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3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17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等5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800名左右,具体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分专业计划根据报名、调剂、复试情况会有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指定网址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1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络或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或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网址或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络或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日期为准。
2.考生网络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请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有关公告;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省各考点最终确认形式(网络或现场)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发布的有关公告为准。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领域考生的考试科目业务课一(数学一、数学三除外)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的定向硕士生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之间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8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以甘肃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T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C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CSSCI扩展版、CSCD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7.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5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50万元。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研究生考取原“985”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10000元;考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5000元。考取原“211”院校主体专业博士研究生者,按考取原“985”院校标准进行奖励。
十、学制年限
我校2020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后按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对待,且相关情况考生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规模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低于2020年招生规模(1551人)。以上招生总规模及专业目录中具体招生数仅供参考(含统一考试生、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生源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学校各学科、专业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于2020年10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示,供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之日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考生注意备注栏内有无学历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须同时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不接收正在院校培养或履约期内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八)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 儿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急诊医学、105108 重症医学、105118 麻醉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105125 核医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3.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我校已经实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凡录取为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报时请考生如实填报本人的联系方式, 如: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档案所在地址等,请务必详实填写,不要轻易变更,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情况,在“学习与工作经历”栏目注明是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培训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
所有考生应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请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并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对报考条件不符者,我校一律不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笔试)和复试。
(二)准考证打印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时间
2020年12月26日—27日。
2.地点
报考点指定考场。
3.初试科目
具体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法语、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学、西医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护理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自命题综合科目考试范围见附件一。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2021年4月初
2.复试地点
初试合格考生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后,由有关学院(部门)安排。
3.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需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有关办法。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届时将在复试通知上注明。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五、调剂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我校不受理现场调剂申请,考生请勿盲目前往我校。具体要求届时详见《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六、体格检查
考生在拟录取后,按我校体检办法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要求届时查询学校公布的体检工作办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七、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考生可被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凡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入学后不能授予相应学位者,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八、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九、校区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学校、下属单位及相关合作培养单位进行,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十、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云南省《云发改物价[2017]1139 号》文件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2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
我校设置各类奖助学金,有关评选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栏目公布的相关信息。
十二、毕业就业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率,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昆明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查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71-659336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0:30,下午14:00-15:30)
(二)咨询邮箱
E-mail: kyyzb@kmmu.edu.cn
(三)微信公众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KMMU-YZ)
(四)网址
http://www.kmmu.edu.cn/list314.aspx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街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至真楼3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传 真:0871-65933616
联 系 人:杨老师 王老师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和最有影响的船舶特种装置和辅助机电设备研究所,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研制生产的主体力量和引领船舶机电设备创新发展的骨干研发机构。拥有动力电力、航空保障、船舶装置、热能环保、减振消磁、非船装备、检测试验及标准研究七大业务板块,拥有多个国家级实验室,科研和试验能力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科研经费充足。
我所拥有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万人计划、国防科技511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集团技术专家、集团突出贡献专家、省部级优秀青年工作者,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600余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目前设有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轮机工程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轮机工程1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优良的科研环境。
二、培养目标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国防事业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我国国防事业发展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所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我所不招收跨专业报考学生。
