163.com
研招办联系电话:029-81556499
学院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邓老师 81556305
统计学院:朱老师 81556280
商学院:王老师 81556356
管理学院:王老师 81556261
信息学院:李老师 81556317
法学院:张老师 83695681
文学院:王老师 83695821
公共管理学院:孙老师 83695630
马克思主义学院:侯老师 81556652
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
延边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工商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和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统招人数可能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产生变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只限在专业学位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限在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MBA考生)须再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除了符合报考条件(二)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报名资格,且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七)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普通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告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学校接收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
(一)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未能提供真实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普通招考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四级成绩须在425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全文),须于10月31日之前发至btbuyjs@163.com,邮件名为“同等学力-报名号-姓名”,如逾期未提交或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以上材料原件将进行再次审查。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12月26日上午0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学校公告。
2.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在学校阜成路校区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和下载。
(二)复试
1.学校不属于自划线高校,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方式等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4.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5.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学院体检要求。
6.学校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六、调剂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2.学校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学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补助政策,不安排住宿。研究生录取分为两类,一类是定向,一类是非定向。定向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除外)不转户口和档案,不享受国家的奖励和补助政策,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考生在入学前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否则取消享受奖学金和补助的资格,以及毕业时不安排派遣,非定向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八、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学术型硕士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为2年,其中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机械、电子信息、法律(非法学)、艺术设计等专业为3年。
学习年限:2-5年。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表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硕士研究生类别 | 学费(元/生/年) |
金融、保险、会计、翻译 | 10000 |
艺术设计 | 14000 |
工商管理(MBA) | 34000 |
其他文科专业 | 8000 |
理工科类 | 6000 |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会计硕士为每生每年40000元,工商管理硕士每生每年43000元。
(二)奖助政策
学校以“奖励优良学生,提高教育质量,补助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结构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的,建立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组成,奖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和学校奖学金,助学金系列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金(助管津贴、助研津贴、临时特困补助)。优秀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体系具体信息可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标准如下(见表2):
表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标准
全日制 | 新生奖学金标准 | 综合奖学金标准(高年级) | ||||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
金融、保险、会计、翻译、艺术设计 (学费10000元及以上专业) | 一等 | 50 | 12000 | 一等 | 20 | 12000 |
二等 | 50 | 9000 | 二等 | 60 | 7000 | |
三等 | 20 | 5000 | ||||
其他文科专业 (学费8000元的专业) | 一等 | 50 | 10000 | 一等 | 20 | 10000 |
二等 | 50 | 7000 | 二等 | 60 | 5000 | |
三等 | 20 | 3000 | ||||
理工科类 (学费6000元的专业) | 一等 | 50 | 8000 | 一等 | 20 | 8000 |
二等 | 50 | 5000 | 二等 | 60 | 3000 | |
三等 | 20 | 1000 |
注:各类奖助学金每年可能会做适当调整,以入学年份制定的奖助政策为准。
十、其他
(一)学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学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辅导材料及往届试题。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学校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六)暂定学校数学与统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学院、法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外国语学院等6个学院的研究生在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进行培养和住宿,食品与健康学院、轻工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国际经管学院、电商与物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学院在阜成路校区。
(七)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btbu.edu.cn/zsgz/)查询。
咨询电话:010-68987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就业处102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48
北京工商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