四、报名
(一)报名工作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详见研究生招生网站。
(二)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三)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五、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
(一)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方向1:船舶动力与推进技术,招生人数:1人。
方向2:特种传动技术研究,招生人数:1人。
方向3:柴油机燃烧喷射系统电子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该方向为“重庆红江机械有限公司”企业定向委培计划。
专业要求:机械、轮机及相关专业。
专业课考试科目:813机械原理。
(二)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方向:船舶电机、电力电子及其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电力电子、电力系统、电气工程等。
专业课考试科目:825自动控制原理。
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和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考试及调剂
(一)初试
初试工作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详见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yz.chsi.com.cn
(二)调剂
1.总分根据国家公布分数线而定,数学一及专业课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其他公共课成绩达到国家划定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2.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不接受专硕及同等学历考生以及跨专业考生调剂申请。
3.优先考虑国家985/211工程重点高校毕业生调剂申请。
4.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后至国家录取线公布前)
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将个人简历、本科学习成绩单、大学四六级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merihr@***(邮件标题请务必按“学生姓名+所学专业+报考专业+总分”注明),仅接受邮件预登记。
5.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线公布后至调剂系统关闭)
待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起调剂申请,完成网上申报流程。未投递过个人材料的考生,请按本节第4条要求将相关材料投寄至我单位。
七、复试
(一)我所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人数原则上按1:1.5的比例确定,具体专业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二)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试。
(四)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折算成百分制)×30%+复试成绩之和×70%。
(五)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六)复试时间待初试成绩及国家录取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以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详见相关规定。
(二)我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合同就业。
(四)复试、体检、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我所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在校学习,学制为2.5年,毕业后可取得由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所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同时设置奖学金、助学金、科研补助金,并为在读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
十一、其他须知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合同就业。
欢迎考生关注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网站招聘模块的研究生教育专栏以及研招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名称: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电子邮箱:smerihr@***
单位网址:www.smeri.com.cn
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21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978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1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采取单独编班上课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三、2021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8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四、2021年学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批复和备案的学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年10000 元;艺术硕士每生每年15000元;风景园林硕士每生每年15000 元;工程类别硕士每生每年8000 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同时可申请“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国家“双一流”院校考生及“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国家“双一流”院校及“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第一志愿考生人数。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当年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学校提供证明,否则学校可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 试
一、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学校可允许(非必须)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十、按照国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也可由考生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调 剂
考生调剂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基本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21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考生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综合监察室(0411-8632381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院(0411-86324049,yjsxy@dlpu.edu.cn)。
其 它
一、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 系 方 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孙老师
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约413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7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应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职高专与本科之间相差课程进修的成绩证明,以及公开发表过的相当于报考学科、专业学士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论文发表期刊应在《西北工业大学学术论文投稿指南》范围之内),报名时必须选择我校为报名点,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参照《西北工业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若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我校一概不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后,才可报名确认,未经审核者,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报名点注意事项:
(1)本报名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报名点接收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且就读学校为陕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安市以外设报名点除外)。
(3)本报名点接收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省的所有往届考生。
(4)我校接收少量社会考生,考试地点设在我校长安校区。
(5)强军计划、单独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我校考点报名、考试。若在其他报名点报名,一概无效。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后,才可报名确认,未经审核者,报名无效。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有效学生证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确认前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5.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未经审核者,报考无效。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考无效。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nwpu.edu.cn。
四、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单独考试全部为笔试,均为我校自命题。设政治(代码为111)、外国语(英语代码为251)、数学(代码为733)、专业基础课四门,本简章中未说明的代码与统考考生相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未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凡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请在报考前查询硕士招生目录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报考资格、修业年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硕士研究生学制、奖助学金、培养费以及住宿情况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等级 | 比例 | 基本助学金 (元/年·生) | 学业奖学金 (元/年·生) | 导师助研费 (元/年·生) |
一等 | 10% | 8400 | 7200 | 工科:≥2400 理科:≥1800 其他:≥1200 |
二等 | ≈87% | 3600 |
注:奖助对象是指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实现全面覆盖。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软件学院、西北工业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及非全日制各专业收费政策请咨询报考学院。
(四)住宿情况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注:本招生简章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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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029) | |
航空学院 | 全日制 | 秦老师 | 88495820 |
非全日制 | 傅老师 | 88494925 | |
航天学院 | 张老师 | 88460301 | |
航海学院 | 任老师 | 88493770 | |
材料学院 | 梁老师 | 88494306 | |
机电学院 | 刘老师 | 88492470 | |
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 | 赵老师 | 88431014 | |
动力与能源学院 | 李老师 | 88431117 | |
电子信息学院 | 郭老师 | 88431208 | |
自动化学院 | 董老师 | 88431391 | |
计算机学院 | 马老师 | 88431522 |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王老师 | 88431658 |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崔老师 | 88430776 |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申老师 | 88431654 | |
管理学院 | 全日制 | 陈老师 | 88431782 |
125100工商管理 | 张老师 | 88494191 | |
125300会计 | 段老师 | 88460575 | |
125601工程管理 | 刘老师 | 88460346 | |
人文与经法学院 | 全日制 | 纪老师 | 88431909 |
125200公共管理 | 贾老师 | 88460641 | |
软件学院 | 林老师 | 88431583 | |
生命学院 | 孙老师 | 88460543 | |
外国语学院 | 崔老师 | 88430907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88431924 | |
微电子学院 | 曹老师 | 88431211 | |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 高老师 | 88495027 | |
民航学院 | 陈老师 | 88460935 | |
无人系统技术研究院 | 马老师 | 88492167 | |
医学研究院 | 但老师 | 88460875 | |
生态环境学院 | 赵老师 | 88431769 | |
柔性电子研究院 | 董老师 | 88431960 | |
西北工业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工程学院 | 张老师 | 88431985 |
淮阴工学院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强化工程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培养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先进的技术方法和实践手段,具有从事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开发、装备研制、生产控制和科学研究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
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3年。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
招生专业 | 代码 |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备注 |
材料与化工 | 085600 | 化工工艺 | 284 |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
应用化学 | ||||
生物化工 | ||||
材料工程 | ||||
化工过程强化与装备 |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2020 年10 月10 日至10 月31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注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公告信息。
六、考试安排
1.准考证:2020 年12 月19 日至12月28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0 年12 月26 日至12月27 日。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4.复试: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七、录取工作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收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学制3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九、奖助政策
1.我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特等奖30000元: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其他高校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100分及以上。一等奖12000元:一志愿考生;调剂录取的“双一流学科”且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50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二等奖6000元:其他考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10000元/生·年、一等奖8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授奖面为100%。
3.凡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助学金6000元/生·年,逐月发放。
4.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
5.研究生可承担“三助一辅”等工作,每年可获得2000-10000元津贴。
6.研究生可进驻与我校共建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实习、研究,并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待遇。
7.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免收复试费。
9.其他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可根据学校政策申请赴国(境)外学习交流一个学期,学校资助约20000元/生)。
十、就业及其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在枚乘路校区(校本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十一、本招生章程中如有内容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49 邮政编码:223003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 1号 学校主页:http://www.hyit.edu.cn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主页:http://gd.hyit.edu.cn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话/传真:0517-83559107
手机号码:13625152636 QQ:2320514182
Email:graduate11049@126.com
河北金融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模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金融产品营销策划、金融理财规划、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金融硕士的培养采取校企“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模式,专业实践实行“工作助理制、业务宣讲制、项目绑定制”,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暂定118名(含推免生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8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后期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可能产生变动)。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地点为河北金融学院。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证书》、《退出现役证》。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向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提交材料核验。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3)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4)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我校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及初试成绩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并将于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2. 复试时,我校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具体复试内容详见复试录取办法。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
6.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合格者(笔试和面试有一项不及格算复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将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在“研招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招生类别及在校待遇
(一)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
(我校2020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二)在校期间享受评奖评优待遇。奖助补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字1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八、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九、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news.hbcf.edu.cn/yjs
联系电话:0312-3338138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交流中心203)
邮政编码:071051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hbjryjsb
十一、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6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国家公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址分南校区和北校区,南校区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不同学院专业,学制范围为二至三年。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分别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学生按有关规定派遣。
第三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学校和学院分层管理体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设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和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工业信息化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解决招生工作中重大事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研究生教学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组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复试录取
第六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师资条件及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发布各招生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等工作(具体见当年相应文件)。
第八条 考生体检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校研函字〔2016〕11号)文件要求。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奖助等详细信息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电子信箱:yzb@buaa.edu.cn,申诉及咨询电话: 010-82317637。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 单位代码:82904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03所坐落于西安市阎良区,创建于1961年,是我国目前唯一集歼击轰炸机、轰炸机、民用飞机、运输机和特种飞机设计研究于一体的国家级大中型军民用飞机设计研究院,并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先后成功研制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多个型号:我国第一架支线客机—“运七”飞机、第一架空中预警机—“空警一号”、第一架歼击轰炸机—“中国飞豹”、第一架轻型公务机—“小鹰500”、第一架大型预警指挥机—“空警2000”、第一架大型运输机—“运20”飞机。目前拥有陈一坚、唐长红两位院士。
603所以飞机设计需求为牵引,基本形成了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层次优化,注重效能”的飞机设计师队伍;拥有完整的飞机型号远景规划、论证、设计、研究、集成、试验、保障、科研管理专业体系;设计手段和试验设施先进,建成了完整配套的科研及试验设施,具有同时承研多个先进军民用飞机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能力。
603所先后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集团级科技成果奖500余项,获得国家专利1200余项,研制的歼轰七、空警2000飞机分别获得1999年、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歼轰七A飞机获得201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飞院两度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重大贡献奖”,并被评为 “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国两化融合创新实践单位”、“中国青年科技创新先进集体”。
二、2021年招生计划:7名 性质:定向(学术型)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飞行器设计(3名)、系统工程(4名)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3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免学费培养。第一年专业课学习,第二、第三年在本单位结合科研项目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
五、奖学金: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发放奖学金,奖学金分为三等。
六、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航空事业,坚守诚信,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优秀青年;
2、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且从事航空相关专业两年以上;
3、本科学习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身心健康;
5、报考学生应在报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校验。
七、推免生接收:2021年我单位继续接收高校推荐免试生。
八、说明
1、考试科目为四门,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飞行器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飞机总体设计原理或材料力学二选一;系统工程专业考试科目为自动控制原理、模拟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三选一)。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公布,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参照西北工业大学公布的相关参考书目录;
2、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我单位将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报到时,须持有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准考证、英语等级证),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最终以初试和复试综合考核,并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引进政策择优录取;
3、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如果复试成绩达不到要求,不予录取;
4、培养政策:研究生培养执行中国航空研究院及我单位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
5、研究生招生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在当地指定的地点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并进行图象采集,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须记住个人网上报名号,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凭学生证),陕西地区报名点在西北工业大学。
6、统考时间:以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7、考生如有咨询事项,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话:(029)86832435
邮政编码:710089 传真:(029)86202493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1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1年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开展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是服务于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思想库。学校坐落在西城区,临近西二环,交通便利,文化积淀深厚。学校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完备的多领域、多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公务员教育体系,为首都培养了大批公共管理人才,是北京市干部培训和公务员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学校是全国省级党校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公共管理硕士 (MPA) 学位办学单位。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优势和特色,更好地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1年面向社会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
一、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专业是学校的传统优势学科,具有长期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历史。目前,该专业拥有专职教师70余人,其中90%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公共管理专业坚持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导向,充分发挥贴近首都政府管理实际的优势,广泛吸纳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在职研究生培养,逐步建成一支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兼职教师队伍。学校在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实行专职导师和兼职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师生比超过1:1。该专业还拥有体系完善、门类齐全的应用型研究生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在研究生实践技能培养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学制与招生名额
学制三年,拟招收学生20名。
四、招生类别
招收在职定向生。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招收非定向生和推免生。
五、专业方向
1、行政管理
2、人力资源管理
3、公共经济管理
4、社会治理
5、法治政府建设
六、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教育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定向人员招生。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截至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考生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我校将在复试前、录取前再次查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3.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点
北京考生,请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点代码:1128)。
外地考生,请选择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5.报考专业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6.考试科目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请北京考生及时关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grad.cnu.edu.cn)。外地考生为考生所在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考试
考生一律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
北京考生为首都师范大学,外地考生由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3.初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1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九、录取与体检
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学习期间档案、户口、社保和人事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毕业我校不负责办理就业派遣。
报名阶段“录取类别”请选择“定向”,考生在拟录取后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或学校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十、学制、学费、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一)学费
学费每学年8000元。
(二)培养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方式培养,利用周末时间上课(不含节假日)。培养过程实行学分制,并采取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颁发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ac.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老师010-68006096
十二、注意事项
我校(院)不提供往年考研真题。我校(院)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院)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